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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对内对外的军事方针

作者:范中义 当前章节:7956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0

一、对外实行睦邻自固的军事方针

明朝建立后,首先通过外交途径,向安南(今越南北部)、高丽(今朝鲜)、日本、琉球、占城等周边许多国家和地区派遣使臣,致书言好,申明相互共处,在军事上实行睦邻自固的方针。如洪武元年(1368年)明廷致书安南,表示洪武新朝要“与远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①;洪武初年,明廷在派遣使臣至暹逻(今泰国)时,称道暹逻实行“外造睦邻之方”②的外交方针,意在倡导其他国家效仿。

 其次,明廷向邻近国家表示,决不采用军事手段谋取物质财富。如洪武三年,明廷派使臣出使浮泥国(在今加里曼丹岛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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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七,洪武元年十二月壬辰。

②张燮:《东西洋考》卷十一,《艺文考·暹罗》。

部),向其国王表明,明朝“皇帝富有四海,岂有所求于王”①,意在使邻近的弱小国家,同明朝相安而处。同时,明廷也向这些国家表明,对于想要凭借军事势力侵略其他国家者,则必须进行讨伐。朱元璋在给安南国王的诏书中明确申明此意:中国对有道之君决不动用于戈,但愿其国人民相安,并反对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的行为发生。然而,如果有依恃强力挑起争端者,中国就必然兴兵征讨。②

为了使这一军事方针得到认真贯彻,朱元璋还在洪武四年慎重地告诫诸大臣,对于邻近的国家,“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③。为了使后世子孙也能铭记不忘,他把这一方针书写于《皇明祖训·箴戒篇》中,其文说:海外诸国,“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

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切记不可”。他在该文中还把周围邻近的国家,从军事上区分为不征之国和必须谨备之国两种类型,并开列了15个不征之国的国名:

东北:朝鲜国。

正东偏北: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

正南偏东:大琉球国、小琉球国。

西南:安南国、真腊国(今柬埔寨)、暹罗国、占城国(在今越南南部)、苏门答刺国(在今苏门答腊岛上)、西洋国④、爪哇国(在今印尼爪哇岛上)、湓享国(又作彭坑、彭享、彭杭,在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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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濂:《宋学士文集》卷五十五《勃尼(即浮泥)国入贡记》。

②张燮:《东西洋考》卷十《艺文考·御制谕安南国王诏》。

③《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洪武四年九月辛未。

④今地不详。

来半岛)、白花国①、三佛齐国(在今苏门答腊岛上)、渤泥(即淳泥)国。

朱元璋一生严格遵守对外不轻易用兵的原则。如对来犯倭寇的处理便是一例。洪武二年(1369年),他派使臣至日本,诘问倭寇来犯之故,并郑重表示明廷立场:如果倭寇继续为盗,“即命将徂征”②。由于日本国王良怀对明廷的警告置之不理,继续放纵倭寇侵扰我山东、浙江、福建沿海郡县。对此,明廷则以历史上蒙古对日用兵为鉴,采取克制态度,加强沿海防御,捕剿来犯倭寇,而不兴师渡海远征。三佛齐国虽然在胡惟庸案件中有所牵涉,但是明廷并不兴师用兵,只是要求三佛齐“省愆从善”③不加追究。因此,三佛齐仍是明廷的不征之国。

洪武朝廷不但自身对邻近国家不轻易用兵,而且为解决东南亚各邻国之间的矛盾,维护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洪武四年,安南与占城交兵,当占城国王要求明朝援助武器时,明廷答复说:占城与安南都是明朝的友好国家,希望双方和平相处,即日罢兵,“讲信修睦,各保疆土”。如果此时援助武器,“是助尔相攻,甚非抚安之义”④。之后,朱元璋又致信占城与安南国王,劝说双方“罢兵息民,毋相侵扰”⑤,“各守其封土,各安其人民。……以和睦邻近为念”⑥。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在琉球山北王同山南王、中山王互相攻伐时,当即致书三王,劝说罢兵息民。三王遂奉命停战,平息了战争。事后,“山北王怕尼芝即遣使偕二王使朝贡”⑦。可见明廷的调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明初朝廷实行对外睦邻自固与维护和平的军事方针,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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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白花国,《明史》作百花国。

②《明史》卷三百二十二《日本传》。

③《明史》卷三百二十四《三佛齐传》。

④⑤《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占城传》。

⑥张燮:《东西洋考》卷十《艺文考·御制谕安南陈叔明诏》。

⑦《明史》卷三百二十三《琉球传》。

坚决反对对外无故发动战争,另一方面也不容许别国的侵略,同时还尽力劝说交战国罢兵息民,维护东南亚地区的和平,因此是进步的,有远见的,也是卓有成效的军事方针。

首先,它保证了明初和平外交的推行,为明朝争取了一个和平的周边环境,发展了对外的友好关系,扩大了当时中国在东南亚的影响,维护了东南亚地区的和平。据朱元璋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称,他在即帝位后,“命使出疆,周于四维,足履其境者三十六,声闻于耳者三十一,……大国十有八,小国百四十九”①。这是对洪武朝廷和平外交成就的高度概括。

其次,它有利于明朝集中一切军事力量,完成国内统一事业,朱元璋在建明称帝时,江南刚刚接近统一,北伐尚在进行,四川的夏政权、云南的元梁王、东北的纳哈出等势力都有待消灭,边远少数民族聚居的一些地区尚未完全归附。所以在此情况下需要同邻近国家发展友好关系,和睦邻邦,自固国防,免除干戈之患,以保证统一大业的完成。历史发展证明,洪武朝廷实行的对外军事方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其三,它有利于明朝集中人力物力,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等各方面的建设,使国家迅速从大乱走向大治的局面。

但是,作为封建帝王的朱元璋,在推行对外睦邻自固军事方针的时候,也常以“宗主国”自居,这虽然没有妨碍明朝政府保持与各国互相共处的局面,然而它毕竟是一种时代的局限性和封建统治阶级本性的表现’。

二、定都之议的军事意图

 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同开国大臣们,对于都城建于何处,曾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讨论,因为这不仅是建立一个统治全国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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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史》卷三百二十四《暹罗传》。

中心的问题,而且还要考虑到在军事上有利于指挥全国军队,保卫国家与都城安全的问题。

定都,对于朱元璋来说,初看起来应是容易解决的问题。因为在元末农民起义战争中,他就采纳了冯国用、陶安的定鼎金陵(今江苏南京)的建议。随后即以金陵为基地,发展实力,扩充地域,于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在金陵称吴王,并于二十六年改筑应天城,营建新宫,似乎建都金陵已为必然之势。但是,朱元璋在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建国称帝时,并没有立即宣布金陵为京师①,中经多次议论,权衡利弊,最后才定都,这是有其军事原因的。

 都城的选建,要从政治、军事、经济和地理诸因素进行综合的考虑。如果仅就江南而言,金陵傍靠钟山,面临长江,龙蟠虎踞,地理形势非常险要,易守难攻,实可作为帝王之都。不仅如此,以金陵为都,还可就近指挥沿海各省驻军,有效地抗击来犯的倭寇,保障东南沿海各省的安全。同时,金陵所在的江南地区,不仅盛产粮食,而且拥有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故有“财赋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的说法,因此在经济上也有利于在此建都。但是,如果从全国的范围考虑,建都金陵在军事上也有不利之处,因为它偏处江右,远离对北元作战的前线。再加上朱元璋个人的迷信思想,认为历史上建都于此的六朝,都“折数不久”而终,建都于此多有不吉之处。因此他在权衡利弊之后,将定都之事,提交大臣们讨论。于是大臣们便提出建都汴梁(今河南开封)之议,认为“君天下宜居中土,汴梁宋故都,劝帝往视之”②。洪武元年(1368年)三月,明军攻下汴梁,朱元璋于五月至汴梁考察。他认为,汴梁虽地处中原,位置适中,在政治上、经济上也具有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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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据《明史》卷四十《地理一·南京》记载:元至正十六年改集庆路为应天府。“洪武元年八月建都,曰南京。十一年曰京师。”本文所说的定都是指确定京师的问题。

②《明史纪实本末》卷八《北伐中原》。

的条件;但它地处中原,无险可恃,是个四面受敌之地,军事形势不如金陵。于是回金陵考虑再三后,决定仿古代两京之制,在八月下诏,以应天为南京,开封为北京。①

在朱元璋颁诏决定两京制的第二天,徐达所率北伐军已攻克元大都,推翻了元王朝,全国的政治、军事形势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这之后,朱元璋又令群臣重议定都之事。大臣们纷呈己见:“或言关中(长安,今陕西西安)险固,金城天府之国;或言洛阳天地之中,四方朝贡,道里适均;汴梁亦宋之旧京;又或言北平元之宫室完备,就之可省民力。”②朱元璋认为,这些意见虽有合理之处,但又不适应已经发展变化了的形势需要;长安、洛阳、汴梁,虽然都曾是古代的都城,若要重建,就必须从江南调动人力、物力,重劳其民;若就北平宫室原址而建,也要作较大的变更,仍不是容易的事。最后,他提出在金陵及其故乡临濠(今安徽凤阳)建都的方案:金陵是“江南形胜之地”,足以立国建都;临濠离中原稍近,“前江后淮,以险可恃,以水可漕”,可作为中都③,以补救金陵离中原稍远的缺陷。尽管刘基等人一再反对以临濠为京都,但因朝中大臣都是江淮子弟,此事便告议成。洪武二年九月,下诏营建中都,至八年九月,因劳役太重、耗费太大而停工。十一年,朱元璋下诏正式改南京为京师。议论十年之久的定都问题方告结束。

 朱元璋在此时正式宣布南京为国都,是同他的封藩制的推行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到洪武十一年(1378年)正月,朱元璋已经册封十五个儿子为藩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藩王立国塞上,可以控制边防军队,从而解决了他在定都南京所存在的政治、经济同军事之间的矛盾。定都南京,使国家拥有财赋会聚之地;封王守边,使边防军权集中于皇室手中。在他看来,可谓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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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榷》卷三,洪武元年八月己巳。

②③《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五,洪武二年九月癸卯。

分封诸王与军权转移

定都问题之所以拖延十年之久才能解决,其关键在于朱元璋考虑日后如何防御北元势力为患中原的问题。因为在元朝被推翻时,元顺帝带着一帮大臣北走,“旋舆大漠,整复故都”①,并保留了政府机构和较强大的军事力量。其时尚有梁王盘踞云南,忽答驻军云州(在今河北赤城北),王保保屯兵沈儿峪(在今甘肃定西北),纳哈出拥众占金山(在今吉林双辽东北),失喇罕师聚西凉(今甘肃武威),“引弓之士,不下百万众也,归附之部落,不下数千里也,资装铠仗,尚赖而用也,驼马牛羊,尚全而有也”②。因此,元政权虽亡而实未亡,对初建的明朝仍是最主要的威胁。

为了防御北元势力南下,就必须委派大将,统率重兵驻守军事要地。对此,朱元璋又心怀忧虑,唯恐把边防军权交给异姓勋臣武将后,出现军权旁落,形成尾大不掉之势,进而危迫朱明政权。于是他在经过潜心思考之后,决定实行封藩制,分封诸子至名城大都就国,在各军事要地逐渐建设起由皇室直接控制的军事中心,以实现朱家王朝的永远统治。

 洪武二年(1369年)四月,朱元璋下诏中书省,“编祖训录,定封建诸王国邑及官属之制”④。三年四月,其第二至第十子被首批册封为王④;十一年正月,第十一至第十五子被册封为王⑤;二十四年四月,第十六至第二十五子被册封为王⑥。从洪武三年四月到二十四年四月的二十二年中,除太子朱标早死,皇子朱楠无封地外,朱元璋分3次将24子册封为王。他们的封国如表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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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明史纪事本末》卷十《故元遗兵》。

③《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一,洪武二年四月乙亥。

④《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一,洪武三年四月乙丑。

⑤《明太祖实录》一百十七,洪武十一年正月甲戌。

⑥《明太祖实录》卷二百零八,洪武二十四年四月辛未。

朱元璋册封的藩王表

系出 姓名 封国名 都会 册封之年 备 注

嫡次子 朱樉 秦 西安 洪武三年 洪武十二年就国

嫡三子 朱桐 晋 太原 洪武三年 洪武十二年就国

嫡四子 朱棣 燕 北平 洪武三年 洪武十三年就国

嫡五子

朱橚

吴(周)

开封

洪武三年

洪武十一年改封为周王,十四

年就国

庶六子 朱桢 楚 武昌 洪武三年 洪武十四年就国

庶七子 朱榑 齐 青州 洪武三年 洪武十五年就国

庶八子 朱梓 潭 长沙 洪武三年 洪武十八年就国

庶九子 朱杞 赵 赵州 洪武三年 洪武二年生,四年死

庶十子 朱檀 鲁 兖州 洪武三年 洪武十八年就国,二十二年死

庶十一子 朱椿 蜀 成都 洪武十一年 洪武二十三年就国于成都

庶十二子 朱柏 湘 荆州 洪武三年 洪武十八年就国

庶十三子 朱桂 桂(代) 大同 洪武三年 洪武二十五年改封代简王

庶十四子

朱楧

汉(肃)

甘肃

洪武三年

洪武二十五年改封为肃王,二十八年就国

庶十五子 朱植

卫(辽)

广宁

洪武三年

洪武二十五年改封辽王二十六年就国

庶十六子 朱? 庆 宁夏 洪武二十四年 洪武二十六年就国

庶十七子

朱权

^

丁 大宁

洪武三年

洪武二十六年就国

庶十八子 朱楩 岷 岷州 洪武三年 洪武二十八年改镇云南

庶十九子 朱橞 谷 宜州 洪武三年 洪武二十八年就国

庶二十子 朱松 韩 开原 洪武三年 未就国,永乐五年死

庶二十一子 朱模 沈 潞州 洪武三年 永乐六年死

庶二十二子 朱楹 安 平凉 洪武三年 永乐六年就国

庶二十三子 朱桱 唐 南阳 洪武三年 永乐六年就国

庶二十四子 朱栋 郢 安陆 洪武十一年 永乐六年就国

庶二十五子 朱? 伊 洛阳 洪武三年 永乐六年就国

上表所列24个藩王中,有3个夭折,5个在永乐年间才就国,他们对洪武一朝的军政形势变化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其余诸王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定南京为京师后相继就国。这些藩王的封国之地,如果就国防的重要性而言,有一线二线之分。第一线有燕、宁、辽、代、谷、庆、肃、晋、秦等9个藩王,他们分布在长城沿线的重要关津,所以又称为塞王,是朱元璋分封的重点。第一线又分内线和外线,除秦、晋二王属内线外,其余七王都属外线。第二线诸王都受封于内地,。镇守各方,防范人民起义。

第一线诸王屯兵于长城内外,建立防元南下的军事基地。其中辽王以广宁(今辽宁北镇)为中心,东渡山海关,跨辽东,南接朝鲜,北联开原,控扼东北诸部族;宁王以大宁(今内蒙宁城)为中心,历渔阳(今河北蓟县)、卢龙,出喜峰口,到朝阳、赤峰一带,切断北元南侵之路;燕王居中,镇守北平;谷王以宣府(今河北宣化)为中心,镇守居庸至雁门一线;代王镇守大同;庆王镇守宁夏,逾河而西,北保宁夏,倚贺兰山;肃王以甘州(今甘肃张掖)为中心,西向控扼河西走廊,出嘉峪关,保护西域要地;秦王和晋王分别驻守西安、太原,控制内线。这样,东自辽阳,西迄甘肃的长城沿线都控制在九王手中,从而使东西数千里联成防御北元南下的防线。

 封藩制实行之初,虽然对诸王有“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①的规定,但是诸王享有较高的政治地位,拥有一支可以直接指挥的军事力量。每个亲王府设有三个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余人,多者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②。兵力最多的宁王,统塞上九十城,“带甲八万,革车六千,所属朵颜三卫骑兵,皆骁勇善战”③。同时,朱元璋在《皇明祖训录·兵卫》章中,赋予藩王特殊的指挥权:“凡王国有守镇兵,有护卫兵。其守镇兵有常选指挥掌之,其护卫兵从王调遣。如本国是险要之地,遇有紧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王调遣”,“凡朝廷调兵,须有御宝文书与王,并有御宝文书与守镇官。守镇官既得御宝文书,又得王令旨,方许发兵。无王令旨,不得发兵”;“如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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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史》卷一百二十《诸王五赞》。

②《明史》卷一百十六《诸王》。

③《明史》卷一百十七《诸王二·宁王权》。

 由于分封的藩王拥有一定的兵力和特殊的指挥权,所以在他们成年就国后,便逐渐成为坐镇一方的军事统帅。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正月,朱元璋以“元故丞相耀珠、鼐尔布哈等尚为边患”为契机,指令塞上藩王谨边防,预军务,“命晋王?、燕王棣率师北伐。并命颍国公傅友德率北平兵从燕王,定远侯王弼率山西兵从晋王,皆授征虏将军,受二王节制”①。这是塞王开始实际掌握边塞军权的重要标志。次年正月,又命燕、晋诸藩王,每年派大将巡行塞下,“督诸卫士屯田”②。藩王又进一步掌握了日常守备及督军屯田之权。同年四月,燕王督傅友德等将领出征。至此,藩王的统帅地位更为明显。

从洪武二年颁布封藩制起,到洪武二十六年以前,边塞的主权已经实现了从开国勋臣转移到藩王手中的过渡。开国勋臣的军权削弱以后,只能在藩王的节制下,在边塞从事屯田练兵而不参预军国大事,从而最后消除了朱元璋关于军权旁落的疑虑。

 朱元璋分封诸子建国拥军的军事意图,是为了将军权集中于朱氏皇室手中,使皇帝居于都城,诸王布列于塞上和内地各方,代表皇帝指挥军队,防御北元南下和加强对全国人民的统治,以解决都城远离前线,朝廷不便指挥的矛盾。然而军权转移至诸王手中后,却又产生了王权危迫皇权的弊病,这一弊病蔓延的结果,便爆发了朱元璋死后不久的“靖难之役”。以强化皇权为目的而实行的封藩制度,却又培育了一个向皇权挑战的藩王集团,这是朱元璋本人所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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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通鉴》卷十,《纪十》洪武二十三年正月丁卯。

②《明通鉴》卷十,《纪十》洪武二十四年正月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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