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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卫军组织的职能

作者:史卫民 当前章节:2668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9

 自忽必烈在侍卫亲军组织中分设汉人、色目、蒙古三种卫军后,在卫军组织内部各种卫军逐渐有了比较明确的职能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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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三二、三三、三四《文宗纪》一、二、三,卷一三八《燕铁木儿传》,卷一三五《乞台传》。

②《元史》卷三二《文宗纪》一,卷一三八《伯颜传》、《马札儿台传》。

③吴澄:《平章政事赵国董忠宣公神道碑》,《吴文正公集》卷三二。

④《元史》卷一二八《土土哈传》。

⑤《元史》卷三二《文宗纪》一。

一、扈从与围宿

 中统四年(1263年)五月,忽必烈将原来在“潜邸”时修建的开平城定为上都,以后每年夏季都到上都去避暑。改设五卫军后,每年扈从皇帝前往上都的军队有了固定的安排。五卫中的后卫“统选兵万人,车驾所至常从”①;中卫“自混一以来,兵革偃息,每岁銮舆行幸上京,则分其大半,以备扈从”②。其他三卫的情况也大致相同。为了保证各卫按时派出扈从皇帝出行的人员,元廷实行番直制度,对扈行物资的准备和搬运也作了相应规定。至元二十年(1283年)十月,“诏五卫军岁以冬十月听十之五还家备资装,正月番上代其半还,四月毕入役。时各卫议先遣七人,而以三人自代,从之”③。从此形成了以“十人为率,七人三人,分为二番。十月放七人者还,正月复役;正月放三人者还,四月复役,更休息之”④的惯例。“各卫年例,上都等处住夏军人,除各该鞍马上、中户另行置买外,下户相合置备车牛,其应搬本奕衣甲、胖袄、枪刀、弓箭、军需等物”⑤。设立武卫后,亦选该卫精锐岁从巡幸。由于此后各卫士兵常服工役,不仅财力耗损,战斗力亦大大下降,到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十月枢密院官员上言:“六卫内领汉军万户,见存者六千户,拨分为三:力足以备车马者二干五百户,每甲令备马十五匹、牛车二辆;力足以备车者五百户,每甲令备牛车三辆;其三千户,惟习战斗,不他役之。六千户外,则供他役。庶能各勤乃事,而兵亦精锐。”忽必烈同意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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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赵孟頫:《明肃楼记》,《松雪斋文集》卷七。

②《析津志辑佚·朝堂公宇》“中卫营”条。

③《元史》卷一二《世祖纪》九。

④《元史》卷一三《世祖纪》一〇。

⑤《元典章新集·兵部·军制》“军中不便事件”条。

一建议。①到成宗大德五年(1301年)十一月,又“选六卫扈从汉军习武事,仍禁万户以下毋令私代,犯者断罪有差”②。

元廷每隔几年举行一次大朝会,“国朝凡大朝会,后妃、宗王、亲戚、大臣、将帅、百执事及四方朝附者咸在”③。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枢密院与中书省合议,大朝会时都城各城门以蒙古军列卫。至大四年(1311年)正月,调蒙古、汉军3万人备大朝会围宿。到文宗时仍“依先制调军守把围宿”,从右翊蒙古侍卫与右都威卫内发军以备围宿。

皇帝来往于大都、上都之间,除了扈从和围宿军队外,还要调用蒙古、汉人卫军屯驻在要隘之处,以防不测。“每岁大驾幸上都,发各卫军士千五百人扈从,又发诸卫汉军万五千人驻山后,蒙古军三千人驻官山(北京延庆县北),以守关梁”④。

二、屯田

 蒙古统治者将几十万卫军部署在两都周围,他们的军粮供给成为朝廷的重大经济负担。为解决这一问题,忽必烈及其后继者特别将“腹里”的一部分土地划出来,交给各卫设立军屯,使卫军士兵通过屯田自足军食。屯田所用的耕牛、种籽、农具等,一般由军人自备,不足者由政府贷钞购置。统治者很重视卫军的屯田,颁布了卫军军官督责屯田的条例,但并未收到预期效果。这一方面是由于军官经常盘剥下属,剥夺士兵财产,滥发私役,使其无力经营屯田;另一方面汉人卫军大量充服朝廷工役,往往无暇顾及屯田。各卫屯田在旱、虫灾害的袭击下经常不能自救,需要政府发粮给钞以度饥荒,可以想见当时屯田效益的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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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一七《世祖纪》一四。

②《元史》卷二〇《成宗纪》三。

③《经世大典序录-朝会》,《元文类》卷四一。

④《元史》卷九九《兵志二·宿卫》。

三、工役造作

由卫军士兵服徭役,从事都城修建、开河修桥、制造兵器、运送粮草等,本不是侍卫亲军的职能。忽必烈在至元十七年正月还特别下诏:“毋以侍卫亲军供工匠役”。可是以后役军造作越来越普遍,充役的多是汉人卫军,色目卫军和蒙古卫军一般不充工役造作。由卫军应役,朝廷名义上赐给钞、币,“给其佣直”,但显然低于招民应役,有时甚至是无偿劳役。元廷为保证民间的赋税、课程,较少发民户充工役。一般工匠隶籍匠户,由专门机构管辖,也很少承担京城造作之役。除了专门从事两都修建的武卫和虎贲卫外,其他汉人卫军也成为都城工役的主要来源。对于这种作法,朝内有不少人提出过异议。胡祗逼曾指出:“近年以来,京师奉卫之兵,止知服役,战阵击刺之法则不知也。”①刘敏中也上言:“武卫军人,所以卫京阙、严武备,宜从枢密院常加抚养,无以工役徒致疲弊。”③泰定二年(1325年)时虽“敕营造毋役五卫军士,止以武卫、虎贲卫给之”,但以后仍然是“比年营缮,以卫军供役,废武事不讲”,没有什么根本改变。③

四、出征

 全国统一之后,江南人民反对元朝统治者的斗争此起彼伏,加深了元朝统治者对汉人、尤其是汉人武装集团的疑惧,为此,元朝统治者特别制定出了一整套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原来汉军是卫军组织的中坚力量,经常承担出征任务,到元朝中期则常年执行扈从、电田等务,并被大量发充工役,出征作战日见稀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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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胡祗遹:《政事》,《紫山大全集》卷二一,《三怡堂丛书》本。

②刘敏中:《都堂提说事目》,《中庵集》卷一五。

③《元史》卷二九、三。《泰定帝纪》一、二。

建的色目卫军和蒙古卫军则成为出征作战的主力部队。在北疆作战,多用色目卫军;在南方作战,多由蒙古卫军前往。在元廷所有军队中,侍卫亲军仍然是朝廷直接掌握的一支精锐威慑力量。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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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详见《元代侍卫亲军组织的职能》,《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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