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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草西茜 当前章节:14958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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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卫狙情(飞虎|学警狙击同人)》草西茜

[学警狙击]精卫狙情TXT简介

晋江非V高积分2013-01-18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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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世的你拥有远大梦想

却被冷血无情的老天爷抽中头奖

扔到6000年前的神农氏去了

(⊙o⊙) 能肿么办?

如果你刚习惯“远古”生活

突然又被卷进海里

挂了不算还化身成一只小鸟

(⊙o⊙) 还能肿么办?

如果你好不容易想就此罢了,就当一只鸟吧!

结果又一道闪电把你给劈到6000年后的香港

(⊙o⊙) 又能肿么办?

香港有什么?

香港有TVB!有众帅哥!有数不清的警匪拼火!

这不是一篇女主养成文

更不是一篇女主泡美男的文

它其实只是……

众型男酷警们举枪猎鸟的一段“狩猎纪录”!

冷静帅气的狙击手 + 壮硕冲动的冲锋队

阳光励志的小学警 + 温柔腼腆的正义化身

纠结内敛的督察 + 亦正亦邪的卧底

……

这些,你又会如何选择?

本文“N”暧昧倾向。

内容标签:综合 穿越时空 前世今生 洪荒

搜索关键字:主角:姜静薇/精卫,庄卓源,俞学礼,钟立文,李柏翘,邱骏轩,小富 ┃ 配角:姜海言/氏亥/海燕,炎帝,展瀚韬,慧慧,Laughingsir,飞虎队众人 ┃ 其它:穿越,NP?,暧昧,精卫填海,TVB,飞虎,学警狙击

☆、(一)6000年,穿越?

作者有话要说:  小草开新坑啦~O(∩_∩)O~~

请忽视动漫同人的那个坑吧 =0= 小草决定专心写我的拿手活~影视同人!

喜欢《完梦记》的亲们要记得继续支持小草哟~╭(╯3╰)╮

新文开坑三连更,以后是每天一更,除不可抗力之外绝不断更!(就算断了也会补齐哒~)追过小草65W字长篇的亲们应该知道小草的坑品(敬请无视那个机器猫的动漫坑 =0=)

废话不多说了!小草出品,RP保证哟~

还是那句老话,多多留言,多多和小草交流。喜欢小草的请加入后宫群:110407690。小草会定期回复大家的留言哒~╭(╯3╰)╮

小草鞠躬,退下。

当太阳跃上半空时,天色大亮了起来。

石屋只有一个小小的窗户,这使得屋里的光线不太充足,仍有些昏昏暗暗的。说是窗户其实也不尽然,只不过是在石壁上开了个洞,然后遮上一片薄薄的皮子,就算是抵御冬日的严寒了。

一双纤细小巧的玉手掀开皮子,用一旁的木棍顶住,好让照射进来的阳光更多一些。

迎着冬日的旭阳,少女眯起眼,稚嫩的脸庞被染上一层光芒。她慢慢放松了嘴角的线条,似乎很享受这一刻的安宁。

“女娃大人,您起来了吗?”

恭敬的问候声想起,少女的脸上似乎有些晃神,半响后才深深吸了口气,轻启红唇应道:“起来了。”

“饭菜已经备好,首领请您去用膳。”

“我知道了。”

待门外的脚步声远去,少女才折过身来走到门边,掀开大大的皮帘,弯腰捧起地上的石盆退回屋内。

简单的洗漱过后,少女望着在阳光的折射下石盆中波光嶙峋的水面,苦笑着摇了摇头。

算算日子,姜静薇来到这里已经有两年多了。两年其实是个挺尴尬的时间段,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不足以令人遗忘过去的一切,却也足以使人慢慢开始习惯。

神农氏时期,这是一个曾经只出现在历史课本上的时期。若不是眼前所见所感及所能触摸到的一切,姜静薇万万不敢相信自己会穿越6000年的时光来到这个炎黄子孙刚刚起源的时代。

穿越的事姜静薇倒是听说过的,只不过那都是电视小说的产物罢了。当然,你非要说这世上有穿越也不是不可以,但姜静薇自认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来不认识什么科技院的科研疯子,二来十几年安安分分,除了能认出几个街道民警的长相,偶尔节假日会在路边旁观一下兵哥哥们列队行进外,那些特种兵、特殊部队什么的更是连见都没见过。

如果这样也能穿越,姜静薇倒是情愿相信这是上天可怜自己,给她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姜静薇生长在一个不算大的县城里,虽然比不过省会城市的繁荣先进,却也不至于像山区中那般贫困。有父有母,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有学上,有书念,有尊敬的师长,还有一群可爱的同学朋友。在这个小县城里,姜静薇吃得饱,穿得暖,过得比那些乞丐孤儿不知要好多少倍。

但姜静薇有时候也会忍不住地想,是不是那些乞丐孤儿会反倒更自由一些?

这种想法的来源,皆是因为她有一个小她三岁的弟弟——姜海言。

如果说三岁以前的姜静薇是幸福的,那三岁那年的冬天,就是她之后11年噩梦开始的日子了。

对于这样一个二级小县城来说,重男轻女的思想早已变成了一种文化的沿袭,深深刻印在人的骨髓中,无法轻易被磨灭。而生在这里,长在这里的姜静薇自然也是受着这种思想的影响,即使学习着新社会的文化,对此无法认同,却也是能理解从而必须接受的。

所以,饭碗里永远不会有整块的大肉,家务事永远多过于课业,就连过年也不用妄想得到一套崭新的连衣裙,这一切的一切姜静薇都明白——不是父母虐待自己,只是因为全家的注意力都在唯一的儿子,也就是她的弟弟姜海言身上,从而忽略了还有一个姜静薇的存在罢了。

这导致很久一段时间,每当姜静薇看到电视里播放的案件聚焦中,那些应承受不住压力而将死亡带给自己亲人的血案时,都忍不住感叹自己的小心脏是何其坚强、何其乐观——至少她从没想过要拿把切菜刀宰了那个几乎毁了她所有青春的臭小子。

而对于姜家父母来说,姜静薇存在的意义就是嫁一个县里最有钱最有势力的达官富贾,换一份可观的嫁妆来给儿子姜海言做老婆本。然后靠这个在县里权势大过天的女婿的各种“路子”,来为姜海言铺就一条光明大道。这也是为什么永远得不到除了学费以外的一分钱的姜静薇,能拥有在同龄人中令人称羡的保养品和化妆品——对于女儿那张已经初现“国色天香”的小脸,姜家父母可谓是花了血本不要命地投资着。

小县城里的人们通常只有两种生活方式。一是安安分分地待在这里一辈子,结婚生子,孕育下一代来重复自己的一辈子。二是离开这里,无论是去大城市打工或是出人头地,但凡出去的就没一个会再回来。

面对这两条路,姜静薇在她还背着书包学踢毽子的年纪时,就已经有了决定——离开这里,不惜一切代价。

这个决定是任何一个认识姜静薇的人都无法预测的,谁会相信这么一个乖巧懂事、逆来顺受、无怨无悔,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神色,不多话很安静的小女孩,会有着如此执着的一个念想呢?

对于姜静薇来说,要想离开这里,要想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就要忍受住现在的一切。

她等的只是一个机会,一个一击即中的机会。

机会通常都会眷顾有准备的人,虽然事后姜静薇一度怀疑这只是老天爷的一个玩笑而已。

那年春天,姜静薇14岁,姜海言11岁。

小县城迎来了来自举世闻名的金融之都的一支舞团。

原本邀请舞团交流演出的省会城市,因场馆档期的原因而不得不将这次的交流演出推迟一个星期。可为什么舞团会放着省会城市周边那么多一级城市不去,而要下榻于这座小小的,和艺术完全搭不上边的小县城里?姜静薇听学校舞蹈老师的说法,似乎舞团里有个重要人物,曾经从是这个地方出去的人。对这个说法,许多年轻一辈都不以为意,因为这里出去的人至今还没有过“衣锦还乡”的做法,至于原因,所有人都十分默契地缄口不言——至少他们认为自己如果有机会离开这里,也不会再选择回来的。只是老一辈的听见这个消息,似乎神色间都有些厌恶。

舞团落脚的地方是县城里最大、最豪华的一家酒店,离县城里唯一一座文化馆只隔了一条马路而已。文化馆的老馆长——那个眼睛长在头顶,势力无比的老太婆将整座文化馆里最大的舞台让给了舞团做排练室。这倒不是说她对艺术有多么地热爱、多么地尊重,而是因为省会城市文化部拨了一笔庞大的经费给她,让她好好招待这些远道而来的贵宾。因此老馆长二话不说,就将那个一整年都不会赶上一场演出的最大舞台让了出来——虽然这个舞台还没舞团自己拥有的练舞室大。

县城里的人对舞团的到来都充满了好奇,但也仅止于茶余饭后的谈论而已,没人会认为这些成天踮着脚转来转去的所谓艺术,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好处。唯独真正对这些感兴趣的,或许只剩下那些还在学校里念着书,对这个社会对这个世界仍旧充满了好奇和希望的孩子们了。

那天放学,当姜静薇抱着一大堆学校校庆租来的彩带彩灯去还给文化馆的时候,正好是舞团日常练舞的时间。

小小的身影躲在演出厅外那扇已经斑驳了好多年的铁皮门后。舞台上那一个个跳跃的精灵,空气中那一声声自由的欢笑,还有那一双双随着音乐旋转着的红色舞鞋都深深震慑住了姜静薇那颗稚嫩的心灵。

她痴痴地看着,身体慢慢开始了忘我的摆动,脚步也不自觉地随着音乐而跳动起来。当然,这犹如鬼画符似的舞步比起台上那些优美绝伦的舞姿来说,简直就像是一只刚学会摇摆的野鸭。

因此,当肩头被人轻轻地拍下后,猛然从自我陶醉中清醒过来的姜静薇,瞬间就涨红了一张小脸。她甚至都不敢抬头去看面前这个优雅美丽的女人,因为她能感觉到那双灵动的美眸中充斥着满满的笑意。

“喜欢跳舞?”女人的嗓音犹如天籁一般,盖过了舞台上激烈的旋律,瞬间就如一张绵密的织网,牢牢摄住了人的神智。

姜静薇从不知道一个人在长得如此漂亮的同时,还能拥有那么动听的声音。她慢慢抬起头来,看进那双充满了笑意的眼眸,许久才想起对方还在等待自己的答复,匆忙地点了点头,却又在犹豫了一下后迟缓地摇了摇头。

“怎么了?”女人的声音淡淡柔柔,询问的语气中却又似乎没有想要得到答案的意思。

姜静薇沉默着,自从弟弟上学后,姜静薇就被剥削了所有课余爱好的权利。经费不允许、时间不允许,就连家中唯一能接触外面世界的电脑都被弟弟霸占了。

喜欢?姜静薇缓缓眨了下眼,她有多久没有这个想法了?

女人轻轻转过头,白皙的颈项划出一条优美的曲线,瞬间吸引住了姜静薇的视线。

“十四年了,这里还是这样吗?”

什么?姜静薇疑惑地看着女人姣好的侧脸,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还是一样落后,一样保守,一样……惯于抹杀希望的存在吗?”

姜静薇仿佛听出了什么,心中的某个地方被狠狠地触动了一下,开始剧烈颤抖起来。

“你……”

“是的,”女人缓缓转过头来,嘴角好看地扬起,可笑意却没有传进眼底,“我曾经也是这里的人,只差一点点……我几乎就被毁在这个只剩下黑暗的地方了。”

☆、(二)往事(1)

作者有话要说:首日三更之二,期待撒花~期待炸弹~期待留言!

小草鞠躬,退下...

“是的,”女人缓缓转过头来,嘴角好看地扬起,可笑意却没有传进眼底,“我曾经也是这里的人,只差一点点……我几乎就被毁在这个只剩下黑暗的地方了。”

姜静薇震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直到女人的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原本我是不愿意回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决定回来看看。不过幸好……我回来了。”

女人的眼底开始泛出笑意,多久没看到这么纯粹的生命了?该说是出淤泥而不染么,在这个地方还能找到愿意跟随心底的节奏而起舞的灵魂,就仿佛当年的她。只是不知道这个孩子有没有自己当初的那份坚毅和决心呢?

姜静薇扭动着身子,虽然明知有些不礼貌,但她完全不明白那双修长好看的手为什么要在自己身上捏来捏去。

“是个好苗子呢,虽然过了最佳的年纪,但好在还没有发育完全,应该还有补救的希望。”

姜静薇红着脸,拉了拉因扭动而凌乱的衣角,有些迷茫地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的女人。

女人轻轻吸了口气,当红唇轻启时,姜静薇彻底愣住了。

“看看那些自由飞翔的灵魂,”女人指着舞台上那群精灵们,“你愿意和我一起飞离这个地方吗?”

奔跑在回家的路上,姜静薇的手心已经汗湿了。她的手心里攥着一张名片,因为用力过度而被捏得皱巴巴的。

舞团明天就要离开县城了,可姜静薇最终还是拒绝了女人的邀请。不是因为时间太过于仓促,而是因为名片上那三个大大的字——姜心雅。

姜心雅,那个女人的名字。人如其名,她就像出现在所有人心中最优雅最高贵的的女人那般美丽。

同样的姓氏让姜静薇狠狠抽了一口冷气。

小县城里姜姓的人家不少,据说祖辈上都是一个氏族的。虽然现在大家都各管各的生活着,相互之间也早已没有了血缘关系,但姜心雅这个名字,姜静薇还是听说过的。

当年那起轰动整个县城的逃婚事件,姜静薇八岁前都没有听人议论过,直到四年前老县长下台后,才又再度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十四年前,在姜静薇还没有出生的那个夏天,早已与县长儿子订了亲的姜心雅,在迎亲当天和路过县城的一个小舞团团长私奔了。

这样伤风败俗的事情使得县长面上无光,也导致了姜心雅一家上下在整个县城里再也混不下去,被迫搬到了邻县的农村里。

十四年前,姜心雅十六岁,她走得毅然决然,再也没有回头。

十四年后,姜静薇十四岁,得到了她一直在等待的一个机会,但带来这个机会的却是曾被整个县城弃为不齿的人。

面对同样的结果,预料到将会给家里带来的种种后果,事到临头的姜静薇犹豫了。她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接住姜心雅递出的橄榄枝,该不该选择一条自己等待了那么久的路,又或者说,她有没有这个勇气面对未知的一切?

“我会带你飞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给你打造一个最广阔的天地。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你拿着这张名片走出这里,站在我的面前,我就会替你插上一双谁都无法再阻碍你飞翔的翅膀。”

谁都无法再阻碍吗?想起姜心雅的保证,姜静薇的眼前闪过了一双双自由跳跃的红色舞鞋,她慢慢止住了狂奔的步伐,手中的拳头渐渐放松开来。

是啊,她不是一直都在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吗?她不是一直都在等待一个脱离现状的机会吗?为什么当机会来临时,她会和这里其他人一样,被各种世俗所羁绊,阻扰了自己前进的脚步呢?

“当年我并没有私奔,直到如今我也没有成家。带我走的是我的恩师,是他给了我飞翔的翅膀,这个舞团也是他留给我唯一的财富。因为他的知遇,才有了我如今的成就。所以我才会回到这里,回到这个噩梦中止的地方。”

姜静薇嘴角轻轻扬起,她该相信她的,那双清澈得仿佛能容下整个世界的眼眸并不会欺骗她,不是吗?

那个国际大都市,不正是弟弟姜海言吵着闹着要去旅游,父母好不容易才答应这个暑假带他去的地方吗?如果她用下个学期不参加任何学校活动,省下所有的课余时间去打工来作为交换条件,父母会不会答应带她一起去呢?

想到这里,姜静薇的脚步不禁轻松了起来。不管这么多了!就算不行,她也可以将下学期的午餐费省下来,看看能不能换购火车票的钱。越想越觉得前方一片光明的姜静薇压根没注意到墙角边突然伸出来的一只脚。

“扑通!”

姜静薇连叫也没来得及叫一声,就整个人趴在了地上。

“哈哈哈哈!”

“姜海言,你姐姐果然很蠢啊!”

墙角边闪出来几个小小的身影,一个个脸上都带着恶作剧后的快感。其中最高的那个男孩子满脸嫌恶地撇了撇嘴,不屑地回答道:“我说的吧?这个死丫头蠢得跟猪一样,有这么个姐姐我都觉得丢脸!”

听着他的比喻,几个小学生模样的男孩顿时大笑起来,似乎真觉得姜静薇趴在地上的样子像个蠢毙了的母猪,却没人看见他眼底恍若松了一口气的神色。

姜静薇低着头,一声不吭地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膝盖处破了个洞的校裤,全然没理会露在外面的娇嫩皮肤已经被擦破了一大块皮,丝丝往外渗着血迹。她心里只想着回家该怎么掩饰这个洞,如果让妈妈看到了必然会发火,到时候因此不带她一起走就糟了。

在见到她膝盖上的伤口时,姜海言的眼底闪过了一丝慌乱,嘴上却几乎是脱口而出地叫了起来:“死丫头,还不过来帮我背书包,想重死我啊?!如果让老爸老妈知道你又没来接我放学,你自己知道是什么后果!”

姜静薇拍着裤子的手猛地停住,这才想起因为去文化馆而忘了接姜海言放学的事,心中顿时懊恼不已。那么久的小心翼翼就是为了等待一个好的时机,现在时机来了,如果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破坏了,那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想着,她忍着膝盖的疼痛,慢慢向姜海言走去。

虽然相差三岁,但营养良好到过剩的姜海言已经长得和姜静薇一样高了。扔出手中的书包,姜海言不耐烦地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切!害我浪费了那么多时间!晚上的动画片看不到的话,小心我去老爸老妈那里告你一状,让你下学期的课外活动全部泡汤!”

嗤了一声后,姜海言挥手和几个小伙伴道别,率先走在通往家门口的小道上。

姜静薇不以为意地将他的书包背上瘦弱的肩头,下个学期的课外活动早已经变成她要拿去交换的条件了,不过未免节外生枝,还是不和这个小鬼计较了。

等等!

姜静薇眯起眼看着前面那个步伐轻松自在无比的背影,他是在这里等自己一起回去吗?为什么不自己回家然后狠狠告她一状,看她挨骂被罚不是他一直以来的乐趣吗?

“你还在墨迹什么?!”姜海言猛地转过身来,恶狠狠地瞪着她。

“来了。”姜静薇提了提肩上的两个书包,正要向前走去,突然一阵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抬手一拨,手中的那张名片就这么随风起舞,飘到了两人之间的石板路上。

“这是什么东西?”

姜静薇一惊,赶紧冲上前去想要把自己的希望捡回来,却始终是晚了一步。

一双崭新的白球鞋站在她的眼前,一只脚已经踏上了那张薄薄的纸片。

这双球鞋原本应该是她这个学期春游的活动费,却因为他一句球鞋款式旧了想买双新的,就泡了汤。

姜静薇从没觉得这双球鞋的白色是那么刺眼,就连当初老妈从她的书包里把已经交给她的那一百块钱又翻出来,笑眯眯地塞进姜海言手里时,当她看见姜海言脸上得意无比的笑时,都没觉得那么刺眼过。

“还给我!”姜静薇死死地盯着那双白球鞋,几乎是用低吼的声音喊道。

姜海言一愣,他从没见过姜静薇发过脾气,就连露出过任何一丝不愿意的情绪都没有过。越想越觉得莫名地心慌,姜海言慢慢弯下腰去,捡起了那张名片。

“姜……心雅?!”姜海言的脸色顿时一片惨白,瘦小的手腕忍不住地颤抖起来,“你真的铁了心要走?!”

姜静薇一愣,眼底闪过一丝被识破后的慌乱:“我、我不知道你说什么,还给我!”

“还敢说你不知道!”姜海言脸上的神情变成了从未有过的狰狞,“不知道的话你为什么会有这张名片?!不知道的话你这么久的忍耐都是为了什么!”

姜静薇猛地倒抽一口冷气,他在说什么?为什么她有一种什么都被他看穿了的错觉?不,这都是他瞎猜的,这个只知道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屁孩哪里会懂她在想什么!

“说话啊!你是不是想要学她一样,扔下我们一个人走,再也不回来?!”

姜海言不停地咆哮着,用他还没变声的嗓子喊出了尖锐刺耳的声音。

已经濒临崩溃边缘的姜静薇再也忍受不住地捂住了耳朵,书包从她瘦小的肩头滑落,狠狠摔在石板路上。

☆、(三)往事(2)

已经濒临崩溃边缘的姜静薇再也忍受不住地捂住了耳朵,书包从她瘦小的肩头滑落,狠狠摔在石板路上。

“别吵了!!!”

姜静薇抬起头,双眼通红地盯着面前这个男孩。

“是又怎么样?!有本事你就阻止我啊!”姜静薇一步步逼近自己的弟弟,神色间多了一份从未有过的狠厉,“告诉你,就算被你们知道了,就算失去一切,就算付出任何代价,我也要离开这里,离开你们!离开这个有你们存在的地方!我不会再让你们阻碍我的幸福,不会再让你拖住我自由的脚步,不会……永远不会!!!”

姜海言被逼得一步步后退着,惨白的双唇止不住地抖动着:“你……”他猛地站稳脚跟,害得姜静薇差点就撞上了他的鼻尖。

“在你眼里,我就是阻碍你的存在吗?!我不是你的弟弟吗?你难道从来没想过我的感受?!还是说只要我不在了,你才肯安安心心地留在这里?!”

姜海言愤怒地挥起了拳头,却是一拳砸在了身旁的石壁上。

姜静薇被吓得别开了头,沉默了许久,才冷冷地道:“还给我。”

“好!很好!”姜海言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姜静薇,你真是做得出来!”

说完,姜海言拔腿就往马路上跑去。看见他疯了似地狂奔,姜静薇下意识地拔腿追去:“姜海言,你给我回来!你跑哪里去?!”

姜海言一路狂奔,一直奔到那条通往文化馆的大路上,举起手中的名片,恨恨地瞪着向他跑来的姜静薇。

“你不就是想要我消失吗?你不是一直都不愿意有我这个弟弟吗?好!你既然不给我生存下去的希望,那你的希望我也要一起带走!”

说完,姜海言突然将手中的名片团成一团,向路边的下水道丢去,一只脚飞快地踩上下水道的隔栏,在姜静薇的尖叫响起的同时,将名片踩进了下水道中。

姜静薇捂着嘴,膝盖一软险些摔倒在地上。

“不……混蛋!你怎么可以这么做!!!”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是我做不出来的?”姜海言突然笑了起来,脸上浮起了一层与他年龄完全不符的凄惨神色,“姜静薇,失去希望的滋味如何?跟我一起好好感受吧……”

眼看着姜海言低声呢喃过后突然转身向马路中间冲去,姜静薇的心脏差点漏跳了半拍。不知从哪窜起一股力量,她飞快地从地上弹跳起来,发了疯地冲到十米开外的姜海言身边,将他狠狠推向马路对面。

“砰!”

如同所有狗血剧情的安排,当那辆大卡车飞速穿过路面时,一个瘦小的身影被狠狠撞飞出去,撞到了路边的石壁上,再狠狠地弹向地面。

滚了三圈后,姜静薇已经完全丧失了所有的感官知觉,除了血红浸透的双眼,还隐隐能看到有人影在晃动。

她没有看见向她飞奔而来的姜海言,没有看见周遭人群的慌乱。目光牢牢锁在一个手臂距离开外的下水道。

她的希望在那里。

就在那下面,不远,真的不远。

不管用什么方法,她都要抓住它,即使是用爬的。

她用仅存的手臂力量,慢慢地拖动着已经完全瘫痪的身子,一寸一寸,向下水道的方向挪动着。

身下被拖出一条猩红的血河,她却完全没有任何痛觉,只是觉得为什么这短短一米的距离会如此之长,长得仿佛永远都爬不到边际。

当那双被鲜血浸透的小手死死抓住下水道隔栏的时候,姜静薇再也没有力气支撑着自己的意识,带着满心的不甘,忿忿地闭上了眼,彻底切断了与这个世界的一切关联。

“姜静薇——!!!”

是谁在叫她?这个世界上还有谁会如此心痛她的离开?是她那两个把她视作儿媳妇本的父母吗?还是那个永远以剥夺她的快乐为快乐的弟弟?

不,是她的错觉吧,对,一定是这样的。

********************

“女娃?女娃!”

听见近在咫尺的叫喊声,姜静薇猛然回过神来,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张放大的老脸。

炎帝的老脸满是不乐意地皱了起来,大声指控着自己的小女儿:“你又在发呆了!和爹吃个饭就让你那么无聊吗?”

姜静薇眨了眨眼,这才反应过来现在是什么情况。顿时无语地看着自己这个“便宜”老爹:“爹,女娃没有,只是在想哥哥去哪儿了?”

炎帝翻了个白眼,一屁股做回自己的位子上,将一口拌了猪油的野菜塞进嘴里大口咀嚼起来:“炎居那小子大清早就跑出去了,说是什么替你取礼物取了。”

“礼物?”

炎帝大手一伸,作势凶狠实则轻轻敲了姜静薇的脑袋一下:“你这个小脑袋瓜子除了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还能记住点什么?你是不是又忘了今天是你的生辰了?”

生辰……姜静薇低下头撇了撇嘴,颇有些不以为意。她只知道她作为一缕亡魂穿越到6000年之前的那天是这个身子主人的生辰,但毕竟不是自己的生日,哪里会认认真真地去记住。去年的今天也是哥哥的提醒,她才知道自己又大了一岁。

炎帝还在一旁絮絮叨叨着今晚的大餐和众人替她准备的礼物,姜静薇的心已经又飞出去老远了。

姜静薇如今的身份是炎帝的幼女,乳名女娃,是整个部落的掌上明珠,就连日后与“兄长”内战的黄帝也对她宠爱有加。

从小就机灵可爱的女娃却是个不安于室的孩子,原本日子过得好好的,可这位小公主却不知抽了什么疯,在她十岁生辰那天,突然异想天开地想要去“逛逛”东海!

想看山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炎帝部落所处的姜水之岸有不少东海支流可供她大小姐“欣赏壮丽山河”,但袭承了祖母风范的精卫却对那些小溪小流完全不屑一顾,一门心思想要去瞻仰“东海大人”本尊。

对于这样的想法,炎帝自然是打死也不会同意的。开玩笑!他老来得女,就这么一个宝贝,哪里能放心让她去那片当时被誉为“天地第一险恶”的东海?再者而言,部落中一直有个古规:任何人在成年以前都不得靠近东海,一来是因为对未知之险的惧怕,而来更是为了保护部落未来的希望,不想一些年轻人因为好奇而白白断送了性命。而在这个还处于半母系社会的部落中,女子是被作为重点保护对象的,更何况是部落首领宠溺上天的独女!因此女娃的这种想法是一辈子都不会被允许实现的。

对此,女娃即伤心又不满。久而久之,一个年仅10岁的小女孩,竟给硬生生地憋出了病来——心病。在如此原始的社会族群中,别说是这种深奥的心理层面的疾病,就算是普通的伤风感冒,一个不小心都能要了人的命。面对女娃的这种情况,即使是后世被成为“神农氏”的医界鼻祖——也就是女娃的老爹炎帝都束手无策,甚至为了她而尝遍百草却依旧苦无头绪。

直到两年后,也就是女娃12岁生辰的那天。本来一直陷入沉睡,即使偶尔醒来也是迷迷糊糊说糊话的女娃,在炎帝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捧着一大碗好吃的在女儿床前哭诉自己的不幸时,突然浑身抽搐了一下,这着实把炎帝老爹吓了一大跳!可更让他接受无能的是,跟个植物人似的躺了一整年的宝贝女儿,突然就自己站了起来,神色清明一如正常之人,只是若仔细瞧去不难发现她的眼神中有些迷茫,有些陌生。

那一天,也就是姜静薇遭遇车祸后,魂穿回6000年以前,成为了炎帝的掌上明珠女娃,也就是后来变成神话故事中被人津津乐道的精卫的当天。

收回思绪,姜静薇发现炎帝老爹还在滔滔不绝,顿时对这位老人家的“口若悬河”钦佩不已。

不过钦佩管钦佩,如果再这么“倾听”下去,今天一整天她就什么都不用干了。想到刘家的石磨昨天出了点毛病,害得刘奶奶把腰给闪了,姜静薇猛地跳了起来,边喊边向门外跑去:“爹爹,我出去了,晚上会和哥哥一起回来的,您别吃太多了,小心胃又撑着难受!”

“像上次那个……喂!你又去哪里啊?”炎帝瞬间皱起一张老脸,宝贝女儿不在他哪里还吃得下哟!于是我们伟大的炎帝大人苦哈哈地推开满桌子的早餐,郁闷无比地看着姜静薇离去的方向,看着看着,突然就裂开了大嘴傻呵呵地笑了起来。

这个宝贝女儿自从大病一场醒来后,那叫一整个脱胎换骨啊!原本的女娃虽然聪颖过人,但也常常调皮到令人发指的底部。身为依旧残留有母系社会习俗的部落公主,原版女娃更是处于一种呼风唤雨的地位,骄纵、自傲的个性也随之年龄增长而逐渐明显起来。因此炎帝虽然对这个女儿宠爱有加,但也常常头痛无比。只是炎帝玩玩没有想到,这一病却病出个乖巧可爱的女儿来了。

醒来后的女娃少了一份骄纵,收敛了所有的自傲,不仅如此,更多了一份温驯和善良,整个人仿佛都静静的,却又不会如同死水般令人担忧。她就像是太阳神之子一般,脸上永远挂着温暖如旭的微笑,连带着整个部落的人都越来越喜欢她了。

越想心情越开朗的炎帝突然站起身来大吼一声:“我突然感受到了太阳神赐予我的力量!”然后就腾腾腾地跑回房里继续他的研发大业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首日三更之三,今日更新至此完毕,明天开始每日一更,绝不断更!

那~我们明天见咯!

小草鞠躬,退下...

☆、(四)有个好哥哥,叫炎居

作者有话要说:  神农氏时代的《精卫填海》是整个故事的开篇,也是不可或缺的引导。因此着急着想看飞虎和学警的孩纸们稍稍忍耐一下,就当先看一个萌萌的神话同人了,成不?

从今天的这章起,已经正式进入了穿越时代,不会再有前世的回忆了,大家大可以放心地看下去,别心急地大段大段跳过哟~到时候说好多萌点没看到,小草可不负责哒!

O(∩_∩)O~~我们明天见咯!

小草鞠躬,退下...

越想心情越开朗的炎帝突然站起身来大吼一声:“我突然感受到了太阳神赐予我的力量!”然后就腾腾腾地跑回房里继续他的研发大业去了。

话说我们姜静薇版的女娃在慰问了刘奶奶后,提出了改用牲口来拉磨,以减轻劳动力的做法,然后被刘奶奶一家欢天喜地地送出了门口。

抱着一对果子鱼干之类的“谢礼”,姜静薇笑眯眯地走在寻找哥哥的路上。

在这两年里,她从完全不能接受到现在已经慢慢能够适应,从每天关在自己的小石屋里到现在每天都会走出屋子去周围山坡上或树林里溜达一圈,然后再去看看自己老爹的族人们都在做些什么,又或者是找家人家坐下来陪不能务农的老人家聊聊天、逗逗哪家新出生的小娃儿,整个人看上去就仿佛是脱胎换骨了一般。

对姜静薇本身来说,如今的她的确可谓是脱胎换骨了。从原本不被关注的家中长女一下子转变为部落首领的宝贝幼女。虽然现在的生活比起6000年后来简直可以用简陋来形容,但至少在这里,她吃的穿的用的都是这个时代中最好的东西,享受到的是爹和大哥无与伦比的关爱和全部落的爱戴、敬重。有多少人能拥有这样的第二人生?除了一开始的震惊和难以置信,还有前世的无法放下外,姜静薇已经很满足了。

抬头看着冬日的暖阳,姜静薇微微眯起眼,不知道姜海言那个小子怎么样了,没有了她的存在,他是不是会活得更舒服、更自在一些?

身边跑过几个部落里的小孩子,手里捧着一大堆的棉花,一边跑一边嬉闹着。姜静薇笑吟吟地看着他们从自己身边经过时向她挥舞的小手,心底暖暖的。

说到棉花,姜静薇就不禁想起了自己刚到这里的时候。

那时的她刚认清现实,明白自己再也回不去了,于是只好迫使自己渐渐融入于这个全新的世界中。

虽然当姜静薇得知自己的便宜老爹竟然就是炎黄子孙的始祖之一——炎帝时,不可谓不吃惊!但更多的是这个落后的时代带来的震撼。那时的炎帝虽然已经发明了农耕术,教会了族人们不再一味地打猎、食用野果,却还没来得及发明纺织术。

棉花很稀缺吗?不,即使在当时这么落后贫穷的年代,棉花其实也不算是太难种植的。至少比起后世所谓的“千年一花,万年一子”的天山雪莲来说,它也就是个“不知道有啥用,只是软软白白,看上去很好看,种起来有些麻烦”的无用奢侈品而已。

当时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棉花的真正用途,只将它作为一种“莫名其妙”的珍惜品,进贡给部落首领,意在表达自己对首领的敬重和爱戴。可谓马屁成分居多,实用成分则少得可怜。

由于正常讨生计的普通人家还要考虑填饱肚子的因素,并不会去选择这种“华而不实”的玩意儿,因此炎帝家的下人们也无从参考这些棉花的可利用之处。不过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是人类天生的习性,因此在一群负责料理日常生活的下人们“孜孜不倦”地研究下,这些进贡而来的棉花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被铺在睡觉用的石床上,至少可以保暖,不是吗?

说实话,炎帝氏族从上到下都不认为这个“发明”有多棒。世世代代睡惯了石板,突然身子下面被垫了一层软趴趴、毛茸茸的东西,谁能睡得着?

唯独对这个“发明”感到相当欣慰的人,就只有姜静薇了。

虽然前世的生活可以算得上贫穷,姜静薇从小到大都没有机会享受过对她们家来说已经属于“奢侈品”的席梦思,但好歹也是一路睡棉被长大的。因此对于只能用动物皮裹身、睡硬梆梆石板的日子,姜静薇虽然不适应却也只有忍着,期盼着哪一天她那个伟大的老爹能突然灵光一现,想起怎么发明纺织术。

可这一等就是大半年,当姜静薇看到白花花的棉花被铺在那张几乎让她一度变身为“豌豆公主”的冰冷石板上时,她有了自穿越以来的第一个真心的笑容。

不过人总是贪心的,自从睡上了铺着白棉花的石板床后,姜静薇就觉得再也无法忍受浑身长虫的日子了。于是她拐着弯儿地提醒炎帝老爹是不是可以将那些棉花中的棉绒搓成一条条的棉线,然后拼织成棉布之类的东西?

姜静薇记得当时炎帝老爹的反应是睁大了一双牛眼,傻愣愣地看着她问:“那玩意儿有啥用?”

姜静薇悄悄侧过身去,嘴角抽搐了好一会儿才转过头来,故作天真地说道:“那些棉花睡着好舒服,女儿在想如果直接把它们穿在身上,会是何种感受?”

宝贝女儿的心愿就是父亲最大的目标!

于是炎帝老爹立刻招来了下人,然后连带着自己一起关进了他的“发明研究洞”里,专心致志地研究起怎么把那一团一团的软棉花变成女儿口中的“棉布”。

经过一个多月不折不挠的尝试后,华夏历史上的第一块棉布终于呈现在了姜静薇的眼前。

望着那满是乱七八糟的结、由几百条宽窄不一的棉条绑在一起形成的“布”,姜静薇的眼泪都快下来了。

她几乎是立刻就飞奔回自己的小屋,脱下那一身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将那片足有两米长的棉布裹在了身上。看着自己都快熬出一层动物油来的幼嫩肌肤终于享受到了棉布的轻柔抚触,她舒服地谓叹出一口气来。

虽然所有人都不觉得这一整块被女娃公主称为“布”的东西裹在身上有什么好看,软不邋遢的,不仅不保暖还超没安全感的……但如今女娃公主是谁?那可是全部落的小太阳啊!她是上天眷顾的神女,她说好就一定是最好的!

这一来,棉布的做法和用途瞬间在部落中风靡开来,甚至传到了外族部落中去。穷人家靠纺织棉布去换取必需的生活用品,这生意可不是一点点的好!因为那些稍微富有一些、不愁吃穿的人为了彰显自己的地位和品味,几乎是不顾一切地在采购那些棉布,就差没将自己和全家人都裹成了一个个“布蛹”了。

如愿以偿地“享用”上棉布制品的姜静薇,顺便也再度替她老爹炎帝戴上了一个后世敬仰的超级光环。不过面对由自己引起的这场轰动,姜静薇压根没在意是自己间接促成了“炎帝发明纺织术”这个历史上的丰功伟绩,只是默默感叹:“原来跟风是一个历史习性啊!”

回想着所谓的“纺织术”起源,姜静薇就一阵好笑。她还记得有一阵子就连她哥哥炎居都在四处找人学习纺织技巧,天晓得他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怎么会想到去研究这些后世只有女人才会干的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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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居是个高大俊硕的成年男子,因其老爹不可逆的基因,所以称不上有多英俊。但正值二八年华的男子,尤其是炎居这种天生炙热如太阳般的性格,加上他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即使不用美色也足以迷倒一大票“适龄”少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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