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建统治阶级的残酷压榨和城乡人民的反抗斗争
明朝末年,封建统治极端腐朽黑暗,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异常尖锐激烈,社会危机四伏。
自万历以后,全国土地集中已达到空前惊人的程度。封建统治阶级上至皇亲贵戚,下至一般地主豪绅,无不以兼并农民田产为能事。史载,当时北京、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广、四川等省区的绝大多数“腴田”(肥沃土地),都被各级封建统治者所侵占。官僚勋戚兼并的土地绵连数郡;地主豪绅之家也“率以田庐仆从相雄长,田之多者千余顷,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顷”③。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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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些学者认为农民起义爆发的时间为崇祯元年(1628年)。
②有的学者认为这个阶段终止的时间为崇祯十四年正月。
③郑廉:《豫变纪略》卷三。
曹某、睢州褚太初、宁陵苗思顺、虞城范良彦等,“平居夺人田宅,掠人妇女,不可胜数,……籍其家足以供九边十年之饷”①。但是,兼并土地最为甚者,乃是皇室诸王。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福王朱常洵(明神宗第三子)封藩河南,神宗开始竞“下诏赐庄田四万顷”②,后来由于群臣力争,“乃减其半”③为2万顷。因河南好地不够,而“取山东、湖广田益之”④。朱常洵到达河南后,派其爪牙“假履亩为名,乘传出入河南北、齐、楚间”⑤,大肆进行搜刮和勒索,激起人民强烈不满和反抗。天启七年(1627年),明熹宗朱由检为了满足神宗第五子瑞王朱常浩、第六子惠王朱常润、第七子桂王朱常瀛的要求,备赐给“赡田”3万顷。当时瑞王去的陕西因田太少难以满足3万顷的要求,熹宗就将这3万顷分成3份,陕西担负2份,另1份由蜀、晋和中州共同负担。惠、桂二王去的湖广,地方报告全省仅有田1万顷。熹宗除下令继续搜刮外,命福建、广西、江西等省协助解决,一定要满足二王的经费。天启六年(1626年)八月,熹宗决定按照光宗之女宁德公主之例,赐给光宗另一女遂平公主庄田“二千五百九十五顷八十二亩”⑥。同年十月,赐给魏忠贤田千顷,赐魏忠贤侄宁国公魏良卿田千顷,
第二年又赐魏忠贤从孙魏鹏翼田七百顷,从子魏良栋田千顷。因此《明史》讲:赐给“桂、惠、瑞三王及遂平、宁德二公主庄田,动以万计,而魏忠贤一门,横赐尤甚。”⑦
明朝统治者为满足其穷奢极欲的腐朽生活和应付辽东作战及镇压农民起义的军费开支,采取各种手段加紧对全国人民进行掠夺。在农村,主要采取在既有田赋税收之上加派各种饷银的办法进行搜刮。明代田赋之上的加派,始于嘉靖时期在江南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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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郑廉:《豫变纪略》卷三。
②④⑤《明史》卷一百二十《福王常洵传》。
③⑦《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一》。
⑥《明熹宗实录》卷七十五,天启六年八月己未。
的“额外提编”①,到了万历末年,则正式向全国农村加派“辽饷”。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九月,始定每亩加征白银三厘五毫,万历四十七年十二月和四十八年三月又分别加征每亩三厘五毫和二厘,计每亩加征白银达九厘,全年加派赋税高达520万两有奇。天启年间,“辽饷”的加派每年都超过了万历四十八年520万有奇的数字,天启三、四、五年达750万两左右②。崇祯年间,除继续加派“辽饷”之外,又增派“剿饷”和“练饷”二项。“剿饷”系崇祯十年(1637年)兵部尚书杨嗣昌提出,为镇压农民起义军而设,故称“剿饷”。年征280万,只征一年,但实际到崇祯十三年(1640年)才停止,且不止280万,《明史·食货志》引御史郝晋言“剿饷三百三十万”。“练饷”,崇祯十二年六月提出,总额为730余万。这样,崇祯十二年,全国加派的“三饷”最高年份竟达近2000万两(其中辽饷900万,剿饷330万,练饷730余万)③,超过万历末年加派的“辽饷”的2.7倍。这只不过是明政府征收上来的数字,实际老百姓负担的远比这个数字多。因为在征收过程中地方官吏往往进行份外科派,征收的官吏还要从中勒索,而这些最终都落在劳动者农民头上。
明王朝在残酷地剥削广大农民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城镇工商业者的掠夺。从万历以后,朝廷向各地派出以宦官充任的矿监税使,如河北的王忠、王虎、田进,河南的鲁坤,山东的陈增,山西的张忠,南直隶的郝隆、刘潮用,湖广的陈奉,浙江的曹金(后以刘忠代),陕西的赵鉴、赵钦,四川的丘乘云,辽东的高淮,广东的李敬,广西的沈永寿,江西的潘相,福建的高窠,云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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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史)卷七十八《食货志二》载:“是时,东南被倭,南畿、浙、闽多额外提编,江南至四十万。提编者,加派之名也。”
②这三年在万历四十八年520万有奇的基础上,又加派229.2万两,共为749.2万有余。(参见郭松义《明末三饷加派》一文,载《明史研究论丛》第二辑)《明史》卷二百五十二《杨嗣昌传》载:“神宗末增赋五百二十万,崇祯初再增百四十万,总名辽饷”,数字略小于749.2万两。
③《明史》卷七十八《食货志二》。
杨荣等。①这些中官“多暴横,而陈奉尤甚。富家钜族则诬以盗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②。从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1597~1605年)的8年间,这些派往各地的矿监宦官,给朝廷进献搜刮的“矿税银几及三百万两,群小藉势诛索,不啻倍蓰,民不聊生”③。
派往各地的“榷税之使”,则到处私设关卡,重征迭税。如在长江两岸,仅一日航程三四百里,竟设税卡五六处,拦江把截。在运河上,“临清至东昌(今山东聊城)仅百里,东昌至张秋(在今山东阳谷东南)仅九十里,张秋至济宁仅二百里,层关叠徵”④。仪真(今江苏仪征)与京口(今江苏镇江)仅一江之隔,不过一二里地,竟设两道关卡。他们横征暴敛,无孔不入,“又立土商名目,穷乡僻坞,米盐鸡豕,皆令输税。所至数激民变……”⑤。
明朝统治者对掠夺来的大批财富,大肆挥霍以满足其腐朽的生活。以明神宗为例,他在位48年,从万历十七年(1589年)以后数十年怠于朝政,“以豪哨(宦官)奸弁为腹心,以金钱珠玉为命脉”⑥,残酷搜刮和挥霍民脂民膏。他一次下令“采办珠宝”,就用去白银2400万两⑦,是当年全国赋税总额400万两的6倍。他生一皇女,即向户部、光禄寺各索取白银10万两⑧,“七公主下嫁,宣索至数十万”⑨,“皇长子及诸王子册封、冠婚至九百三十四万,而袍服之费复二百七十余万”⑩。一些大官僚、宦官也都效法聚敛和挥霍民财。天启间,魏忠贤将南京内库所藏之金银珍宝“矫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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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③⑤《明史》卷八十一《食货志五》。
④《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一十八,万历三十四年二月丙午。
⑥《明史》卷二百三十七《田大益传》。
⑦《明史》卷二百四十《朱国祚传》。
⑧《明史》卷二百二十七《万象春传》。
⑨《明史》卷二百二十《赵世卿传》。后减至十二万。
⑩《明史》卷二百三十五《王德完传》。
取进,盗窃一空”①。他家“所积财,半盗内帑,籍还太府,可裕九边数岁之饷”②。由于封建皇室的腐化挥霍和官僚宦臣的偷盗浪费,已使“国用不支,边储告匮”,整个社会处于“膏脂已竭,闾井萧然,丧乱可虞,揭竿非远”③的严重危机之中。
随着封建剥削的日益加重,人民群众痛苦不堪。啼饥号寒,辗转流亡,卖儿卖女,人至相食,史不绝书。阶级矛盾不断加深,抗暴斗争接连发生。在城镇以各类手工业者为主体的反对明朝矿监税使的斗争,从万历末年到天启初的二十多年中,其规模较大的就有20多起。诸如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临清人民反抗税监马堂的斗争;二十八年,武昌人民反抗税监兼矿监宦官陈奉的斗争;二十九年,苏州人民反抗兼管税务的织造太监孙隆的斗争,景德镇人民反对矿监潘相的斗争;三十四年(1606年),云南滇中人民反对矿监杨荣的斗争;三十六年,辽东军民反对税监高淮的斗争;四十二年(1614年),福建漳州人民反对矿监高窠的斗争等等。这些连绵不断的城镇人民的反抗斗争,是由于明朝政府残酷掠夺城镇工商业者所造成的。它明显地反映了在明末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城镇居民特别是手工业者已经开始作为一支力量参加到反封建压迫的斗争中来了。这对明朝的封建统治无疑是个有力打击。
在城镇人民掀起反封建斗争的同时,处于破产的广大农民也在不断斗争。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浙人赵一平(后改名赵古元)为反对明政府的苛捐杂税,与孟化鲸、马登儒等人在徐州建官设号,发动远近农民进行斗争,并约定“明年二月诸方并起”④。结果事泄被捕。三十四年(1606年),河南永城人刘天绪以无为教号召徒众千余人举行起义,定于同年冬至攻入南京城,也因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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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史》卷七十九《食货志三》。
②《明史》卷二百三十三《樊维城传》。
③《明史》卷二百二十《赵世卿传》。
④《明史》卷二百三十二《李三才传》。
不密,被明军镇压下去。天启二年(1622年)五月,山东郓城一带爆发了徐鸿儒领导的农民起义。徐鸿儒以白莲教组织队伍,以红巾为号,先后攻克郓城、巨野、邹县、滕县、峄县(在今山东枣庄南)等地,部众发展到数万人。起义军切断了江南到北京的粮道,明政府不得不把镇守关外的军队调来镇压。双方相持5个月之久,后因叛徒出卖,徐鸿儒被捕牺牲。但其余部仍然坚持斗争,直至天启四年(1624年)才最后被镇压下去。
城乡广大人民的反封建斗争虽然失败了,但并没有终止,随着明末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的激化,一场即将摧毁明王朝封建统治的全国农民大起义正在孕育着。
二、东林党的斗争和宦官专权
明代后期,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加深,统治集团内部不同政治派别的矛盾和斗争也在不断发展着。明朝统治集团内部的党争是从万历年间以“争国本”为内容而展开的。明神宗朱翊钧的皇后无子,王恭妃于万历十年(1582年)生子朱常洛,4年后,郑贵妃生下朱常洵。为神宗宠幸的郑贵妃,极力为其子朱常洵谋夺皇位继承权。当时,朝中一些大臣根据传统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封建宗法制度,屡次上疏请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神宗意在常洵,故拖延不肯立常洛。于是一时舆论蜂起,纷纷指责郑贵妃作梗,甚至抨击朝政,痛斥首辅申时行“阳附廷臣请立之议,而阴缓其事,以为自交宫掖之谋”①。因而忤怒神宗,一些力请立常洛的辅臣廷僚被斥出阁。这就是封建统治阶级称之为“争国本”的斗争。以这个问题为开端,并围绕着这一问题,发生了梃击、红丸、移宫等问题上不同政见派别的对立和斗争,直到明末。
在明神宗朱翊钧所罢斥的诸多廷臣中,有吏部文选郎中顾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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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史》卷二百三十三《罗大綋传》。
成。顾宪成,字叔时,别号泾阳,江苏无锡人。万历八年(1580年)中进士,曾任户部、吏部主事等职。在“争国本”中,顾宪成力主册立朱常洛,这已违神宗旨意,后又因推举拥立朱常洛为太子而被解职的故首辅王家屏,再次忤怒神宗,因此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被罢官回到无锡老家。无锡城东有座东林书院,是宋朝杨时讲学的地方。顾宪成与其弟允成等人倡议把它修复,与友人高攀龙、钱一本、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等在此讲学,每年一次大会,每月一次小会,并利用讲学之机,“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①。他们的言论不仅得到一些对时政不满而退居林野的士大夫的支持,“闻风响附,学舍至不能容”②,就连在翰林的一些官僚也“多遥相应和”③。自此,东林名声大著,成为万历年间社会舆论的中心。反对派④就把他们称“东林党”。
东林党人目睹政治的腐败,要求改革弊政,以缓和日益尖锐、势将危及封建统治的阶级矛盾。他们在位之时敢于弹劾执政大臣,抨击贪婪奸诈的宦官,乃至上疏皇帝,直言不讳地批评朝政弊端;削籍闲居之时,则通过讲学方式,发表政治主张,评论朝政得失。东林党首领顾宪成利用讲学之机,大声疾呼士大夫要矢心朝政,关心民生,关心世道。他说:“官辇毂,志不在君父,官封疆,志不在民生,居水边林下,志不在世道,君子无取焉。”⑤顾宪成这些盛传一时的名言,既是对士大夫的规劝,也是对那些置民生于不顾的贪官污吏的鞭笞。东林党人右佥御都史李三才多次上疏,批评神宗设矿监税使搜刮民财是致乱的根源。他说:“陛下爱珠玉,民亦慕温饱;陛下爱子孙,民亦恋妻孥。奈何陛下欲崇聚财贿,而不使小民享升斗之需;欲绵祚万年,而不使小民适朝夕之乐。自古未有朝廷之政令、天下之情形一至于斯,而可幸无乱者。今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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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③⑤《明史》卷二百三十一《顾宪成传》。
④反对派,指以浙江宁波人沈一贯为首的“浙党”,联合“齐党”、“楚党”、“宣党”(安徽宣城),“昆党”(江苏昆山)等,以迎合神宗意旨为能事,专与东林党作对。当时人们称“浙党”等为“邪党”。
政猥多,而陛下病源则在溺志货财。”①他要神宗罢除天下矿税,指出这是关系“宗社存亡”的大事,如果坚持不改,“一旦众畔土崩,小民皆为敌国,风驰尘骛,乱众麻起,陛下块然独处,即黄金盈箱,明珠填屋,谁为守之。”②从李三才这些慷慨激昂的陈词中,可以看出东林党人反对矿监税使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政权。但是,敢于直言不讳地批评封建皇帝,指斥其病根“在溺志货财”,在客观上反映了当时工商业者要求限制封建掠夺的呼声,对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正因为如此,他们的这些言论和见解,不但不为腐朽昏聩的明神宗所采纳,反而引起宦官勾结反对派对东林党人的残酷迫害,致使其改革的希望像梦幻一样逐渐破灭。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明神宗朱翊钧死去,即位后的光宗朱常洛不久也死去。光宗之长子朱由校即位,是为熹宗,明年改元天启。熹宗即位之后,明王朝已处于内外交困的境地。为了挽救摇摇欲坠的统治,他极力倚重宦官来加强对全国的控制。这便为天启年间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专政造成了条件,开有明以来封建政治最黑暗的历史时期。
魏忠贤,河间肃宁(今河北肃宁)人,自幼无赖,因赌博输钱无法抵债,而自官成阉人,并更姓名为李进忠。万历十七年(1589年)入宫当了宦官。后与熹宗乳母客氏搭上了关系,而得到熹宗宠幸,被提拔为司礼监秉笔太监,并准其恢复魏姓,赐名忠贤。明自正德年间宦官刘谨专权以后,宫廷阉官权势往往出内阁之上。凡皇帝口述命令,皆由司礼监秉笔太监用朱红笔记录,再交由内阁撰拟诏谕颁发。这种宦官专权的现象,到了天启年间,十分严重。魏忠贤目不识丁,根本不具备“秉笔”的条件,可是因客氏的关系和熹宗的信任,而获得了秉笔_人监这个重要职务。这恰好说明,熹宗如同其祖辈神宗一样昏聩。魏忠贤当上了秉笔太监以后,利用熹宗对他的宠信,操纵朝政,广植朋党。当时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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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明史》卷二百三十二《李三才传》。
林党作对的各派官员纷纷依附于魏忠贤门下,很快就形成了一股强大的邪恶势力,人们称其为“阉党”。其党羽充斥各地,在内富有心腹王体乾、李永贞等30余人为左右护卫;在外廷有号称“五虎”的文臣崔呈秀、田吉、吴淳夫、李夔龙、倪文焕等为其出谋划策,有号称“五彪”的武臣田尔耕、许显纯、孙云鹤、杨寰、崔应元等为其捕杀异党。此外,还有所谓的“十狗”、“十孩儿”、“四十孙”等大大小小的心腹、爪牙为其所驱使。天启三年(1623年),魏忠贤兼掌东厂①以后,更加肆无忌惮,利用特务,控制百官,镇压异己。天启四年(16 24年),魏忠贤将内阁首辅东林党人叶向高罢斥出阁,同时被罢官的有吏部尚书赵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龙等数十人,擢阉党分子顾秉谦为内阁首辅。自此,“内外大权一归忠贤”②。魏忠贤不但掌握政权,秉笔批红,干预朝政以及从首辅到廷僚的升迁削夺,而且还掌握军权,随意任免督抚将帅。故“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③,委派太监,坐镇要地,干涉边防戍务。他还握朝廷经济大权,派亲信太监总督京师和通州仓库,搜刮财物;又派太监提督漕河运道,派税监四出搜刮民财,致使明朝“内外匮竭”④,加速了其崩溃的进程。
明代的特务统治在中国封建社会史上是比较突出的,而天启年间,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专政,则把明代的特务统治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利用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等特务机构,对全国实行恐怖统治。“东厂番役横行,所缉访无论虚实皆糜烂”,“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修,甚至剥皮、到舌,所杀不可胜数,道路以目”⑤。阉党特务统治的残暴性可见一斑。
阉党的残酷统治,激起了东林党人的强烈反对。天启四年(1624年)六月,东林党首领之一、左副都御史杨涟等上疏弹劾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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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东厂,明代特务机构之一,永乐时建,由皇帝直接指挥,亲信太监掌管,专门“缉访谋逆妖言大奸大恶等事”。
②③⑤《明史》卷三百五《魏忠贤传》。
④《明史》卷七十九《食货志三》。
忠贤犯有自行拟旨,擅权乱政;斥逐直臣,重用私党;亲属裙带,滥施恩荫;利用东厂,陷害忠良等24条大罪①。可是昏愚的熹宗不但不办魏忠贤的罪,反而下旨痛斥杨涟,并将杨涟、左光斗等人罢官。杨涟等对魏忠贤罪行的揭发,一针见血地刺痛其要害,因而也就引起魏忠贤对东林党人的切齿痛恨。他和他的党羽决心对东林党人斩尽杀绝。天启五年(1625年)三月,在阉党分子捏造的所谓“东林将害翁(指魏忠贤)”②的罪名下,魏忠贤派遣特务首先逮捕东林党著名首领杨涟、左光斗、袁化中、魏大中、周朝瑞、顾大章等6人,下狱残杀。次年二月,又捕杀东林党首领高攀龙、周启元、周顺昌、缪昌期、李应升、周宗建、黄尊素等7人。其后又依据阉党分子编造的黑名单(如王绍徽的《点将录》,魏广微的《缙绅便览》、阮大铖的《百官图》、崔呈秀的《同志录》等等),大肆捕杀东林党人和正派官吏,拆毁全国书院,禁止讲学,摧残文化,企图彻底消除东林党的影响,“以绝党根”③。
在残酷镇压大批反对派之后,魏忠贤党羽对其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故天下风靡,章奏无巨细,辄颂忠贤”④。他们肉麻地吹捧魏忠贤是“尧天帝德,至圣至神”⑤,“德被四方,勋高百代”⑥,真到了“佞词累牍,不顾羞耻”⑦的地步。天启六年(1626年),浙江巡抚潘汝祯在西湖畔首先为魏忠贤建生祠,“自是,诸方效尤,几遍天下”⑨,“而都城数十里间,祠宇相望”⑨。每建一祠多者数十万两银子,少者也得数万两,而这些建祠费用,全是搜刮来的民脂民膏。阉党为在开封给魏忠贤建生祠,竟“至毁民舍二千余间”⑩,建成一座“仪如帝者”?的九楹宫殿。生祠建成后,都要供奉魏忠贤生像,有的没有建祠文,有的人入祠不拜,竟然“皆下狱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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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史》卷二百四十四《杨涟传》。
②③④⑦?《明史》卷三百五《魏忠贤传》。
⑤⑧⑨⑩?《明史》卷三百六《阎鸣泰传》。
⑥《明史》卷三百六《梁梦环传》。
天启七年(1627年)八月,熹宗朱由校死,因无子由其弟信王朱由检即帝位,明年改元崇祯。熹宗死后,阉党失去依靠,东林党人纷纷上疏弹劾。新即帝位的明思宗深知阉党罪恶多端,不得人心,为挽救摇摇欲坠的明王朝统治,于是下令将阉党头子魏忠贤贬谪凤阳(今属安徽),后又派人追捕治罪。魏忠贤途中闻讯,畏罪自杀于阜城(今属河北)。不久又将魏忠贤的侄儿、侄孙以及客氏和客氏的兄弟、儿子等人处死。崇祯二年(1629年),又将依附魏忠贤的阉党定为“逆案”,分别予以惩处。
明末宦官专权使日趋腐败的封建专制统治更为黑暗,严重地危害人民的利益,阻碍社会的进步,加深了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促进了明末农民大起义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