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北宋的技、战术和辽朝军制第一节 北宋的技术——武器和装备
一、武器装备的制造
武器装备的生产,离不开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北宋的社会经济,不仅农业和手工业相当发达,而且作为手工业和制造兵器工业基础的采矿和冶炼业也有很大发展。宋仁宗和宋神宗时期,几种主要矿产的最高产量都很可观:仁宗时,铁的产量达7241001斤;神宗时,铜的产量达14605969斤,铅91 97335斤,锡2321 898斤①。这与唐代相比,确有大幅度的发展。因为唐宣宗(9世纪中叶)时,铜的产量才有65万斤;唐元和初年(9世纪初),铁的产量仅约有200万斤。同时,北宋的冶炼制作技术,也有明显进步。苏轼称“以冶铁作兵,犀利胜常”②;沈括说,“磁州锻坊”“取精铁,锻之百余火”,则成纯钢,“其色清明”③。此外,宋时的科学技术取得了巨大成就。如火药的大量生产并应用于军事,罗盘针在航海上的应用,活字印刷的发明,冶铁机械水排的改进和木制风箱的创造,以及数学上的成就等等。所有这些,都为兵器和装备制造,提供了有利条件。
北宋还建有规模颇大的武器装备制造作坊及专门的兵器制造管理机构。中央直辖的“有南北作坊,有弓弩院”,地方上“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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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文献通考》卷十八《征榷五》。
②《苏东坡全集·前集卷十·石炭并引》。
③《梦溪笔谈》卷三。
皆有作院”①。南、北作坊,是太祖开宝九年(976年)九月,赵匡胤诏命分置的。其后,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又将南、北作坊改为东、西作坊。其任务是“掌造兵器、戎具、旗帜、油衣、藤漆什器之物,以给邦国之用”②。当时的作坊规模很大,分工很细。北宋前期弓弩院兵匠达1042人,弓弩造箭院兵匠达1071人。③北宋后期军器所有“万全兵匠三千七百人,东西作坊工匠五千人”。④合计有兵校及工匠8700人。据载,东、西作坊下设木作、杖鼓作、马甲作、大弩作、剑作等51作⑤。曾当过兵器监的王得臣,在其所著《麈史》中引《东京记》说,仅东西广备攻城作中就包括有11目:即火药作、青窑作、猛火油(石油)作、金作、火作(火箭、火炮、火蒺藜等)、大小木作、大小炉作、皮作、麻作、窑子作等⑥。兵器制造业,原属三司胄案管辖,熙宁六年(1073年)废胄案,承唐制改设军器监,由军器监统属东、西作坊和各州的都作院。军器监规定制作法式,并依据制作兵器的精粗实行赏罚,这样军器监便成了北宋“总内外军器之政”的兵器专门管理机构。
北宋初年,为了战争的需要制造了大量的武器及装备。据记载:“南北作坊岁造涂金脊铁甲等凡三万二千,弓弩院岁造角弓巴弓等凡千六百五十余万,诸州岁造黄桦黑漆弓弩等凡六百二十余万。”⑦此外,南北作坊及诸州还造了许多“兵幕、甲袋、梭衫等什物”⑧。京师管营兵器工场(作坊)所造大量武器装备,平时都保存在内弓箭库、南外库、军器衣甲库、军器弓枪库、军器弩剑箭库等五大军械仓库中,以备战时调用。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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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⑦⑧《宋史》卷一百九十七《兵十一》。
②《宋会要辑稿》方域三之五十。
③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六之二四。
④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六之一二。
⑤见《宋会要辑稿》方域三之五十~五一。
⑥《麈史》卷一。
年)检查历年储备的器械,已够30年之用,可见北宋兵器制造业的发展规模和所产军器数目之大。
二、 武器的种类
由北宋开始,我国古代进入了冷兵器和热兵器(火药兵器)并用的历史时代。北宋作为这个时代的开端,虽然在其初年已经出现了火药兵器,但并不占重要地位,在北宋占主导地位的兵器仍然是冷兵器。现据《武经总要》等史书的记载,对北宋的冷、热兵器分类别项地简介如下:
(一)冷兵器
北宋的冷兵器门类齐全、种类繁多。按其形制和性能,大致可分四类:
1、短兵器
短兵器也有多种,主要是:
(1)刀剑:刀,指的短柄刀,只有手刀一种;剑,有两种。刀与剑的形制差不多,只是刀为一面刃,剑是两面刃。
(2)杂式短兵器:包括骨朵①、棒、锏鞭等。
骨朵,是由西羌传入的一种古兵器。为一长棒,棒端缀头,骨朵头由铁或坚木制成。缀蒜形头的骨朵,称蒜头;缀蒺藜形头的骨朵,称蒺藜骨朵。
棒:有诃藜棒、钩棒、捍棒、杵棒、白棒、抓子棒、狼牙棒等七种棒。
锏鞭:铁锏,为四棱形;铁鞭,为竹节形。还有连珠双铁鞭、铁链夹棒等。其轻重长短,以个人使用方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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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景文笔记卷上·释俗》:“国朝有骨朵子直,卫士之亲近者。予尝修日历,曾究其义,关中人谓腹大者为胍月乇 (gudu),上孤下都,俗因谓杖头大者亦为胍月乇,后讹为骨朵。朵从平声,然朵难得音,今为军额,固不可改矣。”
(3)斧:北宋斧有两种,一种是大斧,一面刃,长柄,有开山、静燕、日华、无敌、长柯等名称;另一种是短柄斧,有蛾眉镘、凤头斧、锉子斧等形制。蛾眉锃,长9寸,刃阔5分,柄长3尺;凤头斧,头长8寸,柄长2尺5寸。二者是攻城时挖地道用的工具,也可用于战斗。锉子斧为直柄横刃,刃长4寸,厚四五分,斧阔7寸,柄长3尺5寸,是守城时用以砍杀攀登城敌人的兵器。
(4)系兵:指的是钩之类的兵器。
顾名思义,这些短兵的主要性能,是用以砍(如刀、斧)、击(如棒、锏鞭)和钩杀敌人的。
2、长兵器
北宋的长兵器主要有两类,一是长柄刀,二是枪。
(1)长柄刀,为军队常用兵器之一。主要有屈刀、掩月刀、眉尖刀、凤嘴刀、掉刀、戟刀和笔刀等7种样式。前五种刀是一刃、刃前锐后钭阔、长柄(木杆),柄的末端安有铁鳟(圆椎形的金属套,可以插入地中)。掉刀两面有刃,戟刀是戟的演化。
(2)枪,北宋枪的形制比较复杂。有步骑兵用的,还有专用于攻守城的。
步骑兵用的有双钩枪、单钩枪、环子枪、素木枪、鸦项枪、锥枪、大宁笔枪等七种。它们都是以木为杆,上安枪头,下装铁镡。骑兵用的枪头,侧有倒钩或杆上施环。故称双钩枪、单钩枪和环子枪。素木枪、鸦项枪,则以锡装饰铁嘴,与鸟项相似,故有其名。锥枪,“其刃有四棱,颇壮锐,不可斩”。大宁笔枪,枪“首刃下数寸施小铁盘,皆有刃,欲刺人不能捉搦”。
专用于攻城的有短刃枪、短锥枪、抓枪、蒺藜枪、拐枪等。其特点是枪杆较短(杆长不超六尺),便于在掩护挖城的头车、诸棚中和地道中战斗使用。
专用守城的有拐突枪、抓枪、拐刃枪、钩笔枪等。其特点是杆较长(杆长二丈五尺左右),便于刺杀正在爬城的敌人。
3、抛射兵器
北宋的抛射兵器主要有弓、弩、抛石机(炮)和标枪等四种:
(1)弓箭:茅元仪说,“弓者,器之首也。故言武事者,首日弓矢。”北宋制式的弓有黄桦、黑漆、白桦、麻背等名称。其箭,战斗用的有点钢箭、铁骨丽锥箭、乌龙铁脊箭和火箭。其“强弱以石斗为等”。此外,用于教练的有木扑头箭;用于传递信号的有鸣髇(xiao)箭、呜铃飞箭等。
(2)弩:为了提高射程和增大杀伤力,宋代很注意发展弩。弩也是一种弓,是用机括发箭的弓。北宋的弩有踏弩和床弩两种,下面分别介绍之。
首先,关于踏张弩。该弩因其装饰不同而别为黑漆弩、黄桦弩、白桦弩、雌黄桦梢弩、踏蹬弩、木弩等。跳蹬和木弩稍小。跳蹬弩使用起来很坚利,木弩“虽可施,不能久,边兵不甚用”。所用的箭有点钢箭、木羽箭、风羽箭、扑头箭、三停箭等名称。其特点,比一般的箭坚实牢固。如风羽箭,在“安羽处剔空两边,以容风气,则射时不掉”。再如,木羽箭的杆和羽都是木制的,射中人身,穿不可拔,“去杆而镞留”。还有三停箭,因其“箭形至短”,而“箭中物不能出”。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李宏发明了一种偏架弩(亦称神臂弓),也是一种踏张弩。“神臂弓,盖熙宁百姓李宏造,中贵张若水以献其实弩也。以屎为身,檀为硝,铁为枪镫,铜为机,麻索系扎,丝为弦。上命于玉津园试之,射二百四十步有畸,入木半鲜。……诏依样制造,至今用之。”①形制是:“弓之身三尺有二寸,弦长二尺有五寸,箭木羽长数寸,射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苛”②。此弩“似弓而旋干镫,以镫距地而张之。射三百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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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曲洧旧闻》卷九。
②《宋史》卷一百九十七《兵十-》。另该卷校勘记[五]云:“按《宋会要兵》二六之二八、《文献通考》卷一百六十一、洪迈《容斋三笔》卷十六《神臂弓》、朱弁《曲洧旧闻》卷九,都作‘二百四十余步’,疑此有误”。此外,《梦溪笔谈》卷十九,则说神臂弓“射三百步”,也是一说。
洞重札,谓之‘神臂弓’,最为利器。”①由于它具有射程远、侵彻力大、比较轻(只用一人发射)等优点,故易于推广、颇有实用价值,以致成为北宋“施于军事,实有奇功”②的精良兵器,受到宋廷的特别重视。还特别制定了关于神臂弓不准私造、私习和军士毁弃的专门条法。
其次,关于床弩。床子弩,一般都是用四脚木架作为弩床、上承双弓或三弓的一种重武器,在北宋也受到相当重视。弩床上承双弓的叫双弓床弩,弩床上承三弓的叫三弓床弩。双弓床弩是前后各一弓,用绳绞张之。双弓床弩有双弓床弩、大合蝉弩、小合蝉弩、斗子弩等。双弓床弩、大合蝉弩,张时须7人,射程及1 50步。小合蝉弩,张时也须7人;但射程稍近,可及140步。斗子弩,张时须4人,射程也可达150步。三弓床弩是前一弓后一弩,有手射弩、三弓弩、三弓斗子弩、三次弓弩等。三弓弩须70人张发,射程及300步,三次弓弩须10人张发,射程达200步。在双弓和三弓床弩中,都有一种斗子弩。它是把特制的一个铁斗子系于弦上,斗子中装普通箭数十支,一发可同时射出几十支。“世谓之斗子箭,亦云寒鸦箭,言矢之纷散如鸦飞也。”③
床弩所用的箭,有铁羽大凿头箭、大凿头箭、小凿头箭、一枪三剑箭、踏橛箭及斗子箭等,这些箭特别坚利,如踏橛箭射到城墙上,人可踏着它登城,同时,所有的弩箭,均可缚上装火药的筒,成为火箭。而装火药的多少,则以弩力为准。
宋代床弩最大射程不止300步,可以更远。如,太祖“尝令床子弩于近郊外,矢及七百步,又令别造千步弩试之,矢及三里”。④再如,曾在太祖时当过作坊副使的魏丕也说过:“旧床子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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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梦溪笔谈》卷十九。
②《长编》卷五百〇六,哲宗元符二年二月,辛巳。
③《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图器》。
④《文献通考》卷一百六十一《兵十三》。
射止七百步,令丕增造至千步”。①另外,由于床子弩相当笨重,不便运输,往往用于城邑防御作战之中,但有时也用于野战。如澶渊之盟前夕,辽朝大将萧挞览,就是被宋威虎军头张环所发床子弩而射中阵亡的。②
(3)抛石机(炮):抛石机在隋唐时,已经是攻守城的重要武器,到宋代更有进一步发展。它不仅用于攻城,而且用于野战;不仅是抛掷石弹的工具,而且是抛掷燃烧和爆炸性火器的主要工具。抛石机的基本构件有机架、滚动轴、炮杆、扇桄和拽索等,是利用杠杆动力进行抛射的。史称,“凡炮,军中之利器也,攻守师行皆用之。”③
北宋抛石机的形制,见于《武经总要》的多达18种。就其性能,可分为轻、中、重三类。最小的手炮,用2人放,石弹重半斤,“敌近则用之”。中型的有单梢炮(100人拽,1人定放,石弹重25斤,射程80步以外),双梢炮(40人拽,1人定放,石弹重2斤,射程50步以外)、旋风炮(50人拽,1人定放,石弹重3斤,射程50步以外)、虎蹲炮(70人拽,1人定放,石弹重12斤,射程50步以外)等。中型炮还可发射火球、火鸡等火器。重型的有五梢炮(157人拽,2人定放,石弹重七八十斤,射程50步以外)、七梢炮(250人拽,2人定放,石弹重90斤,射程50步以外)。重型炮,用固定炮架,多用于守城。中型炮用固定炮架或装有车轮。装车轮者,称车炮,如炮车、旋风车炮、卧车炮、车行炮等。这样,攻守城和野战均可使用。
(4)标枪:标枪是用臂力投掷的兵器,很早就有了。但作为一种制式兵器,专用于投掷的,在战国出现弓弩后,使用不多。北宋发展了这种兵器,叫做梭枪。因它是投掷兵器,所以也称“飞梭枪”。梭枪是南方少数民族使用的,宋将其列为制式兵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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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史》卷二百七十《魏丕传》。
②见《长编》卷五十八,真宗景德元年十一月,甲戌。
③《武经总要》卷十二《守城》。
手投可及数十步。
4、防卫武器——盾牌
北宋盾牌,是用木、竹和皮革制成的,有步兵旁牌、骑兵旁牌和守城时用的木立牌、竹立牌等种。步兵旁牌长形,用以遮蔽身体。骑兵旁牌圆形,挂在左臂上,用以抵御飞矢。这两种牌都是木质,外包皮革使之牢固。木立牌和竹立牌一般高五尺,阔三尺,用巡城时及在敌楼上遮蔽自己向敌人射击,并阻止敌人火箭、火炮的伤害。
(二)热兵器(火药兵器)
北宋时,火药兵器有了较快的发展。诸如,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年),兵部令史冯继升等进火箭法①;开宝八年(975年),宋军在灭南唐之战中就备过火箭、火炮等火器②;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神卫水师队长唐福还献上了所制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等③。到宋仁宗时,曾公亮、丁度等所著《武经总要》中,则综述了当时火器情况,列有火箭、火炮、火药鞭箭、引火球、蒺藜火球、铁嘴火鹞、竹火鹞、霹雳火球、烟球、毒药烟球等十余种。
火药,是火药兵器的关键。《武经总要》详细记载了火炮、蒺藜火球和毒烟火球的火药配方。如火炮的火药配方为:硫黄十四两、窝黄七两、焰硝二斤半、麻茹一两、干漆一两、砒黄一两、定粉一两、竹茹一两、黄丹一两、黄蜡半两、清油一分、桐油半两、松脂一十四两、浓油一分。蒺藜火球和毒烟火球的火药配方,与火炮不尽相同,但硫黄、焰硝和炭等三种主要成分都是一致的。
北宋的火药兵器,基本都为燃烧性火器。即是说,凡对“燔积聚及应可燔之物”均可用之,以便“燔贼积聚及警队兵”。这些火器的制作和发射,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在箭首直接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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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③见《宋史》卷一百九十七《兵十一》。
②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十七载:开封藏有“太祖平唐火箭两万只,金汁、火炮样”。据此可知,当时已有了火箭和火炮,至于是否用于平南唐的作战,则无史料足资考证。
火药,然后用弓弩和鞭箭发射;二是先制成弹丸式的火球后,再以弓弩或抛石机进行发射。前者,如火箭,“施火药于箭首,弓弩通用之,其傅药轻重,以弓力为准”;如火药鞭箭,“以火药五两贯镞后,燔而发之”。后者,即制成弹丸式火球的,在北宋居多数,诸如火炮、引火球、蒺藜火球、铁嘴火鹞、竹火鹞、烟球、毒药烟球等都是。
据《武经总要》记载,这些弹丸式火球制作得相当精细。现简介几种。一是火炮,以“硫黄、窝黄、焰硝同捣,罗砒黄、定粉、黄丹同研,乾漆捣为末,竹茹、麻茹,即微炒为碎末,黄蜡、松脂、清油、桐油、浓油同熬成膏,入前药末,旋旋和匀,以纸五重裹衣,以缚定,别更熔松脂傅之,以炮放。”其弹有12斤重。二是烟球,“球内用火药三斤,外黄蒿一重,约重一斤,上如火球法涂傅之,令厚用时,以锥烙透”。三是竹火鹞,“编竹为疏眼笼,腹大口狭,形微修长,外糊纸数重,刷令黄色,入火药一斤,在内加小卵石,使其势重,束杆草三五斤为尾。”四是毒药烟球,除在火药中增加芭豆、狼毒、砒霜这些有毒成分外,还“以故纸一十二两半、麻皮十两、沥清二两半、黄蜡二两半、黄丹一两一分、炭末半斤”,捣合后涂傅于弹丸之外。这种毒药烟球,“其气熏人,则口鼻血出”。
北宋时,已经有了爆炸性火器的萌芽。其突出的表现是霹雳火球和蒺藜火球的出现。霹雳火球,“用干竹两三节,径一寸半,无罅裂者,存节勿透。用薄瓷如铁钱三十片和火药三四斤,裹竹为球。两头留竹寸许,球外加傅药。”这种火球是抵御敌人穿过地道攻城时使用的。用时以“火锥烙球”,球“开声如霹雳”,然后“以竹扇簸其烟焰,以熏灼敌人”。实际上,霹雳火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爆炸性火器,虽有爆炸性质,但以烟焰熏灼敌人则是它的基本性能。而蒺藜火球,则进了一步。它“以三枝六首铁刃”,“又施铁蒺藜八枚”,用炮抛射,“放时烧铁锥烙透,令焰出”,借爆炸力迸发铁蒺藜等杀敌,可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爆炸性兵器。
三、装备
北宋时,用于作战和作战保障的武器、车辆、机械、器材、装具等装备很多。现对其常用装具作一概述。
(一)弓箭装具
据《武经总要》记载,北宋前期弓和箭的装具主要有弓轵、弓袋、箭鞍、弩箭葫芦、弓箭葫芦等种。它们都是皮革制品,其大小,要“随弓弩及箭大小长短用之”。
(二)盔甲
盔甲在宋时已经发展到臻善的境地。同时,也是其发展的顶峰。其后,随着火器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装具使用渐少。宋朝军事条令规定:“凡士卒,给弓弩,须分软硬为三等,量人力强弱,均配衣甲”①。北宋士卒盔甲,有钢铁锁子甲、黑漆顺水山字铁甲、明光细纲甲等名称。这些盔甲一般由头鍪、顿项、披膊、甲身、吊腿等部分组成。使用时,“甲身上缀披膊,下属吊腿,首则兜(头)鍪、顿项”②。盔甲的长短大小,“既量人材大小给之”,又因兵种不同有所区别。正如华岳所说:“造甲之法,步军欲其长,马军则欲其短;弩手欲其宽,枪手则欲其窄。”③北宋的盔甲,分“铁、皮、纸三等”。据载,纸甲的产量相当多。如宋仁宗时,曾令“淮南、江、浙州军造纸甲三万,给陕西防城弓手”④。由于纸甲便于水战、而且成本较低,所以宋神宗《熙宁编敕》中曾规定,“若私造纸甲五领者绞”⑤。
(三)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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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五《行军约束》。
②《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器图》。
③《翠微北征录》卷七《甲制》。
④《长编》卷一百二十七,仁宗康定元年四月,己丑。
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十七,绍兴二年八月,辛丑。
北宋马甲由面帘、后搭、鸡项、荡胸、马身甲等部分组成。马甲,是以皮或皮革上缀以铁制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