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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著名的军事家及其军事思想

作者:冯东礼 当前章节:15350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0

一、赵匡胤及其军事思想

二、萧绰及其军事思

后 记

书末附图:

1、北宋平息李筠叛乱作战示意图

2、北宋平息李重进叛乱作战示意图

3、宋灭南平、武平、后蜀、南汉作战经过示意图

4、北宋消灭南唐作战经过示意图

5、北宋消灭北汉作战经过示意图

6、宋初燕云十六州形势

7、宋辽第一次幽州之战作战经过示意图

8、宋辽第二次幽州之战作战经过示意图

9、君子馆之战作战示意图

10、君子馆之战山西方向作战示意图

11、澶州之战河北主战场作战示意图

12、澶州之战山西次要方向作战经过示意图

13、延州之战示意图

14、好水川之战示意图

15、定川寨之战示意图

16、方腊起义形势图

17、金辽战争示意图

绪 论

《北宋辽夏军事史》是《中国军事通史》分卷之一,着重论述自公元960年北宋开国至1127年北宋灭亡计167年的军事发展过程。本书共分11章,约近40万字。

北宋在其存在的1个半世纪里,先后与我境内的辽、西夏长时间并存和对峙,并分别同它们发生过多次乃至大规模的战争。辽同西夏间的军事冲突,虽不如宋同辽、西夏进行得频繁,但也曾有过几次大的交战。到北宋末年,在反辽斗争中崛起的金,开始南下逐鹿中原。金先灭辽,接着亡了宋,从而结束了北宋王朝的统治。这种中国境内在同一时期几个政权互相攻战的局面表明,北宋辽夏的军事是不好截然分开的。因此,《中国军事通史》编委会确定专辟北宋辽夏军事史一卷,以便从总体上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军事在这个历史时期的基本面貌。

 尽管如此,本书也不可能完全遵循史著通例,将辽、西夏的军事历史在本卷中完整地反映出来,也只能大体依其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从横断面上切入一些重要的史实。这里的原因是既明显又自然的:首先,辽朝军事分跨五代十国与北宋两个历史时期,西夏军事也分跨北宋和南宋两个历史阶段。其次,辽和西夏在这个时期军事斗争的主要对象是北宋,以北宋为纵线叙述这个时期的军事历史不仅顺当,而且也切合当时的实际。再次,辽特别是西夏现存的军事史料非常有限,这也给对其深入、系统地研究带来了困难。

 鉴于上述种种原因,我们提供给读者的这部《北宋辽夏军事史》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篇幅上,北宋军事都占据主要部分。当然,我们对辽夏的军事状况也在书中作了尽可能的叙述和评介。考虑到本书的这一实际情形,因此,这篇“绪论”仅对北宋军事的特点和发展进步,谈些我们的看法。

一、北宋战争的基本特点

军事是战争的产物。北宋时战争十分频繁,据资料统计,仅以宋为交战一方的大小战争就达79次之多。这些跌宕起伏、规模不等、相继延续时间颇长的战争,大致可分为统一战争、兼并战争和农民战争三种类型。而这三种类型的战争,又各具其新特点,主要是:

(一)统一战争以结束前代形成的分裂局面为宗旨

北宋的建立,标志着五代的结束,但“十国”分裂割据的局面依然存在。然而所谓的“十国”,是在唐末至后汉百余年间逐步形成的,它们原来并非在后周的统辖之下。因此,代周而立的北宋王朝在其初年所进行的“一天下”的统一战争,既不是为了消灭境内现存的割据势力,也不是为了再建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而是以正统的中央王朝自居,以结束前代所形成的分裂局面为其战争的总目标。基于这个总目标,北宋在太祖、太宗两朝,用长达16年时间先后消灭了南平、武平、后蜀、南汉、南唐、吴越和北汉等政权,使黄河和长江两大流域重归统一,为中国历史的继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宋太宗继位后,除完成了其兄太祖未竟的统一战争任务外,还先后开展了两次大规模北伐的幽州之战。这两次影响巨大而深远的战争,更体现了北宋统一战争的宗旨所在。燕云16州本是五代后晋时割让给契丹的,按说宋可以弃之不顾,但由于它是五代的“故土”,是五代时国家分裂所带来的恶果;加之契丹以16州为基地,庇护北汉割据政权动辄南下袭扰宋境,对北宋安全造成了直接威胁,因而北宋亦把“收复”16州列入了统一战争的整体规划之中。这两次北伐虽然惨遭失败,并未达到预期目标,但其收复“故土”、结束分裂的主要目的还是相当明显的。

对于偏居西北的西夏李氏割据势力,北宋也没有忘掉使其真正归附。自唐末至五代以来,西夏对中原各政权名义上保持着隶属和臣附关系,实际上却享有种种独立的特权。因此,防止西夏从中原政权中彻底分离出去,是宋廷非常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所以,太平兴国七年,当西夏首领李继捧主动提出献出银、夏、绥、宥4州8县之地,愿意留居京师时,宋太宗喜出望外。其后李氏内部纷争、叛服无常。为此,北宋政府自太宗至真宗期间,先后发动了攻夏的麟州之战、夏州之战,并同西夏在河西地区展开了激烈的争夺。这表明,西夏在李元昊正式称帝建国前,北宋对西夏发动的战争,其政治目的,仍然被结束分裂这一基本目标所驱动。

为结束前代分裂而开展的统一战争,同平息新出现的分裂叛乱活动是一致的。因此,宋廷对建国之初的后周方镇李筠、李重进叛乱和宋仁宗时期侬智高的反叛,也予高度重视,进行了坚决反击。李筠的反叛,打着恢复后周的旗号,李重进的反叛带有被赵匡胤所逼的因素,但其实质都是不承认赵宋政权的合法性,重蹈唐末五代军阀割据的覆辙。赵匡胤出于巩固新政权的需要,经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并亲自出征,果断地将其平息。宋廷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政策的严重失误,是导致侬智高起兵反宋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侬智高居然宣布独立,建立王国,自然是分裂举动。对此,宋廷派大将狄青率重兵坚决进行镇压,既是

适宜的,也同北宋结束分裂实现统一的既定目标相吻合。后来的实践证明,此举不仅对维护北宋国家统一,而且对防止交趾乘机渔利,巩固北宋西南边防,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兼并战争带有民族斗争性质,并对民族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

宋代是多足鼎立时期。辽是五代后梁时由契丹族耶律氏所建,西夏是北宋中期党项族的李元昊(唐赐李姓,原为党项拓跋氏)正式称帝建国的,而北宋末兴起的金王朝,则是由女真贵族完颜氏建立的。它们同汉族赵氏建立的北宋之间的战争,实际上是中国境内几个地方割据政权为了争夺更多的土地和剥削对象的战争,即是割据政权间的兼并战争。但是,由于战争是由不同民族的上层统治集团发动的,因此,它不能不带有明显的民族斗争的性质。

北宋时期的兼并战争进行得相当激烈。诸如太宗时抗辽南进的君子馆之战,真宗初年抗辽南进的澶州之战,仁宗庆历(1041~1048)时反击西夏进攻的延州之战、好水川之战和定川寨之战,神宗时期对西夏的环庆、灵州之战,以及北宋末年的抗金战争,都是这个时期发生在中国北方地区的著名的战例。君子馆一战,双方死亡的人数就不下数万;好水川一战,仅宋军就损失了1万余人。

北宋时期的兼并战争,首先给当时的民族关系带来了消极影响。由于北宋在兼并战争中长期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因而不仅给北宋王朝及其支持者汉族地主阶级带来了奇耻大辱,而且更给华北、中原及陕西地区的汉族人民造成了严重损失和深重灾难。汉族人民除了要直接受到战争的蹂躏,还要承受政府用重金换取和平所转嫁到百姓头上的沉重的经济负担。例如,“澶渊之盟”中规定,北宋每年向辽朝交纳银10万两、绢20万匹。再如,宋夏之间先后两次签订和约,庆历年间的和约规定:宋每年要“赐”给西夏银2万两、绢万匹,钱2万贯;元丰末年的和约又追加到宋每年给西夏绢13万匹,银5万两,茶2万斤。这些巨资,自然要通过加剧榨取人民血汗的办法来解决。这不但激发了北宋的阶级矛盾,而且也给当时的民族关系带来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

值得着重指出的是,北宋时期的兼并战争也增加了各族人民的交往,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北宋时期的兼并战争,都是在北宋这一汉族聚居区进行的。战争所造成的人口大量流动和居民的频繁迁徙,从客观上增加了少数民族同汉族接触的机会。而以汉族为主体的北宋,其封建政治制度比较完善,社会经济相当发达,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都较先进。在这种情况下,刚刚从奴隶制脱胎不久,并保留若干奴隶制成分的辽、西夏、金的统治势力伸展到汉族聚居区后,必然要受到汉族人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影响。同时,战争中少数民族军队在掠夺大量汉族人口和财物的过程中,也将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文化带入了少数民

族地区。此外,当时的兼并战争是跌宕起伏进行的,其和平相处的时间远比交战的时间长。即使在战争的间隙时间里,边界各族人民的往来和市贸活动亦从未间断过。不仅民间如此,官方也在战与和的交涉中,在生辰、正旦的礼聘和频繁的“奉”、“赐”中,使者往来不断。这一切,都进一步加深了民族间的了解,促进了民族的融合,从而加快了契丹、党项等族的汉化过程。曾在北宋中期担任过枢密副使的富弼就说过:“自契丹侵取燕、蓟以北,拓跋自得灵、夏以西,其间所生豪英,皆为其用。得中国土地,役中国人力,称中国位号,仿中国官属,任中国贤才,读中国书籍,用中国车服,行中国法令,是二敌所为,皆与中国等。”①富弼所言,生动地描绘出这个时期少数民族汉化和各民族融合的深度与广度。

(三)农民战争退居次要地位,但呈现出鲜明特点

北宋时期,由于民族矛盾十分突出,加之宋朝廷自太宗后期以来长期实行“守内虚外”政策,致使北宋农民战争较之统一和兼并战争,退居到比较次要的地位。但是,北宋时期的农民战争却表现出鲜明的特点,主要有三:

 一是次数多而规模小。北宋的农民起义多达200余次,但发展成农民战争者则不是很多的,并且除了王小波、李顺和方腊两次农民战争具有全国规模外,其他众多的起义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参加起义的多者数千人,少者仅有数百人。这同历代当封建王朝行将崩溃时,常常爆发震动全国的大规模农民起义表现出明显的不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方面,同宋推行的政策有密切关系。如“守内虚外”政策的推行,使宋廷能够随时调集大量军队去镇压刚刚兴起的农民起义军队伍;荒年募兵政策的实行,又将相当一部分因饥贫而准备起义的农民转化为镇压农民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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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一百五十,仁宗庆历四年六月,戊午。

抗的力量。另一方面,民族矛盾尖锐突出也是一个原因。民族矛盾突出时,阶级矛盾往往降到次要地位,这是一种带规律性的历史现象。受这一规律的制约,也使北宋许多农民起义的星星之火,没有燃成燎原之势。

二是许多农民起义是以士兵暴动的形式出现的。这也是历代的农民起义所罕见的。北宋实行募兵制,其军队士兵的基本来源则是极端饥苦的农民。但是,当他们被招募当兵后,其在军旅中的处境并未有所改变,照样要受到官府和统兵将领诸如克扣军饷、无偿役使和高利贷盘剥等种种残酷压迫和剥削。在他们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也不断举行起义和暴动。士兵的暴动,形式上不同于农民起义,但实质却是一样的。士兵暴动,实际上就是变换了形式的农民起义。北宋的农民起义,往往与士兵暴动遥相呼应,就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三是提出了“均贫富”的斗争纲领。宋初爆发的王小波、李顺起义,明确提出了“均贫富”的政治口号,这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还是第一次。“均贫富”斗争纲领的提出,也不是偶然的,而是北宋阶级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北宋统治者采取的对土地“不抑兼并”的政策,准许地主阶级疯狂地兼并土地,致使土地高度集中,社会贫富极度悬殊。在这种情况下,穷苦农民提出了“均贫富”的政治主张,反映了农民斗争觉悟的提高,也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农民反封建斗争到北宋时已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由于这二斗争纲领清楚地反映了农民的正义呼声,因而对当时以及后来的农民战争,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南宋钟相、杨么起义提出的“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明末农民起义提出的“均田免粮”的口号,都是与王小波、李顺起义提出的“均贫富”思想一脉相承的。

二、北宋军制的主要特色

北宋既沿袭了五代的军事制度,又对五代军制作了重大改革,从而建立起具有北宋特色的军事制度。北宋军制的特色,主要是:

(一)突出了中央高度集权

中国历史上许多王朝,都注重把军权集中于中央政府,并在其军事制度中加以体现。在这个根本点上,北宋没有本质的不同。但是,北宋军制的中央高度集权,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为历代所不及。这则是北宋军制的一大特色。

北宋军制的高度集权,首先反映在军事领导体制上。自秦汉至隋唐,掌管军事的职权,往往或归宰相,或归大司马,或归六部中的兵部。北宋则不同,它在保存兵部的同时,又在中央另设了并列的枢密院和三衙两大军事机构。加上由皇帝临时任命的“率臣”与之并列,则形成了平行的三大掌兵系统。而三衙的本身,也是互不相属的三个并列的机构。于是,把兵部计算在内,中央一级掌军者就有七个。由于系统多、机构复杂,并分别向皇帝负责,这就使各个统兵机构的实际职权被缩小了。如“枢密院掌兵籍、兵符,三衙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再由于分工细而严,又使各掌兵机构在相互制约中,其实际职权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因此,表面看北宋的军事领导体制是进行分权,而实质上则是高度集权。即最高统治者集中和独揽了军队的征集、管理、调遣以及将帅的任命和主持征战等一切军事大权。

北宋军制的高度集权,还反映在军队的屯驻和更戍制度上。北宋前期,实行了“内外相制”的屯驻制度和“兵无专主”的更戍制度。所谓“内外相制”的屯驻制度,指的是平时的兵力部署,让驻京城、京畿军队的数量同驻诸道军队的数量大体保持平衡;所谓“兵无专主”的更戍制度,指的是规定部队要临时打乱原来的建制和隶属关系,以营(指挥)为单位,定期进行各种名目的轮番更戍。这两项制度的寓意也很明显。前者意在分兵,后者意在使将兵分离。分兵,是使驻京师和驻诸道的武将,都无力起兵闹事,即使有图谋不轨者,京师内外大体相等的兵力也可以互相抗衡。将兵分离目的是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从制度上防止“骄兵”和“悍将”联合起来作乱。因此,这两项制度的核心,仍是防止武将擅权,进而把对军事控制的大权,紧紧掌握在皇帝手中。

 北宋军制的高度集权,尤其反映在以“阵图”约束将领上。北宋时期的所谓“阵图”,指的是皇帝在深宫中事先制定成的具体作战方案。而根据“阵图”进行排阵的将领称为“排阵使”。北宋自太宗开始,作战时常常要任命“排阵使”,授以“阵图”。如979年的满城之战,李继隆、崔翰、赵延进等奉命将兵8万抵御契丹入侵,太宗亲授阵图,分为八阵。再如,1004年的澶州之战,真宗任命石宝吉、李继隆为驾前东西都排阵使。还有,神宗初年李复圭守庆州,亦以阵图授诸将等等。作战时,将领按“阵图”行事,即使打了败仗,也可以不受追究;相反,违背了“阵图”,虽然打了胜仗,也因违反诏命而有被治罪的危险。这表明,“阵图”是北宋皇帝节制前方将领作战指挥的重要手段。通过实行这种制度,实际上把将帅战场上的机动指挥之权,也集中到皇帝手中。

北宋军制突出了中央高度集权,是有其特定背景的。自唐末五代以来,中原地区的政治舞台上,曾上演过多出“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的闹剧,造成这个地区战火连绵,政权更迭频繁。北宋建立后,这种局面虽然宣告结束,但五代时期那种武将犯上作乱的遗毒仍然存在。若不从制度上加以防范,新的军阀仍然可以滋生出来。因此,为了防止五代时的历史悲剧重演,保持赵宋王朝的长治久安,靠兵变上台的赵匡胤在登极不久,就采取了著名的“收兵权”等果断措施。赵匡胤死后,他的继承者们,亦把他制定的突出中央高度集中军权的军事制度,当成传家之宝,加以继承和片面发展。于是愈演愈烈,以致出现了史学家所概括的“重文轻武”、“以文制武”、“将从中御”等等在中国军制史中不曾有过的现象。

(二)各项制度趋于规范化

军事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封建政治、经济制度到宋代已基本定型和日臻完善,北宋的军制亦日趋完备,并呈现出规范化的发展趋势,这是北宋军制又一鲜明特色。

北宋军制趋于规范化的表现之一是,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经过太祖、太宗等历朝的军事改革,北宋的各项军事制度逐步健全起来,体系也比较完整。在武装力量体制方面,它建有军兵种(陆军和水军)、中央禁军与地方军两个完整体系。其陆军,析为步兵和骑兵两个兵种;地方军分成役兵(厢兵和乡兵)和边防军(蕃兵)两个类别。同时,在殿前司所属的各军中,还创建了步兵、骑兵合成编组的新体制。此外,北宋实行的是募兵制。募兵制虽然早已产生,唐中叶以后直至五代都实行过,但均不够完善。北宋则根据募兵制的特点,创立了一系列相关配套的具体制度。如,兵源制度、体检制度、刺字制度、军俸和补贴制度,以及拣退制度等等。也就是说,从应募到当兵,从开始当兵到整个服役期间的生活待遇,直到中间被拣退和最后完全退出现役,各个阶段都有相应的制度可以遵循。这一方面说明,北宋兵役制度的健全和完整性;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封建社会前期所产生的募兵制度,到北宋时已步入了比较成熟的阶段。还有,北宋的军事训练制度亦较健全和系统。它除了规定训练任务外,还对训练对象、训练内容、训练时间、训练方法和措施,以及训练中的奖惩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

北宋军制趋于规范化的表现之二是,呈现出标准化的趋势。这一趋势,尤其反映在对禁兵的招募、生活待遇及训练等项规章制度上。在招募时,制定了体格和身高标准,合乎尺度者,招之为禁兵;“不及尺度”和“稍怯弱者”则籍之为厢兵。对禁兵身高“尺度”,真宗时规定,自五尺八寸至五尺五寸为五等。仁宗时虽有放宽,但也规定,自五尺八寸至五尺二寸为五等,并在各等禁兵中亦分为若干等。如:上等禁兵的身高分为五尺八寸、五尺七寸五分和五尺七寸三等;末等禁兵分为五尺四寸、五尺三寸五分、五尺三寸、五尺二寸四等。禁兵的等次不同,其月俸、月粮和春、冬衣供应标准也各不相同。上禁兵从优,中禁兵次之,下禁兵又次之。禁兵不仅分出等次,其训练成绩亦有明确的等级标准。太宗时规定:“弓力(即挽弓之力)有至石三斗,以引强平射者为上等;艰于引满者别为一等;其诸浅软者又为一等”。仁宗时则规定:挽弓一石至八斗,置三等。神宗时规定得更加详细:“步射,六发而三中为一等,二中为二等,一中为三等。……弩射,自六中至二中,床子弩及炮自三中至一中,为及第。”“弓弩坠落,或纵矢不及堋(箭靶),或挽弓破体,或局而不张,或矢不满,或弩踱不上牙,或护不发,或身倒足落,并为不合格。”此外,在后勤供应制度中,对人力、畜力每次运粮的数量,也有固定标准,即:“人负六斗”,“驼负三石,马骡一石五斗,驴一石”等等。

北宋军制趋于规范化表现之三是,具有条令化的特点。古时的条令,一般指条文法令。北宋虽然还没有形成一部专门的军事法规,但有关军事方面的法律如敕、令、格、条则有许多。而这些法规性的军事制度,常常以条文形式反映出来。这又是北宋军制的一个显著特点。例如,反映在《宋刑统·擅兴律》中,就设有9门计24个律条,即:关于擅发兵2条、给发兵符3条、大集校阅4条、主将不固守城3条、巧诈避征役2条、出给戎仗2条、兴造料请工3条、私有禁兵器1条、役功力采取不任用4条。再如,《武经总要·罚条》对军队行军宿营、侦察报警、作战行动、军器保管等都有严格规定,违者则根据情节轻重,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同时,《罚条》还对赌博匿奸、争功敛财、避役自伤等行为亦作了相应的处罚规定。《罚条》全以法律条文的方式表现出来,共分72条,每条都言简意赅,含义明确,容易操作。《罚条》与同书记载的《赏格》配合起来,简直就像一部完整的纪律条令。此外,对军队在作战中的行动,亦有许多条令式的规定。如《武经总要》卷三《叙战下》便以法律条文方式,详载了有关野战的33项规定,很类似近代出现的战斗条令。

北宋军制的规范化趋势,是中国封建军制趋向成熟的标志,是进步的历史象。产生这种现象也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社会原因的。从历史上看,府兵制自唐中叶瓦解以后,代之而兴的募兵制实为方镇兵制。由于方镇拥兵自重,反抗中央,最终导致拥有强大军队的朱温,取代了唐朝,历史进入了五代时期。五代之兵仍为方镇之兵,虽为募兵,但兵制一直未有确立,并且忙于争夺帝位和战乱的五代帝王们也无暇确立兵制。因此,进一步改革和健全军事制度,使之符合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任务,就历史地落到了北宋统治者的身上。从现实上看,北宋的建立,结束了长达200多年的混乱局面,人心思定,将士们也欢迎改革和健全军事制度。同时,北宋的建立和基本实现南北的统一,也使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调整和改善。租佃制度进一步确立下来,农业、手工业和商贸业等社会经济各个领域都得到了恢复和发展。这也为北宋建立和健全完整而规范化的军制体系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北宋军制的基础是在太祖赵匡胤时期奠定的。其后,尽管各朝均有程度不同的补充和变更,但其中心思想和基本框架并没有大的变化。特别是,这套军事制度的实行,对于北宋的军事、政治和经济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利弊得失都十分明显。

 就其“利”和“得”来看,北宋军制的建立,首先对巩固赵宋王朝的封建统治发挥了作用。由于北宋军制突出了中央高度集中兵权,并趋于规范化,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唐末五代以来“帅强”和“兵骄”起而作乱局面的再度出现,实现了宋初统治者所希望的长治久安。在北宋160余年的统治中,武夫们没有威胁和左右朝廷,相反却俯首听命;军士们虽有小规模的暴动,但大的兵变没再发生过。这种社会没有发生大的动荡和相对稳定的局面,对促进生产的发展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同时,通过大量募兵,把失去土地的流民招募为军,编为专服杂役的厢兵,客观上也相对地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这对农业生产的发展也是有利的。

就其“弊”和“失”来看,北宋军制的实行也产生了严重后果,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第一,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在高度集权的军事制度下面,统兵的将领,没有作战机动指挥之权,处处谨小慎微,忧悸不堪,生怕违背了诏命,这就严重束缚了将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而兵将分离的政策,又使战时“上下不相附,指令不如意”。因此,北宋养兵虽多,但不能打仗,在同辽、西夏的交战中屡遭失败。

第二,造成了军士整体素质的下降。北宋募兵的主要对象是大批失去土地的流民,辅之以营伍子弟、饥民和罪犯等,他们当兵唯一目的是为了谋生,不可能为地主阶级效命。招募时虽经过严格的体格检查,但也无法改变其整体素质低下的局面。同时,军队数量过大,虽有完备的训练制度也得不到落实。再加上禁军待遇优厚,又使军队腐败滋生和蔓延,以致出现了“卫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待之;禁兵给粮,不自荷而顾人荷之”①的兵骄现象。

第三,激化了官兵之间的矛盾。封建军队的上下关系本来就是统治与被统治的阶级关系,其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由于兵士们被招募之时就受到“刺字”等非人待遇,到军中还要受阶级之法、罚条等严刑峻法的残酷压迫以及军官们诸多私役的奴役,因此官兵之间、军士同地方官吏之间矛盾异常尖锐。因而,虽然大的暴动和起义没肴爱蟹但小规模的暴动和哗变则屡见不鲜。

 第四,造成了冗兵耗食的严重社会问题。这是北宋实行募兵制最大的教训所在。如前所述,北宋募兵的主要对象是失去了土地的流民和荒年的饥民。赵匡胤说过:“可以利百代者,唯养兵也。方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在这一募兵思想指导下,加之对辽、西夏战争的需要,北宋自太宗以后,军队数量迅速膨胀起来:太祖开宝年间,禁军为19.3万人,厢军18.5万人,总额37,8万人;太宗至道年间,禁军为35.8万人,厢军30.8万人,总额66.6万人;真宗天禧年间,禁军43.2万人,厢军48万人,总额91.2万人;仁宗庆历年间,禁军82.6万人,厢军43.3万人,总额125.9万人;到神宗初年,仅厢军一项就达50余万人。如此庞大的军队,全由国家供养,使军费开支猛增。到英宗时,军费开支竟达到“一岁之用,养兵之费常居六七”,以致出现“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的严重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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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欧阳修全集》《居士外集》卷九《时论·原弊》。

 还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北宋军制的这些“弊”和“失”,都是宋太祖以后逐步形成的,并非是宋太祖立制时的初衷。

为了消除军事制度中暴露出来的这些弊端,至北宋后期,宋神宗决心幡然改革军制。针对冗兵耗食,采取了省兵并营措施;针对兵将分离,提出了将兵法;针对募兵制由于兵和土地分离而使国家负担过重问题,推行了“保甲法”,并准备以此为过渡,逐步恢复寓兵于农的征兵制度。此外,还实行了“保马法”,恢复了武学,创建了军器监等等。神宗时期的军事改革,虽然旨在富国强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推行的地区有限,实行的时间不长,因此,富国强兵的目的并未完全达到,亦未从根本上消除北宋军制中产生的种种弊端。

三、北宋武器装备获得了全面发展

从宋代开始,我国古代军事进入了冷兵器、热兵器(火药兵器)并用的历史时代。北宋作为这个时代的开端,冷兵器、热兵器及各种装备都获得了全面发展。其发展的主要标志是:

(一)冷兵器形制多样,性能增强

北宋初年就已经产生了火药兵器,但从实际研制和应用上看,冷兵器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并在形制和技术性能方面都有新的发展和长足进步。具体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门类齐全、种类繁多。从门类上看,当时既有短兵器,也有长兵器,还有抛射兵器;从种类上看,各个门类的兵器都有多种形制,形成了系列产品。如,长兵器中的长柄刀一类,就有屈刀、掩月刀、眉尖刀、凤嘴刀、掉刀、戟刀和笔刀等7种;枪类,也有双钩枪、单钩枪、环子枪、素木枪、鸦项枪、锥枪、大宁笔枪等多种样式。北宋的抛射兵器也是如此,在弓、弩和抛石机(炮)三大类抛射兵器中,每类都有若干种。诸如踏张弩中有黑漆弩、黄桦弩、白桦弩、雌黄桦梢弩、跳镫弩、木弩等;床弩中有双弓床弩和斗子弩等;抛石机的形制,仅见于《武经总要》者就达18种之多。

二是出现了武器专门化的发展趋势。专门化是兵器发展前进的重要标志。北宋时期的冷兵器,许多都具有专门的技术功能。例如:专门用于攻城的有短刃枪、短锥枪、抓枪、蒺藜枪、拐枪等;专门用于守城的有拐突枪、抓枪、拐刃枪、钩竿等。专门用于攻城的枪,是根据攻城的特点,枪杆较短,一般不超过6尺;专门用于守城的枪,则根据守城的特殊需要,枪杆较长,一般可长达2.5丈。前者为的是攻城时使用灵活;后者为的是能在较远的距离上刺着攻城之敌。此外,北宋还根据不同的需要,制造和生产了具有不同功能的箭镞。如用于作战的有点钢箭、铁骨箭和锥箭等,用于传递信号的有鸣髓箭、鸣铃飞箭等,而专门用于教练的则有木扑头箭。

三是抛射兵器的技术性能有了明显提高。抛射兵器,是由抛射器(炮)和箭弹两部分构成。在这两个方面,北宋时期都有空前的发展和进步。

首先,宋弩的射程远、实用性强。床弩是抛射兵器最常用的兵器。床弩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到南北朝时床弩已比较常见了。然而,以往床弩的射程都没有北宋的射程远。《宋史·魏丕传》就曾记载:“旧床子弩射止七百步,令丕增造至千步”。宋代的1000步,约合1536米。这一射程,创下了抛射兵器之射程所达到的最高纪录。在著名的澶州之战中,辽军主将萧挞览就是被宋军用这种床弩射杀的。不过,床弩射程虽远、威力虽大,但比较笨重。仅一个三弓床弩,就要由70人来张发,因而使用起来不方便。为此,宋神宗初年,北宋大力推广了由李宏发明的偏架弩(亦称神臂弓),此弩具有轻便而杀伤力大的优点。偏架弩射程340步,侵彻力达“入榆木半笥”,只用一人发射即可。由于其性能好,实用价值大,以致成为北宋“施于军事,实有奇功”的精良武器。

其次,箭弹的质量高、杀伤力大。譬如说,箭的飞行速度和准确性与尾羽关系密切。宋代以前的箭尾因是用羽毛制作的,所以性能要受到羽毛质量优劣的很大影响。北宋发明的风羽箭,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该箭是将箭尾处剔空两边,利用向内凹进的空槽产生涡流阻力使箭保持飞行平衡,从而达到“射时不掉”的良好效果。因此,宋仁宗曾诏命“赐部延路总管风羽子弩箭三十万”支。再如,北宋制造的木羽箭,其杆和羽都是木制的。此箭射中人身,具有“穿不可拔”和“去杆而镞留”的优长。还有,当时制造的斗子弩和踏橛箭,也相当先进。斗子弩,是把特制的一个铁斗子系于弦上,斗中盛箭数十支,发射出去,“矢之纷散如鸦飞”,表现出集束发射的新特点。踏橛箭,是一种能牢固楔进墙壁的优良箭,其牢固性能达到攻城者可以借以攀登城墙的程度。此外,抛石机的弹丸也具有很高水平。其七梢炮使用的石弹,有的重达90斤,也创造了抛石机石弹重量的新纪录。

(二)火药兵器正式产生,发展迅速

火药兵器的出现,是北宋兵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发展。史载,早在太祖平南唐时,宋军就曾备有火箭、火炮等火器。在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神卫水师队长唐福还献上了所制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火器。而到仁宗庆历年间撰成的《武经总要》,其所记述的火药兵器,竟多达10余种。

综观这些火药兵器,明显地具有这样三个特点:第一,从形制上看,弹丸式球形火器居多,如火炮、引火球、蒺藜火球、铁嘴火鹞、竹火鹞、霹雳火球、烟球、毒药烟球等都是。弹丸式火器,是制成弹丸,再用弓弩或抛射器发射的一种火器。同火箭、火药鞭箭是将火药直接绑缚于箭首或镞尾相比,具有制作技术复杂和不受箭自身负荷能力限制的特点,因而,其技术和性能的进步也更加明显。如有的火炮弹丸重达12斤。第二,从性质上看,当时已萌芽了爆炸性火器。由燃烧性火器向爆炸性火器过渡,这是火器史上的一个飞跃。北宋当时研制的霹雳火球,其基本性能虽然以烟焰熏灼敌人,但同时又有了球“开声如霹雳”的爆炸效果。尤其是施“以三枝六首铁刃”,“又施铁蒺藜八枚”的铁蒺藜,由于是通过火药的爆炸迸发了铁蒺藜来达到杀敌的目的,因而就更具有爆炸性火器的性质。第三,从性能上看,出现了加毒药的烟球。这种在火药弹球中加添毒药以增强杀伤力的做法,是个了不起的进步。据《武经总要》记载,制造这种毒药烟球,需要在火药中增加巴豆、狼毒、砒霜等有毒成分。此外,还要“以故纸一十二两半、麻皮十两、沥毒二两半、黄蜡二两半、黄丹一两一分、炭末半斤”,捣合后涂缚于弹外。由于加了有毒成分,制作精细,故能达到“其气熏人,则口鼻血出”的良好杀伤效果。

(三)装备齐全配套,质量较高

北宋时期的装备也有突出的发展。大至用于作战保障的车辆、机械、器材,小至弓箭及人马装具、护具都相当齐备配套。用皮革作的弓鞍、弓袋、箭毂、弩箭葫芦、弓箭葫芦等弓箭装具,大小型号俱全,足以“随弓弩及箭大小长短而用之”。尤其是盔甲,可以说达到了至善的地步,有钢铁锁子甲、黑漆顺水山字铁甲、光明细纲甲等多种形制。一套盔甲,上有头鍪、屯项,中有披膊、甲身,下有吊腿,几乎把士卒的全身都防护起来。盔甲的长短大小,亦因身材大小和兵种的不同而不同,“步军欲其长,马军则欲其短;弩弓欲其宽,枪手则欲其窄”①。盔甲分为铁制、皮制和纸制三种,其中纸甲的产量相当多。为了对付西夏,康定元年(1040年),宋仁宗诏令淮南、江、浙等路州军一次造纸甲3万,“以给陕西防城攻守”。由于纸甲便于水战,成本较低,所以神宗时曾规定:“若私造纸甲五领者绞”。北宋的马甲,由面帘、后搭、鸡项、荡胸、马身甲等部分组成,亦具有防护战马的良好效能。马甲是用皮革缀上铁制成的,质量也较高。

 北宋武器装备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有其历史的必然。宋军的主要作战对象是少数民族强大的骑兵,而北宋的军马又严重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只好采取“以步制骑”的战术。而采取这种战术,除靠坚固的城防筑垒以外,主要需要有较先进的武器和装备。同时,北宋的作战方式,大量表现为攻守城战。如统一战争时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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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翠微北征录》卷七、八《器用小节十有三》。

汉的韶州、兴王府之战,灭南唐的围攻金陵之战、灭北汉的攻打太原之战都是规模可观的城市攻坚战。再如,同辽的第一次幽州之战,澶州之战中的瀛州、天雄军、澶州诸战以及北宋末年抗金的几次开封保卫战,都是进行得十分激烈的守城战役。这种以攻守城为主要作战方式的情形,也迫切需要有较为先进的武器装备,特别是火器的出现。

战争需要北宋大力发展武器装备,北宋也具备了武器装备获得较大发展的可能。这是因为,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离不开当时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条件。北宋的社会经济,不仅农业和手工业相当发达,而且作为手工业和兵器制造业基础的采矿和冶铁业也有很大的发展。宋仁宗和宋神宗时期,几种主要矿产的最高产量就能说明这一点。仁宗时,铁的产量达到720余万斤;神宗时,铜的产量达到1460余万斤,铅961万斤,锡232万斤。而唐代后期,铁的产量仅有约200万斤,铜的产量才仅有65万斤。同时,北宋的冶炼制作技术也较先进,“以冶铁作兵,犀利胜常”。有的锻坊,“取精铁,锻之百余火”,则成纯钢,“其色清明”。此外,当时的科学技术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如火药的大量生产并应用于军事,以及数学上的成就等等。所有这些,都为北宋兵器和装备制造提供了有利条件。

正是在这种既有需要又有可能的情况下,北宋的武器装备获得了全面的发展。

四、北宋军事学术取得了辉煌成就

为了加强对战争和军队建设的理论指导,北宋的军事学术研究,自太宗开始异常活跃。特别是仁宗时恢复了武举,神宗时开设了武学,更有力地推动了兵学研究的开展。

当时,许多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和文史大家如范仲淹、张方平、司马光、王安石以及被后世称为唐宋八大家的欧阳修、苏洵、曾巩、苏轼、苏辙等都参加到了论兵行列。他们在向皇帝的上书、奏议、札子、疏奏,以及大量的著作中,以史为鉴,广泛地探讨了诸如战守、选将、用兵,特别是建军和治军等军事理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主张。

因而,北宋军事学术研究的丰硕成果和巨大成就,在现存的许多文献典籍中都有体现。除散见在大量文集、笔记、笔谈、随笔、记闻和闻见录中的言兵篇章外,据不完全统计,仅现存北宋时期的兵书就有16种,计达70余部。

北宋军事学术的辉煌成就,突出反映在问世了不少具有较高史料价值、军事思想丰富、切中时弊和影响巨大的军事著作上。其中,除了著名的《武经七书》以外,还有以下几部:

(一)《太平御览·兵部》和《册府元龟·将帅部》

这是两部重要军事历史文献。《太平御览》是太宗末年编纂完成的,全书共有1000卷,其中《兵部》为90卷,约占全书近十分之一;《册府元龟》是真宗初年编纂完成的,其中《将帅部》为86卷,亦占全书相当比重。

两部重要军事历史文献,各具特色,其共同的特点有三:第一,两书所引经史图书十分丰富,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例如,仅在《兵部》的前10卷中,其所引古代典籍和兵书战策就达70余种。其中,未见著录的有《桓范世要》、《陈琳书》、《范晔二十八将传》等14种;现在虽有著录,但早已失传者有《后魏书》、崔鸿《前燕录》等7种;而当时为全书,其后逐渐散佚或当时少有残缺,后来大部分残缺者,则有《世本》、《东观汉记》、《吴越春秋》、《会稽典录》、刘向《新序》、《韩诗外传》、《大戴礼》等多种。这种所引经史图书富繁,并且多为失传者的情形,在《将帅部》中同样得到体现。《将帅部》不仅概括了《史记》等全部十七史,而且其所载史事,也都是见于宋代以前的古本。第二,门类齐全,分目详细。《兵部》将五代以前诸如战争、战略、作战、治军及武器装备等各种军事问题都分类地进行了辑录。其中,辑录的历代用兵谋略的典型人和事,分目80余项;辑录的武器装备亦分细目80余项。《将帅部》,则以将帅的佐命、立功等为题,分列了武事58门。第三,丰富和发展了唐代杜佑撰写的《通典·兵典》。《兵典》主要是辑录了战略和战术问题,而对兵制沿革的内容则很少涉及。《兵部》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弥补了《兵典》的不足,对历代兵制的沿革,作了十分详尽的辑录。《将帅部》对《兵典》的发展,也很明显。它除了在整个《将帅部》之前载有“总序”外,还在58门之前,各列有一段论述本门中心思想的文字,似“分序”,这更是《兵典》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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