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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王莽代汉及其改制

作者:陈梧桐 当前章节:8253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9:50

        一、王莽的身世及其早年经历

王莽(前45~23),字巨君,西汉元城(今河北大名东)人。王莽自称是黄帝之后,在他所撰的《自本》中,他这样追述其家族的历史:

黄帝姓姚氏,八世生虞舜。舜起妫汭,以妫为姓。至周武王封舜后妫满于陈,是为胡公,十三世生完。完字敬仲,奔齐,齐桓公以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齐国,二世称王,至王建为秦所灭。项羽起,封建孙安为济北王。至汉兴,安失国,齐人谓之“王家”,因以为氏。②

 王莽所以要精心杜撰出这个虚无飘渺的世系表,目的不仅仅是想借此来证明自己的血统高贵和神化自己,更重要的是在为他代汉寻找一个神圣的历史依据。因为刘汉统治者自称是唐尧之后,而唐尧则将天下“禅让”于虞舜,所以依照西汉之世盛行的“五德终始”理论,刘姓皇帝将皇位交予王莽,乃是早已注定的“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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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十《哀帝记》。

②《汉书》卷九十八《元后传》。

显而易见,王莽关于自己身世的说法;并无历史的真实性可言。王莽的先祖中有事迹可言者,据《汉书·元后传》所载,是其曾祖父王贺。当汉武帝之时,王贺曾任绣衣御史,因“奉使不称”而被免官,遂举家迁至魏郡元城委粟里;其祖父王禁,曾任廷尉史,为人好酒色,多娶妻妾,生有四女八男。王莽的父亲王曼,是王禁的第二子,其生母是王禁之妾。

汉宣帝五凤年间,王禁将18岁的次女王政君送入宫中为家人子,不久,王政君被选为太子刘奭(即后来的汉元帝)之妃,王氏家族的境况开始有所好转。甘露三年(前51年)王政君生子,这个“世嫡皇孙”(即后来的汉成帝)的降临,为王氏家族日后的荣华富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黄龙元年(前49年),汉元帝即位,封王政君为皇后,封王禁为阳平侯,位特进,王氏家族由此贵幸于朝廷。当汉成帝于竟宁元年(前33年)即皇帝位后,王政君被尊为皇太后,她的弟弟王凤则出任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专断朝政,王氏家族开始飞黄腾达。这一年,王莽13岁。

 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王莽并没有像他的同宗兄弟们那样“争为奢侈”,过起骄奢淫逸的贵族公子的生活,相反,他倒是在“孤贫”的境况中摈弃声色,“折节为恭俭”,拜当时名儒陈参为师,孜孜不倦地攻读经书,“勤身博学,被服如儒生”①。他的这种做为,在一定程度上与其父王曼的早死有关。王曼与王政君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当他有生之时,王氏家族虽已发迹,但他却没有得到什么荣宠,所以,王莽在王氏家族中似乎颇受冷遇,在争权夺势的活动中处于先天不足的弱势,这种情况迫使王莽不得不小心谨慎地做人行事。此外,由于自幼诵经读史,接受儒家思想的教育,因而他的政治抱负和理想也远在那些纨绔子弟之上,这也促使王莽比较注意用封建道德所肯定的忠孝节义观念去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家中,他恭谨侍奉早寡的母亲和嫂嫂,待亡兄留下的侄儿如同亲子;在社会上,他广泛结交“英俊”,不显山、不露水地扩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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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

自己的声誉,同时,他还不惜卑身曲意,努力博取官高位重的伯父、叔父们的欢心。阳朔三年(前22年),王凤生病,王莽在侧侍候,不离左右,“亲尝药,乱首垢面,不解衣带连月”①。他的亲情孝行终于感动了伯父,在临终之前,王凤特意嘱咐元后和汉成帝任用王莽。于是王莽被授以黄门郎之职,很快又升为射声校尉,由此步入官场,这一年王莽24岁。

此后,王莽愈发表现得谦恭谨慎,进一步博取了家族长辈及皇帝的欢心。永始元年(前16年),王莽的叔父成都侯王商上书汉成帝,表示愿将自己的户邑分出一部分给王莽,这实际上是在替王莽向皇帝请封。与此同时,一批在朝为官的所谓“当世名士”也纷纷在汉成帝面前对王莽大加赞扬,汉成帝便封王莽为新都侯,同时提拔他为骑都尉光禄大夫侍中。

在成为皇帝的宿卫近臣之后,王莽充分施展“匿情求名”的拿手好戏,“爵位益尊,节操愈谦。散舆马衣裘,振施宾客,家无所余。收赡名士,交结将相卿大夫甚众”②。他以种种沽名钓誉的举动,赢得了朝野上下的一片赞赏,使自己的声望逐渐超过诸叔父,成为王氏家族中最有实力的人物之一。绥和元年(前8年),大司马、大将军王根病重而数次请求辞职,早就对此官职垂涎三尺的王莽抓住时机,设法除掉了自己的姑表兄弟淳于长,使自己“拔出同列,继四父而辅政”,登上了大司马、大将军的宝座,成为西汉王朝的百臣之首。这一年,王莽年仅38岁。

 在中国封建社会,外戚专政通常具有某种先天的脆弱性,皇位的更替,往往会直接影响到当政外戚的命运,这一点,在王莽身上也得到了应验。就在他出任大司马、大将军的第二年,汉成帝病死,其庶侄刘欣继位,是为汉哀帝。刘欣与王氏家族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王莽执政的根基因此而动摇。为了维护自身及本家族的既得利益,王莽利用职权,千方百计地压制汉哀帝祖母傅氏和母亲丁氏两家外戚,双方很快就发生激烈冲突。王莽上疏求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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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

向汉哀帝施加压力,但汉哀帝却顺水推舟,赏给王莽黄金500斤和安车驷马,让他离职还家,赋闲京师。两年之后,汉哀帝又将王莽赶回他在南阳郡新野县的封国。入仕以来一直春风得意的王莽,由此开始了一段长达三年的“杜门自守”的蛰居生涯。

          二、王莽代汉创立“新”朝

王莽虽然蛰居南阳,不问政事,但他的党徒、亲信在朝廷的势力依然不小。元寿元年(前2年)春正月辛丑日发生的一场日蚀,成为王莽的党徒为他鸣冤叫屈的口实。迫于压力,汉哀帝只好把王莽从南阳召回,让他在长安居住以“侍太后”。次年六月,汉哀帝病死,由于哀帝无子,而傅、丁两太后又前于哀帝死去,所以收拾局面的使命只能落到元后身上。就在哀帝去世的当天,元后就来至未央宫,下诏罢免大司马、卫将军董贤,自知在劫难逃的董贤当即携妻自杀。大司马的印绶,又一次落到了王莽的手中。

卷土重来的王莽,气势较第一次执政时更盛。出于前此失职赋闲的切肤之痛,他把巩固自己的地位,扩大自己的权力,视为当务之急。为此,他把年仅9岁的中山王刘衍立为皇帝,又让72岁的元后临朝称制,自己则以大司马的名义操纵大权。他又罢免了董贤所引进推荐的全部官吏,没收了董贤的全部家财,将其亲族一律流放合浦(今广西合浦东北),又迫令孝成赵皇后(即赵飞燕)、孝哀傅皇后自杀,丁、傅两家外戚及其亲族统统被赶出京师。与此同时,他又重用孔光等人,培植亲党,经过一番“附顺者拔擢,忤恨者诛灭”①的努力,很快就形成了王莽独步朝廷、为所欲为的局面。

 然而,政治野心急剧膨胀的王莽却并不以此为满足。在他看来,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已与自己的实际地位不太相称,他想方设法,谋求更高的名分和更大的权力。元始元年(1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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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

王莽官拜太傅,封“安汉公”,位居三公之上;然后,他又以“太后不宜亲省小事”为由,让元后下诏宣布自己只过问封爵大事,其他诸事,皆由王莽与四辅决断。诏书中还明确规定:“州牧、二千石及茂才吏初除奏事者,辄引入至近署对安汉公,考故官、问新职,以知其称否”①。凭此诏旨,王莽名正言顺地垄断了朝廷的选官用人大权,为他在中央和地方进一步广泛地网罗亲信,结党营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元始四年(4年)四月,在王莽的幕后导演下,他的女儿成为汉平帝的皇后。此后不久,王莽又采古之伊尹、周公称号,受封为“宰衡”,位上公。至元始五年五月,王莽又受“九锡”之封。由此,王莽从仪仗服饰到起居行止,都与皇帝相类似,其代汉自立之心已昭然若揭了。

当王莽在迈向极峰的道路上步步前行之时,他始终没有忘记伪装自己。他曾经一而再、再而三地拒不接受那些加于其身的荣耀,也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将皇帝的赏赐分发于他人,给人留下了矢心为公、全无私念的印象。同时,他也没有忘记收揽人心,曾经建议朝廷恢复了一批汉宗室后裔的王侯之位,封汉兴以来功臣后裔117人为列侯、关内侯,又为退休的二千石以上官吏增加了俸禄。元始四年末,他下令在京师大兴土木,修建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增加博士员,笼络地主阶级的各类知识分子。

在这一时期内,王莽还采取种种措施,使西汉帝国相对保持了政治上的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安宁。因此,他也成为当时社会各阶层的希望之所在。

 元始五年末,汉平帝病死。从这个时候起,全国各地不断出现了各种要求王莽代汉做皇帝的祥瑞、符命。王莽也就随波逐流,加紧了代汉的步伐。就在汉平帝葬仪的哀乐声中,王莽开始“居摄践祚如周公故事”②,当上了“假皇帝”即代理皇帝。居摄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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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

(6年)正月,王莽以皇帝的气度和排场举行了祀天、迎春和大射典礼。三月,又立年仅2岁的孺子婴为帝,刘姓王朝实际上已经成为王家的天下。初始元年(8年)十一月,王莽颁发诏书,宣布“即真天子位”,建国号为新。始建国元年(9年)元旦,王莽举行了隆重的登基大典,西汉王朝就此寿终正寝。

          三、王莽的改制及其失败

王莽虽然结束了西了汉王朝的统治,但却没有结束西汉末期以来的社会危机,他所面临的,仍是一个困难重重的残破之局。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王莽在建国之后便附会《周礼》,实行大规模的托古改制。其主要内容是:

1、王田私属制

始建国元年(9年)四月,王莽发布诏令,对秦汉以来的土地兼并及奴婢买卖现象严加抨击,同时宣布: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如皇始祖考虞帝故事。”①

依照此一诏令,非但土地及奴婢买卖被严格禁止,而且那些占地超过900亩的八口之家还需将超额部分分给宗族、乡里的无田而应受田者,无田之家的受田标准,是一对夫妇受田百亩。

王莽的王田私属政策,是为了解决当时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和奴婢大量增加这两大社会问题,它反映出了王莽的政治见识和试图通过改革来挽救危机的强烈愿望。但是,这项政策又与社会实际相差甚远,具有很大的空想性而根本不具有任何可操作性。

 王田制并不是彻底取消私有制,而是试图给地主阶级的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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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

土地套上封建国家国有土地的外衣,其核心是要恢复古代的井田制度,抽有余以补不足。这不仅与战国秦汉以来土地私有制取代土地国有制的历史进步与发展相背离,而且也完全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因此,它不仅为那些拥有大地产的贵族、官僚和地主所反对,同时也遭到了广大小土地所有者的抵制。

奴婢问题与土地兼并问题密切相关,所以王莽试图将它们一并解决。值得一提的是,王莽的动机,并非仅仅着眼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在始建国元年四月的诏书中,王莽抨击奴婢买卖说:“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制于民臣,专断其命。奸虐之人因缘为利,至略卖人妻子,逆天心,悖人伦,缪于‘天地之性人为

贵’之义”①。由此可知,对于人之地位与尊严的理性认识,也是王莽推行“私属”制的原因之一。

但“私属”制的核心,却又是在承认使用奴婢合法性的前提下禁止奴婢的买卖,而且它的适用范围仅仅局限在私奴婢的范围,与大量的官奴婢毫不相关,所以它不仅具有极大的妥协性,而且还有相当突出的自相矛盾之处。王莽确定此一政策的甩心一,一是要阻止农民大量转为奴婢的势头。但他的一道诏令,并不能改变奴婢的奴隶属性。同时,由于不能实行“王田”制即不能遏止土地兼并,所以也就根本无法阻止失去土地的农民沦为奴婢。

由于存在着上述诸多弊病,王田私属制从未得到真正的实行。始建国四年(12年),王莽被迫下令,宣布对买卖土地和奴婢者不再治罪,承认了这项改制的破产。

2、五均六筦

始建国二年(10年),王莽颁布了“五均赊贷”诏令并且“初设六筦之令”。

 所谓“五均赊贷”,是在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六大都市设置五均官,由原来管理市场的“市令”或“市长”兼任,改称“五均司市师”,下设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他们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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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

照旧负责征收市税外,还负责平抑市场物价。司市所辖钱府还负责办理城市居民的赊贷,其中贷款的岁息为十分之一或月息3%。“六莞”是对工商业经济活动的管制,即由政府控制盐、铁、铸钱、沽酒及名山大泽,加上“五均赊贷”,共计6种。

“五均六筦”的许多内容,都是武帝以后西汉王朝经济政策的变种,如五均赊贷即是平准法的一个发展。实行“五均赊贷”的主要目的,是平抑物价,杜绝不法奸商的投机与垄断,打击高利贷者;“六筦”也主要是为了抑制豪民富贾的过分盘剥,因而这些措施的出发点有其良好的一面。但是,在私有制度和封建商品经济已较为稳固的当时,企图完全依靠国家权力取代私有经济,完全用政府统制的办法取代民间的自由贸易和商品生产,这是注定要碰壁的。更为致命的是,被王莽用来推行这些经济新政的官员,多是富商大贾出身,他们往往“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府藏不实”①,将五均六莞逐渐变成了一个官僚、富豪相互勾结从中渔利的新途径,而广大劳动人民得到的是更为沉重的负担。由于王莽要依靠这项改革来聚敛财富,所以尽管天下百姓叫苦连天,但他一直坚持到其灭亡的前一年才下令废除。

3、币制改革

 早在王莽尚未代汉的居摄二年(7年),他就曾下令在当时流行的五铢钱之外,另增加三种货币,一是值5000钱的错刀,二是值500钱的契刀,三是每枚值50的大钱(即“大泉五十”),从而将流通百余年的五铢钱降为辅币,三种新币则成为主币。至始建国元年,王莽又将先前所发行的两种刀币及五铢钱废止,另铸“小泉直一”和原铸的“大泉五十”并行;次年,王莽又另造了“宝货五品”,把货币分为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即五种不同的币材:金、银、铜、龟、贝,六名即黄金、银货、龟币、贝币、布、泉六种货币,二十八品即是28种不同名称、不同重量、不同长度、不同价值的货币,它们之间有着极为复杂的交换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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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

包括了“泉货六品”、“黄金一品”、“银货二品”、“龟宝四品,、“贝货五品”、“布货十品”。天凤元年(14年),王莽又宣布进行第四次货币改革,废除大小泉,改为货泉(重五铢,值一)和货布(重二十五铢,值二十五)两种。总计王莽先后铸造了37种不同质地,不同式样,不同单位,不同比价的货币。

在王莽众多的经济改革措施中,货币改革是最为混乱也最为荒唐的。如果说,其他改革措施还尚有一点改良社会状况之动机的话,那么,王莽的币制改革就只有一个目的,即打击货币持有者以聚敛财富。例如,王莽第四次货币改革后通行的货币为“货布”、“货泉”及原先所铸“大泉五十”。本来“大泉”是值“小泉”五十的,但此时却和“货泉”一样,“枚直一”,即仅值旧五铢钱的一枚,所以,“大泉五十”的持有者一下子就损失了百分之九十八,如此大幅度的贬值,不能不对当时的人们造成极大的损害。此外,与每次改币相伴随的都是严刑峻法,因触犯法令而“大陷刑”者多达“数十万人”①,他们便成为王莽政权的无偿劳动力,这其实是对人民的又一种掠夺。这样的币制改革,给人民带来了许多不便,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生活和货物流通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它自始至终为人们所激烈反对,是一项彻底失败的改革。

 除去上述三项改制之外,王莽的改制活动还包括了大量的改易名称的活动,其基本情况可大致分为两类:首先是对地名和行政区划的更改。例如,把首都长安更名为“常安”,同时也将汉长安城的宫殿、城门之名改易殆尽,长乐宫改为“常乐宫”,未央宫改为“寿成堂”,未央宫前殿改为“王路堂”,霸城门成了“仁寿门”,宣平门成了“春王门”,直城门成了“正道门”;原来的十三州被重新划为九州,全国100个郡国、666个县邑被换以新名,有的郡县甚至不止一次更名。与此相应,王莽又改原先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为州、部、郡、县四级,为此不得不对旧郡县进行分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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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

整,如从东郡之地分出一个新的寿良郡,从平原郡中分出阿阳郡,从沛郡中分出延城郡等。由于这种调整的随心所欲,以至出现了旧郡被瓜分、名存而实亡的混乱局面。如陈留郡(治今开封东南)原领17县,天凤元年七月,王莽诏令将其郡益岁以南诸县划归新平(原淮阳郡),雍丘以东划归陈定(原梁郡),封丘以东划归治亭(原东郡),陈留以西划归祈隧(原荥阳郡),如此一来,“陈留已无复有郡”①,其郡长官只好回到京师去重新等待任命。

 其次是对官名、官制的更改。王莽建国后,依据哀章所伪造的符命,封拜了王舜等人为“四辅”,甄邯等人为“三公”,甄丰等人为“四将”,合称“十一公”,后又变为“新室十四公”。除了这些重臣之外,王莽又先后封拜卿大夫、侍中、尚书官等数百人,建立起新朝的官僚系统。在这个过程中,王莽增加了许多新官职,如在中央增设了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等列于九卿的高官,增设司恭、司从、司明、司聪、司睿五大夫等。在地方增置州牧副、部监副等。但王莽用心最多的,却是将原来的官名更换新称呼,如改太常为秩宗、大鸿胪为典乐、少府为共工、光禄勋为司中、太仆为太御、卫尉为太卫、郡太守为大尹(或称卒正、连率)、郡都尉为太尉、县令长为宰等等。其中,在兵制方面的改易也很是不少。例如,王莽置五威将12人,持节分镇天下,每一将各置左、右、前、后、中五帅,总计72人。据《汉书·王莽传》,这12名五威将,分别享有不同的名号,如五威将军、虎贲将军、厌难将军、震狄将军、振武将军、平狄将军、相威将军、镇远将军、诛貉将军、讨秽将军、奋武将军、定胡将军等。这些称号很可能不是固定的,往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随时加封,如王嘉就有五威后关将军和振武将军两个名号。王莽还命令七公六卿皆挂上将军的名号,分别镇守历代各名都。当农民起义爆发后,王莽又于地皇元年(20年)下诏确立军制改革的目标:“内设大将,外置大司马五人,大将军二十五人,偏将军百二十五人,裨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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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

千二百五十人,校尉万二千五百人,司马三万七千五百人,候十一万二千五百人,当百二十二万五千人,士吏四十五万人,士千三百五十万人,应协于《易》》弧矢之利,以威天下,予受符命之文,稽前人,将条备焉。于是置前后左右中大司马之位,赐诸州牧号为大将军,郡卒正、连帅、大尹为偏将军,属令长裨将军,县宰为校尉。”①这样一来,一地往往既有兼掌军事的地方长官、专掌军事的领兵官,又有出镇一方的五威将军及其部属,还有七公六卿之类的镇将,他们的统属关系极不明确而人数却极多,在军队上下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内耗与混乱,大大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

上述改制活动,就其主观动机而言,是为了表现“革汉立新,废刘兴王”的新气象,是为了巩固新朝的政权。但这些改制的依据,不是现实的实际需要,而是儒家经典和一些符命图谶,所以它们便很少有实际的作用和意义,多数只是徒自增加混乱与麻烦而已,王莽的食古不化和自欺欺人,于此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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