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于谦的简要生平
于谦(1398~1457),字廷益,号节菴,洪武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1398年5月13日)生于钱塘(今杭州市)。其祖父明初曾任兵部主事,后改工部,其父亲隐居不仕。
于谦从小聪明伶俐,勤恳好学,多机智,善应变。他6岁入学读书,24岁(永乐十九年,1421年)中进士。于谦中进士后,受朝廷之命,到湖广地方犒察官军功过,兼“安抚”川贵等地的瑶民和僮民。他曾改换服装深入到瑶民中间,进行私访,既了解了官军滥杀瑶民的情况,也多少知道了瑶民等少数民族的疾苦。这对他后来的军事思想都不无影响。这期间,于谦就以“廉干著名”。
宣德元年(1426年),于谦被任命为山西道监察御史。他才貌英伟,在朝班里奏对公事,声音洪亮,很有条理,得到了宣宗朱瞻基的赏识。当年八月,汉王朱高煦叛变,宣德帝亲征,特简拔于谦“扈从”。朱高煦投降,朱瞻基命于谦当众申斥其罪状。于谦义正辞严,脱口成章,高煦战栗服罪。宣宗更加赏识于谦,回到朝廷给他的赏赐和文武大臣一样。
宣德二年(1427年),于谦受命巡按江西,四年回京复命。此期间,他处理了不少冤案,查办了一些骄横的官僚,深得江西人民的爱戴。
宣德五年(1430年),朱瞻基亲自任命于谦为兵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巡抚山西、河南。于谦在此任上前后十几年。他深入乡间,问民疾苦,做了一系列诸如积粟备荒、种树浚井、修筑堤岸、抚赈流民等有益于民众的事。与此同时,他对边防也相当关注。山西大同当时是明朝的边塞。于谦访察得知,在这里的一些将领强占土地,役使军人为其耕种。于是他上奏朝廷,把将领强占的土地拨给军人屯种,.役使的军人退回原来的卫所。他又鉴于山西行都司13卫均驻大同地方,巡按御史无力全都照顾到,奏请朝廷在大同专设御史,以管理这些卫所。雁门关是一个要冲去处,但关城坍塌,修复需工浩大,本地人力不足,于谦奏请朝廷,暂留放回的京操卫所军,协助修建,工程顺利完成。这些对巩固边防都有积极意义,也使于谦熟悉了边情。
于谦为官清廉,进京办事,从不送礼。正统七年(1442年)后,宦官王振窃据权柄。十一年(1446年),借口于谦擅举自代,将其下狱论死。3个月后放出,降为大理寺少卿。由于山西、河南人民的要求,于谦又回去任巡抚。直到十三年(1448年),恢复其兵部左侍郎职务,召回北京,佐理部事止,他前后在山西、河南任职19年。这时于谦已经51岁,为官已经26年。他虽然没有直接从事军事工作,但接触了明军,接触了边防,并为消除军队的腐败现象和巩固边防做了一些工作。
正统十四年(1449年),瓦剌也先内犯,他和兵部尚书邝茔反对英宗亲征。英宗北狩之后,他又反对迁都之议,主张抵抗瓦剌的进攻,升为兵部尚书,挑起了保卫社稷的重担。他忧国忘家,志存宗社,整顿军备,赢得了北京保卫战的胜利,迎回了被俘的英宗。这之后,练团营,强边防,时时警惕瓦刺的进攻,为巩固大明江山立下了不朽功勋。但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石亨、曹吉祥、徐有贞发动了夺门之变,接英宗复位。于谦于是年正月二十二日(1457年2月16日)被杀害,家被籍没,死无余赀,终年60岁。
从正统十四年(1449年)八月至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的7年多时间里,于谦主持兵部工作,兼提督京营。他所提出的关于加强边防和军队建设的主张,代表了这一时期人们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前人的军事思想。但于谦的著述早在成化年间已经“仅存什一”,现存的《少保于公奏议》十卷,几乎全是景泰元年至三年(1450~1452年)的作品,这之前没有,这之后只有屈指可数的几篇,而于谦又没有留下兵书,因此本节的叙述,只不过是于谦军事思想的大体情况。
二、固边卫京思想
于谦任兵部尚书后,北方瓦刺内犯是对明廷的主要威胁,边防成了主要问题。于谦认为,边防一步也不能后退,土地一寸也不能丢。如果“我退一尺则贼进一尺,我失一寸则贼得一寸,得失进退之机,安危治乱所系”①,就是战火纷飞的日子也应当固守边疆。当然在和平的日子里更不应当弃置疆土了。防御敌人进犯,保卫疆土,保卫京城,一日也不可放松。
要防御敌人的进犯,关键在于自己。于谦认为,“戎狄为患,自古有之,惟人君修德于上,人臣效忠于下,则其患未有不平者。”②也就是说,在上的皇帝能勤于政事,图强治国,实行有益于人民的措施,在下的大臣能尽心效力,竭诚报国;国家强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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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于谦:《议处边计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三、《少保于公奏议》卷一《兵部为边计事》。
②《少保于公奏议》卷二《兵部为边务事》。
来的袭扰是完全可以平息的。因此,“治内者攘外之本”①。当然,还要加强军事力量,“为今之计.,莫若选将练兵,养威蓄锐”②。只有自己的军队训练有素,敌人来进犯,才能将其歼灭。
于谦主张对内犯的瓦刺等不能一味地剿杀,应该是恩威兼施,剿抚并用。敌人若来进犯,振之以兵威,相机剿杀,使其有所畏惧,不敢轻易进犯;敌人若来和好,结之以恩信,使其产生感激之情,心悦诚服。这就是恩威并用的方针。于谦特别强调恩抚的一面。他说:“中国之驭夷狄,固当振之以兵威,犹当抚之以恩信,所以折其强而结其心也。”③“振之以兵威”的目的是“折其强”,使其臣服;“抚之以恩信”的目的是“结其心”,使其心悦诚服。两者都是为了使其不内犯,保持和平的局面。而只有心悦诚服,和平才能持久,因此更重要的是“结之以恩信”。这就是于谦对北方瓦剌等各部总的战略指导思想。
于谦认为,“京师实为天下之根本”④,所以特别强调京师的防卫,提出了防御瓦刺等进犯的多层次、大纵深、互相策应的战略思想。所谓多层次就是外以大同、宣府、独石、马营为第一层,中以居庸、白阳、雁门、紫荆等关口为第二层,内以列营九门之外为第三层。第一层为各关口的藩篱,地位非常重要。如果一处出现疏虞,或在敌人进犯时受挫,就要影响整个边防的大局,因此一定要整军备战,牢固防守,“遇有贼寇来攻,务要相机守战”⑤。如果敌人分散袭扰边境,各要地将领就便调遣官军,乘虚掩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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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于谦:《令诸将预定安边策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三、《少保于公奏议》卷一。
②于谦:《议和虏不便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三、《少保于公奏议》卷一。
③于谦:《擒获达贼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四、《少保于公奏议》卷八。
④《少保于公奏议》卷七《兵部为军务事》。
⑤于谦:《题覆备边保民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三、《少保于公奏议》卷一。
夜间剿捕,或设伏堵截,挫败其前锋,遏止其袭扰。如果敌人大规模入侵,一地之兵难以对付,就要一方面坚壁清野,持重自守,另一方面迅速报告朝廷,派大军应援,挫败其进攻。如果敌人越过第一层防线,深入内地,那么就要设法堵截和袭击敌人,使第一层防线与第二层防线对敌构成夹攻之势,将敌人歼灭在两道防线之间。
各个关口“外为边境之应援,内为京师之屏蔽”①。如果敌人进犯,可支援第一道防线或同第一道防线构成对敌夹攻之势。
于谦还在“外则接连关口,内则切近都城”的京畿城镇涿州、保定、真定、易州等地部署重兵,“修守城池,应援内外”②。这就使紫荆、倒马、白阳等关口的防守更加坚固,使京畿地区有适当兵力抵御敌人入关骚扰,使京师的防守能迅速地得到外部支援,以夹击敌人。
最后一层防线是京城的守御,派驻重兵,精于训练,列阵九门之外,背城而战。这一防守思想已被粉碎瓦刺也先对北京的进犯所证明是正确的。
于谦这种多层次、大纵深、相互策应的防御战略思想是对正统十四年(1449年)北京保卫战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它比北京保卫战时的防御思想更加完善。这种防御思想对后来保卫京师,是有其借鉴意义的。
于谦在筹划边防的过程中,特别强调战争准备。他指出:“兵家之事以先戒为宝,防患之策以预备为要。”③这种预备有两个方面:一是平时整饬军队,加强防备。不论敌人是强是弱,是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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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于谦:《题覆备边保民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三、《少保于公奏议》卷一。
②于谦:《军务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三、《少保于公奏议》卷一。
③于谦:《建置五团营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三、《少保于公奏议》卷二。
虚,自己的防范都不能放松;即使敌人通使和好,“亦须外加优待,内切防闲”①,不能失去警惕。一是战前要有准备,多算而后胜。要认真侦察敌情,制定好作战预案。进犯的敌人“实有若干,的于何处驻割,或用官军若干,合当分为几路,何者为正兵出战,何者为奇兵掩袭,何以分扰其前,何以邀截其后,何处系贼人出没要害去处,用兵若干拒截,何处系贼营寨所在,用兵若干围困,逐一区画停当,务在先胜后战”②。多算而后胜,先胜而后战,就会每战有备,每战必胜。
于谦在注重作战预案的同时,还注重用兵的机动灵活。“用兵之法,不测如阴阳,难知如鬼神,贵在临期应变,难以一定而求。”③战争的形势瞬息万变,指导者必须相机行事,可战则战,可守则守,不能拘泥于一个作战方案,一种打法。但总的是要“计出万全,事无一失”④。
于谦还特别强调常备不懈。他指出:“思患预防圣经之训,忘战必危兵韬所戒。”⑤不论敌人强弱虚实,防备都不能松懈;尽管边境宁静,也要加意提防。“勿以虏使来朝为可恃,勿以边报稍宁为可忽;虽平居无事之时,常如临敌交锋之际。”⑥就是要时时刻刻不忘掉防卫,时时刻刻准备应付敌人的进犯。
三、军队建设思想
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全,抵御外来进犯,于谦十分注意军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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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少保于公奏议》卷十《兵部为盘诘事》。
②于谦:《议处兀良哈达子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三、《少保于公奏议》卷一。
③于谦:《建置五团营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三、《少保于公奏议》卷二。
④《少保于公奏议》卷二《兵部为边务事》。
⑤《少保于公奏议》卷七《兵部为军务事》。
⑥《少保于公奏议》卷十《兵部为夷人进贡事》。
设。他强调军队要有“节制”,即军队的各级“体统相维”,“互相统属”,“兵将相识”,军官知道军卒的强弱,军卒熟悉军官的号令。①平时训练和临敌作战,编制体制不变。整个军队成为一个组织严密的整体,任你调遣分合,指挥自如。由于平日长久相处,军官和士兵彼此熟悉,战时士兵就会勇敢作战,“如手足之捍头目,子弟之卫父兄”②。这样的军队就有较强的战斗力。于谦从这点出发,改革了京营的编制,建立了团营。
其次,强调将领的选拔。于谦认为,在战争中,千军万马的生命“悬于一将”。因此,“将帅之用舍,系乎国家之安危”③。只要“将得其人,则兵无不精。兵无不精,则国威自振,而寇虏之患自平矣”④。在战场上,“克敌之要在乎将得其人”⑤。也就是说,在平时将得其人,可以训练出好的军队,振扬国威,不战而屈人之兵;战时将得其人,就能率领士卒挫败敌人的进犯,保国安民。
“将得其人”,究竟要得什么样的人呢?在于谦看来主要有这样三条:
(一)竭忠尽诚之人。“必使将帅竭忠尽诚,然后军士输心效力。”⑥“土木之变”正是由于宦官主军事,上欺朝廷,下苛士兵,军令不行,军政怠废,才导致失败的。
(二)谋勇兼全之人。谋勇是将帅的根本,“必得将帅谋勇兼全,然后边方保无疏失”⑦。在抗击敌人时,将帅“非勇无以挫其锋,非智无以破其诈,必谋勇兼济而后可以成其功”⑥。谋勇兼全是将帅职务的需要。
(三)博于古典之人。将帅要有广博的知识,因为“将臣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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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④⑧于谦:《建置五团营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三、《少保于公奏议》卷二。
③《少保于公奏议》卷八《兵部为怠废军政事》,《明经世文编》卷三十四。
⑤《少保于公奏议》卷五《兵部为军务事》。
⑥《少保于公奏议》卷八《兵部为乞恩怜悯事》。
⑦《少保于公奏议》卷一《兵部为边务事》。
不博于古典,无以达事理之宜”①。
第三,强调军事训练。于谦认为,“御侮之道,莫先于练兵”②。训练军马乃国家之重务。兵不贵多,贵精;多而不精,不如少而精。如何练精兵,他从《孙子》“兵无选锋日北”这一观点出发,强调“练兵之要,必分其强弱”③。即把素质好的士兵选出,配备以好马,给予较高的待遇,严加训练。出战时,主要以这支精兵来战胜敌人。这就是说,选锋不是选于临战之际,而是选于平常训练之时。
第四,强调赏罚严明。于谦认为赏罚是关系到战争胜负的大事,“取胜之道惟励士为最先”④。“赏罚者天下之公论”,一定要公正严明,该赏的一定是有功的,该罚的一定是有罪的,只有这样才能“惬众人之意”⑤,达到赏罚的目的。否则将适得其反,不但不能达到励士的目的,还会使士气沮丧。严明,就是“赏从贱,罚从贵”,对将领有罪过不加以惩罚,那么下边的人“何所取法”,将领“何以为戒”,而对立功的普通士兵不给予奖赏,将不可能达到“励士”的目的。
于谦的军事思想是紧紧围绕着巩固边防、保卫京师展开的。为此他提出了军队贵有节制,军队训练要分拨进行,要建立多层次、大纵深、互相策应的防御体系,特别是要在京畿地区驻重兵等主张。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前人的防卫思想,对后世也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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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少保于公奏议》卷七《兵部为教习功臣子孙等事》。
②③于谦:《宣府军务疏》,载《明经世文编》卷三十四、《少保于公奏议》卷六。
④《少保于公奏议》卷五《兵部为陈言事》。
⑤《少保于公奏议》卷七《兵部为纠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