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费
金太祖统治时期,仍沿袭旧的兵民合一的管理方式,作战临时签军,出征将士自备军械、口粮等,国家不向军队提供经费,也无专项军费开支。因此,在这一时期,金朝军费的征收、使用等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
金太宗即位后,在继续推行奴隶制经济的同时,开始对原北方农业区实行赋税制。天会元年(1123年),“敕有司轻徭赋,劝稼穑”①。金灭北宋后,占领中原地区,又采取遣使赴诸路劝农和均赋役等办法,恢复农业生产,增加财政收入。赋税的收入和南宋的岁币,为金朝军费开支提供了保障。这时,已经设置了“收积财货,誓约惟发兵用”②的军需库。军队中也出现了随军转运使,负责征运粮饷。③但是,此时金朝用于军费的开支还很少。天会十一年(1133年)二月,元帅府曾请示金太宗说:“承诏赈军士,臣恐有司钱币不将继,请自元帅以下有禄者出钱助给之”。金太宗说:“官有府库而取于臣下,此何理耶?其悉从官给”。④反映出不但军费少,而且军士没有固定的军俸,只有依靠赈济。金熙宗颁行新官制后,军俸成为军费的一项主要开支。
海陵王即位后,准备大举攻宋,使军费开支大幅度增加。这时的军费投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广筹军粮,“缮治甲兵,调发军旅”⑤等物质准备;二是增加军俸,“官兵并增廪给”,“以绢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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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史》卷四十七《食货二》,第1056页。
②《会编》卷一百六十五《燕云录》。
③《会编》卷七十二《朝野佥言》。
④《金史》卷三《太宗纪》,第65页。
⑤《金史》卷八十三《祁宰传》,第1874页。
匹于京城易衣袄穿膝一万,以给军”。①大量的军费开支依靠民间征敛和国家财政来维持,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财政的困难。海陵王不顾客观条件,大规模增加军费是导致失败的重要原因。
金世宗统治初期,为镇压北方契丹人和反击宋军的进攻,花费巨大的财力、物力,仅对宋用兵一项,“军士每岁可支一千万贯”。由于“官府止有二百万贯”,空缺以“军须钱”的名目“取于官民户”。以后,尽管与宋签约休战,仍需要大量的军费开支以维持人数众多的驻军。
金章宗时,由于征讨北方游牧部族和迎击宋军北伐,“军须所费甚大”,采取按物力征河夫钱的办法“征军须钱,验各路新籍物力,每贯征钱四贯,西京、北京、辽东路每贯征钱二贯”。即以河夫钱为比,每征河夫钱一贯者征军须钱四贯,西京等地每一贯河夫钱征军须钱二贯。结果,使“农民困于军须”②的状况越来越严重。
金朝后期,战事频繁,国库空虚,财政窘困。河北被蒙古军占领后,大批金军和家属退到河南,原来军队靠屯田还能解决部分军费,因土地丧失,屯田废止,军队和家属完全依靠国家支给钱粮。“诸帅分兵不啻百万,一充军伍咸仰于官,至于妇子居家安坐待哺,盖不知屯田为经久之计也。”③金宣宗兴定五年(1221年),仅京南、东、西三路,有“屯军老幼四十万口,岁费粮百十余万石”④,造成军费更加困难。对此,在大量“添征军须钱”⑤的同时,不择手段地筹集军费,甚至靠出卖度牒和官爵以增加军费。金宣宗时,“定权宜鬻恩例格”,公然标明价格,以“入粟草各有数”来卖官筹集军费。⑥无休止地征敛军费,给人民带来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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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下引文见《金史》卷四十四《兵志》。
②《金史》卷十-《章宗纪三》。
③④《金史》卷四十七《食货志二》。
⑤《金史》卷十五《宣宗纪中》。
⑥《金史》卷五十《食货志五》。
的负担。金哀宗也感叹说:“南渡二十年,所在之民,破田宅,鬻妻子,竭肝脑以养军。”①《金史》称:金哀宗之世,“区区生聚,图存于亡,力尽乃毙,可哀也矣”。②的确,军费使金朝耗尽了国力。
二、军俸
金朝初期,军队并没有俸禄制度,军器和粮草由军士自备:通过在占领区掳掠,进行武器和粮草的补充。从金熙宗时开始,“岁给辽东戍军绸绢有差”③。以后,经海陵王、金世宗到金章宗时逐步形成了一套军俸制度。
金朝军俸是按照地区、品级、民族、兵种等分成不同的等级。
河南、陕西、山东路统军司镇防军,其中马军官兵月俸:猛安钱八贯,米五石二斗,绢八匹及六匹马的饲料;谋克钱六贯,米二石八斗,绢六匹及五匹马的饲料;蒲里衍钱四贯,米一石七斗,绢五匹及四匹马的饲料;正军钱二贯,米一石五斗,绢四匹,绵十五两及二匹马的饲料;阿里喜钱一贯五百文,米七斗,绢三匹,绵十两。步军官兵俸禄大致与马军相同,仅马匹的饲料与马军有所区别,“猛安马二匹,谋克马一匹刍粟”。此外,对战马的草料还有“四时皆给”,“岁给五月”、“六月”的区别。
北边临潢等处永屯驻军的军俸:千户钱八贯,米五石二斗,绢八匹,六匹马饲料,地五顷;蒲里衍钱四贯,米一石七斗,绢五匹,四匹马饲料,地三顷;正军钱二贯,米一石四斗五升,绢四匹,绵十五两,二匹马饲料,地二顷;阿里喜和旗鼓等人钱一贯五百文,米七斗,绢三匹,绵十两,地一顷。
交替军,即北边各族人组成的边防军,其正军月俸为钱二贯,米四斗;阿里喜钱一贯五百文,米四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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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史》卷十七《哀宗纪上》。
②《金史》卷十八《哀宗纪下》。
③以下引文均见《金史》卷四十四《兵志》。
上番汉军的月俸:千户钱三贯,粮四石,绢八匹,四匹马饲料;谋克钱二贯五百文,粮一石,绢六匹,二匹马饲料;正军钱二贯,米九斗五升,绢四匹。
上京路永驻军的月俸:千户钱十五贯,粮十五石,绢十匹,绵二十两,三匹马饲料;谋克钱六贯,米二石八斗,绢六匹,二匹马饲料;正军月支钱二贯五百文,米一石二斗,绢四匹,绵十五两,一匹马饲料,阿里喜等人钱二贯,米一石二斗,绢四匹,绵十五两。
诸屯田被差及缘边驻扎捉杀军的月俸:猛安钱六贯,米一石八斗,五匹马饲料;谋克钱四贯,米一石二斗,三匹马饲料;蒲里衍钱二贯,米六斗,二匹马饲料;正军钱一贯五百文,米四斗,一匹马饲料;阿里喜等人钱一贯,米四斗,一匹马饲料。顺德军指挥使钱六贯,米二石八斗,绢六匹,三匹马饲料;军使、什将钱四贯,米一石七斗,绢五匹,二匹马饲料;长行钱二贯,米一石五斗,绢四匹,绵十五两,一匹马饲料。奚军谋克钱一贯五百文,米一石五斗,绸绢春秋各一匹,三匹马饲料;蒲里衍钱一贯,米二石七斗,绸绢与谋克相同,二匹马饲料;长行钱一贯,米一石八斗,绸绢也与谋克相同。
都元帅、副元帅等军职官的俸禄,同其他官员一样,依照品级支给。从一品都元帅钱二百贯,粮近三百石,春秋衣锣、绫各三十匹,绢各一百匹,绵五百两。正二品副元帅钱一百五十贯,粮二百余石,春锣、秋绫各二十二匹,绢八十匹,绵三百五十两。正三品统军使和招讨使钱八十贯,粮一百余石,绢各三十五匹,绵一百六十两,公田二十五顷。正四品副统军,钱五十贯,粮五十石,绢各二十二匹,绵八十两,职田十七顷。其他军职官均与同级文官俸禄相同。
金朝对未纳入品级系列的护卫长、长行、侍卫亲军五十户、百户等,也规定了应享受的俸禄。例如,“护卫长,支正六品俸。长行,从六品俸”。①地方治安军从指挥使至军士也规定了军俸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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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史》卷五十八《百官志四》。
最高的指挥使每月钱七贯、粟七石,最少的牢城兵和土兵钱仅八百文,粟二石,春秋两季军衣费十贯。
金朝后期,由于蒙古军南下,国土日蹙,财政危机,使原有的军俸制度难以维持下去。贞祐四年(1220年),甚至要求“掌军官能自备刍粮”①。此后,军俸不正常,多短期的、临时性的措施。
三、赏 赐
金朝军队除正式的军俸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的钱、物赏赐。通过赏赐,以达到安抚军队,稳定军心的目的。赏赐包括长期、短期及一次性赏赐等多种,主要有功赏、劳赐、恩赐、奖赏艺优、放老给赏、赙赠等形式。
金朝十分注重奖赏参战官兵,不但对荣立战功者按照勋爵和军功援例加官晋级,而且对广大参战官兵普遍进行钱、物赏赐。例如,大定二年(1161年)。“诏出内府金银给征契丹军用”。同年,派左副点检蒲察阿孛罕等人,“赏赉河南将士”。大定五年(1165年),金宋战争获胜后,“以宋国岁币悉赏诸军”②。参战金军将士都得赏赐,“曾过界者人给绢二匹、银二两,不曾过界者银二两、绢一匹,阿里喜绢一匹,谋克倍军人,猛安倍谋克”③。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年)五月,金廷对率先阻击宋军北伐的河南守军予以赏赐,“赐唐州刺史吾古孙兀屯、总押邓州军马事完颜江山爵各二级,蔡州防御使完颜佛住爵一级,余赏赉有差”④。同时,对首先报告宋军北伐消息的军士严整,授嵩州巡检使,“赐爵八级,钱二百万”⑤。
金朝对军队还有一种劳赐,对象主要是边防军和亲军护卫。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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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史》卷五十《食货志五》。
②以上引文见《金史》卷六《世宗纪上》。
③《金史》卷八十七《徒单合喜传》。
④⑤《金史》卷十二《章宗纪四》。
如,“承安元年(1196年)十二月,金章宗派提点太医、近侍局使李仁惠,“劳赐北边将士,授官者万一千入,授赏者几二万人,凡用银二十万两、绢五万匹、钱三十二万贯”。①金帝每次捺钵(四时居处,出巡之意),随行的亲军护卫都有劳赐。金世宗银山捺钵,“诸从军士赐钱五万贯”③。金章宗秋山捺钵,“选亲军、武卫军备百人以从,仍给钱五千万”③。
金朝还经常以恩赐的形式对军兵进行经济补贴。例如,金世宗大定十七年(1179年),“岁以羊皮三万赐西北路戍兵”④。金哀宗正大五年(1228年),“以陕西大寒,赐军士柴炭银有差”⑤。
金朝对军队还旅行奖赏艺优的办法。例如,“凡镇防军,每年试射,射若有出众,上等赏银四两,特异众者赏十两银马盂”。⑥
金朝设立有放老给赏制度,即给年老退伍军人一次性发放财物。根据“给赏之例”的规定,以地区、职务、年限等为给赏的标准。河南、陕西、山东等地,旧军担任千户十年以上,赏银五十两、绢三十匹。担任谋克十年以上,赏银四十两、绢二十五匹;不足十年的千户与十年以上谋克赏赐相同。蒲里衍十年以上,银三十两、绢二十匹;不足十年的谋克与十年以上蒲里衍给赏相同。担任蒲里衍不足十年,给银二十两、绢十五匹。马、步正军、阿里喜等不分年限,放老正军银十五两、绢十一匹,阿里喜、旗鼓、吹笛、火头人等银八两、绢五匹。北部边境地区,万户、千户、谋克等依据任职十年、十五年、二十年期限,分别有迁两官与从五品、迁一官与正六品、迁一官与正七品以及赏银六十两、绢六十匹,赏银五十两、绢五十匹,赏银四十两、绢四十匹等待遇。属于三虞候千户、谋克、蒲里衍等放老给赏,也以任职十年、二十年为限,赏额分为银五十两、绢三十匹,银四十两、绢二十五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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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③《金史》卷十《章宗纪二》。
②《金史》卷六《世宗纪上》。
④⑥《金史》卷四十四《兵志》。
⑤《金史》卷十七《哀宗纪》。
银三十两、绢二十匹,银二十两、绢十五匹,银十五两、绢十匹等。正军、阿里喜不分年限,正军放老给赏银十两、绢七匹,阿里喜、旗鼓、吹笛、火头等人银五两、绢四匹。①
金朝对死亡官兵有赙赠,“战没军官、军士长行赠官、赐钱有差”②。赙赠包括追赠官爵、发放丧葬费、抚恤家属等,通常待遇优厚,“向官军战殁者皆廪给其家,恩至厚也”③。例如,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赠故寿州死节军士魏全宣武将军、蒙城令,封其妻乡君,子俟年至十五收充八贯石正班局分承应,仍赐钱百万”。④阵亡将领之子,年长者直接录用为官,年幼者怃恤到15岁,而后荫补为官。至宁元年(1213年)八月,纥石列执中(胡沙虎)杀卫绍王政变,宣武将军、护卫十人长完颜石乃率500名大汉军抵抗,全部战死。“战没者,赠赏付其家。石古乃子尚幼,以八贯石俸给之,俟年十五以闻。”⑤金朝对病逝的将领也实行赙赠,一般赙赠最高额是:“赙银千五百两、重綵五十端、绢五百匹”⑥。金中期著名将领徒单合喜、仆散忠义、仆散揆都受此殊荣。
总之,赏赐是军队俸禄以外的一种补贴,对提高军队的待遇,鼓舞士气,有一定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