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附图4)
一、商族崛起
商人也是一个很早进入文明的古族。在他们的典册中,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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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尚书·多士》。
②《合集》27151。
③《诗经·商颂·长发》。
④《易·彖下传》,见顾颉刚《崔东壁遗书·商考信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祭祀的最早“高祖”名夔,是一个有自然神品格的半人半猴的生物,反映了他们有自己的创世神话。
商族崛起在尧舜禹之时。第一位直系名祖是契,传说为有娀氏之女吞玄鸟卵而生,因而后世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有娥方将,帝立子生商”①之说。契也因此有“玄王”之称,“玄”,表示他是玄鸟之子,“王”则意味着他是集军权、行政权、祭祀权于一身的领袖人物,并以这种身份参加尧舜禹部落联合体的议事会。相传他佐禹治水有功,被舜任命为司徒②,管理土地和人民,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夏王朝建立以后,商人服属于夏,在第三世先公相土之时,正值夏太康失国以后,商人势力乘机有了很大发展。相传相土作乘马③,又作东都④,开始东向扩展势力,史载“相土烈烈,海外有截”⑤,记相土时威武烈烈,声威远播东海。这股势力不能不引起夏后氏的重视,所以少康复国后,就任命商人先祖冥为水正,夏后杼时,“冥勤其官而水死”⑥,以身殉职,从而受到后人的崇敬。到夏后泄时,商人又出了一名著名的祖先,就是作“服牛”的王亥⑦,他在代表自己氏族进行交易活动时,被有易人所杀,其子上甲微借得河伯军队,伐灭有易,并完成了类似“夏传子、家天下”的变革,拉开了商人历史上文明时代的帷幕。自上甲以后,经六世先公的努力,商人已成长为一支可与夏后氏统治抗衡的力量,至汤,“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⑧,最后建立了商王朝。
商族早期活动地域在豫北、冀南,今在这一地区已发现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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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诗经·长发》,《诗经·玄鸟》。
②《史记·殷本纪》。
③⑦《世本》。
④《左传·定公四年》。
⑤《诗经·长发》。
⑥《国语·鲁语上》。
⑧《孟子·滕文公下》。
夏以前的先商文化遗存,即先商文化漳河型、辉卫型①,或称下七垣文化。经考古学者们的长期努力,今已知漳河型主要分布于河北省南部漳河中游的邯郸、磁县地区,包括北至拒马河,南至淇河,东至卫河,西至太行山西麓的范围内。辉卫型中心分布区在今河南新乡地区,北自淇河,南至黄河,包括沁河下游、卫河上游一带。漳河型起始年代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二期。辉卫型略晚,起始年代约近二里头文化三期②。文献记载“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③,其东至、北至的河济、羊肠均在今河南北部的新乡地区。通过这一地区的考古调查研究,沁水以西为夏文化分布区,确与文献记载相合,而沁水以东则分布着先商文化④,可见夏代晚期商人已将自己的活动地域扩大到与夏人居地相毗邻了。
考古学的成果还告诉我们,成汤灭夏以前的先商文化在豫北,与鲁西南东夷族系的岳石文化对峙,同时南下豫东地区的西部和当地二里头文化一度并行,在这期间不同族系的文化之间都有相互的影响和交流⑤。这一切都显示出了夏王朝时期商人势力的堀起j
二、伐有易之战
在商人的典册中,第二位被尊为“高祖”的先公是王亥,上甲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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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
②李伯谦:《先商文化探索》,《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③《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④刘绪:《论卫怀地区的夏商文化》,《纪念北大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⑤宋豫秦:《现今南亳说与北亳说的考古学观察》,《中原文物》1991年1期。
借河伯之师实施血亲复仇进行的伐灭有易之战是一场典型的英雄时代的战争,这场战争的后果也具有典型性,即导致了氏族制度的崩溃。
战争的起因是当王亥代表氏族到有易人的居地进行交换活动时,被“有易之君”谋害,并掠夺了他的财货。这就是文献所载“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①。原始时代的物物交换往往通过馈赠礼物的形式,同时伴有讲究的仪式和盛宴招待,馈赠和回报表面上是自愿的,实质上却是应尽的义务,“他们间的约束力或由个人间私下解决,或由公开的战争解决”②。在掠夺财富
成为正当职业的英雄时代,为了将这种交换纳入秩序的轨道,最大限度地减少战争,贸易活动往往在一种人为“血缘关系”的保护下,如英属哥伦比亚的海达人,要在建立贸易地区,用丰厚的礼物结识一位酋长,建立“兄弟”关系,作为安全贸易保证人③。所谓王亥“托于”有易、河伯,大体也是建立类似的关系。有易之地大约在今河北中部的易水流域,商人远离河北南部漳水中游的居地,带着大宗财货北上有易人那里进行交换,不能不考虑安全问题。然而,冲突还是发生了。在“干协时舞,何以怀之?平胁曼庸,何以肥之?”④的歌舞盛宴之后,大约是馈赠与回报没有达成彼此满意的协议,也可能是“有易之君”直接受贪欲的驱使,而“杀王亥,取仆牛”。
王亥被害后,并没有马上引起战争,因为这已是文明初曙的时代了,私有财产的建立和发展已动摇了氏族制度下传统的复仇观念,激起了新的欲望,这就是流血不再用血偿还,而代之以财富。当王恒继父兄之后,担任了首领之职就是这样做的。古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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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山海经·大荒东经》。
②参见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243页,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③乔治·彼得·穆达克著、意恩正译:《我们当代的原始民族》,154页,四川省民族研究所1980年版。
④《楚辞·天问》。
发出疑问:“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①说王恒(取代了哥哥)继承父亲季的遗业后,如何得到了朴牛(与有易重修旧好),又如何去谋求大国的公认,顺利归来。答案只有一个,王恒从有易氏那里索回朴牛并接受了血债赎金,因此和有易氏勾销了血债,重归于好。也只有这样,他才有可能用财富和厚礼去大国谋求禄位。
从历史的发展看,用赎金抵偿血债是一个进步,它抑制和减弱了原始时代强烈的复仇欲,减少了残酷的血亲复仇战争。但是研究者也指出过“这个变革——最深刻的变革之一,它的活动地点是人的心灵——不是一下子并且也不是没有精神痛苦就完成了的。宗教,古代法律的保存者,半开化人的团结感和自尊心——都反对用金钱抵偿血债”。在世界历史上,围绕赎金的斗争曾导致死亡和家族的毁灭②。在商人的历史上也因此引发了剧烈冲突。尤其是因王亥之死取得了最大利益的是王恒,王亥之子上甲微却什么也没有得到,所以无论是传统的对血缘亲属的感情,还是现实的物质利益,都使微不能接受对右易的和解。他开始追查王亥的死因,发动了对有易之战,这就是文献记载中所见的“昏微遵迹有狄不宁,何繁鸟萃棘负子肆情”③。
上甲微抓住线索调查王亥死因,有易一即文中的“有狄”不得安宁了。虽然王恒接受了与有易的和解,不可能派出军队向有易宣战,但王亥之子查明王亥死亡真相后,要求河伯履行作为安全贸易保证人的义务,出兵为王亥复仇。由于古代这种贸易活动对各方的约束力,河伯不能不派出军队,微借得这支力量,并带领愿意随自己出征的家族武装纵兵鏖战,大获全胜。血亲复仇的战争是很残酷的,作为保证人的河伯历来与有易关系友善,虽不得不出兵,却在有易大败后,网开一面,悄悄放走逃生的有易之民,远遁他方,成为后来的摇民国。这就是文献所载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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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③《楚辞·天问》;林庚:《天问论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
②拉法格著、王子野译:《思想起源论》,81页,三联书店1963年版。
(伯)念有易,有易潜出名曰摇民”①。
三、商人国家的建立
伐有易之战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商人国家的建立。
上甲微在调查王亥死因和纵兵鏖战中表现了他的才干,复仇的胜利更提高了他的威望,使得因王恒接受赎金而引起的内部矛盾和冲突更加激烈,而且引起了权力之争。如屈原所说“眩弟并淫危害厥兄,何变化以作诈后嗣而逢长”②,很可能是微凭借自己的胜利和威望,破坏了领袖职位的继任必须经过议事会认可的古俗,僭取了领袖职位,取代了王恒。此后,王亥、王恒之子为夺权位进行了反复斗争,各用计谋,不厌其诈,最后是微取得了胜利,而如何能保证他的统治世代相继,绵延持久呢。唯一的答案是从上甲微以后,领袖人物开始在王族中世代相继的制度已经确立,军事民主制度下首领职位传承须经议事会议选举或认可的民主形式已被废除,与人民大众相分离的公共权力从此确立,这标志着国家已形成了。
商人国家的形成自微开始,已得到出土文献的证明。甲骨文中,王亥之亥的写法往往在亥字上画一鸟形,这是商族的图腾,标志着他的时代血缘的纽带、氏族制度的外壳依然存在。王亥、王恒之“王”,还是军事民主制时代军事首长的称谓。微却不同了,他是第一个以日为名的先公,称上甲微,他还被称为“高祖上甲”,是大宗之首,祭典非常隆重,为上甲以前的先公和其后的一些先王所不能相比。商人国家形成的途径与夏人略有区别,是由于内部的权力之争炸毁了旧的社会机体。而对外战争,即伐有易之战对这场权力之争的胜负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则与夏后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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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山海经·大荒东经》。
②《楚辞·天问》。
伐有扈确立“家天下”的统治,有某些异曲同工之处。
商人国家的建立是其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正是从这里开始,为后来商汤灭夏奠下了第一块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