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中国东北广大地区,是沙皇俄国梦寐以求的既定国策;而趁火打劫,则是它得心应手的惯用伎俩。早在1858年和1860年(咸丰八年和十年),它就借助英法联军进攻中国的炮火,强迫清朝政府分别签订《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先后占领中国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我国的东三省便成为沙俄进一步推行其向远东侵略扩张政策的主要目标。1896年(光绪_十二年),沙俄政府以联合德、法干涉日本还辽“有功”,诱迫清政府与之签订《中俄密约》和《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攫取了西伯利亚大铁路重要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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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列宁:《关于帝国主义的笔记》,《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9卷,第764页。
中东铁路①长春以北段的占地权、建筑权和经营权等项特权。这条铁路贯通黑龙江、吉林两省,不仅便于沙俄对我国东北地区进行经济掠夺,而且有着十分重要的政治和军事战略意义。当时的俄国财政大臣维特就露骨地宣称;有了这条铁路,俄国就能在任何时间内,通过最短的路线,把自己的军事力量运到海参崴(今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及集中于“满洲”、黄海海岸及离中国首都的近距离处,从而大大增加俄国在中国和整个远东地区的影响,并促使附属于中国的部族和俄国接近。②另一个沙俄侵略者则更加直截了当地声称:我们希望远东铁路的建设不为所阻,这样,“十年或二十年以后,满洲将如已熟之果,落在我们手中”。⑧正由于这条铁路如此重要,沙俄于获得修筑权的次年就立即开工。1898年3月,沙俄通过《旅大租地条约》侵占旅顺口的同时,又取得了从哈尔滨经奉天(今沈阳市)至旅大的铁路修筑权。于是,大批铁路员工进入我国东三省,并廉价雇用20余万中国民工,分19个工区,全线修筑中东铁路。通过筑路,沙俄得以派遣各种人员,搜集我东北三省的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同时,又以“护路”为名,向铁路沿线地区派遣了6000余名以“中东铁路公司”名义招募的特种军队——武装“护路队”,并在哈尔滨设立有2500余人驻守的铁路警备司令部。
沙俄侵略者在筑路过程中,肆意践踏中国主权,不仅掠夺各种自然资源,还大量霸占民田,巧取豪夺,为所欲为。他们的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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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东铁路亦称“东省铁路”、“东清铁路”,系我国东北地区自哈尔滨西至满洲里、东至绥芬河、南至旅大的铁路旧称,由沙俄于1897~1903年建成。日俄战争后,长春以南段为日本占领,称南满铁路。十月革命后,长春以北段由中苏合办,仍称中东铁路,“九一八”事变后为日本所占。抗战胜利后,南满铁路复与中东铁路合并,改称中国长春铁路。
②参见张蓉初译:《红档杂志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69页。
③转引自[德]瓦德西:《瓦德西拳乱笔记》,见《义和团》(三),第12页。
略行径,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和不断进行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1900年夏,当直隶义和团进入北京、天津的时候,东北义和团运动也发展到高潮。义和团员们号召群众拆铁轨、毁桥梁、烧教堂,狠狠打击沙俄侵略者。
当欧洲列强决定以镇压义和团为借口,合谋武装侵华时,沙俄政府立即决定对中国采取一箭双雕的政策:一方面伙同日、德、英、法、美等国出兵津京,乘机取得“共同利益”;一方面独自出兵“满洲”,以便取得“单独利益”。正是在这个时候,“俄国资产阶级拟定了在满洲成立‘黄俄罗斯’的计划”①,妄图变中国的东三省为俄国领土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