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经济改革措施
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江陵(今属湖北)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六年出任首辅。他是一位有才干的政治家,入阁之前就为继严嵩之后的内阁首辅徐阶所重视,又与内阁大学士高拱关系密切,而继徐阶之后的内阁首辅李春芳宽厚平庸,因此他入阁之后就起着较大的作用。任首辅之后,他力图扭转嘉靖以来政治腐败、边防废弛和民穷财尽的局面,对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都进行了整顿,以期达到富国强兵。
在政治方面,着重整顿吏治,提高行政效率。
隆庆六年(1572年)五月,穆宗死,只有10岁的朱翊钧即皇帝位。穆宗死前托付大学士高拱、张居正、高仪等“协心辅佐,遵守祖训,保固皇图”①。六月,首辅高拱被攻击去职,张居正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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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夏燮:《明通鉴》卷六十五,穆宗隆庆六年五月己酉。
辅,执掌朝政大权。这时张居正已经入阁6年,深悉当时的弊病。他认为,这些弊端是由于纪纲不振,官吏腐朽,“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小议人而议法,何益?”①他要从整顿吏治开始来进行改革。隆庆六年六月,张居正奏请对两京文武官吏进行一次普遍考察。七月,经过考察,吏部员外郎穆文熙等33人被罢官,吏部主事许孚远等53人被降职外调。这次考察不仅仅在于罢免和降职80多人,更重要的是神宗一即位,在隆庆年间五次考察②的基础上又进行这次考察,对那些庸官不能不有所震慑。
张居正考察官吏是认真的。万历五年(丁丑,1577年)考察外官时,他奏请皇上,要吏部预先“虚心访核”,官吏的好坏“惟以安静宜民者为最”③。抚按要以这个标准考察他的属官,吏部要以这个标准来分抚按的“品流”,朝廷要以这个标准看吏部鉴别人才的好坏。各级均不能敷衍塞责,以旧套了事。如果抚按不认真考察,吏部应“秉公汰黜之”;吏部不认真,朝廷应“秉公更置之”④,使考察真正达到目的。
张居正整顿吏治方面最重要的是实行“考成法”,讲究实效。万历元年(1573年)六月,张居正上疏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他指出:“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若询事而小考其终,兴事而不加屡省,上无综核之明,人怀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禹皋为佐,恐亦难以底绩而有成也。”⑤为了改变有令不行,行而不果的弊端,张居正提出,六部、都察院处理问题,“俱先酌量道里远近,事情缓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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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文忠公全集》文集三《辛未会试程策》。
②隆庆帝在位六年,元年(丁卯)考察京官,二年(戊辰)考察外官,三年(己巳)考察京官,四年(庚午)考察言官,五年(辛未)考察外官。明初定京官六年一考察即巳、亥岁,外官三年一考察,以辰、戌、丑、未岁。隆庆六年为壬申,非考察京官之年。
③④《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五《请择有司蠲逋赋以安民生疏》。
⑤《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三《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定程期,置立文簿存照,每月终注销”①。除一般例行的公事外,需要督办的事项,还要另外造册,写上要办事情的关键所在,一本送六科,一本送内阁。要办的每一件事,“必俟完销乃已。若各该抚按官,奏行事理,有稽迟延阁者,该部举之;各部院注销文册,有容隐欺蔽者,科臣举之;六科缴本具奏,有容隐欺蔽者,臣等举之。”②
这样,朝廷欲办一事,官吏敷衍不得,拖沓不得,必须按时完成,使明廷这一庞大官僚机器得以正常有效运转。这一措施,一方面使部、院下达任务要讲究实际,考虑到是否能按期完成;另一方面,部、院监督抚、按,六科监督部、院,内阁监督六科,国家大权集中于内阁,集中于内阁首辅张居正的手里,使他进行的一切改革得以贯彻执行。
此外,张居正还采取了整顿机构,汰减冗员,整顿学校,限制生员数量等等措施。这对改变腐败的官僚制度,提高行政效率,都有一定的作用。
在经济方面,张居正进行的重要改革是丈量土地和实行一条鞭法。
嘉靖、隆庆年间,地主、官僚、勋戚贵族兼并土地,瞒产偷税的情况十分严重。这一方面使国家财政收入下降,财政亏损严重。隆庆四年(1570年),户部尚书张守直说,朝廷收入每年不过230万有奇,而隆庆二年用了440余万,三年用了379万,每年支出400万左右③,入不敷出,造成了财政危机。另一方面,农民的土地被地主兼并,但赋役没有减免,农民痛苦不堪,加深了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出现了政治危机。张居正对这种形势很清楚,他指出:“夫民之亡且乱者,咸以贪吏剥下而上不加恤,豪强兼并而民贫失所故也。”④又指出:“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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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二《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③《明穆宗实录》卷四十八,隆庆四年八月辛丑。
④《张文忠公全集》书牍六《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田足民》。
民穷,病实在此。”①为了解决“国匮民穷”,“民之亡且乱”,他不顾豪强地主和勋戚贵族的反对,于万历六年(1578年)下令清丈全国的土地,包括庄田、民田、职田、养廉田、荡地、牧地全部进行清丈,并规定“所在强宗豪民,敢有挠法”②者,严治不贷。到万历九年(1581年),清丈基本结束,得全国土田数字共7013976顷,比弘治时多300万顷。这次清丈把地主豪强隐占的土地部分地清丈出来了,把贫民挂名的田产取消了,“在小民实被其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③。它减轻了小民的负担,增加了国家税收,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豪强。
万历九年(158年),张居正又在清丈土地的基础上,实行赋役制度改革,把嘉靖以来已在福建、浙江等地实行的“一条鞭法”推行全国。“一条鞭法”主要内容:通计一省、府、州、县的田赋、徭役的总量,应承办的各种物料、土贡、方物所需的人力,都一律折成银两进行征收;把原来户、丁派役的办法,改成按照丁、粮派役,或丁六粮四,或粮六丁四,或丁粮各半,并以征银代替力役,力役由政府雇人充当。这样好处甚多:第一,减轻了丁多地少的贫苦农民负担;第二,征银代替力役使农民对国家的依附关系有所松弛;第三,以银两代替实物,扩大了货币的流通范围,刺激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第四,把一切赋役合而为一,简化了征收手续,减少了官吏从中舞弊的机会。“一条鞭法”的实行,对减轻农民负担,发展经济和人口是有积极意义的。
此外,张居正还任用著名的水利学家潘季驯督修黄河,使水灾地区“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河上万艘得捷于灌输入大司农矣”④,有利于农业和漕运的发展。他还整顿驿站,减轻驿站附近的农民负担,还实行了一些节约的措施等。
张居正的这些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当时的阶级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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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文忠公全集》书牍六《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田足民》。
②④《张文忠公全集》附录一《文忠公行实》。
③《张文忠公全集》书牍十三《答山东巡抚何来山》。
盾,经济也有了相当的恢复和发展。“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①国库收支基本平衡②,“太仆金亦积四百余万”③,财政状况大有好转。
国家行政效率的提高、经济状况的好转为边防的巩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边防的巩固为经济、政治的改革也提供了条件。张居正改革的要着就是巩固边防。
二、巩固边防措施
鞑靼的不断内犯引起了朝廷上下的关注,身为内阁大学士的张居正对边防尤为重视。隆庆二年(1568年),他上《陈六事疏》内容之一就是“饬武备”,.开头就讲:“臣惟当今之事,其可虑者,莫重于边防,庙堂之上,所当日夜图画者,亦莫急于边防。”④他把边防放到国家诸事中最重要的位置上,认为边防第一。他甚至讲:“仆内奉宸康,外忧边境,一日之内,神游九塞,盖不啻一再至而已。”⑤可见边防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为了保卫北方的安全,他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任用贤能将领,整饬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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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史》卷二百十三《张居正传》;《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江陵柄政》。张居正《答河漕王敬所》:“今计太仓之粟一千三百余万石,可支五六年,鄙意欲俟十年之上”(《张文忠公全集》书牍六),看来是实现了。这和隆庆初比确实大有改善。隆庆元年京仓存粮“仅足二年有余”(《明穆宗实录》卷十五)。
②《张文忠公全集》奏疏八《看详户部进呈揭帖疏》载:万历五年岁入4359400余两,岁出3494200余两,六年岁入3559800余两,岁出3888400余两。六年虽比五年收入减少,支出增多,但从两年来看尚有节余。这和隆庆年初太仓库银“仅足三月”支出相比,是大有改观的。
③《明史》卷二百十三《张居正传》;《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江陵柄政》。
④《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一《陈六事疏》。
⑤《张文忠公全集》书牍七《答吴环洲论边臣任事》。
隆庆元年(1567年)八月,首辅徐阶的门生工科给事中吴时来上疏,建议把在东南沿海抗倭战争中功勋卓著的两广总督谭纶、总兵俞大猷、戚继光调京,“专督练边兵,以省诸镇徵调之扰”①。兵部认为俞大猷适合于南方,且已年老,谭纶、戚继光是否调京由皇上决定。穆宗批准了兵部的意见,调谭纶、戚继光来京。隆庆二年(1569年)三月,任命谭纶为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军务;五月,令戚继光总理蓟州、昌平、保定练兵事,总兵官以下悉受节制(后又改总理练兵事务兼镇守)。谭纶、戚继光的任命是首辅徐阶的门生建议的,首辅当然起了作用,而张居正因重视边防也积极参与了此事,花费了不少心血。谭纶到任之后,提出了练兵防守事宜,在张居正的支持下明廷都采纳了。“而巡抚刘应节果异议,巡按御史刘翱、巡关御史孙代又劾纶自专。穆宗用张居正言,悉以兵事委纶,而谕应节等无挠”②。一切有利边防建议都给予支持,一切干扰都予以排除,张居正就是这样支持谭纶整饬蓟镇边防的。对戚继光也是这样。戚继光镇守蓟镇16年,“居正尤事与商榷,欲为继光难者,辄徙之去”③。戚继光正是在张居正的支持、维护下,在北方才如同在南方那样展布他的才能,使得“边备修饬,蓟门宴然”④。
隆庆四年(1570年)正月,总督宣大山西右都御史陈其学被劾免职,明廷以总督陕西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王崇古任宣大山西总督。这时张居正对王崇古说:“夫世必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有非常之功。公所谓非常之人也。”⑤他对王崇古寄以莫大的期望,也给予极大的信任。就在这年九月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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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穆宗实录》卷二十一,隆庆元年八月癸卯。
②《明史》卷二百二十二《谭纶传》。
③④《明史》卷二百一十二《戚继光传》。
⑤《张文忠公全集》书牍二《答蓟镇抚院王鉴川论蓟边五患》。
⑥《明穆宗实录》、《明史》、《明通鉴》记此事均为十月,此据谈迁《国榷》。谈迁说:“《实录》那吉来降在十月癸卯,予考稗官史汇,具得月日,则癸卯为朝廷报闻之日,非始入塞也。”《万历武功录》记此事亦为九月。
俺答的孙子把汉那吉来降。王崇古和大同巡抚方逢时在张居正的策划下联名上疏,准备接纳把汉那吉。如果俺答索取,则以缚送汉奸,归还被掳人口,进行互市为条件。奏疏一到,朝廷议论纷纷,御史饶仁侃、武尚贤、叶梦雄反对接纳把汉那吉,而张居正、高拱支持王崇古的建议,接纳把汉那吉,从而导致了隆庆和议的实现,赢得了西北疆域的长久和平(详见下节)。
张居正把有才干的督臣、将领放在边防,特别是护卫京师的蓟镇、宣大山西和辽东;一经任用之后,就赋予他们以便宜之权,大力支持,排除干扰,使他们充分展布才能;任职之后不轻易调动,使他们充分熟悉情况,认真负责,戚继光在蓟镇16年,李成梁镇守辽东22年。隆庆、万历以来边防逐渐加强,边疆逐渐安定和张居正任用得力将领是分不开的。
(二)采取正确的边防政策,力求边境安宁
张居正边防政策的基本点是内修战守,外示羁縻。所谓内修战守就是从上至下重视边防,认真练兵戒备,切实加强边防。他劝说皇上“急先自治之图,坚定必为之志,属任谋臣,修举实政”①。为此,他还建议皇上亲自校阅京师的军队。在他的建议敦促下,穆宗于隆庆三年(1569年)进行一次校阅,神宗于万历九年(1581年)也进行一次。他认为,这种大阅实在重要。它不仅使京城常有数万精兵,“得居重驭轻之道”②,而且使全国都知道皇上注意整顿军队,鞑靼也不敢轻举妄动。为了“修举实政”,他选用得力的都督总兵,充实边防,加强练兵,蓟镇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详见第三节)。他还派中央大臣巡视边防,进行督促检查。隆庆六年(1572年)九月,张居正派兵部左侍郎汪道昆巡视蓟、辽,兵部右侍郎吴百朋巡视宣、大、山西三镇,兵部侍郎协理京营戎政王遴巡视陕西四镇。中央大员经过巡视,有的对边防将领逐一指出功过,对不法者提出弹劾,这对加强边防是有积极意义的。
外示羁縻,就是通过通贡互市等办法,笼络通好,使鞑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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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一《陈六事疏》。
停止内犯,保持边境的安宁。张居正为达到羁縻的目的,对鞑靼等采取了恩威兼旋的两手策略。鞑靼要求通贡互市,积极欢迎;如要进犯,则予以打击。这种恩威兼施的两手策略同那种一味地同少数民族厮杀相比要高明。它是和平的策略,不是为了战争;是保卫自己的策略,不是侵袭他人;是共同生存的策略,不是消灭一方、奴役一方。
为了达到羁縻的目的,张居正还主张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隆庆五年(1571年),谣传把都和吉能死了,张居正准备扶植把都的儿子青台吉,使他和黄台吉对抗。“要令其势分而衅捧,则我可因其机而制之,数十年之利也。”①张居正从保卫边境安宁出发,不希望北方出现一个强大统一的鞑靼,希望他们分散寡弱,无力进犯内地。这一政策是利己的,但同样是防御的。
张居正的固边措施确实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从明初开始就威胁着北部安全的元朝后裔,万历之后再也不是主要威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