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史的脉络:从唐到宋
上一章梳理了秦汉、三国、两晋与南朝时期百姓因人头税太重而选择不养育子女的社会现象,以佐证人头税是人口峰值限制因素的论点。本章将继续梳理北朝、隋、唐与北宋时代的人口问题,继续追问引发宋代繁华的人口大爆炸究竟从何而来。
均田制刺激人口恢复
比如,据宋元时期的史料记载,唐代河西“有溺子之风”,刘翱做河西节度推官时严禁当地百姓溺杀孩子,“存活者数千人,民皆曰刘公活尔也”。见(元)叶留:《为政善报事类》卷四,“全城活命”条。据书中交代,这段资料引自胡一桂(活跃于宋元之交)的《人伦事鉴》。
在北朝与隋唐时期的史料里,很难见到底层百姓“生子不举”的材料。秦汉、三国两晋与南朝时期百姓忍痛杀子的材料,或来自官员的奏疏,或是作为地方官员的政绩被史书保存下来。但检索《北史》《隋书》《旧唐书》《新唐书》等典籍,以及该时期的诗作、笔记与传奇小说,却很难找到类似记载。虽然不能说该时期绝无杀子现象存在? ,但这至少意味着在当时的官员与士大夫的视野里,“生子不举”尚未成为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
何以如此?
(唐)吴兢:《贞观政要》卷十,《论慎终》。(后晋)刘昫等:《旧唐书·戴胄传》。(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九六《唐纪十二》。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下),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9年版,第831页。
原因当然不可能是民众的生活状况发生了质变。有限的上下浮动会有,比如太平时代多半好于战乱时代。但质变不会出现,毕竟秦制政权素来奉行商鞅的贫民之策,致力于将百姓控制在贫困线上。即便是号称治世的贞观时代,李世民奉行的真实治国理念也是“百姓无事则骄逸,劳役则易使”? ,所以百姓仍常年生活在困顿当中。贞观五年(631),戴胄向唐太宗报告说因征兵和修筑九成宫,已将天下的劳动力汲取殆尽,百姓已陷入“户口单弱,一人就役,举家便废”? 的境地,只要家中有一名成年男丁被征发,全家便要饿肚子。贞观十六年,李世民又发布诏书威胁天下百姓:“自今有自伤残者,据法加罪,仍从赋役。”? 惹得大唐皇帝下发这样的诏书,当然是因为底层百姓自残手脚的现象已经很严重。李世民在诏书里拒不承认百姓自残手脚是自己的暴政所致,反将之归咎为隋末“遗风犹存”。但在史学家吕思勉看来,这说法纯属狡辩,“是时役苟不重,民安肯自伤残?”? 若不是贞观时代赋役沉重,逼得百姓活不下去,谁会狠得下心来自残手脚?贞观治世尚且如此,北朝与隋代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百姓生活水准没有质变,作为社会现象的“生子不举”却消失了。据笔者理解,这背后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人口因战乱大规模减少,政府为增加劳动力总量出台了一些优待政策以鼓励生育。二是推行了新的田制,也就是均田法,这是当时经济领域最大的变化。
露田,指的是没有种树、没有修建房舍的田地。当时北方很多地区的农耕技术已退化为休耕轮作。所以均田法又规定两年轮种一次,15岁以上的男子可获授露田80亩,女子减半为40亩;若是三年轮种一次的地区,则提升为男子120亩、女子60亩。此外,奴婢也可以与平民一样获授露田,奴40亩、婢20亩。但奴婢没有桑田。(北齐)魏收:《魏书》志第十五《食货》。唐代将男子按年龄分为五个等级:刚出生的男孩叫“黄”,4—15岁叫“小”,16—20岁为“中”,21—59岁为“丁”,60岁以上是“老”。国家授田时以男子的年龄等级为依据。除丁男与中男外,唐代的老男与残疾者也可获授耕地40亩,寡妇30亩,寡妇如果是户主则为50亩。道士、僧人30亩,女冠、尼姑20亩。
均田制的核心内容是以人丁为基础,由朝廷向百姓授田。太和九年(485),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法,其中规定:15岁以上男子可自朝廷手中获授露田? 40亩,女子减半为20亩? 。家中若有“丁牛”,可额外获授露田30亩,丁牛以四头为上限,每户最多可额外获授露田120亩。此外,男子还可以得到桑田20亩。桑田相当于家庭的自留地,可以一直传承下去,露田则须在农民年老不再征课田赋或者去世之后归还朝廷。? 该制度经北齐、北周与隋朝,一直延续至唐朝前半期。其间虽有许多调整,但由朝廷按人丁向民众授田这个核心始终未变。如唐代均田制规定,丁男(21—59岁)与中男(16—20岁)皆可自朝廷获授一顷耕地,其中20亩为永业田,也就是可世代相传的自留地;另80亩为口分田,获授人死后须归还朝廷。? 很容易看到,这种授田方式与北魏的均田法实乃一脉相承。
(北齐)魏收:《魏书》列传第四十一《李冲传》。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533页。
孝文帝能够推行均田法,是因为当时的中原地区存在大量无主荒地。孝文帝愿意推行均田法,是因为北方经历长期战乱人口锐减,剩余人口为了生存大多投靠有力量的世家大族,成为他们名下的荫庇户,不再向朝廷提供税赋与劳役,史称“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 。朝廷不缺田地,缺的是可供汲取的编户齐民。均田法便是吸引民众脱离世家大族荫庇、重新回到朝廷怀抱的办法。朝廷一面承诺按人头向民众授予土地,一面承诺会减轻对民众的汲取力度,使之小于世家大族对人口的荫庇力度。于是,“荫庇户口自然纷纷向政府请求授予土地,政府在劳动人手争夺战方面,至此可谓获得全胜”? 。
从这个角度来看,均田制的实质是朝廷、世家大族与底层民众三方间的一场博弈。博弈的结果是朝廷与民众皆获得了好处——朝廷虽然减轻了汲取力度(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减轻是策略性的、暂时性的),但编户齐民的数量大增,垦田亩数也大增,财政“蛋糕”的总体量变大了。
均田制能够刺激民众生育、加速人口恢复,是因为在该制度下,家庭每多养育一个孩子成丁,便可自官府多获授一人份的田地。只要朝廷能够足额授田,生养子女对家庭而言便具有正面收益。可见只要生养子女不会给家庭带来新的沉重负担,即便生活在困顿之中,民众也会有很强的生育意愿,人口就会出现大规模的增长。
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163—165页。此节古人早已阐明,如宋人刘恕曾如此解释均田制的存续与崩溃:“魏、齐、周、隋,兵革不息,农民少而旷土多,故均田之制存。至唐,承平日久,丁口滋众,官无闲田,不复给授,故田制为空文。”见(元)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十六《考史·历代田制考》,“刘氏恕曰”条。
但均田制对生育的刺激终究有其上限。授田总量会随着人口增长而耗尽,朝廷掌控的闲置土地会越来越少。当新增人口无法获授足额田地时,均田制必然要走向崩溃。历史也正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在发展——均田制在北朝没有崩溃,是因为北朝战乱频繁,中原地区的人口峰值始终未能恢复到两汉时代的规模——北齐与北周的人口峰值不如北魏,而北魏的人口峰值也只在3150万—3500万人之间。? 均田制在唐朝立国半个世纪后出现严重的崩溃迹象,是因为唐帝国的人口在这半个世纪里急速恢复,政府掌握的闲田已经很少,已无法向新增人口足额授予耕地。?
在均田制崩溃的过程中,人头税的人口峰值限制器效用再次显现,民众也再次被逼至两害相权的境地。不过,这场两害相权的主题已非“生子不举”,而是人数达千万级的唐民大逃亡。
千万唐民选择大逃亡
唐代前半期实施均田制,与之配套的赋役制度是租庸调。
按唐朝的规定,租的标准是每名成年男丁每年纳租税两石。庸的标准是每丁每年给朝廷服劳役二十天,如果朝廷没征召劳役,就折算为每天收三尺绢。调的标准是每丁每年向朝廷缴纳绢或绫或絁两丈、绵三两。要是当地不产蚕桑,就改为缴纳布匹二丈五尺,麻三斤。调还包括一切按人头摊派的其他负担。绝大多数时期,官府并不会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来向百姓征税,而会远超出上述标准。高树林:《试论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税役变化问题》,《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1期。
租指田租,成年男丁每人每年按标准缴纳。庸是按人丁去给朝廷服劳役。调是按人丁向朝廷缴纳绢绵布帛。? 可见生活在均田制与租庸调制度下的唐朝百姓的主要负担仍是人头税(取广义,指所有以人丁为标准征收的赋役)。按学者高树林的计算,唐代前半期民众的人头税负担占到了其总负担的六成至七成。?
(唐)陆贽:《翰苑集》卷二十二,“论两税之弊须有厘革”条。
唐代人陆贽曾十分赞同租庸调这种赋役制度,说?“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实在是好极了。名下有田产才要给朝廷交租,户口登记在册才要给朝廷交调,家中有丁才要给朝廷交庸,可见征税依据很明确。不会因丰收增税,也不会因荒年而减租;不会因家财丰厚就多征,也不会因为生计艰难就免调,可见征税标准也很合理。
朝廷掌握的土地越来越少,除了人口增长这个主因外,还有一个次因是口分田难以回收。唐朝百姓获授的田地包括口分田和永业田。口分田死后要还给国家,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随着户数增加,永业田的授予总量要增加。口分田能否在田主死后顺利重新回到国家手上,则要看基层的土地管理是否有效。实际是很难做到,许多民众会带着口分田隐蔽到官僚贵族门下后,基层官吏也没有办法将口分田再从官僚贵族手里抠出来。杨际平:《均田制新探: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05页。
遗憾的是,陆贽的这些赞赏仅限于理想状态,也就是朝廷能足额给民众授田,民众继而有能力足额向朝廷缴纳租庸调。而现实是理想状态不可能存在。唐初的武德、贞观年间,人口稀少,朝廷掌握着许多荒地,尚可按标准足额授田给新生人口(每名男丁成年时可从政府手中获授田地100亩,其中有80亩口分田、20亩永业田)。但随着人口增长,朝廷手里的闲田越来越少? ,到唐高宗与武则天时代就已没办法给新增人丁足额授田了。如敦煌户籍残简显示,当地百姓平均获授田亩仅相当于原定标准的十分之三。而且时间越往后,授田不足的情况越严重。敦煌效谷乡百姓王万寿生活在唐玄宗开元年间,他全家仅获授耕地10亩。以王万寿家中仅一名成年男丁来计算,也仅为应授标准的十分之一。?
缺乏动力去履行对民众的责任,却积极强制民众承担赋役,这是秦制政权的一项重要特征。唐朝政府也是如此。反映在均田制上,便是征收租庸调非常卖力,落实足额授田毫无兴趣。不管民众获授田亩是否足额,租庸调的征收往往一分不能少,征收过程中只看人头之有无,不问田亩之多寡。名下有八十亩口分田,每丁每年是两石租、二十天庸和两丈绢三两绵的调;名下只有十亩口分田,每丁每年也是两石租、二十天庸和两丈绢三两绵的调。如此,生养子女对家庭而言不再具备正面效益,均田法刺激人口生育的效用也就消失了。民众承受不住沉重的人头税负担,又没有能力与官府正面对垒,便只能走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消极反抗之路。
这场两害相权的主题不再是“生子不举”,是因为“生子不举”已不能解决问题。试想,若一户百姓只获授十分之一额度的田地,却要按百分之百的额度承担税赋劳役,那么,他们面临的就不是养不养得起孩子的问题,而是作为编户齐民的自己能不能活得下去的问题。这正是唐帝国百姓选择大逃亡的主因。
《太平广记》卷二四三引《朝野佥载》,记录了这样一件事情:“唐深州刺史段崇简性贪暴,到任,追里正,令括客。云‘不得称无上户,上户每家取两人,下户取一人’。以刑胁之,人惧,皆妄通。通讫,简云:‘不用唤客来,但须见主人。’主人到,处分每客索绢一匹。约一月之内,得绢三十车。”这位段崇简是唐玄宗时代之人,他到地方做刺史,搜挖逃亡藏匿的“客户”时,主要目的是从这些“客户”的主家索要钱财,而非要将这些“客户”遣回原籍变成编户齐民。(北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遣使黜陟诸道敕》。
唐民的大逃亡主要选择三种办法。一是离开原籍前往他乡,成为替人佣耕的“客户”(客居之户的意思)。如此,原籍的官员拿着户籍簿册征发赋役时找不到人,客居地的官员也没有动力将“客户”遣回原籍——当然,前提是“客户”的主家能向他们输送足够的利益? 。第二种办法是连人带田地荫庇到王公贵族或官员门下,成为他们的私属人口。代价是必须给荫庇者缴纳更高的田租,好处是可以避开沉重的劳役摊派。第三种办法是逃至官府鞭长莫及的偏远之地。唐玄宗开元二十九年(741)在诏书里提到,江淮间有许多百姓“深居山洞,多不属州县,自谓莫徭”? ,百姓们为了逃避沉重的徭役,逃进了官府控制之外的未开发地区。
(唐)杜佑:《通典》卷七《食货七》。其原文是:“我国家自武德初至天宝末,凡百三十八年,可以比崇汉室,而人户才比于隋氏,盖有司不以经国驭远为意,法令不行,所在隐漏之甚也。”
关于这场大逃亡,唐代史学家杜佑在其《通典》中留下了非常重要的论述。杜佑说,本朝从高祖李渊时代算起,到玄宗天宝末年,太平时光持续了130多年,本该是个人口盛世,结果统计在册的户口只堪与隋朝相近。究其原因,是因为许多人逃亡藏匿了起来。? 那么究竟有多少百姓选择了逃亡藏匿呢?杜佑有一段估计:
国家贞观中有户三百万,至天宝末百三十余年,才如隋氏之数。圣唐之盛,迈于西汉,约计天下编户合逾元始之间,名籍所少三百余万。
(唐)杜佑:《通典》卷七《食货七》。
自贞观以后,加五百九十万,其时天下户都有八百九十余万也。汉武黩兵,人户减半,末年追悔,方息征伐。其后至平帝元始二年,经七十余载,有户千二百二十余万。大唐百三十余年中,虽时起兵戎,都不至减耗,而浮浪日众,版图不收。若比量汉时,实合有加数,约计天下人户少犹可有千三四百万矣。?
杜佑在户部做过官,掌握很多官方资料。他提供了几个数据:唐太宗贞观中期,统计到的户口数约300万。到唐玄宗天宝年间,130多年过去了,统计到的户口数仅与隋朝的户口数大体相等(隋炀帝大业五年的统计数据是890余万户)。也就是说,在这130年里,唐朝政府的户口统计簿册上只增加了590万户。杜佑继而推论称,唐朝是个比汉朝更丰足的盛世,唐朝百姓的生活水准高于汉朝百姓。汉武帝穷兵黩武曾闹到天下人户减半的境地,但只过了短短70余年,到汉平帝元始年间,汉帝国的在册户口就增长到1200余万。唐朝从贞观时代算起,经历了130余年的太平时光,其间虽然也有战事,但总体来说都算不上大乱,不至于给人口增长造成大的影响。所以,保守估计到玄宗天宝年间,本朝的实际户口应该不少于汉平帝时代,至少应该有1400万户口才算正常。这意味着有至少有300余万户百姓没有得到统计。
也就是说,按照杜佑的统计与估算,在唐玄宗天宝时代,有大约四分之一的百姓选择逃亡藏匿,抛弃了编户齐民的身份。这个数据初看起来似乎有些骇人听闻。但杜佑是史学家,详细研究过历代人口数据,其《通典》是一部制度史巨著。杜佑也有丰富的官场经历,在地方做过刺史,在中央做过工部郎中与户部侍郎,对本朝人口数据及统计方式均有很直接的体察。他的这一估算绝非信口开河。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韦嗣立传》。(唐)陈子昂:《上军国利害事》,《陈子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09页。(唐)陈子昂:《上蜀川安危事》,《陈子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97—198页。原文是:“今诸州逃走户,有三万余在蓬、渠、果、合、遂等州山林之中,不属州县。”“蜀中诸州百姓所以逃亡者,实缘官人贪暴,不奉国法,典吏游容,因此侵渔。剥夺既深,人不堪命,百姓失业,因即逃亡。”(后晋)刘昫等:《旧唐书·狄仁杰传》。原文是:“家道悉破,或至逃亡,剔屋卖田,人不为售,内顾生计,四壁皆空。”(唐)孙平子:《请祔孝和皇帝封事》,收入于周绍良主编:《全唐文新编》第二部第二册,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3843页。其原文是:“臣观两畿户口,逃去者半。常侍解宛招携不还;李杰奏请访括不得。”《册府元龟》卷六三《帝王都·发号令》。其原文是:“四海清宴,百年于兹,虽户口至多,而逃亡未息。”
杜佑的估算在唐代也非个案。早在武则天时期(泛指武氏控制朝政的时代,不局限于武周),朝臣韦嗣立便说过“今天下户口亡逃过半”? 这样的话。韦嗣立的“过半”之说或有夸张,但他如此说,足以证明当时的百姓逃亡情况很严重。同期也有许多史料可以佐证韦嗣立的话。如陈子昂上疏武则天,说河、陇、秦、凉、青、徐、曹、汴、沧、瀛、恒、赵等地的百姓“流离分散,十之四五”? ,四川百姓的逃亡情况也很严重,蜀中诸州的逃亡者里有三万余户冒险进入未开发的、朝廷管控不到的深山老林之中。陈子昂还说,蜀地百姓之所以逃亡,主因是官吏对百姓的压榨剥夺太狠。? 狄仁杰也上奏,说据他在河北道的调查所见,因朝廷调发太重,百姓已被逼至家徒四壁、卖房子卖田产去作逃亡者的地步。? 唐玄宗开元五年(717),又有河南府人孙平子上奏,说唐帝国户口控制最严格的长安与洛阳地区也出现了严重的人口逃亡现象,差不多有半数百姓跑掉了。? 长安与洛阳尚且如此,其他地区的情况可想而知。开元九年,唐玄宗又在“禁逃亡诏”中承认,虽然朝廷控制的户口数还在增长,但百姓逃亡的情况仍很严重。?
皇帝与官僚们能感受到百姓在大量逃亡,民间知识分子当然也会有所体察。活跃于唐朝前期的僧人王梵志,有一首题为《天下浮逃人》的打油诗,讲的便是唐帝国百姓逃亡藏匿的风潮。其诗如下:
天下浮逃人,不啻多一半。
南北掷踪藏,诳他暂归贯。
游游自觅活,不愁雁户役。
无心念二亲,有意随恶伴。
强处出头来,不须曹主唤。
闻苦即深藏,寻常拟相筭。
欲似鸟作群,惊即当头散。
心毒无忠孝,不过浮游汉。
(唐)王梵志著,项楚校注:《王梵志诗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686—687页。
此是五逆贼,打杀何须案。?
“五逆”是佛教用语,指弑母、弑父、弑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等五项重罪。
王梵志倡导忠孝,所以这首诗的立场是痛骂逃亡百姓,说他们心思狠毒毫无忠孝之心,是不必经正规审判程序便可打死的“五逆”? 恶贼。批判之外,这首诗也提供了很多重要的历史信息。比如,王梵志在诗里说“天下浮逃人”超过了半数,虽是夸张之语,却显示当时的逃亡藏匿者极多,是常见的社会现象。也正因是常见的社会现象,才会引得王梵志写诗批判。再比如,诗中提到“应户役”,清楚显示百姓选择逃亡藏匿的主要目的,是要逃避沉重的人头税。再比如,诗中提到逃亡者往南往北到处躲藏,平常时日聚在一起谋生,遇到搜挖便立即四散;被抓住后会欺骗逮捕者先暂回原籍,再找机会逃走。这些信息既显示唐朝政府有许多人口搜挖政策,也显示民众逃亡藏匿的决心很大。
在帝国的“人矿”里挖呀挖
确如王梵志诗中所言,唐帝国出台过许多人口搜挖政策。
(北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苏瓌传》。(北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苏瓌传》。其原文是:“初不立籍,人畏搜括,即流入比县旁州,更相廋蔽。”(北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一,《听逃户归首敕》。其原文是:“天下逃户所在特听归首,容至今年十二月三十日内首尽。其本贯旧有产业者一切令还,若先无者具户数闻奏,当别有处分。”
比如,武则天于长安三年(703)派出“十道使括天下亡户”? ,将大批御史自中央下派到地方,以监督地方政府搜挖藏匿逃亡的百姓。此举效果有限,虽搜挖出不少百姓,但还没来得及将之绑入户籍,这些害怕朝廷的控制与汲取之人,便又逃亡流入邻近县州再次藏匿了起来。? 唐玄宗也曾颁布敕令,号召“天下逃户”自首,回归编户齐民,朝廷提供的优待政策是归还其原籍名下的所有产业;原籍没有产业者,可以将户口数目报上去,朝廷会另有安排。? 这种所谓的优待显然无法吸引百姓——若非原有产业不足以让百姓生存下去,他们也不会背井离乡去做寄人篱下的浮逃人。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宇文融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食货志上》。
再后来,唐玄宗又效仿武则天,让大臣宇文融牵头发起“括户”运动,派人带队去天下各地,试图将隐藏在山林之中、荫庇在大族与贵族官僚门下的逃户搜出来,使之重新成为朝廷控制和汲取的对象。唐玄宗后来表彰宇文融“巡按所及,归首百万”? ,在约四年的时间里为国家搜出了近百万藏匿户口,《旧唐书·食货志》提供的具体数据则是“得户八十余万”? 。由此可见所谓的开元盛世,实不过是个百姓不堪汲取而大量逃逸的时代。杜佑在《通典》里说天宝末年仍有超过300万户口(相当于全国四分之一的百姓)隐匿于江湖之中,并非夸张之辞。
(唐)魏征等:《隋书·食货志》。(唐)魏征等:《隋书·食货志》。(唐)魏征等:《隋书·裴蕴传》。这是笔者的推测。毕竟武则天为打击政敌曾大兴告密之风,史称“罗告天下衣冠”,不少底层百姓也被卷入其中。
其实,唐帝国的“括户”运动不过是隋朝“大索貌阅”运动的翻版。“大索貌阅”的字面意思是按户籍登记资料(年龄、体貌特征、人丁数量)挨家挨户清查,若发现年龄不符、相貌不对、数量有异,便可查出隐匿人口与“诈老诈小”(指到了纳人头税的年龄却将年龄改小,还没到免除人头税的年龄却将年龄改大)。为了将运动落实到每家每户,隋文帝对基层官员实施了“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 的严厉惩罚措施,不认真搜查隐匿人口的乡官会被流放至偏远地区。隋文帝还“开相纠之科”? ,发动民众互相举报。隋炀帝后来也继承了这种手段,于大业五年(609)“许民相告,若纠得一丁者,令被纠之家代输赋役”? ,用奖励来诱惑百姓互相举报,举报出一名藏匿之丁,举报者要承担的赋役就可转嫁给被举报者。隋朝赋役极为沉重,是民众逃亡藏匿的主因。隋炀帝以转嫁赋役为饵来诱惑民众互相举报,很有吸引力,很能够激发人性之恶。正因为使用了如此卑劣的手段,隋文帝开皇初年首次“大索貌阅”便搜出隐匿人口164万余人,其中包括可直接征发劳役的壮丁40万余人。隋炀帝时代能掌控约900万户编户齐民,也是靠了这种卑劣手段。有隋代的先例在前,武则天与唐玄宗发起“括户”运动时,大概率会有样学样? 。
然而,只要均田制的先天缺陷仍在,只要租庸调制度下的税赋依旧沉重,唐帝国的浮逃民就永远也搜挖不完。不但永远搜挖不完,还会如同滚雪球般不断壮大。这种滚雪球效应的主要制造者正是地方官府。按常理,百姓逃亡藏匿后,他们名下的口分田和永业田应由官府收回,再转授给当地的其他成年男丁。逃亡者的赋役也应转移给田地的新主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地方官员为了让政绩履历看起来更漂亮,并不会将逃亡者的户籍从簿册中消除。不但不消除,还会将本应由逃亡者承担的税赋劳役转嫁给里正和其他百姓。这种做法在当时有个专门的名词,叫作“摊逃”。摊逃会让留下来的百姓过得更惨,所以越是搞摊逃,百姓跑得越多;百姓跑得越多,摊逃的力度就越大,如此这般就形成恶性循环。唐宪宗时代,京官李渤奉命出使,路经陕西渭南县,便见到当地百姓因为摊逃这一恶政而几乎跑光了: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李渤传》。
臣出使经行,历求利病。窃知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一百余户;阌乡县本有三千户,今才有一千户;其他州县大约相似。访寻积弊,始自均摊逃户。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亦须五家摊税。似投石井中,非到底不止。摊逃之弊,苛虐如斯,此皆聚敛之臣剥下媚上,唯思竭泽,不虑无鱼。乞降诏书,绝摊逃之弊。?
渭南县长源乡原本有400户,因地方官搞“摊逃”,如今已只剩下100多户。阌乡县原本有3000户,也因为“摊逃”的缘故,只剩下1000户了。李渤的这些描述,实可谓触目惊心。
这种遍地浮逃民的时代,民众自顾不暇,他们的生育意愿可想而知。他们在逃亡藏匿期间做出“生子不举”之事也不足为奇。只是他们已是逃亡者,在地方官府的视线之外,其“生子不举”很难被官修史料记录下来。唐代耕地多于西汉,农具优于西汉,农作物品种优于西汉,耕作技术优于西汉,开元时期也号称盛世,可是其人口峰值(据杜佑估算总人口约为7000万)却与700多年前的西汉(据元始二年官方数据约为6000万)无本质差别,重要缘故之一便在这里。
两税法意外“解放”子宫
以上,是自秦汉至隋唐这段历史时期——也就是人头税占绝对主导地位的时代里,普通民众在生育问题上做两害相权的惨烈之事。这些惨烈现象并非时刻发生,但它们如此常见并绵延不绝,足见人头税负担对民众生育意愿的压制有多严重。
直到唐德宗建中元年(780),中国人口史上的这条隐性脉络才终于开始发生变化。
[美]费正清著,陈仲丹等译:《中国:传统与变革》,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4页。
这一年,在唐德宗的支持下,宰相杨炎开始推行一种新赋役制度“两税法”,以取代之前的租庸调制。这是中国历史上极重要的大事,就对后世民生的影响程度而言,远比绝大多数改朝换代来得深远。所谓两税,指的是政府田亩数量为征税依据,分夏、秋两季向民众征收地税与户税。两税法与租庸调制的核心区别,是租庸调制在征税时紧盯着百姓家里有几口人,而两税法在征税时紧盯着百姓名下有多少田产。两税法是中国赋税史上划时代的转变。两税法之前,税人税丁的赋税体系已维持了近千年,百姓的主要负担是人头税。两税法之后,赋税体系开始转向税地税产,“自此在中国历史上,土地而不是人丁成了农业税收的基本单位”? ,百姓的主要负担变成了田亩税(资产税)。
变人头税时代为田亩税(资产税)时代,相当于拔掉了长期压制中国人口峰值的限制器。所以两税法的实施也是中国人口史上最重要的分水岭。
这当中的逻辑不难理解。在人头税时代,增加人丁即等于增加人头税。所以人丁既是创造家庭财富的劳动力,也是妨碍家庭存续的巨大成本。至于究竟是创造的财富多,还是产生的成本大,通常取决于耕地数量与税负水平。当大一统朝代(如西汉与东汉)的人口增长至五六千万规模时,人丁平均占有耕地已很有限,增加家庭人口在生产上带来的收益已不能抵消新增的人头税负担,普通百姓就会压制养育后代的意愿。本书第二章提到的两汉百姓“生子不举”现象集中发生在汉代中后期,原因便在这里。这五六千万人口的规模,自然也就成了难以突破的峰值上限。当秦制君王为满足其穷奢极欲或为实现其所谓的雄才大略而大规模增收人头税时,普通百姓也会权衡利弊放弃养育后代。本书第二章提到汉武帝时代因增收口钱而导致百姓“生子辄杀”,以及魏、蜀、吴三国皆有的杀子现象,亦属于此类情况。
田亩税时代则不然。人丁虽仍是创造家庭财富的劳动力,但赋役主体已改为与田亩挂钩,人丁已不再构成家庭存续的沉重成本,生养子女对家庭来说已变得更具正面效应。大一统王朝初期自不必说,地多人少,需要大量劳动力,只要执政者不丧心病狂地汲取,民众的生育积极性通常都会比较高。即便到了大一统王朝的中后期,即便人口已增至五六千万这样的规模,即便每丁占有土地已比较有限,多生养孩子给家庭增加的负担也要远小于人头税时代,不会造成家庭经济状况的急剧恶化——在人头税时代,多一个孩子就多一份人头税;在田亩税时代,多一个孩子不过是多一张嘴吃饭。多负担一人份的人头税,很容易将脆弱的小农家庭逼至弃子乃至杀子的地步,多一张嘴吃饭则不过是让全家人再勒一勒裤腰带。
总之,秦汉百姓的“生子辄杀”,三国百姓的“生子不举”与唐民的大逃亡,皆是在以一种极端的形式提醒我们:朝廷围绕什么来汲取民力,民众便会围绕什么来两害相权。朝廷主要依据人丁数量来征赋役,百姓便会抑制生育减少人丁;朝廷主要依据田亩面积来征赋役,百姓便会尽力隐匿田产,同时放松对生育意愿的压制。
黄永年先生认为唐德宗实施两税法同时也是“一项向地方争夺财权的重大措施”。见论文《论建中元年实施两税法的意图》,《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
当然,唐德宗与杨炎抛弃租庸调另搞两税法,并不是因为他们觉得两税法对普通民众有好处,也不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以田亩税取代人头税将有助于提升民众的生育意愿。两税法出台的主因,仅仅是以人丁为汲取依据来维持财政“蛋糕”的路子破产了,已经走不下去了——如本章前文所言,因均田制已崩溃而以人头税为主体的租庸调负担不减反增,唐帝国的百姓一直在不断逃亡。初时,唐帝国还能通过“括户”运动来稍作挽救。待到“安史之乱”爆发,百姓死亡枕藉,幸存者也多流离失所,连原本用来控制人丁的户籍档案也已全然失效。“安史之乱”平息后,又有许多民众为逃避朝廷的沉重汲取而“用脚投票”,或抛弃家乡与田园逃入藩镇,或连人带地遁入豪族成为荫庇人口。唐帝国中央政府既消灭不了藩镇,也镇压不了豪族,更无力重建户籍档案,已注定无法回归人头税时代。因此,便只好实施两税法,改以田亩为征税依据? 。人丁可以逃亡,田亩无法逃亡,唐帝国希望用这种方式重新维持住财政“蛋糕”的规模。这种无可奈何,正如《文献通考》所言: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田赋考四》。
(杨)炎当离乱之后,版籍既已隳废,故不容不为权时施宜之举。?
唐德宗之前的帝王们,并非不懂“人丁可以逃亡,田亩无法逃亡”这个事实。他们之所以长期选择以人头税为主来制造财政“蛋糕”,是因为清查人丁要远比清查田亩容易。清查田亩须丈量面积、确定肥瘠等级、梳理产权流转、补充新垦与流失数据。清查人丁却只须基层官吏与里长们挨家挨户敲门。征人头税是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汲取方式。当朝廷能够有效控制人口流动、能够有效掌握人口数据时,他们普遍更倾向于征收人头税。这是自《商君书》便开始的古老传统,后世帝王搞户籍制度,行什伍连坐之法,以里甲来控制基层,皆是为了尽可能将人丁掌握在官府手里。统治技术的路径依赖无比强大,如果唐帝国有办法控制住人口逃逸现象,唐德宗与杨炎绝不会实施两税法。中国历史也绝不会在唐代中后期从人头税时代转变为田亩税时代。换言之,两税法解放民众的生育意愿,成为中国人口史上最重要的分水岭。然而,这其实是一次意外,而非制度设计者的初衷。
遗憾的是,唐朝中后期与五代十国战乱频繁,人口恢复缺乏好的环境,两税法作为中国人口史分水岭的效应也未能立刻显现出来。直到北宋结束割据,并继续实施两税法,中国人口峰值的突破才终于到来。
百万禁军刺激人口繁荣
高树林:《试论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税役变化问题》,《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1期。(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乾德元年冬十月庚辰”条。
与唐代一样,宋代的两税法也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六月起催,秋税十月起催。夏税以布帛和货币为主,秋税以粮食为主。民众的纳税额度与人头无关,只与土地亩数和土地肥瘠等级相关。缴纳两税者主要是拥有土地的主户,没有土地的客户无须缴纳。虽然经唐末五代的演变,宋代的两税法与唐代相比已有一些区别,但“以田亩税为主体”这一点却未改变。比如役钱是最主要的人头税,而北宋按丁摊派的役钱“基本都在30%左右,比之唐朝已大量减少,说明人头税负担已不再占主要地位。南宋又进一步减少……将总制钱全部算作役钱也只占12%”。? 宋太祖赵匡胤下令统计人口时说“女口不须通勘”? ,不再像前朝那般孜孜于统计女性人口,便是因为宋朝以田亩税为主,人头税不再是财政“蛋糕”的主体。
这正是宋代出现人口大爆炸的主因。
最后有必要重点说一下募兵制对宋代人口繁荣的影响。
众所周知,兵役与徭役是人头税时代最沉重的负担。宋代行募兵制,与前代的征兵制度相比,弊端是朝廷要支出极大体量的财政“蛋糕”来养职业兵。好处是免除了农民绝大部分的兵役,厢军和禁军也会承担许多劳役,正如《文献通考》所言: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二《职役考一》。宋代民众最沉重的负担是“差役”,又叫“职役”,这是一种新型负担,详见本书后文第四章。
宋朝凡众役多以厢军给之,罕调丁男。?
反观两汉至隋唐,男性到了成丁年龄便须自备武器、粮食与衣服,去承担兵役和徭役。宋代实施募兵制后,大多数成年男丁不必再因兵役与劳役离开家庭与土地。这对小农家庭而言,相当于在生育问题上少了一项极大的后顾之忧。正如北宋官员韩琦所言:
(南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四“养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10页。
养兵虽非古,然亦自有利处。……即收拾强悍无赖者,养之以为兵,良民虽税敛良厚,而终身保骨肉相聚之乐,父子、兄弟、夫妇免生离死别之苦。?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宋代的百万禁军虽耗费财政甚巨,也未能在对外战事中有所建树,但是无意间(非禁军制度的设计初衷)刺激了宋代的人口繁荣。
另可参见豆建春:《中国历史上的人口增长——解释因素及其长期效应分析》,西北大学博士论文,2015年。笔者孤陋寡闻,从经济学模型角度对“两税法”与唐宋人口变化之间关系做考察的研究,笔者目前仅见到这一篇论文。明朝的统计数据长期沦为具文,洪武年间统计天下户籍人口近6000万,到了明末时的统计数据仍是6000多万,实则明朝的人口已有约2亿之众,人口统计数据失实至如此地步,自然意味着针对人头税的控制很弱。清代实施“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及“摊丁入亩”改革,相当于全面放弃了人头税。此外,“美洲农作物引发清代人口大爆炸”的传统说法,近年已遭到不少学者的挑战。可参见李昕升:《美洲作物与人口增长——兼论“美洲作物决定论”的来龙去脉》,《中国经济史研究》2020年第3期;李昕升、王思明:《清至民国美洲作物生产指标估计》,《清史研究》2017年第3期;侯杨方:《美洲作物造就了康乾盛世?——兼评陈志武〈量化历史研究告诉我们什么?〉》,《南方周末》2013年10月31日。
也正因为类似兵役与徭役的各类人头税在宋代大幅减轻,所以北宋建国之初虽只有约3540万人(公元980年的数据),却经短短100余年,至宋徽宗时总人口便已破亿(公元1108年数据)。若再加上辽、西夏与大理等国的数据,则总人口可以达到约1.4亿的规模,相当于人头税时代人口高峰(唐天宝十四年,7000余万人)的两倍。唐、宋人口数量的这种突变,绝非技术进步与耕地面积增加所能达成,唯有将“人头税时代式微,田亩税时代到来”这一税赋史上的划时代变化纳入考量,才能得以真正解释? 宋代之后,随着人头税比例越来越小,中国人口又在明代突破了2亿,在清代突破了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