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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府兵制的破坏与募兵制的代兴

作者:杨希义 当前章节:8719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0

关于府兵制由盛转衰的历程,谷霁光先生有一个概括的说明:“府兵趋于破坏到最后崩溃有一个不算短暂的过程,从永淳二年(683年)到开元元年(713年)为第一阶段,这时形式上尚能维持,实质上已日趋败坏。从开元元年到天宝八载(749年)为第二阶段,这时形式上的上番也很难维持,终于停止上下鱼符了。以后仍保持着折冲府的机构和官吏、兵额,名存实亡,又达三十多年之久。"①作为府兵制的补充,募兵在唐初就已存在,自开元十年(722年)张说招募宿卫之士后,募兵制大行,遂成为唐朝征集兵员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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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府兵制度考释》第21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一、府兵制的破坏

府兵的主要任务之一为宿卫,即轮番宿卫京师,故当时称之为侍官,言其侍卫天子,又称为卫士。唐初规定:“卫士于宫城外守卫,或于京城诸司守当,或被配于王府上番。"①府兵的另一主要任务是征战。当时虽然兵役负担沉重,但由于士兵尚能够分配到足够的永业、口分田,府兵本人也能够免除身庸租调,因此他们经济上还能承受,军队的战斗力也比较强。自武则天统治以来,均田制逐渐破坏,府兵受田很难足额,不少府兵除了保有一些永业田外,口分田基本上分不到,使得他们经济状况不断下降。唐初,府兵作战有功,往往能够得到勋赏。后来由于长期作战,府兵受勋者较多,动辄万数,那些获得较高勋级的人,按规定应多受勋田,可实际上所受田很少。这种情况敦煌发现的唐代户籍残卷中有明确反映,如《唐开元九年帐后户籍残卷》中的曹仁备,其勋官为上柱国,应受田(包括勋田)共31顷81亩,实际只受到63亩②。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唐制,府兵自备戎具、资粮。由于府兵日益贫困,缺乏资财,自备戎具、资粮便成问题。唐玄宗开元以来,府兵寡弱,不得不另外征募,以解决战争所需兵员。开元三年(715年),郭虔璀经略四镇,请募关中兵万人,皆给公乘,并供熟食。如果不是府兵贫弱,就不需要另行招募,也不需官府供给递驮熟食。十二年诏:“诸州府马阙,官私共补之。今兵贫难致,乃给以监牧马。”③府马也明令改由官给,说明维持府兵制的经济基础已经基本崩溃了。

 战争的长期性、连续性,也是造成府兵制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唐太宗时期虽然也对外用兵,但“出征多不逾时,远不经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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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律疏议》卷二十八《捕亡》。

②《伯希和敦煌文书》第3877号。

③《新唐书》卷五十《兵志》。

而能克捷”①,所以府兵的兵役负担还不算沉重。后来,战事频仍,府兵逐渐不堪重负。如吐蕃部族强盛,唐军大量地驻扎在今青海、甘肃一带,长期抵御吐蕃军队。这些士兵大量的是招募而来的所谓征人,其中也有不少府兵,他们常因边防局势紧张而不能按时番替。加之战争巨大的消耗,更使府兵制难以维持。如唐高宗仪凤三年(678年),唐军18万,被吐蕃击败于青海。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年),唐与契丹战于平州(治今河北卢龙),唐军死者数万。神功元年(697年),唐与契丹战于平州,唐军17万,死亡殆尽。这些唐军的统兵大将均为十二卫将军,其所统率的军队中当有大量府兵。由于府兵为世兵,战争造成人员大量伤亡,使其兵员难以得到补充。加上“番役更代多不以时”②,番休的士兵大量逃亡,因此,到开元中期,府兵基本耗散殆尽。

 有人说:“唐代府兵之废坏,实由其遇之太薄。”③确有一定的道理。府兵的社会地位原来是比较高的,但是由于其经济逐渐趋于衰颓,使他们身份也相应地发生变化。自武则天统治以来,十二卫将军不是由外戚无能者充任,就是由归唐的番将充任。十二卫的僚佐,也都成了权要子弟的进身之阶。这些将佐多把卫士当作“僮仆”一样看待,为其家执役服务。使得人们把充当卫士看作是一种耻辱,“京师人耻之,至相骂辱必日侍官”④。关东一带人民耻于充当府兵,“至蒸熨手足,以避其役”⑤。富人不愿应役,雇人代番,许多“番上者贫赢受雇而来”⑥,府兵的兵员成分发生变化,是府兵制不易维持的又一重要原因。加之府兵贫困,待遇太差,使府兵制更加步履艰难。唐中宗景龙三年(209年),同中书门下三品苏瓌上疏说:“今粒食踊贵,百姓不足,臣见宿卫兵至有三日不得食者。”⑦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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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⑥《玉海》卷一三八《兵制三》引《邺侯家传》。

②④《新唐书》卷五十《兵志》。

③吕思勉:《隋唐五代史》第121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1月版。

⑤《文献通考》卷一五一《兵考三》。

⑦《旧唐书》卷八十八《苏瓌传》。

卫如此,征戍者情况也大同小异。唐睿宗时,左补阙辛替否上疏说:“当今发一卒以御边陲,遣一兵以卫社稷,多无衣食,皆带饥寒。”①

唐朝规定:“人丁戍边者,蠲其租庸”②唐玄宗开元、天宝之际,穷兵黩武,戍边士卒多战死沙场,但将帅们往往恃宠讳败,不把真实情况汇报朝廷,致使很多士卒虽已战死,但其原籍的户籍并未注销姓名。天宝四载(745年),王镇任勾当户口色役使,为了增加国家收入,便根据丁籍,硬要戍卒家属补缴过去免缴的多年租庸。戍卒家属的困难状况可想而知。此外,边将对戍卒的残酷虐待,也是导致府兵和其家属逃亡的原因之一。

 唐初规定:21岁入募,60岁出军。开元元年(713年)改为25岁入募,40岁出军,如果“频经征镇”的,则35岁即可出军③。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把原来40年的兵役期,缩短为15年以至10年,企图挽救府兵制。但由于积习难返,法令根本不能兑现,“虽有其言,而事不克行”。同时,原来规定的府兵3年一简点,在开元六年(718年)改为6年一简点④,反映出府兵制已走到全面崩溃的边缘。唐制,府兵或征人,远戍边地以4年为限⑤。自开元以来,实际上已无期限可言,多的长达20余年,甚至长住边镇。杜甫《兵车行》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即是当时情况的真实写照。为了躲避沉重的兵役和残酷虐待,农民采取的主要反抗方式就是逃亡,逐渐使府兵制陷入了瘫痪状态。开始是“宿卫之数不给抖,继而是“军容每阙一,最后是“无兵可交”⑥。唐代府兵制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举行它的葬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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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旧唐书》卷一〇一《辛替否传》。

②《唐会要》卷八十三《租税上》。

③《唐会要》卷七十二《京城诸军》。《新唐书》卷五十《兵志》记为二十一岁入募,六十一岁出军,开元元年改为二十五岁入募,五十岁出军。与《唐会要》记载不同。

④《新唐书》卷五十《兵志》。

⑤《唐大诏令集》卷一〇七《镇兵以四年为限诏》。

⑥《玉海》卷一三八《兵制三》。

 在府兵制破坏的过程中,京师宿卫出现了彍骑,戍防兵卒演变为长征健儿,地方则有团结兵,这是当时军事制度的一大变化。尽管如此,折冲府的机构、官吏、兵额,在名义上、形式上还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原来唐朝廷调发府兵,要用敕牒和铜鱼符,都督、刺史、折冲都尉核对无误后,才能发遣府兵。至天宝八载(749年),停止了府兵上下鱼符,府兵的上番和发兵活动,在法令上宣告结束。天宝以后直至昭宗时,折冲府尽管徒具形式,却不曾有过废止的命令。

二、募兵制的兴起

募兵之法唐初就已实行。早在李渊太原起兵时就曾广募兵丁。武德七年(624年),太子“建成擅募长安及四方骁勇二千余人为东宫卫士,分屯左右长林,号长林兵”①。唐太宗伐高丽时,“发天下甲士,招募十万并趋平壤”②。高宗、武则天时期也都有募兵行动见之于记载。《唐律疏议》卷十六《擅兴》载:“征人谓非卫士,临时募行者。”可见唐初已行募兵制。这一时期府兵制尚在,募兵非经常行为,只是作为对府兵制的一种补充而存在。

 唐玄宗开元十年(722年),由于府兵制废坏,府兵“逃亡略尽”,于是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张说建议,“请招募壮士充宿卫,不问色役,优为之制,逋逃者必争出应募。上从之。旬日,得精兵十三万,分隶诸卫,更番上下。兵农之分,从此始矣。"③所谓“兵农之分”,也就是募兵制;“从此始矣”的说法,虽然不准确,但是募兵制从此大为盛行,并成为唐朝兵员最主要的来源,却是不争之事实。十一年,命尚书左丞萧嵩与京兆(今陕西西安市)、蒲(治今山西永济西)、同(治今陕西大荔)、岐(治今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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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一九一《唐纪七》,高祖武德七年六月。

②《太平御览》卷一〇九。

③《资治通鉴》卷二一二《唐纪二十八》,玄宗开元十年九月。

凤翔)、华(治今陕西华县)等州长官,在当地招募和挑选府兵与白丁12万,谓之“长从宿卫”,一年分两番宿卫京师,即一年中要轮流宿卫6个月。十三年,改长从宿卫为“彍骑”,分隶十二卫,每卫万人,分六番宿卫京师①,即一年中轮流宿卫两个月。

自开元十年以来,不仅京师之兵为招募而来,其他部队也多是如此。如开元二十五年,“敕以方隅底定,令中书门下与诸道节度使,量军镇闲剧利害,审计兵防定额,于诸色征人及客户中招募丁壮,长充边军”②。则边军亦是招募而来。又,安禄山反叛后,唐朝“以(封)常清为范阳节度副大使,乘驿赴东京。常清募兵,得六万人”③。自此以后直至唐末,节度使之兵均为招募而来。河东节度使李克用就说过:“今四方诸侯,皆重赏以募士。”④所谓“诸侯”,在当时指诸道节度、观察、经略等使。除方镇之兵外,州郡之兵也多为招募而来。如安禄山叛乱,平原太守颜真卿“乃募勇士,旬日得万人,遣录事参军李择交统之简阅”⑤。此类记载,多不胜举。不仅州郡及其上级军政长官募兵,中唐以来,县令、县尉募兵的也不乏其人。连朝廷禁军都依赖招募而补充,左右神策军、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等禁军,都有不少通过招募补充兵员的记载见于史籍”这一切都说明募兵制已经代替征兵制,成为一种普遍的征集兵员的制度。

 募兵制的特点在于兵、民分家;兵由国养。即主要由国家供给其衣粮。元代学者胡三省说:“兵农既分,县官费衣粮以养军,谓之官健,犹言官所养健儿也。”⑥而府兵则是衣粮兵械自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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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旧唐书》卷九十七《张说传》:“旬日,得精兵一十三万人,分系诸卫,更番上下,以实京师,其后彍骑是也。”据此彍骑乃是开元十年所招募的和开元十一年所选补的兵的改名。

②《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唐纪三十》,玄宗开元二十五年五月。

③《新唐书》卷一三五《封常清传》。

④《资治通鉴》卷二六三《唐纪七十九》,昭宗天复二年三月。

⑤《旧唐书》卷一二八《颜真卿传》。

⑥《资治通鉴》卷二二四《唐纪四十》,代宗大历二年十二月胡注。

是募兵制的第一个特点。募兵制的第二个特点就是要求招募对象具有一定的能力。唐代史籍记述募兵时,经常出现“募猛士”、“募壮勇”、“募死士”、“募锐兵”、“募骁勇”等字样。或者根据特殊要求,招募具有某种技能的人,如善射者、善泳者、善骑者、善攀越者等。有时为了保证质量,还要进行选拔。但也有急不待选,所募非人的现象口募兵制的第三个特点是被募者在名义上系自愿投军。因此,唐代史籍记述募兵时,多有“应”、“应募”或“投募”等字样。但实际上强征的现象十分严重。募兵制的第四个特点是招募无地区限制。朝廷可以向全国或全国某些地区招募兵员,全国各地区的人也可以自愿应募。各地区在特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到其他地区招募。募兵制的第五个特点,也是最重要的特点,即所招募的军队职业化。在府兵制下,府兵们除了上番时间外,大部分时间用来从事生产。招募来的兵士,由于官给衣粮,尤其是长征健儿“长充边军”,不复更替,便成为终身的职业兵(团结兵例外)。由于军队的职业化,长期固定地由某些将帅统率,使得上下级之间容易形成亲党胶固的关系,这就为日后藩镇割据,对抗朝廷创造了条件。

三、彍骑、长征健儿与团结兵

 在府兵制破坏过程中,新起的军队主要是彍骑、长征健儿、团结兵。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天下健儿、团结、彍骑等,总五十七万四千七百三十三”①,就是指这三类军队而言。

(一)彍骑

 彍骑的组建已如前述,它是直接代替府兵的,主要任务是宿卫京师,所以最初有“长从宿卫”的名称。兵源一部分出自招募,一部分出自简点。兵源范围以关内道(辖区相当于今陕西秦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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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唐纪三十一》,玄宗天宝元年正月《考异》引《旧纪》。

北,甘肃祖厉河流域以东,内蒙古呼和浩特以西,阴山、狼山以南及宁夏),主要以京师附近为主,包括一部分“潞州长从兵”。入选者都是壮士,“但取材力,不问所从来”,并可以免去“征镇赋役”。以十人为火,五火为团,皆有首长。又择材勇者为番头,率领习射和上番。开元十三年,彍骑兵分布情况是:京兆府6.6万人,华州6000人,同州9000人,蒲州1. 23万人,绛州(治今山西新绛)3600人,晋州(治今山西临汾)1500人,岐州6000人,河南府(治今河南洛阳东北)3000人,陕(治今河南陕县)、虢(治今河南灵宝)、汝(治今河南临汝)、郑(今属河南)、怀(治今河南沁阳)、汴(治今河南开封)等州各600人,其中还有弩手6000人①。

天宝元年(742年),彍骑还有6万人,此后逐渐废弛。宋人陈傅良所撰《历代兵制》卷六载:“自天宝后,其法寝以废弛。士失附循,往往流散。”原来的士兵因待遇太差而流散,新招募的又多为市井无赖。他们不受军事训练,有钱的去做生意,有力气的进行角觝、拔河、翘木、扛铁之戏。这样彍骑很快就名存实亡了。关于彍骑迅速废弛的原因,陈傅良认为:“承平日久,议者谓兵可稍减。是时民间挟兵者有禁,子弟为武官,父兄摈而不齿。”由于放松兵备,禁止民间拥有兵器,轻视军人,使得军队战斗力大为降低,朝廷有兵等于无兵。当安史叛军进攻长安时,唐玄宗只得仓皇出逃避难。此后,唐朝廷的宿卫就完全靠禁军来维持了。

(二)长征健儿

 健儿原为防人或戍卒,在唐初只是对勇健兵卒的形容性称呼,大约在唐中宗时成为专称。《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载;“天下诸军有健儿,皆定其籍之多少,与其番之上下,每季上中书门下。”据此可知天下军镇皆有健儿在服役。开元十六年(728年)十二月诏:“使健儿长镇,何以克堪,可分五番,每一年放一番休沐,选取先年人为第一番,周而复始,每五年共酬勋五转。”②说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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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唐书》卷五十《兵志》。

②《册府元龟》卷一三五《帝王部·修武备》。

前还没有健儿番休的具体规定口从引文看,每一番健儿要需5年才能轮休一次,服役时间要比防人3年一更替长得多。虽然健儿有番休制度,但长途跋涉终究不便,于是在开元二十五年(737年)改为“诸军镇量闲剧、利害,置兵防健儿,于诸色征行人内及客户中招募,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住边军者,每年加常例给赐,兼给永年优复,其家口情愿同去者,听至军州,各给田地屋宅”①。这些长住的健儿又称长征健儿。由于其家口也一同迁往边地,使健儿能够长期驻防边地,免却了往来更代的劳弊。但也不是长役无番,凡休役在家多半还要务农,上引诏书中也明确提到“给田地屋宅”。这时的健儿还不都是雇佣的职业兵,他们还没有完全脱离生产。

 安史之乱后,健儿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番休制被取消,变成了雇佣性的职业兵。他们有固定的驻扎地,是分驻各地的常备兵,衣粮完全由国家供给,其家口之粮也由国家供应②,并享受差科减免、‘拨给死绝户田地充永业、贷与种粮等优待。由于他们完全靠国家养活,故又称官健,因是长期服役的职业兵,所以也称长从兵。长征健儿的。“长征”二字,也是长期征行的意思。健儿的军籍由朝廷控制,各军不得擅自招募。大历十年(775年)诏:“其官健逃亡,非承正制敕,不得辄招募。”③ 即使割据跋扈的藩镇,在名义上也得遵从。朝廷控制诸道兵额的办法,主要是通过钱粮供给来调节,凡多征兵员朝廷不增拨钱物。建中元年(780年),派定天下两税,同时核定各道兵士定额后,这种利用经济手段控制地方兵额的倾向便更加明显。军队完全由国家供养,给唐廷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当平时任务不繁重时,便有“官健常虚费衣粮,无所事”的议论出现④。由于长从官健已成为一个具有特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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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

②《唐会要》卷七十八《诸使杂录上》:“兵士量险隘招募,谓之健儿,给春冬衣,并家口粮。”

③《唐会要》卷七十二《军杂录》。

④《资治通鉴》卷二二四《唐纪四十》,代宗大历三年十二月。

益的军人集团,当其利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会有剧烈的反应。唐后期几次因减损或缺供衣粮而导致的兵变,便是证明。同时这个集团在其将校领导下,也成为左右政局的重要力量。

(三)团结兵

唐代团结兵是在武则天统治时期出现的。安史之乱前,主要设置在河南、河北及关内道一些地区。《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载:“凡关内团结兵:京兆府六千三百二十七人,同州六千七百三十六人,‘华州五千二百二十三人,蒲州二千七百三十五人。”其他地区人数不详,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安史之乱后,设置区域有所扩大,但时置时废,这是因为建置之权握在藩帅、刺史手中,所以往往随他们任职的变动而兴废。团结兵的名目因地区不同而杂乱繁多,如称团结军、团结、团练兵、土团、雄边子弟、土团子弟、子弟军、义营、乡兵、坛丁子弟等。

 唐代的团结兵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农忙务农、农闲训练的团结兵。这类团结兵通常“选丁户殷赡,身材强壮者充之,免其征赋,仍许在家,常习弓矢,每年差使,依时就试”①。这类团结兵实质上就是民兵,基本不离乡土,不脱离生产。大历十二年(777年)诏:“差点土人,春夏归农,秋冬追集,给身粮酱菜者,谓之‘团结’”②。可知团结兵在秋冬集训时,国家是要供给身粮酱菜的,因而带有雇佣性质。团结兵的兴起和府兵制的破坏有紧密关系。胡三省说:“府兵废,行一切之法,团结民兵,谓之‘团兵’。”③可见其和府兵有渊源关系。两者的相同点是都不离乡土,有时间从事生产;不同点是团结兵不需自备戎具、资粮,与府兵在负担上差别很大。在安史之乱前,这类性质的团结兵数量上相对来说要多于其他类别的团结兵。其职责主要是防卫地方和维持治安。第二类为因军事急需而临时征发的团结兵。他们实际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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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

②《资治通鉴》卷二二五《唐纪四十一》,代宗大历十二年五月。

③《资治通鉴》卷二一三《唐纪二十九》,玄宗开元十五年十二月胡注。

一种地方部队,多出现在安史之乱后。当军事急需时,藩帅就地征发土团或丁壮,组成“土军团练”,用于作战。安史之乱结束不久,唐廷下诏说:“如地非要害,无所防虞,其团练人等并放营农休息”①。唐武宗时,平定刘稹叛乱,朝廷诏令说:“用兵已来,刘稹所收团练、官健,放归营生。”②此类史料还比较多,说明在战争中无论朝廷或藩镇都曾广泛地使用团结兵。这类团结兵当其被征发投入战争期间,则完全脱离生产,只有放还归农后才能重新生产,所谓“缓者修农,急者为兵”③。第三类为地主豪强所组织的土团军。此类土团武装多集中于唐末江南一带。如唐僖宗广明中,“湖南饥,盗贼起,(雷)满与同里人区景思、周岳等聚诸蛮数千,猎于大泽中,乃击鲜酾酒,择坐中豪者,补置伍长,号土团军,诸蛮从之,推满为帅”④。雷满就是当地土豪,后被唐廷授为武贞军节度使。杭州临安(今浙江临安北)人钱镠“大散家财,广招勇士”,组织“乡兵”⑤。一般来说,乡兵是不给身粮、酱菜的,武装形式也不尽相同。唐末黄巢起义时,不少地主豪强就是利用这种武装镇压农民起义军起家,从而成为朝廷大吏或藩镇的。

 建中元年(780年)国家实行两税法后,把藩镇两税钱物分为上供、留使、留州三级分配,多数藩镇的供军钱物由本地区解决,军费开支浩大。因此,.他们不愿在平时训练团结兵。唐后期团结兵主要是临时征发的不正规的地方部队。从唐朝各种军队的数量、作用看,团结兵只是对禁军、官健的一种补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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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唐大诏令集》卷六十九《广德二年南郊赦》;卷一二五《平潞州德音》。

③《玉海》卷一三八《兵制》。

④《新五代史》卷四十一《雷满传》。

⑤《全唐文》卷八九八《吴越国武肃王庙碑铭》,卷八五四《徙封越王钱镠为吴王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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