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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后勤保障

作者:黄今言 当前章节:9937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9

一、国家对后勤的重视

“后勤”是“后方勤务”的简称。在中国古代文献中的所谓“储备”、“积贮”、“饷馈”、“委积”、“武备”、“转输”等,都是属于后勤的范畴。它主要是指军队自身建设和作战需要的物质保障。

 “后勤”之本义带有“先勤”的意思。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古人对后勤本意的集中概括。古代打仗,首先所准备的是粮草、武器。他们自来就把后勤放在先行地位。因此,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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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十三《隗嚣传》。

种意义上说,所谓战争准备,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后勤准备。

后勤在军事上的特征,有它的时效性、经济性、科学性和保障性。不论哪个时代二哪个军事统帅,如果忽略了后勤,就必将受到战争规律的惩罚。

两汉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加之战争规模扩大、各种军资消耗量增多,特别是作战对象转移到了西、北边境的羌胡,故当时许多军事家、政治家的后勤思想,在先秦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他们不仅强调了战争的基础在经济,阐明了粮饷、辎重在军事上的意义,而且将军屯、委积、给养、转输等后勤建设,提到了显要的议事日程。

后勤的内容和手段,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正确的决策。东汉的后勤基本上沿袭了西汉制度。为有效地保证后勤补给,当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首先,东汉重视对战争后方的建设。光武帝刘秀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曾对寇恂说:“河内完富,吾将因是而起。昔高祖留萧何镇关中。吾今委公以河内,坚守转运,给足军粮,率厉士马,防遏它兵,勿令北渡而已。光武于是复北征燕、代。恂移书属县,讲兵肄射,伐淇园之竹,为矢百余万,养马二千匹,收租四百万斛,转以给军。”①由于有完富的河内做后盾,有充足的粮甲、马匹等军资支援前线,因而刘秀获得了击败政敌的胜利。建武八年(32年),光武帝在削平群雄的统一战争中,由于接受来歙“益选兵马,储积资粮”的建议,“诏于汧积谷六万斛,驴四百头负驮”,大转粮运,②遣兵进入天水。结果,“击破公孙述将领田弇和赵匡。”可见,动员战争后方发展生产,增加积蓄来满足前线军资的需要,是当时解决后勤补给的一大举措。

其二,东汉曾采用各种办法筹措军用粮饷。“粮谷,军之要最。”为保证军粮不乏,当时,除了在战争中“因粮于敌”之外,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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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十六《寇恂传》。

②《后汉书》卷十五《来歙传》注引《东观纪》。

主要的是着眼于“劝课农桑”,发展生产,增加税收;同时在军事重地和京师洛阳兴建大规模的粮仓。如:除原有的敖仓外,在京师有太仓,地方有郡国仓,河西边防还有各种名目的仓。通过储粮积谷,以满足军队粮饷的需要。东汉末年,董卓“筑坞于郧”,“积谷为三十年储”①,便是一个具体的例证。所有这些,均反映了兵家对粮储的高度重视。尤其值得提到的是军事屯田。通过士兵的且耕且守,就地筹划军粮的供应。东汉不仅在北部边郡及西域、河湟等地区有军屯,而且在内郡的武当(今湖北十偃市东北)、南阳、顺阳(今河南内乡西南)、新安(今河南渑池东)、函谷关(今河南新安东)等地,也有军屯,开创了内地军屯的先河。东汉屯田的规模和效益,虽然不及西汉,但它也解决了部分的军粮供应。屯田之制,对后世影响甚大,多为历朝所效法。

 此外,东汉为使军需物资得到及时补给,统治者一方面大量组织力量制造车船,发展运输工具;同时还非常重视交通干线的开辟。就陆路交通而言,东汉之初,汉廷曾命王霸、杜茂在北境主持修建“飞狐道”,自代至平城,长达三百余里。③明帝永平六年(63年),“汉中郡以诏书受广汉、蜀郡、巴郡徒二千六百九十人,开通褒斜道。”③安帝延光四年(125年),“诏益州刺史,罢子午道,通褒斜道。”④俟后,在桓帝建和二年(148年)、永寿元年(155年),也都对褒斜道进行了局部改造和维修。⑤可知,褒斜道自西汉武帝以来,曾进行了多次开辟。东汉政府开辟这些交通干线,除经济意义之外,相当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出于战争及军资转输的需要。它对巩固边防,加强国内的军事镇压,贯彻政令等,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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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七十二《董卓列传》。

②《后汉书》卷二十《王霸传》。

③据《金石萃编》卷五《开通褒斜道石刻》。

④《后汉书》卷六《顺帝记》。

⑤据《司隶校尉杨孟文石门颂序》及《右扶风丞李君开通阁道记》。

 总之,东汉时期,国家对军事后勤已相当重视。它既沿袭了西汉的传统,而又有新的发展,为后世提供了不少有益的借鉴。

二、后勤补给中的粮草供应问题

后勤是运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以及各种先进技术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需要的总称。后勤补给的范围比较广泛。就汉代来说,大体上它包括武器、车辆、船只、马匹、运输,以及士兵的口粮、副食、被服、装具、医药、军马饲料和军费等等。在这些内容中,有的在前节已做了介绍,有的则困于史料,目前难于详考。下面仅就士兵的衣粮和军马草料等有关给养问题,作一简要说明。

(一)士兵衣粮的廪给

 士兵的衣服,究竟是由个人自备还是国家供给?看来,东汉的情况和西汉之时一样,皆为官给。“王莽时,边兵二十余万人,仰县官衣食。”①所谓一仰县官衣食”,就是衣食靠官府供给。东汉沿袭前制,衣服也是官府供给的。如建武十二年(36年),“遣谒者段忠将众郡駞刑配(杜)茂,镇守北边……又发委输金帛缯絮供给军士……。”②建武二十五年(49年),乌桓大人郝旦归降后,“皆居塞内,布于缘边诸郡,令招来种人,给其衣食,遂为汉侦候,助击匈奴、鲜卑。”③永平八年(65年),“诏三公募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罪一等,勿笞,诣度辽将军营,屯朔方、五原之边县;妻子自随,便占著边县……凡徙者,赐弓弩衣粮。”④诸多史实表明,东汉时代,军士的武备固然官给,而衣服也是由国家供给的。不论“刑徒兵”、“属国兵”皆然。《后汉书·百官志》说:“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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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②《后汉书》卷二十二《杜茂传》。

③《后汉书》卷九十《乌桓传》。

④《后汉书》卷二《明帝记》。

令一人……及主织绶杂工。”当时军服的生产,似由各地官府手工作坊承担,成品后,统供调拨于军队各部。所以,军队的服饰才能有统一格式或规格出现。东汉士兵衣服发放的数量问题,困于史文简缺,不如西汉明确,也难于详考,可能为数不会很多。

至于士兵的口粮,东汉时期更是由国家所供给。例如:光武帝时,寇恂在河内,“收租四百万斛,转以给军”①。顺帝永和三年(138年),大将军从事李固说:“军行三十里为程,而去日南九千余里,三百日乃到,计人禀五升,用米六十万斛,不计将吏驴马之食,但负甲自致,费便若此。”②这些都是有力的实证。再说,当时各地开展军屯,在军事据点大量兴建粮仓,亦是国家筹备军粮,为解决士兵的口粮问题。在“以农立国”的东汉时期,粮食品种已较丰富,黍、粟、麦、稻等,是当时军队主食的基本构成。

东汉士兵的口粮标准,据李固之言,每人每天“人禀五升”。于此,似乎沿用了西汉旧制。《赵充国传》说:西汉时,“步兵与吏私从者,合凡万二百八十一人,用谷月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三斛。”则平均每人每月用谷为2石6斗6升。按一月30天计算,每人每天用谷8.8升。扣除30%~40%的加工消耗,大约折米5升左右。这和东汉李固的说法极为一致。但汉简中的士兵月粮供应量,有三种不同记录:(1)二石;(2)三石;(3)三石三斗三升少。造成数量如此悬殊,估计与发放口粮时所用的量器有关。因为汉代有“大石”、“小石”之分。可能(1)所记“二石”,属大石;(2)、(3)所记属小石。所谓“三石三斗三升少”的“少”即

“小”。在当时,大石与小石的比率为十比六。即小石1石合大石6斗,故“三石”、“三石三斗三升”,若以大石计,则分别为1石8斗、2石。这比赵充国所说的“二石六斗六升”至少少了6斗6升。这说明,赵充国向汉宣帝上奏的这个统计,是就高不就低的。目的在于向国家多要军粮;而东汉李固说士兵“人禀五升,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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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十六《寇恂传》。

②(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

月谷量2石6斗多,也是偏高的计算,目的在于强调当时出兵日南在转输上的困难。实际情况皆略低于此数。

士兵口粮的发放时间,西汉通常是提前一个月付给。这在居延汉简中多有记录。东汉的情况,虽然未见这方面的直接记载,或许也当如此。但东汉后期,由于政治腐败,官吏克扣军粮的情况,亦为常有。如建武十五年(39年),杜凉就曾“坐断兵马禀缣”①。顺帝时,“诸将多断盗牢禀,私自润入。”所以,每当军队“食尽穷困”时,往往“乃煮铠弩,食其筋革”。②或以“果实为粮”。

(二)军马草料的供应

军马用的草料或饲料,包括粮谷和刍稿,这也是由国家提供的。《汉书·赵充国传》说:“军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岁。”说明西汉的军马和屯田士一样,其所用的粮谷皆由国家供给,而且为数不少。东汉时期,军队的“驴马之食”,也有用粮谷为饲料的情况,这从前引《李固传》提供的材料可资得到证明。于此可以不必深论。这里仅就刍稿一项,略予介绍。

何谓刍稿?《说支》曰:“刍,刈草也。稿,杆也。杆,禾茎也。”刍与稿有别。刍即牧草,稿即禾杆。刍稿是马、牛的主要饲料。故很早以来,国家便将刍稿列为专项税收,而向编户征课。

 刍稿税的征收,在秦至东汉时期,屡见于史册。如《淮南子·汜论训》说:“秦之时……入刍稿,头会箕敛,输于少府。”高诱注曰:“入刍稿之税,以供国用。”《贡禹传》说:“农夫父子……已奉谷租,又出稿税。”东汉和帝永元十四年,“诏:兖、豫、荆州今年水雨淫过,多伤农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刍稿。”③大量史实表明,刍稿税是秦汉时期经常性的一种田租附加税,它和田租同时并征,有时也一同减免。当时国家征收刍稿的目的,主要是“以供国用”,为军用马、牛提供饲料。一般由大司农系统所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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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二十二《杜茂传》。

②《后汉书》卷十九《耿恭传》。

③《后汉书》卷四《和帝纪》。

 军马刍稿的发放办法,文献没有明确的记载,但从一些简牍材料来看,它似乎按月付给。如据秦简《田律》:“乘马服牛禀,过二月弗禀,弗致者,皆止,勿禀,致。”驾车马牛的饲料,过期两个月没有领取或送发的,一概截止,不再领发。这表明秦代是以月为期的。汉代情况同样。如据《居延汉简》333·10号简文:“□出茭千五百束,十一月□。”24·5号简文:“出茭九束,正月甲子以食□□。”也是按月发放的。所谓“茭”也就是“乾刍”。但刍稿的供给标准如何?一匹马、一头牛每月供多少刍稿?困于史文缺如,难于详论。可能因时、因地之不同,而有差别。

军马用的刍稿主要来源于税收,即刍稿税,通常由大司农提供。但在边境地区,因路程遥远,运输困难,每当边塞补给不继之时,动员戍卒或边兵自行“伐茭”的情况也大量存在。

三 军用物资的转输

转输是保障军队粮草、武器等物资供应的先导。在战争中占有重要地位。东汉之初,在平击公孙述的战争中,刘秀由于接受来歙的建议,“大转粮运”,有充足的资粮,结果取得胜利。建武二十三年(47年),在讨伐武陵蛮时,由于刘尚孤军深入,“粮少入远”,转输不继,因而遭到失败。①史实表明,后勤转输的大量工作是前送后运,它平时要保障部队建设的需要,战时要保障夺取战争的胜利,至关重要。

 东汉时期,由于长期战争,粮草、武器等各种军用物资需要不断补给,转输任务频繁。例如:“光武追铜马、高胡群贼于冀州,(邓)晨发积射士千人,又遣委输给军不绝。”②光武初即位时,“军食急乏,(寇)恂以辇车骊驾转输,前后不绝。”③特别是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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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

②《后汉书》卷十五《邓晨传》。

③《后汉书》卷十六《寇恂传》。

出征,转输任务更为繁重。如建武十二年(36年),汉廷遣谒者段忠将众郡弛刑配(杜)茂,为镇守北边,“发委输金帛缯絮供给军士,并赐边民,冠盖相望。茂亦建屯田,驴车转运。”①顺帝永和二年(1 37年),日南、象林徼外蛮夷区傍等反叛,汉廷拟发荆、扬、兖、豫州四万人前往讨伐,“远赴万里”,仅士兵口粮一项,就需“用米六十万斛”。②其转输之烦费,于此可以想见。

军用物资的转输,有很强的时间性。它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达到预期的工作效能。如果在一定的时、空里不能按计划完成转输任务,军队就会因缺乏物资基础,而导致战争受挫,甚至失败。因此,为使军需粮草等准时运往预定地点,保证补给,东汉政府曾采取过各种办法组织运输力量。

其一,征调民役转输。徭役是封建政权强迫农民承担的一种无偿劳动。徭役的范围很广。为了战争的需要,东汉征调农民转输军需的徭役很多。章帝建初元年(76年),杨终上疏说:“自永平以来……北征匈奴,西开三十六国,频年服役,转输烦费。”③后因凉州边郡战急,何敞亦说:“凉州边缘,家被凶害,男子疲于战陈(阵),妻女劳于转运。老弱孤寡,叹息相依。”④至安帝永初四年(110年),庞参奏记邓骘说:“比年羌寇,特困陇右,供徭赋役,为损日滋……遂乃千里转粮,运给武都西郡。”⑤整个东汉后期,因长期与羌人战争,军用物资需要量大,故造成“转输疲弊,百姓苦役。”当时农民担负转输的徭役极为沉重,甚至役及妇女。所谓“转输烦费”,“百姓苦役”,⑥是历史的真实记录。

 其二,组织“车父卒”、“棹卒”转输。除征调农民服徭役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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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二十二《杜茂传》。

②《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

③《后汉书》卷四十八《杨终传》。

④《后汉书》卷四十三《何敞传》。

⑤《后汉书》卷五十一《庞参传》。

⑥《后汉书》卷十六《邓骘传》。

事军运外,还有“戍卒车父”、“车父卒”等承担转输军需的任务。这种专门从事军运的“车父卒”,居延汉简中多有记录。例如:

“戍卒梁国睢阳第四车父南里马广”。①

“□□等身将车父卒”。②

“长偏赍事并将车父卒董利”。③

从简文中的“车父”,同时又称“戍卒”或“车父卒”来看,这些车父卒的身份当属于兵,是军队中担负转输的兵卒。他们与所谓的“漕卒”、“委输卒”之身份接近。其责职都是负责转输任务。王莽始建国二年(10年),“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万人,转众郡委输五大夫、衣裘、兵器、粮食,长吏送自负海江淮至北道,使者驰传督趣,以军兴法从事,天下骚动。先至者屯郡,须毕具乃同时出。”④说明即使是募卒亦得兼事委输屯戍。军队士兵担负转输的情况,东汉继续存在。如征南大将军岑彭与大司马吴汉等,“发南阳武陵、南阳兵与桂阳零陵长沙委输棹卒凡六万余人,又骑五千匹会荆门。”⑤这里的所谓“委输棹卒”,即持棹行船之卒,也就是担负委输的水兵。在当时,军运部队,凡车、船一般皆编有序次,为保证指挥调度,带有明显的军事化特征,纪律很严,行程不得有误。

 其三,雇佣民力转输。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和舟车制造业发展,东汉之时,在民间拥有相当多车辆和较大的运输能力,甚至还出现了一些专门从事运输的专业户。因此,每当服役农民及军队自身的转漕不足以解决军资的运输时,国家往往出钱雇佣民力转输。如据记载:“羌寇武都,邓太后以(虞)诩有将帅之略,迁武都太守……先是运道艰险,舟车不通,驴马负载僦五致一,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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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居延汉简甲乙编》303·6,303·1。

②《居延汉简甲乙编》484·67。

③《居延新简》E.P.T52: 167。

④《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

⑤《册府元龟·帝王部·委任》。

乃自将吏士案行川谷,由沮至下辨,数十里,皆烧石剪木开漕船道,以人僦直,雇借佣者,于是水运通利岁省四千余万。”①这史文中的“僦”,是指雇人载运的意思。当时以专营运输业来为生之民户称“僦人”。所谓“僦直”,或“僦钱”,就是雇主付给被雇佣运输者的劳动代价。《九章算术·均输》云:“车载二十五斛,与僦钱一里一钱。”虞诩“雇借庸者,于是水运通利,岁省四千余万。”可见其运输量之大,亦说明其时军资的转输,有相当一部分是雇佣劳动力来完成的。

东汉军用粮饷的储备和转输,在组织领导上,中央归大司农总领其事。边防军的粮草供应,除屯田殖谷解决一部分之外,一般由大司农主持,从内地转运到前线。地方军的给养,则由当地郡国长官筹措。

在交通不便的古代,军资转输的费用和损耗是很大的。如明帝永平年间,因北部边境的军需运输,在山地用驴车转运,从冀州入并州,曾想改陆运为水运,由邓训总其事。结果,“太原吏人苦役,连年无成,转运所经三百八十九隘,前后没溺而死者,不可胜算。”②章帝元和三年(86年),“众羌大动,经常屯兵,不下二万,转运之费,空竭府帑。”③安帝永初四年(110年),因羌寇转盛,“遂乃千里转粮,远给武都西郡,途路倾阻,难劳百端,疾行则钞暴为害,迟进则谷食稍损,运粮散于旷野,牛马死于山泽……。”④大量史实说明,当时不仅转运之费多,历程艰苦,而且在转运过程中,还断送了不少人的生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四、保障后勤供应的物质基础

 后勤保障取决于诸因素。大凡包括国家财政、经济潜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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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五十八《虞诩传》。

②③《后汉书》卷十六《邓训传》。

④《后汉书》卷五十一《庞参传》。

技水平、民心向背以及政治基础等等。它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之上的。如果离开了这些条件或因素,后勤就建筑在沙滩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里单就后勤的物质基础做一般说明。

后勤的物质基础十分重要。军队所需的武器、粮饷、装备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财政,依赖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潜力。不然,后勤就成为“巧妇难做无米之炊”。

东汉时期,战争频仍,自建武四年至中平五年(28~188年)的160年间,共发生各类战争260次以上,其中尤以对诸羌的长期战争耗费更大。如据记载:“永初中,诸羌反叛,十有四年,用二百四十亿。永和之末,复经七年,用八十余亿。”①又云:“自羌叛十余年间,兵连师老,不暂宁息,军旅之费,转运委输,用二百四十余亿,府帑空竭。”③当时的军费开支,除战争费用外,还有平日的军官俸禄、官兵衣粮、武器装备、军用车船、边防工程建设等费用,这么庞大的军费开支,是要以一定的国家财政和经济实力为基础的。

 东汉政权之所以能支付浩大的战争费用,提供后勤保障,首先是与当时的经济潜力分不开。东汉立国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比较快。到和帝元兴元年(105年),全国的垦田面积已达732.017万顷。民户923.7112万,人口5325.6229万。若加上隐田、隐户,实际情况当接近甚至超过西汉平帝元始二年时的最高数字。在整个社会生产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农业战线,发展得尤为迅速。江南地区大规模开发,农耕工具多有改进,农田水利大量兴修,农业基础技术普遍提高。手工业生产也进一步得到发展,特别是冶铁、纺织、造纸、漆器、陶瓷等,对世界文明作出了贡献。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当时的工农业水平,在正常情况下,基本上能够对军队后勤提供物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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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六十五《段颎传》。

 ②《后汉书》卷八十七《西羌传》。

 尤当提出的是,东汉统治者对军费之积极筹措,也是当时维系战争费用的重要经济支柱。恩格斯说:“军队的全部组织和作战方式以及有关的胜负,取决于物质的即经济的条件。”①这里讲到的经济条件,依我们体会,除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增长速度等等之外,还当包括足够的军事费用。统治者对军费问题自来高度重视。东汉筹措军费的基本途径,沿用西汉旧制,主要是实行“按丁、口征赋”:

算赋——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起征年龄,一般是15岁至56岁,赋额为每人每年120钱。如《汉旧仪》曰:“令民男女,年十五岁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

口钱——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起征年龄自元帝以后,通常为7岁至14岁,征课量是每人每年23钱。《论衡·谢短篇》说:“七岁,头钱二十三。”正是。

更赋——由“役”变通而来的,是徭戍的代役钱。到东汉之时,它实际上已成为按丁、口征收的固定赋目。其交纳额为每人每年300钱。

东汉时的算赋、口钱和更赋,是每个编户一般都必须承担的法定常制赋目。它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所以,在对羌、胡的战争中,才能支付数十亿、几百亿的巨额军费。除主要按丁、口征赋提供军费消耗外,还有一项,这就是“调”的征课。

“赋”外加“调”,开始于明帝时期,作为赋敛专称的“调”,与军需征发有密切关系。如《刘陶传》说:“今西羌逆类私署将帅,皆多段颎时吏,晓习战阵”,“臣前驿马上便宜,急绝诸郡赋调,冀尚可安。”《庞参传》说:羌寇转盛,兵费日广,“今复募发百姓,调取谷帛”,“外伤羌虏,内困征赋。”这些事例说明,“调”的征课也已成为东汉解决军费紧张的一大举措。

 按丁口征赋和调的科派,尽管为数极大,是解决军费的基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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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210页。

源,但到东汉后期,随着政治败坏及连年战争,消耗巨大,军资短缺的情况,仍然非常严重。例如:后车骑将军张温,为讨伐边章等人,发幽州乌桓3000突骑,就因“牢禀逋悬”,军资粮饷不继,而“皆畔还本国。,①中平六年,董卓在对汉灵帝上书时也说:“所将湟中义从及秦胡兵皆诣臣曰:牢直不毕,禀赐断绝。”③

 东汉后期为解决军费短缺、军资不足问题,曾采取了一些补救性的特殊措施。主要表现在:(1)减公卿奉禄,假王侯租赋。如顺帝永和元年(136年),“诏贷王侯国租一岁。”汉安二年(143年),“贷王侯国租一岁。"③桓帝延熹年间,由于连年征战,国库空虚,于是“减公卿以下奉,贷王侯半租,或假公卿以下俸,又换王侯租以助军粮。"④这种情况不少。故《冯绲传》说:“帑藏虚尽,每出征伐,常减公卿俸禄,假王侯租赋。”(2)鼓励私人捐助,向百姓借钱。如安帝永初四年(110年),因“羌寇转盛,兵费日广……县官不足,辄贷于民。”⑤此外,还有卖官鬻爵;加重税收,所谓“特选横调,纷纷不绝。”⑥这些措施,虽然多少缓解了东汉后期军费的紧缺之急,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当时在战略上的被动局面。于此进一步说明,要保障后勤补给,一定要有雄厚的财力和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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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七十三《刘虞传》。

②《后汉书》卷七十二《董卓列传》。

③《后汉书》卷六《顺帝纪》。

④《后汉书》卷七《桓帝纪》。

⑤《后汉书》卷八十七《西羌传》。

⑥《后汉书》卷六十一《左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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