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历史记忆
人类的历史记忆是很容易出现偏差的。因为生活在历史中的绝大多数人没有理解自身命运的能力,更没有记录自身命运的能力。也因为后世的时代意见常常基于现实需要而扭曲历史意见,会刻意过滤那些“不恰当的历史记忆”,只保留“合乎需要的历史记忆”。这正是历史被不断重写的原因。只有在不断的重写中,那些已被遗忘的、属于普通人的历史记忆,才可能被重新发掘出来。
被《东京梦华录》遮蔽的苦难
太平时日已经维持很久了。
(宋)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中华书局2007年版,梦华录序。
人口与财富繁荣丰盛。未束发的儿童忙于学鼓练舞,头发斑白的老人早已认不得打仗的武器。举目四望,是青漆粉饰的楼房,彩绘装点的阁馆,锦绣打扮的门户,珍珠织成的帘幕。华丽的雕车竞相停驻于天街,名贵的骏马争先驰骋于御路。黄金与翠玉做成的饰品耀眼夺目,绫罗与绸缎织就的衣带飘香醉人。柳陌花街上,荡漾着新制的乐曲与美丽的笑颜;茶坊酒肆里,随处可见按管调弦的娱乐演出。八方之货与万邦之人群集于此,市场上堆满了自四海汇聚的珍宝奇物,庖厨里全是自寰宇搜罗的特殊食材。道路上充溢着鲜花的光彩,仿佛时时皆在春游;空气中弥漫着箫鼓之乐,仿佛家家皆在夜宴。?
这是宋人孟元老在其《东京梦华录》一书中对北宋都城开封的追忆。孟元老说,他自宋徽宗崇宁年间(1102—1106)来到开封,在这座城市“烂赏叠游”二十余年,书中所载种种繁华皆是亲身经历。只是写下这些追忆文字时,孟元老正避难江左,开封城早已在1126年的靖康之变中陷于金人之手。
(宋)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中华书局2007年版,前言。
在诸多旧都繁华中,孟元老对白矾楼的印象尤其深刻。白矾楼是一座酒楼,坐落在开封景明坊。彼时开封城内的豪华酒楼,普遍于大门口张灯结彩以招揽客商。进店后是宽敞的廊厅,沿廊厅走百余步是南北朝向的天井,天井两侧是供客人就餐的舒适包间。到了晚上,酒楼内光影摇曳热闹非凡,装扮艳丽的女子群倚在主廊窗边,等待酒客呼唤。美酒匹配佳人,灯红呼应酒绿,举目望之宛若神仙之境。这些酒楼当中最气派的便是白矾楼。孟元老于绍兴十七年(1147)撰成《东京梦华录》? 时,念念不忘该楼的昔日盛景:
(宋)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74页。
宣和间,(白矾楼)更修。三层相高,五楼相向,各有飞桥栏槛,明暗相通,珠帘绣额,灯烛晃耀。?
《齐东野语》卷十一,收入于(南宋)周密著,杨瑞点校:《周密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92页。
那豪华的酒楼高三层,共五座,鼎立错落。中间以带栏杆的飞桥相连,通道明暗交错,以珍珠做门帘,以锦绣饰门额,夜夜灯烛灿烂。这是宣和年间(1119—1125)翻修增建后的白矾楼。彼时的孟元老已是开封城内极会玩的人物,新白矾楼的雄伟壮观与富丽堂皇是他的切身感受。这感受很准确,周密在《齐东野语》中也说白矾楼是京城酒楼的头一号,“乃京师酒肆之甲,饮徒常千余人”? 。日客流量能长期维持在千人以上,足见白矾楼的规模之大。
白矾楼这个名字也许源于该楼早年经营过白矾生意。矾在北宋是政府管控的专卖品。相比另一种专卖品酒,矾的市场要小很多,所以白矾楼后来转型成了酒楼,唯与白矾专卖有关的楼名留存了下来。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八月,朝廷有一道诏书提到该楼,内称:
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全宋文》第二十二册,巴蜀书社1992年版,第504页。
白矾楼酒店如有情愿买扑,出办课利,令于在京脚店酒户内拨定三千户,每日于本店取酒沽卖。?
买扑即包税。脚店指无力自官府取得酿酒资格的酒馆,对应者是由官府赋予酿酒资格的正店。诏书的意思是:如果白矾楼能承包下让官府满意的税额,那么官府可以让该楼做正店,允许该楼自己酿酒,并自开封城内众多脚店中拨出三千户,让他们统一向白矾楼买酒。由该诏书可知,白矾楼转型成为正店酒楼是在宋仁宗时代,且因资本雄厚,甫一转型便能对接三千户脚店。由该诏书还可以知道,开封城内酒楼业的繁华,是一种与权力紧密结合的繁华,酒楼向权力输送财富,权力为酒楼提供特权。
不独白矾楼如此。北宋宣和年间的开封城内,还有仁和店、姜店、班楼、刘楼、乳酪张家、八仙楼、长庆楼等共计七十二家正店。每家正店都颇具规模,每家正店的背后都有官僚背景支撑,每家正店的经营前提都是向官府输送财富以获取酿酒特权。这些正店,与城内上万家被剥夺了酿酒资格的脚店,共同构成了酒城开封的基本面。
(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〇》。李华瑞:《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2页。
开封城每年要消费多少酒?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京酒户,岁用糯米三十万石”? 。按当时出酒率,即一斗粮食酿一斗酒,三十万石糯米可酿造三百万斗酒。一斗等于十升,今天市面上出售的普通瓶装矿泉水通常为500毫升(0.5升)。忽略不同时代计量单位的小差异,粗略折算下来,开封酒户在熙宁九年仅以糯米酿酒,便生产了约6000万瓶之多(每瓶0.5升)。对一座总人口百万上下的城市而言,这是一个惊人的数据——毕竟,除糯米外,开封酒户还会使用粳米、黍、麦子作为酿酒原料。另据李华瑞以酒曲为依据所做估算,熙宁年间朝廷每年大概可以卖出167万斤酒曲(为了牟利,北宋官府对酒曲实施垄断政策),按一斤曲可造二斗五升酒来计算,167万斤酒曲可以酿造出418万斗酒。? 按每瓶0.5升算,相当于开封城的酒户每年要生产8360多万瓶酒。平摊到百万开封人头上,意味着每人每年要消费大约80瓶酒——这当中尚未算入官府自酿之酒投放到市场上的数量。
开封俨然一座酒城,是因为皇权希望它变成一座酒城。为增加财政收入,北宋政府对酒实施禁榷政策,由官府垄断。垄断方式有三种:一是官产官运官卖;二是由官府向商人售卖生产许可证与销售许可证;三是民间酿造出的酒必须由官府收购,再由官府卖给民间。具体到开封,其酒业经营实施的主要是榷曲法,即由官办的都曲院对酒户实施配曲。一家正店酒户可以酿造多少酒,完全取决于酒店能从政府手中买到多少酒曲配额。这笔购买酒曲配额的钱便叫作“曲钱”。开封城内的七十多家正店,全部得向政府交了曲钱、买了官曲之后才能酿酒。只向正店出售酿酒配额,自是为了便于监管,以降低征税难度。
(元)脱脱等:《宋史》卷三百三十三,《张焘传》。(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〇》。
当官府在经济领域掌握了不受制约的权力,必会发生权力的疯狂变现。北宋都曲院的情况正是如此。都曲院最喜欢干的事情是多造酒曲,然后摊派给酒户。至于酒户们需不需要这么多酒曲,酒户们能否将酿出来的酒全卖出去,开封城的酒类消费能力的上限是多少,都曲院皆不关心。宋英宗时期,户部副使张焘上奏批评过这种行为:“京师赋曲于酒,人有常籍,毋问售不售,或蹶产以偿”? ——京城的人口数量是有常数的,都曲院在京城只求摊派更多的酒曲,不管市场能否消化那么多酒,搞得很多商户破了产,把家产全变卖了也还不起都曲院的曲钱。宋神宗年间,大臣周直儒也上奏批评都曲院:“曲数过多,酒数亦因而多。多则价贱,贱则人户折其利”? 。恶性循环下,酿酒越多,酒户就亏得越多;酒户们纷纷破了产,都曲院的酒曲摊派也变得更加困难。
(元)脱脱等:《宋史》卷一百八十五《食货下七》。(元)脱脱等:《宋史》卷一百八十五《食货下七》。
除了要被强行摊派酒曲外,开封城的酒户们还面临一项致命政策,即北宋在元丰二年(1079)制定的“月输不及数,计所负倍罚”? 条款。该条款一方面规定酒户须按月向官府输钱,如果某月输送给官府的金额未达到预定指标,须按缺额加倍罚款;另一方面还规定酒户须按时酿酒,须按向官府购买酒曲的数量酿酒,不许多酿,不许使用超规格的计量器具,更不许使用私人制造的酒曲。为将这些监管落到实处,朝廷还鼓励民众举报酒户的违规行为,举报者将获得丰厚赏赐,被举报者则要面临严惩。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制定的律法规定:违背酒曲之禁,城郭之民私自造酒超过20斤者,乡村之民私自造酒超过30斤者,一律公开处死;民众拿着私酿之酒进入京城(开封)50里内、进入西京(洛阳)和州城20里内,只要超过5斗一律处死;凡有官署卖酒之地,只要携带的私酒达到一石,也一律处死。?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九,“嘉祐四年三月己亥”条。
在如此这般长期而严密的管控之下,没有政治背景的酒户必然亏本。宋仁宗时期的刘保衡便是典型。史载“京城富民刘保衡开酒场,负官曲钱百余万,三司遣吏督之,保衡卖产以偿”? 。这位刘保衡参与了开封城的酒行生意,结果欠下官府百余万曲钱,被官府逼着将包括房宅在内的家产变卖了来还账。刘保衡的投资悲剧之所以会被记载下来,是因为他卖房还债意外引发了朝堂高层的动荡。以低价买入刘家宅院的是时任三司使、吏部侍郎张方平。刘保衡拿到卖房款后,将之全部用来偿还了欠官府的曲钱。刘氏家族中人没见到卖房款的影子,刘保衡的姑姑遂一纸诉状将刘保衡告到衙门,说他本非刘家之子,无权败光刘氏的家产。案子闹开后,时任御史中丞包拯上奏弹劾张方平,说他身为最高财政长官却以低价趁机贱买本部门监管下的富民宅邸,实在太无廉耻。张方平因此被从中央外放至地方。由这桩案子提供的信息可知,刘保衡虽颇有家产,但在官府中并无值得一提的靠山。这种无背景者贸然扎进开封城的酒行买卖当中,赔至倾家荡产实非偶然。
(元)脱脱等:《宋史》卷一百八十五《食货下七》。
真正能够在开封城站稳脚跟的正店酒楼,皆有政治背景。如宋太宗的外戚孙氏,宋徽宗之郑妃的父亲郑绅,皆在开封城内经营酒楼。这类人拥有特殊身份,都曲院不敢强行摊派酒曲,也不敢施以苛刻的监管。他们依赖权力获得酿酒、卖酒的特殊资格,开酒楼稳赚不赔。普通酒户则不然。元丰年间,因开封城酒户长期亏损,实在还不上欠朝廷的“旧曲钱及倍罚钱”? ,宋神宗只好下诏允许酒户将还款的最后期限再延长半年。闹到宋神宗出面推迟还款期限,说明开封一般酒户普遍面临经营困境,而这困境又主要来自朝廷唯利是图的酒类经营政策。
面对沉重的酒曲摊派,开封城的正店酒户们要想挣到钱,其实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走高档路线提升酒的品位。开封城内最具消费力的人群,是由皇室、贵族、官僚及其家属组成的统治集团。唯有满足这些人的需求,正店酒楼才可能存活下来。于是,在宋人张能臣的《酒名记》中,开封城正店酒楼所酿之酒在取名时普遍走的是文雅路线,如:丰乐楼眉寿、和旨,忻乐楼仙醪,和乐楼琼浆,遇仙楼玉液,玉楼玉醖,铁薛楼瑶醹,仁和楼琼浆,高阳店流霞,清风楼玉髓,会仙楼玉醑,八仙楼仙醪,时楼碧光,班楼琼波,潘楼琼液,千春楼仙醪,中山园子店千日春,银王店延寿,蛮王园子正店玉浆……这些有着文雅名称的酒,显而易见是以那些喜好附庸文雅的统治集团为主要目标用户。
正如本书第一章第六节“繁华的底层逻辑”中提到的酒楼老板孙赐号,其经营风格迎合了开封城庞大的官僚士大夫的消费趣味,于是生意兴隆。挣了大钱的孙赐号,后来建楼开起正店,成了开封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可以想见:如果有一天官僚士大夫这个群体消失了,孙赐号的酒楼便会开不下去。如果有一天所有的文人士大夫都消失了,开封城的所谓繁华也将瞬间崩塌。
(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〇》。
开封都曲院的情况如此,开封之外的州郡都酒务与县酒务的情况也大体相近。地方酒务部门为了创收(酒课收入部分上缴中央,部分留在地方),普遍积极往下摊派酿酒额度。可惜的是,官僚集团作为酒类消费的主力军,在地方上的数量远不如开封。乾兴元年(1022)前后,“杭州酒务每岁卖酒一百万瓶”? 。这种瓶大体相当于三升,一百万瓶大约是三十万斗,相当于开封年酿酒量的十四分之一。当时的杭州人口约为开封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其酒类消费量却只有开封的十四分之一,主因便是杭州的衙门数量有限,官僚群体数量远不如开封。
《禁抑配沽酒诏》,收入于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44册,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4页。(北宋)欧阳修:《乞减乐平县课额劄子》,收入于李之亮笺注:《欧阳修集编年笺注(六)》,巴蜀书社2007年版,第542—543页。
官僚群体不足,消费能力有限,地方酒务部门只好强迫底层百姓喝酒。于是,在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淮南、两浙与荆湖地区皆发生了“民间吉凶之事……尚敢抑人多沽,辄出引目”? 之事。谁家遭逢婚丧嫁娶,负责酒类专卖的地方官员便会出动,强行向百姓摊派买酒配额。也是在宋仁宗时期,平定军乐平县原本驻扎有禁军“兵士四指挥军”,酒类消费一度颇为繁荣,当地政府每年可收入酒课4000余贯。庆历三年(1043),驻军调离乐平县,该县县城仅剩下百余户民众。最大的酒类消费群体没了,上级下达给乐平县的酒课征收任务丝毫未减,知县屡次向上级申请减免也未获批准。官营酒务部门无法完成征税任务,只好竭力压榨本地民众。?
(南宋)楼钥:《南四乡记》,收入于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著:《宋元浙江方志集成》第13册,杭州出版社2009年版,第6089页。
南宋的情况更甚。秀州嘉兴县原本每年的酿酒额度是四万缗。绍兴十八年(1148),地方官为了敛财,增酿至超过十三万缗,当地百姓根本喝不掉这么多酒,怎么办呢?官府就把卖酒的任务摊派给下面的胥吏和里正,按级别分摊售卖任务。搞到最后,县里的普通百姓、医生卜者、娼优,甚至连道士与僧尼都被摊派了卖酒任务,“贿赂肆行,公私交病,吏逃民困”,官吏与平民全都叫苦不迭。?
李华瑞:《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65—366页。(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十八,“宋元榷酤之重”条。
都曲院与地方酒务部门如此这般“努力”,终于将开封与杭州变成了酒城,也将宋朝变成了酒国。宋太宗时代,酒课只占到朝廷货币总收入的8.3%。20余年后,到宋真宗天禧年间,酒课的比重剧增至朝廷货币总收入的33.7%。宋仁宗庆历年间更是达到了最高点38.9%(1700余万贯)。此后虽因官府无节制摊派破坏了市场而导致收入下跌,酒课仍始终维持在占朝廷货币总收入25%以上这样一个规模。? 也正因此,清代史家赵翼才会评价说“历代榷酤,未有如宋之甚者”? ,将赵宋王朝的酒类管控政策视为史上最残暴者。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颠沛流离中对往昔繁华的追忆,大多难免带有滤镜。杜甫在“安史之乱”中写诗“忆昔开元全盛日”便是典型案例。诗人在朝不保夕中想起开元天宝时期,觉得那是个“稻米流脂粟米白”的好时代,却忘了自己在“安史之乱”爆发前夕有过“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切身见闻。孟元老流落江南期间撰写的《东京梦华录》,也有这方面的迹象。
遗憾的是,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里只字未提上述种种制度性残暴。书中只有开封城酒楼的富丽堂皇与开封城酒业的繁花似锦。作为一名在开封城内“烂赏叠游”二十余年的官宦子弟——孟元老自述“仆从先人宦游南北,崇宁癸未到京师”,显示其父乃是在职官员,孟元老乃是一名官员之子,考虑到宋代恩荫泛滥,孟元老可能也有官职在身。这是孟元老能在京城长期“烂赏叠游”的重要背景。孟元老不关心这富丽堂皇与繁花似锦的由来,也不关心这富丽堂皇与繁花似锦背后,普通的底层人究竟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亦即是说,后世之人称颂北宋繁华,虽多以《东京梦华录》为重要史料依据,但官员之子孟元老的历史记忆,绝不能等同于普通百姓的历史记忆。不能以《东京梦华录》里的繁华,去遮蔽开封城内普通人的辗转腾挪与艰难求生。
纸做的衣服,纸做的被子
陈寅恪:《陈寅恪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245页。(元)吴澄:《吴文正集》卷三十四,《赠鬻书人杨良甫序》。
陈寅恪先生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 ,这番评价自然也代表了后世之人对于宋朝的一种历史记忆。这种历史记忆,无疑与宋代出版的蓬勃发展有直接关系。因造纸技术与雕版印刷术皆有显著进步,图书出版在宋代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正如宋末元初之人吴澄说,“宋三百年间,锓板成市,板本布满于天下”? ,不但官府所藏前代之书得到刊刻并广泛散播至民间,宋人所撰新作也大量见于开封、临安等城市的书坊。汉代之前的口耳相传,唐代之前的埋头手抄,至此全成了陈年往事。保存至今的宋代著作要比之前所有朝代的著作加起来还多。两宋文化能给后世留下“造极”的印象,重要原因之一便在这里。
据笔者的有限所见,最早系统研究宋代人以纸衣、纸被等为生活必需品者,是熊正文先生刊于《食货》半月刊第五卷第112期(1937年6月)的《纸在宋代的特殊用途》一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宋代造纸业的繁荣并不全是文化需求所致。在今人的常识里,纸张的主要功用是书写与记录。但在宋人的常识里,纸张还是衣服与被褥的廉价替代品,是底层人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 。
(北宋)王禹偁:《小畜集》卷三十,《建溪处士赠大理评事柳府君墓碣铭》。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南开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75页。(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九七》。
用纸来做衣服,始于唐末五代。王审知原是唐朝的威武军节度使,后割据福建建立闽国,其施政残酷狠暴汲取无度,故有记载称“王审知残民自奉,人多衣纸”? ,在他的治下,福建百姓穿不起绢布之衣,只好穿纸做的衣服。入宋后,穿纸衣仍是一种存在的社会现象。北宋人苏易简《文房四谱》里说“山居者常以纸为衣”,又说安徽的黟、歙等地“有人造纸衣段可大如门阖许”,能造出如同门扇般大小的纸用于做衣服。王安石曾披露说,边境战士待遇窘迫,很多人只能穿着纸衣戍边。? 宋代官府在救济贫苦百姓时也常发放纸衣。如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淮西提刑司曾督促下属诸郡“多造纸袄为衣”;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冬,朝廷曾下诏要求各衙门将无用的废纸“送开封府造纸袄”,以便在大寒之日用于救济京城及周边地区那些没有衣服穿的贫民。?
(北宋)苏轼:《物类相感志》,《衣服》。(南宋)陆游著,钱仲联校注:《陆游全集校注·3·剑南诗稿校注三》,浙江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368页。(南宋)高翥:《同周晋仙睡》,转引自游修龄:《纸衣和纸被》,《古今农业》1996年第1期。
纸衣之外又有纸衾,即纸作的被子。苏轼说,若“纸被旧而毛起者,将破”,可将五到七根黄蜀葵的梗捶碎后泡水,用浸出的涎水去刷纸被,能起到修补作用? ,可见纸被在苏轼生活的年代已颇为流行,已沉淀出了修补纸被的有效之法。进入南宋后,纸被似乎更常见了。朱熹曾向好友陆游赠送纸被,陆游也有多首诗作提及纸被,还说自己“村居日饮酒,对梅花,醉则拥纸衾熟睡,甚自适也”? 。陆游的所谓“自适”,当然只是文人墨客的苦中作乐。盖纸被对穷人而言终究是迫不得已,绝非纸被的舒适度胜过布被与棉被。另一位南宋诗人高翥就说得更诚实一些:“更有诗人穷似我,夜深来共纸衾眠。”?
(南宋)真德秀:《西山丈集》卷三十三,《楮衾铭》。扬之水:《新编终朝采蓝:古名物寻微》下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版,第236页。
廉价,正是纸被在宋代贫民中流行的主因。南宋人李曾伯盖着纸被写诗“价廉功倍人人燠”,说纸被比布被、棉被更保暖恐怕未必,但毫无疑问价格更低廉。真德秀在福建做过地方官,见过百姓欲穿纸衣盖纸被而不得,曾写诗抨击官府“有田尽增税,无楮可为衾”,楮就是纸的代名词。真德秀还撰有《楮衾铭》,内中写道:“一衾万钱,得之曷繇?不有此君,冻者成丘。”? 布被与棉被的市价高达万钱,底层百姓哪里买得起。幸好有纸做的被子可勉强作为替代品,否则百姓就要被冻死了。南宋戏文《张协状元》里,出身贫寒的主人公赴京赶考,随身携带的也是廉价的“纸被儿”。主人公途中遇到强盗被洗劫一空,幸得贫女救济,贫女能拿出来的东西也只有米粥与“旧纸被”。能成为戏曲中的元素,可知盖不起布被、棉被而只能以廉价的纸被为替代品,乃是当时的常见现象,而非个案。另据金朝人刘祁《归潜志》记载,“余见河南为令者,有夜盖纸被,朝服弊衣以示廉”。? 由此也可见纸被的低贱在当时已是广为人知的常识。
(南宋)赵蕃:《章泉稿》卷四,《初寒无衾买纸被以纾急作四绝》。(南宋)梅应发、刘锡撰:《开庆四明续志》卷四,《广惠院记》,转引自李华瑞:《宋代救荒史稿》下册,天津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801页。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廉价的纸衣和纸被皆可在市场上买到。如南宋人赵蕃自述“初寒无衾,买纸被以纾急”? ;南宋明州官办的福利机构广惠院,每到冬天也要到市场上去购买纸被,“计口分给”那些鳏寡孤独之人? 。只有存在较多需求的东西,才会成为市场上的常规商品。以上种种,皆显示纸衣与纸被在宋代普通民众中广泛使用。但凡能穿上布帛做的衣服,不会有人真喜欢纸作的衣服。但凡能盖上布帛做的被子,不会有人真喜欢纸做的被子。总之,宋代流行纸衣与纸被的主因,是有大量民众生活在濒临冻饿而死的贫困线上,他们用不起布匹与绢帛。
穿纸衣、盖纸被作为社会现象在宋代出现,究竟是进步还是退步?这是个值得细思的问题。宋代之前,秦汉三国南北朝时期,百姓无衣可穿的记载很多,但没发生穿纸衣、盖纸被的现象。这当然是因为那时候的造纸技术还比较落后,纸张的产量有限,造价也还很高,没法成为衣服与被子的廉价替代品。宋代之后,元明清时期,百姓无衣可穿的记载仍多,但穿纸衣与盖纸被未再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这或许是因为棉花被引入并得到广泛种植,若是综合考虑造价与实用性,纸衣、纸被与棉制衣被相比已没有优势,作为商品的纸衣、纸被遂从市场上消失了。以上是从所谓“大历史”的视角去审视宋代流行纸衣、纸被这件事情——相比前代,宋人有纸衣、纸被可用,可算幸运;相比后世,宋人无奈以纸为衣被,又可谓不幸。可惜的是,由“大历史”视角生发出来的这种审视,对那些无可奈何以纸衣、纸被度日的两宋百姓而言毫无意义。在这些百姓的感知里,他们之所以用不起布匹与绢帛,核心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宋朝政府的汲取机制过于残暴。
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南开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01页。
与隋唐时代一样,两宋政府也要求民众缴纳绢帛作为赋税。但不同的是,因军队规模空前庞大,且官僚集团数量空前膨胀,两宋政府对绢帛的需求量远大于前代。唐玄宗时期,政府财政收入中的调绢数量达到巅峰,有740余万匹。入宋后,宋仁宗皇祐年间政府的绢帛收入已达到874万余匹,宋哲宗元祐初年更是达到2445万余匹之多,已是唐代峰值的3倍有余。两宋之交,仅两浙路一地的上供绢就达到117万匹之多,这当中还不包括和买绢(指以政府采购名义汲取所得)。? 相比前代,两宋朝廷对绢帛的汲取力度翻了数倍,却没有资料显示两宋民间的绢帛生产能力有跨越式增长,可想而知会有更多的两宋百姓用不起绢帛,穿不起布衣,盖不上布被。
贾大泉:《宋代四川经济述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1985年出版,第79页。(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四》。
在两宋,因食税群体(军人与官僚)规模过于庞大,仅通过征收夏秋二税,远不足以满足朝廷的布帛需求。如,宋朝每年在四川征收约180万匹布帛,只有近48万匹来自夏秋二税,其余132万匹则是通过折科、市买、和买等手段汲取而来。? 四川如此,全国也是如此。这当中,所谓的折科,指官府征税时,把税收中的其他项目(如盐税、酒课等)折算成布帛。因具体折算标准由官府说了算,民众遭遇折科必定吃亏。市买也叫科市,指官府拿着钱去市场上采购布帛。因政府采购带有强制性,百姓遭遇市买也必定吃亏。如宋太宗淳化年间,朝廷在四川设置官营采购机构博买务,强制川峡诸州百姓只能将布帛卖给官府,且严禁商人从事布帛的收购与销售,违者严惩。? 这项暴政成了诱发王小波、李顺起义的重要因素之一。
折科与市买都很残暴,但若要论谁对百姓的伤害更大,二者都及不上和买。
殷小未:《关于宋代的和买绢、折帛钱问题》,《南开史学》1981年第1期。
和买绢政策始于北宋太宗时期,本是一项好政策。其内容简单说来就是:春天的时候由官府贷款给穷困的百姓,让他们有资金种桑养蚕、种麻织布,到了该缴纳夏秋二税之时,再让百姓给官府缴纳相应的绢帛来抵消贷款。实际上相当于政府预先支付采购绢帛的资金,所以该政策也叫作预买绢。宋仁宗时,因朝廷需要大量绢帛来满足军队所需,地方政府在征收绢帛方面压力很大,和买绢政策在河北、两浙、四川等地皆有实施,且为激发民众贷款生产的积极性,官府给出的布帛收购价一般等于或略高于市场价。到了宋神宗年间,和买绢又借王安石变法之机在全国铺开,成了宋朝政府的一项固定政策。?
(北宋)苏轼:《东坡七集·奏议》卷一一,《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
也正是从此时开始,和买绢政策变成了宋朝百姓人人痛恨的暴政。宋神宗熙宁年间,因朝廷屡兴战事,对绢布的需求激增,绢布的市场价格暴涨数倍。但官府推行和买绢政策时预支的本钱却不愿随市价上涨,导致参与和买绢对百姓而言成了亏本生意。如四川地区的绢布价格上涨至每匹千钱以上,官府预支的和买绢价格却只有每匹四百钱,百姓纷纷要求从和买绢项目中退出。有些地方官府还玩起了折算的把戏,如宋哲宗元祐年间,江都县不给百姓预支现钱,而是把钱折算成盐,“每支盐六两,折绢一尺。盐六两原钱一十文五分足,绢一尺价钱二十八文足”? 。这样折算下来,参与和买绢项目的百姓亏惨了,自然想要退出。朝廷急需大量绢布,百姓却不肯再参与和买绢,官府遂动用行政力量,按百姓家产等级强制摊派,被摊派到的百姓,不管愿不愿意,都必须参与和买绢,必须接受官府给定的预购价,必须按期缴足官府规定的绢布数量。亲历这一变化的北宋官员范镇,留有一段记载:
(北宋)范镇:《东斋记事》卷三,收入于《全宋笔记·第一编》(六),大象出版社2003年版,第213页。
薛简肃公时,布一匹三百文,依其价,春给以钱,而秋令纳布,民初甚善之。今布千钱,增其价才至四百。其后,转运使务多其数,富者至数百匹,贫亦不下二三十匹,而贫富俱不憀矣。?
薛简肃公即薛奎,官至参知政事,活跃于宋太宗、宋真宗时期。范镇这段文字写于他“谢事”之后,即因不满王安石变法而自朝堂上退下来之后。按范镇提供的信息,百姓早期参与和买绢项目,因官府的收购价比较合理,还是能挣到一些钱的。但进入宋神宗时代之后,一切就都变了。不但官府的采购价远低于市场价,负责采购事务的转运使为了完成政绩,还搞起了摊派。富人必须参与和买绢,动辄被摊派数百匹之多;穷人也必须参与和买绢,动辄被摊派二三十匹之多。摊派的匹数越多,亏损就越多。富人和穷人都被搞得焦头烂额,都极其痛恨和买绢政策。之后发生的事情,自是不难想见:因朝廷频繁用兵,绢布价格本已暴涨,大量绢布又通过上述强制摊派的手段被汲取至国库,民间绢布存量减少,只会刺激绢布的市场价格继续上涨。底层百姓买不起绢布的情况只会随之变得更加严重。活跃于宋神宗年间的苏轼、王安石在诗文里多次提及纸衣与纸被,宋神宗熙宁年间的淮西提刑司有制造纸袄来救急贫苦百姓的行为,其时代背景便在这里。
以上情况还不算最糟糕。在秦制时代,在官府权力不受约束的地方,任何充满善意初衷的利民政策都会退化为汲取工具,和买绢政策也不例外。宋神宗时期,百姓多少还能从官府手中拿到一点点绢布的预购款;而到了更恶劣的宋徽宗崇宁年间,官府已有直接将和买绢视为新税赋的倾向,连象征性的预购款也不愿向百姓支付了。进入南宋后,这项新税赋干脆以“折帛钱”的名目堂而皇之固定下来,成了所有百姓都要承受的负担。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税名是“折帛钱”而想当然地认为百姓是在用钱纳税。“折帛钱”这个名称仅仅意味着官府将税额折算成了钱数,至于具体缴纳什么,是纳绢还是纳钱,主要取决于官府当时需要什么,取决于哪种缴纳模式可以给官府带来更大的收益。
李惠村、莫曰达:《中国统计史》,中国统计出版社1993年版,第141—142页。汪圣铎:《试论宋代绢帛的货币功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3期。
两宋政府对绢布的大规模汲取,是绢布市场价格不断飙升的主因。北宋哲宗元符年间以前,每匹绢的价格约为1贯。到了宋徽宗大观年间和宋高宗绍兴初年,已上涨至每匹2贯。再往后,到了南宋乾道年间,又升至每匹1—4贯。布匹的价格也整体呈上涨趋势。宋真宗年间每匹约150—300文,宋神宗时期已上涨至每匹400—450文,进入南宋后,已高达每匹1—2贯。? 绢布价格长期处于上涨态势,又使其成了保值商品和支付工具。正如日本学者加藤繁所言,绢布在宋代是日用品,也充当着货币的用途。有大量的税赋须以绢布的形式缴纳;在各种财政支付中,绢布常常代替现钱在使用。向民间购买物资与服务会使用绢布;向军队支付军费会使用绢布,向官员支付赏赐也会使用绢布。? 绢布作为保值品与货币的色彩越浓,作为日用品的色彩就越淡。绢布以税赋的形式越来越多地集中到政府手中,其市场价格就会越高,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底层百姓用不起绢布。于是,市场上就出现了纸做的衣服和纸做的被子。
华夏文化因造纸术与雕版印刷术而“造极于赵宋之世”,是后世学者站在所谓“大历史”的角度而总结出的一种历史记忆。这种历史记忆当然不能说是错的。只是,普通宋民恐怕很难感受到这种文化上的造极,也不会为这种造极而自豪。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熙宁四年三月戊子”条。(北宋)苏辙:《栾城集》卷三十六,《论蜀茶五害状》。其原文是:“昔日蜀人利交子之轻便,一贯有卖一千一百者,近岁止卖九百以上。”(元)脱脱等:《宋史》卷一百八十一《食货下三》。其原文是:“自用兵取湟、廓、西宁,藉其法以助边费,较天圣一界逾二十倍,而价愈损。及更界年,新交子一当旧者四。”
类似的情况还有交子。今人谈到交子,第一反应往往是交子诞生于中国的北宋年间,乃是世界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纸币。对今人而言,交子是老祖宗留下的民族骄傲,是极值得自豪的事情。可对两宋年间那些正在使用交子的老百姓而言,交子在很多时候可能意味着灾难。当朝廷发现印制纸币来支付军政开支远比铸造铜钱更划算后,交子很快就成了政府敛财的手段。宋神宗曾公开承认其之所以大量发行交子,目的便是为了空手套白狼以汲取民财:“行交子诚非得已,若素有法制,财用既足,则不须此。”? 官府滥发引发贬值,是交子、会子等纸币被两宋百姓厌恶的主因。宋哲宗时期的交子发行量是宋仁宗时期的三倍,于是每贯交子的市场价从高于面值的1100文跌到了低于面值的900文? 。宋徽宗时期交子的发行量相当于宋仁宗时期的数十倍,于是旧交子的市场价跌至仅剩新交子市场价的四分之一? 。宋徽宗君臣靠着频繁开动“印钞机”增加了许多财政收入,普通百姓则深陷在通货膨胀的泥潭里,拥有交子即等同于遭遇财富缩水。
(南宋)辛弃疾著,徐汉明点校:《辛弃疾全集》,《论行用会子疏》,崇文书局2013年版,第296—298页。值得注意的是,辛弃疾批评会子贬值,担忧朝廷给军队士兵发会子容易影响军队的向心力,他希望朝廷想办法让会子停止贬值,最好是让会子的市场价略高于其面值,这样士兵拿到会子必然开心,朝廷也可以源源不断靠印刷会子来支付军费。其原文是:“今诸军请给微薄,不可复令亏折,故愿陛下重会子,使之贵于见钱。若平居得会子一贯,可以变转一贯有余,所得虽微,物情自喜。缓急之际,不过多印造会子,以助支散,百万财赋可一朝而办也。”一面想要靠开动“印钞机”来支付军费,一面又想维持纸币不贬值,辛弃疾的期望其实等同于空想。(南宋)谢深甫《庆元条法事类》卷三十《钱会中半》记载:乾道六年(1170)闰五月九日朝廷下发敕令,“诸路总领监司州军受纳、解发钱贯须是会子见钱各半”。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六《东南会子》记载,乾道七年春,“诏州郡上供许用七分会子,三分见钱(原注:正月)。然有司取于民悉以见镪”。见李埏、林文勋:《宋金楮币史系年》,收入于《李埏文集》第三卷,云南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38页。
南宋的纸币会子也是大体相似的情形。辛弃疾曾上奏说,会子之所以大幅贬值,一个重要原因是朝廷喜欢印刷会子,然后拿会子去民间采购物资,去偿付财政开支,但在征收税赋时,官府却不肯收纸币,只愿意收铜钱? 。所以会子在民间是人见人怕、人见人憎。即便后来南宋朝廷出台政策,允许百姓用会子缴纳一半乃至十分之七的税赋,情况也没有得到多少改善,因为地方州郡的官吏知道会子必定贬值,仍想方设法刁难百姓,强迫他们用铜钱纳税。?
世界上的第一张纸币诞生于北宋时代的中国,是一种立足于宏大叙事的历史记忆。两宋百姓因官府滥发纸币而深陷通货膨胀的泥潭,对交子与会子深恶痛绝,是一种立足于日常生活的历史记忆。两种历史记忆可以共存,但其中的骄傲与苦难并不相通。正因为骄傲与苦难并不相通,所以骄傲值得被记住,苦难同样也不能被遮蔽,更不能被遗忘。
“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
(元)脱脱等:《宋史》卷四·本纪第十二。
皇帝的恭俭仁恕出于天性。一遇水旱,或于禁庭秘密祷告,或光脚立于殿下。拒绝扩充御苑,服饰朴实无华,夜里饿了想吃烧羊也不肯下旨索要,担忧开了先例后负责御膳的伙夫便会常年宰杀羊只以备不时之需。复审全部有疑点的死刑,每年挽救上千人的生命。在位四十二年间,吏治看似偷惰却无残暴刻薄的官员,刑法看似纵驰而执法者多是平允之士。国家虽有弊病但仍可称作治世,朝中虽有小人但仍以善类居多。其忠厚之政为两宋积累了三百年的国祚之基。《传》曰“为人君,止于仁”,这句话宋仁宗皇帝实在是当之无愧。?
上面这段话,是《宋史》对宋仁宗的赞誉,也是《宋史》试图留下的关于宋仁宗和宋仁宗时期的历史记忆。只是,在许多亲历过宋仁宗时期的宋人看来,这个所谓的治世并不存在。陈舜俞便是其中之一。陈是宋仁宗庆历六年(1046)的进士。据他所见,宋仁宗时期民生凋敝,百姓已被各种苛政压得喘不过气来。在给宋仁宗的奏疏中,陈舜俞总结了导致民生困苦的八项主要盘剥:
(北宋)陈舜俞:《都官集》卷二,《厚生四》。
今天下之赋五:曰公田、曰民田、曰城邑、曰杂变、曰丁口。天下之禁三:曰盐、曰茗、曰酒。生民之衣食,举此八者穷矣。?
《诸处职田依条召佃诏》,“天圣元年七月戊寅”条,收入于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全宋文》第二十二册,巴蜀书社1992年版,第415页。(元)脱脱等:《宋史·吕大防传》。(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七《田赋考七》。
第一项盘剥手段公田,指的是租种朝廷的土地须缴纳地租。公田地租名义上比私田地租要低一些,但种公田是与官府打交道,佃户会常年受到官吏的敲诈勒索,实际负担往往远超过名义地租。如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有诏令披露称,全国各处职田(公田的一种)多不依照政策规定去招募流民与客户耕种,而是由官府强制租佃给更方便控制的“公人及税户”,且用容量超过标准的大斗来收租,遭遇了水旱灾害也不许佃户申请减免田租。? 也是在宋仁宗统治时期,吕大防就任青城知县,发现该县的圭田(祭祀用地,公田的一种)收租时用容量超标的大斗,支出时才用公斗,“卿大夫能获利三倍,民虽有怨而不敢诉”,佃户们遭遇超额盘剥却敢怒不敢言。? 宋神宗熙宁年间,朝廷掌控的公田为四十四万七千四百四十八顷一十六亩? ,约占当时全国垦田数的十分之一。宋仁宗时期的比例应与之大体相仿。换言之,宋代虽不立田制,但朝廷仍是最大的地主。官府敲剥加上胥吏勒索,租种朝廷公田所承担的实际田租,往往大于租种私田。
(北宋)包拯撰、杨国宜校注:《包拯集校注》,黄山书社1999年版,第17页。
第二项盘剥手段民田,指民众耕种自家田地,需向朝廷缴纳夏秋两税。宋代两税名义上并不重,但官府在征税时常使用折变、支移等手段,民众的实际缴纳额度往往极为离谱。宋仁宗统治时期恰值折变与支移泛滥成灾。包拯曾上奏披露陈州的折变暴政,便是一个典型案例。据包拯讲,陈州的夏税本该缴纳大小麦,官府将之折算成每斗一百文钱,还要添加脚钱(运输费)二十文,头子仓耗钱(损耗费)二十文,总共是一百四十文。可当时大小麦的市场价仅为每斗五十文。官府随意玩了一把折变,陈州百姓的夏税负担就变成了之前的两倍半。最为令人发指者,是陈州官府对蚕盐的折变。当时的养蚕用盐须由官府配卖给百姓,陈州的官员将每斤蚕盐折价为一百文,而当时市场上的盐价是每斤二三十文。如此,百姓要缴纳的蚕盐钱就成了原来的三倍不止。这还不算完,陈州的官员又将每斤一百文的蚕盐钱折变成小麦,折算价格是每斗四十文,而当时陈州小麦的市场价是每斗五十文。按市场价,一百文蚕盐钱只需要缴纳两斗小麦,而按官府的折价则需要缴纳两斗五升小麦,百姓的负担二次提升。可是,事情还没有结束,陈州官吏又一次把这两斗五升小麦给折变成了现钱,折算价格是每斗一百四十文,两斗五升小麦变成了三百五十文钱。也就是说,购买一斤蚕盐按市价本来只需二三十文钱,而经过陈州官员的反复折变,最后竟变成了民众向官府配买一斤蚕盐得缴纳三百五十文钱,足足是市场价的十余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