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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费正清/译者:陈少卿 当前章节:15439 字 更新时间:2026-6-24 05:25

62这种说法见《新唐书》吴元济本传(卷二一四,第4页)。然而《新唐书》总体上不如《旧唐书》可信。

63《旧唐书》卷一四五,页11;《新唐书》卷二一四,页3。值得注意的是,战争结束后,朝廷保留了蔡州的牧马地,设龙陂监,见《新唐书》卷五〇,页11b(另见R. des Rotours,Traité des Fonctionnaires et Traité I’Ameé, 2 vols [Leiden, Brill, 1947], II, 902)。

64《资治通鉴》卷二三六,页7609。

65《新唐书》卷五〇,页11b(另见Traité des Fonctionnaires et Traité I’Ameé, II, 901—902)。

66董重质下文还会涉及,本传见《旧唐书》卷一六一。

67《册府元龟》卷三九六,页14a—b;《旧唐书》卷一四五,页13。

68朝廷希望韩弘发挥积极作用,可以从战前对他的安排看出。见《资治通鉴》卷二三九,页7707。

69日野開三郎:《唐代藩鎮の跋扈と鎮將》,《東洋學報》第27卷,1940,页399—400;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〇。最近末田修一的文章《唐代藩鎮の出界糧について》,《東洋史論叢:鈴木俊教授還暦記念》,(東京,鈴木俊教授還暦記念会,1964),页315—331。需要注意的是,朝廷取得了一项特别的成就,即改变北方前线的运输线路,节省了大量成本。朝廷并没有让粮草从长江沿岸出发,经汴河北运后再向南运,而是取道淮河及其支流,直接将粮草运往寿州和颍州。战争初期(具体时间不明),朝廷还特设了淮颍水运使。到816年底,运送粮食五十万石,茭(干草)一百五十万束,节省汴河运费七万贯,见《旧唐书》卷一五,页11a—b;《资治通鉴》卷二三九,页7728。除了关于西路军队后勤的行政措施外,几乎没有关于这场战争的后勤的信息。

70韩愈关于淮西之役最有趣的分析和建议,来自一封奏疏,题为《论淮西事宜状》,见《韩昌黎集》卷四〇,页50—51(《通鉴》卷二三九,页7712有简要节选)。据记载,该状上呈的时间是815年(并非花房英树所说的816年,见氏著《韓愈歌詩索引》,京都:京都府立大学人文學會,1964,页379—380)。《论淮西事宜状》在许多方面都比韩愈在817年奉命写的《平淮西碑》更有价值。818年,朝廷以其内容偏颇,将他的碑文磨去。《旧唐书》卷一六〇也专门提到韩愈的碑文贬低了李愬,抬高了裴度,今人读了也会做出同样的结论。韩愈确实曾是裴度的下属,定然与他保持着密切的关系。段文昌又奉命重写碑文(段文昌传见《旧唐书》卷一六七)。段氏的文章比韩愈公允,既没有贬低裴度的功劳,又指出最后奇袭的大功属于李愬。

71《韩昌黎集》卷四〇,页52。

72843年,杜牧在《上李司徒相公论用兵书》中提到了与董重质的谈话,引述了董氏的观点。杜牧写信的目的是劝朝廷向昭义军用兵,见《全唐文》卷七五一,页11b—16b。

73本文将“地主”译为local troops,“地主”一词含义比较模糊,但应该是指代淮西周边各藩镇的正规军,而不是临时的民兵。

74即唐随邓节度使。——译者

75李晟和李愬的传都见《旧唐书》卷一三三和《新唐书》卷一四五。李愬在西北的坊州、晋州当过刺史,这两地的刺史一般是由武人担任的。后来李愬迎娶了一位公主,与皇室的联系更加紧密,任过不少礼仪性的宫廷官职。后来他主动请缨到唐州领兵,其任命是在元和十二年十二月,见《旧唐书》卷一五,页11。

76此观点出自当时的片段记录,韩愈忽视了这一点,段文昌则加以强调(《全唐文》卷六一七,页20)。李愬整顿西线官军的经过,散见于多种史料:段文昌《平淮西碑》;《旧唐书》和《新唐书》中李愬传;《册府元龟》卷三五九,页20b—21,卷三六七,页9—10b,卷四二二,页9—11b,以及《资治通鉴》卷二四〇。

77《旧唐书》(卷一四五,页13)和《新唐书》(卷二一四,页4b)将这些突厥骑兵称为“沙阤”,不过没有其他史料专门提及。

78这些人称作“山河子弟”,见《资治通鉴》卷二四〇,第7333页的胡三省注。其战场表现,可见《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333—7334。“子弟”一词通常指代地方士兵,据《旧唐书》(卷一五,页9b)记载,他们是从洛阳招募的。

79关于“突将”,见《旧唐书》卷一三三,页13,《新唐书》卷一五四,页7,《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6。《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5)称六院兵马“皆山南东道之精锐也”。节度使直接指挥一支精锐部队,是当时常见的做法。见日野開三郎:《支那中世の軍閥》,页40 ff;堀敏一:《藩鎮親衛軍の権力構造》,原载《東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20册,1958年,页111—117。

80很明显,李愬通过敌方的叛徒和俘虏获知敌方最关键或最熟悉形势的将领是谁,这关系到他的后续战略。李愬由此在对待叛将方面有了重要创新,它能够带来成功,但也有削弱己方士气的危险。当时对于敌方主动归顺和被俘的两种人的处置有生死之别。李愬的创新是,对俘虏也留活路,将许多有才能的俘虏收归帐下,还鼓励更多人前来投诚。主要史料来自《旧唐书》卷一三三和《新唐书》卷一四五,另外参见《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6。

81《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0—7732。

82《旧唐书》卷一五,页12,卷一三三,页12b;《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2。

83见《旧唐书》卷一三三,页12b;《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6,7739。《旧唐书》所给的时间非常模糊。我认为,吴房(又称遂平)之战是李愬所部的一次挫折,虽然史书上没有这么记载。很难想象,李愬如果不是被迫,竟会主动退出已经夺取的地盘。现有的解释是,夺取吴房就会打草惊蛇,袭击蔡州的突然性就没有了。这一说法稍显牵强,可能是李愬向朝廷陈奏自己功绩时的粉饰之词。其实李愬所部撤退时被淮西军追击,这也证明了李愬是被动撤退的。

84见《旧唐书》卷一五,页11;《新唐书》卷二一四,页4;《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1—7732;《册府元龟》卷一六五,页12b。

85关于三月官军的大捷、叛军的重大伤亡、郾城的攻克,见《旧唐书》卷一五,页12,卷一六一,页2b;《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3。官军冒死强渡淮西重兵把守的溵水,才取得了艰苦的胜利(《旧唐书》卷一六一,页5b;《册府元龟》卷三五九,页19b)。郾城攻克后,其军事地位大大削弱了,但是据进入郾城的朝廷的将领陈述,此城的防御仍然固若金汤(《旧唐书》卷一六一,页3;《册府元龟》卷四二六,页28),我们推断,守将的反水是胜利的关键。

86《旧唐书》卷一四五,页12b。卷一六一,页3b;《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3。据记载,在战争的最后阶段,洄曲有一万守军。“洄曲”的名称也颇为混乱,有时称为“时曲”。我认为胡三省对这个问题的论述是可信的:两个名称指代同一地点,而洄曲是正确的名称(《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3,7739)。我们无法确定其具体位置,史书记载它在溵水城对岸(《资治通鉴》卷二三九,页7733)。洄曲必须足够靠北,才能替代郾城北部要塞的地位。

87《旧唐书》卷一五,页12b,卷一四五,页12b;《新唐书》卷二一四,页4b。

88《旧唐书》卷一七〇,页3;《新唐书》卷一七三,页2;《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7;《册府元龟》卷三八九,页25b—26。这个情况非常明确。裴度的头衔是“淮西宣慰处置使”,本意是让他负责行政事务,而韩弘只负责军事指挥。事实上,除非他准备做出影响战局的重大决定,不然他奔赴前线没有任何意义。另见《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40。

白居易的诗《放旅雁》,颇能体现时人对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的情绪。这首诗一定是在战争后期写的,作者自注是元和十年冬(815年)作,应该有讹误,因为诗中提到了战争持续了太久:

雁雁汝飞向何处,第一莫飞西北去。

淮西有贼讨未平,百万甲兵久屯聚。

官军贼军相守老,食尽兵穷将及汝。

健儿饥饿射汝吃,拔汝翅翎为箭羽。

白居易居住在九江,淮西在九江的西北,所以诗中说“莫飞西北去”。

89关于官军在北线的损失见《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8。淮西军曾计划在裴度去郾城的路上截杀他,后来又打算在他巡视途中下手,结果都失败了,其中第二次差点得手,见《旧唐书》卷一五,页13,卷一六一,页3b;《新唐书》卷一七一,页2b;《册府元龟》卷三五九,页20b,卷四一四,页22b—23;《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8—7740。史书还记载了南路主将李道古的惨败。817年二月,他指挥攻打申州,已经攻破了城墙,却未能进一步扩大战果,其指挥能力之低下可见一斑。李道古不仅未能攻克申州,反而在敌军的反攻下损失惨重。此后,申州直到战争结束一直纹丝不动,史书上也再未出现南线战况的记载。《旧唐书》卷一五,页11b—12,卷一三一,页6b;《册府元龟》卷四三七,页18a—b,卷四五二,页23;《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31。

90记载此事的是李愬的掌书记郑澥,其记录已经散佚,一些片段保存在《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40)的《考异》中。如果这些片段真的具有代表性,那么我们可以很好地推断整篇的大意。司马光认为郑澥的记载不对,因为如果李愬将其计划上奏朝廷,消息就会传开,李愬行动的突然性就不存在了。我认为司马光的说法并没有什么说服力。

91干支是辛未。相关史料有《旧唐书》卷一四五,页12b—13,《新唐书》卷一五四,页7a—b;《册府元龟》卷三五九,页20b—21。李祐的军事生涯比较中规中矩,本传见《旧唐书》卷一六一。

92《孙子兵法·九地》,英译本见Lionel Giles,trans.,Sun Tzu on the Art of War(London,Luzac and Co., 1910),pp. 122—123。

93《孙子兵法·九地》,英译本见Lionel Giles, trans.,Sun Tzu on the Art of War,pp. 133.

94所有史料都强调了淮西兵力缺乏的问题,李祐给李愬的情报中也有体现。据《旧唐书》(卷一四五,页12b)记载,李祐说蔡州守军都是“市人疲耄之卒”。

95地形特点也是达成战役突然性的一个因素,例如1940年德军突破阿登山口的战役,以及美国内战的钱瑟勒斯维尔之战中杰克逊的侧翼突破。

96董重质也说李愬是“因雪取(蔡州)城”(见《全唐文》卷七五一,页12b)。

97《全唐文》卷七五一,页12b。

98关于这一点,见Peterson,“The ‘Restoration’ Completed,”pp. 168—170。

99《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51;《新唐书》卷六五,页10b。

100《唐大诏令集》卷一二四,页666。

101例如李愬攻吴房、李道古攻申州。

102中晚唐(759—900)有两件事影响了羊马城的出现,见《资治通鉴》卷二二二,页7086;卷二六二,页8537,其中胡三省的注也有价值。一般羊马城的女墙都会在战争中损坏,见李靖:《卫公兵法》,《丛书集成》本,页43;另见杜佑《通典》,《十通》本,卷一五二,页800a。《通典》里收录了《卫公兵法》的大部分内容。

103胡三省对这个问题的注很有价值,见《资治通鉴》卷二四一,页7764。

104李靖:《卫公兵法》,页14(《通典》卷一五二,页800a)谈到城墙高达五丈(约为五十尺)。我准备将这些珍贵的文献搜集起来做专门的研究。

105北京已经发掘出唐幽州城及其子城的遗址,见那波利貞:《唐代幽州薊城疆域考》,《小川博士還曆紀念史學地理論叢》,東京,同朋舍,1930,页153—266。

106《旧唐书》卷一三三,页14;《新唐书》卷一五四,页7b;《册府元龟》卷四二六,页28a—b。

107牙城及其中节度使的住宅,在当时的史料中极其常见。见《资治通鉴》(卷二四〇,页7764)中胡三省的注。

108“栅”也用来指代城墙的城垛,《旧唐书》(卷一五一,页3b)还将其分为“战栅”和“木栅”两类;《新唐书》(卷一七〇,页3b)则用“飞栅”和“联栅”。又见《通典》卷一五二,页801a。

109日野開三郎的《唐代藩鎮の跋扈と鎮將》(《東洋学報》卷二七,1940年,页176—196)中列举了许多相关的例子,并做了评述。

110淮西之役,官军使用栅非常普遍,从战争的旷日持久和稳定的阵线看,这种情况也并不出人意料。

111《资治通鉴》卷二三八,页7692—7693;又见《新唐书》卷一五二,页7b。

112Dictionary of United States Army Terms(Washington,Department of the Amy,1965),p.305.

中世纪中国的城市攻防战

傅海波(Herbert Franke)

有城墙的城邑对于传统中国的权力结构的意义之重大,怎样估计都不过分。皇帝的统治就是依靠筑城的城邑联成的网络来保护,而对广大的乡村地区的控制,则肯定松散得多。守住城垣不失,一直是军事战略的最高目标。不管是列国割据、领土较狭的封建时代,还是秦以后大一统的帝国时代,城市都是权力的中心,也是财富的中心。中世纪的欧洲乡村,地方贵族的庄园与城堡星罗棋布,相比之下,中国的乡村则是一贯贫穷。值得注意的是,欧洲的城堡(castle)在中国其实并没有对应物。1城堡的军事和经济职能(剥削、控制周边的农民),在中国是由城市来承担的。外来的侵略者和内部的造反者都觊觎着城市的财富。伏尔泰有句名言:“一切战争都是抢劫。”城市在中国的战争中扮演的角色充分印证了伏尔泰的观点。中国的战争同欧洲一样,抢劫都是从来不会缺失的戏码。

另一方面,中国的城市如果能够固守,则是相当安全的。纵使在火器发明之后,守城的成功率也很高。2欧洲的情况也一样,1535年的明斯特、1631年的马格德堡都是如此。中世纪欧洲的大多数名城巨邑都未被攻陷过。在中国,攻陷名城的例子并非没有,例如975年金陵之陷、1127年开封之陷、1273年襄阳之陷。这些战例在历史上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印记,但是总体上来说,攻城的一方的成功率并不高。

有一件事清楚地反映出城市防御的重要性。公元前5世纪的《墨子》是关于战争技术的最早记载之一,其中很大篇幅是关于守城的军事和管理手段的。3《墨子》第五十一到七十一篇的一大特点是非常重视技术,这与同时代的《孙子兵法》和《吴子》形成鲜明对比。4这两书都更加注重城市攻防的抽象理论,我们无法从中获知太多关于技术和后勤的信息,这一点上《墨子》则更胜一筹。

后世的兵书有很大的篇幅描述战争的细节,这些细节正是《孙子兵法》等先秦兵书一带而过的。所以本研究关注的是中国军事史上更为晚近的时段,我们能够根据此时的军事著作,绘制出更加逼真的图画,比依据先秦兵书画出的更加可靠。5本文所讨论的时代始于宋朝。在宋代,许多领域的创新揭开了中国历史前现代阶段的序幕。6宋代以降的军事著作汗牛充栋,恐怕一整本书也只够列个书名,写个摘要。本文末尾列出了所用的史料,有的是各时期的系统性著作,有的是一些著名围城战中的战地日记。本研究也重点考辨了这些史料的可信度与不足之处,也分析了这些史料对于今天城市攻防战的研究价值。

守城的准备坚壁清野

有城垣的地方就安全一些,所以中国的兵家很早就得出结论,要把一切对敌军有价值的东西运进城去,把城邑四周变成一片“焦土”。清野还有一层战术上的考虑,就是使得攻城方无处隐蔽,而守军则有一段没有遮蔽的缓冲区。早期兵书一再提及这一原则。7《武备辑要》作于1830年,当时热兵器已经广泛使用,它举出了清野的几个明显的必要性。理想状态是,城壕外方圆一里完全清理干净,如有村庄,敌人就会用来隐蔽;如有佛塔,更会被敌人用来瞭望。丘陵山地可能使得火枪难以发挥射程,也便于敌人挖山取土,填平城壕。敌军可以藏身于芦苇榛莽之间,树丛竹林更能被用来打造战具、舟船。8拆除城垣外围的建筑也是坚壁清野的题中之义,因为敌军可以用来隐蔽、埋伏,而建筑木料也可能被拆了用以制造攻城的器械,如云梯之类。城墙要高于附近的所有建筑,不然守城就无从谈起。9

书中对于粮草物资也有详细论述。粮草物资一方面对守城而言不可或缺,一方面也能为攻城增加胜算。马料都要运进城中,削弱敌军骑兵的力量,竹木是制作兵器战具的重要材料。工匠的店铺大多设在城外周边。商人、店主必须将货物运入城中售卖。用船运输的木材,至少应转移到距离该城百里之外的地方。敌军撤退之后贸易才能重开。10

《武备辑要》中“坚壁清野”条目下还记载了制造火器所需的金属和化学品。1800年,火器已经毫无疑问地在战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书中提到了硝石、硫磺、铁、铅,还有一张清单,列出了需要地方官府管理的存有这些货物的商行和匠人。官府要加强保甲制度,以确保能够完全掌握这些物资。钢铁之类应该运进城后出售,如果没能将储存的物资转移城内,按律以通敌论处。如果官府需要物资,他们会以市价购买。从《武备辑要》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到了什么程度,这也是很有趣的。让粮食和其他战略物资运进城来,是官员心中的头等大事。城中允许私人买卖,强征是没有办法的办法。11油坊和灯笼匠也照上述惯例办理。与居民一起转移进城的物资应该包括一切可能被敌军利用的物资:木材、石材、铜、铁、瓦片、蔬果、草料、牲畜。12

粮食当然也要搜集。《武备辑要》的作者认为,城郊的富裕农民会将他们的存粮运进城里搞投机;这种投机应予禁止,一旦发生,必须没收粮食,充作军饷。寺观被作为临时仓库。当然,公仓中的粮食是不能卖的,根据坚壁清野的命令,只有临时转移进城的粮食才能够自由买卖。13从这一段文章可以明显看出,围城与周边乡村的联系并没有完全切断。

《武备辑要》中反复提及向井中、河中投毒,并且引用了三个投毒的成功战例。一是战国时秦国向泾水投毒,14二是公元600年隋军在泉水中投毒,击败突厥步迦可汗,15三是宋将刘锜在颍水上游投毒,击退金兵。16我们大可怀疑这种策略是脱离实际的,什么毒强到可以污染整条河流?可能所谓投毒只是向水中投入秽物,使得水质不适于人马饮用,从而使敌军的后勤发生困难。

后勤补给

宋代兵书《武经总要》没有明白告诉你在围城之中如何保证供给,只是大而化之地说,主帅有责任囤积足够的军用物资。17《虎钤经》则列出了城防必需的武器、器械、工具,18以及必须囤积的重要物资的清单,并且详细论述了如何在围城中管理粮食供给。从晚明著作《救命书》中可知,一座城池(应该指县城),至少应该储备两千石的粮食,不过书中没有点明相应的人口。作者强烈地反对向居民分发粮食,因为从公仓中无差别地放粮会导致来年的饥荒。他引用了1594年的一个例子,由于地方官员管理不善,粮价腾贵,斗米百文。19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救命书》还对男人和女人的食物分配做了区分。作者明确地指出,为了守城,男人要保证吃饱穿暖,妇女儿童只要不饿死就行了。20

《救命书》列出的战略物资的清单清楚地表明,作者认为在即将到来的战斗中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他区分了哪些物资应该从公共仓库中调拨,哪些物资应该从民间征用。应该从公共仓库中调拨的物资包括:灯笼、油、斧子、硝石、木炭、硫黄、枪炮、木炮架、炮枕座、大小木杆、碎砖石、石灰、木板、长枪、钉子、针、搭钩枪、铁弹、铅弹。向平民征集的物资包括:灯笼、麻、弓、箭、杂粮、铁铲、杵头、杂柴、捶帛石、草苫、夜壶、告示纸、水缸。可以想见,在一个高度官僚化的社会,笔、砚、墨、桌也是必不可少的。清单的最后是棍棒和铁器。21此处必须补充的是,这些兵书关于武器的部分,经常会写明需要的原材料的种类(木材、金属工具等)和数量。戚继光是明朝后期的名将,他在《练兵实纪》中列出的武器零件的清单非常珍贵,其中关于火器的清单更是不可多得。22

人力动员

守军似乎从来没有被指望强大到足以仅凭一己之力守住城池。所以,我们几乎在所有兵书中都看到动员百姓的详细做法。军事百科全书《武经总要》认为,体格健全的男子应该登记,编入补充军队,以加强城防力量。精壮的妇女也应该从事强制劳动,老人和小孩应该被组织起来运送和分派食物、放牧、收集柴火。三部分人相互不能接触,或许是为了防止流言或者暴动酝酿。这三部分额外的后勤和战斗人员,并不总是自愿加入的,很可能是官府强征的。如果你有特殊的技能或者超群的膂力,就会被“文明”地对待并量才使用。23

后文则详细阐述了如何动员平民。《武备辑要》里列出的规定尤其有趣,因为它展示了社会阶级结构在军事上的效果。只有富裕和有影响力的家庭才有责任贡献忠诚和能干的人,大家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作者区分了人丁兴旺的大族和户小丁寡的寒门。“一旦有警,彼穷者糊口不暇,岂能馁其腹,馁其家,执干戈以捍矢石乎?”所以应该动员富裕的大族,雇佣其家丁佃户以守城。24有特殊技能的人另有任用,可以不用去做苦力或者打仗。必须列出一个清单,不仅写明受雇人,还要写明雇主。某一坊的人只能雇佣某一坊的人,即不能有陌生人。前文并没有提到雇人的报酬,我们从《武备辑要》中获知,每个受雇者可得一升米和十文钱。25

安全措施

和平时期的中国城市的治安管理就很严密了,在危机时分更是严格,城里的百姓都被当作潜在的敌人,更多的措施被强加在民众身上。这一原则在《武备辑要》里更加明显,此书有一章赫然题为“防穷民”:

贼之所至,甘心从逆者,皆穷民也;贼一入城,引贼焚抢富室者,皆穷民也;贼尚未来,额首祝天而日望其来者,又皆穷民也。先事而诛之则冤甚,且不可胜诛,临事而防之则无及,亦不可胜防,然则奈何?要知穷民之情所以不顾而走险者,非有大志、图富贵也,不过因其生计尽 绝且图救一刻之饥寒,赊一刻之死亡耳……但令安抚得宜,衣食不乏,则皆我荷戈登陴、相与僇力捍贼之赤子也。反仄之罪,岂独在民乎?故许洞云:“被围者当先安其内而后及其外。”26

传统中国的官府对待人民的态度,在这段文字里展示得淋漓尽致。朝廷官僚,无论文武,都始终对大众怀着戒惧,怀疑他们中有敌人的同情者。第五纵队式的危险无处不在,而官府认为此种危险首先潜伏于“穷民”之中,于是对居民的严格控制就显得势在必行。更何况自古以来就有兵书主张使用细作。

细作和破坏分子在战争中也有很大的作用,这可不仅是兵书上的空谈。27兵书大量篇幅都在讨论怎样控制百姓,防止奸细捣乱。因为城郊百姓都迁入城中,人口大量流入,很可能有细作混入。于是官府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迁入的郊区百姓,在城中有亲戚的,应住在亲戚家;没有亲戚的,则集中居中在衙门或者寺观。道士、和尚分别集中,庙门前张贴名单。官府会给迁入的城郊家庭发放证明,写着一家男丁的数目和年龄,还记载着每个男丁相貌特征,如肤色或者脸上的疤痕。妇孺则不在此列。出入城门也应事先安排。例如,某城有四门,可能仅留两门出入,其余两门闭而不用。如果城门守军不敷使用,当地士绅或者善于记忆相貌的官员就会出面协助他们。城中有亲戚的城郊居民,也需要保人证明自己的身份。游方僧则一概不许入城。28

还有一些制度是防范、搜捕细作的。据说,细作常常乔装打扮成旅人、和尚、算命先生、苦力、鞋匠、裁缝、菜贩、剃头匠、修脚师傅,这些职业的特点是流动性强。他们有可能结交哨兵、衙役,以刺探军情。29平时的保甲制度此时会更为强化,十户为一甲,相互担保,一家有人犯法,十户一起受罚。保长每五日向官府报告本保的动静。如果抓获细作,举报者会得到破格奖赏。30官府负责控制所有人口流动,当然也包括募雇短工的手工业。染坊、磨坊、酒坊、面条铺、织机房等处的工人,只有已经在这个地方停留了一段时间、并且有邻里愿意作保的,才能继续留下做工,否则就要被逐出城去。如果雇工里有人犯法,他们的东家也要一起受罚。其他找不到保人或亲戚的人也在被驱逐之列。

寺观也不能例外。寺观门前要悬挂牌子,上面须写明内中僧道的姓名。官府每月十日点验一次,如果发现细作,僧官也要受罚。客栈也适用类似规定。老板本身需要保人,同时也要做自己房客的保人。如果某房客已在同一客栈住宿一年以上,并且富于资财的,可为其他房客作保。

关于青楼的特别警告。声名败坏的人常常躲入“歌家”,所以官府应该警惕流动的歌女。兵书的作者们认为,歌女们的恩客有些是官员,可以提供庇护。流动歌女和乐手应予驱逐,每一家妓馆门前应贴出单子,写明内中人数。有客留宿也要写明。31

围城之中的戒严是法家手段登峰造极的体现。古代中国的军法也大抵如此,贯穿其中的精神并不是儒家的那一套。严刑峻法是为了使士卒畏惧长官,甚于畏惧敌人。32《武备辑要》列出了城池被攻时应当颁布的十三条禁令:停止正常贸易;禁止变戏法、算命;禁止传播谣言;宴饮应当从简;禁止唱戏;茶坊酒肆是流言的渊薮,要密切监视;禁止酗酒,但允许少量饮用,完全禁酒“无益于民”;夜间派人带械巡逻,禁止夜行,富贵人家的子弟犯禁也一概惩处,普通百姓(小民)就更加不敢造次。凡此种种峻法,都贯穿着一种法家思想:令行禁止,不分贵贱,“若欲行罚,必自贵者始”。33

还有一些禁令的军事性质更为鲜明。城内居民不准吹响器、举高竿,以防做敌人内应。其实在十三条禁令中,没有命令擅自行动都在惩罚之列,例如擅自回敌人的话、擅自拆看敌人的来书。

防火至为重要,守军千方百计也要防止大火。不仅仅是因为火灾以及随之而来的混乱会被敌人所乘,还因为中古时代的中国,房屋大多是木结构,屋顶覆以瓦片或茅草,一旦失火,火势蔓延极其迅猛。即使在和平时期,火灾的破坏也极大,史书多有记载。34所以围城之中有着细致的防火规定。因为围城之中水源往往不足,宋代曾规定,严禁在室内生火做饭。即使起火是出于无心之失,肇事者也要被处以极刑。35

清代兵书《武备辑要》收录了这条法令。法令禁止在城墙附近堆积稻草、柴苇,如果柴草数量较多,则移置于空地,数量少则移入仓库。家家户户要在街上放置水缸。城中每一坊都要组织四十人的救火队,每支救火队装备:十只长钩、十条被单或者旧麻袋、五只大小簸箕、十组辘轳、十只水桶、十架长梯、十支长矛。这四十人要接受救火训练。一旦火起,救火队需要履行以下职责:十人持长钩拆毁失火房屋,处于下风向且有可能失火的房屋也要一并拆毁。麻袋用水浸湿,用以灭火。十人登上长梯,往失火处浇水,五人为梯子上的人送水。其他五人持长矛巡逻街巷,一方面保证通向水源处的街巷畅通,一方面防止不法之徒趁火打劫。此外,非本坊的居民不得参加本坊的救火;无上级命令,守城军民不得擅离职守。

火药库尤其要加意看管。《武备辑要》建议每座城门附近建一处砖石仓库,环以垣墙。仓库中再挖地窖,火药则用陶罐贮存,埋在地窖中。每个火药库可贮存火药一万斤左右。火药库附近放置大水缸,派专人看护,禁止生火、点灯。靠近火药库者一律以奸细论处。堆放柴火、草料等易燃物的地方也有类似的规定。36

最后,《武备辑要》的作者对于围城之中的地痞流氓的看法,也值得注意。他认为,绝不能认为这些人不适合参与守城;事实上恶少、赌徒之流颇有勇力,都是当兵打仗的好材料。此外,县官应准备空白的赦免书若干,赦免犯了轻罪、但戴罪立功的人。37监狱里的犯人如何处置?作者认为,“狱囚自分必死,每几幸贼寇来”,所以作者建议犯“轻罪”者赦免,犯重罪者依然要监禁。狱卒的纪律应该最为森严,不能收受任何人的礼物,也不能减少人犯的食物配给。狱卒必须日夜巡逻警戒,监视所有探监者的活动。38

武器与战术传统兵器与器械

战争中主要的武器及其用法、制法,在古代中国的兵书里面有大量记载。39这里姑且抛开弓箭、剑、匕首之类的单兵武器不谈,把焦点集中在围城时常用武器上。即便如此,我们也只能谈到一些最主要的武器,因为本文只是概览,而不是细节分析。40

我们只能简短地描述一下堡垒。《武经总要》记载了宋代城墙的构造,有内外两重城门构成的瓮城,另有羊马城和堆堞。41城墙的高度无疑是城防安全的决定因素,但是这方面我们几乎找不到材料。可以推想,不是所有的城墙都像北京城那么高。至少在宋元时代,地方上的城垣是比较矮的。中国的城垣一般都建在地势较为平坦的所在。地中海或欧洲山区的城堡,很多需要适应地形,建在山上,但在中国很难找到类似的城垣。陈规在《守城录》中提到,如果城墙高仅数丈,城池就极易被攻破。一丈约合现在的十市尺,在宋代大概是七至十市尺之间。42我们可以推测,城墙的高度大概是十五至三十市尺。攻城一方会使用木制的云梯,士兵可以从云梯直接跳上城头,这一点也从侧面佐证了我的估算。外城又叫羊马城,其得名大概是因为迁入城中的牲畜就蓄养在内外城之间。据说“曩时”(12世纪之前)羊马城只有六尺高、三尺厚,后来则增加到十尺高、六尺厚,而且加筑了箭垛。43瓮城,又名月城,是内城城门外的一道半圆形的城墙,为城门多提供一道保护。万一攻方士兵攻破外城门,还有内城门挡着。

宋元之后,大型远程武器由火炮担纲,而宋元则是床弩、投石车发达的时代。火炮发明前,这二者才是最重要的重武器。早在战国与秦汉,弩的技术便已在中国发展成熟。中原王朝在征伐异族的战争中保持优势,靠的就是弩。早期的弩方便携带,可以单兵使用,但更有可能是由两三人的战斗小组操作,协作完成装填、击发。

图4-1 (宋)复合弩,《武经总要》(四库本,上海,1935),前集卷一三,页15

早在宋代(甚而可能在唐代),床弩已经出现。床弩将三支弩合而为一,极大地提升了推进力。弩装在木架子(弩台)上,十分沉重,移动起来相当费力。复合弩通过绞轮装填,如果是三弓床弩,需一百个人才能操作;如果是双弓弩,则至少需要十人。复合弩的有效射程长达三百步。然而,“步”并不是一个标准化的长度单位,我们只能粗估一个射程。如果以一步为两尺计,则射程是两百码。44这意味着攻城部队可以抵近距离城墙两百码处,那里是没有危险的。对守城一方的好处是,通过敌楼和垛口就可观察敌军的一举一动,大队人马在白天偷袭几乎不可能。我们在各种围困日记中屡屡读到,防守一方在全面进攻发起之前如何准备反击。弩机的发射物是石弹或箭矢,在一定距离之内可以射穿坚甲,穿透力之强令人生畏。

弩机的射击轨道平直,难以命中城墙或者房屋之后的目标。这类任务由投石机来完成。投石机在中古时代的中国是出类拔萃的武器。古代的兵书有大量篇幅讨论各种各样的投石机。它们基本上都是简单的杠杆装置,即一个或者数个(最多九到十个)绑在一起的木杠杆搭在一个架子上。杠杆的末端还有一个篮子,用来放置投射物,另外一端则系着数目不等的绳子,由操作者来拉拽。于是,这种武器(李约瑟翻译时用了一个中世纪词汇“trebuchet”)45的射程和威力取决于操作者的人数。古罗马人已经发明了利用扭矩弹射的投石机(拉丁文为“onager”),它的好处是用较少的人就能“上膛”。然而,中国始终没有发明出类似的投石机。中国的投石机需要许多人操作,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很容易成为敌人的活靶子。只有一条杠杆的中国投石机,也要四十人操作。这种装置有二十条绳索,每人拉两条,可以将一块两斤重的石块打出五十步远。最大的有一百二十五条绳索,由二百五十人操作,杠杆长约两丈七尺(约六至十米),可将九十斤的石块射出五十步,只有三十米左右。攻城时,投石机要放置在离城墙极近处,守城一方也只能等敌军攻到如此之近的位置时才能用上投石机。《武经总要》记载,46无论什么型号的投石机,最大射程都不会超过八十步(近五十米)。而陈规的《守城录》给出的数字却大相径庭:头等的单杠杆投石机的射程是二百七十步,次等的是二百六十步,三等的是二百五十步,需十到十五人操作,其射程比11世纪的兵书记载的多出两倍,同弩机的射程相仿。据陈规记载,“远炮”的最大有效射程达三百五十步。47在《守城录》成书的12世纪,很可能已经发生了技术革新,投石机的射程大大加长。不过《守城录》并没有记载新旧投石机在结构上的区别。

图4-2 (宋)七稍炮,《武经总要》卷一二,页48a

图4-3 (宋)旋风车炮,《武经总要》卷一二,页54a

我们可以区分移动和固定的投石机。有一种投石机,安装在垂直的轴上,可以转动,所以取名“旋风炮”。旋风炮需要十五人操作,可朝任何方向发射,如果装在固定的架子上,要转变发射方向,就必须连架子一起挪动。为了提高机动性,人们还会把投石机架在车上,称为“车炮”。48

陈规认为,“攻守利器皆莫如炮。攻者得用炮之术则无不拔,守者得用炮之术则可以制敌。”49有了投石机(即“炮”),攻方可以摧毁城墙上的木结构箭楼,所以在12世纪的人眼中,木箭楼是无用之物。守方的投石机不可架在城头,而应架在城内。距城墙的远近要适当,便于射击。为了瞄准,需要专人立在城头,充当“前沿观测员”,指导投石机的射击角度和距离。如果设置的位置偏离得小,则操作手只需自己移动,如果偏离得太远,则需要移动整架投石机,“旋风炮”除外。射程取决于绳子拉得多紧,如果上一发射得太远,就要减少操作手,如果射程太近,则要增加人手。摧毁敌方的攻城器械要用“大炮”,射击敌方的首领或搬运人员,则要用“远炮”。

《守城录》有一条长注细谈了投石机的制造技术。杠杆需要用栎木的主干,在沟渠中浸泡百余日至半年,取出后去皮晾干,方能使用。绳索必须是麻绳与生皮混编,雨天则皮松麻紧,晴天则麻松皮紧。两种材料混编,可以保证投石机全年性能稳定。

“炮”已经谈得够多了,下面再谈谈“弹”。上文已经提到投石机可以抛射石块、泥块。陈规认为,发射物的规格必须一致,投石机在校准方位后才能命中目标。圆形弹射得更远。即便是一架小炮也能击断人的胳膊和腿脚,如果命中胸部和头颅,则能致人死命。他建议多炮齐发,并建议最好用泥块而不是石块,因为敌人会收集射来的石块,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泥块杀伤力与石块相当,但落地后就会碎裂,不会落入敌手。

投石机最重要的作用是抛射可燃物,攻击城内的建筑或者攻方的木制攻城武器(如炮、复合弩、梯子、平台等)。上文我们已经提到,守将最担心火灾。“燃烧弹”最常用的原料是油浸的棉、麻,点燃即可。宋代已经有了装有火药的“榴弹”。《武经总要》的一张配方表明,12世纪中国制造榴弹的技术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准。50这种榴弹爆炸时有巨响,同时释放毒烟。5111世纪出现了一种“毒药烟球”,它重约五斤,配方包括硫黄、硝、狼毒、油、炭末、松脂、蜡。52还有一个配方,列有纸、麻皮、松脂、黄蜡、黄炭和碳粉。后一种不能爆炸,只是在燃烧时释放令人窒息的烟雾。还有一种炸弹,或是地雷,名叫“霹雳火球”,据说爆炸时声如雷震,常在地道中使用。

有一类器械,攻方用来接近墙根或者登城,下面简略一谈。声名最著、使用最频的要属云梯。云梯出现很早,墨翟就曾提到云梯,53它类似于现在的消防梯,可以伸缩。另外一种技术性装置是“天桥”,它是一座高台,下面装有车轮,士兵站立其上,向城墙冲击。平台突出的,叫作“鹅车”。还有一种人造洞穴,名叫“洞子”,覆以木板、皮革,可以保护士兵免受箭射。攻方还可以筑造假山,或曰“土山”,高与城齐。54

使用这些器械,需要大量操作手、匠人、苦力。所以,攻城一旦展开,攻方士兵麇集城下,极易受到城头的攻击。无论云梯、天台还是洞子,都是木制,炮发石击,登时碎裂。围困日记中记载得更频繁的是,它们也可以被点火焚烧。到了明代,这些笨重的器械似乎已经弃置不用了。类似的还有城上的木箭楼,12世纪的陈规就以为无用,到了明代果然消失。火药武器的改进和传播和火战的广泛使用,让这些器械难以抵挡。

最后,我们要说一说通信和信号。55汉代长城上已经有了一套精巧的信号系统,用来防备匈奴及其他潜在敌人。基本的识别法则直到宋代还在沿用。56《武经总要》里记载着一套精巧的密码系统。两位指挥官想交换信号而不被敌军看透意思,就要事前商定一套密码,这套密码是一首四十字的诗,每个字都不重复。这首诗就是解码的关键。诗中每个字都对应着不同的内容,或是命令,或是情报,比如“进”“退”“运粮”,诗里面的字会绣在旗子或写在牌子上。57

图4-4 (宋)云梯,《武经总要》卷十,页15b

还有声音信号。传统做法是击鼓进兵,鸣锣收兵,后来喇叭也用作传信发令。火器发明后也被用来发信号。比如,前进和攻击的方向,可以用不同颜色的信号旗和不同次数的枪响来指挥。58于是,中军大营就要备下各色旗帜、锣鼓、灯笼以及“大流星炮”(一种火箭)。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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