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④《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
③西域应为西城。
各种兵种齐全。其中,步兵校尉驻防上林苑门,长水校尉戒备城外宣曲观,胡骑校尉戒备左冯翊的池阳宫,其余校尉驻地不详,亦皆在京师左近。八校尉都是“以兵为职”,属于常备军,它和期门、羽林一样,都是皇帝直接控制的精锐部队。它们和各郡国的正卒即地方军相比,具有更多的优势。八校尉的设置进一步分割了中尉的权力,使军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
经过汉武帝对南、北军的改革扩建,中央军的武装力量得到空前加强,西汉王朝“居重驭轻”的建军路线得到进一步贯彻。强大的中央军的建立,是完成各项军事任务的有力保证。
随着汉初以来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汉武帝大力加强边防建设。一面修缮和利用秦长城,一面在河西及河套内外广筑亭障、烽燧,设屯戍守。因此,边防军的数量也与日俱增,实力不断得到扩充。
加强马政建设,组织大规模的骑兵集团,是汉武帝军事改革的重点之一。他首先对马政管理机构的职权作了调整,在元鼎二年(前115年)设立水衡都尉,除分管部分皇室的财政,还将太仆寺所属的天子六厩未央、承华、騊駼、骑马、辂軨、大厩划归其管辖①,而让太仆寺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军马的发展上。因此,官营养马事业在这个时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仅太仆寺所辖边郡六牧师苑令的36个牧场,所养马匹即从30万匹增至40余万匹。“长城以南,滨塞之郡,马牛放纵,蓄积布野,②。
除积极发展官营养马事业,汉武帝还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民间养马事业。他积极鼓励和扶植私人养马。除继续实行汉文帝的“马复令”,还大幅度地提高了马价,“使人竞畜马”③。西汉前期,马价每匹平均为5000钱左右④,高者达万钱。汉武帝规定,匹马
————————
①《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
②《盐铁论·西域》。
③《汉书》卷六《武帝纪》:“天下马少,平牡马匹二十万”。如淳注:“贵平牡马价,欲使人竞畜马。”
④《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
20万钱,高于平常马价几十倍。汉武帝又允许用马匹向官府买爵。元朔六年(前123年),“有司请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请置赏官,名曰武功爵。级十七万,几直三十余万金。诸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先除;千夫如五大夫;其有罪又减二等;爵得至乐卿,以显军功”①。这里的“五大夫”为旧二十等爵之第九级,汉制至五大夫以上,可免役。千夫为武功十一等(一云十七等)爵之第七级,亦可免役。后因“兵革数动,民多买复及五大夫、千夫,征发之士益鲜”,于是又“除千夫、五大夫为吏,不欲者出马”②,规定千夫、五大夫不欲为吏者,必须向官吏交纳马匹。西汉政府还实行民养官马,元鼎五年(前112年)“令民得畜边县,官假母马,三岁而归,及息什一,以除告缗”。李奇注曰:“边有官马,今令民能畜官母马者,满三岁归之,十母马还官一驹,此为息什一也。”③随后又令天下诸亭养母马,元鼎五年(前112年)“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牝马天下亭,亭有畜字(牸)马,岁课息”④。西汉政府还对民间的私马逐一进行登记,于太初二年(前103年)“籍吏民马,补车骑马”⑤,即征调私马补充军马。《汉书·食货志》载:“天子为伐胡故,盛养马,马之往来食长安者数万匹,卒掌者关中不足,乃调旁近郡”,可见当时对养马的高度重视。
除了发展官私养马事业,西汉政府还不惜付出重大的代价,用战争手段夺取大宛的良马。如太初元年至四年(前104~前101年),汉武帝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先后领兵10余万进攻大宛,耗费亿万,“取其善马数十匹,中马以下牝牡三千余匹”⑥。
在马政日趋完备的同时,骑兵所需的武器装备也获得了很大的改善。西汉时期,由于铸铁脱碳钢技术的出现,可使原先不能制作兵器的生铁脱碳成钢,从而适用于制造具备强度和韧性的兵
————————
①②③④《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
⑤《汉书》卷六《武帝纪》。
⑥《汉书》卷六十一《张骞李广利传》。
器。西汉中期以后,由于炒钢技术的发明①,又使钢的产量增加。故从西汉中期开始,不仅铁兵器已占主导地位,而且骑兵所用的盔、甲、弩、矛、剑等兵器已多由钢制造,更加精良而锐利。此外,还出现了一种环柄长铁刀,它刀脊厚实,刃口锋利,刀身较长,便于劈杀又不易折断,重量较轻,便于携带,适用于马上近战使用,因而逐渐成为骑兵的一种常备武器。随着铁器的广泛推行,弩的制造和使用也更加普遍。铁制铠甲等防御装备也得到发展,出现了铁衣、铁甲、铁胄、铁盾,使防卫能力大大提高。
马政建设的发展和武器装备的改善,为西汉骑兵队伍的建设提供了必要条件。汉武帝在原有骑兵的基础上,开始大规模地组建骑兵集团。前面提到的新增设的北军八校尉,其中的屯骑、越骑、长水和胡骑四校尉,都是掌管经过专门训练的精锐骑兵作战兵团。另外,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良家子弟壮勇而善骑者充任的期门与羽林二军,除负责皇帝的侍卫,也担负起培养骑兵将领的任务,“名将多出焉”②。因此,西汉的骑兵在这个时期获得很大的发展。元封元年(前110年)冬十月,汉武帝巡视边陲,即“勒兵十八万骑,旌旗径千余里”③。卫青、霍去病远征匈奴,更动用过20余万骑兵。除了中央直辖的骑兵集团,各边郡太守也拥有不少数量的骑兵,据《汉旧仪》载:“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中原王朝的骑兵,就在汉武帝时期完成了向战略军种的转变,成为对匈奴作战的主力。在此之前,西汉的骑兵不能独立完成战役任务,主要是配合车兵、步兵作战。但车兵在对匈奴作战中存在笨拙、迟缓、被动的弱点,难敌机警、敏捷而主动的匈奴骑兵。后来,汉武帝从消极防御改取主动进攻
————————
①河南巩县铁生沟汉代铁矿遗址曾出土过一座西汉后期的炒钢炉,说明炒钢技术的发明至少不晚于西汉后期。参看《巩县铁生沟》,文物出版社1962年版。
②《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下。
③《汉书》卷六《武帝纪》。
的战略决策,在几次重大战役中开始投入大量的骑兵,以便发挥骑兵集团的机动性和冲击力,达到消灭匈奴主力、解除边患的目的。车兵于是退居次要的地位,不复发挥重要的作用,多用于后勤运输或作为御敌的障碍物。西汉骑兵的迅速发展与养马制度的建立健全,标志着我国军事史上骑兵时代的到来。
汉武帝还注意加强对步兵和水军的建设。元狩年间(前122至前117年),创设了屯田兵。屯田兵部署在边境一带,仅朔方、河西等地,即“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①。屯田兵多为步兵,平时从事开渠、凿井、种田,也负责边塞防御,参与战斗,从而有效地抵御匈奴的入犯,并为取得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水军主要集中在南方和沿海诸郡,人数达几十万之众,形成比较完整的水军体系,置有伏波将军、楼船将军、戈船将军、下濑将军、横海将军,下设校尉、司马等官,以统率之。汉武帝多次派遣水军攻打东瓯、东越、南越和朝鲜,出动水军有时达几万至一二十万。如元鼎五年(前112年)“因南方楼船士二十余万人击粤”②,元封二年(前109年)令楼船将军杨仆率水军5万浮海攻朝鲜③。
三、兵源的扩大
汉武帝时期军事实力的扩充,是同兵源的扩大分不开的。除了原有征兵制之外,他还通过多种途径来补充兵员。
谪戍即将刑徒强制编入军队,遣戍边地,是汉武帝扩充兵员的常用途径之一。谪戍早在战国后期即已出现,秦律更将“谪罪”与“冗边”并提,凡是被定为谪罪之人一般都要发配戍边。汉高祖以后,未再实行谪戍之制。汉武帝为扩充兵源,重新实行谪戍,不过具体做法与秦代稍有不同。秦代的谪戊对象包括逋亡人、
————————
①《史记》卷三十《平准书》。
②《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
③参见《汉书》卷九十五《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犯罪吏、赘婿、商贾及闾左等。汉武帝的谪戍对象有七种,即所谓“七科谪”:“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凡七科也。”①未谪闾左。这“七科谪”列出七种谪戍对象,实际上可分为四类:一是有罪吏。二是亡命,即逃亡无户籍之人。三是赘婿,《汉书·贾谊传》颜师古注:“赘,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上如淳注:“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名曰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这里所说的赘子,即指赘婿。四是商贾,包括贾人、故有市籍、父母有市籍、大父母有市籍者,即现在和过去的商人以及商人的子孙,此为当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具体措施之一。汉武帝除七科谪外,还谪发恶少年,即犯过罪或有犯罪嫌疑而未科刑之人。后来在汉昭帝以后,还谪发弛刑士,即已被判刑又遇皇帝的“大赦”或“诏令”赦免的罪人。
汉武帝曾多次大规模谪发刑徒为兵。如元狩三年(前120年)“发谪吏穿昆明池”,太初元年(前104年)“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发天下谪民西征大宛”,天汉元年(前100年)“发谪戍屯五原”,天汉四年“发天下七科谪及勇敢士”征匈奴②。这些刑徒被征入伍后,有的单独编队,有的与一般士兵混合编队,或屯田,或戍边,或修筑长城,或出征打仗,在西汉的边防建设和御敌征战中均曾发挥过作用。
募兵是汉武帝扩大兵源的另一个途径。募兵制早在战国时期即已出现。楚汉相争时,汉高祖除实行征兵制,也临时用过募兵。《风俗通》即载:“高祖为汉王时,阆中范目说高祖募取賨人定三秦”。《晋书·李特载记》云:“及高祖为汉王,募賨人平定三秦,既而求还乡里。高祖以其功,复同丰、沛,不供赋税。”说明汉高祖确曾采纳范目的建议,招募过賨人为兵。但当时募兵的次数与数量都很有限。汉武帝之时,战争由平息“内忧”为主转变到以
——————————
①《汉书》卷六《武帝纪》张晏注。
②《汉书》卷六《武帝纪》。
反击“外患”为主,当时的“外患”主要是指匈奴,对匈奴作战,需要大规模运用骑兵。这种骑兵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严格训练,才能熟练地掌握骑射技术。但用征兵制招来的丁壮服役期限“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很难达到这个要求。早在汉文帝时,晁错即曾指出,“今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不知胡人之能”①,难与匈奴匹敌。再加上对匈奴的战争长年不断,士卒伤亡极大,又急需大量补充兵员。因此,汉武帝又开始实行募兵。当时的募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临时性的募兵,用以补充作战或执行其他任务时兵员之不足,事罢即行遣散。如天汉初年,苏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出使匈奴。颜师古注曰:“募人以充士卒,及在道为斥候者。”②即属于此类。另一种是长期性的职业兵,用以组成精锐的常备军。如南军的期门、羽林、羽林孤儿与北军的八校尉,就属于此类。募兵必须出于自愿,应募者一般还需具备较强的体魄、体力、技能、才智和勇气。一旦批准入伍,官府必须付给一定的报酬,称为“赏值”、“赐钱”等,如系罪囚,还可减刑。其中充当常备军者,往往父死子代,演变成为世兵。汉武帝以后,随着土地私有制的深化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农民大批破产流亡,募兵的数量不断增加,募兵的名目也日益繁多。史载:“武帝之后有选募,有罪徒。其选募曰勇敢,曰奔命,曰伉健,曰豪吏,曰应募。”③西汉的募兵,出于自愿,有一定的报酬,一般又经过择选,身体比较强壮,且又是职业兵,可经过较长时间的训练,因此在开始时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在反击匈奴的战争中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后来,募兵逐渐成为西汉集兵的一种重要方式,形成征、募兼行的局面。这预示着,原先的兵农合一将向兵农分离的方向发展。
汉武帝扩大兵源的另一个途径是使用少数民族士兵。汉高祖
————————
①《汉书》卷四十九《爰盎晁错传》。
②《汉书》卷五十四《李广苏建传》。
③ 钱文子:《补汉兵志》。
在楚汉战争中,曾使用过北方的“楼烦”兵、“北貉”兵,东南的“百越”兵和西南的“蛮夷”兵。汉文帝时,晁错又提出“以蛮夷攻蛮夷”之策,建议使用归降的“蛮夷”与边民共同防御匈奴:“今降胡义渠蛮夷之属来归谊者,其众数千,饮食长技与匈奴同,可赐之坚甲絮衣,劲弓利矢,益以边郡之良骑。令明将能知其习俗和辑其心者,以陛下之明约将之。即有险阻,以此当之;平地通道,则以轻车材官制之。两军相为表里,各用其长技,衡加之以众,此万全之术也。”①汉武帝开始将晁错的计策付之实施,不仅征集境内的少数民族如义渠胡人入伍,而且把大批内附的少数民族军队如匈奴骑兵、南越楼船士和西域诸国军队改编为汉军,参加京畿的拱卫、边地的防守或出征周边各族。如对匈奴,除将乌桓迁入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为汉朝侦伺匈奴的活动外,还起用归附的原匈奴相国赵信、桀龙,原匈奴王赵安稽,原匈奴旧义高不识、仆朋,原匈奴旧义因淳复陆支,原匈奴旧义楼剸王伊即轩,原匈奴介和王成娩,率匈奴降军出征,这些降将后来皆以战功封侯。另外,义渠出身的胡将如公孙贺、公孙敖也曾随卫青出击匈奴,积功为侯。对西域,汉武帝曾于太初元年(前104年)命李广利统“属国六千骑及郡国恶少年数万人”②击大宛;天汉二年(前99年)命成娩(原匈奴介和王,降汉后被封为开陵侯)“将楼兰国兵始击车师”,征和三年(前90年)复命其“将楼兰、尉犁、危须凡六国兵别击车师”③。对南越,汉武帝因南越王吕嘉反,于元鼎五年(前112年)命伏波将军、楼船将军、戈船将军、下濑将军分兵四路进行讨伐,其中就有不少归降的南越士兵,《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谓:“以粤数万人待伏波将军”,即可为征。而戈船将军严、下濑将军甲与另一将领遗还是归降的南越将领。此次战役,除使用归降的南越水军,汉
————————
①《汉书》卷四十九《爰盎晁错传》。
②《汉书》卷六十 《张骞李广利传》。
③《西域》卷九十六下《西域传》下。
武帝还命越归义侯遗“发夜郎兵”①,征调了西南夷兵。
汉武帝使用“以夷制夷”之策,大规模使用境内的少数民族以及归降的少数民族军队,不仅减轻了内郡人民的兵役负担,节省了国家远地调发的财政开支,而且扩充了西汉王朝的兵源,改善了兵员结构,弥补了内郡汉军原先不擅骑射及水战的缺陷,促进了战略战术的改革,从而为击败匈奴、统一周边诸族提供了保障。
四、武功爵的设置
汉武帝时期,长期对外用兵,战事频繁。为了鼓励将士英勇作战,武帝在汉初奖励军功的基础上,重新设立了武功爵。
军功爵先秦已置,西汉建国之初也曾按军功封赏爵位。但文景时期,由于大规模战争减少,军功爵制的作用逐渐减弱,赐民爵的制度被广泛运用,而且授爵也渐流于轻滥,失去奖励军功的意义。随着反击匈奴战争的大规模展开,奖励军功的问题又被提上了日程。元朔六年(前123年)六月,汉武帝下诏令群臣讨论
具体的奖励办法,诏曰:“今中国一统而北边未安,朕甚悼之。日者大将军巡朔方,征匈奴,斩首虏万八千级,诸禁锢及有过者,咸蒙厚赏,得免减罪。今大将军仍复克获,斩首虏万九千级,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贴。其议为令。”②有司奏请设置武功爵,以重赏军功。武帝根据这一建议,设置了武功爵十一等(一云十七等,有六等名称未详),即:造士、闲舆卫、良士、元戎士、官首、秉铎、千夫、乐卿、执戎、政戾庶长、军卫。将士依其战功的大小被分别赐予相应的爵位,受爵之后,往往要给予厚赏,一般可以免役、减罪、封侯、当官,或者将赐爵转售。
汉武帝时期授武功爵的条件,史无明载。但从已发现的一些汉简记载可以看出,它大体上是以斩捕敌人多少为标准。《上孙家寨
————————
①②《汉书》卷六《武帝纪》。
汉简》载:“……各二级,爵无过左庶长。斩首捕虏,拜爵各一级。车□□□□□斩捕首虏二级,拜爵各一级;斩捕五级,拜爵各二级;斩捕八级,拜爵各三级;不满数,赐钱级千。斩首捕虏,毋过人三级,拜爵皆毋过五大夫,必颇有主以验不从法状”①。此外,《汉简》中还规定:“能斩捕君长有邑人者,及比二千石以上,赐爵各四级,其毋邑人,及吏千石以下至六百石,赐□□。”②说明赐爵的标准又与斩捕敌人的身份有关。对于集体斩捕敌人者,武功爵制规定:“虏什二
人以上,拜爵各一级。”获武功爵之高爵者,一般都要封侯,并赐给食邑。《敦煌酥油土汉代?燧遗址出土的木简》载:剸
“1、击匈奴降者赏令
2、□者众八千人以上封列侯、邑,二千石赐黄金五百。
3、□故君长以为君长,皆令长其众,赐众如隧长,其斩□。
4、□□赋二千石□赐诣□□言及武功者,赐爵共分采邑。
5、二百户五百骑以上,赐爵少上造,黄金五十斤,食邑。百户百骑。
6、二百户五百骑以上,赐爵少上造,黄斤五十斤,食邑。五百卌八卌八。”③
这组汉简说明,对攻击匈奴有军功者,按不同情况授爵并赐金钱
和食邑。
由于武功爵制的设置,在汉武帝时期,封侯者几乎都是行伍出身且立有战功者。据统计,这个时期所封侯爵总数为89人,其中,将军为侯者53人,匈奴及其他少数族降汉而被封侯者29人,二者共占全部侯爵的92%;因外戚或承父爵等而非军功为侯者只有7人。④这组数字说明,汉武帝时期的武功爵制是得到彻底的贯
————————
①②《大通上孙家寨汉简释文》,载《文物》1981年第2期。
③《汉简研究文集》第9~10页。
④据《史记》卷二十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汉书》卷十九下《百官公卿表》下、《汉书)卷十八《外戚恩泽侯表》。
彻施行的。
在以爵禄奖赏军功的同时,汉武帝还对立有战功者赏赐大量的金钱。如大将军卫青击匈奴有功,武帝一次就赐给黄金千金。①上引《汉简》中,对武帝大量赏赐军功将士金钱之事,也有许多具体翔实的记录。
金钱、爵禄、食邑,以其极大的诱惑力,激发起广大官兵杀敌立功的积极性,对提高西汉军队的战斗力起着重大的作用。这是汉武帝军事改革的又一成功之处。
五、大兴屯田与加强后勤保障
汉武帝军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大力完善后勤保障制度。前面叙述的加强马政建设,发展武器与舟船等,都是完善后勤保障的重要举措。此外,汉武帝还采取了其他的许多重要措施。
“粮谷,军之要最。”为了保障军粮的供应,汉武帝除发展农业生产外,还在边疆地区大兴屯田,以便就近筹粮,减省转输之费,并借屯军增强边地的防御力量。西汉边地的屯田始于元狩四年(前119年)。这一年,汉军在漠北战役中,将匈奴的势力从漠南驱赶到漠北,“幕(漠)南无王庭”,西汉政府“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稍蚕食,地接匈奴以北”②,正式创立军士屯田制度。后来,西汉又筑令居以西边塞,屯田范围也随之向西发展。“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颜师古注曰:“开田,始开屯田也,斥塞,广塞令却。初置二郡,故塞更广也。以开田之官广塞之卒戍而田也。”③太初三年(前102年),又“筑居延泽上”④,在居延海(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北嘎顺淖尔)筑塞屯田。大约在太初四年,“自敦煌西至盐泽(今罗
——————————
①参见《汉书》卷五十五《卫青霍去病传》。
②④《汉书》卷九十四上《匈奴传》上。
③《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及注。
布泊地区),往往起亭,而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置使者校尉领护”①,把屯田进一步推进到西域地区。
屯田卒且农且兵,边耕边守,广泛地开垦了西北的耕地。他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完全由政府供给,屯田所收获的谷物、刍藁等每年上报大司农,将农产品转运委输,交纳官仓。这就基本解决了大部分边防军粮,有力地支持了西北前线的作战,起到了“内有亡费之利,外有守御之备”②的积极作用。
为了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汉武帝还将国家财政完全纳入战时轨道。在由国家垄断自然资源,实行盐铁专营的同时,西汉政府又实行重赋政策,以便增加赋税的收入。
汉初,“令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汉武帝除继续按照这个规定征收算赋,还对15岁以下少年儿童加征口钱。《汉书·贡禹传》载:“禹以为古民亡赋算、口钱,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③其实,口钱的征收并不始于汉武帝时期,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写于武帝之前的木牍,就有大量的“口钱”记载④。但口钱起征的年龄却有变化。一般认为,汉武帝之前,口钱从7岁始征,改为3岁起征则在汉武帝之时。直到汉平帝时,贡禹认为赋重民困,才恢复7岁起征。
汉武帝时口钱的数量定为每人23钱。《汉书·昭帝纪》如淳注引《汉仪注》载:人出口钱23,“二十钱,以食天子”即归皇室收入,“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即作为武器装备费用。据此,一般认为西汉口钱为每人20钱,武帝时加征到23钱。
此外,汉武帝也常常以訾征赋,按财产多少征收军赋,并实行“告缗”措施,增加政府收入,以支持长期战争。
————————
①《汉书》卷九十六上《西域传》上。
②《汉书》卷六十九《赵允国辛庆忌传》。
③《汉书》卷七十二《王贡两龚鲍传》。
④《文物》1974年第7期。
为了保证后勤供应,汉武帝除继续维修、利用秦代所修东通燕齐、南连吴楚的驰道、通往九原的直道与攀越五岭的新道之外,又新修了不少道路,逐步完成以京师所在的关中为核心,呈辐射状的贯通全国的交通网络。在西北,除楚汉战争中,刘邦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重新修复了秦代的陈仓道外,元封四年(前107年),汉武帝“行幸雍,……通回中道,遂北出萧关”①,又修建了自汧(今陕西陇县南)、回中(今陇县西北)以通萧关(今宁夏固原东南),将秦代通往北地郡鸡头山的陇西大道向西北延伸。张骞通西域后,又沿着陇西大道的方向,开辟了经河西四郡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在西南,汉武帝命张汤之子张卬“为汉中守,发数万人作褒斜道五百余里”②,重新修复了已经毁坏的古栈道。同时,又命唐蒙、司马相如先后调集数万人,修复、拓宽秦代所修的五尺道,“通道千余里,以广巴蜀”③。在东北,修筑了从今河南通往辽东的道路。此外,汉武帝还在秦代开辟的内河航运基础上,大力发展水上交通。当时西汉王朝供应京师及西北前线的物资,很大部分是从关东通过黄河运至潼关附近,经陆路转运入渭水而达长安,再调拨西北前线的阵地的。但此时的渭水因流量变化无常,流浅沙多,河床曲折,不便通漕。元光元年(前134年)按大司农郑当时的建议,汉武帝令齐人水工徐伯“发卒数万人穿漕渠,三岁而通”④,开凿了一条300里长的关中漕渠,为漕运提供了方便。汉初从关东漕运至京师的粮谷“岁不过数十万石”⑤,至元光六年(前129年)增至100余万石,元狩四年(前119年)达到400万石,元封元年(前110年)更高达600万石,时人谓:“转粟西乡,陆行不绝,水行满河”⑥。
————————
①《汉书》卷六《武帝纪》。
②④《史记》卷二十九《河渠书》。
③《史记》卷三十《平准书》。
⑤《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上。
⑥《汉书》卷五十一《贾邹枚路传》。
边军的供给,需要长途运输。远师出征,更需要大量的转输人力。当时负责后勤供应的人力,有时甚至超过了作战的士兵。如太初四年(前101年)伐大宛,“赦囚徒扞寇盗,发恶少年及边骑,岁余而出敦煌六万人,负私从者不与。牛十万,马三万匹,驴橐驼以万数赍粮”①。转输的人力,除了利用民夫,也利用士兵。元狩四年(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各将5万骑兵击匈奴,“步兵转者踵军数十万”,张守节《正义》云:“言转运之士及步兵接后又数十万人。”②
此外,汉军也时常出钱雇佣民力转输军用物资。《居延汉简》载:
“□□月积一月廿七日运茭就直
出钱千三百卌七 赋就人会水宜禄里兰子房一两
出钱四千七百一十四 赋就人表是万岁里吴成三两半
已入八十五石,少二石八斗三升
凡五十八两,用钱七万九千七百一十四,钱不适就□”③。
简文中的“就”即“僦”之略写。《史记·平准书》之《索隐》曰:“服虔云:雇载云僦”。上述汉简的文字当为汉军雇佣民夫转输军用物资的原始记录。汉武帝时期多渠道的转输,使京师及内地、边郡官仓、武库中的军备物资源源不断地运往前线,保证了前线将士的物资供应。
汉武帝加强后勤保障的一系列举措,为汉军四处征战奠定了胜利的基础。
————————
①《汉书》卷六十一《张骞李广利传》。
②《史记》卷一百一十《卫将军骠骑列传》。
③《居延汉简甲乙编》350. 12,506. 27,505. 15,505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