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猛安谋克
金朝的早期军事组织采用的是猛安谋克编制。猛安,又译萌眼;谋克,又译毛毛可。《金史·兵志》载:“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指挥诸孛堇(勃极烈)征兵,凡步骑之仗糗皆取备焉。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谋克之副日蒲里衍,士卒之副从日阿里喜。”①这一制度并非始自金初,在部落时期就开始出现了。但是,初期的猛安谋克还不是固定的军事组织,而是出于围猎和征伐需要设置的临时军事首领。直到辽天庆四年(1114年)以前,猛安谋克作为军事编制单位,人员数额尚没有统一的规定。天庆四年十月,完颜阿骨打攻占宁江州之后,“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猛安谋克才形成定制。
金初,在女真部众中继续实行猛安谋克制度。同时,把归顺的契丹、渤海和汉人也纳入猛安谋克组织。“继而诸部来降,率用猛安、谋克之名以授其首领而部伍其人。”但是,外族人组成的猛安谋克,其编制与女真人有所不同。“尝用辽人讹里野以北部百三十户为一谋克,汉人王六儿以诸州汉人六十五户为一谋克,王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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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下引文见《金史》卷四十四《兵志》。
龙及高从祐等并领所部为一猛安。”直到天会二年(1124年),攻占平州(今河北卢龙)后,才改变制度,“诸部降人但置长吏,以下从汉官之号”①。
由女真狩猎组织演变的金军事编制,一般分为五、十、五十、百、千、万等六级单位。但是,金朝军队中并没有严格按照六级编制进行组织,常常是因时而异,编制数额或多或少。史籍对金军编制记述多有抵牾之处,反映了金军编制并非整齐划一。《金史·兵志》仅介绍了“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谋克之副蒲里衍”。千、百的编制较为明确。根据宋人的记述,金军“队伍之法,什、伍、百皆有长,伍长击柝,什长执旗,百长挟鼓,千长则旗帜金鼓悉备”。②千、百之下,尚有十、五的编制。《金虏图经》又说:金朝“每一万户所辖十千户,一千户辖十谋克(谋克,谓百户也),一谋克辖两蒲辇(蒲辇,五十户也)”。③现万和五十的编制。由于金采用兵民合一的体制,统兵官长也称为“户”。例如,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经常被称作百户、千户、万户。在以上六级单位之外,某些史籍中,金军领兵官还出现过“三百户”、“五百户”、“八百户”、“二千户”、“五千户”等,说明金军并非完全采用六级编制和“按什伍进位编制”。④金军的实际兵力也常常与各级编制数额不符。因此,很难依据金军的编制来准确推算出实际兵力。
二、沿袭原辽宋军队的编制
在灭辽的过程中,金依辽制设都统司管领契丹、奚、渤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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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史》卷四十四《兵志》,第993页。
②《会编》卷三政宣上帙三。
③《会编》卷二百四十四引《金虏图经》。
④张博泉:《金史简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章第52页认为:“这种军事编制的猛安谋克”,“其组织按什伍进位编制”。
部族降军,每司统军五、六万人,设都统和副都统等。在攻掠燕云地区和灭北宋收降的汉军,仍依原来宋军的编制。例如,射粮军、牢城军,“每五百人为一指挥使司,设使,分为四都,都设左、右什将及承局、押官”①。德顺军和黄、沁埽兵等,也都设有指挥使、军使、什将、承局、押官、长行等。这些是袭用辽朝汉军都指挥使司、马步军都指挥使司以及宋朝禁兵、厢兵的编制。②
金军的编制还有一个特殊的现象,士兵分为正军和阿里喜。女真语阿里喜,是副、从之意。金正军一人,可携带阿里喜一至二人。正军也称甲军,顶盔贯甲参加作战;阿里喜主要从事杂役,为正军服务。充任阿里喜的多是正军的子弟和驱丁,其月俸也仅及正军的一半。如果阿里喜替代正军参战,被称为“擐甲阿里喜”。金世宗大定初规定,立功的擐甲阿里喜,可以与正军同样受升赏。在正军缺乏的情况下,阿里喜也会被选补为正军。③
综上所述,金军编制主要有二个系统:一是始于早期女真狩猎组织猛安谋克,一是沿袭辽宋军队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