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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怯薛歹

作者:史卫民 当前章节:10649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9

怯薛成员,蒙古语称为“怯薛歹”(译音),复数作“怯薛丹”。“然四怯薛歹,自太祖以后,累朝所御斡耳朵,其宿卫未尝废。是故一朝有一朝之怯薛,总而计之,其数滋多”②。全国统一之后,怯薛歹的人数、民族成分、出身、仕进等,都较蒙古国时期乃至元朝初期有了较大的变化。

一、怯薛歹的人数

蒙古汗国时期的怯薛歹1万人,入元以后,成为怯薛组织的定额,可实际数额常常超过定额,再加上属于怯薛的“怯怜口”(私属人口),怯薛组织的总人数往往在四五万人之间。

 世祖朝后期怯薛歹的人数,根据马可·波罗的记载有1.2万人,分由四怯薛长官掌管,每人掌3000人。③至元三十年(1293年)五月,“给四部更番卫士马万匹,又给其必阇赤四百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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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明善:《太师淇阳忠武王碑》,《元文类》卷二三。

②《元史》卷九九《兵志二·宿卫》。

③《马可·波罗游记》,第98页。

以间接地证明马可·波罗所说的数字具有一定的可靠性。至元二十九年十月颁发赏赐时,中书省官员上奏:“今计怯薛带、怯怜口、昔博赤(昔宝赤,鹰坊执役者)、哈剌赤(合剌赤,掌牧养皇家马畜和制造马奶酒,以钦察人为之),凡近侍人,上等以二百户为率,次等半之,下等又半之,于下等择尤贫者岁加赏赐。”①怯怜口和昔宝赤等,显然是不算在怯薛歹(即四部更番卫士)之内的。世祖时怯怜口和昔宝赤的数量不详。

 怯薛人数增多,增加了朝廷的经济负担,“每岁所赐钞币,动以亿万计,国家大费每敝于此焉”②。成宗即位之后,即着手淘汰怯薛歹中的“繁冗”者。大德元年(1297年)九月,“汰诸王来大都者及宿卫士冗员”。三年十二月,赐“四怯薛卫士钞五万二干余锭”。七年(1303年)二月,“汰诸色人冒充宿卫及诸王、驸马、妃主部属滥请钱粮者”。五月,“诏诸宿卫士,除官员子弟曾经奏准者留,余悉革去”。七月,“汰宿卫士”。八年二月,“减宿卫繁冗者”。③大德十一年(1307年)七月,新即位的武宗下令“诸王卫士还大都者柬汰以入”。至大二年(1309年)六月,“以宿卫之士比多冗杂,遵旧制,存蒙古、色目之有阀阅者,余皆革去”。④四年(1311年)四月,新即位的仁宗也下诏“分汰宿卫士,汉人、高丽、南人冒入者,还其元籍”。皇庆元年(1312年)三月,“敕简汰大明宫、兴圣宫宿卫”。四月,“敕皇子硕德八刺置四宿卫”。二年六月,“命委官简汰卫士”。⑤英宗和泰定帝也多次下令简汰宿卫士。泰定元年(1324年)七月,中书省官员上奏:“东宫卫士,先朝止三千人,今增至万七千,请命詹事院汰去,仍依旧制”,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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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一七《世祖纪》一四。

②《元史》卷九九《兵志二·宿卫》。

③《元史》卷一八、一九、二〇、二一《成宗纪》一、二、三、四。

④《元史》卷二二、二三《武宗纪》一、一。

⑤《元史》卷二四《仁宗纪》一。

了泰定帝的批准。①

文宗即位前后,由于两都间混战造成了怯薛组织的混乱,文宗不得不加以整顿。天历元年(1328年)十一月,“命总宿卫官分拣所募勇士,非旧尝宿卫者皆罢去”。二年正月,“命中书省、宣徽院臣稽考近侍、宿卫廪给,定其名籍”。四月,“赐卫士万三千人钞,人八十锭。四番卫士旧以万人为率,至是增三千人”,实际上是对累朝以来卫士人数突破定额的正式承认。五月,“给皇子宿卫之士千人钞,四番宿卫增为万三千人,至是又增千人”。至顺元年(1330年)三月,“裕宗及昭献元圣皇后位宿卫三千人,命储政院给其衣粮刍粟”。四月,中书省官员奏报:“各宫分及宿卫士岁赐钱帛,旧额万人,去岁增四千人,迩者增数益广,请依旧额为宜。”文宗诏命裁省卫士。八月,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核定怯薛人数,“今定大内四宿卫之士,每宿卫不过四百人;累朝宿卫之士,各不过二百人。鹰坊万四千二十四人,当减者四千人。内饔九百九十人,四怯薛当留者各百人。累朝旧邸宫分饔人三干二百二十四人,当留者千一百二十人。媵臣、怯怜口共万人,当留者六千人。其汰去者,斥归本部著籍应役。自裁省之后,各宿卫复

有容匿汉、南、高丽人及奴隶滥充者,怯薛官与其长杖五十七,犯者与典给散者皆杖七十七,没家赀之半,以籍入之半为告者赏。仍令监察御史察之”。②从第二年正月“给卫士万人岁例钞,人八十锭”和二月“给宿卫士岁例钞,诏毋出定额万人之外”③来看,鹰坊等人仍然未计入怯薛歹的定额之中,四怯薛宿卫士和累朝宿卫士的定额也仍为1万人,加上鹰坊等21544人,核定的人数应是31544人,宿卫士裁减了4000人,鹰坊等裁减了10694人,原来怯薛组织的总人数应在4.5万人以上。省减怯薛人数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宿卫士人数还是没有降到万人之下。至顺三年(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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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二九《泰定帝纪》一。

②《元史》卷三二、二二、三四《文宗纪》一、二、三。

③《元史》卷三五《文宗纪》四。

年)四月,中书省奏报:“去岁宿卫士给钞者万五千人,今减去干四百人,馀当给者万三干六百人”,就是当时怯薛歹的实际人数。①

二、怯薛歹的民族成分与出身

 忽必烈在位时期,基本上不排斥汉人和南人充当怯薛歹,怯薛组织仍然和过去一样保持着众多的民族成分。从成宗朝中期开始,汉人和南人充当怯薛歹受到限制。大德七年(1307年)二月省汰宿卫士时,就是因为“四怯薛里怯薛歹人数明白有,近年以来内外城子里的百姓内,回回、畏兀儿、汉儿、蛮子人(南人)等投充昔宝赤、阿察赤、怯怜口,各枝儿里并诸王、驸马、公主、妃子位下投入去了的多有,做了怯薛歹也么道”,所以特别下令“街市汉儿人每”投入怯薛者分拣裁汰。②以后“简汰”宿卫士,主要对象就是汉人、高丽人和南人投入怯薛者。这些限制实际上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汉人和南人在怯薛中的人数仍然不少,元朝统治者也不得不承认这种现实,只能就汉人、南人与蒙古人、色目人在怯薛中的待遇作出不同的规定,以保证蒙古人和色目人的特权地位。成宗时规定,“入怯薛来的汉儿、蛮子、军站民匠等怯薛里不合入去的人每根底,休与草料”③。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十一月,“敕汉人、南人、高丽人宿卫,分司上都,勿给弓矢”④。延祐元年(1314年)十二月,确定服色等第,明确规定“今后汉人、高丽、南人等投充怯薛者”,衣装服色受到限制。⑤英宗至治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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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三六《文宗纪》五。

②《通制条格》卷二八《杂令·分间怯薛》。

③《通制条格》卷一三《禄令·马疋事料》。

④《元史》卷二四《仁宗纪》一。

⑤《元史》卷七八《舆服志一·冕服》。

(1322年)三月,“敕四宿卫、兴圣宫及诸王部勿用南人”①。怯薛组织由多民族构成,蒙古、色目人居于主要地位,这样的框架在元朝中期乃至后期并未发生大的变化。

元朝中期,怯薛歹大致由以下几种人组成:

第一,蒙古功臣世家子弟。除前述博尔术、博尔忽、木华黎三大功臣世家子弟世袭怯薛长和充当怯薛执事外,赤老温后人也在文宗时被召入怯薛任职。②其他蒙古贵族的子弟,仍然和蒙古国时期一样入充怯薛歹。“盖自太祖选贵臣子弟给事内廷,凡饮食、冠服、书记,上所常御者,各以其职典之,而命四大功臣世为之长,号四怯薛,故天子前后左右皆世家大臣及其子孙之生而贵者”③。贵族子弟充当怯薛歹,仍然要带着“兄弟”和“伴当”,即“媵臣”和“怯怜口”。“国人之备宿卫者浸长,其属则以自贵”④,汉人、南人和色目人有不少人自愿投充到怯薛歹属下充当怯怜口。色目人和汉人在蒙古国时期和元朝初期任怯薛者,后人亦可世袭为怯薛歹。⑤

 第二,官宦子弟。至元十四年(1277年)八月,规定江淮新附官员“宜于三品官以上,例取质子一名,以备随朝使用”⑥。十六年二月,“命嘉定以西新附州郡及田、杨二家诸贵官子,俱充质子入侍”⑦。十七年,又命云南达官子入质。⑧入充质子的官宦子弟,大多数都在怯薛中任职。皇帝护尉四十人,“以质子在宿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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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二八《英宗纪》二。

②虞集:《孙都思氏世勋之碑》,《道园学古录》卷一六。

③《元史》卷二〇四《宦者传》。

④《经世大典序录·入官》,《元文类》卷四〇。

⑤如石抹明里,契丹人,“世典内膳”。成宗即位,诏曰:“明里旧臣,其令诸子入宿卫”(《元史》卷一六九《石抹明里传》)。类似情况还有很多,不赘举。

⑥《元典章》卷八《官制二·当质)“三品官子孙取质子”。

⑦《元史》卷一〇《世祖纪》七。

⑧《元史》卷一二五《赛典赤赡思丁传》。

者摄之”①,可为一证。应该说明的是元朝中期已经不再存在“质子军”、“拔都军”一类的军队组织。官员子弟的“入质”,实际上就是入备宿卫。②

第三,投充人员。由于怯薛歹享受着极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所以当时社会上有不少人希图通过各种途径挤入怯薛组织之中。投身怯薛的人成分复杂,既有“街市汉儿”、“军站民匠”,又有“富民窜名宿卫者”③。成宗大德七年(1303年),有人上奏称当时怯薛“不限以员,不责以职,但挟重赀,有梯援,投门下,便可报名请粮草,获邀赏赐,皆名日怯薛歹”④。武宗至大二年(1309年)十一月,又有人上言:“比年卫士大滥,率多无赖,请充卫士者,必廷见乃听。”⑤投充人员的混杂出身,给怯薛组织带来了极大的“不纯”因素。朝廷裁汰怯薛歹,从民族成分上讲主要是汉人和南人,从出身上讲,主要是来自不同渠道的各种投充人员。

总的说来,怯薛世家后人、蒙古贵族子孙和汉人、南人官宦子弟充当怯薛歹,是朝廷肯定的正常途径。通过正常途径进入怯薛组织中的人,大多充当各种怯薛执事,是怯薛组织中的“上层人物”。私自投入怯薛组织被朝廷视为非法途径,投充人员大多充当一般的怯薛歹或怯怜口等,乃是怯薛组织中的“下层人物”。从比例上讲,下层人物大大超出上层,但是下层人物绝不都是来自被剥削阶级,这一点应当明确。

三、怯薛歹的待遇

 成吉思汗时规定的怯薛待遇,入元之后仍然奉行不辍,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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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八〇《舆服志三·仪卫》。

②详见萧启庆:《元代的宿卫制度》。

③《元史》卷二七《英宗纪》一,延祐七年二月戊午条。

④《历代名臣奏议》卷六七引郑介夫奏议。

⑤《元史》卷二三《武宗纪》二。

增加了不少新内容。

怯薛歹享受着非常优厚的政治待遇。不但四怯薛长经常在皇帝身边参议国家朝政大事,一般的怯薛执事也可以利用服侍内廷、接近皇帝的机会,干议军国大政。有的人常备皇帝咨访,如世祖时任速古儿赤的唐兀人亦力撒合,“掌服御事,甚见亲幸,有大政时以访之”①。有的人能够参与陪奏和密奏,如袭父职为宿卫的贺胜,“世祖甚器重之,大臣有密奏,辄屏左右,独留胜,许听之”②。还有人可以隔越中书省等机构“随时献纳”,“乘间进说无虚时”,甚至黜杀宰相和议定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等中央机构的人选。皇帝发布的圣旨和中书省移文,往往要由怯薛歹先行“署事”(签署)。正因为怯薛具有如此便利的参政条件,怯薛歹实际上已成为元朝中枢的一个特殊政治集团,往往左右着朝廷政局的发展变化。怯薛歹出仕中央、地方官府要职,自元朝初年已普遍施行,到元朝中期更为盛行。当时人曾指出:“大凡今仕进三涂,一由宿卫,一由儒,一由吏。”③“亲近莫若禁卫之臣,所谓怯薛者”④,“仕途自木华黎王等四怯薛大根脚出身分任省台外,其余多是吏员”⑤。

 怯薛歹在经济上也享受极高的待遇。怯薛歹的口粮与各种日常物品,原来都要自备。至元十八年(1281年)八月,始“给怯薛丹粮,拘其所占田为屯田”。二十年(1283年)二月,“敕权贵所占田土,量给各户之外,余者悉以与怯薛带等耕之”。二十二年正月,“诏括京师荒地,令宿卫士耕种”。以后又规定了怯薛歹的月廪数量,二十九年(1292年)二月,“命宿卫受月廪及蒙古军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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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一二〇《亦力撤合传》。

②虞集:《贺丞相神道碑》,《道园学古录》卷一三。

③姚燧:《送李茂卿序》,《牧庵集》卷四。

④《经世大典序录·入官》,《元文类》卷四〇。

⑤叶子奇:《杂俎篇》,《草木子》卷四下,中华书局1983年版。关于怯薛出仕的具体情况,详见片山共夫:《怯薛与元朝官僚制》,《史学杂志》 89卷12号,1980年12月。

艰食受粮者,宣徽院仍领之”。①怯薛的马匹,采取自备和朝廷拨发的办法解决。在忽必烈即位初年,曾派马月忽歹为怯薛准备马匹。②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在各地拘刷到9100余匹马,即分给哈刺赤3296匹,四怯薛阿塔赤等1399匹。③元贞二年(1296年)十月,“以宣德、奉圣、怀来、缙山等处牧宿卫马”。怯薛马匹的草料,由朝廷定时发放。成宗大德元年(1297年)九月,“给卫士牧马外郡者粮,令毋仰食于民”④。十一年(1307年)十一月,中书省上奏:“宿卫廪给及马驼刍料,父子兄弟世相袭者给之,不当给者,请令孛可孙汰之。今会是年十月终;马驼九万三干余,至来春二月,阙刍六百万束、料十五万石。比又增马五万余匹。此国重务,臣等敢以上闻。”⑤怯薛马匹的饲养问题,显然也已成为元廷的一个沉重经济负担,不得不“汰省宿卫士刍粟”⑥。到了文宗天历元年(1328年)十月,“以度支刍豆经用不足,凡诸王、驸马来朝并节其给,宿卫官已有廪禄者及内侍官人岁给刍豆,皆权止之”。第二年五月,“命有司给行在宿卫士衣粮及马刍豆”⑦,又恢复了草料的发放。除了每月的口粮和马匹草料外,朝廷还每年颁发给怯薛歹钱钞,世祖时赐钞的数额还没有明确规定。成宗大德三年(1299年)时,“赐四怯薛卫士五万二干余锭”⑧。至大四年(1311年)四月,“定四宿卫士岁赐钞二十四万二百五锭”⑨。泰定元年(1324年)正月,“定怯薛台岁给钞,人八十锭”⑩,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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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一一、一二、一三、一七《世祖纪》八、九、一〇、一四,参《通制条格》卷一三《禄令·宿卫粮》。

②《大元马政记·马政杂例》。

③《大元马政记·刷马》。

④《元史》卷一九《成宗纪》二

1 ⑤⑨《元史》卷二二《武宗纪》一。

⑥《元史》卷二五《仁宗纪》二,延祐二年六月辛丑条。

⑦《元史》卷三二、三三《文宗纪》—、二。

⑧《元史》卷二〇《成宗纪》三。

⑩《元史》卷二九《泰定帝纪》一。

为定制。怯薛歹管属下的怯怜口,另行颁发钱钞。大德九年(1305年)二月,“赐宿卫怯怜口钞一百万锭”①,即可为证。蒙古诸王的怯薛和怯怜口,也经常得到朝廷的赏赐。②至于怯薛歹的住房、衣服等,更是由朝廷解决。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二月,“营建宫城南面周庐,以居宿卫之士”③。忽必烈还赏给1.2万名怯薛歹每人13套华丽的服装。④到文宗天历二年十一月,“造青木绵衣万领,赐围宿军”⑤,其中也应包括相当数量的怯薛歹。留在上都过冬的宿卫士,不但要发给冬装,还要额外给放钱钞和口粮。怯薛歹及其怯怜口贫寒遭灾者,能得到政府的赈济,《元史》中留下了很多记载,不需一一列举。总的说来,庞大的怯薛组织,进入元朝以后,逐渐由原来主要依靠蒙古各千户提供军需装备的武装集团,变成了完全由国家供给的皇室服务机构。

四、怯薛歹的管理

原来为蒙古大汗处理政务的怯薛执事,入元后名目仍存。“其它预怯薛之职而居禁近者,分冠服、弓矢、食饮、文史、车马、庐帐、府库、医药、卜祝之事,悉世守之。虽以才能受任,使服官政,贵盛之极,然一日归至内庭,则执其事如故,至于子孙无改,非甚亲信,不得预也”⑥。朝廷所设皇室服务机构,职掌与怯薛执事往往一样,主要官员多由怯薛中来。这样的相应机构有:

必阇赤、扎里赤——蒙古翰林院,掌译写文字及颁降玺书;

 博尔赤(宝尔赤)——尚食局,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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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二一《成宗纪》四。

②《元史》卷一三《世祖纪》 一〇,至元二十一年六月甲戌条。

③《元史》卷一三《世祖纪》一〇。

④《马可·波罗游记》,第98 -104页。

⑤《元史》卷三三《文宗纪》二。

⑥《元史》卷九九《兵志二·宿卫》。

物;

答刺赤——尚饮局,掌酝造上用细酒;

兀剌赤、莫伦赤——太仆寺,掌官马牧场马匹,受给造作鞍辔之事;尚乘寺,掌上御鞍辔舆辇,官马牧场群牧骟马驴骡,及领随路局院鞍辔等造作,收支行省岁造鞍辔,理四怯薛阿塔赤(牧军马者)词颂j起取南北远方马匹等事;

速古儿赤——侍正府,掌内廷近侍之事,领速古儿赤400人;

八剌哈赤——大都城门尉,至元二十年置,以四怯薛八剌哈赤为之。二十四年,复以六卫亲军参掌;

帖麦赤——尚舍寺,掌行在帷蟆帐房陈设之事,牧养骆驼,供进爱兰乳酪;

火你赤——尚牧所,掌牧羊。①

除上述机构外,还有中央常设的几个机构,与怯薛组织有着直接的关系:

大宗正府,设于至元十七年(1280年)六月②,“诸四怯薛及诸王、驸马、蒙古、色目之人,犯奸盗诈伪,从大宗正府治之”③。“以诸王为府长,余悉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国封者。又有怯薛人员,奉旨署事”④。

 宣徽院,设于至元初年,七年(1270年)五月,改为光禄司,后又改为宣徽院,原掌太医院、拱卫司、教坊司、太仆寺及尚食、尚果、尚酝等局⑤,后定制专管光禄寺(领尚饮、尚酝局)、尚舍寺、阑遗监、尚食局、尚牧所等机构,“掌供玉食。凡稻粱牲牢酒醴蔬果庶品之物,燕享宗戚宾客之事,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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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九九《兵志二·宿卫》,卷八七、八八、八九、九〇《百官志》三、四、五、六。

②《元史》卷--《世祖纪》八,卷二〇五《阿合马传》。

③《元史》卷一〇二《刑法志一.职制上》。

④《元史》卷八七《百官志》三。

⑤《元史》卷六、七《世祖纪》三、四,卷一〇〇《兵志三·马政》。

蒙古万户、千户合纳差发,系官抽分,收养孳畜,岁支刍草粟菽,羊马价直,收受阑遗等事”。皇庆元年(1312年),“始定怯薛丹一万人,本院掌其给授”。①

中政院,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二月,立中御府;大德四年(1300年)九月,改为中政院,“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并番卫之士、汤沐之邑”。②为历代皇后斡耳朵所设的长庆、长秋、长宁、承徽、宁徽等寺③,实际上也是由怯薛士操持。

 正因为上述机构与怯薛组织关系密切,所以它们的主要官员往往由怯薛长兼任,如长第一怯薛的月赤察儿即兼任宣徽使之职,“兼领尚膳院、光禄寺”。子塔刺海以后也兼宣徽使,至佩头时则兼任“宣徽、尚服、中政等使”。④笔者并不想在这里深入讨论元代的官僚体制问题,只是要说明元廷所设宫室服务机构,实际上是怯薛组织的“变种”,有的是原来的怯薛执事,采用了中原王朝常用的尚饮局、太仆寺等官府名称;有的则是新设的怯薛管理机构,如大宗正府、宣徽院等,取代了原来的宿卫千户、箭筒士干户和散班千户的组织管理形式,使怯薛组织对外更具有正统中原王朝皇室机构的名号。诸多怯薛执事,“其名类盖不一,然皆天子左右服劳侍从执事之人,其分番更直,亦如四怯薛之制,而领于怯薛之长”⑤。四怯薛的番直“宿卫”,实际上就是大宗正府、宣徽院、中政院及其下属机构的工作运转,也就是元廷皇室机构的正常运行。除了这些专门机构外,其他机构不能干涉怯薛的内部事务。怯薛组织作为一个封闭型的政治集团,实行自我管理体制,大体上是宿卫番直由四怯薛长掌管,各怯薛执事在怯薛长管领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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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八七《百官志》三。

②《元史》卷一九、二〇《成宗纪》二、三,卷八八《百官志》四。

③《元史》卷九〇《百官志》六。

④《太师淇阳忠武王碑》。

⑤《元史》卷九九《兵志二·宿卫》。关于怯薛与元代宫廷事务机构的关系,萧启庆先生已有深入论述,详见其《元代的宿卫制度》,“国立政治大学”《边政研究所年报》第4期,1973年7月。

事于内廷,为皇帝操办衣、食、住、行等各种事务;刑事纠纷由大宗正府负责解决;宣徽院不但掌管怯薛歹的月廪发放,还负责宿卫士的举荐升迁和挑选宿卫士,是管理怯薛事务的最重要机构。“袭世职为尚药、尚食局提点”的汉人秃坚不花,世祖时升任同佥宣徽院事,“令察宿卫之士,有才器者以名闻,所论荐数十人,用之皆称职”;成宗即位之后,又升同知宣徽院事,禁中卫士向成宗进言称:“臣等宿卫有年矣,日膳充、岁赐以时者,诚荷陛下厚恩,亦由宣徽有能官秃坚不花其人也。”①英宗至治三年(1323年)二月,“命宣徽院选蒙古子男四百入宿卫”②。文宗至顺二年(1331年)八月,宣徽副使桑哥颁给宿卫士钱粮时稽缓了9天,即以“玩法欺公”罪被罢职③,足可见宣徽院的重要地位。

怯薛歹作为内廷侍卫,除认真服侍皇帝和皇室人员外,还有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诸掌宿卫,三日一更直,掌四门之钥,昏闭晨启,毋敢不慎。

2、诸汉人、南人投充宿卫士,总宿卫官辄收纳之,并坐罪。④

3、随驾出行的怯薛歹,不得害稼扰民。⑤

4、禁卫士不得私衣侍宴服及以质于人。⑥

 5、诸宿卫入直,各居其次,非有旨不得上殿,阑入禁中者坐罪。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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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一六九《贾昔剌传》。

②《元史》卷二八《英宗纪》二。

③《元史》卷三五《文宗纪》四。

④《元史》卷一〇二《刑法志一·卫禁》,

⑤《元史》卷二四《仁宗纪》一,至大四年闰七月甲辰条;卷三〇《泰定帝纪》二,致和元年正月己卯条。

⑥《元史》卷二四《仁宗纪》一,至大四年九月戊申条。

⑦《元史》卷二六《仁宗纪》三,延祐四年十一月壬辰条。

6、四宿卫尝受刑者,勿令造禁庭。①

7、累朝行帐设卫士,给事如在位时。②

一般说来怯薛歹不再出征作战,但有时也有例外。如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五月,“以左右怯薛卫士及汉军五千三百人从皇孙北征”;八月,“诏安童以本部怯薛蒙古军三百人北征”。③至于蒙古宗王属下的怯薛歹,出征平叛乃是较经常的事。

昔宝赤(鹰坊执役者)、怯怜口(皇室、宗王、贵族的私属人口)等从属于怯薛组织的人员,元廷均设有专门机构管理。宣徽院下属的各地鹰坊打捕总管府、提举司,中政院下属的翊正司、打捕鹰坊民匠等户总管府、万户府等,就是管理昔宝赤和怯怜口的机构。应该说明一点,中政院的机构,还要掌管隶属于中宫的投下民户,其下的昔宝赤和怯怜口,并不都属于怯薛组织。④

 元廷对怯薛的管理,可以说成效不大。除了维持正常的番直宿卫外,对于怯薛歹的擅招私属人口、恃宠专权、欺凌乡里乃至于公开行盗,几乎无人过问。泰定元年(1324年)有人上奏:“比年游惰之徒,妄投宿卫部属及宦者、女红、太医、阴阳之属,不可胜数,一人收籍,一门蠲复,一岁所请衣马刍粮,数十户所徵入不足以给之,耗国损民为甚。”⑤又有人指出:“怯薛回家去,一个个欺凌亲戚,眇视乡里。”还有人作诗揭露怯薛行盗的行为:“怯薛儿郎年十八,手中弓箭无虚发。黄昏偷出齐化门,大王庄前行劫夺。通州到城四十里,飞马归来门未启。平明立在白玉墀,上直不曾误寸晷。两厢巡警不敢疑,留守亲戚尚书儿。官军但追上马贼,星夜又差都指挥。都指挥,宜少止。不用移文捕新李,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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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史》卷二六《仁宗纪》三,延祐六年九月癸卯条。

②《元史》卷三五《文宗纪》四,至顺二年正月庚寅条。

③《元史》卷一五《世祖纪》一二。

④《元史》卷八七、八八《百官志》三、四,卷一〇一《兵志四·鹰房捕猎》。

⑤《元史》卷一七五《张珪传》。

魁近在王城里。”①怯薛歹的胡作非为,怯薛组织的臃肿腐败和大量消耗国家钱粮,是元中期的一大弊政,元朝统治者并没有认真对待和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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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宪:《怯薛行》,《玉笥集》卷三,北京图书馆存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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