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欧,有“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说法,特指那些出生于物质条件和社会地位十分优越的家庭的孩子。如果用这个形象的说法来形容历史上有名的格拉古兄弟[提比利乌斯·森普罗尼乌斯·格拉古和弟弟盖乌斯·森普罗尼乌斯·格拉古(Gaius Sempronius Gracchus,约公元前160—前121年)],是再恰当不过了。
两兄弟的外祖父,如前所述,是罗马将军大西庇阿。他们的祖父提比利乌斯也是罗马名将,曾率领奴隶军团,在罗马防卫的最前线对抗不可一世的迦太基将军汉尼拔,40来岁时即已成为名满战场的勇将,并以身殉国。两兄弟的父亲提比利乌斯(按照格拉古家族的规矩,家中长子承袭父亲的名字,故本书提到的祖孙三代都以提比利乌斯为名)是公元前2世纪前半叶活跃于罗马政坛的知名政治家。在元老院主导的共和政体下,他们父亲的作为是值得特书一笔的。
格拉古兄弟的父亲生年不详,从其生平经历推算,大约出生于公元前220年。公元前190年,由于与叙利亚国王的战争,大西庇阿决定率罗马军队前去迎战,这是他第一次踏足东方(地中海东岸地区),根据大西庇阿的命令,格拉古兄弟的父亲接受了出使马其顿的任务,敦促马其顿国王腓力承担起支援前线罗马军队的后勤保障任务。这是在历史上有记载的格拉古兄弟的父亲第一次担任公职。
公元前187年,格拉古兄弟的父亲被选为护民官。当年,罗马发生了著名的“西庇阿审判”,即反对派抓住大西庇阿在职务上有500塔兰特(古希腊货币单位)公款用途不明的把柄,挑起针对大西庇阿的审判。以老加图为首的反西庇阿派的真正意图,并不是要追回这500塔兰特的下落,而是要在政治上使大西庇阿失势,以达到清除政敌的目的。由于老加图实力强大,加之这一政治背景,当时无人敢出面为大西庇阿辩护。格拉古兄弟的父亲时年33岁,不畏权势,勇敢地站出来为大西庇阿进行了辩护。
在辩护中,他是这样说的:
在诸神的庇护下,西庇阿为祖国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在共和制罗马,他取得了最高的地位,深受人们的感激和敬爱。对于这样的一个人,现在,我们竟然想把他送上被告席;我们竟然想把他押到演演讲台下,强迫他倾听我们对他的弹劾和声讨,甚至想让他接受无心少年的恶骂。
这种事情不仅玷污了西庇阿的名誉,更玷污了我们罗马公民的名誉。
反对派试图强行逮捕大西庇阿的提案在元老院被否决了。但是,他们使这位扎马会战的胜利英雄在政治上失势的目的达到了,大西庇阿极度厌恶反对派的阴谋诡计,愤而离开罗马,从公众生活中引退。
尽管从公众生活中引退,但这位在罗马唯一拥有战胜迦太基名将汉尼拔战绩的大英雄,是不可能忘记自己处于命运低谷时勇于力排众议、为自己辩护的那位年轻人的。他把自己的女儿科尔涅利娅许配给格拉古兄弟的父亲,此后二人结婚,才诞生了提比利乌斯和盖乌斯两兄弟。说格拉古兄弟身上流淌着名将西庇阿家族的血,就是源于这一重关系。
公元前182年,也就是为大西庇阿辩护的5年后,38岁的格拉古兄弟的父亲被选为罗马的按察官。按察官的职责包括对大型庆典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他亲自组织的体育竞技大会华丽精彩,且规模达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引起了元老院的重视。很多自费参加活动的格拉古兄弟的父亲的政治“被保护者”(后援者,类似于今天的“拥趸”“粉丝”,但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为竞技大会提供了赞助,因此,这次体育竞技大会不仅展现了格拉古兄弟的父亲的能力和富裕程度,而且显示出他已经成为能够统领众多“被保护者”的政治“保护者”。
格拉古家所属的森普罗尼乌斯家门,本出自平民阶级。就是在第二次布匿战争时期,他家还是平民。但就是从那个年代开始,为了打赢这场战争,需要贵族、平民团结起来,于是允许担任过执政官的人所属的家门成为罗马的统治阶级,即贵族阶级。换句话说,就是罗马打开了平民精英成为贵族的通道。从公元前3世纪起,森普罗尼乌斯家门出了位执政官,此家门即刻成了贵族。由于这个措施,在公元前2世纪,贵族和平民的区别已不是那么明显了。
当然,历史悠久的贵族豪门还是存在的,例如小西庇阿所属的科尔涅利乌斯家门,建造罗马第一条大道——阿庇亚大道的费边·克劳狄乌斯所属的克劳狄乌斯家门,主张用持久战术对抗汉尼拔的法比乌斯·马克西姆斯所属的法比乌斯家门,罗马成为共和国时就已是显贵的瓦莱利乌斯家门,以及后来赫赫有名的盖乌斯·尤里乌斯·恺撒所属的尤里乌斯家门。相对这些名门望族,因不屈服于汉尼拔威势而享有“意大利之剑”美称的马尔凯鲁斯和格拉古家族这些原属平民但后来拥有权势的新豪门,则被称为“平民贵族”,以与原有的老贵族相区分。
需要说明的是,这只是后世研究者喜欢使用的分类方法。当时的罗马人似乎并不执拗于这种分类。以当时的通例,每年选出的两位执政官中必有一位是平民出身。这样的话,理论上每年都会有一个平民家庭进入贵族的行列,罗马的“贵族阶级”已不再仅仅是封闭的世袭制。而拥有广阔的土地、统率众多“被保护者”的政治“保护者”成为平民贵族,也不再是什么稀罕的事。
担任按察官职务两年后,即公元前180年,格拉古兄弟的父亲被选为法务官。他的当选得益于按察官任上以出色的体育竞技大会主办者为看点的周密的选前宣传,还得益于众多“被保护者”亲临现场投票,还得益于“西庇阿审判”前后他果敢和仗义执言的一贯表现带来的选民们的敬意,或许是这一切综合作用的结果。当选为法务官还意味着他具有了指挥两个战斗单位(两个军团)的资格。
翌年,41岁的格拉古兄弟的父亲以前法务官的身份被派到西班牙东部地区,负责当地行省的军政事务。(法务官任职期满后,通常都会到海外行省任最高长官或统率军队打仗。)他面对的是原住民不满罗马统治而举行的起义。
在西班牙东部行省任职期间,格拉古兄弟的父亲充分施展了自己的军事与政治才能。他率领的是由奴隶组成的军队,指挥这支军队,他从不用皮鞭,而是给士兵们与自由公民同等的待遇。格拉古兄弟的爷爷是在对抗迦太基名将汉尼拔的战斗中阵亡的,格拉古兄弟的父亲拿出爷爷的事迹激励士兵,将士同心,终于平息了这场起义。格拉古兄弟的父亲还在西班牙建立了原住民能够接受的、符合实际的、公正的统治制度,使过去一直执拗地反对罗马统治的西班牙获得了此后长达半个世纪的和平。为表彰他的功绩,在他返回罗马时,元老院特地为他举行了凯旋仪式。
两年后,即公元前177年,格拉古兄弟的父亲被选为罗马政坛上的最高官——执政官。大约两三年后,格拉古兄弟的父亲与大西庇阿的女儿科尔涅利娅结婚。从大西庇阿将女儿许配给格拉古兄弟的父亲到二人完婚,中间经历了12年。由此推算,指定婚约时的科尔涅利娅,还是个幼女。可见,夫妇二人的年龄差距是很大的。
公元前169年,格拉古兄弟的父亲当选为监察官,负责全面监察罗马人的道德行为。这虽不是最高官职,但在罗马共和国时代是个非常重要的职位。监察官的职权中还包括国家公共财产的管理及与公共事业建设相关的合同的处理。格拉古兄弟的父亲在任监察官期间,促使国家通过了关于禁止公共事业建设被少数人垄断的法律。
格拉古兄弟的父亲自费买下了岳父大西庇阿在罗马广场的公馆,在这块地皮上建造了一座希腊式的长方形会堂(basilica),被称为“森普罗尼亚会堂”。后世的恺撒又在同一场所建造了尤里乌斯会堂。
格拉古兄弟的父亲在监察官任上值得一书的另一大贡献,是作为法案提案人,促成了一部重要法律的通过。根据该法律,凡家中已有5岁以上孩子、持有价值3万阿斯以上资产的解放奴隶,有权成为罗马公民。这就使原来的奴隶获得自由后无须等到第二代就有可能成为罗马公民。解放奴隶中很多人经营街边小店,或从事手艺人的工作,这部法律使他们可以和从事同样职业的罗马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当时,首都罗马出现了特别多的这类新公民,他们可以根据自己住所的不同,选择在罗马4个选区中的任何一个进行公民登记。
6年后,即公元前163年,57岁的格拉古兄弟的父亲再次被选为执政官,获得投票权的解放奴隶几乎全部把选票投给了他。在此前后,他还两次担任视察团的团长,巡视东方(地中海东岸地区),显示罗马对同盟国叙利亚的塞琉古国王的支持。此后,叙利亚王位继承出现纠纷时,由罗马进行裁定。
格拉古兄弟的父亲逝世于公元前153年前后。有一种说法是他和妻子科尔涅利娅共生育了12个孩子,但由于那个年代婴幼儿死亡率很高,成人的只有提比利乌斯、盖乌斯两兄弟和嫁给小西庇阿的女儿。提比利乌斯10岁丧父,弟弟盖乌斯比他小9岁,格拉古兄弟的父亲给兄弟俩留下了丰厚的遗产,包括巨大的物质财富、在政界和民间享有的良好口碑以及众多的政治“被保护者”,但兄弟二人连父亲的面也没见到。
科尔涅利娅年纪轻轻即成为未亡人,对她来说,再婚是一个很容易实现的相当不错的选择,因为按照当时罗马的风俗,女子再婚,特别是有过生育经历的女子再婚,是很受夫家欢迎的。何况科尔涅利娅还是“伟大的西庇阿”的女儿呢!实际上,求婚者络绎不绝,就连埃及的托勒密王朝也想迎娶她为王妃。
然而科尔涅利娅拒绝了这一切,她的理由是,她想专心养育这两个儿子。
她把提比利乌斯和盖乌斯这两个儿子称为“我的两颗宝石”。为了给予两个儿子最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科尔涅利娅做了周到的考虑与安排。她深知母亲自身的素质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自己就拥有当时罗马的“教养人”资格,并且能够使用希腊语阅读和会话。她还特地从希腊请来学者,做两个儿子的家庭教师。她认为,绝不能将孩子全权托付给家庭教师和用人,“孩子不仅从胎儿时期就要在母亲的腹中开始接受教育,母亲还要全面掌管孩子的教育,甚至不应放过通过餐桌上的交谈会话对孩子进行教育培养的机会”。科尔涅利娅和恺撒的母亲奥雷利娅并列,被誉为罗马妇女的偶像。提比利乌斯和盖乌斯二人就是这样沐浴着母亲的关爱,在身心两方面都得到了健康成长。
提比利乌斯·森普罗尼乌斯·格拉古从迦太基灭亡现场归国后的那几年做了什么,史料没有记载,应该是像罗马上层社会的良家子弟一样,居住在当年罗马富人聚集的帕拉蒂尼山上公馆林立的高级住宅区,并曾在军队中服兵役。20岁那年,他被选为祭司。
正像我在《罗马人的故事01·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中描述的那样,古罗马没有设置专门的“祭司”这个职务,敬奉众神的祭祀活动,由从各行各业选举出的祭司来主持。罗马由于是个多神教的国家,所以需要祭司的场合非常多。比如军队出征需要祈求众神护佑,军队凯旋又要感谢众神的帮助,军事之外的公众祭祀活动也有很多。为此,即便是年轻的祭司,也有可能在祭祀活动中接触到一些大人物,包括元老院中的重量级人物。
在公众场合,提比利乌斯引起了元老院首席元老(类似于当代议会中的议长)克劳狄乌斯的注意。有一天,克劳狄乌斯一进家门就像出了什么急事似的呼喊他的妻子,连声说:“女儿的婚事定下来了!”
女儿的婚姻大事不和母亲商量就决定下来,克劳狄乌斯的妻子当然不高兴:“女儿的婚姻大事怎能这样草率!除非女婿是提比利乌斯·森普罗尼乌斯·格拉古。”
经克劳狄乌斯一解释,妻子自然由嗔转喜。母亲心目中女儿的结婚对象,古今标准都是差不多的。罗马发生社会革命以前的提比利乌斯,是所有母亲心目中女婿的最佳人选。
公元前137年,26岁的提比利乌斯被选为派遣至西班牙军团的财务监察官,随军去了西班牙。根据其弟盖乌斯的转述,提比利乌斯在去西班牙的路上,中途经过托斯卡纳地区,亲眼看到耕作农田的并不是当地的原住民伊特鲁里亚人,而是从外国来的奴隶,这种情景使责任感很强的年轻精英极为惊愕。在西班牙期间,提比利乌斯一直没有中断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财务监察官的职能主要是军中的财务管理,从军队所需的一切必要的物资筹措,到士兵军饷的支付,以及其他除战斗指挥之外军队运营所需的一切杂务,都由其负责。军队回国后,他还要负责写出财务报告。罗马统治者们有意识地把这样的任务交给准备提拔为领导者的年轻后备干部,使之掌握军队运营的经验。大概他们认为,即使是肩负战斗指挥任务的总司令官,也只有具备了通过财务进出如实反映军队状况的经验,方能更加得心应手地指挥调动军队。
提比利乌斯随军的军团此次被派遣到西班牙的任务,是对付当地民众时隔40多年之后再次发生的叛乱。
格拉古兄弟的父亲在西班牙时期,实施的是在充分考虑当地民众诉求基础上制定的统治方针,实践证明很成功,使西班牙半个世纪以来持续保持平稳状态。
时隔多年,这回被派遣到西班牙镇压叛乱的罗马军遭到惨败,狼狈不堪。罗马军先是在战斗中败北,继而在溃败中又遭到敌军围困,交出武器和全部辎重后才被允许以停战为名的不光彩的撤退。公元前2世纪后半叶,罗马官兵的素质已到了眼不见心不烦的程度。军队战斗力的低下也成为年轻的提比利乌斯深刻思考的问题。
为这次西班牙战败善后的重任又落到了打赢第三次布匿战争的将军小西庇阿肩上。实际上,小西庇阿也根本不信任正规编制的罗马军团,他招呼他的“被保护者”们出钱,自己征集了一支军队,率领着这支军队开赴西班牙。
对罗马来说雪上加霜的是,就在提比利乌斯归国的公元前135年,罗马史上第一次奴隶起义爆发了。而被派到西西里岛的正规军团与起义的奴隶们交锋并不占优势,陷于持续苦战的境地。
“好像什么都开始不对劲儿了。”面对这些坏消息,人们自然会这么想。在地中海世界的霸主罗马人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罗马于公元前509年选择共和政体以来,一直面临着贵族与平民抗争这样一个难题。后来通过了两部法律,成功地化解了这个难题:一部是公元前367年通过的《李锡尼法》,根据这部法律,一切公职都面向平民开放,即普通公民都可以通过竞选或其他合法程序而成为各级官吏。另一部是公元前287年通过的《霍腾修斯法》,根据这部法律,平民大会通过的决议可以成为国家的法令。此外,代表平民利益的护民官,在任期届满后可以进入元老院。尽管这些护民官在元老院中仍微不足道,是罗马实行的“少数派领导制”中的“少少数”,但在防止元老院封闭化、防止出现倡导分裂的国民舆论方面多少还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
既然平民大会可以议决国家大事,那么公民(包括平民和贵族)大会更没有理由对大事不做决定。像对外国宣战和停战这样的大事,决定权都属于公民大会。公民大会还具有人事决定权,以执政官为首的重要官职,都要通过公民大会选举产生。
有权利就得有相应的义务,战争需要的资金依据公民资产的多少按比例分担,从社会正义的角度看,这种分担办法还是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
这种根据资产按比例分担战争资金的办法,相当于现代的“战争特别国债”,因为资金的募集采取强制的形式,偿还则要根据国家的财政状况,国家有钱时才能偿还。资金的偿还期都在20年以上,而且不付利息,因此,这种国债实质上属于临时征收的直接税。
罗马公民承担的义务不仅是要出钱支持战争,还要出人去打仗。被罗马人称为“汉尼拔战争”的第二次布匿战争打了17年,战争期间,作为国家最高行政长官的执政官,前后有25人战斗在最前线,其中有8人战死。执政官在战场上是唯一的最高司令官,尚且有这么多人牺牲,身为普通公民当兵上战场而牺牲生命者,就更多得不计其数。正是由于不同阶级的罗马人上下一心,团结对外,才最终取得了第二次布匿战争的胜利,使享誉世界战争史的迦太基名将汉尼拔俯首称臣。
听来令人称道的这一切,却从公元前200年,即第二次布匿战争结束后发生了改变。
首先,罗马军队开始不断打胜仗,可以夸口“屡战屡胜”了。最高司令官战死沙场的故事再也没有发生。这对罗马当然是好事,但任何事物都有正负两面,负面的东西正在显现出来。前面提到过,第二次布匿战争时期开始实行允许担任过执政官的人的子孙成为贵族阶级的政策,其本意是想防止统治阶级的封闭化,但这个意图并没有实现。
从公元前200年到迦太基灭亡的公元前146年,共经历了54年,按共和制罗马的规定,每年选举产生两位执政官,不考虑有人10年后再次当选的个案,其间共产生了108位执政官。在这“一百单八将”里,家门中从未有人当过执政官的当选者仅有8人,其余百人全部集中于科尔涅利乌斯、瓦莱利乌斯、格拉古家所属的森普罗尼乌斯等28个家门。这一时期贵族与平民的关系不再体现为相互抗争的阶级对立,二者之间的通婚也有了较长时间的历史,像日常便饭一样不再稀罕。但是,同为罗马公民,属于元老院阶层的和不属于元老院阶层的两大人群的区分与对立日益明显,且有固定化的趋势。
本来元老院只是一个向最高决策者进言的咨询机构,对几乎所有的国事都没有决定权。所谓的“元老院劝告”,是指将在元老院讨论议决的事项作为来自元老院的“建议”提交给决策者,元老院没有将其建议政策化的权力。罗马的“共和政体”,从理论上说是彻底的“主权在民”。
但这个规矩被汉尼拔战争时期的“非常事态”破坏了。由于汉尼拔统率的迦太基军队大兵压境,为了度过这一罗马共和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非常时期,很多重要事项需要随机应变,迅速决策。迫于这种压力,这一时期的“元老院劝告”被原样照搬地成为国家的政策。不幸的是,这种不正常的决策方法在“非常事态”结束后被延续下来。由于这种变通做法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尽管有人质疑其有效性,但反对意见长时期没有成为主流,而且在这期间,国政大权不断向理应只有“劝告”权力的元老院集中。第二次布匿战争胜利后,罗马的霸权从意大利半岛逐渐延伸到整个地中海地区,元老院集中权力的过程恰巧与之重叠,致使权力向元老院的转移没有遇到什么阻力,元老院权力的集中达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
第一是外交权。罗马霸权范围所及的海外行省和同盟国派到罗马的使节,必须是接受元老院的邀请才可成行。也就是说,是元老院而不是执政官在代表国家行使外交权。当海外行省和同盟国出现需要罗马出面解决的问题时,也是由元老院元老组成的视察团行使处置权,并已成为惯例。
第二是人事权。主要公职人员仍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但其候选人要由元老院决定。
第三是财政权。海外行省的税制由元老院决定,国库的支付也是由元老院元老担任的监察官决定。监察官还是每五年对公民做一次资产调查的责任人。对于罗马公民来说,监察官就像国家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公共建设事业的合同的管理也是由监察官负责。
第四是司法权。法律认可罗马公民有控告权,行省居民有检举权,但审判机关的最高长官则是身为元老院元老的法务官,审判时的陪审团成员全部由元老院元老担任。
军事权实际上也在元老院手上。带兵打仗的执政官虽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但每年选出的两位执政官的任职地点,则由元老院决定,而且,执政官任期届满后,通常都要被派去管理行省,具体去哪一个行省,仍由元老院做出决断。
如此程度的权力集中,假如没有和社会动荡联系起来,对于罗马来说还不是什么重大的问题。罗马人的观念与希腊人不同,对于“少数派领导制”这一罗马独有的共和政体,罗马人往往只注重体制机能的有无,而很少去操心体制本身正确与否。
下面我们来看两张表。表1是按罗马公民拥有资产数额而做出的等级划分。表2统计的是负有兵役义务的罗马公民的数字,这个数字仅包括17岁至60岁的男子中拥有资产达到规定数额以上、能够以服兵役形式支付直接税者。
从表1、表2可以看出:第一,在没有发生大规模战争并且第五等级的资产下限不断降低的情况下,应服兵役的公民(第一至第五等级)数量却在持续减少。这是很多家庭在有人从军后家庭拥有的资产难以维持生活,达不到第五等级以上的标准,免服兵役的无产者不断增多的缘故。第二,罗马社会的贫富差距明显扩大。在公元前241年,第一等级与第五等级的差距不足10倍,到了公元前146年,这个差距已超过500倍。与以前平民要求与贵族政治权利平等而发生的抗争不同,公元前2世纪后半叶开始的困扰罗马的社会动荡,主要表现为追求社会正义与公正,抗争的双方转为穷人与富人。
表1 按公民拥有资产数额划分的六个等级
表2 具有罗马公民权的应服兵役者人数及其变化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表1显示出,罗马作为地中海世界的胜者,其富裕阶级的财富大幅度地增长,第一等级的起点已从10万阿斯上升至100万阿斯,但作为罗马共和国中坚力量的一般公民的人数,却处于减少的状态。
社会的动荡往往体现为经济的萧条,而经济的萧条又表现为失业人数的增加。罗马人本来是农耕民族。农民的特点是勤劳并富有进取心,一种有定论的说法是,罗马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明显优于邻国的高卢人。从事农业,对当时的罗马人而言,是个高尚的职业。据说公元前5世纪被推选为罗马独裁官的辛辛纳图斯打仗时放下锄头拿起权杖就去指挥战斗,得胜归来放下权杖又拿起锄头务农。农业生产以家庭规模的自耕农为主要形态,有的家庭即使拥有奴隶也就有一两个。
其后农耕地和奴隶的数量略有增加,但自耕农的主流地位没有改变。这些自耕农,按资产规模来看属于第四、第五等级,他们以服兵役的形式来代替直接税,为罗马成就霸权发挥了重要作用。除了“士”和“农”的区别不那么明确之外,那个时期的罗马就已经有了士、农、工、商各个阶层。
然而,由于意大利中部地区经济结构的变化,这些中产阶级受到了直接打击。
在公元前240年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后,西西里成为罗马的一个新的行省,要向罗马纳税。西西里用大量的小麦来缴纳直接税,大量小麦流入市场对罗马小规模农家的小麦生产造成严重冲击。由于自耕农生产的小麦不具备价格竞争力,农民们转为生产橄榄油、葡萄酒,或从事畜牧业。在以小规模自耕农为主要形态的时代,农家及时转型是成功的。因为随着罗马国力不断增强,社会资本充实,城市建设投资规模扩大,带动了包括同盟城市在内的整个意大利地区生产水平的提高,对橄榄油、葡萄酒等消费品的需求增长强劲。
这一切在公元前150年前后发生了变化。
首先在公元前187年,罗马政府将其在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以战争国债形式向人民筹借的款项全部偿还完毕。
继而在公元前167年,上述这种实质上为向罗马公民征收直接税的筹集战争资金的做法被宣布废止。
这是因为,罗马统治下的西起西班牙、东至希腊的幅员辽阔的国土上各个行省都要向罗马缴纳什一税(直接税)和矿山收益,再加上国有土地租金和港口使用费等的间接税入账,没有必要再向罗马公民征收直接税。
我把战争国债意译为“直接税”,是因为它是按公民所拥有资产的多少来课征的。这种税全部取消,受益最大的是富裕阶层。此时罗马出现了资金过剩的“钱多状态”(有点像现在经济学家常说的“流动性资金过剩”),取消直接税是导致资金过剩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随着罗马的霸权扩张、市场扩张而导致的骑士阶级的兴起。
拉丁语中的“equites”被直译为“骑士阶级”,他们负有向罗马军队提供骑士的义务,意味着他们拥有的资产额按表1的划分不低于第一等级,即贵族阶级。但为了和担当国政的贵族阶级以至元老院阶级相区别,他们被称为骑士阶级。由于祖上没有人担任过执政官,与名门望族和平民贵族相比,从政对他们来说是个难关,所以他们选择了经商之路。根据法律,元老院阶级的人士被禁止经商,使得骑士们在这个领域得以大显身手,而罗马的不断强大又使他们的市场持续扩大。
骑士们的“业务”门类非常多,最初主要从事的业务是承包代理征收租税,以从中收取手续费作为收入来源。应缴纳租税的人们往往会为纳税而临时借款,于是贷款又成为骑士们的业务。他们贷款给这些纳税人,以后再催讨欠款本息。罗马元老院对于以恶劣手段从事金融业的人虽没有听之任之,但在共和政体时期也没有对其进行整顿。后来暗杀恺撒的主谋布鲁图,放贷的利息高达48%,令见多识广的西塞罗也大吃一惊。当时正常的贷款利息,年利率仅为12%。
军需品的采购也成为骑士们的业务。这项生意怎么品味都是个“肥差”,即使现在谁能做这项生意,也能使人产生丰富的联想。
公共事业的建设也由骑士们来承包。与罗马成为富足国家相伴,这个时期发明了用石灰和火山灰混合而成的水泥,促进了建筑的繁荣。从公元前190年到前140年期间,以提供用于审判、会谈和公民集会的场所为目的,相继建设了霍里亚会堂、埃米利亚会堂和森普罗尼亚会堂,还重建了8座神庙。公元前179年修建了横跨台伯河的石桥。公元前144年修建了工程规模前所未有的梅西亚水渠。此外还上马了重新铺设道路和填海造地等建设工程。这些大规模的公共事业建设工程,由于投资巨大,骑士们就采用寻找合作伙伴、组织合伙公司的办法来承担。
这些与现代公司相似的经济组织,在罗马以外的地区灵活地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它们将总部设在罗马,在行省和同盟国设立分部。分部中活跃的多是那些原本就具备较强经商能力且有希腊血统的意大利人。
这些人能够在经济领域如鱼得水,与元老院阶级有人暗中支持密不可分。元老院元老经商在法律层面是被禁止的,但法律常常会有漏洞。很多元老院元老让自家的奴隶恢复自由,成为“解放奴隶”,把资产放在这些解放奴隶的名下加以运用。弹劾西庇阿事件暴露出,老加图就是通过自家的奴隶投资经商的。总而言之,富人越来越富。
如果财富的增长超过自己所需要的额度的话,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考虑投资。而最合适的投资对象是土地,这在从古至今都是通例。本来未拥有不动产、放弃从政而选择经商的骑士们,同样把土地作为首选的投资对象。
但是,罗马还有能够用于投资的土地吗?
罗马共和国在称霸意大利半岛的时代,对于败在自己手下的国家,保留其城市和人民,使之成为同盟者,但要从战败国手中没收一部分土地,变为罗马的国有土地。据学者推算,公元前140年的国有土地总计为50万公顷,相当于罗马全部领土的七分之一。
这些国有土地租借给公民耕种,租金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划定不同标准,种植小麦按年收益的十分之一,种植橄榄或葡萄按年收益的五分之一。与租种地主土地支付的地租相比,这个租金标准是相当优惠的了。
而且,国有土地的租借权可以由子孙来继承,但不得向其他人转让。从可继承这一点来说,这种租借来的土地,实质上可以被视为私有土地,只不过在法律上仍是国有土地。
这些国有土地成了剩余资金投入的对象。如果从事畜牧业或从事橄榄、葡萄的栽培,可以期待数年后获得好的回报,但需要先期投入资金。而且,从规模效益的角度讲,能够使用的土地越多收益就会越高,先期投资也就越大。由于罗马在公元前2世纪前半叶连战连胜,奴隶作为廉价劳动力大量流入罗马。奴隶作为劳动力的魅力,不仅在于因供给超过需求而导致奴隶的价格下跌,还在于与身为罗马公民的罗马农民不同,不是罗马公民的奴隶没有服兵役的义务,可以专心务农。
假如一家中有一个公民服完兵役回到家乡,看到的是家属劳动所得的收获物,在与使用大量奴隶大规模生产同类农作物的农庄的价格竞争中败北,卖不出去只能削价处理。为了渡过难关,他们只好靠借款维持生计,但终究还是陷入窘境,难以自拔。出现这种现象,问题不在于罗马农民的勤劳意愿发生了变化,而是罗马的农业出现了结构性变化。
不管怎么说,罗马的军事力量是建立在自耕农这类中产阶级基础之上的。罗马的统治者对此心知肚明,他们没有理由对土地向少数人集中的现象不闻不问。早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前(那时土地集中现象还不是那么明显)就通过了一项法律,规定每人租借国有土地的上限为500尤格(约合125公顷)。
但这种规定仍有漏洞。被禁止经商但可以堂堂正正从事农业的元老院元老们,虽然以自己的名义只能租借500尤格,但他们可以用家属和亲戚的名义大量租借国有土地。经历了一个世纪以后,这项法律已是有名无实了。
由于奴隶无须担心服兵役,是稳定而廉价的劳动力,大量使用奴隶来经营大规模的农场,其收益的增长是显而易见的。农业结构的这种变化促进了罗马农业生产的扩大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于国家来说是好事,但是,片面的经济增长不一定能给社会带来好的效果。那些借款耕作而产品又缺乏价格竞争力的自耕农,由于经营失败,无力偿还贷款,被当作贷款抵押的土地就被债主收走了,成为失去土地的失业者。
这些失去土地的原自耕农大量流入财富集中地——首都罗马,据研究者推算,大约占首都罗马人口的7%,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个问题不是仅靠完善社会保障、充实国民福祉就能够化解的。对于失业者来说,不单单是失去了职业,丧失了生存手段,更重要的是在社会上失去了自己的存在理由。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整日睡在木桶中仍能保持做人的尊严,这种人物毕竟是极少数。大多数的普通人是把自己的尊严和从事的职业相联系的。人之所以为人,有必要保持对自身价值的肯定。这种自我肯定意识一旦丧失,绝对不是仅靠社会福利就能够恢复的,只有恢复他们的职业才行。
对这些“失业者”来说,失去土地导致他们成了无产者,以往服兵役来代替缴纳直接税的义务被免除了,岂不是挺好的事吗?持这种看法的人不了解公元前2世纪罗马人的心理。这些“失业者”难以舍弃罗马公民的荣誉感,失业会让他们觉得自己不再是罗马人了。
根据罗马的人口调查(表2所示),直到公元前159年,义务服兵役的人数都是持续增加的,以这一年为转折点,人数逐年减少。其实17岁至60岁男人的人数没有减少,具有服兵役资产资格的公民人数却在持续减少。即使把第五等级的资产下限从12500阿斯降到6400阿斯,具备服兵役义务的公民人数还是在减少,以致征兵成为一项很难完成的任务。与之相对,免除兵役的无产者的人数却在增多。降低资产下限的结果,是把以前不属于服兵役阶层的人驱赶到了战场上。与其说这些士兵在战斗力上不如西班牙原住民和西西里的叛乱奴隶,还不如说他们缺乏责任感。在西班牙和西西里的战斗中,他们不是为保卫自己的家园而战,而只是为维持罗马的霸权而战。
公元前134年夏,29岁的提比利乌斯·森普罗尼乌斯·格拉古当选为护民官。他的任期是第二年(前133),那时他才刚满30岁。尽管年轻,但他在第一次演讲时,以其关心平民百姓的视角和独特的抑扬顿挫的声音,深深地打动了罗马人的心。
山中的野兽、林中的飞鸟,尚且有自己的巢穴,劳累之后回到巢中,能够尽情地休养生息。而为国浴血奋战的罗马公民,除了阳光和空气之外,一无所有。他们没有房屋,没有土地,只能带着妻子和孩子四处流浪。
在战场上,面对敌兵的袭击,指挥官会用“你们要保卫自己的家族和先祖的墓地”这样的话来激励士兵,这不过是虚伪的谎话。为什么是谎话?因为士兵们家中不仅没有可供祭拜的先祖陵墓,甚至连祭祖的祭坛都没有。
这样说来,士兵们勇敢地战斗,甚至牺牲,却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守护别人的富裕与幸福。
罗马公民,现在是胜者,被称为世界的霸主,然而现实中的罗马公民,却连属于自己的土地都没有!
护民官的任期从当年12月10日开始,就好像等得不耐烦了似的,提比利乌斯·格拉古提出了有关土地改革的法案。
他的《土地法》与现代的土地改革法不同。对于罗马人来说,保护私有财产是毋庸置疑的基本权利,不论多么广阔的土地,只要是私有的就不能成为《土地法》调整的对象。提比利乌斯属于森普罗尼乌斯家门,他提出的法案被称为《森普罗尼乌斯土地法》,这个法案,只以国有土地为对象。
《森普罗尼乌斯土地法》有如下内容:
一、租借国有土地的上限仍为500尤格(约合125公顷)。如果再以儿子的名义租借国有土地,一个儿子名下不能超过250尤格。但是,全家租借国有土地的总额不得超过1000尤格。从事畜牧业的家畜总数以600头为上限。
二、国有土地的租借权可以继承,但不得让渡他人。
三、已借用国有土地超过1000尤格者,要将1000尤格以外的土地退还给国家,国家根据退还土地的数量,支付补偿金。国家设立常务委员会把收回的土地以租借的形式再分配给需要土地的农民。
严格说来,这不是一项追求平等的改革法案,最多是一项追求公正的改革法案。因为大多数农民租借的土地只有30尤格(约合7.5公顷)。提比利乌斯·格拉古提倡的土地改革,不过是把百年前已经法制化而后处于有名无实状态的事物,再度还原到原来的形态。租金的标准也没有变化。向被租借的国有土地、事实上的私有土地征收的租金,类似于现在的固定资产税(物业税)。这个法案的真实意图,是在纠正那些富有者以亲属和解放奴隶(即主人给予其自由,使之成为自由人,但并不离开主人家庭的原奴隶)的名义过度占有国有土地的行为。
提比利乌斯的《土地法》提出之后,元老院方面没有公开表示反对,因为这个法案维护公正的立场非常清楚。提比利乌斯·格拉古的岳父、元老院中最有实力的费边·克劳狄乌斯,著名法律专家、当年度的执政官姆奇乌斯·杰奥拉,对年轻的护民官的做法都积极表示赞同。那些多占土地的元老院元老,由于法案会侵害到他们的既得利益,在内心是抵制的,但鉴于中产阶级人数减少导致军队质量下降的现实,他们也没有理由唱反调。
提比利乌斯·格拉古的思路是清晰的。
救助从农民沦落为无产者的那些人,给予他们土地,使之复归自耕农,由此可稳定罗马社会中间阶层的基础。在救济失业者的同时,化解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只有中间阶层经济基础牢固,由罗马公民组成的罗马军队的质量才能提升。提比利乌斯·格拉古的思路是,借鉴雅典的模式,在不涉及其他阶级的前提下完成改革,尽力避免阶级斗争。在这个阶段,就是那些担心失去既得利益的元老院元老,也无法以图谋分裂国家为口实对他进行责难。
问题是,仅仅分配农用土地还是不能把这些失业者培育成自给自足的自耕农。意大利是个山地国家,不具备大平原的优势,更适合种植橄榄、葡萄,或从事畜牧业。罗马最早的有关农业著述的作者老加图也是这样论述的。不论种植橄榄、葡萄,还是从事畜牧业,都需要一定数额的前期投资,而目前流浪在城市里的无产者显然没有这个财力。为解决这个问题,提比利乌斯·格拉古在他的法案中又追加了一项内容,即除了发给这些人能够回到分配给他们的土地上的救济金之外,还要再资助他们复耕所需的启动资金,这笔资金由国库支出。
这样一来,本来一直未公开表示反对的那些元老院元老,现在转为明确反对。他们反对的理由是,国库资金的支出不得用于资助私人的开支。当然,基于《土地法》分配给农民的土地租借权具有可以继承这个特性,将其视为私有土地也没有错。很显然,拿出这个反对理由只是反对派的一种策略,他们从根本上是反对将他们多占的土地收回,而这个真正的动机又无法拿到桌面上来。
反对派成功地将另一名护民官,以思想保守著称的马尔库斯·奥塔维斯,拉拢到自己的阵营。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现任四名护民官中有一人反对,他就可以行使否决权,使法案不能付诸投票表决。
提比利乌斯·格拉古与马尔库斯·奥塔维斯同年出生,从少年时代起就是很要好的朋友。二人都出身于上流社会,年少时按良家子弟的规矩,每天上午都要在家中跟着家庭教师努力学习,下午到城墙之外马尔斯广场的体育场上刻苦锻炼身体。幼时的玩伴现在要对他的提案行使否决权,这对提比利乌斯是一个未曾想到的打击。
提比利乌斯·格拉古进行土地改革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他决不肯暂时妥协后退,重新等待时机。如果采取私下沟通的做法,把马尔库斯·奥塔维斯拉到自己这边来,又不符合提比利乌斯的性格。他选择了与马尔库斯·奥塔维斯公开辩论,试图以堂堂正正的理由光明正大地说服对方。
二人之间连续几天进行了白热化的辩论。尽管论战十分激烈,但双方没有不登大雅之堂的污言秽语,没有抓住对方小辫子不放的奚落羞辱,甚至连高分贝的粗声粗气都没有。尽管分为正方反方,但双方都保持了礼貌与风度。马尔库斯·奥塔维斯在辩论中屡屡落于下风,但躲在后面的反对派在背后给他打气助威。
看到马尔库斯·奥塔维斯执意要行使否决权,提比利乌斯·格拉古决心使出最后的撒手锏——解除马尔库斯·奥塔维斯的护民官职务。这是在罗马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非常处置手段。提比利乌斯判断,只要能够提交公民大会表决,他的土地改革法案显然能够以多数票得以通过。为了使《森普罗尼乌斯土地法》能够成为法律,他只有使用这个撒手锏了。“既然护民官忘记了维护平民权利的职责,平民们没有理由再维护他的护民官位置!”提比利乌斯的这番话得到了平民们的响应,解除马尔库斯·奥塔维斯护民官职务的动议获得通过。没有了行使否决权的人,《森普罗尼乌斯土地法》在公民大会上以压倒性的多数获得通过。
负责将收回不正当占用的国有土地再分配给无产者的“三人委员会”也开始运转。三名委员中,提比利乌斯自任委员之一,其余两名委员分别由他的弟弟盖乌斯·格拉古和他的岳父费边·克劳狄乌斯担任。但是其弟盖乌斯加入了小西庇阿率领的镇压西班牙叛乱的军队,即将离开罗马,岳父费边·克劳狄乌斯年老体衰正在患病,提比利乌斯只好孤军奋战。这项工作耗费了他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连睡眠的时间都没有了,好在他只有30岁,还能坚持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