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中国 军事通史之02春秋军事史(出版书)》作者:黄朴民【完结】 > 中国军事通史之02春秋军事史.txt

第三章 演变之中的军事制度(下)第一节 兵役制度和扩军狂潮

作者:黄朴民 当前章节:7956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0

第三章 演变之中的军事制度(下)第一节 兵役制度和扩军狂潮

一、兵役制度

春秋时期的兵役制度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其基本趋势是由前期的国人兵役制向后期的普遍兵役制的递嬗,具体表现为“国”、“野”界限的缩小、征兵范围的扩大以及军赋兵役的高度合—。

春秋前期各国的兵役制度基本上承袭西周旧制,实行国人兵役制。所谓国人兵役制,其性质和特点有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公共权利在这里体现在服兵役的公民身上,它不仅被用来反对奴隶,而且被用来反对不许服兵役和不许有武装的所谓无产者。”①这种制度是与当时特殊的国家组织结构相一致的。它体现为“国”、“野”分治,贵族及其族众居住在都邑及郊内,普通村社民众则居于郊外。都邑(包括其郊区)称为“国”、“都”、“乡”,其居民称为“国人”。郊区以外的地方称为“鄙”、“野”、“遂”,其居民称“庶人”(野人)。他们之间的政治、经济地位截然不同,反映在兵役制度上,就是“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

 春秋前期各国大体上保持着“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传统。当时列国军队的兵员来源主要是国人。他们平时“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积极备战,交纳军赋;战事发生,就有“执干戈卫

 ————————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2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版。

社稷”的权利和义务。如卫国遭狄人进攻,卫懿公决策“将战”,凡受甲者皆为“国人”①,就是显例。在军中,贵族和武士担任车乘的甲士,成为军队的骨干,普通国人充任战斗徒兵。至于“野人”则主要从事农业劳动,交纳田税,一般没有服兵役的权利。当然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居于“遂”的庶人也偶尔服兵役。如《周礼·地官·遂人》载:“遂人掌邦之野……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以令贡赋,以令师田,以起征役。”所以郑玄认为:“遂之军法,追胥、起徒役如六乡”,但这是在特殊情况下的现象,即贾公彦《疏》所称:“凡出军之法,先六乡,赋不止,次出六遂”,不能视为通例。又军队出征时,也有小部分家内奴隶要跟随贵族甲士应征以充当厮徒,从事杂役和后勤保障事宜。从广义上说这也是变相的服兵役。

春秋初齐国的国人兵役制在当时列国中具有较典型的意义。齐桓公主政伊始,就在管仲的筹划下,“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其重点是严格国、野之别:“参其国而五其鄙”,并在此基础上全面贯彻国人兵役制:“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据此而组成“三军”,是谓“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从《国语》、《左传》等典籍中的一些记载看,其他国家在兵役问题上,也和齐国大同小异,实行的是国人兵役制。

 在国人兵役制下,兵员的征发也当和西周时期一样,是建立在土地贵族国有基础上,按地方组织层次逐级进行的。其大致情况是:“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②。以此比例上推,直至十终三万家为一同,出甲士千人,徒卒二干人,革车百乘③。可

 ——————————

①《左传·闵公二年》。

②《周礼·地官·小司徒》郑玄注引《司马法》。

③见《周礼·地官·小司徒》。

见一同的兵员征发,可以组建成一个师的军队。

国人服兵役的年龄,一般为20岁至60岁,这一点与西周时期也基本相同。《诗·邶风·击鼓》疏引《韩诗》:“二十从政,三十受兵,六十还之。”表明国人20岁时开始参加训练和服军事方面的力役,30岁为正式入伍年龄,按一定顺序轮流入营服役,60岁时停役不再征集。《礼记·祭义》说:“五十不为甸徒,若征战,六十乃免。”《礼记·王制》说:“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这说明国人到50岁,一般军事训练和力役不再参加,但遇战争则仍须应征,直至60岁。

春秋中期以后,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国”人兵役制的传统遭到了严重的冲击,逐渐不能维持下去,兵役制度的变革势所难免,其发展方向乃是“国人”、“庶人”共同参与的普遍兵役制。

这一变革发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首先,随着争霸兼并战争的日趋频繁和扩大,使得“国人”的负担过于沉重,这在兵源问题上显得尤为突出。诸侯列国无不痛感兵力缺乏和财力之紧张。为了在战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不能不设法在“庶人”(野人)阶层的身上打主意,以寻求兵源问题的解决。这说明由国人兵役制向普遍兵役制的过渡已成为必需。其次,经过了相当一个时期的社会发展,人口增殖比较迅速。各处的居民点更加密集,“国”、“野”之间有了较多的交往与渗透。“庶人”(野人)的政治地位虽然还低于“国人”,但其经济地位却已与“国人”相接近。这说明由国人兵役制向普遍兵役制的过渡也有了可能。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诸侯国遂顺应历史潮流,逐渐废除了只有“国人”才能当兵的特权,改变兵役制度,扩大征兵的范围。这使得各国的军队得到了大幅度的扩充,也导致了军事制度领域内其他方面内容的一系列变化。而“庶人”(野人)阶层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当兵的权力后,又转而促使其社会地位继续获得提高,从而最后导致“国”、“野”界限趋于彻底的泯灭,使“国人”、“庶人”逐渐合为一体。

春秋时期,在各诸侯国中率先打破“国”、“野”界限,进行兵役制度改革的是晋国。公元前645年(晋惠公六年)“晋于是乎作爰田”,并进而“作州兵”①。关于“作州兵”的具体含义,古今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其中比较合理的解释应该是今人蒙文通和徐中舒诸先生的观点:“诸侯三郊三遂……《管子》谓统州者谓之遂。作州兵就是取消三郊服兵役的限制,扩大于三遂”②,“使野人也服兵役”③。因为按《司马法》逸文的说法,“州”是郊外六遂中的一个特定地区的名称,“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三百里为野,四百里为县,五百里为都”④。此处是通指六遂。而“郊”则是区分“国”与“野”的分界线。“‘郊’以内为‘国中及四郊’,郊,以外为‘野’,‘郊’即‘乡’,‘野’即‘遂’”⑤。可见“作州兵”的确如蒙、徐两先生所说,是改国人兵役制为国人、庶人共同兵役制。这也可以说是历史上的“庶人”(野人)当兵的最早记载。由于采取了“作州兵”等兵役、军赋改革措施,晋国的兵源问题就基本解决了。能够一再畅行无阻地扩军,大大增强了军事实力,从而长期称霸中原,号令天下。故清代学者惠栋认为:“爰田、州兵是当日田制、兵制改易之始……晋之所以强者,未必不由此”⑥。

 继晋国之后进行类似兵役制度改革的主要事件还有鲁国在成公元年“为齐难故,作丘甲”⑦,郑国在鲁昭公四年“作丘赋”⑧。所谓“丘”,按《周礼》、《国语》等文献的说法,当为郊外“野”中的土田单位名称,这里也是泛指“野”、“遂”。由此可见“作丘甲”和“作丘赋”,乃是打破“国”、“野”界限,改革兵役制度,

 ————————

①《左传·僖公十五年》。

②蒙文通:《孔子与今文学》。

③徐中舒:《左传选注》。

④《周礼·地官·载师》注引《司马法》。

⑤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都邑之别”条。

⑥惠栋:《春秋左传补注》。

⑦《左传·成公元年》。

⑧《左传·昭公四年》。

向“野人”征兵役、征军赋。其重点是变国人兵役制的“丘不作甲”为“丘作甲”,把国人服兵役的权利给予野人,把国人承担的军赋义务也加到野人的身上。

普遍兵役制取代国人兵役制的直接效果,就是扩大了兵源,增加了军赋收入,使得各国兵力猛增,军赋倍涨。在这种情况下,兵役和军赋更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形成实质上的“赋役合一”特征。这一奥秘,在《司马法》逸文中也有所透露:“四邑为丘,丘有戎马一匹,牛三头,是曰匹马丘牛。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谓之乘马”①。这实际上可视为春秋后期普遍兵役制(丘役之法)条件下对兵役和军赋征发数额标准的具体规定。与国人兵役制下的兵役、军赋征发水准相比,此时兵车征集由前期1/100的比率变为1/64的比率,而兵力则由一乘兵车前期约30人增至为后期的75人。而更加重要的是,它调整了车乘制中的车兵和步兵的比例关系,使步卒在兵员构成中的比例明显增大,从而带来了军事上的一系列变化,使车战在战争中逐渐退居次要地位,由步兵作战起而代之,为战国时期步骑作战逐渐成为战争的主要方式开辟了道路。

就现存文献考察,春秋晚期国人兵役制的确已逐渐被废弃,普遍兵役制得到了很好的推行。这从著名的赵简子誓师辞中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它显示当时军队中不仅有庶人、手工业工人、商人(这些人克敌立功的,可以得到仕进,即晋升到士的阶层);还有了人臣、隶、圉等各类奴隶。这些奴隶如果克敌有功,即可以免除奴隶身份,成为自由民。这种情况的出现,对于春秋前期“国人兵役制”来说,不啻有霄壤之别。从这个意义上说,春秋晚期兵役制度的改革,其影响并不仅仅局限于军事制度领域,而是激起了春秋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全方位的社会变革,从客观上为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①《左传·成公元年》服虔注引《司马法》。

 在普遍兵役制下,除了服兵役者的身份逐渐不受限制以外,其服役的年龄也有所放宽。当时一些国家对服兵役者的年龄作了比较宽松的规定:“国中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①这样,就使兵员的来源更有了充足的保证。

当然在普遍兵役制取代国人兵役制之后,并不意味着庶人和国人在军中的地位和权利业已平等。野鄙的庶人应征入伍后,一般只能当车下的徒卒,而车上的甲士位置仍是由国人中的大小贵族和平民上层分子所把持。这表明“国”、“野”对立的遗痕远未消失。另外,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战争的发展,以行政区划——“丘”为单位征发兵员和军赋的方法,在实施过程中也有一定的局限性②,需要作进一步的改革,但这已不是春秋时期的历史课题,而是有待于战国时期去完成了。

二、各国的扩军及其背景

进入春秋以后,周王室已不再拥有原来的14师军队,而与周王室军事实力的削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诸侯国不管原来是大是小,爵位是高是低,都纷纷打破“周礼”中“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的有关规定,致力于扩军备战,使军队的数额急剧增加。当然,受兵员来源、政治势力消长以及战争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各国在春秋不同时间里的扩军速度是有不同的,各国之间扩军的规模也是有差异的,但总的趋势是处于不断上升、发展的状态。现就这一历史现象按国别作一简单的勾划。

 郑国。郑国在春秋初年率先强盛,号称“小伯”。早在鲁隐公五年,它即建立起“三军”,“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但是郑国当时“军”的规模似不大,这从赫赫有名的郑庄公克“如二

 ————————

①《后汉书·班超传》李贤注引《周礼·乡大夫》职。

②李元:《对春秋时代军制变革的整体考察》,《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1期。

君”之叔段仅动用兵车二百乘可窥见一斑。后郑国霸业中衰,但兵力却仍随各国的扩军大势而不断递增。至春秋后期郑子展、子产帅车七百乘伐陈,其数额即相当于“城濮之赋”①。加上留守国内的兵力,其兵力当在千乘以上,几近两千乘。②

晋国。晋国作为中原争霸战争中的主角之一,扩军备战是其军队建设中的主要议题,而其兵力增长的速度在列国中也是很突出的。春秋伊始,晋为一军,晋献公时扩为上下两军,又作步兵“二行”,城濮之战前夕,晋文公“蒐于被庐,作三军,谋元帅”,并别作步军“三行”。其后,晋国“军”的建制又多次变动,经历了扩了又缩,减了又增的复杂过程,先后有“五军”、“三军”、“六军”、“四军”等变化。但这种变动,只是建制上的更换,并不影响实质上兵力的递增。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就是,晋在城濮之战中,仅动用兵车700乘,加上留守部队,兵力不可能超过1000乘。鞍之战中,晋车也不过800乘。但是到了春秋后期平丘之会,晋已能出动兵车4000乘治兵邾南,如再将其留守部队、某些私属武装以及公室禁卫军合计在一起。晋国的兵力当在七八千乘左右,与春秋初期相比,实不能同日而语了。

 楚国。自“若敖、蚧冒至于武、文,土不过同”③。此言虽说有些贬缩,但楚在春秋初年不甚强大也许是事实。然而,楚国一直不甘心蛰居南方一隅之地,而把发展兵力,争霸中原作为其基本国策,在这一战略方针指导下,楚军的扩充速度始终比较迅速。《左传·桓公六年》记载楚斗伯比语:“我张吾三军”,这表明至迟在公元前706年之前,楚国已建有“三军”。城濮之战前夕,楚兵力当在千乘以上,已超过晋国。到了楚国灵王统治期间,其单是陈、蔡、东西不羹四个大县,赋皆千乘,具有四千乘的兵力。再

 ——————————

①《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②据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春秋时出征兵数与全国兵致比例”条,一般战役,所出兵力约占全国总兵力的“三分之一”。

③《左传·昭公二十三年》。

加上申、息、许、叶等师和其中央直属部队,其兵力当在近万乘,兵员当有数十万,胜于晋、齐、秦等大国。因此,终春秋之世,楚始终为中原霸主的主要竞争者。

秦国。秦国在春秋前期兵力当在千乘左右。后经不断的扩军,到春秋后期,其兵力当递增至两三千乘左右。《左传·昭公元年》载秦国子鍼“惧选”出奔晋国,曾带走兵车千乘;又《左传·定公五年》载秦因申包胥之请,出兵救楚敌吴,亦动用兵车五百乘,“秦子蒲、子虎帅车五百乘以救楚”。这些史料足以证明上述对秦国在春秋后期兵力的推算是可以成立的。

齐国。早在齐桓公时期就建有“三军”,拥有兵车千乘左右。后来齐国虽丧失了霸主地位,但不失为东方强国,其兵力也有所增长。据《左传·定公九年》载,齐在伐晋冠氏之役中“丧车五百”。到了艾陵之战中,齐又丧失兵车八百乘①。从这些间接史料记载可以推论,至春秋末年,齐国的兵力当与秦国相接近,似在两三千乘左右。

鲁国。鲁在春秋初年为二军之“千乘之国”。襄公十一年作三军。因受周礼传统的影响和束缚,其军队扩充与其他诸侯国相比,相对较为缓慢,故春秋晚期鲁人“大蒐于红”时,出动的“革车”仍是千乘。但是这不等于说当时鲁仅拥有“革车千乘”。事实上鲁国也是在不断扩军的。故有“鲁之群室,众于齐之兵车,一室敌车优矣”②这类议论流行。保守推算,春秋末年鲁之兵力亦当在1500乘左右。

 宋国。宋为殷商之后,“于周为客”,爵为上公,按礼当拥有“三军”兵力,故楚宋泓之战时,其大司马子鱼云:“三军以利用也”。其兵力在春秋初年当有千乘左右,所以宋襄公敢于争霸中原。春秋中期后,宋的兵力亦有所扩充,郑、宋大棘之战中,宋师败绩,丧车460乘,宋人又以“兵车百乘,文马百驷,以赎华元于

 ——————————

①② 《左传·哀公十一年》。

郑”①。一次战役即损失兵车近600乘,可推知其兵力当在1500乘左右。

卫国。卫国在春秋初年亦为千乘之国。自狄人入卫后,卫国兵力锐减,卫文公元年时革车仅30乘。但受整个中原扩军形势的影响,卫国兵力也重新得到扩充。春秋之末,齐卫联合攻伐晋国,卫出动兵车500乘,按出兵数占全国兵力三分之一比例推算,此时卫国业已恢复“千乘之国”的实力了。

吴国。据《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记载,在与楚及胡、沈、陈等国“战于鸡父”时,“吴为三军以系于后……”,可知至迟在公元前519年(吴王僚11年),吴国已建有“三军”。艾陵之战,吴有中、上、下、右军而无左军,“中军从王,胥北巢将上军,王子姑曹将下军,展如将右军”②;黄池之会,吴有中、左、右军而无上、下军,“王亲秉钺,载白旗以中陈而立(韦昭注:此王所帅中军)……左军亦如之……右军亦如之”③。这当是由于其他各军驻守国内。说明吴在春秋末年已有中、上、下、左、右五军。其总兵力当在10万人左右。这较之于其在柏举之战中倾全国兵力水陆3万之众又有了较大的增长。

越国。据《国语·吴语》等史料记载,越王勾践时,越国已建有左、中、右三军,其兵力约为5万人左右④。这支部队不但人数较众,而且具有很强的战斗力,往往能以少克众,战胜攻取。越王勾践正是凭借它翦灭宿敌吴国,横行江淮,成为一代霸主的,“当是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⑤。

 不但上述大、中型诸侯国积极扩充军队,力求在争霸战争中寻得一席之地。甚至连蕞尔小国邾、莒、滕、郯等,为了避免被大国兼并的命运,也注意尽力扩充自己的军队组织。《左传·襄公

 ——————————

①见《左传·宣公二年》。

②《左传·宣公二年》。

③《国语·吴语》。

④⑤ 《史记·越王句践世家》。

十八年》载莒国曾向晋国“请以千乘”,攻打齐国,《左传·哀公七年》称邾拥有兵车“六百乘”。这些数字都近乎春秋初期主要大国的兵力。由此可见,扩军备战,乃是春秋时期各国军队建设上的共同方针。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之所以普遍地大规模扩充军队,究其背景不外乎以下诸项:

第一,春秋时期的人口数量与商代和西周相比,已有了较大的增长。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国、野畛域的逐步泯灭,“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旧兵役制度束缚也相应松弛,“野人”开始有了服兵役的资格,纷纷加入到军队的行列之中,加上一些国家对服兵役的年龄作了较宽松的规定,这样,就使得各国扩军的兵源有了较切实的保证。这一点,在前文中已作了较详尽的述论,兹不赘述。

第二,春秋时期的社会生产力较殷周时期有了较大的发展,牛耕和铁制工具在农业生产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许多国家都注重开垦荒地和兴建农田水利设施,而手工业的发展,也使得有更多的武器来装备扩充了的军队。同时,以土地制度、赋税制度为主的生产关系也发生了比较深刻的变化。总之,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剩余劳动产品的增加,为各国的扩军提供了较充分的物质条件。

第三,春秋时期的战争较之于西周时期更为频繁、激烈,战争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显重要,完全成为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条件。用刘向的话说,就是“力功争强,胜者为右”①。在这种形势之下,各诸侯国无论是为了争霸,还是为了生存,都需要有一支规模较大的军队以应付征战和守御,扩军业已是大势所趋。

 总而言之,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春秋时期诸侯列国的扩军提供了物质上的可能;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动,为各国扩军创造了必要的组织上的条件;而各国所面临的严峻的战争现实,则使得这

 ——————————

①《战国策·叙录》。

种可能和条件转化为历史性的必然。这三者的有机结合,遂构成了春秋时期各国大规模扩充军队的深厚背景。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