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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军、外军和州郡兵

作者:余大吉 当前章节:4954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0

三国时期军事斗争重点,从东汉期间的边防斗争,转移到中国国内战争。为了适应重点转移,三国对东汉中央军、地方军、边防军的军队体制进行了如下改造:1、重建了中央军。中央军重建后数量扩充,任务增加,并区分为中军和外军; 2、原地方军大都转化为群雄军队,并在兼并战争中被三国收编为中央军,已不存在,因此重建了州郡兵;3、取消东汉边防军,其保障边防安全的职能,由中央军或地方军兼顾。通过上述改造,三国军队建立起中军、外军和州郡兵的新的体制。新体制的特点是:国家武装力量采取常备军这一单一的形式,中央军划分为中军和外军,中央军、地方军都经过重建;强兵归中央直接指挥,地方军不再构成对中央的威胁。

一、中 军

 中军是中央军的一部分,是中央直辖的担任警卫皇帝或最高统帅、卫戍首都的和战略机动的兵团,编有宿卫军和宿卫以外的部队等多支精锐部队。其中宿卫军,是警卫皇帝或最高统帅和卫戍京城的部队。曹魏有如下几支宿卫军:1、武卫营。魏文帝时,许褚“迁武卫将军,都督中军宿卫禁兵”①。2、中坚营。建安年间,曹休、张辽、许褚为中坚将军。 3、中垒营。设有中垒将军。4、骁骑营、游击营。“骁骑将军、游击将军,并汉杂号将军也,魏置为中军。”②5、中领、中护营。除上述五支禁兵外,曹魏还保留了东汉北军的五校尉营的旧制,但是削减其兵力,魏明帝时。今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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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卷十八《许褚传》。

②《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

所领见兵,常不过数百”①,缺额不补,官职性质也改变了,仅为一种象征。中军还有宿卫以外的部队。这种部队,驻在城外拱卫京师,不负责宿卫皇帝,是在司马氏当权期间改制时形成的。改制以后,强兵聚集京师,城内容纳不下,一部分驻屯在城外,形成宿卫以外的中军。由于其数量很多,魏咸熙二年(264年)十一月,首次设置四名护军,以统帅城外诸军②。

中军具有双重职能。第一项职能,是负责宿卫皇帝或最高统帅、并卫戍首都。在建安年间,主要是负责警卫曹操。为了使皇帝或最高统帅不被宿卫军所控制,设立多支宿卫部队,使其相为表里,彼此牵制,共同完成宿卫任务。曹操时,宿卫军有虎士、亲兵,其主将许褚、典韦,轮番充当曹操贴身护卫。曹爽当政时,用其弟曹羲为中领军,曹训为武卫将军,又把中垒,中坚营并入曹羲营内,破坏了禁兵彼此牵制的原则。司马懿据此抨击曹爽“破坏诸营,尽据禁兵”,“殿中宿卫,历世旧人皆复斥出!欲置新人以树私计,根据榘互,纵恣日甚”,“爽为有无君之心,兄弟不宜典兵宿卫”③。为了防微杜渐,宿卫官作为内臣不能私交外官。曹仁在殿外邀请许褚到厢房中坐谈,许褚推辞不去,对人说,他虽然是亲戚重臣,却是外藩。我备位内臣,当众谈话就行了,进屋私谈什么呢?

 中军第二项职能,是充当国家战略机动部队。曹魏中军经常征伐四方,不像两汉南北军很少出征。曹操时候,中军上述两个职能结合很紧密。宿卫军在作战环境中,既宿卫,又充当战略兵团参与作战。如典韦的亲兵在征战中,经常绕曹操大帐进行宿卫,每逢战斗,又常先登陷阵。甚至宿卫行动本身,就是作战的组成部分。潼关之战中,在马超万余人箭如雨下的攻击下,许褚扶曹操上船,左手举马鞍为曹操挡箭。这天如果没有许褚及虎士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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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卷十四《孙资传》注引《资别传》。

②《晋书》卷一《武帝纪》。

③《三国志》卷九《曹爽传》。

曹操几乎丧命。许褚既完成了宿卫曹操的任务,也等于完成了保障曹操为大军断后的作战任务。曹操时的宿卫军,不长驻都城。魏国建立以后,皇帝一般不出征,中军在执行战略机动任务的同时,就必须在京城留足宿卫兵力了。

中军的主要领兵官,是中领军、中护军。魏国建立以后,他们由丞相幕僚转化为天子最亲近的武官,统领宿卫军中的部分营兵,是宿卫军中最重要的统帅,并掌管武官的选用。领护军中资历深的,称为领军将军和护军将军。曹休任领军将军时,“主五校、中垒、武卫等三营”①,所领宿卫军最多。到了魏国末年,中领军曾领全部宿卫军。中领军、中护军职掌相同,但是护军将军隶属于领军将军。任领、护二职的大都是重臣。正始以前,主要是曹氏亲党,正始以后,转移到司马氏集团手中,表明司马氏夺到了宿卫军的兵权。

中军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建安年间,是初建阶段。曹操建立了虎豹骑、虎士和亲兵等步骑队伍,为其宿卫。在献帝迁到许县以后,按东汉旧制,恢复了警卫献帝的五校尉营(越骑、屯骑、步兵、长水、射声)。曹操“以精兵七百,围守宫阙,外称陪卫,内以拘执”②,迫使献帝就范。建安四年(199

年),曹操作为领兵主帅,在其府内设置幕僚领军和护军,使其内参机密,外出代表自己监护诸军。统一冀、青、幽、并期间,随着领地日益扩大,军队事实上分为跟随曹操征战的和驻屯在各占领地的两部分。建安十二年(207年)北征乌桓后,曹操以跟随征战的宿卫军为中军,改领军为中领军,护军为中护军。2、魏国建立后,是完善阶段。在曹操宿卫军的基础上,扩充宿卫军,其建制已如上述。 3、司马氏掌权后,是改制阶段。此前魏国主力部署在外军,中军精而少,因此高平陵政变时,被阻于城外的曹爽,除了数千屯田兵以外,城外竟无军可调。司马师当政以后,为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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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

②《三国志》卷六《袁绍传》注引《魏氏春秋》。

卫政变后上台的司马氏集团,改革魏武帝文帝明帝“三祖典制”①,把强兵聚集到京师,进行直接控制。这一改制,引起外军册丘俭、文钦的指责,说司马师“多选精兵,以自营卫”,“多载器杖,充聚本营”②。这时中军数量庞大。司马师征讨毌丘俭、文钦,“统中军步骑十余万”③,这10万是中军,又以其弟司马昭兼中领军,统帅宿卫军,是留下另一部分中军,则中军总数大大超过10万。

蜀国在刘备时,中军区分不明显。黄忠为后将军,统帅中央机动兵团,带有中军性质。刘备死后,诸葛亮明确区分中外军。中军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中央机动部队,先后任该部队统帅的有中护军赵云,行中护军费袜,中监军姜维,中都护李严等。他们官职前带“中”字,监军、都护的官秩,更比护军高。另一部分是留在成都的宿卫兵,有左右羽林部④和虎步营、虎骑营,每营约五六千人⑤,分别由羽林部督、羽林监⑥、虎步监、虎骑监⑦统领。中军内,也保留了徒有虚名的五校尉。

吴国中军主要是宿卫兵,由武卫、羽林、绕帐、帐下等兵组成,领兵官是武卫将军、武卫大将军、羽林督、绕帐督、帐下督,多由孙氏宗室子弟担任,如孙越为武卫大将军,孙咨为羽林督,孙邻为绕帐督,陆逊当了孙策女婿后,任帐下右部督。宿卫兵中,也保留了东汉旧制五校尉。

 总之,三国的中军脱胎于秦、汉的宿卫兵、南北军,但是名称、官职都变了。中军经常在紧急情况下,征伐四方敌国,或者居重驭轻,讨伐国内不服从的势力,在巩固国防、巩固政权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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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③《晋书》卷二《景帝纪》。

②《三国志》卷二十八《毌丘俭传》注引俭、钦等表。

④[清]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上:“李恢传有羽林右都督,则有左可知。”见《后汉书三国志补表三十种》,中华书局1984年10月版。

⑤《三国志》卷四十四《姜维传》亮又曰姜伯约“须先教中虎步兵五六千人”。

⑥⑦《三国职官表》上“虎骑监一人,蜀所置,掌宿卫士。此官盖与虎步监同。”

的关键时刻,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外军

外军是中央直接领导指挥的守备沿边各辖区的部队,是军队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央军的派出部队,相对驻屯京师的中军来说,称为外军。外军之所以必要,是由于中央军在部署兵力时,为了应付多个战略方向,必须把大部兵力部署在外地。魏明帝时,“每诸葛亮入寇关中,边兵不能制敌,中军奔赴,辄不及事机”。度支尚书司马孚从不丧失军机出,发,建议“宜预选步骑二万,以为二部,为讨贼之备。”①这二万步骑兵,是驻在关中的外军,担任防御诸葛亮的战备值班。这样的任务,是中军难以胜任的。曹魏外军的规模,超过了中军。

三国把外军部署地域,归结为四个方向;给各方向主要领兵官设置相应的东、南、西、北四征、四镇(以上第二品)、四安、四平(以上第三品)等将军官号。官号标志将领镇戍的作战方向及个人资望,仅凭将军官号,不能领兵;领兵须有都督职务。通常,四征、四镇兼有都督官职,是领兵的。

在领导关系上,外军不同于东汉边郡、属国部队。不由边郡和朝廷分级领导,而直接归属朝廷,其将领具有中央官员身份。外军虽然驻在地方,并不是地方兵,必要时即转移驻地,这同地方兵只在一个地方,是不一样的。

 曹操在夺取冀、青、幽、并期间,领地日益扩大,有必要在各地、特别是沿边各地派出部队守备。这些派驻外地的部队,与跟随曹操征战的中军开始有了任务和驻地的区别,由此产生了外军。蜀、吴两国都设置了外军。外军的出现,对加强战备、巩固边防,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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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晋书》卷三十七《司马孚传》。

三、州郡兵

州郡兵是州郡统辖的防御敌军、保卫地方、维持治安的地方军,是中、外军的必要补充。东汉末年,州、郡、县、乡到处有兵,并大都陆续转化为各地群雄的武装。曹操在统一北方的征战中,把这些兵收编为中央军,大致在建安十三年(208年)前后,曹占区州郡不再领兵,仅在许多州郡境内驻有外军,但是外军不利于履行州郡兵职责。州郡,特别是沿边州郡不领兵,不利于维护地方安全和秩序。建安十三年,丞相主簿司马朗总结前代军制教训,认为汉末造成黄巾三十六方同时并起的天下土崩之势,根源在于秦废除五等爵制;郡国又无打猎习战的战备制度,建议州郡建立地方兵,对外防备“四夷”,对内威慑“不轨”①。不久,曹操采纳这一建议。到魏明帝时,在将近20个州郡内设立了地方兵,除了内地司、冀、兖、豫四州以外,边境八州,即邻吴国的青、徐、荆、扬,邻鲜卑的幽、并,邻蜀国的雍、凉,都设置了州郡兵。此外,内地裴潜、王凌以兖州刺史、贾逵以豫州刺史都曾领兵治军。只是由于国库不足等原因,州郡才不能增设更多的地方兵。由于中央军拥有绝对优势,州郡虽然领兵,不足以构成对中央的威胁,不会重蹈汉末地方拥兵、尾大不掉的覆辙。

蜀国的地方兵是郡兵。犍为郡(治所在今四川彭山)郡兵多达5000以上。建安二十三年,郭(今四川射洪以西)民马秦、高胜起义,聚集队伍数万人,进入犍为郡。太守李严并未征兵,只率现有郡士就平息了。除了该郡以外,其他郡的郡兵不多,所以农民和少数民族起事尽管规模不大,一般也都由中央军去平息。

 吴国大约在未驻中央军的各郡,都设立了地方兵。吴国农民起义37起,超过魏国和蜀国。为了镇压起义,其郡兵多者一郡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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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卷十五《司马朗传》。

五千,一般一二千,少者如赤壁战后黄盖任太守的武陵郡,也有500人。地方兵来源于中央授予,或者地方招募和强征。如吕岱出补余姚长,招募精健,得到千余人。

州郡兵由地方官统领。魏国刺史、州牧、郡太守既领民事,加将军名号后又是州郡兵的领兵官。不兼军职的刺史称作“单车刺史”,地位较轻。每郡设都尉一至二人,是专职军事长官,协助太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边郡设长史,是武职,兼领郡丞(太守的副职)之职。蜀国郡兵由郡太守统领。吴国州郡兵由州郡长官统领。吴国有些郡,军事上划分为准郡级的两部,由各部都尉领兵,如会稽郡设西部都尉,治长山(今浙江金华),南部都尉治建平(今福建建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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