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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作者:谌旭彬 当前章节:15492 字 更新时间:2026-7-20 13:08

赵宋政权的统治逻辑

本书行文至此,已经回答了如下几个问题:一、宋代的繁荣从何而来?二、宋代的繁荣是谁的繁荣?三、宋代的普通乡村百姓与普通城市居民过着怎样的生活?基于对上述问题的理解,本章试图就赵宋政权的基本统治逻辑做一点粗浅的解剖。

“共治”只是统治术

宋神宗朝大臣文彦博之语。其原文是:“上曰:‘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说,然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见(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十二《职役考一》。

今人常赞誉宋代政治,或称颂其“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或称颂其有“不诛大臣与言官”的祖训。这些称颂或多或少都有史实依据。但究其实质,仍不过是皇权私藏秘用的统治术,而非公开稳定的制度建设。

何以这样说?我们可以先来看“不诛大臣与言官”的祖训。这份祖训被披露于世,是在靖康之变以后。当时徽宗与钦宗皆被俘虏北去。宋高宗于混乱中仓促即位,宋徽宗委托了亲信曹勋南返,将该祖训传递给宋高宗。曹勋如此转达道:

(南宋)徐梦莘编:《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十八,“北狩见闻录”条。

(太上皇)又语臣曰:“归可奏上,艺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官,违者不祥。故七祖相袭,未尝辄易。每念靖康年中,诛罚为甚。今日之祸,虽不(在)此,然要当知而戒焉。”?

陆游《避暑漫抄》中记载宋太祖的誓约是以“誓碑”的形式藏于太庙,且称“太上寄语云:祖宗誓碑在太庙,恐今天子不及知”。也有学者认为《避暑漫抄》并非陆游所抄录,理由是书中部分内容发生于陆游去世之后。该书可能是明代人编写,真正的编撰者已不可考。据书中交待,关于宋太祖“誓碑”的文字抄自一本叫作《秘史》的著作,此书究竟是何人所写也已不可考。历史上是否真存在这样一份誓约,学术界仍存在不同意见。可参见李峰:《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新论:兼与张希清、刘浦江等先生商榷》,《史林》2012年第6期;李峰、陈腾:《曹勋著述中所见宋太祖誓约辨析》,《史学史研究》2021年第3期。

据曹勋的说法,该祖训“藏于太庙”,历来只有皇帝一人可以见到? 。宋高宗即位于外地时,汴京已被金军攻破,无从见到太庙里的誓约,故宋徽宗派了曹勋特意转达。这意味着在靖康之变以前,除了皇帝之外,北宋朝野上下无人知晓太庙中藏有这样一道祖训。也就是说,赵匡胤如果真制定了这样一则祖训? ,他也绝不会让天下人知晓该祖训的存在。毕竟,一旦传播开来,祖训便不再是私藏秘用的统治术,而将成为公开固定的制度。大臣与言官能够在政治活动中保全性命,也只会感激制度,而不会感激皇权额外的恩德。这对皇权显然是不利的——没了性命之忧,士大夫对皇权的批评必会加剧,皇帝的无限权力必会受到压制。皇帝对批评意见的容忍,也会被视为理所当然,而非君恩浩荡。

(明)陶宗仪:《说郛》卷四十一(下),《蓼花洲闲录》。(南宋)王偁:《东都事略》卷第八十九,齐鲁书社2000年版,第754页。“王偁”又作“王称”。(南宋)王偁:《东都事略》卷第九十五,齐鲁书社2000年版,第816页。

正因无人知晓太庙里藏有“不杀大臣与言官”的祖训,所以宋神宗欲诛杀漕官时,持反对意见的大臣只说“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 ,而无人拿太庙中藏有誓约为依据。吕大防欲向宋哲宗推广祖宗家法,也只提到“前代多深于用刑,大者诛戮,小者远窜,惟本朝用法最轻,臣下有罪,止于罢斥,此宽仁之法也”? ,而未提及这些宽仁之法载于太庙誓约。宋哲宗后来拒绝杀戮党争失败者,也只说“朕遵祖宗遗志,未尝诛杀大臣”? ,而无只字提及太庙里藏有誓约。

(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三,《孝宗论用人择相》。(北宋)陈公辅:《待制陈定庵先生公辅遗文·条画十二事疏》,收入于(清)王棻:《台学统》卷四十七上,(嘉业堂刻本)。(南宋)黄震:《黄氏日抄》卷八十,《引放词状榜》。

值得注意的是,誓约被曹勋公开后,宋孝宗于淳熙六年(1179)亲笔写下了一段批语,内中明言自己很反感不杀大臣与言官这项传统,认为“国朝以来过于忠厚,宰相而误国,大将而败军,未尝诛戮”是不对的,真正的用人之道应该厚赏与严诛并行,对消极执行王命的大臣就应该实施诛戮。? 这份手诏流传出去之后震动朝野,造成了“中外大耸”的效果。合理推测,宋孝宗之所以做这种事,是因为他不希望“不杀大臣与言官”这一誓约变成公开的制度,变成赵宋官员们的护身符。这种心思,与不愿公开誓约的宋太祖是高度一致的。毕竟,只有宽松的政治环境并非来自固定公开的制度建设,而须高度依赖皇帝个人操守,皇权与官僚集团间的施恩与受恩关系,才会自然而然地成立。北宋人陈公辅说“本朝祖宗恩德之厚,未尝杀戮大臣”? ,南宋人黄震说“太祖皇帝以来,始礼待士大夫,终始有恩矣”? ,皆是将宽松的政治环境视为赵宋皇帝的特殊之恩。这种感恩戴德,正是宋太祖定下优待士大夫的统治术时所希望达成的效果。

作为统治术的“不杀大臣与言官”,可说是相当成功,极大改善了统治集团的内部生态,缓解了内部矛盾,避免了统治集团的内部分裂。

(西汉)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

众所周知,自秦始皇而下,秦制君王们普遍怀有“打天下、坐天下”的思维,视天下为一家一姓之私产,且致力于将所有权力收归己手。如秦二世胡亥曾对赵高说,自己既然做了皇帝,便要“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 。刘邦也是如此,他在新落成的未央宫大宴群臣,向老父敬酒说,你从前常批评我不能治产业,觉得我不如老二刘仲,“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 可见刘邦虽在诏书里说过“与天下之豪士贤士大夫共定天下”之类的话(高帝十二年三月诏),但他内心深处并不愿和豪士贤士大夫共同拥有天下,这也是他做了皇帝之后屡兴战事消灭异姓王的主因。刘邦之后,历代君王大体如此,尤以明清两代为甚。明代皇权以天下为私产,给百姓造成了许多无尽的苦难,以至于亲历其祸的黄宗羲痛斥皇权为天下之大害:

(明)黄宗羲撰,孙卫华校释:《明夷待访录校释》,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9页。

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以天人感应来要求皇权罪己,固然是古代政治缺乏理性的做法,但在君王肆意妄为的统治下,小灾害更容易因权力的不作为乃至反作为演变成大灾害,没灾害时也可能因权力的愚蠢与傲慢而酿出灾害。从这个角度来看,天人感应不宜全然归于迷信。

秦制君王的一项基本特征,是坐拥无限权力,又普遍不愿承担与无限权力相对应的无限责任。拥有多大权力便要承担多大责任,这本是常识,更是良性政治的应有之义。可惜这种常识在秦制时代从来行不通。哪怕如汉武帝那般造成天下户口减半的恶果,也不会有实质性惩罚降临。实在不得不给天下人一个解释时,皇帝们的常规做法也是将施政失误的责任推给官僚集团。这种权责割裂越往后越严重。秦汉之际尚有天人感应理论,要求皇帝于天灾人祸出现后下罪己诏? 。后来却被皇权强制改了规则,遇上天灾人祸就更换三公九卿,皇帝半点责任没有。到了明代,朱元璋干脆明言“忠君”的本意是施政有了过错皆须由臣子承担,施政有了功绩皆须归于君父。皇帝永远正确,有错的只能是官僚与民众。

(东汉)班固:《汉书》列传第五十一《公孙贺》。

皇权追求无限权力却不担责,那官僚集团怎么办?常规办法是做工具人,一切遵从皇帝的意志去办。这种办法适用于普通皇帝,若是碰上自命雄才之主,多半也很难全身保家。典型案例便是汉武帝时代的丞相公孙贺。汉武帝将皇权扩张至极致,他负责所有决策,官僚集团负责承担所有的责任。眼看着前任们个个不得好死,公孙贺对做丞相这件事深感恐惧,可又推辞不掉,只好哀叹“主上贤明,臣不足以称,恐负重责,从是殆矣”? ,下定决心要消灭个人意志,事事以汉武帝的指示为准。可即便如此,其结局仍是父子皆死于狱中、家族被集体诛杀。此类教训多了,另一种办法便应运而生,即成为权臣取而代之。秦制君王固然拥有无限权力,但君王也是人,也会遭遇生老病死等变故。当变故发生,君王无力掌控其无限权力时,便须依赖官僚集团,尤其是依赖官僚集团中的有力领袖。这些有力领袖一旦开始替君王行权,就很难再有将无限权力和平返还给皇帝的机会,返还权力往往意味着自取灭亡。所以,汉武帝的托孤大臣霍光做权臣要一直做到死,刘备的托孤大臣诸葛亮做权臣也要一直做到死,帮助汉献帝重振皇权的权臣曹操同样至死也没有将权力还给汉献帝。这种选择,是秦制王朝政治架构无法给参与者提供安全感的必然结果,与霍光、诸葛亮、曹操们的政治品格无关。

秦制王朝的政治架构无法给官僚集团提供安全感,同样也无法给皇帝提供安全感——他们日夜担忧官僚集团蒙蔽自己,日夜担忧朝中出现朋党,日夜担忧权臣与军事强人篡位谋反。可以说,秦制帝王之所以前赴后继走在想方设法加强中央集权的路径之上,主因便是秦制王朝的政治架构无法为帝王提供安全感。许多皇帝依赖直觉认为,要想睡上安稳觉,唯有将皇权的辐射范围与辐射强度提升至最大,最好是用铜匦与密折制度将官场的角角落落都控制起来,最好是用东厂、西厂、锦衣卫与告密制度将社会的方方面面都监视起来。可惜的是,这样做反而加剧了统治集团的内部分裂,加剧了社会动荡,让皇权变得更加岌岌可危。

欧阳修说:“自汉以后,帝王称号,官府制度,皆袭秦故,以至于今。虽有因有革,然大抵皆秦制也。”可见宋人不但使用“秦制”一词,也是用“秦制”来定位本朝制度。见(北宋)欧阳修:《问进士策一》,收入于李之亮笺注:《欧阳修集编年笺注(三)》,巴蜀书社2007年版,第278页。

就上述背景而言,宋太祖赵匡胤为赵宋王朝定下的优待士大夫的祖制,可以视为给秦制王朝的政治架构打上了一块极重要的“补丁”,同时提升了官员与皇帝在政治活动中的安全感,改善了皇帝在官员中的形象,也增强了官员对赵宋王朝的向心力。两宋政治也因此有了一些新的特点,比如很少出现能够动摇皇权的权臣。即便是当政期间气焰极盛的秦桧,失去皇权支持后也溃败得相当迅速。这是因为官僚系统拥戴权臣以求自保的动力大减——相比之下,汉末曹氏的党羽只能永远支持曹氏,魏末司马氏的党羽也只能永远支持司马氏,直至将他们推上皇位。事实上,两宋时期敢于挑战执政大臣的士大夫明显比其他朝代要多。出现权臣的概率大幅下降后,皇权很自然地也减弱了培植内朝的动力。许多论著将宋朝无宦官之祸归因为皇帝个人的政治操守,解释力或有不足。两宋外朝难出权臣,内朝当然也就没必要重用外戚和宦官。然而,“不杀大臣与言官”的誓约只有皇帝知晓,终北宋一朝从未公开,仍在提醒我们:这优待士大夫的祖制只是统治术而非制度建设,赵宋王朝仍是个典型的秦制政权。?

(元)脱脱等:《宋史》列传第一百五十六《徐谊》。

如何走出秦制?宋代的士大夫其实已有思考,他们给出的答案是权力与责任必须对等。比如南宋孝宗年间,因孝宗皇帝非常强势,在位期间“事皆上决,执政惟奉旨而行,群下多恐惧顾望”,遂有官员徐谊上书劝谏道:“若是则人主日圣,人臣日愚,陛下谁与共功名乎?”? 这当然是委婉的反话,如果皇帝事必躬亲,乾纲独断,英明神武,那对国家来说是大好事,徐谊又何必上奏劝谏呢?正因为皇帝事事大权独揽只会昏招迭出,只会让官僚集团事事以圣旨为准,从而拉低整个国家的执政水平,徐谊才会深感忧虑。在徐谊看来,理想的政治运作模式,是皇帝放弃无限权力,让官僚集团参与到重大决策中来,然后让官僚集团为其决策承担责任。

同样的建议,也见于另一位南宋官员杨万里。他在淳熙十二年(1185)五月借着地震的机会向宋孝宗进谏,提了一大堆具体的改革建议。在文章的末尾,杨万里如此写道:

(元)脱脱等:《宋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二《杨万里》。

然天下之事有本根,有枝叶。臣前所陈,枝叶而已。所谓本根,则人主不可以自用。人主自用,则人臣不任责。?

在杨万里看来,其他具体改革建议都只是枝叶,真正需要改革的问题是“人主自用”,这是其他所有改革的根。也就是皇帝不能大权独揽,不能事事皆由皇帝来做决策,皇帝不能事事都觉得自己对,不能将士大夫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不能将官僚集团变成纯粹的执行机构。杨万里警告宋孝宗,“人主自用”的结果,必定是“人臣不任责”。既然皇帝牢牢垄断着所有事情的决策权,那么作为纯执行者的士大夫为其自身利害计,必然变成一群皇帝怎么说我就怎么做的不负责任之人。

徐谊与杨万里的这些谏言,皆是希望君主能自我约束,能与官僚士大夫共同分享政务决策权。当然,受限于时代,他们不敢直言皇帝的权力与责任必须对等,但他们反复申说皇帝不该垄断决策权,反复强调官僚集团若无参与决策的权力则必然不对施政担责,显见他们已经充分意识到了“拥有多大的权力,便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这一贯穿古今的政治常识。只有君王让权、士大夫扩权,或谓之约束君权、扩张绅权,政治制度才会进步。

可惜的是,赵宋王朝的君王们无意听从这些谏言。他们缓解权责割裂的办法不是约束君权,而是减轻官僚集团的责任,也就是“不杀大臣与言官”。皇帝把事情搞砸了,不拿大臣开刀卸责;工作出了大问题,官员们也不必担忧身家性命。简言之就是权力不下放,但问责力度降低。这种办法除了提升赵宋王朝政治架构的稳定性,提升皇帝与官员的安全感之外,并没有带来更多的东西。宋代的君王们仍然拥有无限权力,仍然不会受到任何实质性的追责。

所谓御笔,即皇帝亲笔写下的文字。在宋徽宗时代,御笔具体指由皇帝直接下达给各级部门、未经宰执机构审议的命令。从程序上来说,这些御笔“不合法”。但徽宗根本不需考虑所谓的程序问题,他在崇宁五年(1106)下诏直接制定了“违御笔罪”。诏书里说“出令制法,轻重予夺在上”,政策的出台,法令的轻重,决策权全部属于皇帝。三省等部门拿其他文件对皇帝的御笔提出异议,是在“格人主之威福”,是在犯罪。徽宗公然宣布:自今以后,对皇帝的御笔只允许上奏提意见,不允许再用规章制度(常法)来阻挠其实施,否则就是犯了“大不恭”之罪。次年,宋徽宗又下诏宣布:经由御笔决断了的案子,一概不许再送尚书省申诉,否则就是犯了违御笔之罪。此外,“凡应承受御笔官府,稽滞一时杖一百,一日徒二年,二日加一等,罪止流三千里,三日以大不恭论”。参见群众出版社编辑部编:《历代刑法志》,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第353—354页。

不杀士大夫与言官,固然可以放大士大夫批评皇权的声音,但也仅止于此。一旦皇权试图肆意妄为,这些批评之声并不能起到实质性的阻止效果——士大夫们无法阻止宋真宗玩封禅耗尽国库,也无法阻止宋神宗以“富国强兵”为宗旨启动变法,更无法阻止宋徽宗推行“御笔”手诏这样的暴政。?

由此可见,只要权力与责任无法对等,只要君王仍然拥有无限权力且无法被问责,政治上的堕落便是必然。赵佶可以轻易走向独断,几乎没有遭遇到像样的阻力,便是因为在赵宋王朝的政治架构中,皇帝仍然拥有无限权力。从前的宰执大臣能“封还”君王的指示,是因为君王站在统治术的角度容忍他们这样做,而非存在某种有力量的制度可以支撑他们这样做。当赵佶不再愿意维持从前的统治术而想要肆意妄为时,他可以轻松取消“封还”的旧例,御笔也可以很顺利地推行下去。从这个角度来看,赵佶最后惹出“靖康之变”这样的大祸绝非偶然,不能简单视为赵佶个人的问题。换言之,在北宋政治中,确有很多值得肯定的东西,比如“不杀大臣与言官”,比如官员可以“封还”皇帝的旨意,但我们不能夸大这些东西的意义。它们至多只能视作因皇权宽容而约定俗成的政治规矩,远远算不上能为一个时代的政治文明托底的制度建设。这些政治规矩可以被皇权容忍,也可以被皇权轻易击穿。

当然,同样是君权不受约束,减轻让官员担责的惩罚力度,多少还是有点好处的。当皇权垄断决策权且喜欢严惩官员以卸责时,官僚集团会放弃主见,一切按皇帝的指示办,也就是杨万里所说的人主一旦“自用”,则人臣必定“不任责”。皇帝独断必定昏招迭出,官僚集团执行昏招不遗余力甚至层层加码,百姓必定深受其害。反之,皇权虽垄断决策权,但不再严惩官员以卸责时,官僚集团中固然会有部分人继续紧跟皇权的意志,但消极执行君王指示的人也会变得更加常见,一些有良知的士大夫甚至会抵制君王的指示。这种抵制与消极,多多少少会减轻一些皇权独断带来的危害。当宋徽宗制定“违御笔罪”以提升对官员的惩罚力度后,随之发生的事情便是越来越多的官员唯皇帝意志是从,皇帝说要把事情做到九分,下面的官员便积极将事情做到十分乃至十二分,原本的好事也会变成坏事,百姓遭受到的伤害也会随之扩大。本书第五章提到的居养院恶政,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如此,重新审视两宋的“与士大夫治天下之说,便能看出其中的含金量很有限。所谓“与士大夫治天下”,其实质内涵无非有二:一,文职官僚集团是两宋王朝的统治基础之一。二,两宋减轻了对文职官僚的问责力度,让文职官僚可以活得更轻松一些。第一点没什么特殊之处,历代秦制王朝皆以文职官僚集团和军队为核心统治基础。第二点相比酷吏政治而言,两宋的政治确实值得称赞,但减轻对文职官僚的问责力度只是皇权的特殊恩赐,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权责对等。正因为不是真正的权责对等,所以这种特殊恩赐固然给部分怀揣理想的士大夫提供了舞台,同时却也加剧了官僚系统普遍的不负责任——毕竟大多数官员的行为模式仍是由制度塑造的,宋朝的官僚士大夫也不能例外。总而言之,两宋鉴于唐与五代的历史教训,在政治制度上做了一些修补。这些修补主要集中在统治术层面,也确实产生了一些效果。但总体上,两宋仍是一个典型的秦制政权,皇权仍是权责倒挂。它不拂晓,也不前夜。

为内部维稳而养兵

宋靖康元年(1126)二月,宋钦宗在汴京被围的情势下答应向女真割地求和。金军统帅斡离不派十七名骑兵护送和议文书北还。这支金军小部队在路过河北磁州时,被当地的北宋驻军误以为是落单者,河北路兵马钤辖(相当于军分区司令)李侃率两千名禁军与民兵出城,欲将这十七名金军骑兵碾成齑粉。即便金军骑兵声明宋、金两国已经议和,李侃也无意放过他们。可出乎意料的是,战斗的结局却是两千宋朝禁军大败,十七骑金军大胜。原因是金军人数虽少,但因地制宜选择战术并执行战术的能力远胜宋军。《三朝北盟会编》记录下了金军此役的作战策略:

(南宋)徐梦莘编:《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十六。

十七骑者分为三,以七骑居前,各分五骑为左右翼而稍近后。前七骑驰进,官军少却,左右翼乘势掩之,且驰且射,官军奔乱,死者几半。?

北宋实施募兵制,禁军是职业兵,规模最盛时超过百万之众。禁军的日常主要业务便是锻炼身体、操练武器、熟悉阵法与战术。就常理而言,应是两千北宋职业禁军在战场上表现出更好的战术选择能力与战术执行能力,至少不能比刚刚脱离部落制的兵农合一的女真军队差,但实际情况完全颠倒了过来。

这种颠倒,可以视为自秦汉至明清以来,秦制政权皆无法回避的“职业兵困境”,即政权无法通过编练职业兵来实现军事上的崛起。

众所周知,通常情况下,职业兵在作战能力上要远胜义务兵。毕竟义务兵顶多在军队里干个两年三年(秦汉至明清的有些时代更短,每丁每次在边境服役不过数月),而职业兵在军队里一干就是一二十年。后者对战术的理解、对指令的执行、对武器的认知,与前者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但对所有秦制政权而言,职业兵又有一个天然的缺陷,那就是它无法与“家天下”兼容。职业兵部队必须是国家的部队,而非一家一姓之私兵,其存在才不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这是职业兵能够形成的制度前提。而秦制政权恰是“一家一姓之政权”,这决定了它们虽然想搞职业兵,但搞出来的必定不会是真正的职业兵——政治头目只有在一种情况下能获得真正的职业兵,那就是他自己是部队的直接领导者,比如曹操直接统领青州兵,比如安禄山直接指挥范阳的武装集团。只有成为直接的带兵者,政治领袖才有可能真正掌握有战斗力的职业兵部队,也才会有动力去建设职业兵部队。而在多数情况下,秦制政权的君王未经战阵,是无力亲自统帅部队的,其对部队的掌控必须依赖代理人。如曹魏政权后期依赖曹真、司马懿等重臣,唐玄宗依赖安禄山等藩镇头目。而一旦依赖代理人,不要说职业兵部队,即便是由义务兵组成的军队,也常常会脱离君王的掌控,渐渐变成代理人的私产。这是“家天下”时代无法解决的死结,亦即“职业兵困境”。

(北宋)晁说之:《嵩山文集》卷一,《元符三年应诏封事》,“四部丛刊续编集部”,上海书店1985年版。

在这种困境下,秦制君王没有两全之法:不能既要职业兵部队具备战斗力,又要职业兵部队保持对君王“家天下”的向心力。北宋禁军有职业兵之名而战斗力奇弱,便是赵宋皇权刻意选择后的产物。毕竟,赵宋皇权组建规模百万的禁军部队,其定位上本就主要用于维持内部的统治稳定,而非对外御敌。赵匡胤曾言:“可以利百代者,唯养兵也。方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而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 话中的叛兵与叛民,皆是针对王朝内部稳定而言。宋神宗后来又进一步解释了赵匡胤对禁军的定位: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二十七,“元丰五年六月壬申”条。

前世为乱者,皆无赖不逞之人。艺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无赖不逞之人以为兵,连营以居之,什伍相制,节以军法,厚禄其长,使自爱重,付以生杀,寓威于阶级之间,使不得动。无赖不逞之人既聚而为兵,有以制之,无敢为非,因取其力以卫养良民,各安田里,所以太平之业定,而无叛民,自古未有及者。?

宋神宗说,鉴于前代造乱者多是无业游民。太祖皇帝赵匡胤平定天下后吸取历史教训,将全国的无业游民皆招募到军队之中,用军队的组织与纪律来约束他们;给他们提供优厚的俸禄,让他们珍惜生命,然后以生杀奖惩与等级制度将他们困住。如此,无业游民不敢为非作歹,且可以利用他们去“守护”良民,于是天下太平,再无民众起来反叛。这是自古未有的“大智慧”。

(北宋)田锡:《应诏言关右利病疏》,收入于《宋代蜀文辑存校补》(一),重庆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6页。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版,第199页。

也就是说,自赵匡胤以来,北宋军队的核心职能便是吸纳社会上的无业游民、消化国家内部的不安定因素。这一职能的重要性丝毫不弱于抵御外敌,甚至犹有过之。事实上,“以军队吸纳无业游民与地痞流氓”,一直是北宋王朝的基本国策。宋太宗时,为实现“乡闾静谧”,民间“与人为害者”被大量招募到军队之中? 。宋神宗时,王安石批评说“募兵皆天下落魄无赖之人”“募兵多浮浪不顾死亡之人”? 。马端临在《文献通考》里如此总结这一国策: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百五十二《兵考四》。

自募兵之法行,于是择其愿应募者。而所谓愿应募者,非游手无藉之徒,则负罪亡命之辈耳,良民不为兵也。故世之詈人者,曰黥卒,曰老兵,盖言其贱而可羞。然则募兵所得者,皆不肖之小人也。夫兵所以捍国,而皆得不肖之小人,则国之所存者,幸也。?

在马端临看来,宋代自实施募兵制后,其招募对象就主要是游手好闲的地痞流氓与亡命之徒,皆是些不肖之小人而少有良民。以不肖之小人来构筑军队,这军队必然无力抵御外敌。国家能够在这种军队的保护下存在,只能说是运气好。当宋徽宗扯虎皮拉大旗,要用这些只能担负内部维稳职能的军队去夺回燕云十六州时,北宋王朝的寿命也就毫无悬念地走到了终点。也正因为北宋自立国之初便将军队的主要职责定性为内部维稳,所以每逢灾荒年份,当局就会启动募兵,自灾民中招募那些破产的青壮年流民,以避免他们流落在社会上成为隐患。正所谓“每募一人,朝廷即多一兵,而山野则少一贼”。

(明)杨士奇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百二十。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全宋文》第十九册,巴蜀书社1991年版,第439页。

北宋人知不知道禁军内战内行,外战外行?当然也是知道的。宋仁宗时,御史吕景初上奏请求停止往军队里招募游民,理由之一正是游民毫无战斗力,“战则先奔,致勇者亦相牵而败”? 。宋神宗时,大臣张方平建议朝廷实施军垦制度,引起许多人反对。最有力的反对意见就是“今之军士,皆市井桀猾,本游惰之民,至于无所容然后入军籍”,军中士兵全是在社会上为非作歹的流氓无赖,骄纵惯了,“是可使之寒耕暑耘者乎?”? 怎么可能老老实实去给朝廷种地呢?

(明)戚继光:《纪效新书》卷一《束伍篇》。(清)曾国藩:《曾国藩全集》(一),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461页。《李秀成自述》,收入于《太平天国》(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789—790页。

有必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秦制时代,良民通常是指没有见识而相当服从官府命令之人。游民不是良民,既因他们常为非作歹,也因他们活跃在市井之中见过世面,不会在战场上蒙头卖命。只有当秦制政权遭遇外部冲击,需要组建有战斗力的部队来续命时,其军队才会放弃征召游民,转而以服从的“良民”为士兵。戚继光在《纪效新书》里说,戚家军招兵时,“第一切忌,不可用城市游滑之人。……第一可用,只是乡野老实之人”? 。所谓乡野老实之人,便是没有见识、不会逃跑、只会服从命令而不会思考自己为何而战的“愚民”。曾国藩招募湘军时,也只用“朴拙少心窍”的山区农家子弟,坚决不用城市之民与码头之民,理由是“水乡之民多浮滑,城市多游惰之习”? 。另据李秀成说,太平军起事时重点裹挟的也是愚昧无知的乡下之人,“乡下之人,不知远路,行百十里外,不悉回头,后又有追兵,而何不畏?”? 这些没见识的乡下人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只好跟着杨秀清、萧朝贵这些人继续转战。

除以游民为募兵主体外,为防止庞大的职业兵成为代理人的私兵,赵宋皇权还实施了兵将分离制度,造成一种“将不知兵、兵不知将”的效果。与该效果相伴而来的,是没有将领用心训练部队。于是,北宋的百万职业兵就变成了伪职业兵,变成了毫无战斗力的纯吃皇粮者。军中将领也普遍蜕化成了克扣军粮、虚报战功、坐吃空饷的腐败分子。

也就是说,在秦制政权下,因其“家天下”的天然缺陷,皆不可能成功实现军队的职业兵转型。即便在创业过程中存在过既有战斗力又有向心力的职业兵,也会在创业完成后或消失,或落入他人之手成为秦制皇权的威胁。曹魏政权创业成功后保留住了职业兵的战斗力,却丧失了军队的向心力;赵宋政权创业完成后保留住了职业兵的向心力,却阉割掉了军队的战斗力。这种无法两全,实可谓秦制政权的“职业兵困境”。

岳家军在南宋初年的遭遇,也与这种“职业兵困境”有关。

与今人的想象不同,岳飞于绍兴十一年(1141)被宋高宗冤杀时,并未在南宋军民当中激起群体性愤慨。岳飞入狱时,仅有宗室赵士?、大将韩世忠与平民刘允升等少数人试图救护;被冤杀后,也是过了二十多年才有两名太学生站出来为其公开鸣冤。且相比元、明、清三代,南宋人咏颂岳飞的诗词也很少。

这种现象,当然可以拿宋高宗与秦桧的政治高压来解释。但仅如此解释未免过于简单,毕竟秦桧死于绍兴二十五年(1155),岳飞获朝廷平反是在绍兴三十二年(1162),南宋此后还有百余年的国祚。更何况,在政治高压所不及的南宋民间野史里,岳飞的形象也远不如后世伟岸。

何以如此?

(清)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二十六,“宋南渡诸将皆北人”条,中国书店1987年版,第355页。[日]寺地遵著,刘静贞、李今芸译:《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62页。

地域身份可能是个重要原因。赵翼在《廿二史劄记》中注意到包括岳飞在内的“宋南渡诸将皆北人”? 。南方士大夫与南方底层百姓对北伐的热情,必定没有这些出生于北方的武将强烈,毕竟光复中原直接意味着更沉重的劳役与赋税。日本学者寺地遵在史料中也观察到,宋高宗绍兴年间的江南士大夫,存在“因反对战时财政也强烈地要求整合军队”? 的政治立场。这些人有切实的自身利益需要维护,他们能够理解靖康耻与臣子恨,但对那些高倡恢复中原的南渡诸将,恐怕很难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他们身在历史之中,与那些只讲华夷之辨的后世士大夫,与那些跟恢复中原已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后世读史者是不一样的。

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宋代虽将“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视为基本国策,但在宋代的政治语境里,士大夫皆是指读书出身的文官,不包括鏖战沙场的武将。“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另一面,恰是要对武将实施严厉压制,要将之排除在共治集团外。故此,宋仁宗时代的名将狄青,即便做到了枢密使,仍要被皇权与文官集团猜忌,最后落了个惊疑终日而卒的结局。换言之,对两宋士大夫而言,打击武将与尊崇文官其实是同一件事,他们不曾为狄青的遭遇而激发普遍性同情,也不会因岳飞的遭遇而激发群体性愤慨。

(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十二。(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十二。(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十七。(南宋)罗大经撰,刘友智校注:《鹤林玉露》卷五,“杜悰范文正”条,齐鲁书社2017年版,第142页。

事实上,早在绍兴元年(1131),也就是岳飞被冤杀的十年前,南宋朝廷内部就已出现了呼吁回归祖制、打压武将的声音。翰林学士汪藻上奏说“自古兵权属人,久未有不为患者”? ,建议宋高宗及早针对统兵将领采取措施,否则便要悔之晚矣。吏部员外郎廖刚也上奏宋高宗,说大将们是靠不住的,建议皇帝组建直接掌控的亲兵? 。绍兴五年,大学士张守言又上奏说大将手握重兵不是好事,建议通过由朝廷提拔部队中层将领的办法,瓦解大将们的部队? 。政治立场会影响人的正义观,这种亟盼皇权打压武将的思维定势,使得许多南宋士大夫虽对岳飞之死抱有同情,却不会因岳飞之死而生发出强烈的激愤情绪。毕竟,宋高宗冤杀岳飞,也可以被视为皇权对士大夫呼吁打压武将的直接回应。如此,也就不难理解南宋人罗大经为何可以无视岳飞之死,仍在其著作《鹤林玉露》里大赞宋高宗,说他很英明,坚守住了不杀大臣的祖训,使得秦桧之流找不到办法对政敌实施肉体消灭? 。罗大经无视岳飞之死,是因为在许多南宋士大夫的意识里,岳飞不属于与皇帝共治天下的士大夫集团,杀岳飞不算杀士人,不算破坏祖训。

邓广铭:《韩世忠年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64—65页。(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三十九。

宋高宗赵构当然也从未觉得杀害岳飞是在破坏祖训。甚至可以说,在他看来,杀岳飞才是维护祖制。建炎四年(1130),不通文墨的大将韩世忠被任命为检校少师时,赵构曾亲手抄了一篇《郭子仪传》交给宰执大臣,要他们召集众将领认真学习郭子仪的忠君保身之道? 。绍兴十一年(1141)初大将张俊入见时,赵构又问他读没读过《郭子仪传》,张俊回答没读过后,赵构立即批评他,说郭子仪虽统领大军在外,“而心专朝廷,或有诏至,即日就道,无纤介顾望,故身享厚福,子孙庆流无穷”? 。赵构还警告张俊,说你现在掌控的军队“乃朝廷兵也”,只有“尊朝廷如子仪”,才能自己有福,子孙也有福。否则的话,“非特子孙不飨福,身亦有不测之祸”。

(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十二。

类似这般杀气腾腾的话,赵构同样也对岳飞说过。时为绍兴七年(1137),赵构先是头脑发热,郑重允诺由岳飞统领淮西军,后又因担忧岳飞势力坐大而反悔。岳飞前前后后被折腾得不轻,怒而辞职,没等赵构批准便前往庐山为母亲守孝。后来,君臣各退一步,赵构派人去庐山劝说岳飞,岳飞前往建康府向赵构谢罪。君臣相见时,赵构的安抚话语中已带着浓重的杀机:“朕实不怒卿,若怒卿,则必有行遣,太祖所谓犯吾法者惟有剑耳!”? 在赵构这里,用“不测之祸”威胁张俊,用“惟有剑耳”威胁岳飞,使他们懂得“尊朝廷”,才是驾驭武将的祖训。

(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六。

需注意的是,赵构口中的“尊朝廷”并非是要将领们忠于国家。对家天下政权而言,以朝廷、国家为辞只是话术,赵构真正想要的,是将领们忠于自己、服从自己。绍兴六年(1136)七月,岳飞奉命执行赵构的意志前往江州驻屯,大臣赵鼎据此评价说诸将已懂得“尊朝廷”,赵构的回复是:“刘麟败北不足喜;诸将知尊朝廷为可喜也。”? 刘麟是伪齐政权皇帝刘豫之子,伪齐是金人扶植的敌对势力。赵构不在意宋军击败伪齐军队,只关心诸将是否服从自己,其政治要求的排序清晰可辨。对绍兴年间的赵构而言,金人虽仍可怕却已是次要矛盾,那些不知道“尊朝廷”的大将才是让他睡不着觉的存在。

(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三十九。

赵构的这种政治要求排序,其实也是宋代祖训的一部分。绍兴十一年(1141)三月,南宋军队的抗金形势甚好,宋高宗却对大臣说:“澶渊之役,挞览既死,真宗诏诸将按兵纵契丹,勿邀其归路,此朕家法也。”? 在军事上取得更大的抗辽(金)优势,是国事;约束诸将,防止诸将取得更大功绩后不好控制,则是家事。宋真宗当年将家事放在国事之前,宋高宗如今也同样将家事放在国事之前。

说到赵构的这种政治要求排序,还应该再提一提建炎三年(1129)的“苗刘之变”。该年正月,金军大举南侵欲消灭南宋,赵构仓皇逃亡。三月份,杭州的护驾部队在御营军将领苗傅、刘正彦的率领下发动兵变,逼迫赵构将皇位禅让给三岁的皇太子,又请出宋哲宗的妻子隆祐皇太后垂帘听政。兵变被韩世忠等人平息后,苗、刘二人被赵构钦定为叛贼残忍处死。

(南宋)刘时举:《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一。(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十一。

“苗刘之变”的本质,是抗金军人对以赵构为首的南宋朝廷极度失望。这失望的远因,是赵构重建赵氏家天下的动力,远甚于拯救天下黎庶。他下旨解散抗金义军、向金军传递“决幸东南,无复经理中原之意”? ,驻跸扬州十余月无所建树纵情声色……如此种种皆令军中将领失望。这失望的近因,是面对金军兵锋,庙堂中枢既无抗敌部署,也无逃跑预案,以致当金军游骑兵抵达瓜州时,扬州军民十余万尚拥堵江边,半数军民无辜淹死。金军入城后又火烧扬州,全城仅数千人幸存。这些惨剧给江南民众造成了巨大刺激,可赵构逃到杭州城后,他身边受宠的太监康履与一众宦官却还大张旗鼓、行帐塞街,只为去观赏海潮。金人大屠杀下幸存的百姓与军人愤懑难平,遂激发出“苗刘之变”。兵变传单之中,就有痛骂朝廷中枢“安然坐视,又无措置”? ,给两浙百姓带来巨大灾难的内容。

在这场兵变中,苗、刘二将无叛国之意,他们想要推翻的是以赵构为首的朝廷中枢。但在赵构看来,苗、刘二将正是“诸将不尊朝廷”的典型。赵构后来要诸将读《郭子仪传》,要韩世忠和张俊向郭子仪学习,还说自己不在乎宋军是否打胜仗,只在乎诸将是否“尊朝廷”。如此种种,都存有防范“苗刘之变”重演的用心。

(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七。

遗憾的是,岳飞虽忠于南宋这个国家,却满足不了赵构“尊朝廷”的需求。负气辞职上庐山是一例,作战时部队调动常不能让在宫中遥控指挥的赵构满意又是一例,不像其他武将那般谨守所谓“本分”、建言赵构早立太子以挫败金人送宋钦宗之子南下扰乱皇位继承规则的阴谋,也是一例。在赵构眼中,这类行为皆属于“不尊朝廷”,皆属于不以朝廷(也就是赵构本人)的意志为意志。岳飞被冤杀后不久,赵构兴奋宣称“今兵权归朝廷,朕要易将帅,承命奉行,与差文臣无异也”? 。他终于做到了一切都由自己说了算,终于重新构筑起了“家天下”,再不必担心发生“苗刘之变”。

(南宋)黎清德编:《朱子语类》第四卷,岳麓书社1997年版,第2840页。

赵构的这些话,也足以纠正一个流行多年的错误论断,即“为了向金人妥协,赵构杀害了主战的岳飞”。这个论断颠倒了因果,在赵构的政治逻辑里,与金人妥协只是手段,整肃军队杀害岳飞从而让将领们懂得“尊朝廷”才是目的。没有一个宽松、和平的宋金关系,赵构不敢冤杀岳飞;要冤杀岳飞,首要之务就是向金人妥协以缓和宋金关系。朱熹曾言:岳飞之所以悲剧收场,“缘上之举措无以服其心,所谓‘得罪于巨室’者也”? 。宋高宗要的,不是一支控制在职业将领手中,有助于恢复国家的有战斗力的岳家军,而是一支控制在皇权手中,有助于巩固家天下的军队。收复故土不重要,重要的是“尊朝廷”,而朝廷便是赵构自己。

地方郡县徒有其名

(南宋)杨仲良编撰:《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四十八,仁宗皇帝“外郡寇贼”条。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51—852页。

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京东路沂州(今山东临沂)禁军士兵王伦杀死沂州巡检使,率众四五十人起事。这支流寇向南劫掠至淮南的楚州、泰州等地,规模扩大为二三百人,“连骑扬旗,如履无人之境”。地方郡县负责治安事务的巡检与县尉普遍放弃抵抗,有些甚至服从王伦的要求,将衣服甲胄与武器军械拱手相送。太常丞欧阳修担忧王伦的势力继续壮大会成为心腹之患,于该年六月上奏仁宗皇帝,要求对负责地方治安的文武官员实施严刑峻法,以督促他们努力剿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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