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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唐前期封建军事领导体制的完善

作者:杨希义 当前章节:6739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0

唐前期的尚书省兵部和十六卫、东宫十率是军队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其中尚书兵部主掌兵马调遣,十六卫和十率府主管军队的统领和训练。此外,唐王朝还在缘边重要地区设有都督府和都护府,统率边防部队。尚书兵部的驾部司、库部司以及各地的军资库、两京武库和各地的仓储则负责供应部队的军饷、马匹和粮饷器仗。遇有军事行动,则命将调兵出征,委派专门官吏供应粮草。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这种日益完善的军事领导体制对巩固唐前期的中央集权统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监军制度及其演变

 中国古代的监军最早约出现于春秋末期③。此后,有关监军的记载在秦汉魏晋和南北朝时期的史籍中,屡见不鲜。但这一时期的监军既无定制,又无常员,只是偶尔为之。且监军大都以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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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贞观政要》卷六《贪鄙第二十六》。

②《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唐纪十四》,太宗贞观二十二年正月。

③参阅《史记》卷六十四《司马穰苴传》。

职重的大将充任,有的本身即是统军将领,有的还赋有兼掌军队的权力。隋末唐初,以御史台官员御史专任监军,遂使监军督察职能逐渐趋向固定化和制度化。

据《新唐书》卷一九九《儒学·孔若思传》载,若思祖父孔绍安曾在隋大业末年任监察御史,“高祖(李渊)讨贼河东,绍安与夏侯端同监军,礼遇尤密。”这说明御史监军最迟在隋炀帝大业年间已经出现。入唐以后,大约在高宗末年始有御史监军的明确记载。《新唐书》卷一二三《李峤传》载:“高宗击邕、岩二州叛獠,诏监其军,(李)峤入洞谕降之,由是罢兵。”这当是唐代御史监军的最早记录。

 文明元年(684年)九月,即武则天执政以后的第二年,诏令将“旧御史台改左肃政台,专知在京有司及监军旅,并出使”①。由此可知,至少此时御史监军已由习惯法变为成文法令,渐以成制。此后,关于御史监军的记载屡见不鲜。如同年九月,武则天派李孝逸征讨徐敬业扬州叛乱时,即派殿中侍御史魏元忠“监其军事”②;垂拱二年(686年),金微州(在今蒙古境内乌勒吉河西北)都督什固始桀骜不驯,武后命左豹韬卫将军刘敬周发兵征讨,特敕左补阙乔知之摄侍御史,“(监)护其军事”③;次年十一月,武则天欲遣韦待价将兵出击吐蕃,凤阁侍郎韦方质奏请如旧制遣御史监军,但武则天却说:“古者明君遣将,阃外之事悉以委之。比闻御史监军,军中事无大小皆须承禀,以下制上,非令典也,且何以责其有功!”④遂破例地废除了御史监军的旧制。但至证圣元年(695年),王孝杰出征吐蕃时,仍以殿中侍御史张仁愿监督其军,并“因入言状,孝杰坐免。擢仁愿侍御史”;第二年,王孝杰起复为清边道总管,统兵18万以讨契丹,又以“监察御史孙承景监清边军,战还,自图先锋当矢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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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武则天:《改元光宅赦文》,载《全唐文》卷九十六。

②《旧唐书》卷九十二《魏元忠传》。

③陈子昂:《燕然军人画像铭》,载《全唐文》卷二十一。

④《资治通鉴》卷二〇四《唐纪二十》,则天后垂拱三年十二月。

状。武后叹曰:‘御史乃能如是乎!’擢为右肃政台中丞”①。

由上述记载可知,从隋末唐初以来,凡御史台官员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等均可出使监军口监军御史官卑权重,凡“军中大小之事”,统军将领均须向其“承禀”,受其“控制”。监军御史当是皇帝牢固掌握军权的有力工具。

大约从开元末年或天宝初年开始,唐玄宗以御史监军有“以卑制尊,理便不可”为由,遂以宦官出任监军,谓之“监军使”。天宝六载(747年),高仙芝奉命率兵进攻小勃律国(位于今克什米尔巴尔提斯坦),宦官边令诚即任监军使②。这当是宦官监军的最早记录。其实,监军制度的这一变化是唐朝前期军事制度发生重大变革的结果。因为自从武则天当政以后,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加剧,均田制度逐渐受到破坏,府兵制亦随之崩溃。到开元末年大多折冲府已无兵可交,府兵制名存实亡,募兵制代之而兴。于是,不仅内重外轻的军事布局发生了变化,形成了外重内轻的失控局势,领兵统帅也不再是“事解辄罢”,而是长期领兵,甚至终身不替。监军御史已失去了“以卑制尊”的作用,逐渐变成了统军将帅的附庸。最高统治者为了改变这种失控局面,遂派出家奴,监察军事,用以牵制统兵将领,这就是宦官监军产生的历史背景。但监军制度的这一演变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尾大不掉的军事局势,却由此导致了宦官势力的恶性膨胀,唐王朝的集权统治更加衰弱。

二、兵部的职能及其组织机构

 尚书省所辖六部之一的兵部是全国主管军政的最高领导机关。初称兵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年)改为司戎,咸亨元年(670年)复故;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年)改称夏官,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复故。其长官有兵部尚书1人,侍郎2人。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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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唐书》卷一一一《张仁愿传》。

②参阅《新唐书》卷一三五《高仙芝传》。

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军官的选拔。正如《新唐书》卷四十五《选举志下》所云:“凡选有文武,文选吏部主之,武选兵部主之。”武选于每年十_月举行,其中尚书主中铨,两侍郎分掌东、西两铨。三铨的内容有五:一曰长垛,二曰马射,三曰马枪,四曰步射,五曰应对。录取的标准有三:一曰骁勇,二曰材艺,三曰可为统领之用。对所选五品以上的武官,皆奏闻而制授;六品以下,则量资注拟。对落选或“考试不堪,还送吏部”①。

2、军籍管理和兵马调遣。。凡各军事单位的编制定额、兵源的招募减省以及兵马的征遣调动,均由兵部审定、签发。每年十一月府兵的基层组织折冲府都要将本府卫士的籍账“上于兵部,以俟征发”②。募兵制实行以后,宿卫京师的羽林飞骑,也要由“兵部召补”,所在军司“不合擅有违越”,“辄自召补”③。凡调发兵马,均要“降敕书于尚书(兵部),尚书下文符。放十人,发十马,军器出十,皆不待敕”④。

3、军训讲武。据《唐开元礼》卷八十三《皇帝讲武》条载:“仲冬之月,讲武于都外”,甘銮驾至墠所,兵部尚书介胄乘马奉引至讲武所,入自都墠之北。”开元元年(71 3年)十一月,唐玄宗讲武骊山,兵部尚书郭元振“坐军容不整”⑤,被配流边州。

兵部所属又有4司:即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和库部司。其中兵部司为头司(本司),其余为子司。

 兵部司的长官有郎中2人、员外郎2人。其中郎中一人掌兵马名帐和武官的勋禄品命及选授之事。凡天下折冲府的等级编制、宿卫、番代、征集、训练以及军行器物的装备配发等事宜,均受其指纵审核。凡内外武官品命共有29阶,其中最高的从一品骠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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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

②《唐会要》卷七十二《府兵》。

③《唐会要》卷七十二《京城诸军》。

④《新唐书》卷四十六《百官志一》。

⑤《旧唐书》卷九十七《郭元振传》。

大将军,最低的从九品陪戎副尉,均由其定立番等。上番期满者,六品以下并听预简选,或留本司,或送吏部。五品以上则奏闻制授。郎中另一人掌管判簿,专责兵马调遣,包括边防兵马的补充和临时军团的屯驻。员外郎一人掌管武举,选拔武官。另一人掌判南曹,即管审核选人的资历档案。

职方司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该司主管天下地图的绘制和城隍、镇戍、烽燧的设置及数量、州县城门、仓库的守护等。凡天下地图委各州府3年一造,随当地户籍一起上报都省。内附少数族的番官至京后,委鸿胪寺询问当地的山川、风土,并绘制地图正、副二册,以副册报省。凡天下州府的区域、都鄙的废置、疆界的争议,都由该司举正裁决。州县城门及仓库须守护者,取当地中男及残疾人分为番第,轮流充任,免除本人赋役。

驾部司亦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该司“掌邦国之舆辇车乘及天下之传驿厩牧官私马牛杂畜之簿籍,辨其出入、阑逸之政令,司其名数”①。全国有驿1600余所,驿务归所在州县管理,驿政则总于该司;全国监牧之务归太仆寺管理,监牧政令则总于驾部。正如《旧唐书》卷四十四《职官志三》所云:“凡监牧羊马所通籍账,(太仆寺)每岁则受而会之,以上尚书驾部,以议其官吏之考课。”

 库部司亦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该司“掌邦国军州之戎器仪仗”,“凡冬至、元正之陈设,并祠祭、丧葬之羽仪,诸军州之用仗,皆辨其出入之数,量其缮造之功以分给焉。”②掌武器仪仗的卫尉寺要“大事承制敕,小事则听于尚书省(库部)”③。

 三、军队组织指挥体系

 唐前期的军队组织指挥体系在中央是十六卫和东宫十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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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驾部员外郎》。

②《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库部郎中员外郎》。

 ③《新唐书》卷四十六《百官志一》。

地方则是都督与都护。

十六卫创设于唐高祖武德年间,太宗时一仍其旧,高宗、武后时数易其名,其设官员亦有增减。一般是每卫设大将军一人,正三品,将军二或一人,从三品。另有长史一人,从六品上,掌判诸曹,为大将军和将军助手。录事参军一人,正八品上,掌勾稽诸曹。另有仓、兵、骑、胄四曹参军备一至二人,正八品下,仓曹掌文职军官的勋考、禄俸、医药及过所,兵曹掌武官宿卫番第,骑曹掌府马杂畜簿籍,胄曹掌兵械及其修缮。四曹与录事参军并号卫佐。其下又有司阶、中候、司戈、执戟,并为卫官,号称四色官,分别为六、七、八、九品。

十六卫中的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和左右金吾卫,皆领府兵。府兵分内府与外府两种。内府为中郎将府,以亲卫、勋卫、翊卫为名,通谓之三卫。皆取五品以上子孙年满21岁以上的成年男子充任。外府为折冲府,一般以地区为名,取六品以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充任。

左右卫,掌宿卫宫禁、内廊、正殿诸门,并防守皇城四面。统领亲、勋、翊卫5府和武成、武安等50府。军号骁骑。

左右骁卫,掌同左右卫。凡分兵守卫宫门,在皇城四面、富城内外与左右卫分知助铺。统领翊府1,永固等外府49。军号豹骑。

左右武卫,掌同左右卫。统领翊府1,凤亭等外府49。军号熊渠。

左右威卫,掌同左右卫,分兵主守皇城东面。统领翊府1,宜阳等外府50。军号羽林。

左右领军卫,掌同左右卫,分兵主守皇城西门及京苑城门。统领翊府1,万敌等外府60。军号射弓。

左右金吾卫,掌宫中、京城巡警及京畿烽候、道路。统领翊府1,同轨等外府50。军号佽飞。

左右监门卫和左右千牛卫四卫不统领府兵。监门卫掌宫禁诸门禁卫及门籍。千牛卫掌执御刀,宿卫皇帝左右。四卫皆以中郎将统直长和千牛备身供其职。

东宫十率仿十六卫建制。即太子左右卫率、太子左右司御率、太子左右清道率、太子左右监门率和太子左右内率。每率置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一人或二人,从四品上。亦有长史及诸曹参军,品秩稍低。10率府中唯左右卫率、左右司御率和左右清道率统领府兵,其中左右卫率统领亲、勋、翊府3,外府5,其余皆不领内府,仅领外府3。而左右监门率和左右千牛率不领府兵,仅分领监门直长和千牛备身。东宫十率的主要任务是宿卫东宫。

唐前期地方的军队组织指挥体系是都督,全称为都督某某诸州诸军事。始置于曹魏,两晋南北朝直至隋朝则改称总管府,唐初一仍其旧。武德七年(624年),唐高祖始改总管府为都督府,且将管10州以上的名为上都督府,不满10州的只称都督府。到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著令,户满2万以上为中都督府,不满2万户为下都督府。各都督府前后改易废置,相当繁冗,难以备述,大致说来,开元时代有并州(治今山西太原)、益州(治今四川成都)、荆州(今属湖北)、扬州(今属江苏)、潞州(治今山西长治)5大都督府,另有5个上都督府,13个中都督府,16个下都督府。

睿宗景云三年(711年)六月下制分制天下24都督府,令都督纠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吏善恶,实际上是州县以上的监察机构,并不总军戎,故制下不久,以权重难制而罢。

都督府的职能是“掌所管都督诸州城隍、兵马、甲仗、食粮、镇戍等”①,即负责管内诸州镇防城戍的行政事务,亦对当地边防部队负统领之责。

 唐代前期还于边疆地区设置了若干都护府,旨在管理周边已经归附的少数族事务,诸如“诸蕃慰抚、征讨、斥堠、安辑蕃人及诸赏罚、叙录勋功”②等,均由都护府负责管理。它同“缘边及襟带之地”设置的都督府相互配合,构成了边疆地区互为补充的军事指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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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通典》卷三十二《职官十四·都督》。

②《通典》卷三十二《职官十四·都护》。

 如果遇有重大战事,皇帝亦偶有御驾亲征之举,多数情况下或派亲王出任元帅,或以文武大臣出任总管,率兵出征。凡将帅出兵满1万人以上者,须置长史、司马、仓曹、胄曹和兵曹参军各一人,协助将帅管理军务;发兵在5000人以上、万人以下,则仅减司马。参战诸军、诸镇之兵,则由各军使及镇使、副镇使统领。凡诸军、镇每500人又置押官一人,1000人置子总管一人,5000人置总管一人。

凡将帅出兵之前,都要奏告太庙,并向齐太公之庙辞行,当晚须宿于军营,而“不反宿于家”,翌日出征。临敌对阵,将帅应召集属下将领计议方略,小事由将帅专决,大事还要上奏朝廷,待诏准后方可实施。对于违背军令、擅自行动以及临阵怯逃、贻误军机的将士,统兵将领有权“专行其罚”。战事结束以后,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渐,绝祸乱之萌也”①。但是,在开元、天宝年间,由于府兵制逐渐崩溃,募兵制代之而兴,唐玄宗又先后在沿边设置了10个节度使,于是节度使始专边兵,统领府兵的十二卫和周边都督府名存实废,内轻外重的军事局势形成。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大都拥兵自重,形成了蕃镇割据的混乱局面,唐王朝从此一蹶不振。

四、军队后勤领导机构

 按照唐前期府兵制的规定,宿卫京师(番上)和戍守边防(番代)的府兵要自备衣粮,这就是所谓的府兵“随身七事”②。另外,府兵的基层组织折冲府还须自备“火具”和“队具”③之物。这些军资用具都要随同府兵贮存于服役之京师或各边防军镇的军资库中,管理军库的官员司库、司佐等要按照规定发给“食券”,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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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③《新唐书》卷五十《兵志》。

②《唐律疏议》卷十六《擅兴》。“七事”内容见本章第六节之二《兵器与装备》。

则凭食券领取自己存入的粮饷物资。而军库官要对入库的军用物资须认真“封署点检,勿令广费”。如果因为保管不善导致损坏而不堪使用者,或“(私自)取兵士十钱以上,绢一尺以上”者,都要“重罪”。府兵阵亡或因病致死者,军库官员还要“具录随身资财及尸,付本府人将还。无本府人者,付随近州县递送”。否则,如果私自吞没、挪用,则按赃论减一等处罪,如贪占绢一尺笞十,一疋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半。如果“以诈欺取财物者,论减一等”①。此外,设在京师和诸州军镇的军资库还保管国家支付临时召集的兵募、义征以及补助府兵的军用物资。据载,开元以前,中央国库每年调拨给诸军镇的军资费约有200万贯,开元末年到天宝年间,增至1260万疋段②,几乎增加了五倍有余。以上事实说明,设在京师和地方军镇的军资库是唐朝前期军队后勤的基层领导机构,随着兵制的逐渐变化,这个基层领导机构的后勤供应作用愈益增大。

唐前期由国家配发给府兵的重兵器则由隶属于少府监之下的军器监负责制造,隶属于中央卫尉寺的两京武库和武器署负责保管、贮存,而负责调拨和分配这些兵器甲仗的则是尚书省兵部所辖的库部司。至于唐前期军马的饲养、管理及分配的后勤领导机构,详见本章第五节,此处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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