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元史》卷一二。《吾也而传》,卷一二四《塔本传》。
④《史集》第1卷第1分册,第159~160页;第2分册,第383页。《元朝秘史》第二七四节。
某一地区“军国大事”的蒙古宗王指挥。都元帅的委任,改变了蒙古传统的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袭职制度,在前任者去职之后,一律由蒙古大汗亲自指定继任人,一般不考虑亲属袭替,着眼点只在于任职人是否可以担负起方面统军的重任。都元帅大多出身于怯薛(护卫军),因为怯薛是蒙古大汗的亲信集团,派怯薛人员去掌管各地的军队,可以更好地贯彻大汗的意志。以怯薛人员出任汗廷要职,是成吉思汗定立的制度;把它具体化,尤其是用于中原、陕川等地的军事管理,则是通过窝阔台、蒙哥任用探马赤军都元帅来实现的。
都元帅以下探马赤军将领的职务,在窝阔台时还很不一致,既有元帅、达鲁花赤,也有万户,到蒙哥时才逐渐统一为万户。万户之下,和蒙古军一样设千户、百户、牌子头。
探马赤军将领的地位,低于相对应的蒙古军将领。大致上都元帅和一般的蒙古千户平级,万户约相当于蒙古军的百户。但对汉军来说,探马赤军的千户、万户,地位都在汉军万户之上。同样,探马赤军士兵由于大多是蒙古各部中的外族人或蒙古人犯罪者,其地位也稍低于蒙古军士卒,但高于汉军士兵。
因为探马赤军是由签发的出征军转化来的,蒙古大军出征时仍被调集在一起充任先头部队。但探马赤军的出征,主要也是率领和监督庞大的汉军组织作战。探马赤军本身数量不多,战斗力也不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