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军队的武器装备较之于西周时期,又有了新的进步。这主要表现为战车的增多和其性能的改进,进攻和防护兵器制作工艺水平的提高及功能的增强。军事物资供应系统的初步形成,使军队可以较快地集结并投入战斗,这正是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争霸战争频繁的客观产物。
从考古发掘情况和有关文献记载来看,春秋时期是我国古代青铜兵器发展的鼎盛阶段。在当时,青铜兵器数量有了较大的增加,其形制有了明显的改进,日趋轻巧灵便,杀伤力增大。其工艺技术达到了比较成熟的水准,如在《考工记》中,就对各类青铜兵器中的铜、锡、铅三种成分的比例,作了科学而具体的规定。
以青铜兵器的发展为中心,其他质地的兵器也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以下分几个方面作些具体的介绍。
一、 刺杀格斗兵器
春秋时期刺杀格斗兵器种类主要有戈、矛、戟、剑、殳等,它们的材料仍以青铜为主,其中戈、戟等长兵器主要装备车兵,而剑、殳等短兵器主要装备步兵。
(一)戈 是当时的主要刺杀格斗兵器。其主要性能是用以勾挽或喙刺敌人,因此又叫做勾兵或喙兵。它通常由青铜戈头、柲(柄)、柲末端的鐏等部分组成。戈头中又包括援、内、胡等部分。从地下出土的春秋时期的实物看,当时戈的形制较商、周时期又有所改进,具体表现为:戈援比前向上扬起,援部有脊,其上刃和下刃前伸后都作约1350的内折而聚成前锋,呈弧形而尖锐,即所谓“圭锋”状,更利于喙击和勾割。“胡”明显延长,上面多有两个以上的“穿”,这样就可使麻绳绕过穿将戈头牢固地绑缚于柲上,保证戈头不致于在实战中脱落。戈柄(柲)长度据《考工记》当为“六尺六寸”,其实这并无统一的标准。一般车战用的柲较长,步战用的柲较短。如长沙浏城桥一号墓出土的戈柄长者为303~314厘米(约为身高的两倍),短者为91~140厘米。但最多不超过战士身高的三倍。柲的材料除了木质之外,此时还采用了“积竹”的作法,即中间用木质作芯,外面围裹竹篾,并用丝布或丝线紧缠,然后在表面髹漆,使得戈柲不但牢固而且富有弹性。河南上村岭虢国墓和山西长治春秋墓中出土的铜戈就是当时戈这类兵器的典型代表。
(二)矛 是一种直而尖形的刺兵,主要功能是刺击,由矛头,柲和柲末端的镦组成,它与戈、戟、殳、弓矢并列为“五兵”。春秋时期的矛,按其用途分为酋矛和夷矛两种。据《考工记》上说,酋矛柄长二丈,是步卒使用的兵器,夷矛柄长二丈四尺(均周尺),是战车上使用的武器。当时的矛头多为青铜质,但形制开始从凸脊扁体双叶形趋向三叶窄长棱锥形,前锋更加锐利,刺透力增强。銎部有穿孔,使矛头能更牢固地安装在柲端。矛杆长度一般为270~290厘米。1 971年长沙春秋晚期楚墓中出土的两支带柲之矛,一支柲长297厘米,木质;另一支柲长280厘米,“积竹”柄。春秋后期,公元前484年(周敬王三十六年、鲁哀公十一年),齐军侵鲁,鲁季孙氏家臣冉求帅三百徒卒参加战斗,“用矛于齐师,故能入其军”①。可见矛已是步兵同车兵战斗的有效兵器。
(三)戟 古书中也称“孑”、“棘”等。是将戈和矛结合在一起,具有勾啄和刺击双重功能的格斗兵器,杀伤力比戈和矛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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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左传·哀公十一年》。
要强。戟在商代即已出现,西周时也有用于作战的,但似不普遍。到了春秋时期,戟已成为常用兵器之一。春秋前期鲁隐公十一年(前712年),郑国在伐许前授兵时,即有子都拔棘逐颖考叔的事发生。鲁庄公四年(前6 90年),楚伐随,“授师孑焉”,说明楚国已用戟装备军队了。
春秋中期,用戟的史实在《左传》中亦多有记载:如鲁宣公二年(前607年),郑伐宋之战,“郑人入井,(宋狂狡)倒戟而出之”,这是宋军用戟的证据。又如鲁襄公二十三年(前550年),晋国发生栾盈之乱,范鞅与栾乐格斗时,栾乐兵车倾覆,范鞅手下兵卒“或以戟钩之,断肘而死”,证明晋军装备有戟。再如《晏子春秋·内篇杂上》记有齐崔杼弑齐庄公之后,劫持齐将军大夫盟会时宣布“有敢不盟者,戟其颈”。说明齐国也用戟作兵器。但出土文物表明,戟在春秋时还不是形制完备的兵器,即戈头和矛头是分别铸制的,然后再联装在木(竹)杆上。又春秋晚期,在长江流域的楚、随、吴、蔡诸国,还出现了在一根3米长左右的柄上联装两个或三个戈头的戟,称为“多果(戈)戟”,勾割效果较好,是重要的车战兵器。由于戟较戈和矛的杀伤效能为佳,故很快得到推广应用,到了战国时期,已基本上取代了戈的地位。
(四)殳 又叫做杵、棓等。是棍棒类打击兵器,主要装备于徒卒。殳大致由竹木制成,两端套有铜帽和铜镩。春秋时期,殳仍是常用兵器之一。城濮之战时,晋军可能因兵器不足,故临战前“遂伐其木,以益其兵”①。临战伐木为兵,以削木为殳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殳是木制兵器,易制且实用。从这一史料判断,至少在春秋前期,在某些国家中殳的使用还是较普遍的。70年代初考古发掘的长沙浏城桥一号楚墓出土兵器中,有木制殳,亦可证明殳在楚国也是常用兵器之一。需要附带指出的是,过去学者都认为“殳无刃”,如《考工记·庐人》贾公彦疏:“殳,长丈二尺,无刃,可以击打人。”这已为考古发现证明是不正确的。如春秋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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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期,在南方的楚、随、吴、蔡诸国就出现过一种带锋刃的殳。它在积竹柄的顶端装有一个呈三棱矛状的铜殳头和带有尖刺的铜箍,既可以刺杀,也可以砸击,是威力颇大的一种兵器。
(五)剑 这是一种人们都十分熟悉的古代兵器,两面都有利刃,剑端有锋,既可横斩,又能直刺,构造简单,使用灵活方便。
春秋时期的剑,剑质虽仍为青铜,但形制却明显改进了,质量也显著提高了。适应不同地理环境的军队装备的不同需要,剑在不同国家的发展也不平衡。在春秋中期以前,中原地区只有青铜短剑,多用于近战护体,尚不是重要的格斗兵器。但至春秋后期,情况有显著变化,青铜剑的剑身加长,从短剑发展为长剑,而且形制趋于统一、规范化:尤其是地处东南丘陵水网地区的吴、越、楚等国;为满足步兵战斗兵器轻便锋利的要求,剑的制作更有飞跃的发展。其铸剑的技艺水平远远超出了中原列国。在那里出现了神奇的铸剑大师(欧冶子、风胡子、干将、莫邪),冶铸出“陆斩犀兕、水截蛟龙”名传千古的“宝剑”,产生了脍炙人口的铸剑神话故事。已出土的“吴王光剑”(山西原平峙峪)、“吴王夫差剑”(湖北襄阳蔡坡十二号墓)、吴王夫差太子“姑发间反剑”(安徽淮南市蔡家冈)和“越王勾践剑”(湖北江陵望山一号墓),就基本上代表了当时吴、越两国铸剑的工艺水平。其中望山一号墓出土的那把越王勾践剑,通长55.7厘米,柄长8.4厘米,剑宽4.6厘米。剑身上装饰着菱形花纹,从铸成到出土,已有2400多年了,但仍然完好如新,锋刃锐利,制工精美。这把剑显示了春秋晚期以来青铜剑共有的特点之一,就是刃部不是平直的,其最宽处约在距剑格三分之二处,然后呈弧线内收,至接近剑锋处再次外凸,然后再内收成尖锋①。这种两弧形剑刃,更有利于发挥剑的刺杀功能。
当时集体用剑战斗的史实,见于《左传》记载的有春秋后期鲁昭公二十一年(前521年),齐乌枝鸣率齐兵协助宋国卫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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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剑与刀》,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与华氏叛军战斗时,对宋元公说:“彼兵多矣,请皆用剑”。(元公)“从之,华氏北,复即之”,“遂败华氏于新里”。这个单纯用剑战斗而取胜的战例,说明剑在春秋后期已不仅仅是贵族的防身自卫兵器,而已普遍装备部队,成为步兵的主要刺杀格斗兵器了。
除上述主要兵器之外,春秋时期的刺杀格斗兵器还有铍、钺、戚等。其中铍由青铜铍头、长柄构成,铍头尖锋直刃、扁茎,穿透力很强,很可能是由扁茎短剑发展而来。它出现于春秋时期,在战国时期大量使用。至于斧钺,由于其杀伤力不如戈矛,在春秋时期实战中的地位已大大降低,已多用于仪仗、装饰之需,以作为军权的象征。
二、抛射兵器
抛射兵器的主要种类有弓箭和强弩,它们的使用,大大延伸了战场格斗的空间距离,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春秋时期的抛射兵器不仅见之于众多文献的记载,而且也为大量的地下考古出土实物所印证。
(一)弓 自商周以来,弓始终是主要的射远兵器,所以它的制作一直备受人们的重视。到了春秋,弓的制作工艺又有了较大的进步,其质量大为提高。各国都用它装备部队,大量使用于当时的战争之中。从《考工记·弓人》中可以看到,当时已有了比较科学的制弓规范。其制作,首重选材,其基本材料有六种,称之为“六材”:“干、角、筋、胶、丝、漆打。“六材”的功用分别是“干也者,以为远也;角也者,以为疾也;筋也者,以为深也;胶也者,以为和也;也者,以为固也;漆也者,以为受霜露也”。对六材的选用标准很严格且分成等级,如弓干,“凡取干之道七”,其中以柘木为最上乘,以竹材为最次。一张良弓一般要历经两三年才能制成,如此制作出来的弓已是非常成熟的复合弓,弹力大,经久耐用,文献中通常称为“角弓”。有关春秋时期古弓实物,在湖南、湖北等地的楚墓中曾多有出土,它们基本上能印证《考工记》等古籍的记载。
(二)弩 是由弓发展而来的射远兵器。古人所谓“弩生于弓”的说法是正确的。弩在春秋时期的文献和后来的考古发掘中,证明确已成为比弓更先进的抛射兵器。《孙子兵法》中已将弩和甲胄并列为兵器,又以弩机的扩张发射形容兵势①。可见至迟到春秋晚期,弩已被较普遍应用于战争了。弩通常由弓、木质弩臂和铜弩机三部分组成:弓横装于臂的前端,弩机安装在臂的中部偏后尾处,弩臂用以承弓、撑弦,并供使用者托持。弩机用以扣弦、发射。使用时将弦张开,挂在弩机上,将箭镞装在弩臂的箭槽中,扳动弩机,使张开的弦脱钩,利用张开的弓所储存的能量,急速收弦化为动能,将箭镞弹射出去。由于弩将张弦装箭和纵弦发射分解为两个动作,从而使射手有瞄准目标和寻觅放箭时机的时间,另外它不仅可用一人全身力量张弓,而且可以数人合力张弓,因此既提高了命中率,又增加了弓的储能量,提高了箭镞的射程和穿透力。
弩特别利于步兵野战布阵、设伏和守御作战,它的使用增加了古代军队的作战能力,是当时一种强有力的战斗兵器,弩的构造要比弓远为复杂,是弓向机械操作迈出的重要一步。其机制与现代枪、炮的击发装置有相似之处,它的发明称得起是抛射兵器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三)箭(矢,镞) 用于弓射或用于弩射。弓用之箭较长,约为70厘米左右;弩用之箭较短,在50~60厘米上下。它的制作在春秋时期也有了较大的进步,表现为:第一,制作上趋于科学、规范化。如箭镞、箭杆、羽毛间的比例及箭杆的长与直径、杆的前后部的重量等,都有了一定的比例规定。从出土的春秋时箭镞实物标本看来,《考工记·矢人》中所规定的规格、尺寸、比例关系,与实际基本相符。第二,箭镞虽多为青铜质,但形制有了较大的改革,即逐渐抛弃了从商代到西周的传统的双翼扁体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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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孙子兵法·势篇》。
改为三翼三棱锥体型,即由两翼的侧刃前聚成锋改为三棱的三条凸起的棱刃前聚成锋,镞锋小而锐,大大提高了箭镞的穿透力和杀伤力。即使是仍然保持着扁体双翼型的箭镞,也加长了脊部,缩窄了双翼,且使两翼角下垂,以增强穿透的能力。在春秋前期,三棱锥型的箭矢仍是少数,但到了春秋晚期,它却迅速增多,被大量使用。如长沙浏城桥一号楚墓出土的46枚铜镞中,三棱锥体型的箭镞多达29枚,就是明证。
三、防护兵器
在古代战争中,将士们常常执盾、披甲和戴胄,用以保护自己的肢体免受敌方兵器的伤害,以达到更好地去消灭敌人的目的。这里的盾、甲、胄等物,就是防护性兵器。春秋时期列国争霸兼并无已,战争十分频繁,因此盾、甲、胄等防护兵器无论在制作上,还是在使用上都有一定的进步,反映了随着刺杀格斗兵器和抛射兵器的发展,以防御为目的的军事装备也必然会有所改进的辩证关系。
(一)盾文献中也称为“干”,可以掩蔽身体,防卫敌人的兵刃矢石的杀伤,通常和刺杀格斗类兵器,如刀、剑等配合使用。早期的盾都用木、皮等材料制作,表面髹漆,形状多呈长方形或上窄下宽的梯形,长度一般不超过三尺。其中又分为步兵用的步盾和车兵用的孑盾(小盾)。到了春秋(乃至战国),盾仍然以木和皮革为材料制作,但其形状却有较大的变化,其上部大多作成对称的双弧形,表面涂漆,并常绘有精美的花纹,盾高一般有60多厘米,宽约45厘米。当时,盾作为军中主要护体器具,车战时用专人执干,以蔽遮刺兵和矢石;在防御战中,城头上遍设盾橹,防御敌人自城下射上来的飞石和箭。
(二)甲 又叫做介或函,用以防护人或马的躯干。甲是春秋时期主要的防护兵器,一般由皮革制成,分人甲和马甲两种,甲片表面髹漆。当时的皮革制造工艺有了突出的发展,造甲的工匠称为函人,《考工记·函人》对其制作工艺有详细的记载,其基本方法是先将皮革加工作成小甲片,涂上漆,然后用丝绳联成形制各异、用途不一的甲。就人甲而言,就由身甲、甲裙、甲袖三部分组成。其中身甲是人甲的主体,由胸甲、背甲、肩片、胁片等约20片编成。甲片的联缀,有固定与活动两种,按人体不同部位的形状和活动程度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联缀方法①。当时人甲的防护部位已经达到胸、背、腹、膝、颈项和胳膊等,有效地减轻了格斗兵器和抛射兵器的杀伤程度。由于甲具有很好的防护功能,故被大批装备于军队,几乎每名武士都有一副皮甲,军中有多少副甲就相当于有多少兵士。“被练三千”、“带甲十万”遂成为表示军队兵员实力的代名词。
马甲用于保护拉战车的马匹。《左传》所谓“介马而驰”,即是指将战车驾马披甲,然后发起冲锋。由于在车战战场上保护马与保护人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此马甲的制作和使用在当时颇为普遍。春秋时期的马甲一般也是以皮革制作,工艺与人甲基本相同。同时,由于当时杀伤性兵器的穿透力普遍提高了,故不论人甲、马甲,都大大增加了强度。
(三)胄 后世也叫做盔,其形制如帽,用以防护人或马的头部。商、周时期,胄多由青铜所铸制;到了春秋时期,胄却多以皮革制成,其工艺方法与甲的制作基本相似,即由甲片编缀,每个胄所用的甲片数并不相同,胄一般中有脊梁,下有垂缘护颈。它的进一步改进发展,就是出现了铁胄,但这已是在战国时期了。
四、战车及其它
(一)战车 春秋时期,驰骋在战场上的千百辆战车,是各国军队的主要作战装备;驾驭战车冲杀则是两军交锋的主要战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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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中国古代的甲胄》。
式之一。关于当时战车的名称、性能、形制和作战特点,《左传》、《诗经》、《考工记》等文献均有不少的记载,而河南陕县上村岭虢国墓地发掘出土的春秋兵车文物,则从考古的角度为我们了解当时兵车情况提供了实物直观的素材。
与西周时期大体相同,春秋时期的兵车主要有两类。一类用于驰逐攻击,可以称为“攻车”;另一类用于设屏障、塞路口、运辎重,可以称为“守车”。《周礼·春官·车仆》将这两类战车分别命名为“戎路”、“轻车”、“阙车”、“苹车”、“广车”,据蓝永蔚先生考证,其中前三种属于“攻车”,后二种属于“守车”。“戎路”,又称“旄车”,通常是军队的指挥车,由国君、主将和部分禁卫军乘坐。“轻车”是“攻车”的主体,占“攻车”数量的大部分,又称长毂、辅车、战车、武车等。“阙车”,其结构和性能与轻车同,但因其担负的作战任务特殊而单独命名,它主要用于填补方阵中因战车缺损而出现的空阙,同时担任警戒、掩护任务,可见其为机动的轻车,故《左传》又称其为“游阙”。苹车和广车属于防御用车,其区别仅在于驾挽方式的不同和使用上略有差别而已①。在《孙子兵法》中,对战车也按其战术性能的不同而区分为两大类,一是驰车,即“轻车”、“攻车”;一是“革车”,即“守车”、“重车”。这些名目繁多的战车,在春秋时期都曾大显身手,在战场上扮演着类似于现代主战坦克的角色。
春秋时期兵车(此处主要指攻击型轻车)的形制,据文献记载,并结合出土文物,可知与西周时期的兵车差别不大。即独辕、方舆、双轮、长毂,车轮直径较大,约130~140厘米,每轮有18~24根辐条。辕前置衡,衡的两侧各有一乾②,桅上驾马,车厢门开在后方,车体全用优质木料制造,在一些部位装有青铜饰件和加固件。一般每车驾四匹马,中间两匹辕马称“服”,右左侧拉旁套两匹马叫“骖”,一套驾车的马合称为“驷”。但为了提高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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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战车分类》。
②《上村岭虢国墓地》,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
车的机动性能,当时的战车的轨宽逐渐减小,车辕逐渐缩短,而轮上辐条的数目则逐渐有所增多。①又为了使战车更加牢固,耐冲撞,一些关键部位(如轮轴接合部)的青铜加固件有所增加。
一辆“攻车”一般载乘甲士三人,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载乘四人,称为“驷乘”,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载:“烛庸之越驷乘。”据文献记载,甲士三人按左、中、右次序排列并作具体的分工。其中左方甲士持弓主远射,为一车之首,称作“车左”或“甲首”。右方甲士称为“车右”、“戎右”或“参乘”,手执戈、矛等长兵和盾牌主格斗,同时兼管维修车辆并负责为战车排除障碍。在枝前居中的是不直接作战的“御”,他的职责是手握缰绳,驭马驾车,他一般只佩带刀剑等随身短兵。其实,从出土文物材料看,车左除弓箭外,也还配备有戈矛等长兵和刀剑等短兵;而车右除长兵外,也还配备有短兵和弓箭,只是双方责任有所侧重而已。这样的战车一般先采用一线横列作战,以便发挥远射兵器的威力。然后敌我互相冲驰,其近体格斗一般在两车相错时进行,近体格斗使用的武器多为戈、矛等。
戎路等指挥车的乘员也为三人,但次序排列与职责分工则与一般轻车有别,即主将居中,击鼓指挥,参乘仍居右,负责警卫和格斗,御者居左,驾驭车马。
守车大多也以马匹挽拉,也有用牛驾挽的。它的数量与战车数量大体相当,《孙子兵法·作战》称“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就是明证。它除了承担运输作战物资之外,还被用来作大军宿营的临时防御锼诱,或撤退时并连成阻止敌军追击的障碍物,可见守车(辎重车)也是军队车辆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左传》等文献记载,春秋时在军队中还装备了特制的供登高隙望敌情用的楼车,它“高与城齐”,因为其车上高悬望楼,形状“如鸟之巢”,所以又称作“巢车”。它的出现和使用,大大便利了主将临阵调动部队和指挥作战。另外,为了适应攻城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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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战车与车战》。
的需要,当时还制造了攻城类战车,如冲车、轒辒等等。
综上所述,在春秋时期,战车作为诸侯列国武器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作和改良始终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在形制、性能基本承袭西周兵车的情况下,也有了一定的进步,这表现为机动性有了增强,种类有所增多(出现了巢车、辏韫等车种),这正是车战占作战方式主导地位条件下的必然产物。
(二)战船 春秋晚期,地处江南水网湖泊地带的楚、吴、越诸国,都根据自身的地理环境,而致力于发展舟师,使之成为军队中的一个重要兵种。当时舟师的装备,首先就是各类战船。由于史料阙如,有关战船的情况,在目前尚难知其详。只能从《越绝书》及《太平御览》卷三一五所引的《伍子胥水战法》中依稀辨识其雪泥鸿爪。战船的名目似有:大翼、小翼、突冒、楼舡、桥舡。战船的作战性能,以车战情况来比附,比拟为:“大翼者,当陵军之重车;小翼者,当陵军之轻车;突冒者,当陵军之冲车;楼舡者,当陵军之行楼车;桥舡者,当陵军之车足剽定骑也。”战船的规模、兵员和武器配置,据《伍子胥水战法》称,大翼“广丈六尺,长十二丈,容战士二十六人,榷五十人,舳舻三人,操长钩、矛、斧者四,吏、仆、射长各一人,凡九十一人,。当用长钩、矛、长斧各四,弩各三十二,矢三千三百,甲、兜鍪各三十二”。应该指出,这些记载多有后人附益的成分,更多的是反映战国时期水师的情况。但是按常理揣度,春秋末年的战船情况似应相差不远。史籍上有关“余皇”、“大舟”、“戈船”等记载就是明证。在没有更多的考古发现之前,《太平御览》的记述不失为一条追溯春秋战船的线索。
(三)攻守城器械 说到春秋时期的攻守城器械,首先得从当时的筑城情况谈起。春秋时诸侯列国都蜂起筑城,墙高、堑深、悬门锁城,构成完整的防御体系,它是保存自己阻止敌人进攻的理想设施。根据《左传》等古文献提到的情况加以粗略统计,仅黄河中下游及淮河上中游地区周、晋、齐、鲁、卫、曹、宋、郑、陈、蔡、秦、许、莒、邾、滕、薛等十几个大小国家,就有大小城池约300个以上。
城的建筑仍是版筑,夯土成墙,挖沟为池。夯土方法有两种,一是平夯,即两面夹板,层层夯土平筑;一是方块夯,即分段夯筑。城门构筑更加高大、复杂,悬门的设置,是城门设防的一大进步。为加固城门,已使用了金属铆钉。
由高墙宽堑构成的城池,是当时军队行动中的最大阻碍。因此,当时军事家都视攻城为畏途,如孙子就曾说:“其下攻城”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放弃城战。因此随着城防的出现,攻守城的器械也相应产生了。其中属于攻城器械范围的,在春秋时期主要有掩护士兵堆土成闉的轒韫,攻城的大橹,登城的云梯以及前面所提到的重型冲车等;而守城用的器械,除了干盾、弓弩、刀剑等常用兵器外,还有钩拒等。这在先秦有关文献中(如《墨子》、《孙子》等)曾有零星的记载,但尚缺乏地下出土实物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