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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道家军事思想

作者:吴如嵩 当前章节:15555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0

一、概述

 道家是我国先秦时期形成并得到充分发展的重要思想流派,与儒、墨、名、法等学派相齐名。它的创始者是老子(聃),代表著作是五千言的《老子》(即《道德经》)一书。关于老子其人其书的时代属性,学术界的意见多有分歧,但通常的看法是老子即春秋时期的老聃,与孔子同时而略早。《老子》书虽有后人附加的文句,但基本上保存了老聃的遗说。

 道家思想是当时部分没落贵族思想意识的集中体现。春秋战国之际急剧的社会变革,使得相当一部分贵族失去往日的地位和特权,下降为农民,成为小生产者。他们对社会变革深感不满,但又无可奈何,表现出彷徨绝望的思想情绪。老子的学说反映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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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岑仲勉:《墨子城守各篇简注·自序》。

部分人的思想和要求。

 关于道家的基本思想倾向,《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有比较扼要而准确的表述。其云:“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合于尧之克让,《易》之嗛嗛。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这里,班固是以正统儒家的观点衡量评判道家学说的高下得失的,不无偏颇之处,但基本上揭示了道家思想体系的特质。今天看来,老子的思想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即“道”为天下万物的本体论;事物相互对立相互转化的朴素辩证法;柔弱胜刚强的策略论;“无为而治”、“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其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和贵柔守雌策略论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事物运动的某些本质属性,可以被应用于军事学,成为以弱胜强、避实击虚的指导原则。因此自唐代以来,曾有不少人将《老子》视为兵书,认为它“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①。可见道家军事思想是道家整个学说中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

 进入战国中晚期后,随着社会大变革的进一步深化,封建制度的完全确立,老子创立的道家学说自身也起了某种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为道家内部岀现的思想观点上的差异,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内部分化。以庄子为代表的部分道家,对自己所面临的社会变乱深感绝望,悲观厌世,逃避现实,自我陶醉。他们泯灭善恶是非的界限,认为一切存在全是幻影,主张对什么也不必认真,做到“坐忘”:“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庄子·大宗师》),不谴是非,与世沉浮。在这种思想意识的支配下,庄子等人对军事问题自然也要抱无所谓的态度了,最多也不过是从崇拜自然、宣杨“无为”的角度出发,来简单指斥和否定战争现象本身而已。

 但是并非所有的道家都沿着庄子的足迹前进,当时有许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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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真:《道德真经论兵要义述》。

家人物,能够正视现实,借鉴汲取其他思想学派的合理内容,丰富和发展老子所创立的道家学说体系,从而形成了新的道家理论。这就是战国中晚期勃兴,西汉前期盛行的黄老学派。他们立足于老子思想的主体性,尊奉相传的黄帝学说,同时兼容并取诸子百家之长,体现出“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①的思想特色。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对道家理论的总结,其对象实际上就是这部分新型道家。他说:“道家使人 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可见黄老道家的思想体系中包含了阴阳家、儒家、墨家、法家乃至名家的一些思想内容,其特征是“与时迁移,应物变化”,其宗旨则有明确的功利性,即“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这不但与同时的庄子学派有很大不同,而且也与老子的不少观点不尽一致,最主要的一点就是由消极避世变成了积极入世。应该说这是先秦各家学术思想在对峙前下长期相互交融贯通的必然结果。

 由于黄老道家学派能够在坚持原生道家某些基本原则基础上,积极面对社会现实,致力于讨论求治之道,他们对当时社会生活最重大的事情——战争问题也给予重视,认真考察,并提出自己的许多看法和主张。论兵言辞在他们的著述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是与庄子不同的。同时由于其学说具有兼容并取他家思想的特色,其兵学观点中也往往包含有其他诸家的军事思想的某些内涵,并不以道家兵学观点为畛域,因而呈示出庞杂性和多元性。这是其优点,同时也是其不足。

战国黄老学派的著作比较丰富,在现存的著作中兵学理论比较集中的,主要有《鹖冠子》、《文子》以及本世纪70年代先后出土的长沙马王堆帛书《经法》、银雀山汉墓竹简部分佚名论兵之作等等。它们基本上展示了战国黄老学派的兵学思想的基本内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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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高诱:《吕氏春秋·序》。

主要特征。今天探讨战国道家的军事思想,当以黄老新道家为主要对象。

二、《庄子》的军事思想

《庄子》是庄子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合集,先秦时期道家学派的一部重要著作。《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著录《庄子》52篇。现存的《庄子》文本,系西晋玄学家郭象整理注解本,计为33篇。其中内篇7,外篇15,杂篇11。古今学术界一般认为内篇是庄子自作,外篇和杂篇则系庄子后学所为。但任继愈先生等学者则认为两者关系恰好相反,外篇与杂篇才是庄子本人思想的真正体现,而内篇则成于庄子后学之手。①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庄子者,蒙人也,名周。周尝为蒙漆园吏,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其学无所本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作《渔父》、《盗跖》、《肤箧》,以诋泚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其言洸洋自恣以适己,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这段文字使我们对庄子的生平事迹和学术思想特点能有一个简略的了解。庄子,名周, 战国中期宋国蒙(今河南商丘)人,大约与孟子同时而稍晚②。曾经做过蒙地方的漆园吏,但为时不久,即弃职归隐,从事于讲学著述,从此过着绝意仕途“以快吾意”的清贫生活。在学术上,他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学说,成为战国时期道家学派的最主要代表人物,在中国古代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后世文化传统的嬗变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庄子以及后学对战国社会变革的现实极端不满。在他们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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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第379~386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版。

②马叙伦在《庄子义证》中考证,庄子约生于公元前369年,卒于公元前286年。

里,当时社会局面混乱不堪,灾难深重:“方今之时,仅免刑焉。福轻乎羽,莫之知载;祸重乎地,莫之知避”(《人间世》)。可是自己又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于是便幻想从现实生活中逃脱出去。这反映了社会变革大潮中部分进退失据的没落贵族与破产小农的绝望消极心态。

 庄子及其后学的哲学垠想十分丰富,其中心内容是崇尚自然, 泯灭是非界限,率性无为,追求绝对精神自由。荀子说:“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①,这个评价基本上把握住了庄子学派的哲学的要点。的确,凡是存在自然和社会对立的地方,庄子他们总是肯定自然,否定人为的社会、文化、道德。在社会历史观方面,庄子肯定人的自然本性,反对仁、义、礼、智等社会属性,认为后者 是强加于人的自然本性上的绳索,“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踢技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马蹄》)。甚至为保存人之自然本性,而主张绝弃人类文明:“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掊 斗折衡,通民不争……攘弃仁义,而天下之德始玄同矣”(《肤箧》)。在自然观方面,他们抬髙无形的“道”、“绝对”和“无限”的地位,赞美自然,贬低社会具体事物、“相对”和“有限”的地位,否定社会生活的存在意义。从这一基本认识出发,庄周及其后学反对辨别是非,认为“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齐物论》),从而主张:“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天下篇》),大力提倡追求个人精神自由,克服“有己”,做到“无己”、“无名”、“无功”,进入 “离形去知”、“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睨于万物”的最高境界。这种“自由”不依赖于现实的任何条件,因而是无待的、绝对的,庄子等人将它称作为“逍遥”。

因此,《庄子》一书对战争和军事问题多予以排斥和蔑视,极少涉及。《庄子》洋洋近十万言,“兵”字仅出现22次。②其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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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荀子·解蔽》。

②据《庄子引得》统计。

“争”、“斗”一类字眼出现的次数也同样稀少。即便偶尔觖及军事问题,也仅仅是藉以表明对战争的否定态度,印证自己的哲学观点。至于作战指导、治军之道等等,《庄子》则是根本不置一辞。

《庄子》对战争问题的看法,概括地说,大致有以下三点:

 第一,争乱由“知”而起。《庄子》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争乱,包括战争,都是与人的自然本性相违背的,而之所以发生争乱,纯粹是由“知”而起:“德荡乎名,知出乎争。名也者,相轧也;知也者,争之器也。二者凶器,非所以尽行也”(《人间世》)。因此,在庄子学派的眼中,战争并无所谓正义和非正义之分。这恰好是其“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相对主义观点观照战争问题的必有之义。在《则阳》篇中,庄子等人曾对这种战争无是非论作过如此的阐述:“善言伐齐者,乱人也;善言勿伐者,亦乱人也;谓伐之与不伐乱人也者,又乱人也”。既然战争无正义和非正义可分,那么凡为儒墨之徒所津津乐道的历史上的“义战”典范,如黄帝征蚩尤,商汤伐桀,武王诛纣等等,按《庄子》的观点均属于该一概否定之列:“黄帝不能致德,与蚩尤战于逐鹿之野,流血百里。尧舜作,立群臣,汤放其主,武王杀纣。自是之后,以强陵弱,以众暴寡。汤武以来,皆乱人之徒也”(《盗跖》)。

 第二,反对“为义偃兵”。《庄子》借徐无鬼之口,批评魏武侯的“欲爱民而为义偃兵”的思想倾向。认为“爱民,害民之始也;为义偃兵,造兵之本也”(《徐无鬼》),如杲存心去做这类“好事”,只会得到相反的结果:“凡成美,恶器也”(同上)。所以《庄子》主张“无藏逆于得,无以巧胜人,无以谋胜人,无以战胜 人”(同上)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修养本性,顺应自然而不要违拗:“修胸中之诚,以应天地之情而勿撄”(同上)。以超脱淡泊的态度对待战争。认为如此则世界上就自然不会有任何战争,而根本用不着殚精尽力提倡什么“偃兵”了:“君将恶乎用夫偃兵哉!”这些观点,是与庄子学派所汲汲宣扬的“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消遥游》)的哲学见解完全相一致的。

 第三,恃兵者亡。《庄子》认为:圣人对事物釆取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所以没有兵争;而普通人却对是非问题太执著了,所以,会发生兵争。并指出如果想依靠战争来成就大事,必然会走向反面,招致灭亡:“圣人以必不必,故无兵;众人以不必必之,故多兵。顺于兵,故行有求。兵,恃之则亡”(《列御寇》)。这里《庄 子》初步涉及到了战争起源以及地位问题。可惜在其“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殽乱,吾恶能知其辩”(《齐物论》)观念制约下,这种议论甫谈即止。

 法家积极主战;而《庄子》却宣扬“兵,恃之则亡”;儒家和墨家虽反对兼并战争,但推崇“吊民伐罪”为宗旨的“义战”,而《庄子》却把这种“义战”界定为“推乱以易暴”的行为。如借伯夷叔齐之口,对武王伐纣之举做出的评价:“今周见殷之乱而遽为政,上谋而下行货,阻兵而保威,割牲而盟以为信,扬行以说众,杀伐以要利,是推乱以易暴也”(《让王》)。由此可见,《庄子》对战争问题的看法确乎是标新立异的,反映了其学说“恣纵而不傥”的特点。但同时应该指出的是,它这方面的论述毕竟苍白单薄,且偏颇虚幻。

三、《鹖冠子》的军事思想

《鹖冠子》,大约成书于战国末期,《汉书·艺文志》著录于 《诸子略·道家类》,为一篇。《隋书·经籍志三》亦将它归入“道家类”,为三卷。其书今本共11篇。有的学者认为,今本《鹖冠子》是先秦古籍《鹖冠子》和《庞煖》的合集。可备一说。

 鹖冠子,是隐士名,东汉班固在《汉书》自注中说他是“楚人,居深山,以鹖(一种善斗之鸟的尾羽)为冠”。从书中提到赵 武灵王、赵悼襄王、赵将庞煖及燕将剧辛等情况来看,《鹖冠子》大体上是战国晚期阐述黄老学派思想的著作,从全书的风格来看,它并不成于一时一人之手,论兵的内容在书中占有一定的篇幅,反映了黄老学派对军事问题的基本看法。

 在战争观问题上,《鹖冠子》认为战争的发生乃是一种带有必然性的社会现象,并进而明确地提出了圣人之道以人道为先、“人道先兵”的观点。《鹖冠子》诞生的战国晚期,正是封建兼并战争愈演愈烈,最后走向统一的前夜。在这种情况下,各家各派对战争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鹖冠子》的作者也不例外,认为,“五帝在前,三王在后,上德已衰矣,兵知(智)俱起”(《世兵》)。战争的存在本身是正常的,因为它并没有改变天地日月的法则,没有搅乱阴阳生死的常规:“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阴阳不乱其气,生死不俛其位,三光不改其用,神明不徙其法”(《世兵》)。这里,《鹖冠子》肯定战争的起源乃是历史运动过程 中的客观属性。在此基础上它鲜明地表明了自己对待战争的态度,即“兵者百岁不一用,然不可一日忘也。是故人道先兵”(《近迭》),反映出作者既慎战又重战的思想。这种“人道先兵”的认识,可以说是对先秦兵家重人事重战争的思想的强调,它与《司马法》所提出的“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的主张,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鹖冠子》虽主张“人道先兵”,但反对恃强好战,穷兵黩武。它认为战争的胜负不能和国家实力的强弱简单地加以等同,指出那是不合实际的:“地大者国实,民众者兵强,兵强者先得意于天下。今以所见合所不见,盖殆不然”(《近迭》)。批评了当时流行的“强大者必胜,小弱者必灭”的观点。指出如果情况真的如此, 那么就是“小国之君无霸王者,而万乘之主无破亡者”了,可是历史和现实对此都提供了否定性的答案。这些论述可谓是黄老学派朴素辩证法思想在观察、分析军事问题上的突出反映。

《鹖冠子》提出了关于从事战争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认为要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顺应天道,合乎人和:“兵之胜也,顺之于道,合之于人”(《兵政》)。所谓“顺之于道”,就是要按照“道”这个法则,指导军事活动,这就是《世兵》所说的“知一不烦”和“以一度万”。作者认为,懂得了这个“道”(“一”),那么复杂的军事问题就会变得简单明了(知一不烦);便可以用这个道来应付千变万化的情况(以一度万)。指出战争指导 者一旦把握住“道”的精神实质,那么就可进入用兵的最髙境界:“指天之极,与神同方。类类生成,用一不穷”(《世兵》)。《鹖冠子》接着还论述了知“道”的具体原则,指出其关键在于正确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相互关系,洞察顺逆与利害,应变于无穷。

 所谓“合之于人”,就是要修明政治,争取人和,赢得广大民众对战争的拥护和支持。黄老学派的重要思想特色之一,就是其善于在立足“道”的基础上,重视对其他思想学派合理成份的兼容并取,以丰富和完善自己的思想体系。《鹖冠子》借鉴了儒家的某些思想观点,使自己“合之于人”的主张具体化。提出了“兵 者,礼义忠信也”(《近迭》)的命题。这一“礼义忠信”的用兵 宗旨,就是主张“行枉则禁,反正则舍。是故不杀降人。主道所高,莫贵约束。得地失信,圣王弗据”(《近迭》)。这些说法与《左传》所提倡的“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的主张十分接近。表明《鹖冠子》的作者崇尚“仁义礼信”的思想倾向,这使得其“人道先兵”这一命题的内涵有所充实和丰富。

《道端篇》曾说到:“仁者,君之操也;义者,君之行也;忠者,君之政也;信者,君之教也”。据此可知,《鹖冠子》所说的“礼义忠信”,主要是针对统治者而提出的要求。基于这样的看法,《鹖冠子》把战争胜负的原因,归结到国君的贤明与否。指出国家即便是“地大国富,民众兵强”,但假如“其君不贤而行骄溢”,也同样会招致战争失败、社稷覆亡:“师未发轫而兵可迭也”(《近迭》)。应该说《鹖冠子》这一认识是相当深刻的,因为在当时那种“竞于气力”的社会环境中,许多统治者虽能够普遍致力于富国强兵,但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道德文明的建设。而像法家等学派也是只讲求功利,却鄙视道义的价值和作用。《鹖冠子》对战争胜负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这表明它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仅仅是部“时若散乱而无家者”①的缺乏价值的杂凑之书。

 道家主张知雄守雌,以柔克刚。由其演化发展而来的黄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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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陆佃:《鹖冠子·序》。

派在作战指导问题上,同样也是强调先计后战,以退为进,以谋略制敌,以阴柔取胜。首先它主张搞好战备,“备必豫具,虑必早定”(《天权》);其次,认为用兵的精义在于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指导作战,要做到神出鬼没,无迹可求。它十分赞赏“随而不见其后,迎而不见其首,成功遂事,莫知其状”的用兵艺术, 并名为“夜行之道”而推崇备至:“圣人贵夜行”(《夜行》)。在《武灵王》篇里,作者还进而把“不战而胜,善之善者也”和“夜行之道”直接联系起来,突出体现了其“柔弱胜刚强”、阴柔取天下的用兵思想。

 在充分论述“夜行之道”意义的基础上,《鹖冠子》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用兵原则和方法。概括起来说,大致有“重计”、“尚权”和“任势”这三点。

 重计。《鹖冠子》非常推崇“百战而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胜,善之善者也”的观点,强调:“工者贵无与争。故太上用计谋,其次因人事,其下战克”(《武灵王》)。对“用计谋”、“因人事”、“战克”的特点和方法,《鹖冠子》也做了充分的阐述。如就用计谋而言,它认为:“昔善战者,非以求胜,将以明胜”(《天权》)。“明胜”既要知彼知己,又要对战争和事态的发展作出正确预测。因此要求战争指导者必须具备深邃的洞察力和预见力,未战先胜,胜算在握,做到“未有形而除之”(《世贤》)。它提倡用各种方法,来迷惑敌国的君主,使其变更本国的风俗,变得骄奢淫逸,肆意妄为,“爱人而与,无功而爵,未劳而赏。喜则释罪,怒则妄杀”(《武灵王》),自掘坟墓,自取灭亡。如此便可以对敌国“不战而胜”,实现最佳的战略目的。至于那种少计寡谋、死拚硬打的力战行为,诸如“耳闻金鼓之声而希功,目见旌旗之色而希陈,手握兵刃之枋而希战,出进合斗而希胜”之类,《鹖冠子》认为纯属于“破亡”之道,绝无可取之处,从而进一步强调了重计尚谋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尚权。所谓“权”,就是权变。《鹖冠子》注重权变,认为“胜道不一”,主张在军事活动中积极做到灵活、多变,以争取主动,赢得胜利。至于如何巧妙地掌握和运用“权变”,《鹖冠子》认为关键在于清醒认识和牢牢把握住有利的作战时机,“不倍时而弃利”。指出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便算是真正懂得和掌握了用兵的“道”,即作战指导的基本规律。“知时者与道证,弗知者危神明”(《兵政》)。便可从容应付任何情况,立干不败之地:“士不折北,兵不困穷”,“乘流以逝,与道翱翔”(《世兵》)。

 任势。所谓“势”,就是有利的态势。《鹖冠子》十分注重利用有利的态势。指出:“在势,故用兵有过胜”(《兵政》),主张“兵以势胜”。它认为物各有性,五行相生相克,所以必须根据战争活动的自身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造势任势,战胜攻取。《鹖冠子》进而具体论述了造成有利态势的种种方法。这首先是要“齐过进退,参之天地,出实触虚”(《世兵》),避开敌人的殖点,攻击敌人薄弱之处,置敌人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其次是要“发如镞矢,动如雷霆。暴疾捣虚,殷若坏墙。势急节短,用不缦缦”(同上),主张兵贵神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敌人以致命的打击。其三是要“避我所死,就吾所生,趋吾所时,援吾所胜”,即扬己之长,避己之短,致人而不致于人,牢牢控制战场主动权,不给敌人以任何可乘之隙。它认为如能做到这几点,自己便拥有了有利的作战态势,可以无往而不胜了。这种积极主动 的作战指导思想,显然是汲取了先秦兵家思想精华的结果,而与老庄为代表的正统道家有别,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此外,《王鈇》篇还谈到楚国军制,这对于研究战国时代的军制问题是有重要史料价值的。《鹖冠子》作为黄老学派的代表作之一,其军事思想也有某些糟粕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1、它过多掺杂了阴阳五行说的内容,如侈谈什么“阵以五行,战以五音”之类,“假鬼神以为助”①,影响到对兵学规律客观探讨的深度。2、旁杂蔓芜,缺乏完整体系,对一些问题的论述深度尚嫌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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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艺文志·兵书略》。

四、《文子》的军事思想

《文子》,《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著录为9篇,入道家类。班固自注说:“老子弟子,与孔子并时;而称周平王问,似依托者也”。《隋书·经籍志》著录为12篇,亦入道家。主要有北魏李暹和唐代徐灵府注本。宋代杜道坚所撰的《文子缵义》12卷,为阐 发《文子》主旨与文义的主要著作。

 《文子》一书内容混糅,文义扞格之处甚多。《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然考其书,盖驳书也。其浑而类者少,窃取他书以合之者多。凡《孟子》辈数家皆见剽窃,峣然而出其类,其意绪文词,又互相牴而不合。”①这一针见血道中了《文子》的基本特征。正因如此,关于此书的作者及其真伪,历来颇存歧见。北魏李暹将文子和计然比附为一人,这是缺乏依据的。有的学者认为《文子》“当是西汉的作品,不是先秦的著作”②。有些学者则不疑其伪。如唐兰就断定《文子》为“先秦古籍之一”③。从全书的体例和基本思想倾向看,其书当为老子后学所辑编,大约成书于战国晚期。由于其书不出于一人之手,后人似又有所增益,所以显得相当杂驳。这也是存世的先秦古籍所普遍存在的现象。

《文子》一书杂揉有大量儒、墨、名、法学派的思想内容,但其主旨是本于《老子》的“道”和朴素的辩证法思想立说,借《老子》的言语来发挥自己的见解。所以,从总体上看,其书应属于黄老之学的著述,《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以及其他 公私目录书将其归入道家类是正确的。

《文子》一书所论述的问题相当广泛,其中军事是其探讨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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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四六,子部,“道家类”。

②张岱年:《中国哲学史史料学》,第106页,三联书店1982年6月版。

③《经法》附《马王堆出土<老子> 乙本卷前古佚书的研究》,文物出版社1976年版。

点之一。概括地说,它的军事思想大致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矛盾交织的战争观念。作为以《老子》书解说者面目出现的《文子》,其对待战争的态度,力求与老子的观点相吻合,从而一定程度上流露出非战的倾向。《文子》曾数次提到《老子》中所云“兵者,不祥之器也”。认为战争是凶器,是逆德,将用兵抨击为“逆之至也”:“夫怒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争者,人之所乱也。阴谋逆德,好用凶器治人之乱,逆之至也”(《下德》);“故兵者,不祥之器也,非君子之宝也”(《微明》)。因为战争给 众带来极大灾难,给物质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战后必然出现凶年:“起师十万,日费千金,师旅之后必有凶年”(同上)。所以它进而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天下虽大,好用兵者亡;国虽安,好战者危,故小国寡民,虽有什伯之器而勿用”(《符言》)。表明了自己的反战态度。在《道德》篇中,作者还阐述了屡战屡胜与国 家安危的关系。指出“亟战则民罢,数胜则主骄;以骄主命名罢民,而国不亡者,寡矣”。将屡战屡胜归结为亡国之原因,其非战的倾向性是相当明显的。

 但是,战国时期兼并战争激烈残酷的客观现实,击碎了《老子》追求“小国寡民”生活的幻想,迫使当时的一些道家之徒渐渐偏离“非战”的立场,对战争采取比较现实和冷静的态度;而当时儒、墨、法诸家有关战争问题的论述,也为这些道家对战争认识的发展和深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汲取材料。这表现为《文 子》书中同时包含有积极提倡用兵,强调正义战争的必要性的不少内容。

《文子》也认为,战争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社会现象,可以按其性质划分为五个类型:“用兵者五,有义兵,有应兵,有忿兵,有贪兵,有骄兵”(《道德》)。区分的标准是:凡用兵本于诛伐暴虐 救助弱小的宗旨,则为“义兵”;凡用兵基于抵抗别国兼并的目的,则为“应兵”;为了争执小事,不能克制内心的愤恨而用兵,则为“忿兵”;用兵是为了贪图别国的土地,掠取他人的财宝,则为“贪兵”;凡凭借自己地广人众而企图以武力压倒敌国的,则为“骄兵”。《文子》充分肯定前两类战争的意义,而对后三类战争则予以坚决的否定。它的结论是:“义兵王,应兵胜,忿兵败,贪兵死,骄兵灭”(同上)。并将这些看法断定为自然的法则:“此天道也”。《文子》这些区别战争性质的论述,虽不是独创,如《尉缭子》就曾根据各种战争的不同特点,将它们划分为“挟义而战”和因“争私结怨”而战两大类,但却比其他诸家的分析来得更为具体和细致,对后来的《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的战争观思想不无影响。

 在区分战争性质基础上,《文子》进一步阐述了从事正义战争的必要性。它指出:社会上有“贪饕多欲之人”,“残贼天下”,使得“万民骚动,莫宁其所”(《上义》)。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圣人起来征伐,以拯救民众于水火之中。“教之以道,导之以德而不听,即临之以威武;临之不从,则制之以兵革”(同上);“夫畜鱼者,必去其(蝙)[猵]獭;养禽兽者,必除其豺狼。又况牧民 乎!是故兵革之所为起也”(同上)。不然的话,就是放任坏人残贼民众,为害天下,“害莫大焉”,“祸莫深焉”,是真正的不义。因此,《文子》提倡“存亡平乱,为民除害”的“义战”,指出:“所为立君者,以禁暴乱也”(同上)。这一观点,符合黄老学派对待战争问题的基本宗旨,也和荀子为代表的儒家历史学派的战争观有相通之处,克服了原生道家战争观念的消极性。

 第二,以道制胜和“庙算”、“政胜为先”的战争指导思想。“道”是《老子》哲学中的最高范畴,作为一部解释阐发《老子》 哲理的著作,《文子》很自然地提出了以道制胜的观点:“天地之 道……不须礼而庄,不用兵而强”(《自然》);“强大有道,不战而克;小弱有道,不争而得”(《道德》)。它们的含义是,对待战 争应如同对待世间其他事物一样,必须以最高的“道”加以统驭,“循(乙)[道]而动,天下为斗”。认为这才是指导战争全局,赢得战争胜利的根本前提。

推崇庙算。自从孙子总结战争实践经验,明确提出“上兵伐谋”的精辟观点以后,兵学家们都普遍注意在自己的军事著述中阐述发挥谋略制胜的思想。《文子》作为“道兵家”的主要代表作 之一,也非常强调进行庙算,以谋胜敌。并且将庙战与“天道”结合在一起,指出:“庙战者帝,神化者王。庙战者法天道,神化者明四时”(《自然》)。这表明《文子》对前人“上兵伐谋”的思想 精华,既有继承,又本于自己主体思想而有所发展和深化。

 政胜为先。《文子》借鉴吸收了孙子有关“先胜”的观点,主张“王兵先胜而后战”(《下德》)。但是,《文子》这里所说的“先胜”与孙子的“先胜”思想是有所不同的。它主要是指“先为不可胜之政”(《上礼》),即首先修明政治,争取民心,从而宾服 诸侯,一统天下。这方面它有很充分的论述,如《下德篇》所云: “善守者无与御,善战者无与斗。乘时势,因民欲,而天下服。故 善为政者积其德,善用兵者畜其怒。积德而民可用也,畜怒而威 可立也。”又如《自然篇》所云:“修政于境内,而远方怀德;制胜于未战,而诸侯宾服也。”讲的都是这一层意思。由此可见,所谓的“先胜”,就是“政胜”;“政胜”的核心,则是“德胜”。《文子》认为,地广民众,甲坚兵锐,都不是取胜的可靠保证:“地广民众,不足以为强;甲坚兵利,不足以恃胜;城高池深,不足以为固;严刑刻杀,不足以为威。为存政者,虽小必存焉;为亡政者,虽大必亡焉”(《下德》)。唯有推行德化王政,“行仁义,布德施惠”,方可使“群臣亲附,百姓和辑,上下一心,群臣同力”,达到“诸侯服其威,四方怀其德,修政庙堂之上,折冲千里之外,发号行令而天下响应”(《上义》),乃至达到“义兵至于境,不战而止”(同上)的效果。《文子》进而明确指出,如果一个国家在内政未修治的情况下劳师兴众,必将毫无收获:“以未治而攻人之乱,是犹以火应火,以水应水也,同莫足以相治”(《上礼》)。要取得“德胜”,关键之一就是要收揽争取民心。受当时民本思潮的影响,《文子》也着重探讨了争取民众支持战争的问题。它认为战争如果基于广大民众的利益,“以为人也”,就必然得到民众的支持;如果“以自为者”,即为了个人的私欲而进行战争,就必然遭到民众的反对:“举事以为人者,众助之;以自为者,众去之。众之所助,虽弱必强;众之所去,虽大必亡”(《上义》)。为此,《文子》提出了 “兵之胜败皆在于政”(同上)这一重要命题,集中体现了其战争指导思想的精髓。

 第三,柔弱胜刚强为特色的作战思想。《老子》主张贵柔守雌亟言“不争而善胜”、“柔弱胜刚强”。《文子》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老子》的这一思想,并以此作为构筑自己战略思想的基点。它认为:“欲刚者必以柔守之,欲强者必以弱保之”(《道原》),因而主张“守清道,拘雌节”(同上)。指出凡是能成就王霸大业、实 现战略意图的,都是道德上占优势的人;而所谓道德优胜,指的 就是能以柔弱为本,“自得者,必柔弱者也”(《符言》);“勇于敢, 则杀;勇于不敢,则活”(《道德》)这种柔弱胜刚强的思想,反映在具体策略上便是以静制动,后发制人,“故以异为奇。静为(对付)躁,奇;治为乱,奇;饱为饥,奇;逸为劳,奇”(《上礼》)。想方设法削弱敌人的战斗力,完成强弱态势的转换,达到我强敌弱的目的,“善用兵者,先弱敌而后战,故费不丰而功十倍”(《下德》)。并随时注意情况的变化,见利思害,遇好就收, 以免物极则反。“功遂身退,天之道也”(《道德》)。

《文子》对军事纪律、将帅任用等问题也有比较广泛的论述。它阐述了义兵进行攻战的原则,包括宣布作战目的和作战纪律,攻占敌国后的各种政治措施。虽然其内容并无逾越《司马法》等先秦兵书所述之范围,但表明《文子》军事思想涉及面之广,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另外,《文子》有关用人问题的论述也具有一定的深度。它提出了“兼用而材使”的用人原则,要求战争指导者根据人们性格、才能的不同,用其所长,避其所短,使之各得其所,在战争中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勇者可令进斗,不可令持坚;重者可令固守,不可令凌敌;贪者可令攻取,不可令分财;廉者可令守分,不可令进取;信者可令持约,不可令应变”(《自然》)。 这些观点突岀体现了《文子》朴素辩证的思想方法,亦为古代军事人材学理论的重要内容。 .

《文子》的军事思想也有其明显的不足之处。首先,如同《四库全书总目》作者所说的那样:“其意绪文词,又互相祗而不合”,矛盾之处不在少数。其次,是它较多地沿袭他家学派的观点,自身缺乏创新特色,许多论述流于肤浅。这也是黄老学派军事思想的通病。

五、《经法》的军事思想

 1973年底,在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了包括不少久已失传的先秦古籍在内的珍贵帛书,约十二万多字。在这批帛书中,有写在《老子》乙卷本前面的四种古佚书。它们的名称分别是《经法》,《十大经》①,《称》,《道原》。计万余字。由于《经法》是四种古佚书的第一种,且内容也比较重要,所以帛书整理小组就以它作为这四种古佚书的总名。

《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黄帝四经》四篇”,又“《黄帝君臣》十篇”。班固原注:“起六国时,与《老子》相似也”。《隋书·经藉志四》说:“汉时诸子,道书之流有三十七家…… 其《黄帝》四篇、《老子》两篇,最得深旨”。可见所谓“黄帝”书 与《老子》在先秦、两汉时是相提并论的,同为黄老学派的代表作。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原因,唐代以后,《黄帝四经》等书均已散佚了。

 帛书《经法》的出土,使我们有可能对“黄帝”书重新开展探讨。许多专家认为这四种古佚书可能就是《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黄帝书。唐兰先生则更明确地肯定它们为《黄帝四经》②,这一看法在学术界很有影响。《经法》四篇是否等同于《黄帝四经》 尚可探讨,但它们属于战国中晚期黄老学派的经典著作当无问题。 因为无论从思想体系看,还是从其中大量的“今天下大争”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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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十大经》,有些学者认为应该定名为《十六经》。可备一说。

②参见唐兰:《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的研究》,载《考古学报》1975年第一期。

文字内容看,《经法》四篇均具有浓厚的战国黄老思想特征,反映出战国特定的历史情景。有些人将它们视作为汉初的作品,缺乏充分理由。

《经法》四篇含有丰富的哲学、政治、经济、军事思想。它汲取《老子》“道”的本体论观点和朴素辩证法理论,并加以适应战国社会变革要求的改造和发展,从而形成新道家的思想理论体系。在哲学上,它崇尚“天道”,同时不废人事,主张遵循“天常”(天地万物运动规律)从事社会活动,反对走极端,认为过犹不及, “过”甚至会走向事物的反面。在政治上,它提倡采取“虚静”的原则,主张审核“形名”,强调调整封建君臣关系,要求缓和日趋尖锐的阶级矛盾,从而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达到“王天下”的目的。《经法》这些哲学、政治思想直接决定着其军事思想的主导倾向和基本特征,这也是我们今天正确认识《经法》四篇中军事思想的内容及其意义的一把钥匙。

《经法》四篇中的军事思想,主要集中在《十大经》中,同时在《经法》、《称》诸篇中亦有所反映。它主要继承和发展了《老子》以及范蠡的军事思想,可能和兵阴阳家有一定的关系。因为按《汉书·艺文志·兵家略》的说法,兵阴阳家的特点是“顺时 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也”。而《经法》四篇的许多军事论述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这种基调。另外《经法》军事思想的乂一个特点,是以研究阐述战略思想和策略原则为核心内容,而具体探讨战术问题则相对较少。这也是先秦诸子军事思想所具有的共同倾向。

《经法》军事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战争问题的基本认识和态度

 在对待战争的态度上,《经法》和《老子》的观点有相似处,即认为兵是“凶器”,是“逆德”,看作是三大祸患之一,“三凶:一曰好凶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纵心欲”(《经法·亡论》。指出“大杀服民,僇(戮)降人,刑无罪,过(祸),皆反自及也”(同上),一定会自取灾祸。但是另一方面,《经法》也认为战争由来已久,是无法加以避免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兴兵作战。明确表示:“作争者凶,不争亦毋以成功”(《十大经·姓争》);“因天时,伐天毁,胃(谓)之武”(《经法·四度》)。认为文武两手应并行不悖,不可偏废:“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经法·伦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经法·君正》)。

《经法》对战争持这种态度,是有其深厚的社会原因和哲学基础的。当时战争对物质财富的破坏和对民众生命的扼杀,使得《经法》的作者很自然地把战争看成是“凶器”,加以批评。但“天下大争”的社会现实,偃兵息武带来家破国亡的后果,又使得其不得不承认战争的重要性,主张进行必要的战争,“不埶偃兵, 不埶用兵。兵者,不得已而行”(《称》)。既反对简单的“偃兵”、“非战”,又不汲汲于好兵乐战,认为这才是把握战争的合理尺度。

 同时,《经法》作为黄老学派论述军事问题的代表作之一,也十分重视“天道”对于人事的意义。它突出地强调了“天极”的 观念,认为人事受“天道”、“天时”的制约,“静作得时,天地与之;静作失时,夭地夺之”(《十大经·姓争》)。所以人的各种作为,都要合乎天极——天道的准则或限度,用兵怍战,自然也不例外。它指出天是“有夺有予”的,如果还没有逾越天道的限度,衰落的也可以中兴,自然不宜征伐;如果合乎天极,就要当机立断,兴兵征伐,以成“天功”:“不尽天极,衰者复昌;诛禁不当,反受其央(殃)。禁伐当罪当亡,必虚(墟)其国。兼之而勿擅,是胃(谓)天功”(《经法·国次》)。结论是用兵“必尽天极”。可见“天极”这一哲学观念,决定了《经法》在战争问题上的慎战态度。用它自己的话说,就是“赢极必静”,“所伐当罪,其(祸)[福]五之;所伐不当,其祸什之”(《经法·亡论》)。

《经法》所说用兵符合“天极”,乃是以“义战”来进行衡量的。用《称》篇的话来概括,就是“提正名以伐,得所欲而止”。《经法》的作者把用兵之道划分为三类:“世兵道三,有为利者,有为义者,有行忿者”(《十大经·本伐》)。“为利”是指统治者为谋私利而发动战争,“行忿”是指统治者为泄愤而发动战争,这两类战争“非道也”,均不可取。至于“为义”的战争,则得到作者的肯定和歌颂:“所胃(谓)为义者,伐乱禁暴,起贤废不宵(肖),所胃(谓)义也。[义]者,众之所死也”(同上)。认为 “义战”就是“因天之杀也以伐死”(《经法·君正》),必定得到 民众的拥护和支持,造就“地广人众兵强,天下无適(敌)”(《经法·六分》)的局面。相反,从事非正义战争则会招致天降 大祸,是绝对不可做的事情,“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央(殃)”(《经法·亡论》)。由此可见,《经法》主张进行具有正义性质的战争,而坚决反对非正义的掠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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