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制的优点
综观太平军的军制,确实具有明显的优点。对此,即使与太平军敌对的势力,也不乏赞美之词。《平定粤匪纪略》的作者杜文澜认为,太平军所以能“支梧十余年,则其军制有足恃者”④。《北华捷报》在“1860年回顾”一文中也承认“太平叛军有出色的组织”,“使他们显得比敌方高明得多”。⑤其优点主要表现在:
(一)编制正规,组织严密。在这方面,前期的编制,十分明显。后期的队营制和旗队制,也基本上保持了层层节制,分合成宜的特点。这种正规化的编制,是太平军得以坚持长期斗争的重要条件。
(二)纪律森严,赏罚分明。由于太平军不仅规定了严细的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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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太平天国资料》第191页。
②③潘钟瑞:《苏台麇鹿记》,见《太平天国》(五),第301页。
④《平定粤匪纪略》“附记三”,第5页。
⑤《太平军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23~424页。
律,而且突出反映了“同心合力,各遵有司约束”和“秋毫无犯”的精神,加上执法甚严,又注意“讲道理”,因而既增强了内部凝聚力,又深得民众拥护,使其成为颇有战斗力的武装集团。太平军后期,虽然纪律松弛,但在群众纪律方面,仍然好于公开纵兵抢掠的后期湘军和由湘军衍生的淮军。
(三)重视后勤建设。后方设有诸匠营和百工衙,组织军需和军械物资的生产;军中设有职同监军的各种典官及其属官,负责物资供应。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太平军还非常重视医疗保健工作,因而减少了非战斗减员。如此健全的后勤组织,实为农民起义武装所罕见,对于保证战斗任务的遂行起了重要作用。
(四)注意在根据地内建立非正规武装乡兵,以与正规军协同配合,形成比较完整的武装力量体制。尽管乡兵制没有贯彻始终,但作为农民起义军来说,还是难能可贵的。
二、军制的缺点
太平军军制的缺点也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中央没有设立负责作战、军训和纪律检查等任务的专门军事机构。前期,东王杨秀清总理朝政,仅以王府所设二部综理军政事务。在政繁事杂的情况下,没有一个专门处理军务的机关,无疑对建军、作战都是不利的;在天京内讧以后,便出现了人亡政息的现象,使日常军务工作前后脱节。后期,李秀成虽封为“真忠军师”,但也没有一个专门的军事机关,何况他还经常亲自统兵征战,更不能处理全局性的军务。加上洪秀全封王过滥,山头林立,实际上无法建立最高指挥权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军事机关。
(二)指挥层次重叠,机关属员臃肿。作为一军之长的军帅只有统军之权而无指挥之权,甚至负责后勤的典官也不归军帅节制,从而造成部队管理与作战指挥、后勤供应脱节。军帅之上设有监军、总制,总制成为一军全面负责的最高长官。这样,不论平时战时,遇有情况,军帅均须逐级向上请示,公文往返,迁延时日,影响及时决策,乃至丧失稍纵即逝的战机。各级官署的属员,不是按任务繁简而是按主官官阶高低配备,从而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既增加军费开支,又不利于行军作战。
(三)编制缺乏灵活性。陆营、水营、土营,装备不同,任务各异,却一律按军、师、旅、卒、两编组,未照顾各自的不同特点。加上兵员始终没有按编制配齐,而且缺额相当严重。这两方面的缺点,都影响到兵力的调配与使用,影响到部队战斗力的充分发挥。
(四)官制文武不分,往往让一些缺乏军事斗争经验的文官、宠臣出任军中要职。后期官阶庞杂,指挥系统相当混乱。这也是造成许多战斗失利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