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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发生第一节 地方割据势力强大

作者:余大吉 当前章节:4735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0

在东汉近200年中,各地豪强地主通过土地兼并发展壮大了自己,到了东汉末年,已经十分强大,发展成与中央集权分庭抗礼的带有割据倾向的势力。这股地方势力的强大,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经济上实力雄厚

各地豪强地主拥有大量自给自足的田庄。当时,商品、货币经济萎缩,田庄向自给自足方向发展。这种自给自足的田庄经济生活,在东汉晚期崔寔作的《四民月令》中有生动的反映。书中说,地主田庄里种植着很多种谷物、蔬菜、竹木、药材,饲养着各种牲畜,有养蚕、缫丝、织缣帛麻布、染色、制衣鞋、制药、酿酒醋、作酱等手工业,能打造兵器。田庄内部进行交换,形成闭门成市的壮观景象。田庄成了典型的自然经济。田庄的经济规模有时很大。东汉后期,一些“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①由于田庄经济上基本无求于人,豪强地主就有了不受制于人的经济实力,拥有了割据一方的物质基础。

 以田庄为依托,豪强地主占有大量僮客、宾客等依附人口,使后者脱离国家户,附籍于自己,把土地租佃给他们,使他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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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列传》,中华书局校点本,1965年5月版,下同。

免于向国家缴纳赋税的同时,向自己缴纳粮谷。豪强地主占有的这种人口,往往为数众多,成为私人势力的来源。如曹纯“僮仆人客以百数”①,甘宁“将僮客八百人就刘表”②,吕范“将私客百人归策”③,李乾“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④。

豪强地主还拥有大量宗族人口。东汉末年,宗族保持着聚居之风,往往成百家、上千家有血缘关系的全族的同姓家庭,住在一地,彼此照顾,在乡里间形成了强大的一姓一族的宗法势力。在宗族中,豪强地主往往是族长或族中最有权势的人,代表着祖先的权威。他们一方面通过雇佣,占有大量族内贫苦人口,另一方面对族中的人心进行笼络。每到秋天,存问九族,逢到青黄不接,赈济贫苦,用血缘的纽带,在封建剥削关系上蒙上一层温情。他们从上述两方面控制了宗族,培育起私人雄厚的势力。地方上一批人多势众的宗族,挟经济发展之势,具有更强的实力。

豪强经济在社会经济成份中占主导地位。在社会经济成份中,除了豪强地主经济成份以外,还有自耕农经济成份。自耕农则是国家编户的基础。向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徭役,是国家力量的源泉。豪强地主经济的发展,以吞噬自耕农经济为代价。犬批自耕农失去土地,做了豪强地主的宾客、徒附,脱离国家的户籍,不再向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徭役。于是东汉经济的发展,表现为地方豪强地主经济实力日益雄厚,国家越来越贫弱。

二、政治上称霸一方

 豪强的上层,是所谓的大族、大姓、甲族、冠族。许多地方程度不同地形成了若干大姓,如冯翊郡有“甲族桓、田、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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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卷九《曹纯传》裴松之注引王粲《英雄记》。

②《三国志》卷五十五《甘宁传》注引韦曜《吴书》。

③《三国志》卷五十六《吕范传》。

④《三国志》卷十八《李典传》。

郭”①,天水郡有姜、阎、任、赵②,吴郡有顾、陆、朱、张等等。大姓通过所控制的宗族,确立了对于乡里的领导地位;不仅如此,还使其势力到达州郡。他们极力使其代表人物进入州郡行政机构,充当主要僚属。在东汉后期,当地人充当州郡僚属成了惯例,朝廷只任命各地的刺史、太守、县令,本地重要僚属任命的优先权则属于大姓。由于每郡大姓为数有限,因此州郡大吏,总是由当地几家大姓盘根错节地把持着,形成世袭。他们根据这一不成文的特权,在一定程度上把持并同朝廷分享了地方政权。这与刺史、太守由于任满即离任,权力不能生根,是不一样的。当时的歌谣形容地方大姓的政治势力说:“州郡记,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③这反映出,大姓操纵的州郡文书在地方超过了皇帝诏书的权威。

 地方大姓还通过名士操纵朝廷选举,影响国家政治。名士是东汉后期重要的社会势力,以某种道德方面的表现超人一等而出名,大多出身于大姓,或者有可能发展为大姓。名士主持乡里清议,品评乡里人物。当时朝廷选拔害吏,以乡里品评为根据,名士由此对朝廷用人拥有影响力。东汉后期,名士对于选举几乎起了决定性作用。大姓由于拥有名士,其政治影响力经常超出所在地方。某些大姓由此上升为地方显贵,成为冠族;而那些没有名士的豪强,即使较有力量,如李乾、李通、许褚等宗族,只能算是强宗,不能列入冠族。由于作名士是仕进和取得政治权力的捷径,冠族都努力保持其较高的文化修养。其中有些家族,几世专攻一经,通过经学入仕,猎取高官,造成累世公卿的局面。如汝南袁氏,累世专攻孟氏《易》学。从袁安开始,家族中四世作三公的达五人。他们招收弟子、门生,征辟掾属。这些门生、故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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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卷二十三《裴潜传》注引鱼豢《魏略·严干、李义传》。

②《三国志》卷十三《王朗传》注引《魏略·薛夏传》。

③崔寔《政论》。《初学记》卷二十四,《意林》卷十三,李昉等《太平御览》卷十三、四九六、五九三。又,《御览》卷十三作“州县符”。

同他们构成终身关系。几代以后,他们的门生、故吏遍天下。他们成了具有全国性的影响的士大夫领袖,成长为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上特重的门阀大族。在割据兴起时,拥有了超出本地方的号召力。

大姓、冠族、门阀大族通过把持地方政权和操纵朝廷选举,掌握了国家机器中的地方部分,并具备全国性的影响能力,为地方割据作好了政治准备。一旦割据的条件具备,他们就有可能把所控制的地方政权,现成地转化为割据力量。

三、军事上拥兵自强

各地豪强地主在军事上也逐渐强大起来。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经济和政治利益,防备春饥草窃和穷厄寒冻的饥民,在田庄内建立了武装体系:一是修筑坞壁,二是建立私人武装。汉末,豪强修建坞壁进入高峰期。其所建坞壁,从出土的东汉陶制楼阁、宅院模型看,带有围墙、角楼、望楼、飞桥等设施。坞壁同田庄结

合起来后,田庄既是生产单位,又是防御单位。一些田庄里还能打造兵器,做到兵器自给。豪强大姓在田庄里把宗族、宾客、佃客、门生、故吏组织起来,建成自己的私兵,称为部曲。部曲成员来自宗族的,又称为家兵。部曲是且耕且战的武装耕种者,除了由租佃关系发展而来的对主人的政治依附关系外,被追加上兵法部勒的军事上的上下级关系,其依附关系更强,凝聚力、战斗力更高。如果田庄主人某豪强病危,则遗嘱其子侄统带部曲,使部曲带有世袭的特点。部曲在经济、宗法、指挥、兵器各方面完全依从于豪强,成为独立于国家武装力量之外的由豪强掌握的私兵。这种私兵,在东汉末年已很普遍。他们既有维持本地封建秩序、发挥国家镇压职能的补充作用,又对朝廷构成威胁,朝廷被迫采取在一定程度上的妥协、容忍的态度,同时又予以严格限制。豪强私兵也相应采取了隐蔽的形式,不搞常设的,只是季节性地开展训练和警卫,以亦兵亦农的方式存在。据《四民月令》的记载,他们每年二月,练习射技;三月,警设守备;八月,修缮弓弩器械,进行射技训练;九月,修缮各种兵器,进行战斗和射技训练。黄巾起义期间,许多苦于战乱的农民要求当地武装起来的豪强大姓给予保护,豪强大姓为了聚众自保或者出兵作战,纷纷把他们组织起来,扩大私兵,修筑坞壁。私兵在镇压黄巾起义期间,由隐蔽走向公开,获得极大的发展。镇压黄巾起义以后,豪强大姓看到汉朝必乱,保持了这股大大膨胀的武装,等待割据称雄时机的到来。私家武装进一步朝着统一国家对立物的方向转化。

私兵是豪强大姓割据乡里村社的武力,也是州郡割据者控制乡里的基础力量。没有乡里武装豪强的支持,大的割据者不能割据方面,割据了也不稳定;但是拥有私兵的乡里豪强,并无割据方面的力量。有能力割据方面的,还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即州郡牧守,特别是刺史、州牧。镇压黄巾起义以来,不仅乡里豪强拥兵,州郡也迅速确立了拥兵体制。东汉地方设郡(国)、县两级,全国设立13部州,作为监察区,分别派出刺史对郡守、国相等墨绶以上二千石长吏进行监察。州既不是行政区,刺史也不能领兵。黄巾失败后,各地起义和守相叛乱不断。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平息,汉灵帝采纳太常刘焉建议,不惜在州一级设置行政长官州牧,选朝廷重臣出任。为了令其镇压当地叛乱,赋予拥兵重权。这就从体制上造成州郡拥兵,“州任之重,自此而始”①。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央集权体制部分解体。首先,改变刺史以卑治尊的成法;其次,刺史本不能领兵,现在由于领兵是定制,成为内亲民事、外领兵马的大权在握者;再次,州由监察区变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后,地方行政机构变为州、郡、县三级制。地方最高权力机构,由桓、灵之间的112个郡国,发展到郡、国之上的13个州,为在更大范围内造成割据力量大开方便之门。

 郡太守领掌兵权的加强和募兵私属化倾向的发展,促成了州郡拥兵。东汉初年,在郡一级撤消主管军事的都尉,并职太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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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七十五《刘焉列传》。

守实现军政合一,其兵权在郡内不受制约,为日后造成过大权力提供了可能。在汉末农民起义的大潮中,郡太守加重了领兵作战任务,乘机把这种可能变为培植割据势力的现实。加之汉末社会动荡,各地为加强兵力需要大量募兵。朝廷往往把募兵的权力交给刺史、太守便宜行事。一些刺史、太守为了提高军队的凝聚力和加强自己的实力,往往令宗族和乡耆出面号召其本宗族、本乡里的人出来应募。这就把汉末盛行的依附关系带到军队中来。许多募来的兵甚至成了募兵者的部曲、义从,出现兵归将有、地方军队私属化的倾向。许多刺史、太守原来领兵不多,现在迅速拥有一支较强大的听命于私人的军队。上述体制上的变化,酿成了东汉末年州郡拥兵、外重中轻、尾大不掉的局面。

豪强和州郡拥兵的局面虽然形成,但一些拥兵者往往是儒生或武夫,由于缺乏胆力或者智谋,不具备充当割据者的素质。在天下将乱的形势下,具备这种素质的人物英雄和游侠活跃起来。汉末产生了“英雄”这一称谓。王粲作《英雄记》,把董卓等割据者和审配、周瑜等谋士、将领都收入,视为英雄。曹操的标准更高一些,说天下的英雄唯有自己和刘备。魏国刘劭在《人物志》中说,聪明秀出是英,可以为相;胆力过人是雄,可以为将。实际上,是指那些有勇有谋、有胆有识、兼资文武的人口与此同时,以轻生重义、救人急难为标榜的游侠,也十分引人注目。曹操、袁绍、袁术、张邈,甚至董卓等等,在割据前,几乎都喜欢作出侠义的举动,很早就以侠气闻名于世。充当游侠,既能使自己锻炼得敢作敢为,又能够博取名声,团结同党,增强号召力。英雄和游侠中,也有吕布那样出自下层的州里壮士,但大部分都是豪强大姓、门阀大族中的人物。在割据一开始,那些俗生儒士,即使身居高位,也很快败下阵来,而众多大姓、冠族、门阀大族中的英雄游侠,则掌握了割据的主导权,成了时代的弄潮儿,开拓出割据混战的局面。

东汉末年,地方割据势力无论在经济、政治、军事上,都形成了强大的力量。只是时机未到;暂时躲在中央集权的体制内,暗中窥测方向。对他们来说,实行地方武装割据的万事已经俱备,所欠的只是中央集权进一步削弱和瓦解这一东风。这个条件一旦到来,地方割据势力必将由地下转入公开,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割据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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