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中国 军事通史之13南宋金军事史(出版书)》作者:韩志远【完结】 > 中国军事通史之13南宋金军事史.txt

第二节 军队的构成

作者:韩志远 当前章节:4008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0

一、正规军

南宋的军队主要由屯驻大军、禁军、厢军、土军、弓手等五类所组成。各类军队的名目大都从北宋沿袭而来,但是建制和作用却多有变化。南宋的屯驻大军、禁军为正规军,厢、土等军属于非正规军。据当时人统计,南宋盛时正规军大约有七八十万,非正规军有二十余万。①

(一)屯驻大军

南宋初期,经过对北宋溃散军队的收容和整编,逐渐形成由宋廷直接控制的五支正规军,即“屯驻大军”寺五支大军的番号,最初并不统一,而且同一支军队的名号前后也并不一致奄绍兴五年(1135年)十二月,宋廷对五支大军颁布了统一的行营护军番号,以前、后、左、中、右划分五军。由当时著名的将领分领五军:韩世忠军称前护军、岳飞军称后护军、刘光世军为左护军、张俊军为中护军、吴玠军为右护军。前护军、左护军和中护军屯驻在长江下游,后护军驻军长江中游,右护军守卫川陕地区。

 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金议和,宋廷对军队进行改组,先后解除了韩世忠、岳飞和张俊三帅的兵权,各支大军都进行了缩编。改编后的军队取消行营护军的番号,称为某州府驻扎御前诸军。经过整编,兵员由三四十万,减至“二十一万四千五百余人”②。以后南宋屯驻大军的体制大体稳定下来,一直延续到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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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吕祖谦:《历代制度详说》卷十一《兵制》、(南宋文录录》卷丸《对策》。关于南宋兵力,王曾瑜先生在《宋朝兵制初探》一书中认为:“正规军四十多万人,加上禁兵、厢兵等非正规军二十多万人,总计约有六七十万人。”

②《宋史》卷一百九十三《兵志七》,第4821页。

中期。

御前诸军屯守的地域也与原行营护军有所区别,多数不屯驻在宋金交界处,而是“屯守于阃奥至安之地”①。当时,十支御前军曾分别屯驻在兴州(今陕西略阳)、兴元府(今陕西汉中)、金州(今陕西安康)、江陵府(今湖北江陵)、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江州(今江西九江)、池州(今安徽贵池)、建康府(今江苏南京市)、镇江府(今江苏镇江)、利州(今四川广元)等地。御前十军连同殿前司、侍卫马军司、步军司的三支军队,共计有十三支屯驻大军。各军的兵力,少则万余,多则几万。每支屯驻大军中一般又分为游奕、前、右、中、左、后六军,有时还设有选锋军、踏白军、水军等番号。

屯驻大军通常采用军、将领导体制,军一级的统兵官有统制、同统制、副统制、统领、同统领、副统领等。在特殊情况下有时也设都统制。将一级指挥官有正将、副将和准备将等。此外,下设训练官、部将、队将、押队、拥队、旗头、教头等军官和军吏。屯驻大军中的士兵,一般分为效用和军兵两级。

南宋后期,屯驻大军的作战能力越来越弱,各种名目的新军逐渐增多,并取代屯驻大军成为南宋正规军的主体。屯驻大军的兵力锐减,降至仅占正规军的一小部分。

(二)禁军

北宋灭亡后,在北方的禁军大部分溃散。南宋建立以后,大体保留了北宋南方禁军的名号建置。但是,性质、作用却发生了变化。

 南宋禁军仍分为系将禁军和不系将禁军,各路系将禁军,包括东南十三将禁军、驻守临安府的京畿第二将禁军等,州郡的禁军为不系将禁军。无论是系将禁军,还是不系将禁军,不以作战为主要任务,近于卫戍的部队。宋孝宗时,枢密使周必大针对当时的禁军状况说过:“昔神宗皇帝初置将、副,其选甚重,比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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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历代制度详说》卷十《屯田》。

使臣不经边任者往往得之,军情兵法,懵然不晓,但知谄辞媚色,以奉守帅,勇夫壮士,专充工匠杂役之用”①。南宋人李心传对禁军也有专门的论述,他说:“今禁兵但供厮役,大抵如昔之厢军。将官虽存,亦无职事,但以为武臣差遣而已”②。说明禁军的地位,已经下降到与承担各种杂役的厢军相差无几,以至被划入“无用之兵”之列。③

禁军的作战能力,虽然不能与屯驻大军相比,但是并非毫无作用。平时镇压小规模起义,维持地方封建统治秩序。战时禁军中的青壮常常被征调到主力军中参加作战。绍兴末,金兵大举南侵,宋高宗曾诏令两浙、江东、福建各州,“将见管禁军弓弩手以十分为率,拣选人材强壮,堪披带人五分,遣官部送枢密院,教习拍试,听候使唤”④。随后,又把除广南以外的各路州禁军弓弩手,分别抽调到自荆南府至明州的各支作战部队中。

通过拣挑强壮,使禁军又分为拣中禁军和不拣中禁军的区别。如宋孝宗时,太平州“止有拣中禁军四百二十七人”⑤。宋光宗时,要求诸路提刑司每遇巡历,都要会同守臣,“将拣中、不拣中禁兵并厢兵,通选一次,其少壮及等,并充拣中禁军,反是充厢军”⑥。宋宁宗时,台州禁军雄节第六指挥所管辖的489名禁军中,其中有拣中禁军327人,不拣中禁军162人,两种禁军的待遇也有所差别。

 各路禁军由各路安抚司统辖。据宋宁宗嘉定时真德秀估计,浙东、浙西、江西、湖南、福建、广东和广西八路“禁军之可用者之虑十万余人”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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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益国公集·奏议》卷二《论诸帅臣将副》。

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八《御前诸军》。

③⑤《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百二十四。

④《要录》卷一百九十,第3174页。

⑥《宝庆四明志》卷七。

⑦《真文忠公集》卷九《江西奏便民五事状》。

二、非正规军

(一)厢军

南宋的厢军,其制度与北宋并无多大变化。厢军原为诸州之兵,镇守城厢。实际上已成杂役军,基本上不进行军事训练和作战。南宋人叶适说:“厢军供杂役”。①

厢军所从事的杂役范围很广泛,修城、筑路、浚河、运输等等。宋高宗时,一次“浚运河”,征用两浙厢军4000余人充役,历时一个多月。②平时厢军应付更多的还是本地的杂役。宋孝宗时,桂阳军有厢兵102人,仅接送官员,诸司占用等,每年需要178人。因人力不足,只好动用禁军。宋高宗时曾任参知政事的李邴,对厢军服劳役的做法十分不满,上疏说:“所谓厢军者,臣不知其所谓也。夫习击刺,工骑射,履行阵,固兵矣;擎肩舆,供伎巧,服厮役,又兵乎?今自一州守贰,下至宫观、里居之士,皆破兵为白直,允占私役,诡名重叠,其弊百出,皆原于厢军。”③但是,直到南宋末年厢军的性质也没有多大变化。

南宋厢军隶属各路提刑司管辖。由于厢军人员多为老弱,有少壮者也拣选为禁军。因此,南宋官员李椿有“无用之兵”④的说法。一般不征调厢军参战,特殊情况下除外。如南宋末年,元军大举南下的情况下,宋廷曾下令“征两浙、福建诸郡厢、禁兵之半入卫”⑤。

 厢军人数,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所载:“四川厢军二万九百七十二人”。以此推测厢军总数不超过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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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水心别集》卷十二《厢禁军弓手土兵》。

②《要录》卷七十二,第1205页。

③《会编》卷一百七十四炎兴下帙七十四。

④《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百二十四。

⑤《宋史》卷四十七《瀛国公纪》,第926页。

(二)土军

宋神宗时,已有土军的名号、建制,“就其乡井,暮以御盗,为土军”。南宋时,仍保留,职责依然是“土兵为乡之控扼”①,维持地方治安。

南宋时,土军的管理机构是各路府的刑狱司,②直接负责统领的官员为各州县的巡检。巡检为低级武官,“以材武大小使臣充。各随所在,听州县守令节制,本砦事并申取州县指挥”③。

由于宋朝在“险扼控御去处”,设立巡检司砦,“招收土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④因此,土军又被称为砦兵。南宋巡检司砦所管辖的土军人数,一般是在100人左右。各地的巡检司砦数额不尽相同。如江南西路赣州共设12砦,浙东庆元府共有九砦,浙西路临安府有13砦,安吉州7砦等。

土军人数少于厢、禁二军。如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所载:“四川厢军二万九百七十二人,禁军二万七千九百九十二人,土兵一千八百三十六人”。说明士兵较厢、禁军数额要少得多。

(三)弓手

南宋的弓手制度是从北宋沿袭而来,但是在编制和数额等方面,又有一定的变化。弓手又称弓兵、射士。南宋的弓手是隶属于县尉司的地方治安军。

 南宋的弓手仍采用北宋后期雇役制度。最初是在两河、京东西设置,每县500人,都是当地有户籍的人充任,由武尉(武臣县尉)管领,主要是用来捕捉“盗贼”。当时规定,每州4县以上置准备将一员、部将一员,作为总领,每500人置都头2人总辖。十将5人,分管100人;左将虞候5人,右将虞候5人,左承局5人,右承局5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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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水心别集》卷十二《厢禁军弓手土兵》。

②《要录》卷十七,第352页:“诸路禁兵隶帅府,土兵、射士隶提刑

③《宋史》卷一百六十七《职官志七》,第3982页。

④同上,第3979页。

人,左右将虞候、承局每人分管25人;押官5人,分管100人。①以后废除了准备将一级编制,各县弓手的编额也有所裁减。

南宋弓手受所在路的提点刑狱司管辖,‘县尉司设置营舍和教场,弓手的训练有一定的规定,巡检、县尉要定期亲临教阅弓手,如托故不亲临者,要受到杖100的处罚。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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