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军队的基本编制分为军、幢、队、什、伍。
军是北朝军队基层编制中的最高一级,设军主、军副各一人,统率全军。如北魏明元帝泰常(416~423年)时,闻大肥曾与娥清“领十二军出中道”②南进。太平真君(440~451年)年间,太武帝曾命周观“统五军西讨秃发保周”③。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孝文帝大举南进,彭城王元勰等率“三十六军,前后相继,众号百万”④。这些记载,都说明军是军队组织的最高编制单位。军的指挥官是军主。如太和十一年(487年),柔玄镇都将李兜抗击柔然,奚康生曾任“前驱军主”,率部下将士“频战陷阵”⑤,立下战功。魏将赵遐、邢峦、李仲迁、杨大眼、贺拔胜等人,都曾以军主统军出征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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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书》卷二十《尉迟纲传》。
②《魏书》卷三十《闾大肥传》。
③《魏书》卷三十《周观传》。
④《南齐书》卷五十七《魏虏传》。
⑤《魏书》卷七十三《奚康生传》。
关于一军的统兵数,从史籍记载看,一军拥有的兵力多少不等。如北魏道武帝时设置军府,“凡有八军,军各配兵五千,食禄主帅军各四十六人。自中原稍定,八军之兵,渐割南戍,一军兵才千余”①。这里反映北魏早期每军五千人,以后逐渐减为每军千人。孝文帝时,章武王元彬讨吐京胡,有“甲卒七千,与胡对战,分为五军,四军俱败,(奚)康生军独全”②。此处康生以军主从征,每军为一千四百人。北魏一军的正常编制大约为千余人左右。上述道武帝一军置五千人似非北魏常制,而后“一军兵才千余”,却可能正与当时一军兵力相符,所以北魏有所谓“千人军将”的称呼。如尉拨,随太武帝“从讨和龙,迁虎贲帅,转千人军将”③。再如尧暄,也曾“为千人军将”④。这里的军将,大概是与军主同一级别的统兵官。又当时的柔然军制,是以“千人为军,军置将一人”⑤。柔然军制与北魏军制未必有直接的关系,但由于二者处于同一时代,又经常交战频繁,相互产生影响则是可能的。因而柔然的军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北魏军制的情况。北魏之后的东魏北齐在制度上“多循后魏”,军制应与北魏无大差别。而与北魏制度不同的西魏北周军队的基本编制,其最低一级仪同将军所领的一军兵力也为千人,这也应该是沿袭北魏军制而来。所以从大体上说,北魏以及北齐、北周,其一军的兵力约为千人左右。
军以下的编制是幢,幢设幢主、幢副各一人,统领全幢兵士。由于军、幢是序列关系,所以当时常“军幢”连称。如路思令在北魏末上疏时说:“窃以比年以来,将帅多是贵宠子孙,军幢统领,亦皆故义托附”⑥。张普惠上疏时亦称:“宁有岳牧、二千石、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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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五十八《杨播传附弟椿传》。
②《魏书》卷七十三《奚康生传》。
③《魏书》卷三十《尉拨传》。
④《魏书》卷四十二《尧暄传》。
⑤《魏书》卷一百零三《蠕蠕传》。
⑥《魏书》卷七十二《路恃庆传附弟思令传》。
丞、尉、治中、别驾及诸军幢,受命于朝廷,而可不预乎”①?此外,从官品上,也可看出军幢的序列关系。北魏、北齐官制,军主为从七品,军副为从八品,幢主为从九品,每级之间正好相差一品。一幢所统兵数,史籍没有明确记载。与北魏同时的柔然,其军队编制每幢有兵百人,即所谓“百人为幢”②。据《宋书·索虏传》记载:“(汝阳)城内有虏一幢,马步可五百”。则北魏军队一幢兵数远不止百人。大体估计,北魏一幢的兵力,似应有一百至数百人不等。幢主有时也称幢帅。如北魏末年,“凉州幢帅于菩提、呼延雄执刺史宋颍据州反”③。这里的幢帅,当即为幢主。
幢以下还有队的编制,队有队主、队副,统率全队。如魏孝明帝(516~528年在位)初年,赵郡王元谧为岐州刺史,时朝廷派台使至岐州,因“驿逻无兵,摄帅检核”。元谧队主高保愿“列言所有之兵,王皆私役”④。这里的队主,应是北魏军队编制中队的首领。一队所有兵数不明。值得注意的是,北朝军队中“队”这一单位有些特殊的情况。如北齐皇太子卫队,其地位要高于一般军队编制中的队。从官品上看,皇太子的二卫队主为从五品,太子诸队主为从六品,太子二卫队副为正八品,太子诸队副为从八品。这里的卫队主地位比军主要高四品,诸队主比军主高二品,而军主的品级仅相当于二卫队副。显然,这里太子卫队或东宫宿卫的队,处于特殊的地位,而非一般军队编制下的队。
队以下是什、伍等传统军队编制。十人为什,设什长一人;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归所属队主统带。
以上所述主要为北魏的军队编制,北齐制度大体同于北魏,西魏北周早期制度亦与北魏略同,后期虽建府兵,其军队基本编制应与北魏大致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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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七十八《张普惠传》。
②《魏书》卷一百零三《蠕蠕传》。
③《魏书》卷九《肃宗纪》。
④《魏书》卷二十一上《赵郡王干传附子谧传》。
北朝军队的兵种主要是骑、步二种,其中又以骑兵为主。北魏前期,由拓跋部游牧部落成员组成的军队,全是擅长骑射的骑兵。由于拓跋部游牧民族的特点,早在北魏建国之前,拓跋部已有“控絃之士数十万,马百万匹”①。直至北魏孝文帝改革之前,北魏的军队主要都是骑兵。皇始元年(396年),道武帝“亲勒六军四十余万”②,大举伐燕,所率都是骑兵。。因而后燕中书令畦邃说:“魏军多骑,师行剽锐,马上赍粮,不过旬日”③。后燕中山尹苻谟也说:“魏军强盛……若逸骑平原,形势弥盛,殆难为敌”④。永兴五年(413年),明元帝校阅军队,以山阳侯奚斤“为前军,众三万,阳平王熙等十二将,各一万骑”⑤。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太武帝南伐刘宋,“六师涉淮,登瓜步山观兵,骑士六十万,列屯三千余里”⑥。可见北魏初年四处征战的主要都是骑兵。神瑞二年(415年),北魏国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一带发生饥荒,群臣皆劝明元帝迁都。博士祭酒崔浩反对迁都,他说:“今居北方,假令山东有变,轻骑南出,耀威于桑梓之中,谁知多少?百姓见之,望尘震服”⑦。从这里立论的根据看,也表明北魏军队尽是骑兵。
北魏前期在战争中偶尔也用少量步兵,如太武帝灭大夏的第二次作战,便曾用步兵3万人。孝文帝改制后,汉人开始正式负担兵役,北魏军队中步兵成份逐渐增长。因而北魏后期出兵,步骑混杂的情况逐渐增多,而骑兵单独出击的情况渐次减少。如太和十七年(493年)孝文帝率师南进,共有“步骑百余万”⑧。延昌三年(514年),诏司徒高肇出任大将军、平蜀大都督,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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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二十四《燕风传》。
②《魏书》卷二《太祖纪》。
③④《晋书》卷一百二十四《慕容宝载记》。
⑤《魏书》卷三《太宗纪》。
⑥《魏书》卷一百零五《天象志三》。
⑦《魏书》卷三十五《崔浩传》。
⑧《魏书》卷七《高祖纪》下。骑十万西伐”①。魏末,征西将军崔延伯进剿关陇起义军,有“甲卒十二万,铁马八千匹,军容甚盛”②。北魏中期以后这些出征作战的事例,都是步骑混杂使用。应当指出,北魏后期虽然骑兵已非唯一的兵种,并且在整个军队中的比例在减少,但由于骑兵冲击性大,机动性强,:在当时的战争条件下,仍是北魏军队的主力。
东魏北齐军队中,骑兵所占的比例也很大。东魏北齐军队的主力是随高欢开创东魏基业的六镇鲜卑兵,以及原先北魏中央宿卫军六坊鲜卑的大部分。这些鲜卑兵是东魏北齐的中军,又大多数是骑兵,因而东魏北齐主管鲜卑兵的机构称作“内骑兵省”。东魏北齐京师宿卫,出征作战等都主要由鲜卑骑兵担任。东魏北齐的汉人兵则主要是步兵,因而主管汉人兵的机构称作“外步兵曹”。汉人步兵是东魏北齐的外军,主要担任州郡兵、镇戍兵等。但东魏北齐大规模用兵时,一般都步骑混杂和胡汉配合使用。
西魏北周军队也以骑、步为主要兵种,骑兵所占比例同样很大。如尉迟迥伐蜀,督开府将军元珍等六军,有“甲士一万二千,骑万匹”③,主要是骑兵。大统四年(538年),宇文泰增援洛阳,达奚武“率骑一千为前锋”④。步兵也是西魏北周军队的重要兵种,西魏北周朝廷派将出征,也常以步骑配合使用。如北周孝闵帝时,诏利州总管赵刚“率利、沙等十四州兵,兼督仪同十人、马步一万”⑤,经略信州(治今重庆奉节)。建德五年(576年),于翼迁任豫州总管,“给兵五千人,马千匹以之镇”⑥。这都是步骑混同配合的事例。
北朝时期,由于各代都曾与江南政权对峙,南北战争不断,因而在骑、步两大兵种之外,也还有一定数量的水军。早在太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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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八《世宗纪》。
②《魏书》卷七十三《崔延伯传》。
③《周书》卷二十一《尉迟迥传》。
④《周书》卷十九《达奚武传》。
⑤《周书》卷三十三《赵刚传》。
⑥《周书》卷三十《于翼传》。
神?三年(430年),为防止刘宋军队北进,就曾“诏冀、定、相三州造船三千艘,简幽州以南戍兵集于河上以备之”①。孝明帝时,魏扬州刺史李崇因萧梁军北侵,“密装船舰二百余艘,教之水战,以待台军”②。后魏军围攻梁硖石城,李平负责指挥,令崔亮督陆卒攻其城西,李崇“勒水军击其东面”③。李崇派统军李神“乘斗舰百余艘沿淮与李平、崔亮合攻硖石。李神水军克其(硖石)东北外城”④,梁硖石守将赵祖悦投降。这说明北魏在与南朝交界的边境一带,有时配以少量水军作战。
从北朝整个军事形势看,由于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北方地理环境的限制,以及统一江南的时机尚未成熟,因而北朝的少量水军,一般为临时建制,根本不能同南朝的水军相匹。
二、弓、弩、矛、戈及其他军械
北朝军队使用的兵器大体还是传统的弓、弩、矛、戈等。
北朝的军队以骑兵为主力,因而适合骑兵使用的弓、弩是北朝的主要兵器。早在拓跋部未形成国家之前,其部落联盟就有“控弦之士数十万”⑤。这里的控弦之士,就是指的手持弓箭的骑射战士。由于拓跋部是善长骑射的游牧民族,弓、弩既是猎取野兽_维持生活的工具,又是出兵征战、抵御敌人的武器。所以有所谓“北人壮悍,上马持三仗,驱驰若飞”⑥的说法。这里的“三仗”,应包括弓箭在内⑦。终北朝各代,在军队中弓箭使用都非常普遍。北魏孝文帝世,咸阳王元禧上表请求加强北魏州镇兵的训练时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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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四《太武帝纪》上。
②④《魏书》卷六十六《李崇传》。
③《魏书》卷六十五《李平传》。
⑤⑥《魏书》卷二十四《燕凤传》。
⑦唐释玄应《-切经音义》二十三《摄大乘论·刀仗》:“仗亦弓、矟、杵、棒之总也”。
“州镇兵人,或有雄勇,不闲武艺。今取岁暮之暇,番上之日,训其兵法。弓矢干稍,三分并教,使人闲其能,临事无阙”①。北魏招募兵勇,也以规定的“弓格”,即按照使用弓弩的力量和技术取人。北朝时期,由于弓箭使用的普遍,出现不少擅长使用强弓的勇士,如北魏卫王拓跋仪,“膂力过人,弓力将十石”。被人誉为“卫王弓”②。魏名将奚康生“性骁勇,有武艺,弓力十石,矢异常箭,为当时所服”③。他出任南青州刺史时,萧梁以康生能引强弓,“故特作大弓两张,长八尺,把中围尺有二十,箭粗殆如今之长笛,送与康生。康生便集文武,用之平射,犹有余力”④。魏陈留王拓跋虔,“其弓力倍加常人”,能“一箭杀二三人”⑤。
弓矢是一种杀伤力很强的兵器,而且能远距离杀伤敌人,因而其威力较大。弩,是装有金属或木制发射机的改良型的弓。弩是古代的传统兵器,战国时已见使用。北朝时期,弩仍然在军队中使用。大概是由于弩较为笨重,不适合骑兵在马上使用的缘故,因而从史籍上看,弩的使用似乎没有弓那样广泛。但北朝时期,威力较大的床弩却在军队中得到广泛使用。如北魏献文帝时,源贺上表防御北边柔然入侵之策说:“请募诸州镇有武健者三万人,复其徭赋,厚加赈恤,分为三部。二镇之间筑城,城置万人,给强弩十二床,武卫三百乘。弩一床,给牛六头”⑥。从上述数中可以看出,强弩以床论,型制较大,使用人力或畜力,因而还须配以六牛,作为运输和发射床弩之用。从城置万人,给强弩十二张看,可能这种弩主要用于城防守备,而从其数量看,使用也不很普遍。宋代军事名著《武经总要》中所记载的式样繁多的床弩,大概即由此演化发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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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二十一上《咸阳王禧传》。
②《魏书》卷十五《秦明王翰传附子卫王仪传》。
③《魏书》卷七十三《奚康生传》。
④《北史》卷三十七《奚康生传》。
⑤《魏书》卷十五《陈留王虔传》。
⑥《魏书》卷四十一《源贺传》。
矟,又称槊,实即矛。汉刘熙《释名》称:“矛长丈八尺曰矟,马上所持。言其矟矟便杀也。”如依此说,则矟为骑兵马上所用之矛。北朝时期,矟也是军队使用的主要兵器,极为普遍。前引北魏咸阳王元禧上书所称“弓矢千矟”,可见矟是与弓矢一样为北魏士兵所必备的常用兵器。所谓拓跋部“马上持三仗”的三仗,其中当包括矟在内。如拓跋部成员来大干于明元帝朝任内幢将,“尝从太宗校猎,见虎在高岩上,大干持矟直前刺之,应手而死”①。当时的勇士常以使用大矟闻名,如北魏陈留王拓跋虔,“武力绝人。每以常矟细短,大作之犹患其轻,复缀铃于刃下……虔常临阵,以矟刺人,遂贯而高举”②。时人誉为“桓王矟”③。
弓、弩、矟之外,一些传统兵器如刀、戈等,也是北朝军队常用的兵器。如西魏北周的府兵即是“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简阅之;甲、槊、戈、弩,并资官给”④。
铠甲、盾等传统防御器械,北朝也继续使用。北魏名将崔延伯镇压关陇起义时,有“甲卒十二万,铁马八千匹”⑤。这里甲卒指穿铠甲的士兵,铁马指装配铁甲的战马。北齐后主时,曾亲“率宿卫者步骑四百,授甲将出战”⑥。这是指在正式出战前,要配穿铠甲。北齐清河王高岳,“家有私兵,并畜戎器,储甲千余领”⑦。西魏时,宇文泰曾“以所著铁甲赐(田)弘”⑧。邙山之战时,西魏将蔡祜曾“著明光铁铠”⑨。前述西魏北周府兵所穿铠甲,是由国家资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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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三十《来大干传》。
②《魏书》卷十五《陈留王虔传》。
③拓跋虔死后谥陈留桓王,故称“桓王矟”。见《魏书》卷十五《秦王翰传附予卫王仪传》。
④《北史》卷六十传论。
⑤《魏书》卷七十三《崔延伯传》。
⑥《北齐书》卷十二《琅邪王高俨传》。
⑦《北齐书》卷十三《清河王高岳传》。
⑧《周书》卷二十七《田弘传》。
⑨《周书》卷二十七《蔡祐传》。
除弓、弩、矟、戈、刀、铠甲等单人使用的军械外,北朝历代军队也常在攻城中使用大型攻具。如北魏泰常八年(423年),魏军攻打刘宋东阳城(今山东青州北),先用虾蟆车二十乘攻城,后又用撞车攻城,皆被宋青州刺史竺夔所破。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太武帝南进,在攻打悬瓠(今河南汝南)时,曾用冲车攻城。后攻打盱眙(今江苏盱眙东北),又曾用钩车、冲车等攻具。西魏大统十三年(547年),东魏丞相高欢围攻西魏要塞玉壁(今山西稷山西南),也曾“起土山”,“造攻车”,其攻车威力极大,“车之所及,莫不摧毁”①。
北魏早期,军队本以骑兵为主,长于略地,短于攻城。如太武帝伐刘宋,号称百万之众,虽占有长江以北六州之地,但“六州城守未尝失也”②。即六州州城和主要镇戍,大多未攻下,以致太武帝最后不得不退兵。随着军队中步兵比重的增加及攻城的需要,北魏逐渐重视攻城之法,于是原先本为鲜卑骑兵所不熟习的各种攻城器械渐被推广使用。
前面列举的所谓虾蟆车,是特制的大型车辆,上覆以生牛皮,攻城将士伏于牛皮之下,再用人力推行,因人在牛皮下,攻城时敌弓箭不能伤。
撞车,是上边设有撞木的特制的车,撞木上裹以铁叶,逼近敌城时,以撞木撞城③。
钩车,与撞车类似,但车上不设撞木,而是设一长钩,用以钩垮敌城墙④。
冲车形制不见于记载,从名称上看,大约是如撞车一类的攻具,只是冲击城墙时用的可能不是撞木。
北朝时期,弓弩稍矛戈、刀剑铠甲及大型攻具等多种军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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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书》卷三十一《韦孝宽传》。
②《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六《宋纪八》文帝元嘉二十八年正月胡三省注。
③④见《武经总要》卷十二及卷十《双钩车图》。
一般由国家统一制造、统一管理、统一发用。
北魏天兴二年(399年)道武帝拓跋珪在定都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的第二年,便“增启京师十二门。作西武库”①。天赐元年(404年),又“置山东诸冶,发州郡徒谪造兵甲”②。这是北魏政权最早设置的储存军械的武库及制造军械的场所。此后,北魏、东魏北齐、西魏北周各代皆由国家设置武库,以作储存保管军械之用,并设专司掌管武库。北魏永平二年(509年),宣武帝曾下诏云:“比军役频兴,仗多毁败,在库戎器,见有无已。安不忘危,古人所戒,五兵之器,事须充积,经造即殷,非众莫举。今可量造四万人杂仗”⑧。由于当时武库中军械匮乏,所以要制造四万人的杂仗以备急用。东魏北齐时,中央也设有武库,其京师邺城“北城有武库”④。西魏北周亦有武库,保管兵器。
北朝武库的主管长官皆称为武库令。但武库令所隶属的机构,各朝却略有不同。
北魏前期,武库令的上级主管长官,似无定职。如明元帝(409~423年在位)世,屈垣为将作监,“统京师诸署”⑤。其统似应包括武库令在内。太武帝至孝文帝改革前,北魏诸曹尚书中有库部尚书一人。从此职的权限看,似应掌武库事⑥。孝文帝改制后,尚书诸曹郎中有库部郎中一人,隶属度支尚书,掌管“戎仗器用”⑦事,武库令归其统辖之下。
东魏北齐武库令的隶属情况,大抵与北魏后期相同,除库部郎中外,又有卫尉一职,亦统领武库令。
西魏军政大权在丞相宇文泰手中,武库也由相府属官掌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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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魏书》卷二《太祖纪》。
③《魏书》卷八《世宗纪》。
④《北齐书》卷十二《琅邪王高俨传》。
⑤《魏书》卷三十三《屈遵传附孙垣传》。
⑥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八本。
⑦见《通典》卷二十三《职官典五》兵部尚书条。
周惠达任宇文泰大将军府司马,掌管“营造戎仗,储积食粮……以济军国之务,时甚赖焉”①。北同时,夏官大司马以下设武藏中大夫、小武藏下大夫各一人,掌管军械武库等事。
北朝历代军械的制造,由专门机构负责。
北魏道武帝(385~409年在位)时,设置“山东诸冶”,即足地方上制造甲仗的机构。太武帝(424~451年在位)世,苟颓迁任奏事中散,“典凉州作曹”②,也是地方制作兵器的机构。孝文帝(471--499年)时,沈保冲因军败罪,被“配洛阳作部终身”③。这里的洛阳作部,就是中央制造军械的机构。北魏制作军械的机构总归中央的太府(孝文帝改制前称少府)统辖。太府下分设左、中、右三尚方及诸冶东西道署等,分理中央和地方各制作机构诸事。
东魏北齐虽迁都于邺(今河北临漳西南),也在中央设有军械制作机构。如东魏时,祖琏有罪,被高欢“鞭二百,配甲坊”④。甲坊乃是制甲仗的作坊。东魏北齐军械制作制度,大体同于北魏。
西魏军械制作制度,因其改革官制,在军械制作及管理机构名称及上下统属上与北魏有所不同。如薛善在西魏时任司农少卿,“领同州夏阳县二十屯监。又于夏阳诸山置铁冶……每月役八千人,营造军器”⑤。北周夏官府设司弓矢中士、司甲中士、司稍中士、司刀盾中士,专管弓矢、铠甲、稍、刀盾等制造事宜⑥。隶属武藏中大夫、小武藏下大夫。军仗造好后,送武藏中大夫、小武藏下大夫保管。
北朝历代,各种军械在一般情况下都由中央直接掌管,派兵作战需要甲仗时,必须由主管部门拨发。如北魏宣武帝时(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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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书》卷二十二《周惠达传》。
②《魏书》卷四十四《苟颓传》。
③《魏书》卷六十--《沈文秀传附子保冲传》。
④《北齐书》卷三十九《祖埏传》。
⑤《周书》卷三十五《薛善传》。
⑥王仲犖《北周六典》卷六《夏官府第十》。
515年在位),扬州刺史元澄请向南用兵,提出“须兵十万……但粮仗军资,须朝廷速遣”①。崔楷于魏末出任殷州刺史,到任后上疏称:“谨列所须兵仗,请垂矜许”②。这些都是地方官吏请求中央发给军械的事例。正因为如此,所以北魏宣武帝时曾下诏:“量造四万人杂仗”,以备各方使用。
三、军粮及军械供应
北朝军队的军粮供应,前后稍有不同。
北魏早期,军队成员大部分都是部落兵,战时打仗,平时从事畜牧业或少量农业生产。军队中没有专门的军粮供应机构,粮食给养等军资,除自己生产外,主要采用源于拓跋部落联盟时的掳掠方法解决,即所谓以战养战。如太武帝神廉元年(428年)北魏灭北凉时,军粮缺乏,命义兵将军封礼等抄略百姓,以筹办军粮。直至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太武帝大军南侵,也还是“后无资粮,唯以百姓为命。及过淮,食平越、石鳖二屯谷。至是抄掠无所,人马饥困,闻盱眙有积粟,欲以为归路之资”③。但实际上,太武帝世(424~452年在位)已有由国家筹划的军粮供应。如始光二年(425年),太武帝就曾“诏天下十家发大牛一头,运粟塞上”④。又太平真君七年(446年),太武帝命薄骨律镇将刁雍及高平、安定、统万等三镇,“出车五千乘,运屯谷五十万斛付沃野镇,以供军粮”⑤。此后太安四年(458年),文成帝北伐柔然,有“骑十万,车十五万两”⑥,其中亦应有不少辎重车,军粮当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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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七十九《范绍传》。
②《魏书》卷五十六《崔辩传附崔楷传》。
③《宋书》卷七十四《臧质传》。
④《魏书》卷四《世祖纪》上。
⑤《魏书》卷三十八《刁雍传》。
⑥《魏书》卷一百零三《蠕蠕传》。
辎重之列。献文帝时(466~470年在位),柔然犯塞,车驾亲讨,诏陆祓为选部尚书,录留台事,“督兵运粮,一委处分”①。然而直至孝文帝世以前,军粮供应的主管部门和具体供应办法,大约多是临时处置,没有明确固定的制度。
在孝文帝时,北魏开始有正规的军粮筹集供应制度。如延兴三年(473年)十月,“诏州郡之民,十丁取一以充行,户收租五十石,以备军粮”②。这时的军粮办法,是将粮食折成资绢,交由将士自己随身携带,任其私用。如太和五年(481年)时“州镇戍兵,资绢自随,不入公库,任其私用”③。徐州刺史薛虎子上疏说:“窃惟在镇之兵,不减数万,资粮之绢,人十二匹,即自随身,用度无准,未及代下,不免饥寒。论之于公,无毫厘之润,语其利私,则横费不足。非所谓纳民轨度,公私相益也”④。这里所说州镇之兵的资绢,显然是由国家发给的。由于这种作法使将士“不免饥寒”,所以薛虎子建议说:“若以兵绢市牛,分减戍卒,计其牛数,足得万头。兴力公田,必当大获粟稻。一岁之中,且给官食且耕且守,不妨捍边。一年之收,过于十倍之绢;暂时之耕,足充数载之食。于后兵资,唯须内库”⑤。北魏军士这种资粮自随的作法,虽然见于太和初年,但可能亦行之于前,而“人十二匹”的数量,大约是随戍守州镇的时间来定的。太和元年(477年),北魏南部尚书皮喜讨杨文鼠于仇池,孝文帝诏令皮喜说:“今更给军粮一月,速于骆谷筑城”⑥。这里加给军粮一月,大约是军士在外征战时间超过预定期限,因而需要加给军粮,而其办法大约也是一月资绢自随。
北魏从孝文帝时开始,军粮一般皆由国家供给,并有正规的制度。像前边提到的任城王元澄征钟离时,请求“粮仗军资,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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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四十《陆俟传附子陆截传》。
②《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③④⑤《魏书》卷四十四《薛野腊传附子虎子传》。
⑥《魏书》卷五十一《皮豹子传附子喜传》。
朝廷速遣”①。孝文帝亲信大臣范绍回答说:“计十万之众,往还百日,须粮百日。顷秋以向末,方欲征召,兵杖可集,恐粮难至”②。范绍认为时令已到秋末,十万兵士的军粮不易征收,因而劝元澄暂时不要出兵。他们两人所讲的内容,都反映出军队出征由国家统一供给军粮。
北魏自孝文帝改制后,军粮供应统一由尚书省掌管。如孝昌(525~527年)初,西道大都督萧宝夤上疏伪称军粮匮乏:“所统十万,食唯一月。”孝明帝闻言大怒,召主管人员责问,尚书令等委罪于度支尚书兼尚书右丞朱元旭。元旭“于御座前屈指校计萧宝夤兵粮乃逾一年,事乃得释”⑧。由此可知,北魏当时掌管军粮供应的部门是尚书省,具体主管部门为度支尚书及其下属度支郎中。从《魏书》列传有关资料看,任度支尚书和度支郎中者近二十例,其中除二例为太和年间事外,皆为宣武帝朝(500~515年在位)以后事,这可以说明孝文帝政制以后,才正式由度支尚书主管军粮事宜。前边提到薛虎子曾于太和五年建议废除“资粮自随”的军粮供应办法,而改为由军队兴办屯田,军粮由“内库”所出,这里的“内库”,应即指国家仓库。史称孝文帝采纳了薛虎子的建议。可能从那时起,军粮供应办法即由“资粮自随”,改为统一由中央或地方上的仓库拨给。当孝文帝改革官制后,这些事务即交由度支尚书主管了。
北魏的军粮来源主要有两个途径,一为国家征收的军粮租税,一为军队及州镇的屯田。
北魏时期,百姓每年都要交纳一定的租调,以充军粮。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年),“诏免徐、南豫、陕、岐、东徐、洛、豫七州军粮”④。孝明帝世,张普惠为西道行台,朝廷“送南秦、东益二州兵租,分付诸戍”⑤。普惠至南秦州,“令送租兵连营接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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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魏书》卷七十九《范绍传》。
③《魏书》卷七十二《朱元旭传》。
④《魏书》卷七《高祖纪》下。
⑤《魏书》卷七十八《张普惠传》。
相继而进,运租车驴,随机输转”①。
北魏州镇戍兵及一般军队都有屯田的任务,像前边提到的薄骨律、高平、安定、统万等镇运粟五十万斛于沃野镇的军粮,就是上述四镇屯田收获的粮食。正始元年(504年),侍中源怀巡视北镇,“案视诸镇左右要害之地,可以筑城置戍之处。皆量其高下,揣其厚薄,及储粮积杖之宜,犬牙相救之势,凡表五十八条”②。文中提到储粮一事,所储粮食的来源,大约也是六镇诸镇屯田的收获。同年九月,宣武帝曾令“缘淮南北所在镇戍,皆令及秋播麦,春种粟稻,随其土宜,水陆兼用,必使地无遗利,兵无余力”③。内地军队也要屯田。宣武帝时(500~515年),为大举南侵,先“发河北数州田兵二万五千人,通缘淮戍兵合五万余人,广开屯田”④。范绍为西道六州营田大使,“勤于劝课,频岁大获”⑤。
东魏北齐时期,军粮供应的办法及主管部门等,大体同于北魏后期,军粮由国家统一管理供应。如武定八年(550年),东方老率军与西魏将陈忻战于石泉,“时东魏每岁遣兵送米馈宜阳,忻辄与诸军邀击之,每多克获”⑧。
北魏早期部落兵时期,各项制度还不完备,军中所用器械不少应出于部落兵私家。北魏末年,高欢起事山东,汉族士人各率私兵部曲响应,他们使用的军械也是出于私家。如高季式,“自领部曲千余人,马八百匹,戈甲器仗皆备”⑦。但一般情况下,北魏与东魏北齐的军械供应,都由国家统一制造管理和供给。前边讲到的北魏与北齐均由国家设置武库,军械制造完毕后入武库储存,战时由主管部门拨发军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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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七十八《张普惠传》。
②《魏书》卷四十一《源贺传附子怀传》。
③《魏书》卷八《世宗纪》。
④⑤《魏书》卷七十九《范绍传》。
⑥《周书》卷四十三《陈忻传》。
⑦《北齐书》卷二十一《高乾传附弟季式传》。
西魏北周时期,军中粮用一般也由国家供给。如大统(535~551年)初年,赵肃任司州别驾,“监督军粮,军用不匮”①。宇文泰任大将军、大行台,出镇华州时,以周惠达为行台尚书、大将军府司马,总知后事。惠达“营造戎仗,储积食粮,简阅士马,以济军国之务”②。北周天和(566~572年)初年,陆腾进讨信州蛮,周武帝令辛昂从通州渠等地运粮以馈周军。
西魏北周军粮供应的主管部门,因北周改革官制而前后有所不同。西魏时官制同于北魏后期,主管军粮供应的也是度支尚书及其所属曹郎。北周官制中,职权等同于西魏度支尚书的是地官大司徒的下属民部中大夫,因而北周主管军粮供应的应是民部中大夫及其属官③。如北周孝闵帝即位,裴侠迁民部中大夫,主管仓库粮储,调拨军粮当为其份内之事。
西魏北周军队的主体是府兵,府兵的军械供应,分为自备与官家供给两部分。按规定,当时的府兵是“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简阅之;甲、槊、矛、弩,并资官给”④。也就是说,府兵须自备弓、刀各一具,其余铠甲、矛槊、弩等军械,由国家统一供给。值得指出的是,由于西魏北周的府兵主要来源之一是关陇豪右所率私兵部曲,因而在府兵制早期,府兵弓刀之外的军械常常是由带兵的关陇豪右供给的。所以文献上有府兵军械“六家共备”的说法⑤,这正是府兵早期制度所保留的痕迹。等到府兵制度发展完备后,府兵的甲、槊、戈、弩等即全部由国家供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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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书》卷三十七《赵肃传》。
②《周书》卷二十二《周惠达传》。 ~
③王仲犖《北周六典》卷三《地官府·民部中大夫》条。
④《北史》卷六十论曰。
⑤所谓“六家”是指西魏时实际统兵的府兵六柱国大将军。参见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第二章第一节《六柱国领兵的由来及其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