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晋末年以来,我国出现了豪强割据、南北分裂的局面,长达近300年之久。到了南北朝末期,由于阶级与阶级、民族与民族间的长期斗争,阶级、民族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一个由北及南的统一趋势逐渐形成。
一、士族门阀势力的急剧衰落
自东汉以降,士族豪强势力的恶性膨胀所形成的门阀制度的腐朽统治,乃是造成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分裂动荡的重要根源。但到南北朝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影响,封建地主阶级的内部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即士族门阀势力的急剧衰落、庶族地主政治地位的不断上升。这是南北朝末期形势发展的显著特点之一。南朝出身庶族地主的刘裕,代晋称帝建立刘宋政权以后,为巩固其封建统治,大力推行抑制士族豪强、整顿吏治的政策,为庶族地主广泛参政、寒人“典掌机要”①,
——————————
①《颜氏家训》卷四《涉务第十一》。
开辟了道路。南朝梁武帝太清二年(548年),降将侯景①发动大规模武装叛乱,到处烧杀劫掠,不仅使长江下游地区的社会生产遭到极大破坏,而且严重地打击了梁朝的士族门阀势力,致使随东晋南渡的中原百家名门望族势力“覆灭略尽”②。北朝由于少数民族统治者掌权,士族门阀势力始终不如南朝势盛。北魏孝文帝统治期间,在中原汉族封建文化的影响下,虽曾于太和十九年(495年)下诏“制定姓族”③以推行门阀序列制度,但在实际贯彻中,却根据中书侍郎韩显宗关于用人“不应以贵承贵,以贱袭贱”的建议,提出了“若有高明卓尔、才具隽出者,朕亦不拘此例”④的政策。永熙三年(534年),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后,西魏文帝元宝炬于大统十年(544年),根据丞相宇文泰建议,采取了“搜简贤才,以为牧守令长”⑤的措施。到了北周时期,特别是周武帝宇文邕统治时期(561~578年),朝廷在选拔官吏上,一直比较注重“贤才”,诚如史书所载称:“自周氏以降,选无清浊”⑥。总之,北朝统治者这种用人不唯“门第”而重“贤才”的政策,无疑是对魏晋以来所推行的旨在维护封建贵族门阀特权的等级制度的一种否定,它对抑制士族门阀势力的膨胀,促进民族融合和社会进步是有积极意义的。
——————————————
①侯景,北魏怀朔镇人。先属尔朱荣,后归高欢。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后,侯景为东魏镇守河南的大将。梁武帝中大同二年(547年)投降南朝梁,受封为河南王。次年,勾结梁宗室萧正德举兵叛乱,直至梁天正二年(552年)始为梁将陈霸先所平定。
②《北齐书》卷四十五《颜之推传》。
③《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
④《魏书》卷六十《韩麒麟传附韩显宗传》。
⑤《周书》卷二《文帝纪下》。
⑥《隋书》卷五十六《卢恺传》。
二、各民族的进一步融合
南北朝末期形势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北方各族人民的大融合。自晋愍帝建兴四年(316年)西晋灭亡后,匈奴、羯、氐、羌、鲜卑等少数民族统治者乘机进入中原,先后建立了十六个少数民族政权,开始了史称“十六国”纷扰混战的历史时期。这些少数民族政权随着历史的演变发展,虽都先后崩溃,但入居中原地区的各族人民,并未因此而迁回原来居住的地方,而是仍然留居中原。他们不仅与汉族杂居一起,接受汉民族先进文化的影响,并且同汉族人民一道对北方各族统治者进行顽强的斗争。这样,久而久之,他们便自然而然地同汉族融合在一起了。特别是鲜卑族拓跋部进入中原以后,大大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进程。东晋太元十一年(386年),鲜卑族首领拓跋珪在牛川(今内蒙古锡拉木林河流域)建立北魏政权;太元二十一年(396年),拓跋珪率兵击灭后燕,进占今山西、河北地区,两年后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称帝。宋元嘉十六年(439年),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拓跋珪之孙)灭亡北凉,统一了中国北方。自此形成了与黄河以南的刘宋王朝相对峙的南北朝历史时期。当北魏进兵中原之初,鲜卑族的人口本不多,其社会发展尚处于比较落后的奴隶制阶段。拓跋氏为了巩固其在中原的统治权,他们不得不依靠汉族地主和强迫汉族人民来供其奴役。在汉族封建文化和先进生产技术的影响下,北魏的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步由以游牧为主的奴隶社会向以农业为主的封建社会转化。随着北魏封建化进程的加深,北方各民族人民的大融合也在同步加速进行。到了北周统治时期,与汉族杂居的各少数民族,无论在经济生活方面、文化语言方面,或者在风俗习惯方面,均与汉族几乎一样了。也就是说,经过十六国、南北朝近300年的曲折发展时期,进入中原的各少数民族,已经同作为统一国家中占绝大多数的汉族,几乎融为一体了。南北朝末期各民族大融合的历史潮流,便成为隋朝其后统一全国的重要历史条件。
三、由北及南统一趋势的形成
南北朝末期,随着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的深入发展,一个由北及南的统一趋势已经形成。这一点不仅成为该历史时期最为显著的特点,而且恰为取代北周政权的隋王朝得以完成南北统一大业,造成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首先,北朝生产的较大发展,奠定了由北方统一南方的经济基础。西晋灭亡以后,中国北方的黄河流域一带,由于长期战乱,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已呈现“百姓流亡,中原萧条,千里无烟,饥寒流陨,相继沟壑”①的荒凉凄惨景象。但到北魏入主中原、统一中国北方以后,由于结束了长期战乱和采取了发展生产的措施,为社会经济的迅速恢复,创造了安定环境和有利条件。太和九年(485年)十月,北魏孝文帝元宏下诏颁行均田法,“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③。北魏创立均田制度以后,北齐、北周都相继施行。北朝推行均田制,虽是统治阶级欲将农民置于封建国家控制之下以增加封建剥削收入的一种办法,但由于农民原有的小块耕地和新占的荒地,从法律上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护,其中一部分无地或少地农民还可以按照均田令向国家请授一定数量的土地,这样,一方面农民的产权得到保护,一方面,使荒芜土地与劳动力结合起来。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因战乱造成的土地大片荒废、浮游人口众多的严重社会问题,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因此,自北魏颁行均田制度以来,经过各族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中国北方社会经济在得到迅速恢复的基础上,又获得了较南方速度更快的发展,改变了北魏入主中原
————————
①《晋书》卷一〇九《慕容皝载记》。
②《魏书》卷七《高祖纪上》。
之初那种“兵革并起,民废农业”①的战乱衰落局面。东魏武定五年(547年),曾在北魏末年担任秘书监的杨街之记述自北魏以来的社会发展情况时,指出:“当时四海晏清,八荒率职,缥囊纪庆,玉烛调辰。百姓殷阜,年登俗乐。鳏寡不闻犬豕之食,茕独不见牛马之衣”②。这里虽然不免粉饰与夸张之词,但也多少反映出当时社会经济比较繁荣的景象。从北魏著名农学家贾思勰所撰《齐民要术》一书所载种类繁多的农具、农作物,以及精耕细作和多种多样的施肥方法等等,可以看出当时北方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较大发展。在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同时,北朝的手工业生产也得到较大发展。如在丝织业生产技术上,已“大优于江东”③,可以织造出质地优良的“黼黻、锦绣、罗绮”④。在冶铸业方面,也有长足进步。北齐人綦母怀文创造了打制“宿铁刀”的技术,“其法烧生铁精以重柔铤,数宿则成刚。以柔铁为刀脊,浴以五牲之溺,淬以五牲之脂,斩甲过三十札。”⑤北朝打制“宿铁刀”新技术的发明,不仅对推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对促进兵器制造和改善武器装备,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北朝自北魏推行均田制度以后,社会经济获得较快较大发展,从而为北方统一南方,创造了雄厚的物质条件。
其次,北朝中央集权的加强,为北方统一南方奠定了政治基础。北魏入主中原、统一中国北方以后,为巩固其统治,在政治上大力推行封建化的革新措施,依照汉族封建政治体制设司置官并吸收大批汉族地主名士参加政权工作,其“官品,百司位号,皆准南朝”⑥。故自南北朝以来,南、北方的政权机构和职官设置情
————————————
①《魏书》卷一〇九《食货志》。
②《洛阳伽蓝记》卷四《开善寺》。
③④《颜氏家训》卷一《治家第五》。
⑤《北齐书》卷四十九《綦母怀文传》。
⑥《通典》卷十九《职官一》。
况,“虽小有更易,而大抵不异”①。即中央各部门长官和地方长官均由封建中央任命,而地方属官则由地方长官自行辟置。如州刺史、郡府官,不仅有权自辟僚属,而且多掌军权。因此,唐代著名史学家杜佑指出:“自魏、晋以后,刺史多带将军开府,则州与府各置僚属,州官理民,府官理戎”②。但是,到了南北朝末期,北朝因袭南朝的地方长官自辟僚属这一传统政治制度,却发生了明显变化。例如,北齐“州郡辟士之权,浸移于朝廷”③;北周州刺史下属掌管军务的“府官则命于朝廷”④。北齐、北周开始将地方属官的任免权部分地收归朝廷的这一重大变化,集中地反映了北朝后期封建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与此同时,北朝在官吏选拔制度方面,也有明显变化。南朝的选官制度,从总体上看,是因袭自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实践证明,此种选官制度的最大弊端,是选官首计“门第”而不重“贤才”,实行的结果便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⑤的局面,这就为士族门阀势力操纵政权提供了保证和方便。刘裕代晋建宋以后,虽曾大力推行抑制士族豪强、整顿吏治的政策,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他却无法改变其后继者因推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所造成的由士族门阀势力操纵政权的局面。北魏虽然也沿用了“九品中正制”,但自魏孝文帝元宏执政以后,选官逐渐注重“贤才”。特别是到西魏、北周时期,选官制度发生了变革性的变化。宇文泰执掌西魏朝政以后,大力革易时政,推行“强国富民之道”⑥,根据大行台度支尚书苏绰的建议,颁布《六条诏书》⑦,在选官问题上实行“不限资荫,唯在得人”⑧的任人唯贤的路线,一扫“魏、齐之失”而“罢
————————————
①②《通典》卷三十二《职官十四·总论州佐》。
③④《通典》卷十四《选举二·历代制中》。
⑤《晋书》卷四十五《刘毅传》。
⑥⑧《周书》卷二十三《苏绰传》。
⑦《六条诏书》是:一“先治心”,二“敦教化”,三“尽地利”,四“擢贤良”,五“恤狱讼”,六“均赋役”。具体内容详见《周书·苏绰传》。
门资之制”①。史载宇文泰对颁行的《六条诏书》极为重视,常置诸座右,“又令百司诵之”,并规定牧守令长不通晓此六条者“不得居官”②。由于选官制度的改革,封建中央掌握选举的权力逐渐上升,士族门阀势力把持选举的局面开始扭转。
北朝后期官吏的任免和选拔权限移归中央,标志着封建中央集权力量的不断加强,这一政治制度的新变化,恰是以均田制为主体的新的经济制度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这不仅大大有利于北朝封建中央集权统治的巩固,也是形成北方统一南方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三,北朝府兵制度的创立,为北方统一南方奠定了军事基础。南北朝初期的兵制,大体上都是世执兵役的世兵制,兵士称为军户、府户或营户。但在军队统率权的实际掌握上,南朝与北朝却有明显不同。自刘宋以来的南朝各代均承晋制不变,即地方行政长官掌握军政大权。由于皇帝不能亲统军队,而窃居高位的
士族官僚腐败无能,于是军权旁落,地方长官经常拥兵自重,与封建中央分庭抗礼。北朝则与此不同,北魏皇帝是刚由部落联盟军事酋长演化而来,不仅直接控制军权,而且每遇大的征战,都是亲自统军,指挥作战。这说明北朝军事指挥大权,是集中于封建中央的。这对巩固中央集权统治无疑是有利的。到了西魏时期,
丞相宇文泰于大统年间(535~551年)创立府兵制度以后,北朝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军事制度。府兵创立后,西魏封建中央设8个柱国大将军,其中西魏宗室广陵王元欣仅有虚名,不领兵权;宇文泰为都督中外诸军事,是最高军事统帅;其余6个柱国大将军,即赵贵、李虎、李弼、于谨、独孤信、侯莫陈崇6人实际分领府兵。每个柱国督两个大将军,共12个大将军;每个大将军督两个开府将军,共24个开府,是为24军。每个开府下辖
————————————
①《通典》卷十四《选举二·历代制中》。
②《周书》卷二十三《苏绰传》。
两个仪同,共48个仪同。①“六柱国共有众不满五万”⑦。西魏府兵制,从根本上讲,是由鲜卑族部落世兵制演变而来。但随着封建化进程的加速完成和以均田制为基础的新经济制度的深入推行,到了北周时期,府兵制度有了新变化。周武帝宇文邕(宇文泰第四子)为加强中央集权,一方面削减相府军权,下令“改诸军军士并为侍官”③,把府兵变成名副其实的由皇帝直接控制的禁卫军;一方面为了扩大兵源,充实军事力量,从均田户上广募汉族百姓来充当府兵。自此,府兵制开始与均田制结合起来,府兵的兵源由鲜卑族人扩大到汉族农民,“是后夏人(汉人)半为兵矣”④。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南北朝末期,由于士族门阀势力的急剧衰落,各民族人民的进一步融合,北朝经济、政治、军事制度的改革,一个由北及南的统一趋势逐渐形成。继北周而起的隋王朝之所以能够顺利地完成南北统一的事业,正是在上述客观条件下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