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练军产生的背景与经过
晚清咸丰、同治年间的军队,臃肿庞杂,既有八旗、绿营兵,又有湘、淮军和各省勇营。八旗兵早已形同虚设,绿营兵也已颓废不堪。1860年(咸丰十年)5月,清军“江南大营”再次被太平军摧毁,4万余众死伤逃遁。同年10月,英法联军攻入北京,10余万禁军一触即溃。这两次军事上的严重失败,使咸丰帝及满朝文武触目惊心。他们见朝廷一向倚重的八旗、绿营和满蒙宿将,已经衰败,不得不依靠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所募湘、淮军来镇压太平军和捻军,致使湘、淮军(包括各省招募的勇营)得到迅速发展,成为晚清举足轻重的武装力量。然而,湘、淮军系由私人招募,“兵为将有”,不归朝廷直接统辖。清廷出于“居重驭轻”的传统思想和狭隘的民族偏见,对汉族督抚所招募的勇营一直存有戒心,不予信任。同治初年以后,兵消勇涨之势更加厉害,使一向由中央掌握的财权、军权逐渐外移,形成内轻外重之势。相比之下,绿营兵系国家经制之兵,兵为土著,将由铨补,兵丁不以将领的去留为转移,不会出现兵为将有之弊端,符合清廷中央集权的政策。所以,清廷虽然看到绿营兵疲弱不能再战,但为了牵制湘淮勇营,平衡内外权力,仍一心设法补救,而不愿将其彻底革除,因而采取抑制勇营与扶植绿营并举的政策。早在1860年“江南大营”被太平军摧毁以后,清廷即令长江南北各省于本籍挑补绿营缺额,不得任其废弛。1862年(同治元年),清廷又在一份谕旨中说:“军兴以来,各省均添募勇队,以辅兵力之不足。惟勇粮浮于兵饷,以致勇强兵弱,而司兵柄者,遂谓兵不如勇,洵为近来通弊。诚能鼓舞而奋兴之,人同此心,岂有不可振作之理?”①可是,由于绿营积习已深,即使按缺额补齐,也无济于事,于是清政府又想出一个新的办法,命各省以勇丁补充绿营兵。清廷谕称:“军兴日久,因各路官兵不敷剿办,更复招募勇丁,乃近来各路军营官兵则往往缺额,勇丁则征调纷繁,兵日少而勇日增,不可不豫为之计”,此后,勇丁“如有技勇精娴、战阵出力者,各该统兵大臣督抚即于存营缺额兵数挑选充补。一俟军务告蒇,该勇丁有愿归农者,即妥为遣散,如仍愿效力行间,即分隶备标营挨补兵额”。②从中可以看出清廷整顿、扶植绿营的央心。接着,内外大臣在易勇为兵方面大作文章,以求贯彻清政府的意图。
易勇为兵,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裁撤勇营,强化绿营,但其作用难于持久,且执行起来相当困难。因为以勇补兵,无改于绿营积弊,反使精壮之勇补入绿营后变成疲弱之兵。何况当时勇营食饷厚,升迁快,不少绿营兵弃兵就勇,易勇为兵自然难上加难。因此,整顿绿营采取易勇为兵的办法不可能取得预期成效。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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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实录·穆宗实录》,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下同),(一),第1136~1137页。
②《皇朝政典类纂》,双璞斋藏版,上海图括集成局1903年铅印本(下同),“兵二”,第7页。
改变制兵面貌,改弦易辙之法在于加强军队训练。正如后来兵部,所言:“夫兵之穷变而为勇,勇之撤仍归于兵,此必然之势也。国家经制之兵,垂二百余年,不敢轻议纷更,惟期实力整顿,所恃在练耳。”①为使军队重新振作,清朝统治者出于“固本之图”,首先想到的自然是昔日的八旗劲旅。1860年,胜保即建议“将内外火器营、健锐营及圆明园八旗官兵,专派知兵大员加以训练,以期悉成劲旅”②。与此同时,恭亲王奕沂、大学士桂良、户部左侍郎文祥等在英法联军自北京退驻天津后,拟定了筹议大局“章程六条”③,旋又提出“练兵”动议,内称:“窃臣等酌议大局章程六条,其要在于审敌防边以弭后患,然治其标而未探其源也。探源之策,在于自强,自强之术,必先练兵”。他们还对练兵对象和训练内容提出了初步设想,指出:“八旗禁军,素称骁勇,近来攻剿,未能得力,非兵力之不可用,实胆识之未优。若能添习火器,操演技艺,则器利兵精,临阵自不虞溃散”。因此,建议将京城“有技艺各营,并习枪炮;其仅习弓马者,加习枪炮,并习技艺。并加挑选各旗营闲散余丁,另立营伍,专习技艺抬枪,认真操演”。④不难看出,奕沂等倡导练兵的基本方法是改善装备,操练洋枪洋炮;训练对象是八旗禁军和京营,其着眼点是巩固京师根本。奕诉等人的动议与朝廷的意图完全吻合,很快得到谕准实行。当时,沙俄政府提出赠送枪支1万杆、炮50门装备清军。奕沂等决定待这批枪炮运抵恰克图后,由库伦办事大臣验收,并从京城圆明园、健锐营、火器营中挑选士兵60名、章京6名,赴恰克图接受俄人训练。但当第一批枪炮运抵恰克图时,因库伦办事大臣色克通额不谙西洋操法,且疑俄人以此为贸易交换条件,遂奏称在此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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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三),总第9641页。
②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三),总第9545页。
③参见《洋务运动》(一),第5~9页。
④《钦差大臣恭亲王奕?大学士桂良户部左恃郎文祥奏折》,《洋筹运动》(三),第441~442页。
“实无裨益”,建议设法撤回。于是,此项练兵计划就此废止。后俄国所送枪炮全部运京拨给神机营存用。
1862年2月,英法联军准备退出天津,拟招募广勇保护洋行。驻天津的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认为“广勇难于驾驭,易生事端”①,遂劝说洋商募本地兵勇交英国军官训练。鉴于天津郡营兵不多,又建议挑选京兵赴津会同受训。奕等认为合津京两处营兵交外国人训练,不仅需饷较轻,而且“将来教演得力,固可杜洋商募广勇之心,并可收畿辅屏藩之效,且即此查看外国营伍虚实,于事亦属有裨”②。于是,由总理衙门出面,在京城火器营、健锐营、圆明园八旗中,挑选兵丁120名、章京6名,作为首批接受洋式训练的旗兵派赴天津。另由直隶总督文煜在天津、大沽两处营兵内挑选兵丁620名,随同京兵参加训练。于是,首批接受洋式编练的清兵共有746名,由英国军官斯得弗力等11人进行教练,所用武器系俄国赠送的第一批枪支。同年4月,斯得弗力提出“练兵尤需练官”,建议清廷再挑年在30岁以下的军官360名赴津参练。经总理衙门同意,又从八旗汉军中如数挑选赴津。这样,在津受训的清军总数逾千,是为清政府在八旗、绿营的基础上编练的第一支使用洋枪洋炮的部队。显然,由于客观因素的促使,清廷在练兵之始就打破了强化禁军的“固本”政策,训练对象由京兵健锐营等扩大到直省绿营,训练手段由自习枪炮到接受洋人教练,向西化迈出了第一步。
使清政府始料不及的是,这种聘用洋教官的练兵方式,在天津刚刚试行,还没有看到它的效果,就在沿海各省迅速推广开来。促成这种结局的是英国驻华公使普鲁斯。1862年5月12日,普鲁斯就清廷要求英法海军协同防守各通商口岸一事照会总理衙门,指出:南方沿海各城清军士兵向乏训练,充数虽多,毫无裨用,实难与英法军队“协同相助”。他要求清廷在沿海各口练兵,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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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3,第44页。
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3,第45页。
充足的火器;否则,英国海军只防守备口城外国洋行地界,其它城中各地概不负责。语近恐吓要挟。①其后不久,英国驻华参赞威妥玛也写信给总理衙门,声称英国军官贺布和斯得弗力“俱有愿在上海出力练兵之意”,并说贺布愿练兵6000人,年需饷约100万两,斯得弗力则要求自己募兵定饷,饷项多寡均由中国负担。②这些要求使清政府左右为难。为了笼络洋人,集中力量对付国内农民起义,经反复斟酌,奕沂等决定先令上海、福建两处仿照天津练兵之法,酌情试办,如此,“则既不没外国献策之忱,而中国不致过耗财力”③。不久,东南沿海各口岸城市迅速掀起了聘请洋人练兵的热潮。
江苏巡抚李鸿章挑选弁勇1000人交英人贺布训练,以600人交法人训练。
福州将军文清等从旗、绿营中选派官兵80余名,交英国驻闽轮船弁兵训练。次年又分别请法国人美理登和英国翻译官有雅兰各训练一批官兵。
两广总督劳崇光咨会广州将军穆克德讷,在驻防满汉八旗中先后派拨兵丁200名,复于督抚提协标中共选派绿营兵丁250人,延请英国军官1名、教练官3名、弁兵42名至广州帮助训练。第一批旗绿官兵操练渐形娴熟后,又根据英国领事的建议,加派官兵参训,共有旗营官12员、旗兵300名,绿营官20员、绿营兵560名。④不久又有法国驻广州领事主动派武弁1名、兵丁15名,要求帮助广东练兵,新任两广总督刘长佑等鉴于已有英国官兵教练清军官兵的成案,又增兵添练。
与此同时,奉天、吉林等地大员也纷纷呈请编练新式军队,以加强地方防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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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洋务运动》(三),第454页。
②参见《洋务运动》(三),第452页。
③《总理各国事务奕等奏》,《洋务运动》(三),第453页。
④参见《洋务运动》(三)第459、465页。
在口岸聘请洋人练兵,似与清廷的“固本之图”不尽相符,但却与整顿旗绿营伍以强化清廷统治的意愿相吻合。1862年底劳崇光的奏折很能代表清政府的思想。他说:“此等教练之法,似止可施之于营兵,不宜施之于壮勇。绿满汉八旗官兵皆国家世仆,休戚相关,断无他虑。即各省绿营兵丁,虽与八旗官兵有间,然皆系招募良民,编入行伍……亦可以无他虑。若壮勇一项,临时仓促招募,初不问所自来,事竣概行遣散,亦不问其所往。若辈本多游手无赖,从征日久,习惯强梁,散遣之后,截止口粮已难保其不滋事,若精练火器之法皆能透彻,窃恐流弊不可胜言”①。
正值沿海各省掀起练兵热潮之际,上海发生了“常胜军”首领接替问题。1862年9月21日,常胜军首领华尔在浙江战死,法、英两国公使争相推荐本国将领接替,清廷担心主权旁落,饬薛焕、李鸿章设法阻止。经薛、李与英法公使反复磋商,议定将“常胜军”交给副领队美国人白齐文统带。此事的发牛,引起清统治者诸多顾虑。清廷认为,“白齐文能否胜任?将来能否就我范围?不可不豫行筹及,恐稍涉迁就,日后转成尾大不掉之势,徒糜饷项,不如交中国大员管带易为驾驭”②。由此联想到聘请洋人训练军队,权力不在中国统帅一方,容易出现越俎代庖甚至干涉中国内政等弊端。所以,清廷不久就改变了态度,推行用华将自练军队的政策。
1862年秋,恭亲王奕沂等即专折上奏,提出了“自强以张国势,练将以固兵心”的原则,他们指出:“中国教演洋枪队伍,练兵必先练将,将来即用中国之将,统带中国之兵,则权不外假,用洋人而不为洋人所用”。③“练将”政策的提出,是清廷洋式练兵思想的深化,对维护主权和统一各省练兵思想起了积极作用。
1862年10月,江西巡抚沈葆桢提出了一个整顿江西绿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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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两广总督劳崇光奏》,《洋务运动》(三),第460,461页。
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第13页。
③《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洋务运动》(三),第470页。
计划,不仅触及了绿营疲弱的本质,而且朦胧地萌发了建立“练军”的思想。他奏称:“谋江省自立之策,莫如先练额兵。议者咸谓兵不可用,以目前而论,兵之与勇,强弱悬殊”。“夫兵不可用,非兵之过也,其月饷不及勇营四分之一,其升途有终身求拔一外委而不可得者,名利俱穷,无怪稍有所长者皆辞兵就勇”。“诚能鼓舞而奋兴之,人同此心,岂有不可振作之理”。他提出将本省绿营兵“严汰老弱,增补精锐,分作两班,一班调省及两镇操演,一班留本营汛弹压,半年一换。除在本营汛者照旧领饷外,其调赴操演者,酌加练费以资津贴”。他认为如此则有五利:一是“所费少而所成就者多”;二是“尺籍伍符按户可稽”,“钤束较易”;三是“营汛可恃”;四是“一人学战,教成十人”;五是“行伍精强,将来军务肃清,散勇有所惮而不敢滋扰,永杜后患”。①清廷对其大加赞赏,谕令“即著照议,妥为办理”。但是,沈葆桢练兵却未见成效,此后江西倚以战守的仍是其所募勇营和奉调来赣的湘军。然而,沈葆桢提出的具体做法,为后来刘长佑于直隶练兵所借鉴。
正式提出在绿营之外别树规制,另立营伍(即建立“练军”)的是新任直隶总督刘长佑。1863年6月,刘长佑鉴于直隶兵勇临时征调出征,大都“营制未定”,“号令不齐”,严重影响战斗力的情况,上奏清廷提出用湘淮军军制来改造绿营。他说:“臣历事戎
行,转战数省,所恃以战胜攻取者,固由士卒之用命,也实营制之合宜”,故拟以曾国藩所定湘军营制为基础,“审酌南北情形,量为变通”,统一兵勇营制。②时隔半月,刘长佑再次上奏,将所要选练的直隶兵勇定名为“练军”。清廷同意刘长佑的意见,令其赶紧办理,但对他用南省营制改造绿营的意图仍有保留,强调“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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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沈葆桢:《请整顿额兵折》,见《沈文肃公政书》,清光绪六年刊本,卷1,第29~30页。
②刘长佑:《直东肃清撤留兵勇折》,见《刘武慎公遗书》,清光绪二十六年刊本,卷5,第56页。
北情形不同,总在因地制宜,期于尽善”①。
恰在此时,署礼部左侍郎薛焕在《筹饷练兵》折中也提出了在京师直隶练兵的意见,旋又具折上奏,主张在直隶设立4镇,每镇练兵1万,并将京师神机营兵丁增添2万,分派4处操练,饷项由各省督抚合筹。②薛焕强调于京师直隶两处练兵,与两年前奕提出的固本政策基本一致,因而受到朝廷的高度重视,谕交户部议行。户部提出由18省分担此项经费,定名为“固本京饷”。清廷谕令各省督抚按时筹集,这就引起东南各省督抚的不满。李鸿章指责薛焕“殊不自量”,并鼓动安徽巡抚乔松年不予协饷。未几,两广总督毛鸿宾上奏公开反对。他认为骤设4镇,招募和约束皆难,筹饷尤为不易,主张取消这个计划。清廷令直隶总督刘长佑“通盘筹画”,承办练兵事宜。
刘长佑接旨后左右为难,乃于同年11月提出了一个“抽练营兵,酌募勇丁”的折中方案,意在把薛焕单独设镇练兵的想法与清廷夙欲整顿绿营的意旨结合起来。他建议简练7军,即在直隶绿营4万余人中挑选精壮步兵1. 25万名、马兵2500名进行编练。具体编制是:以500人为一营,5营为一军,每军配马队500人,共组成前后左右中5军;另于湖南或直隶募勇5000人,分为2军。以上7军,均集中保定训练,练成后分驻保定、河间、正定、大名、威县、宣化、天津等地。这一方案是以抽练绿营精壮为主,同时招募勇丁为骨干,在原有兵勇之外,另设“练军”7军,择要驻扎。这标志着晚清建立练军思想的正式形成。
1866年8月,恭亲王奕等以“饷既虚糜,兵仍无用”为由,奏请“变通筹饷练兵”,建议将直隶原拟编练之7军改为6军,“分驻于遵化、易州、天津、河间、宣化、古北口等处,就地团练,仍以直隶总督统之,重京师而严拱卫”。③这一方案得到朝廷谕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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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16,第5页。
②参见《清实录·穆宗实录》(二),第388页。
③转引自:《胡家玉折》,《洋务运动》(三),第484页。
令刘长佑照此执行。但时隔不久,清廷权贵又纷呈奏章,提出不同看法。某些满汉大臣主张只练皇室亲军,反对更练别军。如大学士倭仁认为:练兵应取“固本”政策,只练京师旗营,以“强干弱枝,无尾大不掉之患”。①兵部左侍郎胡家玉则认为:“与其练京外之兵以辅京师,何如练京内之兵以实京师?”否则,京师一旦有事,势必舍近求远,缓不济急。他建议“仿神机营办法,挑选八旗营、护军营、巡捕营兵各五千,共一万五千人,分作三军,每军以一千人为洋枪队,一千人为马队,三千人为步队,名曰神武营,择城外空闲地而训练之,与神机营互相策应,静资镇压,动备非常,成效必有可略”。如此,“则根本益固而外侮永保无虞矣”。②清廷将此议饬下各部“妥议具奏”。10月,总理神机营事务醇亲王奕譞、吏部尚书文祥、户部侍郎崇纶、大学士管理兵部事务贾桢等11人联名具奏,认为添练京兵与直隶练兵“均可并行不悖”,“盖无直首练兵,不足固畿辅屏藩,非添练京兵,无以益“神京拱卫”。③清廷同意上述意见,当即谕知刘长佑,先责其练兵数年毫无成效,继而警告,嗣后“毋得视为具文,敷衍塞责。所
练各营,朝廷当随时简派大员前往校阅。倘有训练不精、军实不齐之弊,必当从重惩处”④。不久,刘长佑在户兵两部会奏直隶练军办法17条的基础上,拟定了畿辅练兵营规15章,对6军的营制、器械、粮饷、操练、行军、禁约等,都详加论述,共计150余条。“营规”规定直隶练军从绿营营汛中独立出来,单独成军。至此,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练军制度。此后,刘长佑按章抽练,半年之内6军全部成军,“颇有震动鼓舞之气”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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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葛士浚:《经世文续编》,上海久敬斋1901年铅印本,卷62,第10
②《胡家玉折》,《洋务运动》(三),第485-486页。
③《总理神机营事务奕譞等折》,《洋务运动》(三),第488页。
④转引自《刘武慎公遗书》卷10第23页。
⑤刘长佑:《遵旨入觐顺阅练军折》,见《刘武慎公遗书》卷11,第20页。
1867年,沧州盐民起义,在张六等领导下,以数千之众,逼近京畿,练军抵抗不力,刘长佑以此被革去官职,由大学士官文署理直隶总督。
1868年8月,捻军起义彻底失败后,清廷调两江总督曾国藩任直隶总督。上谕告诫曾国藩:前此直隶选练6军,岁糜帑金巨万,迨“捻匪”北窜直隶,打仗仍不得力,养此无用之兵,实堪痛恨!“此时贼匪既乎,亟应将前定练军章程,从新整顿。曾国藩久谙戎事,应如何因时变通之处,著于到任后,详慎妥筹,悉心经理,务期化弱为强,一洗从前积弊,以卫畿疆”。①此后几次上谕都强调要曾国藩把练兵作为“第一件大事”泰抓。曾国藩深知不对绿营旧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仍会走赳长佑练兵的老路。1869年6月,他在《复议直隶练军事宜折》中重新提出仿照湘淮军营制进行练兵的主张;尽管在统领权限及“翻南人战将练北人之新兵”等问题上遇到某些权贵的反对,但在曾固藩的坚持下,竞得到清廷的默许。这表明清廷也看到了变革旧翁军事制度的必要性。1870年李鸿章接任直督后,对直隶练军的彗制再未作大的更动。
兵制事关重大,诚如李鸿章于1864年所言:“兵制关立国之根基,驭夷之枢纽,今昔情势不同,岂可狃于祖宗之成法!必须尽裁疲弱,厚给粮饷,废弃弓箭,专精火器,革去分汛,化散为整,选用能将,勤操苦练,然后绿营可恃”②。整顿绿营属于全国性的问题,自直隶始建练军之后,各省纷纷效法。清廷也有意在全国范围内加紧对额兵进行编练,以图转弱为强。1870年,清廷谕称:“年来各督抚曾有裁兵增饷及酌调额兵训练之奏,然为政不在多言,而在实力奉行”,“总期实事求是,变疲弱为精强”。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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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转引自曾国藩:《复议直隶练军事宜折》,见《曾文正公全集·奏稿》,第874页。
②李鸿章:《复陈筱舫侍御》,见《洋务运动》(三),第591页。
③王先谦:《同治东华续录》,清光绪十五年刊本,卷88。
是,练军制度在全国普遍推行。
二、练军的营制与饷章
清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练军制度,但对练军的营制与饷章,却未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制度,往往规定由各省督抚酌情办理,而各地条件不同,因而不仅各省之间互有差异,即使一省之内前后亦不相同。而沿海各口岸聘请洋人练兵时,教练官来自不同国家,训练兵额数量不等,以致与后来改用华将自行练兵时的营制、饷章,差异更大。
首批聘请洋人训练的京兵,据崇厚奏称:兵丁以12人为一队,或习枪,或习炮,每日操练两次。除带队官外,另选守备、把总各1人,文委员2人,负责管理和办理操练事宜。军官薪饷与绿营相同,即守备月俸银18两,把总12两,文委员18两;士兵饷银则大大高于绿营,每月给银6两。外国教练官待遇较为优厚,总教官2人,每人每月给洋银30元(后改为75元),分教官15人,每人每月给洋银7.2元,翻译3人,每人每月给洋银60元。①嗣后,各省洋式练兵基本均按崇厚所订营制与饷章执行。
清政府改以华将自行练兵以后,直隶练军创制最早,效果与影响也最大。直隶练军先后经过刘长佑、曾国藩、李鸿章经营,制度较为完善。1863年6月,刘长佑提出用湘淮军制改造征调之绿营时,清廷虽表示赞同,但仍谕令其所练之军“当一切俱从标兵规制”②,说明尚未定下改变绿营祖制之决心。1866年,奕等为加强京师四壁防护而提出参照神机营章程改直隶练军7军为6军,并移其驻地。接着户兵两部会奏直隶练军办法17条,刘长佑据此重订练军详细营规15章,使练军制度趋于完善、具体,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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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洋务运动》(三),第444~445页。
②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三),总第9635页。
确规定直隶练军从绿营营汛中独立出来,单独成军。
刘长佑所拟练军营规(以下简称“刘章”)的营制基本仿照湘淮军制,同时又参照绿营设镇的营制,在营以上设置了军的编制。每军下辖5营(共2 500人),设总统官1人,文武翼长各1人(又称“帮办”)。每营下辖5哨(共500人),设管带官和帮带官各1人。哨辖4队(共100人),设哨官1人。队辖5伍(共25人),设队长1人。5人为伍,设伍长1人。
“刘章”练军饷章:除保留绿营七成底饷外,加发练饷,一步兵每人每月加发银2两,马兵5两(含马干),亲兵3两5钱,步队长3两,马队长6两,哨官10两,帮带15两,管带20两。此外,管带有公费银60两,军总统薪水公费银180两,文武翼长薪水公费银120两。
由上可以看出,“刘章”练军制度主要是参照湘军制度修改而成的,其不同之点是:(一)“刘章”练军营以上设立军一级组织,其所辖之营有固定数目,较湘军统领之下无固定营数前进了一步。(二)哨分4队,队下分伍,增加了一级组织,不如湘军哨下分8队简练。(三)“刘章”练军火力比湘军大大增强,每营有火炮20门,抬枪48杆,小枪144杆。湘军每营只有火炮4门,抬枪24杆,小枪99杆。(四)“刘章”练军马步不分,每营均有马兵100名,分属于4哨,且武器混杂,有马枪、弓箭、长矛,很难组织协同,不如湘军马队单独成营,易于发挥突击、迂回的特长。(五)“刘章”练军饷章较湘军为低。
曾国藩接任直隶总督后,在“刘章”的基础上,进一步用湘淮勇营的营制和治军精神,改造直隶练军。他于1870年5月提出的直隶练军新营制取消了军一级机构,仍以营为基本作战单位,上设一无固定营数的统领。每步营定额仍为500人(不含伙夫、长夫),设营官1人,哨官4人(中哨由营官直辖),哨长5人,什长40人,正兵360人,营官亲兵50人,哨官护兵40人。营分5哨,哨分8队,前后左右哨每队正兵10人,什长1人,伙夫1人,长夫2人(拔营时雇用,平时不配)。中哨配有亲兵,详见下表。马队独立成营,下辖5哨,哨分5棚,全营员弁兵夫316人,计有营官1人,帮办2人,字识1人,哨官4人(中哨由营官直辖),督队官5人,什长25人,兵225人,伙夫31人,马夫22人。马队每营配马272匹,一律由官马改为私马,由兵勇自带或由官马扣银后改为私马,每月发给马粮,以使兵勇自知珍重爱惜,蓄养膘壮。①根据上述编制,曾国藩计划在直隶练兵1.2万人,其中步队20营,马队6营,分驻宣化、古北口、保定、正定等地。
曾国藩所订直隶练军饷章:统领、营官、哨长、长夫饷银数量及领取使用方法与湘淮军同,只有哨官略高于湘军,月支饷银10两。其他官兵则略薄于湘淮军而高于绿营,如什长月支银4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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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曾国藩:《试办练军酌定营制折》,见《曾文正公全集·奏稿》第909~912页。
2钱,亲兵、护兵月支银3两9钱,正兵月支银3两6钱,伙夫月支银3两。为防止兵勇逃避训练和冒领饷银等流弊,曾国藩改绿营底饷与练饷合领之制。为鼓励兵勇出征出战,还制定了加饷制度,省内出征,兵勇、什长月加银4钱,出征省外,月加银6钱,练兵饷银,由户部练饷局按月拨给。
曾国藩拟制的直隶练军营制,更接近于湘军营制。与刘长佑所订练军营制相比,其优点是:(一)营规简练,便于遵行;(二)闲散官员减少,利于管理统带;(三)武器装备整齐划一,利于操练作战;(四)马队单独成营,便于平时管理和战时运用;(五)饷银略有增加。其不足之处:首先是取消了“刘章”中有固定营数的军的建制,不利于战时指挥;其次在武器装备上,半数使用刀矛,半数使用火器,特别是火炮配备的数量,虽较湘军增加了一倍,但较“刘章”减少过半,对支援步兵战斗不利。曾国藩过于迷恋湘军固有编制,但他以湘军规制改造绿营的决心,给直隶练军带来了转机。从1869年开始,曾国藩按照新章逐次抽练直隶练军,同时将其前任遗存下来的数千练军一律改从新章。
1870年6月,曾国藩奉命赴天津处理“教案”,旋改任两江总督,直督由李鸿章接任。李鸿章督直20余年,从海防需要出发,大力加强直隶练军建设,购买了大量洋枪洋炮,并抽调淮军将领担任教习,使直隶练军的战斗力得到较大提高。但对直隶练军的营制章程,李鸿章未作大的改变,只作了一些小的修改。所以,曾国藩改订的直隶练军章程最后被定型下来,并得到较好的贯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直隶以外各省奏设练军的时间虽然先后不一,而其营制则均以直隶练军章程为蓝本,在基本方面都是相同的。但各省条件不尽相同,各督抚奏设练军的目的也不完全一样,因而在练军规制上互有差异也是自然的。
在营制方面,多数省的练军都是马步单独成营,集中驻操。练军营的规模,江苏、河南、浙江、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山西、四川、奉天、吉林、黑龙江等省步队都以500人为1营,马队以250人为1营。营下设哨、哨下辖队的办法也与直隶基本相同。只有山东、云南、贵州、甘肃、陕西几省的情况有些区别。山东步队以400人为1营。云南初练时以370人为1营,1884年改为每营220人,1889年又改为每营42 7人。贵州步队以250人为1营,后改为每营300人。甘肃和陕西省的练军步队均以370人为1旗,马队以125人为1旗。与直隶练军营制相比,这几个省的练军营的规模都比较小。
在饷章方面,各省练军亦互有差异,就是同一省内,先后也有变化。除安徽、湖南两省未见记载外,其它各省实行时间较长的练军饷章如下表所示。
正兵月饷(含底饷)
省份
马兵(含马干)
步战兵
步守兵 资料来源
山东
河南
浙江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5两5钱4分
7两
4两5钱
5两3钱
4两8钱
4两5钱
5两7钱 3两3钱
3两6钱
2两5钱
3两3钱
3两3钱
3两
3两 1两8钱
3两6钱
1两5钱
2两8钱
2两8钱
2两5钱
3两 《丁文诚公奏稿》卷7、卷9
《钱敏肃公奏疏》卷6第45页
《同治朝实录》七年正月壬子
《皇朝政典类纂》兵三第4页
《谭文勤公奏稿》卷19第7页
《李忠节公奏议》卷3
《谭文勤公奏稿》卷10第33页
陕西
江苏
湖北
江西
贵州
云南
四川
山西
奉天
吉林
黑龙江 同甘肃
除底饷外,一律加发3600文
同江苏
除底饷外,一律加发3000文
约合2两4钱5分
一律发4两
一律发4两
一律发3两
同湘淮军
同湘淮军
同湘淮军 同上
《皇朝政典类纂》兵三第10页
《湖北通志》卷64第1680页
《刘坤一遗集》(一)第327页
《贵州通志·武备志》兵制一
《岑襄勤公奏稿》卷23第27页
同上
《山西通志》卷78
《洋务运动》(三)第561页
同上
同上
从上表可以看出:除河南练军月饷与直隶练军完全相同外,其它各省都不如直隶练军饷银高,且很不统一;只有少数几省练军不分马步、战守兵,饷额一律相同;多数省的练军马兵饷额偏高,北方省份更甚,说明各省督抚在建立练军时对马队的重视;各省练军饷额平均为3两多,虽较湘军低,但较绿营提高了一倍以上,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如果各级官员不予克扣,士卒尚可养家糊口,维持一般生活水平。
三、各省练军编练情况
各省奏设练军的时间先后不一,其规模也各不相同。练军之制大的发展是在光绪年间。1875年(光绪元年)5月30日,清廷谕令各省督抚“各就地方形势,量更旧汛,合营并操,画一训练,限一年内办理就绪”①。于是,各省进一步掀起练兵热潮。各省练军初次奏设时间大致如下表所示。
省份 初次奏设时间 奏设督抚 资料来源
奉天
直隶
福建
浙江
湖北
吉林
山东
江苏
安徽
广东
江西
山西
湖南
河南
云南
黑龙江
四川
陕西
贵州
广西
甘肃 1862(同治元年)
1863(同治二年)
1866(同治五年)
1867(同治六年)
1867(同治六年)
1868(同治七年)
1868(同治七年)
1869(同治八年)
1870(同治九年)
1870(同治九年)
1870(同治九年)
1871(同治十年)
1872(同治十一年)
1873(同治卜二年)
1875(光绪元年)
1875(光绪元年)
1876(光绪二年)
1878(光绪四年)
1879(光绪五年)
1880(光绪六年)
1883(光绪九年) 玉 明
刘长佑
左宗棠
马新贻
曾国荃
富明阿
丁宝桢
丁日昌
英 翰
瑞麟
刘坤一
鲍源深
王文韶
钱鼎铭
岑毓英
丰 绅
丁宝桢
谭钟麟
黎培敬
张树声
谭钟麟 《泰天通志》卷171第11页
《刘武慎公遗书》卷5第56页
《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20
《马瑞敏公年谱>第63页
《湖北通志·武备志》
《吉林通志》卷5第14页
《丁文诚公奏稿》卷6
《丁中丞政书·抚吴奏稿》卷5
《洋务运动>(一)第58页
《刘坤一遗集》(一)第390页
《刘坤一遗集》(一)第230页
《皇朝政典类纂》兵四第6页
《皇朝政典类纂》兵四第13页
《钱敏肃公奏疏》卷3第29页
《续云南通志稿·武备志》
《光绪朝东华录》(一)第101页
《丁文诚公奏稿》卷26第23页
《谭文勤公奏稿》卷12第6页
《贵州通志·武备志》
《光绪朝东华录》总第1014页
《谭文勤公奏稿》卷11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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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军机大臣密寄》,《洋务运动》(一),第154页。
各省练军的实际规模大小不等,且都有不同程度的反复,时增时减,大致情况如下。
奉天:早在1861年初,奕等即提出东三省练兵问题,获清廷批准。次年,盛京将军玉明由八旗中挑选精壮2500人,编成练军,加练火器。1866年,继任盛京将军都兴阿又奏请添练营口洋枪队500人。至1880年,共编成“奉”字练军前后左右中马队5营,“奉”字中营步队1营。1885年,清政府为加强东三省边防,命福州将军穆图善为钦差大臣办理东三省练兵事宜。不久,穆图善仿照吉林防军章程拟定练兵应办事宜12条,计划每省挑练马队4起(每起250人)、步队8营(每营500人),合计5000人。1886年5月,穆图善行抵奉天,随即从省城已练正兵中挑选马步各500人,又从八旗西丹内挑选精壮3470人,从北洋和神机营抽拨教习20人,另选营兵10人,共计4 500人,分左右两翼,以护军统领丰升阿为总统,溥英为帮统,组成“盛字营”练军(以与“奉字营”练军相区别)。不久,穆图善病故,新任东三省练兵大臣定安奏请变通办法,“将各省步队八营,改为八起,仍仿旧制,每队以二百五十人为率,每省各练二千人。原有马队二起,添练二起,合成一千人,作为常练之兵,满三年后,察看地方情形,撤练归旗,再调一班接练。遇有征调,仍将撤练之兵按册编队”①。随着时间的推移,积久弊生,此等练军逐渐有名无实。
直隶:1863年冬,直隶总督刘长佑在直隶首先开始设立练军,到次年春共抽练7000人,186 6年秋练成1.02万人。18 67年初始,刘长佑按照户兵两部会奏直隶练军办法抽满6军(每军2500人),共1.5万人。至此,直隶练军正式成军。1868年,官文任直督时,对直隶练军大加裁减,仅剩下4000人。曾国藩任直督时恢复到5000人。李鸿章督直后,直隶练军得到迅速发展,1885年约有1.4万余人,甲午战争时达1.6万余人。1895年被裁去一成左右,仍存步队16营(包括天津海防练军6营)、马队21营,合计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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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实录·德宗实录》(四),第1021页。
万人。1899年,新任直督裕禄对直隶练军实行整编,计存1.125万人。1900年,直隶练军规模又重新扩大,并将部分淮军改编为练军,共约47营1.8万余人,达到直隶练军官兵人数的最高峰。此后,李鸿章和袁世凯相继加以裁减,1903年时仅存24营3哨4队(其中有14营缺额二成),但直到辛亥革命爆发时,也未最后裁完。
福建:1866年,闽浙总督左宗棠等设立督标练军3000人,提标练军1200人。此后,其它各镇亦相继设立,人数不详。
浙江:1867年,新任闽浙总督马新贻始行奏设8营4000人。中法战争时添练2营1000人,战后复裁去6营3000人。
湖北:1867年,湖北巡抚曾国荃奏设2营1000人,1877年增至3520人(含洋枪队500人)。甲午战争时达3800人。
吉林:1865年,署吉林将军皂保始发练军之议。1868年,吉林将军富明阿奏准就省内外各城额兵、西丹选练马队1000人,是为吉林练军之始。1877年,吉林练军“规制始备”,共计官弁兵夫3500余人。1886年,钦差办理东三省练兵事宜穆图善从奉天到达吉林时,吉林已练之兵存城无几,余皆分防各要隘,乃抽拨右路步队1营,左路马步队各1营,练军马队1起,计15 00人,又于食饷未练之额兵及八旗台站、西丹内挑选精壮2970人,从北洋和神机营抽拨教习25人及营兵10人,编入归伍,合计马队4营,步队6营,共4505人,立“吉字营”练军。定安接替穆图善办理东三省练兵事宜后,将步队的营改为起,吉林练军总数也减为3000人,其后逐渐有名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