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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隋末农民大起义的历史作用及其主要经验教训

作者:张文才 当前章节:8910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0

隋末农民大起义,自大业七年(611年)王薄于长白山起兵,到大业十四年(618年)三月杨广在江都被杀,诸路义军经过七年多的艰苦奋战,终于摧毁了隋王朝的残暴统治。这充分地显示了隋末农民大起义的强大威力,对推动中国封建社会的前进,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同时,其所经历的胜利、曲折乃至失败,也为研究中国古代农民革命斗争的成败,提供了宝贵的史料和经验教训。

一、隋末农民起义的历史作用

隋末农民大起义以摧枯拉朽之势,推翻了以隋炀帝杨广为首的隋王朝黑暗、腐败的封建统治,为开辟中国封建社会新的历史时期,作出了前所未有的贡献,其重要历史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起义沉重地打击了隋朝封建地主阶级,使广大农民的社会地位获得一定程度的提高。隋炀帝实行暴政,是导致隋末农民大起义爆发的直接原因,而其暴政在全国的推行,又是通过各地的封建官僚、地主阶级来贯彻实趋的。因此,起义的农民在奋起反抗炀帝暴政的斗争中,必然要把斗争矛头集中而直接地指向整个封建地主阶级,尤其是指向贵族、官僚、门阀士族等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以崔、卢、李、郑为首的山东士族的旧势力,和其他新崛起的豪门贵族,因为他们正处在农民起义的中心地带,所以受到的打击也就更加沉重。农民起义军攻城拔邑中,“得隋官及士族子弟……杀之”①;对于隋之“官人贪浊者,无轻重皆杀之”②,确实镇压了一批直接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贪官污吏和士族豪强。史载继隋亡而兴的唐朝初年出现的关东魏齐旧姓望门“皆沦替”③、燕赵右姓大族“名虽著于州间,身未免于贫贱”④的进一步衰败局面,恰是隋末农民大起义奋起扫荡的结果。随着地主官僚、门阀士族势力的急剧衰败,农民乘机夺回部分土地自己去耕种,这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而且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次,起义风暴给奴隶制残余以极大荡涤,从而使广大奴婢获得一定程度的人身解放。魏晋南北朝至隋代,中国虽已进入封建社会的中期发展阶段,但是,贵族、官僚占有大量奴婢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奴婢没有任何人身自由,他们被看成牛马田宅一样,可以随意买卖或赏赐。据《隋书》和《册府元龟》等史书记载,自杨坚执掌北周朝政开始,到隋朝灭亡的38年中,经杨坚、杨广父子赏赐官吏、将领的奴婢共有35次、5222人,平均每年赏赐奴婢137人之多。北周末年,杨坚执政之初,以行军元帅梁睿统兵平定益州总管王谦叛乱作战有功,杨坚一次即赏赐其“奴婢一千口”⑤;隋朝建立后,总管周法尚因屡战功著,先后六次受赏奴婢累计800人。⑧由此可见,隋朝贵族、官僚占有大量奴婢的现象,特别是“以战俘为奴婢的事,在隋代还是相当严重的”⑦。但是,经过隋末农民大起义后建立起来的唐朝,到“安史之乱”前的130余年间,史载由皇帝赏赐奴婢的事,仅有17次、约1 870余人,平均每年赏赐奴婢约14人,与隋代相比,唐代每年平均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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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一八三《隋纪七》,炀帝大业十二年十二月。

②《旧唐书》卷五十六《杜伏威传》。

③《旧唐书》卷八十二《李义府传》。

④《唐会要》卷八十三《嫁娶》。

⑤《隋书》卷三十七《梁睿传》。

⑥《隋书》卷六十五《周法尚传》。

⑦参见《关于隋末农民起义的若干问题》。

奴婢次数约相当于隋代的1 4%,所赐奴婢人数约相当于隋代的10%。而且,从总体上看,唐朝赏赐奴婢的次数和人数,是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到了唐高宗开耀元年(681年)以后,每次所赐奴婢数就微不足道了。①上述隋唐两代赏赐和占有奴婢情况的重大变化,正是经过隋末农民起义斗争的结果。在隋末农民战争中,不少摆脱了隋官束缚的奴婢和部曲,都投身于农民起义队伍,或是参加到反隋的地主武装组织,成为反抗隋朝暴政的重要斗争力量。例如,李渊所领导的反隋武装,就是由许多“部曲及徒隶”组成的。大业十三年(617年)八月,李渊为奖赏霍邑作战的有功将士,针对“军吏疑奴应募者不得与良人同”②的错误作法,尖锐指出:“义兵取人,山藏海纳,逮乎徒隶,亦无弃者。及著勋绩,所司致疑,览其所请,可为太息。岂有矢石之间,不辨贵贱,庸勋之次,便有等差?以此论功,将何以劝?黥而为王,亦何妨也?赏宜从重,吾其与之。”为此,他明确下令:“诸部曲及徒隶征战有功勋者,并从本色勋授。”③接着,李渊于西河(治隰城,今山西汾阳)召开庆功大会,对作战有功的“部曲及徒隶”,给予了与“良人”同等待遇的奖赏;对于那些关中从军且欲归乡的军士,“并授五品散官”④后予以遣归。李渊在奖励军功问题上,不分贵贱、同等对待的开明作法,为其后唐朝实行“奴婢纵为良人蚰⑤的进步政策,树立了良好开端。李渊之所以能够一反封建的某些传统观念,采取有利于“部曲及徒隶”人身解放的措施,是由于他真切地看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在推翻隋朝暴政斗争中的伟大力量,诚如其在指斥某些人“谏以官太滥”⑥而反对给徒隶出身的军士授官时所言:“隋氏吝惜勋赏,此所以失人心也,奈何效之!且收众以官,不胜于用兵乎!”⑦由此可见,隋末农民大起义的确是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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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关于隋末农民起义的若干问题》。

②④⑥⑦《资治通鉴》卷一八四《隋纪八》,恭帝义宁元年八月。

③《全唐文》卷一《唐高祖·徒隶等准从本色授官教》。

⑤《新唐书》卷五十一《食货志一》。

部分解放社会生产力的重大历史作用。

 再其次,起义深刻地教训了唐朝新的封建统治者,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向前发展。唐朝是在隋朝已被农民大起义摧毁之后建立起来的。作为唐朝的开国皇帝李渊、李世民父子,亲眼看到了经济上富庶、军事上强大的隋王朝,是怎样由于隋炀帝杨广推行暴政而灭亡于农民大起义的严酷事实,.这个因亲身所见而得到的教训,对于他们来说是最直接、最深刻的。因此,当他们夺得全国政权,特别是李世民登上帝位以后,始终不忘以“亡隋之辙”①为戒鉴。仅据唐人吴兢所撰《贞观政要》一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与臣下直接论及以亡隋为戒者多达45处,而其中谈到以炀帝暴政引起农民大起义为戒者有21处。②震撼中国大地的隋末农民大起义,充分显示了封建时代人民群众改造社会的巨大力量。对于这一点,唐太宗李世民不但有认识,而且“常怀畏惧”③,正如其所说:“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④又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⑤正因为唐太宗李世民能从亡隋的戒鉴中,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所以,他自即帝伊始,便从政治上、经济上采取了举贤任能、实行廉政、减轻剥削、发展生产等.系列进步的政策措施。实行这些政策措施,其目的虽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以确保唐王朝“宗社永固”⑥,使整个地主阶级“长守富贵”⑦,但在客观上确实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利于国家民族的安定与统一。正是在唐初国家比较安定统一、所行政策比较切合实际的历史条件下,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才使遭到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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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贞观政要》卷八《务农第三十》。

②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论唐太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10月版。

③⑥《贞观政要》卷六《谦让第十九》。

④《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一》。

⑤《贞观政要》卷四《教戒太子诸王第十一》。

⑦《贞观政要》卷六《贪鄙第二十六》。

重破坏的社会生产力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出现了名垂青史的“贞观之治”。据历史文献记载,贞观四年(630年),“天下大稔,流散者成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赉粮,取给于道路焉。”①这些对唐初社会景象的描述,虽然其中不无封建史家的溢美之处,但也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唐太宗李世民执政期间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的历史情况。此种兴旺、发展局面的形成,无疑是亲身经历过隋亡于隋末农民大起义深刻教训的唐太宗李世民,顺应社会发展趋势,采取一系列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的结果。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隋末农民大起义的伟大历史功绩,不仅在于它以轰轰烈烈的革命变革力量,摧毁了旧的隋王朝黑暗统治的基础,而且还在于它以蓬蓬勃勃的社会前进动力,创造了新的唐王朝兴盛繁荣的条件。隋末农民大起义以自己空前壮观的斗争实践,进一步证明了,“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②。

二、隋末农民起义的经验教训

综观隋末农民起义战争的全过程,可以看出,此次农民起义战争以其鲜明的特点和宝贵的经验教训,而在我国农民战争史上有着重要地位和影响。

 首先,起义时间之长,义军队伍之多,波及范围之广,抗暴斗争之烈,都是前所未有的。这是隋末农民大起义的显著特点。从大业七年(611年)王薄于长白山揭开大起义的序幕,到大业十四年(618年)三月隋炀帝杨广在江都被杀而致隋朝灭亡,反抗隋朝暴政的农民起义战争历时长达7年之久,前后起义者达126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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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一九三《唐纪九》,太宗贞观四年十二月。

②《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多①,义军队伍达数百万人,其斗争范围几乎波及了隋朝统治版图的各个地方,呈现出“星离棋布,以千百数”②之势。此种空前壮观局面的出现,恰恰是以隋炀帝为首的隋朝黑暗暴政的残酷性造成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压迫最重,哪里反抗就最烈。这在隋末农民起义斗争中是有明显体现的。如在126起的农民起义中,今山东、河北、河南以及江苏、安徽等五省共有89起(其中:山东31起,河北21起,河南15起,江苏、安徽22起),占全国起义总数的70.6%强。因为这些地方,正是隋炀帝实行横征暴敛而受害最重的地区。如此众多的起义队伍,在轰轰烈烈的反隋抗暴斗争中,经过分化组合,终于形成了足以摧毁隋朝暴政基础的翟让、李密领导的瓦岗农民军、窦建德领导的河北农民军和杜伏威、辅公祏领导的江淮农民军等三大农民武装力量。

 其次,起义具有以推翻隋朝统治、夺取全国政权的明确政治目标。这是隋末农民起义的重要特点之一。这一特点集中体现在隋末农民起义三大主力军形成以后;特别是在瓦岗农苠军的斗争中体现得更为鲜明。当时,义军领袖翟让采纳了李密的建议,为瓦岗军制定了“席卷二京,诛灭暴虐”的战略决策;不久,李密又在夺取洛口仓、壮大义军队伍的建议中,提出了“除亡隋之社稷,布将军之政令”的口号,又为翟让所欣然采纳。十分明显,这一口号是对“席卷二京,诛灭暴虐”总战略决策的具体化,它既表达了瓦岗军推翻隋朝统治的决心(“除亡隋之社稷”),又体现了瓦岗军夺取全国政权而实现自身统治的思想(“布将军之政令”)。此一最终奋斗目标的提出和战略决策的制定,不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极大地鼓舞了民心士气,而且把隋末农民起义由开始那种单纯以“聚众剽掠”为目的的低级斗争阶段,升华到以推翻隋朝统治、夺取政权为目的的高级斗争阶段。这正是瓦岗军得以迅速壮大,并推动其他义军斗争不断向前发展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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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胡如雷:《关于隋末农民起义的若干问题》。

②《隋书》卷七十《裴仁基传》末史臣评语。

要原因之一。在隋末农民起义发展成为全国规模以后,仅在河南地区开展斗争的义军就有十五支之多,小者数千人,大者数万人,由于力量分散和缺乏统一领导,多为隋军镇压而失败。而瓦岗军却能根据斗争形势的需要,适时提出以亡隋夺权为根本目标的斗争纲领,从而把活动于河南地区的诸路义军都联合到瓦岗军的旗帜之下,使瓦岗军得以集中精兵猛将,迅速发展壮大成为隋末三大农民起义军的中坚力量,为其后主动积极地向隋王朝发动进攻并取得重大军事胜利,奠定了雄厚基础。

再其次,义军在作战指导上,比较善于运用谋略计策和巧妙战法。这既是隋末农民起义战争的突出特点,又是其军事上多打胜仗的重要原因。当瓦岗军制定了“席卷二京,诛灭暴虐”的总战略决策以后,面对义军兵多粮少、难以持久临敌的实际情况,义军实施了首先夺取隋朝粮仓的军事谋略。夺占了隋朝两大粮仓,这不但解决了义军的粮秣供应,壮大了义军队伍,而且切断了洛阳隋军主力的粮源,使瓦岗军取得了战略主动地位。农民军在与隋军作战中,都能比较注意根据敌情实际,采用机动灵活的战法制敌。例如,河北农民军采用诱敌入伏、出奇制胜的战法;江淮农民军采用诱敌出垒、速战全歼的战法;瓦岗农民军采用诱敌轻进、迂回包抄,以逸待劳、侧袭伏击等战法,都体现了农民起义军卓越的作战指挥艺术,因而往往能够连战皆捷,给隋军主力以歼灭性打击,摧毁了隋王朝封建统治的基础,从而在客观上为后来李渊、李世民父子顺利夺取全国政权,建立唐朝新的统治秩序,铺平了道路。

以瓦岗、河北、江淮三大农民武装力量为主体的隋末农民起义军,在轰轰烈烈的反隋起义的军事斗争中,虽然都各自取得许多重大胜利,因而为推翻隋朝封建统治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在隋朝灭亡前夕和灭亡以后,他们在与起兵反隋的地主武装或是隋朝残余势力争夺全国统治权的斗争中,都先后遭到了失败。此种结局的出现,是有深刻原因和严重教训的:

第一,在政治上,义军领导集团内部的分裂与灭隋目标的动摇,是导致隋末农民起义最后失败的基本原因。瓦岗军是隋末三大农民起义军的中坚力量,它的发展变化,无疑将直接影响着整个农民起义斗争的发展变化。大业十三年(617年)十月,瓦岗军于黑石大破王世充军,正以威震中原之势顺利发展的时候,其领导集团内部却发生了争权夺利的斗争,握有义军指挥全权的李密,以翟让等人欲“夺密之权”①为由,将这位瓦岗军的创始人杀害了。不管李密出于何种理由,但采取此种自相残杀的行动,却是错误和有害的,它严重地破坏了义军内部团结,埋下了瓦岗军最终失败的种子。

 隋炀帝杨广被杀以后,隋朝统治集团完全陷于四分五裂的状态,而这正是农民军进一步发展胜利的大好时机。但不幸的是,恰在这时,义军领袖们由于阶级局限性和封建忠君思想及正统观念的毒害,普遍发生政治动摇的严重倾向,把农民起义斗争逐渐引向歧途。江淮农民军领袖杜伏威,在杨广被杀之后,他虽然果断地拒绝了政变者宇文化及以其“署为历阳太守”②的高官厚禄相引诱,但却主动上表洛阳,接受隋朝皇室杨侗的封号称“楚王”,出任隋东南道大总管。河北农民军领袖窦建德,当他获悉杨广被杀的消息后,先是遣使祭悼,发誓要为被杀的杨广报仇;后“又与王世充结好,遣使朝隋越王侗于洛阳”③,并欣然接受杨侗的封称“夏王”。瓦岗农民军领袖李密,在杨侗高官厚禄的政治诱降下,欣然接受封号称“魏国公”,并受任太尉、尚书令等军政要职。上述农民军主要领导者先后向隋朝皇室残余势力俯首称臣的作法显然是与农民起义反隋斗争的根本宗旨相违背的,它模糊了农民斗争的政治方向,涣散了义军将士的斗志。其后,瓦岗军之所以北邙战败后迅速解体,窦建德及其河北农民军之所以在唐军的进攻下落得兵败被执杀的结局,与义军领袖们政治上的逆转不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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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旧唐书》卷五十二《李密传》。

②《旧唐书》卷五十六《杜伏威传》。

③《旧唐书》卷五十四《窦建德传》。

定关系。

第二,在军事上,义军战略指导的某些重大失误,是导致隋末农民起义战争最后失败的直接原因。义军战略指导上的重大失误,主要有以下三点:

1、战略进攻方向选择不当,且囿于已得的军事胜利而不求更大发展,这是隋末三大农民起义军战略指导上普遍存在的弱点。

 当瓦岗军已经夺取了隋朝的洛口、回洛、黎阳等三大粮仓,义军队伍获得迅速发展壮大以后,能否根据敌情实际和战场态势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军事部署,正确选择战略进攻方向,这是关系到义军成败的大问题。护军将军柴孝和依据战场态势的发展变化而提出的以部分兵力牵制洛阳隋军、以主力乘虚夺取关中的战略主张是积极可取的。当时,关中是隋都长安的所在地区,又是地势险要、便于攻守的“四塞”之地;生产破坏的程度较轻,物质条件优于中原地区;隋军兵力薄弱,防卫极度空虚。可见,关中既是隋朝的要害地区,又是隋军力量的薄弱环节。选择关中作为战略首要打击方向,无疑是壮大后的瓦岗军的最佳发展方向。河南处于四战之地,周围有不少敌对割据势力,选择此地作为战略首攻方向,很难摆脱数面受敌的不利地位;且洛阳城坚垒固,又有隋军精锐坚守,一时难以攻破。瓦岗军不能迅速破城,势必削弱自己力量而失去发展的机会;纵然攻占了洛阳,也因困于四战之地,难以建立巩固的基地,以对付其他武装割据势力的进攻。这是摆在义军面前显而易见的问题。但是,瓦岗军主要领导者李密在义军夺取了隋朝几大粮仓以后,满足于就食者“道路不绝”①的现状,而缺乏“一旦米尽民散”②的思想准备,遂置柴孝和的可行战略建议于不用,一味固执地强攻洛阳,致几十万大军长期顿兵于洛阳坚城之下,最终使瓦岗军失去了巩固和发展胜利的大好时机。这不能不是李密战略指导上的重大失策。李世民曾尖锐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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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隋书》卷七十《李密传》。

②《资治通鉴》卷一八六《唐纪二》,高祖武德元年九月。

“李密恋于仓米,未遑远略”①,这可以说是切中瓦岗军战略失策要害的一种批评意见。窦建德领导的河北农民军和杜伏威领导的江淮农民军,几经艰苦奋战,虽都发展成为威震一方的重要农民武装力量,但在战略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满足于既得胜利而不求更大发展的弱点,因而这两支农民军也都始终未能冲出河北或江淮的活动地区,去夺取更大的胜利。

2、不善于利用敌人之间的矛盾,在不该决战的时机进行决战,此种主观指导上的失误,乃是造成农民军最后失败的又一重要原因。

宇文化及在江都杀死杨广以后,以拥立杨浩为名,率军北上,企图逐鹿中原,夺取政权;而洛阳的杨侗也在杨广死后称帝,并在王世充等人扶持下,企图挽回已丧失的隋朝天下,因而他同宇文化及的矛盾十分尖锐。此时,正是农民军特别是瓦岗军,利用敌人之间的矛盾,发展胜利的极好机会。可是,李密非但没有利用这个矛盾,促使宇文化及同洛阳的王世充军互相攻杀,反而被杨侗所利用,作了隋朝皇室残余势力对抗宇文化及进攻的挡箭牌,结果使瓦岗军虽大败宇文化及军,却大大削弱了自己的实力。

 在瓦岗军打败宇文化及军尚未来得及休整恢复之时,又逢洛阳王世充军乘机来攻。李密在召集众将研究对策时,依据来攻之敌极度缺粮而急于决战的企图和“东都兵马有三不可当”②的实际情况,本来是赞同裴仁基意见,主张采取坚壁不战、待机破敌的正确方针的,但在单雄信等多数将领的坚决反对下,竟“惑于众议而从之”③,定下了立即与敌决战的错误决心。加之李密因“新破化及,有轻世充之心,不设壁垒”④,故在遭到王世充军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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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大唐创业起居注》卷二。

②《隋书》卷七十《裴仁基传》。为对付王世充军的进攻,李密在召集诸将会议研究对策时,曾正确地指出:“东都兵马有三不可当:器械精,一也;决计而来,二也;食尽求斗,三也。”

③《资治通鉴》卷一八六《唐纪二》,高祖武德元年九月。

④《旧唐书》卷五十四《王世充传》。

后,瓦岗军竟一败不可收拾,以至最后彻底解体。

3、三大农民军之间在战略上缺乏积极配合和协同动作,也是导致义军失败的一个原因。

 瓦岗农民军、河北农民军和江淮农民军,是最终摧毁隋王朝统治的三大农民革命武装力量,他们要维持自己的存在与发展,除须正确地发挥各自的主观指导之外,还须相互之间能够密切配合和协同动作。只有这样,才能使各自为战的三大农民军,形成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密切协同的战略整体力量,予敌以致命性打击,使自己获得生存和更大发展的条件。综观隋末农民起义战争的全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起义全面爆发的时期,诸路义军基本上是处于分散作战、互不配合,甚至相互火并的状态;当瓦岗、河北、江淮三支义军发展成为隋末农民起义的三大主力之后,虽曾出现过河北农民军七里井大败隋将薛世雄军,粉碎了杨广企图调遣此军南下围攻瓦岗军的阴谋,因而在客观上起到了策应瓦岗农民军进攻洛阳作战的作用,但从隋末农民起义战争的全过程来看,三大起义军仍然处于独立作战、自我发展的状态。大业十三年(617年)九月,正当三大农民军顺利发展之时,河北农民军领袖窦建德曾以“遣使附密”①的实际行动,主动向瓦岗军伸出联合之手,但史载此时志满意骄的李密,对此竟未作出积极的反应,相反,对于同样“遣使附密”而活动于汉水下游的地主武装首领朱粲,李密却委以扬州总管,封为邓公。李密对同一问题所持的两种不同的对待态度,是其贵族出身的阶级局限性之所使,此种政治立场的明显逆转,最终使瓦岗军失去了与河北农民军携手联合、共同发展的机会。其后,诸路农民军在各自为战的斗争中而先后遭到失败。这一结局的出现,无疑与他们相互之间在战略上缺乏主动积极配合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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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一八四《隋纪八》,恭帝义宁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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