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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缘,亦是修行(第一更)
更新时间:2013-1-22 10:14:35 本章字数:3561
酒店走廊尽处有个小天台,被酒店打理成小小花园,菊墨与母亲立在亚热带繁盛的花木之间。
“妈,您‘看见’是启樱来了,是不是?”菊墨努力微笑着,凝视母亲。虽然母亲有意隐瞒,可是他如何猜不到?
“哎,不是啦。”邓瑟瑟摆着手,极力想要闪避,“儿子你别乱想。”
“妈您就直说吧,头挺得住。”菊墨扯着母亲的臂弯,“其实就算您不说,我又怎么会想不到?三嫂的嫁衣不早丢,不晚丢,偏偏要在婚礼当日才丢了,这世上的事,哪里有那么巧合的?”
东边天际,晨光已经熹微染红晨雾,蒙蒙雾气缭绕花间,打湿了浓绿的叶片濉。
菊墨的眼睛也湿了,可是他依旧在用力地笑,“更何况,那朱雀嫁衣的价值,一般的窃贼又有几个人能知道?”
邓瑟瑟看儿子难过,也知道再瞒不过去,只能握紧儿子的手臂垂下头去,“为娘是看见那丫头了:她来了,她会毁了一切……”
菊墨怔住,直直望向母亲良久,用力呼吸,“妈,别让家人知道。这件事,我自己来处理。部”
邓瑟瑟点头,轻轻拍拍儿子的手臂,“孩子,别太苦着自己。”
“我知道。”菊墨又用力向母亲微笑,目送母亲离开。
花影雾霭,菊墨立在花间努力仰高了头,方不让眼泪落下来。他立在花影里挣扎着低低嘶吼,“樱,为什么?我本该开心你能早了三年获得自由;可是你为什么要来毁了我三哥的婚礼?难道你是在用这种方式彻底断绝了我对你的感情?让我的家人都对你生怒,让所有人都会否定我们的关系,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嗯?”
“樱……,你不爱我不要紧,可是请你不要用这种伤害我家人的方式……你不知道,我三哥为了等到婚礼这一天,费尽了多少的努力;今天他好不容易要正式迎娶三嫂了,又是在吴哥窟这样圣洁的地方……樱,你怎么能忍心?”
晨雾轻扬,如青烟般缭绕上升,渐渐聚拢在房顶上坐着的一个女子身上。
五年铁窗,让那女孩子的气质越发沉静如水。一张绝美的容颜,依旧有旧日精灵般的灵动,却被面颊上长期缺少光照所带来的苍白而沉坠住了。楼下晨光静静,唯有那小花园里低沉疼痛的话语随着雾霭缭绕升起,飘入她的耳鼓。
她连呼吸都不能,手里只死死扯住一段花草。草茎坚韧,都勒进了她的掌肉去。良久,楼下的人声已经消失,她才大口吐出压在胸臆中的气息来。
气息呼出,眼泪也盈满眼睫。她刚离开牢狱,便奔着他来,还没整理好自己,不知该如何出现在他面前,没想到却先听见他这样的怀疑。
房顶上的人正是启樱。
其实怀疑也不怪他,是她原本就引人怀疑。她每次出现在他面前,总是身为窃贼的身份,总是在他面前偷盗东西走的;于是她又凭什么怪他会怀疑她?
其实原本就是她错了,原本就是她不该来。
她不该出狱就动了凡心,以为她从此就可以如同平凡的女孩子一样,重新获得拥有平凡人幸福的资格——其实哪里有真正的“金盆洗手”?洗过手之后就代表从前手上没有沾染过罪孽么?
朝阳渐起,晨雾点点散去,启樱用力抹掉面上眼泪,毅然转身从房顶滑下,沿着墙壁外的消防通道悄然离开。
就像晨雾留在花叶上的露水总会被朝阳蒸干一样,她希望她的离开也是这样了无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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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哥窟因是旅游胜地,全世界各国游客都蜂拥而来,因此藏身于人海中极为容易,变装的方式也有多种多样。启樱围了印度女子的纱丽,将全身和面容都藏在华丽的丝绸里,无声穿越人群,只在吴哥窟神像前合十行礼。她的手上绘满繁复的花纹,那是一种当地独特的草汁绘成,会在两个星期之后自行脱落;一般都是印度女子成婚之时绘就,或者是重大节日。
这样的启樱,即便有人会注目,注意力却也只会集中在她手上,或者是身上华丽的纱丽上,而会避过了她真正的面容。最好的躲藏不是闪躲在荒无人烟的荒原,而是将伪装加在身上,既能掩人耳目,又能让自己行动自由。
这样一路穿行于人流,启樱悄然记住了几个人的眼睛。
那些人望向她的目光与众不同。若是普通的邂逅者,对方会在初次见面时深看,若再次邂逅则就不会再那么好奇;可是那几个人正好相反,初次邂逅似乎还是漫不经心,可是越往后却越看得越是用力。
启樱在神像前跪拜下来,用自己的虔诚。再抬起头来时,果然不出意外,看见那几个人隔着几步远的距离,隔着各色装束的人丛悄然打量着她。
启樱的衣装在不懂行的人眼里,也许只是艳丽的印度纱衣;只有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这纱衣上绣花的金线都是纯金,且从领口到裙摆下细细密密的扣子都是真正的珍珠。她露在手腕和手指上的金手镯、金戒指、金臂钏就更是价值难以估量……
那一枚被她扣在鼻翼上的钻石,更是罕见通透的。
其实印度富有的女子喜欢在身上装饰大量黄金,这也并不奇怪;但是启樱装饰在身上的,却是古董级别的纱丽。这件纱丽曾经是印度王公的妻子在结婚时候的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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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樱见时机差不多了,便转身走向人烟稀少处。吴哥窟的古迹占地范围很广,除了游客们流连忘返的大王宫位置,其它还有淹没在林中的废墟。启樱立在一株碧树下,轻轻叹了口气。她已经听见了背后从三个方向汇聚而来的脚步声,虽然已经很轻很轻,却逃不过她的耳朵。
可是启樱却没做任何的防备。
下一秒,一根棒子便朝启樱的后脑砸了下来。启樱算好了分寸,微微一疼时便已经主动瘫倒在地。
这里是旅游胜地,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有游客朝这边走来,三个面色黧黑的男子彼此对望了一眼,便合力将启樱横抱起来,迅速消失。
启樱比他们预想的还要早醒来,几乎是听见几个人出门锁门的声音便已经醒来。她之前佯装晕倒的闭目养神已经让她的眼睛极快适应了房间中的幽暗。大致环视周遭,启樱认出这应是吴哥窟当地的廉价旅馆,只是用木板围起来的房间罢了。
启樱在幽暗中小心翼翼搜索,终于找见了一个被他们藏在床板下的包袱。打开包袱,里头一件鲜红的嫁衣映入眼帘。那嫁衣只映了一点点窗外阳光,便潋滟起宛如火焰一般的金色光芒,捧在手里宛若灼灼的花火。
启樱也愣了。以她这么多年在古董界内的眼力,竟然也从没见过这样炫丽的嫁衣。就连她此时也不由得心旌摇曳,忍不住想象,若有一日自己也能披上嫁衣,走入双喜字的大红厅堂里,该是何样的情形。
想象弥散而开,启樱赶紧甩了甩头,收摄好心绪,将那嫁衣重新包回包裹中。垂首再将自己身上的印度纱丽都脱下来,放进包裹中,只剩下周身利落的短打扮,沿着窗口藏入树影,然后悄然离开……
吴哥窟是古迹,除了吸引游客,也吸引世界各地古董窃贼的目光。对于那些人的眼神以及行事的习惯,启樱便是再熟悉不过。身在牢狱中五年,幸好身手亦未荒疏。
靳家的财物失窃,就发生在天亮之前。以靳家的背景,他们不可能丝毫不做防备,可能在客人的房间安排上都是有讲究的,就是为了避免要发生窃案。可是朱雀嫁衣还是丢了,那么最大的嫌疑就是酒店内部员工身上。因为那个晚上和凌晨,能够自由进出酒店的,只有酒店的员工。
启樱坐在酒店的房顶上,居高临下,就注意过几个印度籍面孔的员工似乎有些鬼鬼祟祟地进出。启樱最初只以为也许他们在偷运一些厨房的饮食罢了,及至听见靳家出事,才想到八成他们偷的就是嫁衣。
启樱便静静等着那个内鬼下班,于是尾随着他一直到了古迹前。再换上她手里的那套印度古董纱丽,自然便引鱼上钩。
——那些人既然偷了一件嫁衣,自然也想好事成双,再偷另外一件古董嫁衣好了。
只不过是他们的命不好,他们遇上的人是她。都是同行,他们既没有她的身手,更比不上她的智慧。
立在酒店外的集市里,不时被街上跑过的摩托车扬起的烟尘呛到,启樱想起当年归还鱼家的那几个银锞子的时候,菊墨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有困难,找快递啊!”启樱忍不住笑起来,接过快递公司员工的笔,随意签了个假姓。
对方果然没再问什么,只是点头表示理解,“对面酒店里正是在筹办婚事哦,很多宾客送礼物的,我们之前还帮着送过去一批。”
启樱笑起来,点头,“我这也是送给他们的结婚礼物。”说罢交钱,便转身离开。
隔着马路上时而便嚣然升腾起的尘土,启樱再远远眺望了一眼那座酒店。
不是没曾相遇,只是缘分依旧没有修够吧?
启樱转身,走入茫茫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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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后第二更~~~】
168、世间菊色唯有君(第二更)
更新时间:2013-1-22 19:16:18 本章字数:3386
“找到了!心瞳的嫁衣找见了!”
邓瑟瑟不淡定的嗓音陡然扬起,菊墨从自己的房间就如同火箭发射一般,弹射进了竹锦和心瞳的房间,“找见了?”
“找见了,找见了!”全家人都是唱出一口气,满面笑意。
菊墨的目光也落在他们围绕着的那张桌子上——快递的包裹皮子里,火红的嫁衣潋滟起宛如火焰一般的金色光芒。
“快递来的?”菊墨只觉迎头被什么狠狠重击了一下濉。
“是。”竹锦回答。
“怎么,怎么会是快递送来的?”菊墨有些傻了,只呆呆地问。
“这其中必有缘故。”兰泉走上前来不着痕迹地赶紧一把扶住菊墨残。
这傻孩子自己怕是都不知道,他已经站在原地跟喝醉了酒似的摇晃起来,“不过现在嫁衣回来了,可以完美举行婚礼最重要。嫁衣的来源,我们再查。”
菊墨也在笑,很替三哥高兴,说是吉人自有天相,可是他却越发站立不稳。
他朝母亲嫣然一笑,“妈,我头疼。您来帮我挤挤脑袋呗?”
“多大的孩子了,还跟你妈妈撒娇。”几位长辈就笑,倒也满是宠溺。
邓瑟瑟也有点傻,跟着儿子回了房间就摇头,“儿子,为娘也没想到。怎么会这样?我明明是‘看见’她会来,然后毁掉一切……”
菊墨就笑了,笑着笑着却掉下眼泪来,“妈,不光是您,我自己也是这么‘看见’的。但是这‘看见’不过是自己的主观映像罢了,根本就不是客观的可能——妈,不光是您,可能咱们全家人,所有知道启樱过往的,怕是在发现朱雀嫁衣丢失了的那一瞬间,便都将疑点想到了启樱那里吧?”
“所以他们面上才都那么沉静,他们看见我过去,才都什么都没有说出来……他们是怕我难过,所以他们才都不说的,是不是?”
“儿子,你听我说……这都是人之常情,不是家人们真的对启樱有什么刻骨的成见……”邓瑟瑟还努力想要解释,想要用力抚平儿子面上这一刻涌满的绝望。
“妈,我没怪您,也没怪家人们……”菊墨一直在笑,“我只是怪我自己——因为那一刹那,就连我自己也都想到了启樱。若说有人对她有成见的,那首先是我;若说有人不信她的,那也首先是我!”
菊墨的泪扑簌簌坠落下来,“从前我一直怨她,为什么不肯接受我的感情,为什么不肯爱我;后来眼睁睁看着她被捕,我心里也一直想问她,为什么就不能信任我,为什么就不能将那些事提前都说给我听?”
“我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爱她,我以为为了她我能毫不犹豫付出自己的性命;我还以为,如果事先她能将她的处境和所承受的压力都告诉给我,那我就一定有能力能帮她解决;最不济,我也能跟她一同分担……”
“我曾经对我自己的爱,信心满满。所以一直得不到她的回应,我心中不无怨怼——可是现在我才懂了,妈,我对她哪里有什么资格谈爱?哪里有资格,赢得她的爱?我就连对她最基本的尊重和信任都没能做到,我还空谈什么爱她!”
“以她的聪明,定然早已察知我的这点软肋,所以她才迟迟不肯答应我走近,不肯接受我——原是我不配,是我始终高看了自己的付出,却连什么是爱都没弄懂……”
“儿子,儿子你别说了!”邓瑟瑟的心像是被揉碎了一般,抢上来一把抱住儿子,“其实也都怪为娘,都怪我!我其实早就‘看见’你跟启樱的这一场纠缠,可是我就是习惯了故弄玄虚的成就感,偏死死忍着不肯告诉你,就想看我突然说出来的时候你恍然大悟的表情……”
“还有这一回,我更是老眼昏花,分明就看错了!儿子是妈对不起你……我也是老了,‘看见’的能力都变弱了;如果不是我在你面前不负责任地就说出来,你也不会……”
菊墨抹掉眼泪,躬身回抱住母亲。此时才觉得,母亲原来生得这样娇小,“妈,不要自责。这都是儿子自己的问题,应该儿子自己来承担。其实这几年来,儿子看似每天笑得没心没肺,继续做自己的古董生意,跟仙儿也能喝酒唱歌,实则儿子的这些假象都瞒不过妈您,您始终都知道儿子是活在梦里……”
“儿子过了五年的如梦生涯,只沉浸在自己的喜怒哀乐里,却不肯睁开眼看看身边的你们。你跟爸为了陪我,放弃了在美国那边的事业和生活,也忍着跟奶奶从前的矛盾,而回到中国来——只是为了时时陪着我、照顾我。”
“你们还要配合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每天在我面前依旧轻松自在地笑;只有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你们才敢露出担忧我的神色来……”
“妈,儿子不光是个没有真正懂爱的男人,儿子还是个没有尽到孝道的儿子——妈,这几年来,儿子让您和我爸、让全家人担心了……”
“四儿你别瞎说!”邓瑟瑟抱紧儿子,努力不哭出声来,“这都是当妈的,应该做的。既然把你带到人间来,就得让你过得幸福。你做得不够的,其实也都是我们当父母的错,是我们没能做到合格的言传身教,是我们教导得不够……”
“妈,没事,没事啊。”菊墨拍着母亲的后背,生怕母亲这样哭得背过气去,“儿子还是那句话:儿子年纪还小呢,未来的时间还一切都来得及。儿子这样跟您哭过、自责过,并不是要就此沉沦下去,儿子是把眼泪倒空了,好轻装前进,重新开始呢!”
邓瑟瑟也停住流泪,抬眼望儿子,“四儿,你打算怎么做?”
菊墨哭得红了的眼睛里,重新漾起清光,他微微笑起来,“菊花为什么成为花中四君子之一?那是因为它有凌霜的傲骨。儿子就是一朵风霜打不蔫儿、寒冷吓不倒,越是遇见冷风越精神、一次次打击反倒越强韧的金菊花!”
看见儿子眼中重绽光芒,邓瑟瑟也不由得欢喜得又要落泪,“这才是为娘的好儿子!”
菊墨将母亲安坐在椅子上,“妈您什么都别多想了,这一切都交给儿子自己来办吧。您现在的任务是好好留在酒店里,帮衬着三哥三嫂把今晚上的婚事给完美办完喽——儿子,去找启樱了!”
“你去哪儿找去?”
菊墨说完转身就走,邓瑟瑟急得在后头喊。
菊墨立在门边,略作思忖,面上却终是漾起坚定的笑,“妈,我也不知道具体该到哪里去找她——不过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找见她。”
“这么多年来,一向都是这样的,总是她在逃,我在追;她逃得聪明,可是却总能让我给追着——不是儿子有多聪明,怕是老天一直在帮忙。”
“既然老天都注定了让我们相遇,注定了让我一次次追回她,那这一次他老人家就一定不会坐视不理——儿子必定能找见她,儿子有这个把握。”
菊墨深吸口气,微微仰头,“不管天涯海角,也不管要用多少年,这一回我都会追上她,一定!”
菊墨说罢开门出去,邓瑟瑟在后头只来得及喊一声,“……哎……”
门却已经关合了。邓瑟瑟抽了抽鼻子,坐在原地对手指,“……人家其实是想说,能不能商量着,先弄个孙子给我玩玩儿啊?你看你那些叔叔伯伯们,人家都当了爷爷奶奶了,就我没得玩儿——人家也想含饴弄孙嘛。结果没有孙子,含着的糖就都只好被我自己咽自己肚子里去了,你要你娘亲得糖尿病外加高血糖啊?”
靳虚谷正推门进来,只好摇头,“娘子,糖尿病和高血糖,都跟多吃两块糖没什么因果关系……”
邓瑟瑟看见老公,又落下泪来,“我攒着儿子的喜糖呢。可是都攒了这么多年了,可是却没机会发出去……”
靳虚谷也眼圈红了起来,走过来拥住妻子,“但愿这一回,这俩孩子终能相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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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墨开门出来,转过墙角正欲下楼,却抬眼撞见一袭紫衣的紫仙。
菊墨局促了下,“仙儿,找我有事?”
紫仙想说什么,却忍住,只是轻轻摇了摇头,“没事了。刚刚担心你难过,现在已经不担心了。”
菊墨挣扎了下,转头望紫仙,“仙儿,你听我说……”
“四儿,不必说了,我都明白。”紫仙伸过手来,仿佛犹豫了下,只握住菊墨的手腕,“我说过的,只要你欢喜的,我必定也是欢喜。四儿,去找启樱吧,趁着她还没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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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小四儿,欢迎长大~~今天更新到这里,明天继续。差不多这两天正文就将结局,谢谢阅读。】
169、结局1:总有一朵花,为你绽放(6000字)
更新时间:2013-1-23 11:15:24 本章字数:6708
【六千字长更,亲们注意翻页。从今天开始,进入结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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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墨奔到快递公司去,发快递的人员对启樱的印象倒是蛮深:虽然说不太清楚那位来发快递的女士究竟长相如何,却记得清那位女士手上绘满的“曼海蒂”手绘。
“……曼海蒂手绘除了给新娘描绘之外,婚礼上的女宾客也是可以用以装饰手臂,所以我们相信那应该是婚礼的来宾……”快递工作人员认真解释。
“曼海蒂手绘,”菊墨再查不到其它的信息,便转身奔出快递公司去濉。
虽然只得到曼海蒂手绘一个线索,但是这线索却也给他带来了帮助。因为曼海蒂手绘是用凤仙花的花粉等天然颜料绘就,描绘在手上便有大约两个星期左右的时间不会褪尽。既然快递的工作人员说她手上的曼海蒂手绘颜色艳丽,那么她就不可能在今天当天全部褪尽,那么只要循着手绘这条线去寻找,那么就已经能够缩小了寻找的范围。
吴哥窟占地面积虽然不小,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数量很多,但是毕竟手上会带有曼海蒂手绘的女子却不会太多——菊墨心中腾起灼热的光芒。他是有可能找见她的,一定!
褪.
吴哥窟前游人最多的景点,菊墨漾着一脸东方男孩典型的羞涩笑容,却又带着美国男生特有的热情,大声地吆喝着,“看手相么,女士?让我帮您看看未来的人生,看看您什么时候能遇上自己命定的男子……”
游客们都被菊墨给吸引过来,新奇地瞧着他。这个世界上不乏以看手相的人,不过除了举世闻名的吉普赛人之外,再就是号称各种大仙、神巫之类的人物。不管身份是什么,那些人却大多都是中老年的女子;而且喜欢扮演故弄玄虚的形象,跟人很是有一定距离的。
可是眼前的菊墨,少年俊美,笑容羞涩而又灿烂,让人却不由得有亲近之意。便没人拿他说看手相的事情太当回事,只是单纯喜欢这个漂亮干净的小男孩儿,于是都聚拢过来看他表演。
菊墨的心底也有点打鼓。虽然人是越聚越多,但是没几位女士会伸手来让他看手相,他也明白就是因为自己的太帅了,所以大家压根儿就没拿他说看手相的事儿当真!
菊墨咬咬后槽牙,心说必须得亮一招绝活儿才行了!
菊墨就静静一笑,环视周遭的游人,“大家知道我这神力承继于哪个渊源不?大家别看我年纪小,就都以为我‘面上无毛,办事不牢’了;其实看手相的神力,全在天赋,倒不止看年纪的!”
便有欧美游客被逗笑了,一位高大的欧洲老爷子就问,“小伙子,那你就说说你看手相的神力是从哪儿来的吧?”
终于有人接茬儿了,菊墨这个开心,便向老者鞠躬,含笑,“这可是小子我第一次向外界公开介绍我的身份背景——大家伙知道我们中国的大清朝吧?知道我们大清的皇室除了后来供奉神佛之外,原本还有自己崇信的原始宗教吧?”
便也有华人游客接茬儿,“你说的是萨满教吧?”
“正是!”菊墨开心地又朝那个方向作揖,“大清皇室的一应大事小情都要依照萨满巫师的推算来进行,以趋吉避凶。所以差不多可以说,虽然皇室统治天下,可是萨满巫师却可以左右皇室的心思……”
大家便也都点头。菊墨满意地叹息,这才高高仰起下颌,“大清皇室都有自己的皇家大萨满,俗称‘萨满婆婆’。小子我就是萨满婆婆的后代,天生与天地有感应,能帮人预测命运!”
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外国人对中国历史最近的记忆就是大清,于是听见菊墨这样一说,便引得大家惊呼了。
“真的?那你帮我看看!”便有欧美的女游客主动向菊墨伸出手来。
菊墨正儿八百地托着女士的手,仔细看了几眼,便说,“女士平素被失眠所困扰吧?来吴哥窟正是治疗心灵之旅。我只能说,女士的这个想法很好,在这桑香佛舍全部放下心中的纠结。心情放松下来,失眠的症状自然就会减轻。”
“哦,太神奇了,你说得太对了!”那位女士激动得主动拥抱菊墨,“开始来这里,我还不敢确定这一次旅行是否能够达到效果。现在听你都这样说了,我相信一定能够一偿所愿!”
有了这位女士的带动,就连相对保守的东方游客都开始有主动向菊墨伸出手来的。菊墨这个秀美的小男生,这一刻身周已经仿佛笼罩起神圣的金色光芒来。人们都有从众心理,于是人便越聚越多,看客们私下里对菊墨的传言也越来越邪乎。
更有佛教信徒不由得低喃,“这位该不会是哪位活佛的转世化身吧?”
人群中只有一个人不由得轻轻挑起了唇角。遮阳的斗笠挡住那人面容,阳光只能照亮那抹笑。
菊墨这些不过是故弄玄虚。略懂中医医理的人都明白掌纹的变化能够体现健康状况,更何况菊墨在托住人家手的时候,还会不着痕迹地将手指搭在人家脉搏上——那么对人家的健康状况便会大致掌握。
再加上菊墨天生猴儿精,多年的古董生涯让他练就精准眼力,于是他现场还可察言观色,便可大致判断出对方的职业身份,以及性格特点。
这样两者结合,他再奉上萌萌笑容,便会唬得人家全都信了的。
只有细心观察才会发现,他那看似阳光而无害的笑容背后,每每却在目光凝聚到对方的双手上时变得严谨下来,甚至还会滑过一丝精芒去。只不过他掩饰得很好,瞒过了人眼。
于是那人便明白,菊墨这样当众看手相,不为钱、不图名,为的不过是要仔细看一眼众人的手,想要从中寻找和发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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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墨正是这样想的。曼海蒂手绘是以凤仙花的花粉作为颜料画就,就算也可能有化学的法子能迅即除去,但是凤仙花特有的味道,以及颜料伸入腠理的痕迹却依旧会留在手掌上。菊墨正是想用这种办法来找见启樱。
而且,就算启樱善于伪装,但是伪装者却往往藏不住自己的手——所以不管启樱此时的面目会变成什么,只要凭着这双手,他就能从茫茫人海中认出她!
有三哥那么位当医生的兄长,他想要学一点中医的医理自然不难;他一双一双手看过去,只要启樱会出现在这里,那他就一定能找见她!
当然这种办法有点笨,还有点冒险——他这样大张旗鼓地给人看手相,如果启樱就会闪躲走开了呢?那他此时所有的心力就都白费了。
可是他还是选择这样做了——想起二姐弄棋说她跟二姐夫明寒在云南的经历。为了求得二姐的健康,为了终究赢得二姐的心意,二姐夫明寒学着当地的藏民,一步一个长头,一直磕过九大神山。那些等身的长头,外人看着会觉得那人自己好傻,这样等身的距离丈量过去,距离山顶却还有那么遥远……可是只有虔诚的藏民自己才笃定,纵然再远的距离,这样一步一头地叩下去,终究会抵达终点,获得神佛的庇佑。
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公平,想要获得巨大的祝福,又如何能吝惜要付出同样巨大的努力?否则又怎么有资格去奢求拥有?
即便现在找不见启樱,但是能带着这样一颗寻找的虔诚之心,一双手一双手地看过去,便也像是在完成一场修行。就像一个一个完成在掌心的长头,就像藏民们只要醒着便要一直一直摇动的转经筒……心诚天自知,他相信这一切终究会得福报。
一双手又一双手,他用尽心力去猜测和给予对方真诚的笑脸……但是却一个一个的都不是启樱。菊墨的心在每接到一双手的时候燃烧起来,却在确定那双手是陌生的之后熄灭下去。但是菊墨依旧在每一次向人家告别的时候,低低呢喃一句,“如果您能遇见她,请转告,我在想她。”
大多数人没听清他呢哝的声音,以为是仪式化的念诵声,于是便只是一笑点头便走开。菊墨却相信,借助这些人,这多双手,终能帮他将心意传达出去。
启樱,我知道我犯错了,我自以为是地对你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那么爱你,却不能做到相信你;于是你定然伤心而去。我不敢请求你原谅,我却只想赎回我的罪过。如果我的罪过给你的伤心要用十年的时光来承载,那我便用一百年的诚心去赎回。
用我十倍的心,用我一生的情。如果还不够,我再加上来生——若有来生,启樱,我的来生也只为寻你而来。
日渐西斜,夕阳西下,嫣红的霞光铺满了天空,映照吴哥窟古迹。周遭星星点点亮起灯火,吴哥窟在光影明灭里越显神圣。
游客渐渐散去,菊墨独坐地面。
她没有来。可是他却在疲惫的汗流浃背里静静微笑起。
不管你知道不知道,我都已经做了我该做的事;不管你来还是不来,我都会继续寻找。
纵然此时你不在我眼前,我却也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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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霞光终究被夜色覆盖,漫天星斗一时乍明,天边一轮新月弯弯而翘。
菊墨在心底再度默祷了一遍,这才起身。
三哥和三嫂的婚礼已经开始了,他得回去观礼。
自打爱上启樱,他便起了这个痴念:就算自己暂时得不到幸福,也总要亲眼看着亲人们都得到幸福,于是他绝不错过亲人们每一个重要的时刻。
菊墨走回宾馆的时候,整个吴哥古城已是华灯如海,点点灯影里,三哥与三嫂并肩跪倒在吴哥高僧的赭色袈裟下,肃穆共同聆听高僧的教诲与祝福。
接下来新郎与新娘带头,在场所有的宾客全都翩然起舞。菊墨笑起来,这才发现,原来今天到场的所有女宾客全都换上了三嫂娘家的傣式裹身花裙,鬓边佩洁白清雅的鸡蛋花。登时大厅中花裙绽放,发影婆娑,女宾们的穿戴完美烘托起三嫂的朱雀嫁衣,一时间眼前缤纷绚丽,便宛如凤戏百花,漫天花雨伴随彩凤凌空飞至……
所有人都在开心地笑着,随着舞步和音乐奉献最真挚的祝福。菊墨立在大厅门口,仿佛遥遥见彼岸繁华;而他即便此岸孤单,却也会心而笑。
“四少?怎么不跳舞?”
交换舞伴的瞬间,一个花裙的女子旋转到菊墨眼前,朝向菊墨嫣然而笑。
菊墨不认得她,看她将一身傣家裹身长裙穿到极致的美丽模样,便以为这是三嫂娘家傣帮的少女。于是友善颔首,“你们跳吧,我想这样遥遥看一眼三哥三嫂?”
“不要啦!”那少女格格地笑,略显黧黑的服色显示出她是个爱晒太阳的活力少女,她银铃样地笑着,伸手扯过菊墨的手来。随着音乐,下一段舞曲已经开始,那少女已经拉着菊墨一同翩然起舞。
为了不扫三哥三嫂的兴致,菊墨也不好再推开,只好学着少女的姿态,勉强跳着舞步。
少女长发婆娑,在空气中旋转,越发显得她鬓发间那朵纯白的鸡蛋花雅致妩媚。菊墨没有娶仔细看少女的脸,只将目光静静落在那朵鸡蛋花上,心中忍不住想象,若是这朵花也开在启樱的鬓间,该有多美。
“你为什么要远远看一眼新郎和新娘?”少女一边娴熟踏着舞步,一边问。
菊墨怔了下,这才轻轻笑起,“我想起我二哥和二嫂的婚礼。当时观礼的只有我跟三哥。那场婚礼是在云南的佛寺中举行,庄严肃穆到让我等凡夫俗子都不敢踏前一步去,只能在红毯上遥遥地望着,屏住呼吸。”
“今天,我三哥也成婚了。我便也带着当年在我二哥婚礼时候的虔诚之心,也这样遥遥地为三哥三嫂祝福。”
“那四少是不是顺便也想着,下一个该轮到四少你自己了?”那少女活泼开朗,咯咯地笑。
菊墨都被逗得脸红起来,却也坚定点头,“是。下一个,总归该轮着我了!”
“靳四少,那我祝你心想事成,一生幸福!”
音乐又转了,提醒大家又要交换舞伴,那少女长发飞扬里,一边转换位置,一边在发间回眸向菊墨大声说。音乐热烈,便将她的声音都吞没,菊墨也费了好大劲儿才听清少女的话,再转眼去寻,她已经伴着新舞伴,舞到了远处去。
菊墨便也只是淡然一笑——这少女的祝福原本也是客套之语,他感谢她这番心意就是了。
直到下一次音乐转换,菊墨才寻了个机会逃开舞蹈的队伍。拿着酒杯走向三哥三嫂去,向他们祝福,这才忽然觉得不对劲。
急切地再回头去寻方才那女孩儿,却满场灯影如星闪烁,笑靥如花里,哪里还有那个女孩子!
菊墨登时便急了,向三嫂打听了她娘家可有这样一位相貌特征的宾客?心瞳仔细想了想,终是摇头。
菊墨又跟三哥三嫂说了遍祝福,便转身冲出大厅去。
门外夜色幽蓝,月影如瀑,远远近近灯火与繁星一同闪耀——却哪里还有方才那少女的半点身影!
菊墨站在月色里,欲哭无泪。
——是她,是她来了。她来只为跟他说一句,祝他心想事成,一生幸福!
她祝福的,当然是他跟其他的女孩子。可是她如何不明白,如果没有她,他这一生哪里还有什么心想事成,哪里还有什么幸福!
他不要她再这样出现,却只为跟他说一声用以道别的祝福!
“樱,樱!”菊墨终于忍不住,向着广阔夜空,放声而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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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月色,映照吴哥窟古迹,仿佛析出月白剪影。剪影下有女子宁静肃立,合十而礼。
隔着遥远的距离,她仿佛也听见了他疼痛的呼喊。她忍了忍,终究还是回首望去——月色下,那原本清美的男子立在高石之上,向天长呼。那决绝的疼痛姿态,像极了月下孤狼的悲鸣。
她忍了又忍,最终忍痛转身而去。
她天生也是骄傲的女孩子,又因为自小生长的环境而容易对身边人产生怀疑,从小到大除了祖父之外,仿佛没有哪个人是能全心全意对她好的;于是乍然遭遇了靳家人这回的怀疑,让她的自尊心不容许自己低头而就。纵然舍不得那家伙这样伤心,可是她也不可以让爱新觉罗的姓氏被这样虚妄地冤枉……于是她必须要转身离开。
可是就算对靳家的怀疑心生怨怼,她最终却还是出现在了靳家的这场婚礼上。带着祝福的心,衷心地与所有的宾客一起为新郎新娘的拥吻而鼓掌欢呼——她来,不是为靳家,而只是为他。
只因为,她知道他在众人之中找寻她。明知道也许没有结果,可是他并不肯放弃,一双手一双手地寻找过,绝望却又一直在坚持……于是她觉得,自己也值得为他做这样一件事:明明知道也许没有结果,却还是出现在靳家的婚礼上。
然后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与他牵手共舞,在他最绝望的时候对他绽放笑颜……
那个傻瓜,也请你原谅我,或许也是我胆小,或者你该说我孤妄,可是我终究还要留着这副傲慢的骨头,因为它是我的祖先留给我的——最后遗产。
所以我只能走,远远地走。
就算我的祖先曾经被当做历史的罪人,也许你的家人怀疑我是有道理的——可是我自己总归不能放下这份骄傲。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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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的火车隆隆地奔腾在古老的大地上,穿过植物繁茂的森林。启樱遥遥望着天际那轮火红的落日,叹了口气,伸手向水龙头,将手上的曼海蒂手绘洗去。
那是她刚出狱的时候,在街上偶遇一位印度的曼海蒂艺人。那老妇有深邃的眼睛,仰头深深望着她,忽地说,“姑娘,你的姻缘终于要到了。不想画曼海蒂手绘么?那都是祝福新娘最灵验的手信。”
日本街头也有许多这样来自世界各地的艺人,神神秘秘赚人钱财。启樱本不信,却也被她话中的吉利给打动——因为她出狱来,心中最大的愿望,便是要来找菊墨。
当那一切终于结束,她可以甩脱身上的枷锁,她只想着去找他——或许这就是像那老妇所说,是姻缘终究该到了吧?于是她伸手去让老妇帮她画了曼海蒂手绘。
老妇神秘地说,花纹里要融和新郎和新娘两人的名字,要新郎在新婚之夜在花纹里找见了,才允许他跟她洞房啊……启樱便笑,让老妇将樱花和菊花同时画进花纹里。开在不同季节的花朵,若能同时绽放,这便是最好的寓意了吧?
她带着这样的手绘到了吴哥窟,来找菊墨。虽然一切希冀终究落空,此时更是到了日子,必须要洗掉花纹了;可是——可是她还是在水流声声里轻轻笑起。
毕竟,她还是看见菊墨了啊。经过五年时光的打磨,他长大了,褪去了些青涩,越见男子的清隽。可是他在她面前的傻样儿,却丝毫未改。
就算也许这一生注定情深缘浅,就算也许他这一生不会属于她,但是她也不想再隐瞒:她喜欢他。喜欢到,便是最疼最苦时,只要想起他,也只想微笑。
这世界就算秋来一片荒芜,却也总有一朵花,向她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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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结局2:近爱情更怯
更新时间:2013-1-24 11:25:10 本章字数:6579
苏格兰高地,呜咽扬起了朔风。冷风从远处山林而来,曳动启樱脚边紫色的矮小植物。那些植物千年万载禁受高地上的朔风,于是便都变得低矮,坚韧却缺乏曼妙姿态;可是即便自然环境如此严苛,它们却依旧兀自开出小小的花朵来。
紫色的,很小,乍一看毫不引人,可是若遥遥地去看它们连成的一大片,却还是会被那美丽所撼动。这样原本应该也艰涩凛然的高地上,因为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显出一份温情、一种情致来。
启樱望着那一大片在朔风中坚定绽放的花朵,忍不住轻轻笑起来。
中国人将菊花作为凌霜唯一的花朵,说“此花开后更无花”,可是其实眼前的这些紫色花朵也都是在风霜中毅然绽放着的呢,倒是跟菊花有的一拼。
怎么又想到菊花去了?启樱忍不住皱了皱眉,提醒自己收摄心神,去遥望远处的那幢古堡澹。
那古堡里,藏着一件圆明园的印玺。
当年刚入狱的时候,启樱以为自己真的是要金盆洗手,从此再不是青蚨,再不做偷盗的事情;但是从吴哥窟离开之后,她发现她自己还是做不到袖手旁观。一场一场的拍卖会上,看着一件一件中国的国宝被拍卖;而那些大都是前清时期被掠夺的圆明园、故宫珍宝,还有从前清遗老们手中流走的传家之宝,她的心就会被一刀一刀地凌迟。
曾经想要金盆洗手,不过是想着从此以后也能洁身自好,彻底洗脱旧日的罪名——为的也许是自己能干干净净走回到菊墨眼前去,能坦坦然然迎接靳家长辈审视的目光。可是如今看来,这不过是一场贪念了,于是启樱又重操旧业,重新走回梁上君子的行当季。
只不过这一回,她偷盗这些文物,不再是给千代吉良收集财富,而是要——全部带着它们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