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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进雄 当前章节:15535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9:16

早期的陶器以氧化焰烧制而成,铁是地球上第二多的元素,陶土一般含有相当分量的铁元素,烧制时,陶土中的铁质就会和空气中的氧化合成氧化铁,氧化铁的呈色为红色。如果是在烧制的后期让陶窑产生缺氧的情况,譬如说,封闭窑顶的通口,并使水渗入,就会把陶器中氧化铁的氧抽出来,陶器就会还原,然后变成灰色。这种现象叫还原,气氛(atmosphere)叫还原焰。还原焰的烧制技术比较复杂,也较为先进,烧出的陶器硬度比较高,比较耐用,所以时代越晚的遗址,出土红陶的比例渐少,灰陶增多。“陶钵”本来是用来称呼无足的器形,有支脚的器物就称为“鼎”。但是图3-9这一件陶器的支脚短又细,器底也没有烧烤过的痕迹,显然不具备烧煮食物的用途,所以就称之为“钵”。这件陶钵的形制一般,腹部用绳子压印上花纹,这种装饰也是常见的手法,但是在器口外沿所彩绘的一圈红色宽带,却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最早的“陶器彩绘”的实例。美化是脑力活动的具体表现,越文明的社会越讲究生活中的美化与舒适。人们因为实用的目的而烧造陶器,随着生产技术提升,不但改良材料的质量、生产的方式和器具的形状,也开始尝试美化器具的外观。自然界存在着有颜色的矿物,人们发现某些有颜色的矿物磨碎成粉再加上水之后,可以持续黏在器物上一段期间,能增加视觉上的愉悦,于是就产生了涂绘的装饰手法。

早期人们直接在器物表面上涂绘,但是陶器的表面粗糙,甚至有小孔洞,会影响图画的质量,于是就有人想到使用白色的细泥,涂抹在器物的表面,也就是所谓的“白衣”,这样一来,陶器的表面就会非常光滑,彩绘起来也比较顺畅,而白色与红或黑色图纹的对比更为鲜明,效果更好,于是就大量使用这三种颜色的彩绘。后来人们发现彩绘后再烧烤,会产生彩色不容易褪色的绝佳效果,这个技巧便成为早期陶器装饰彩色的唯一方式。到了商代,才发展出“上釉彩”的方法。

仰韶文化早期,陶器彩绘所占的比例还是相当少,以黑彩居多。到了仰韶文化中期,就盛行先加白衣或红衣,然后再涂绘上纹样,甚至也有一个器物涂绘两种彩色的情形。从分析的结果,得知红颜料用的是红色的赭石,以含铁较高的红土烧烤后,会成为黑色,白衣则用含铁量很低的白瓷土。

与烧食法有关的“庶”字

图3-10这件带有三只“鞋形陶支脚”的陶盂是磁山文化常见的煮食器物。磁山文化是华北新石器最早期的文化形态之一,其他三个类型是河南裴李岗文化、陕西李家村文化和甘肃大地湾文化。武安磁山地处太行山脉与华北平原的交界处,是在洺河旁的河阶地,遗址高出现代河床25米,经过碳14年代测定,为公元前5400~前5100年,经过树轮年代校正,可以往前再推600年。华北这个时代的经济面貌大致都一样,经营定居的粟作(小米)农业,家畜有猪、狗、鸡,也有渔猎的辅助性活动。经营农业的具体表现是谷物加工的石磨棒与磨盘,还有用来破土的扁平石铲、椭圆形石斧、石锛、收割谷物的石镰等。

遗址发现的主要器具是陶制品。多是用手捏制而成,主要为夹砂红褐陶,其次为泥质红陶。陶土里夹砂主要是为了烧煮食物时传热快,可以想见,此时陶器尚偏重烧饭的需求。烧成的温度变动颇大,在700~930摄氏度之间。陶器大都素面,带有纹饰的只占三分之一,非常少见彩绘,推测此时人们还较少顾及美化生活。到了六千多年前的仰韶文化时代,彩陶就稍微增多。再到距今五千至四千年的马家窑、半山、马厂等文化时,彩绘就成了普遍的装饰手法,当时还会使用压印、堆砌、刻画等方式来增加陶器的美观。这时素面的陶器已经很少了,反映出生活的质量愈来愈受到重视。

图3-10 线刻弯曲纹红陶盂(带三陶支脚)。盂高16.5厘米,支脚高12.5厘米,河北武安磁山出土,磁山文化,约公元前5000年

图3-10这件椭圆直筒状的陶盂,提示流行了七八千年鼎形烧食器成形的可能过程。可以想象,最原始的烹食方式是把肉块直接放在火上烧烤,但这种方法不适合用来烹煮蔬菜。有些氏族社会,例如台湾地区的阿美人,他们外出打猎时,由于无法携带容易撞坏的炊具,便会采用一种石煮法:阿美人猎人先选取槟榔或椰子树的大片叶子,折成舟船形状,用来盛装清水及鱼、肉、菜蔬等。然后捡取小石子,洗干净之后,再用火烧烤石子。最后用竹箸挟取烧热的石子,放进船形的容器中,通过水传递石头的热气,慢慢把食物烫熟。这种煮食的方法可能表现为甲骨文“庶”字:火烧烤石块的样子。这种缓慢的烧食法需要使用很多石子,所以“庶”字有众多的意思,以及“为数甚多的平民大众”等引申义。有些地区,甚至日常也使用这种方法,在树皮制成的筒中煮食,例如东北地区某些氏族,他们会把烧热的石子放进树皮制的直筒中烧煮食物。

烧食器的演进

图3-11 筒形三足压印纹红陶罐,高40厘米,白家村出土,公元前5000年

图3-12 绳纹圈足红陶碗,口径26厘米,陕西渭南市华州区老官台白家村出土,公元前5000年。西部少见的圈足器

为了能有效利用火力,烧食的器具大都是有弧底的。但是图3-10这件陶盂却是平底直筒状,可以推测,这个造型来自树皮制的筒子。这件器具已相当先进,使用这件器物的人们已经领悟到从陶器外侧加火,使用起来比较便利,不必烧烤那么多数量的石子了。推测使用陶器来烧煮食物的过程,大致一开始时是以石煮法在陶器中烧食,后来发现陶器也有传热的功能,于是改良用火从外头烧煮陶器中的水,烹煮食物。人们很快又发现陶土如果渗入细砂,就可以加速传热,之后便大量使用间接的陶器煮食方法。

从这组陶器,我们可以想象其使用方式。人们最早是先把陶器架在几块石头上,然后在陶器下方的空隙处烧焚柴薪。后来不再放置石头,改良成为陶制的支脚,之后再进一步改良,把支脚连接于器身而成了鼎的形式。直筒容器的受热处只在底部,不能充分利用火力,于是又发明了圜底有支脚的容器,就变成正式的鼎形器了。我们梳理烧煮用陶器的发展史,可以看到先人生活的演变与他们的智慧。

象征丧葬习俗的彩绘陶盆

大口的陶盆是仰韶文化常见器物,图3-13这件盆的底部平而略小于口,腹部略微外鼓,口沿貌似“外伸的卷唇”。陶盆一般用来盛水或盛装食物,但是这个陶盆的造型甚大,制作很讲究,不像是一般的家庭日常用品。使用经过多次淘洗以后的细泥为原料,以八九百摄氏度的氧化焰烧成红陶后,再使用黑色的颜料,涂绘图案。从图3-13来看,好像烧成后还先涂抹一层红色的陶衣,然后才彩绘。盆内所涂绘的图案因为没有经过火的烧结,属于可溶性,所以不便用来盛装液态的东西,甚至是固态的食物。这件陶盆出土时覆盖在一位女性孩童的骨骼上,这是一种“二次葬”的现象;所谓的“二次葬”,是指埋葬尸体于地下若干年以后,捡拾化成的白骨,然后把白骨安置在一个容器内,再次埋入土中。这种习俗常见于新石器时代遗址。不久前,台湾地区还保留这种习俗,有人称之为“洗骨葬”,因为骨头可能还附有未完全腐烂的肉,要加以清理才能再次埋葬,好像是在清洗骨头的样子,所以称作“洗骨葬”。

这件陶盆的内壁有两组图案,都是一尾鱼、一个神似人面和不知名的三角形(边缘有细毛)组成的怪异图案。这个怪异图案很不寻常:中间圆形的部分像图案化的“人脸”,两个横短线像是表达“闭起来的眼睛”,两眼中间的线条像是“鼻子”,鼻子下则为“嘴巴”,而眼睛上一高一低的半圆形像是“头发”。头发的两侧各有一尾鱼连接人面,嘴外侧各有类似鱼的菱形线条(带细毛而不对称),圆形的头上又有一个三角形,三角形的两条边毛茸茸的。这个令人难以忘记的图案如果只是偶然出现,我们就可以忽略,而不必太慎重思考它代表的意义。但是在半坡类型的遗址中,有类似图案的陶盆已发现十余个。这个图案在当时的社会必然具有特定的宗教意义,人们才会不嫌麻烦,精心制作这件二次葬礼使用的大容器。

多位学者对这个图案做了多种不同的解释,有人以为它描写“古代文身黥面的习俗”,有人以为“反映某种普遍流传的神话神物”,有人以为“施行期望丰收的巫术”,有人以为是半坡文化的“崇拜图腾”,有人以为是种施行“驱鱼入网的巫术”,或是对“生殖后代的祈祷”。到底谁的解释较为适当?由于我们离开古代已经很久了,文献的资料又极为缺乏,似乎也都没出现特别有力的证据,要选择确切的答案真是不容易,只好暂时在心中存疑了。

与葬仪有关的怪异图案

图3-13 红衣黑彩人面鱼纹细泥红陶盆,口径44厘米,高19.3厘米,陕西临潼姜寨出土,半坡类型,约公元前4000年

至于彩绘的涂料,有些是放入陶窑之前就先涂抹,但大部分都是陶器烧制以后才涂绘图案。红色的彩绘可能是含氧化铁的赭石。赭石在古代算是珍贵的矿石,当时的人也会拿赭石磨成粉,撒在尸体的四周,代表流血释放灵魂的葬仪。此类的陶盆也常在底部凿出一个小孔,有学者认为这个小孔与“释放灵魂的信仰”有关。仰韶文化的红色彩陶只占很小的比例,在当时这件陶盆可是一件非常贵重的物品。只是一位小女孩的葬礼就使用如此昂贵的葬具,而且有丰富的随葬品,反映出这个小女孩的身份十分特殊。仰韶文化还处于母系社会的阶段,母系社会的特征是没有一男与一女的对等婚姻,孩子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子女由母亲来养育,继承者也是女性。这个只有三四岁的女孩享有特别高贵的葬仪,可能不只是因为母亲地位崇高,在伦理上,她本身也应该拥有极高的社会地位。

甲骨文“中”字与姜寨的小区机制有关?

图3-14这个盆的内壁使用黑彩绘画,有两组颇写实的连续图案,每组都是“两尾鱼”与“一只类似蛙的爬虫”,但图案的设计有些变化,颇为用心。类似蛙的身体近乎圆形,头部宽扁,纤细的四脚弯曲而向外伸,像是要爬出盆外的样子。头部点上两个大眼睛,身上布满二三十个小点,看起来像蟾蜍的皮肤,但四脚很纤弱,不像蛙类或蟾蜍的后腿粗大。也许绘图的人并不在意百分之百写实,只要图像表达的形象不被误认就好了。两尾鱼则头部朝向同一个方向,腹部相对,背部都有四道背鳍,但是鱼身却不用小点填充的手法,而是用浓淡对比的黑彩,画出有厚度的感觉。从不一样的表现技巧,知道绘图的人不是机械地把图形画出来,而是经过一番规划和思考。陶盆的口沿还有三条平行线与一个三角形相间排列,围成一周的黑彩。

这件陶盆的造型与彩绘风格颇近似西安半坡遗址的彩陶,都属于黄河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是同一类型的仰韶文化器物。

写实动物纹出现后就进入定居的农业生活

图3-14 鱼蛙纹红衣黑彩细泥红陶盆,半坡类型。高12.8厘米,口径30.4厘米,陕西临潼姜寨出土,西安博物院藏,约公元前4000年

仰韶文化因为初见于河南黾池县仰韶村而得名,出土陶器中有一定数量的彩陶,在当时是首见的例子,因此统称为彩陶文化。此文化持续甚久,经过树轮年代校正的碳14年代测定,约自公元前5000~前3000年间。关中地区的文化约可分四期,半坡类型从公元前5000~前4500年,史家类型从公元前4500~前4000年,庙底沟类型从公元前4000~前3600年,西王村类型从公元前3600~前3000年。

西安半坡和临潼姜寨是半坡类型的两个代表遗址。出土物有百分之九十是陶器,陶器以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偶尔有彩绘。彩绘常见于泥质红陶器,以“黑彩涂绘几何图案动物花纹”环绕外壁上部。动物纹常见鱼、鹿、羊、蛙,想必是当地常见的物种。还有所谓的植物纹,中国古代少见植物纹,看起来倒像是对称的几何图案。半坡文化的写实动物纹,在以后的遗址甚少见到,学者认为这是由于图案变成几何图形了。夹砂红陶则是以“拍印绳纹”为主。当时已进入农业社会,主要经营粟作农业,人们过着定居的生活,家养猪、狗等牲畜。

姜寨是个规模相当大的“小区”,面积约有5万平方米。目前已发掘出1.6万平方米,为半坡类型的最大聚落。年代约自公元前4600 ~前4400年。遗址分居住、陶窑、墓葬三个部分。

居住区,南以河为天然屏障,东西北三个方向围以壕沟,面积约1.8万~ 1.9万平方米。一百多座房子分为五群,每群都以一座大房子为主体,门均朝向中心的广场。

图3-15 姜寨的村落布局图

居家分地穴、半地穴与地面三种建筑,形状结构有方或圆形,大者达80平方米,一般为20平方米。很明显,这已经是一个密集居住的小区,有组织,阶级分明。

壕沟外,陶窑在村西,墓葬在村东,区分井然。甲骨文有“立中”的卜问,可能是在小区的中心点设立旗杆一类的指挥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可以用升旗的方式,让大家了解情况或召集人员,所以甲骨文“中”字有些画上了旗子,有的没有。可以推测,很可能这个小区的中心广场就有这样的机制。

从甲骨文“酒”字的发明,看专门装酒水的陶瓶

由于酒会蒸发,关于中国开始酿酒的时代,很难找到直接的证据。一般会从古人使用的器具间接加以推论。而盛水与盛酒容器的造型有基本上的差异。6000年前的仰韶文化,主要陶器有盆、钵、罐、瓮、瓶、釜、甑等大口的容器,没有加上防止酒味挥发的设计,可以说都是属于水器和食器。到了距今4000年的龙山文化晚期,才产生了尊、罍、盉、高脚杯等陶器,这些容器与后世酒器有同样的形状。学者认为这时候才出现了酒的酿造。

像图3-16这件陶器的小口、尖底、双钮或无钮的大型红陶瓶,是仰韶文化常见的出土物,一般认为它是汲水的用器:绳子穿过两个半圆的钮,放进水里时,瓶子就会倾倒,而水就会很快灌满瓶子,然后可以背负或提携陶瓶回家。但是,这些尖底陶瓶有些是没有钮的设计,无法使用绳索,那要如何把陶瓶放进河中汲水呢?所以这种说法还有进一步思考的空间。

甲骨文“酒”字:一个酒尊以及溅出的三滴酒液。有些字的酒尊部分就像图示的小口形状。文字里的“酒尊”都描写成“细长身的尖底”形状。但是商周遗址出土的装酒大型容器都是平底的。这是为什么呢?大概不会有人从甲骨文“酒”字联想到仰韶文化的窄口尖底瓶吧。因为学者一向认为中国要到龙山文化时代才开始酿酒,仰韶的窄口尖底瓶是盛水器具,两者不会有关联。然而仔细观察古代从欧洲运往北非的葡萄酒,盛装的容器竟然和仰韶文化的尖底陶器有绝妙的相似度。“窄口”的设计是为了容易用盖子塞住,防止液体外泄,“细长的瓶身”是为了让人们或家畜在运送时方便背负,“尖底”的设计则是为了便于人们用手把握与倾倒。为此,陶瓶的“尖底”有时更被设计成“柄状”,而这竟然和甲骨文“稻”字的形状相同:装米的罐子底下有长柄的设计。稻米是华南的物产,连株带穗地运到华北将会增加运输费用,所以只取其稻米的颗粒,然后装在罐子中,“稻”字的发明可能就源于以这个用途引发的创意。南方大概以牲畜载运稻米,往北方输出,一如欧洲的葡萄酒,所以采用瘦高的罐子,用手握住尖底或长柄的部分,才能方便倾倒出里头的稻米。现在对于这种尖底陶瓶有了新的认识,那么对于仰韶文化中“小口陶壶”的功能,似乎也可以重新思考了。

可以装水酒和稻米粒的陶器

图3-16 小口尖底双系梳纹彩绘红陶瓶,用于长途运输。高46.2厘米,半坡文化,约公元前4000年

在庙底沟类型之后的文化遗址中,不见这种尖底的陶器,或者说是很少见到,可能与水井的开凿有关。在较早期的年代,水要从远地的河流汲取,然后再运送回家,所以陶器上加了两个圆钮的设计,方便人们系绳背负。后来有了牛马家畜,可以用竖立的方式安放在牛马背部的两侧,由家畜来背负陶器,不必再穿过圆钮来系绳子,一如游牧民族的辽、金时代,制造了一款有细长瓶身的陶罐,超过半米高,用来装运水酒,这种陶罐的设计方便马匹负载。等到人们晓得挖井取水,就在住家附近开凿水井,再也不必从远地运水来,所以也不需要这种造型的水器了。商代遗址不见这种瓶子,可能是因为它们是商业营运用的运酒用具,所以不见于墓葬与一般家居的遗址。甲骨文“酒”字还保持了一千年前的器物形状,也反映商代的文字可能已经历了千年以上的岁月。至少在距今四千年前,中国就有了以象形、会意手法表达意义的文字了。

图3-17 刻符彩绘红陶钵,口径34.2厘米,姜寨出土,约公元前4000年

图3-18 鱼鸟纹彩陶葫芦瓶,高29厘米,姜寨出土,约公元前4000年

图3-19 几何纹彩陶壶,高22.6厘米,河南陕县(今三门峡市陕州区)庙底沟出土,约公元前4000年

图3-20 三角纹彩陶壶,高10.7厘米,腹径13.3厘米,宝鸡北首岭出土,约公元前4000年。口径非常细小,有可能装酒,一般以为龙山文化时代才普遍饮酒

图3-21 指甲掐纹红陶壶,高15.8厘米,腹径13.3厘米,半坡出土,约公元前4000年

图3-22 仰韶陶钵底部布纹印痕。细线径0.04厘米,为织布证据。依《中国史稿:1-66》每平方厘米经纬各十根。距今5000年的钱三漾遗址曾出土经纬线20×20、16×16、30×20根的苎麻布

甲骨文“尸”字与装有人骨的陶缸

图3-23所示这件敞口、圆唇、深腹、平底的大型彩陶缸,材质为夹砂泥质的红陶。砂子有导热的功能,一般见于烧煮食物的器具。这件大型的陶缸,没有装设支脚,也没有设计可以悬挂的部位,很可能是个盛水的用器,但盛水用具又不宜使用夹砂来烧造。从出土时的状况分析得知,我们知道它是成人“二次葬”的葬具,因此夹砂的选择可能是为了节省材料。“二次葬”又称为“洗骨葬”,把化成白骨的骨头重新整理并埋葬。尸骨被整理成有如“蹲坐”的姿势,此时才算是真正的死亡。中国以小孩蹲坐代表祖先,称之为尸。“尸”的甲骨文代表的是一个人蹲坐的形象。

陶器外壁上的特殊图纹,与这一地区常见的装饰图案非常不一样,格外引人注目。图案的内容是一只口衔一尾鱼的鸟,和一把装柄的石斧。这只灰白色的鸟儿颇为肥胖,长喙短尾,睁大着眼睛,伸颈直立,口衔一尾鱼。此鸟被辨识是《诗经?豳风?东山》“鹳鸣于垤,妇叹于室”注3的鹳鸟。鹳鸟善于捕捉鱼类,和陶器上的图案非常相似。鸟的旁边非常细致地描画了一把“竖立的短柄石斧”。

画中石斧的握柄显然表示“精细加工过的木棒”。在捆绑石斧的地方有两处具有共通点:两道横线中画有两小点,而石斧上也有一个孔洞,大概是指木棒上可以装石斧的“凿孔”,以及利用石斧上的孔洞,用来穿绳子,然后在木棒上捆缚木柄的细节。在木棒的末端有一段菱形墨线,可能是表示“用细绳缠绕木棒,增加手拿木棒时的稳定性”,一如铜剑的把柄铸有两道凸箍,用来方便缠绕绳索,以便于把握一样。在墨线下有比木棒略为粗大的方形物,应该和浙江良渚文化的“变白玉钺”的端饰具有同样作用:当用力挥舞时,可防止玉钺从手中甩掉。

图3-23这件陶缸的图案不但画面生动,着色也非常考究,此缸满布着褐红的彩色,它与氧化焰烧成的橙红色不一样,应该是涂抹上去的。如果再比照其他彩陶的装饰手法,这件陶器大致是先上一层白衣,然后预留鹳鸟、鱼、石斧的轮廓,然后再涂抹上褐红的彩色,最后画上黑彩的细部纹饰。这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成品,应该把它看成是一幅古代非常杰出的画作,而非只是陶器上的装饰图纹而已。

陶缸上的石斧象征权势

图3-23 鹳鸟衔鱼石斧纹白衣褐红、黑两彩夹砂泥质红陶缸。口径32.7厘米,高47厘米,河南临汝出土,公元前4000~前3000年

图3-24 人头形红陶壶,高23厘米,河南洛阳出土,公元前4000~前3000年。陕西西安半坡博物馆藏

图3-25 陶鸮鼎,高23.3厘米,陕西华县(今渭南市华州区)泉护村出土,庙底沟型,公元前3000年。器形简单而鲜明,艺术手法高超,媲美红山文化的鸟形玉雕饰

创作这幅画的动机何在?恐怕不是我们今天能够猜测到的。由于此缸出土时,里头有人骨,所以有人以为鹳鸟是死者所属氏族崇拜的图腾,具有保护死者灵魂的功能。不过,在古代的传说中,西部的氏族以大型哺乳类动物作为崇拜对象,东部的氏族才会以鸟类为图腾。对于这个世间只有一见的鹳鸟图像,是否可视为普遍被西部氏族所崇拜的对象?虽宜存疑,但那把精制石斧的主人肯定非常有权势。

在人类活动的历史上,石斧是历时非常悠久的重要工具,主要用来伐木,但也可以挖掘土地和敲击硬物,是每个成年男子都会使用到的器具。在旧石器时代,石料工具是以打击的方式制作而成,到了新石器时代,就用磨制的方式,可以使器形更为规则和平整,提高使用的效率,也减少手掌受到反弹力伤害的程度。在进入使用金属的时代之后,当然也会以铜、铁的材料去制作工具,其中刃面较大的,就被命名为钺。

人类进入父系社会后,钺就被选为权威的象征,因此选用玉材来制作钺,专供王者来使用;这个现象可以得到实物的印证,在浙江余杭良渚文化墓葬中,刻画有“头戴羽帽的骑者纹样”的短柄玉钺就是一个证明。

灶的发明:移动式的灶

远古时代,人们还没有专门烧煮食物的器具,所以要等到人们懂得从陶器外面烧煮食物以后,才有“架锅烧火的灶”。因此早期的灶是广义的,只是指一个烧煮食物的专用地点而已。用火来烧煮食物一定会留下炭屑与灰烬,与其到处都是灰烬,不如只弄脏一个地方。人们只要在某一个地点停留的时间稍微长些,就会有固定的烧菜做饭的地方。房子里头如果有躺卧与休息以外的空间,便会好好地架构一个灶址以方便烧煮食物,并使灰烬集中在一小片地方而不致扩散。灶的大小约略是直径一米的圆。

初期的灶,因为考虑构筑的便利,几乎都是圆形的,只有少数做成矩形。在稍低或稍高于地面的一定空间内,使表面坚硬,或用石块堆砌,使之能竖立脚架和放置锅、盆等器物就可以了。但是火在空旷的地点燃烧,热量容易流失,浪费薪柴。人们从建造陶窑、烧造陶器的经验中知道了火在洞窑里燃烧,不但可以节省薪柴,也可以增高温度,所以才从露天烧造陶器改进为筑窑,由长火道改良为火道直接设计在窑的下面;最理想的灶址也应该依照此原理建造。

架锅烧火的灶

图3-26 夹砂红陶釜与灶,釜高10.9厘米,灶高15.8厘米,庙底沟出土,公元前4000~前3000年

距今五千多年前,在甘肃秦安大地湾的房子就有这种形式的灶。其中一种,是在房子中央偏后的地方,挖有两个圆形的洞:大的直径85厘米,小的35厘米,两洞底部相通,深达60厘米。这个灶洞的构造形式与陶窑相同,只是没有中间的土箄而已。小的洞正好可以放锅子,大的洞除容纳一个人之外,空间还绰绰有余,可以推测这应该就是烧柴的地点。而且洞壁的一角还有一个放陶罐的洞,那是用来存放火种的。这种方式的灶虽然节省薪柴,但烧饭的时候需要上下攀爬,也许人们认为很不方便。而且屋中有两个大深洞,也有掉落进去的危险,所以并不实用,在遗址中出现得很少。这种原理的灶如果建在地上,就很理想了,所以汉代以后大大流行,几乎成为唯一搭建灶的方式。

图3-27 几何纹褐红、黑两彩白衣红陶钵,口径21.5厘米,郑州出土,公元前3000年。河南省郑州博物馆藏

图3-28 旋涡纹红、黑两彩陶钵,口径40厘米,泉护村出土,公元前3000年

变通的办法就像图3-26所示这一件可移动的灶。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陶灶有两件是距今6000多年前的,形式稍有不同。浙江余姚河姆渡出土的灶,壁上有三个突出的小瘤,围成37厘米的圆径,可以作为支撑点,放置一个锅子,前端还有个斜坡可以放置薪柴,以便烧火。河南濮阳出土的灶,则与后世的直筒型炉灶一样,具有同样形式,在灶膛上有三个可以架锅盆的突出物。

这些立体式的炉灶轻便,可以移来移去。天气好时在户外使用,可免去在屋里蒙受烟熏之苦;下雨则在屋内使用,也可让灰烬不接触地面,保持地面的干净。可以说,这种灶利多于弊,但不知为何,这些活动式的炉灶出土得很少,并不常见到。到了汉代,人们才普遍采用这种移动式的灶,汉代人也开始建构大型的竖灶。或者,也有可能古时生火不容易,需要有个地方保持火种,随时可以引火,所以灶址最好设在室内的固定地点。

陶灶大多是使用夹砂的材料烧制,因为砂粒利于传热,所以夹砂陶器有耐热、不易破裂、传热快等好处。古代如果不流行使用炉灶,那会使用什么器具去煮食物呢?答案是“鼎”。鼎算是一种有脚的锅,可以在底下生火而兼具灶的功能,所以成为汉代之前最重要的烧煮用器。

古时由男性养成梳妆头发的风潮?

图3-29所示的这件陶器保存得相当完好,器口制作成“留短发的人头形”,眼睛和鼻孔都作透雕的形式,鼻子呈蒜头形,鼻翼鼓起,嘴微张开,显得非常有活力的样子。两只耳朵各有一个穿孔,那是佩戴耳饰的孔洞。这件优秀雕塑作品的发型为我们提供了探索古代习俗的空间。这件陶器刻画着很具体的发式,前额上自然下垂着一排整齐若刘海的短发,后脑的头发也同样下垂,而与耳垂平齐,显然是经过仔细修整的结果,不是头发自然长成的形象。

头发除了隔绝冷与热的作用外,还有其他社会功能。佛教认为它表现俗世的欲求,需要剃掉它,以示隔绝世俗。有的宗教却要留长头发,以方便让神灵抓上天去。在中国,有些铜器上的纹饰为“两手捉住蛇的巫”,巫本身留有非常长的发辫,或许也有类似的用意。其他或以发型表示年龄、婚姻状况、阶级地位等,都可以在很多社会找到实例。

发型跟工作男女的关系

图3-29 人面形器口红衣黑彩细泥红陶平底瓶。高31.8厘米,口径4.5厘米,甘肃秦安出土,约公元前3000年

图3-30 人面形口沿圈纹黑彩红陶壶,高22.4厘米,口径5.5厘米,乐都出土,马家窑类型,公元前3000~前2000年。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藏

现代妇女比男人花更多的时间装扮头发,以增添其美丽的容貌,所以一般认为处理头发应该是基于美容的原因,并且始自女性,但事实恐怕不是这样。在动物中,以人类的头发长得最长,如果不加以修剪,大部分男女的头发都可以长过腰际。一旦头发松散下垂,就没有办法插上头饰或其他饰品,也就无法用饰品装扮出好看的外貌。且如果让头发无限制地生长,就会妨碍人们工作,因此必须想办法处理好头发,不让头发变得碍手碍脚。当人们不只从树上采摘果实,或是在地下挖块根,而开始要追逐、捕捉野兽时,就有了束发的习惯,以使头发不妨碍视线与工作。束起头发之后,就可以加插装饰品,于是可能产生修饰与美容的动作。

起先人们整理头发是基于工作的需要,这点还可以从一些后世的风俗得到印证。日本在战国时代(公元1482~1558年)以前,不论身份高低,女性都顺其自然,梳妆为一头长长的垂发,还用油脂的东西把头发梳理得乌亮。后来身份低微的人,为了应付繁忙的生活,感到松散而垂长的头发多少会对工作造成不便,于是有在劳动之际才束发于脑后的习惯。这种习惯渐渐为一般人所接受,于是开始普遍结发,再加上受到歌舞伎装扮的影响,演变至梳成各式各样复杂的髻。所以束发最初应该是为了工作的需要,后来才发展成为装扮的目的。动作剧烈的工作都由男子从事,因此束发也很可能始自男性,而不是从女性开始。

这件塑像的制作年代大约在进入阶级分化的时期,社会开始要区分不从事劳动的贵族和劳动的大众。不从事劳动的贵族就算穿戴不便工作的长衣与佩玉,影响也不大;贵族也没有必要为了美丽的形象而剪短头发,如果嫌头发太长,最多只要束绑起来,垂挂在脑后就解决了。但是劳动者为了追求工作上的方便,不能让头发自然下垂,就得想办法剪短头发,或把头发拘束于头顶或脑后。这位女性既然剪短头发,大半是为了劳动的原因。她很可能是服侍贵族的人员,应该不是接受崇拜的女神或贵族的形象。

图3-31 彩绘翅羽纹泥质红陶壶,高15厘米,口径10厘米,底径7.5厘米,马家窑类型,约公元前2800年

图3-32 黑彩波浪纹红陶壶,高16.4厘米,甘肃兰州出土,马家窑类型,约公元前3000~前2000年

图3-33 黑彩绘虫纹红陶瓶,高38厘米,口径7厘米,甘肃甘谷出土,石岭下类型,公元前3300~前2900年

图3-34 网纹平行条纹彩陶壶,高26.1厘米,口径10.6厘米,底径8.7厘米,青海同德出土,马家窑类型,约公元前3000~前2000年

图3-35 涡纹双耳彩陶罐,高30.8厘米,马家窑类型,公元前3000~前2000年

图3-36 波浪纹彩陶豆,高16.4厘米,兰州出土,半山类型,公元前2650~前2350年

图3-37 彩绘锯齿旋涡纹双耳泥质红陶壶,高18厘米,口径9厘米,底径7.8厘米,半山类型。公元前2650~前2350年

图3-38 绳纹泥质红陶鬲,高32厘米,齐家文化,约公元前2000~前1600年

图3-39 彩绘旋纹夹砂褐陶壶,高32厘米,口径14.2厘米,底径7.8厘米,辛店文化,约公元前1600~前600年

图3-40 彩绘蜥蜴纹双耳黄衣红陶壶,高15厘米,辛店文化,约公元前1600~前600年

图3-41 蟠龙纹红彩黑陶盘,口径37厘米,襄汾出土,夏前期,公元前2500~前1900年。口含枝叶,盘曲成圈,鳞甲明显。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藏

图3-42 红、黑、白彩绘变形鸟纹三足陶罐,通高19.5厘米,口径9.5厘米,腹径15.2厘米,大甸子出土,夏家店下层,公元前2000~前150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藏

图3-43 彩绘陶壶,高30厘米,赤峰出土,夏家店下层,约公元前2000~前1500年

图3-44 彩绘陶鬲,高25厘米,内蒙古赤峰出土,夏家店下层,约公元前2000~前1500年

图3-45 压印纹红足陶鬲,高26厘米,内蒙古赤峰出土,夏家店下层,约公元前2000~前1500年

陶盆上的八角星形图是否跟文化有关?

图3-46所示的这一件细泥红陶盆,是用氧化焰烧成红色后,再应用不同的彩绘方式,完成了一组古代罕见的绚丽多彩的图案。在宽敞的口沿上,先涂抹一层白衣,然后用相间的褐彩和黑彩,涂画三角形与竖线条。在容器的外壁却先涂抹红衣,然后用白彩画上七个八角星形和两道竖线的图案,而后在星纹的外廓,勾勒黑彩。星纹内留下方形的红衣空白。白色的星纹已有些褪色,露出红衣的底色来,所以可以推测这件陶盆上色的次序。

基本上,古人认为多彩就是美丽的。在六七千年前,三色的彩画是很少见的。这些星形的图案色彩鲜明,与红衣的底色对比明显,给人深刻的印象。这件陶器的底部不施色彩,显然是因为这个部位不在人们的视线范围内,所以要节省颜料,反衬出颜料得来不易,以及彩绘的展示目的。颜料的成分,白彩主要是氧化锶、氧化铝,红彩为氧化铁,黑彩则为氧化锰。

陶器上的涂绘与文化的传承

图3-46 白衣褐彩、红衣黑框白彩八角星纹细泥红陶盆,青莲岗文化。口径33.8厘米,高18.5厘米,江苏邳州出土,现藏南京博物院。公元前5000~前4000年

图3-47 山东泰安大汶口彩陶豆,约公元前2900~前2300年

八角星形是这件陶器的主要图纹,其构图并不是很简单,好像是含有特殊意义的创作。有人以为这个图纹代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或更进一步代表八个方向,有人以为是特殊的星座。但就目前的考古信息看,同样的图纹还见于上海崧泽、江苏吴县、山东大汶口、浙江良渚、四川大溪、内蒙古小河沿、青海马家窑等文化遗址的器物上。其地点分布甚广,不像是某处个别地区特有的图案,所以不应该与区域性的信仰或观念有关。

如果是普及的知识或概念,又会有什么意义,而必须在器物上表达呢?中国的文明,约在一万多年前萌芽于华南。由于年平均气温上升9摄氏度之多,这里不再是理想的居住区,人们就转往华北的河谷阶地以及东南海岸。会不会这个图案就源自华南的早期文化?所以在西部与东部的早期文化区域同时出现。

图3-46这件陶器出土于青莲岗文化遗址,是以江苏为中心的东海岸较早遗址,碳14测定、经树轮校正的年代为公元前5400~前4400年,可能与河南的裴李岗文化同样来自华南更早的文化。青莲岗文化后来的江北类型发展成为大汶口文化,江南类型发展成为良渚文化。

一件出土于山东泰安大汶口公元前2900~前2300年的彩陶豆的上部,涂纹的形状和排列跟这件陶盆上的纹饰一模一样,见图3-47。相差两千年的不同地点竟然有这样的一致性,绝不能以巧合来看待,如上所言,一定是基于文化上的传承关系。

图3-48 白衣红、黑彩几何形细泥红陶盆,口径18厘米,高10厘米,江苏青莲岗文化,公元前5000年

青莲岗文化的陶器种类不多,以泥质和夹砂红陶为主,制作粗糙。偶尔有彩陶,风格却迥异于中国西部的新石器彩陶。这一时期的人们生活以农业为主,辅以渔猎。这个地区已在长江之北,农业以粟作为主,也制作石磨盘与磨棒等用具;家养猪、鸡,而是否养牛,应该还有待证明,根据推理,应该还养狗。此时已在地面上营建房屋,面积约为20~30平方米。埋葬时,头部常用一个陶钵覆盖着,是这个地区的特色。

体态肥胖的甲骨文“豕”字

图3-49所示的这件陶钵为手工成形,为平底圆角的四方形。胎质为夹碳黑陶,表面磨光。从这件陶器的烧制方法来看,可算是龙山文化黑陶的前身,是在烧烤的后期,使窑内因缺氧而产生黑烟,让陶器吸收碳素而变成黑色。这件陶器非常著名,原因在于:在陶器较宽一边的两面外壁,各刻画了一只“长嘴高脚的猪”。猪的腹部稍微下垂,四脚微微弯曲,看起来像是正在行走的样子。包括前腿的前段身躯约占全身的一半,早期家猪身躯的比例大致如此,为早期家猪的形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例。

如何断定遗址的动物骨骸是否已属于家养的阶段?一般说来,以遗址所遗留的幼兽骨骼为依据,视骨骼所占的比例而定。幼稚老弱的兽类较少四处闲逛寻找食物,猎人也比较喜爱猎捕身躯大又肉多的壮兽,因此,以打猎维生的方式通常不会擒获或屠宰大量的幼兽,只有在家畜业已经相当发达的社会,才会因为某种需求而大量屠宰幼兽,或者由于人们因繁殖的习惯,才保留壮兽。还有,遗址中动物某段年龄的骨骸占有不寻常的高比例,也表示在人为有意识的选择下,宰杀特定年龄的动物,因此可以将这个时期视为已进入家养牲畜的阶段。譬如广西桂林甑皮岩一个距今至少已有8000年的遗址,发现了63具猪的躯体,年龄都在一岁半左右,显然是在最具经济利益的情况下被宰杀的,于是可断定那个遗址已发展到家养牲畜的阶段。再者,骨形的型态也可供参考。亚洲的野猪,其前躯占有全身七成的比例,而原始家猪的前躯只占全身的一半,现代家猪的体型则已经演变到前躯只占全身的三成。从图3-49这件陶钵上的猪纹来看,猪的前躯占全身的一半,看来是属于原始家猪的形态。

七千年前的猪有长喙和高脚

图3-49 高11.6厘米,口沿长21.2厘米,宽17.2厘米,浙江余姚河姆渡出土。浙江省博物馆藏。公元前5000~前3300年

图3-50 陶釜,高22.8厘米,河姆渡文化,公元前5000~前3300年。釜下有灶

图3-51 灰胎黑衣磨光贯耳陶壶,高12厘米,良渚文化,公元前33~前23世纪。有些有刻画符号,其中有具形的长柄钺图形

图3-52 灰胎黑衣磨光双耳陶尊,高12.3厘米,杭州出土,良渚文化,公元前33~前23世纪

图3-53 扁足灰陶鼎,高31.6厘米,浙江吴兴出土,良渚文化,公元前33~前23世纪

在中国,猪可能是在狗成为家畜之后,才被家养的;在距今6000年以前的华北新石器遗址,尤其是墓葬,多见猪、犬,而少见牛、马、羊的遗骨。猪不太能远行,生长又迅速,颇适合定居农业社会的需求,所以较早被驯养。中国在公元前3000年以后,野生的牛、羊、马才陆续被家养,而且牛、羊成为祭祀时的重要牺牲,不过重要性都比不上猪。牛只有拉犁耕田以及拉车的作用,饲养羊则与农业的发展有冲突,而饲养马匹多是为了提供军事及运动上的需求。其他只有猪的饲养不但不妨害农业的发展,又由于猪与人都是杂食性动物,粪便都是很好的有机肥料,可帮助农业的生产,所以猪的供肉经济价值一直保持不变,成为中国农业地区最重要的供肉家畜。

按照商周时期祭祀牺牲的品级,猪虽然次于牛、羊,但猪肉无疑已是全民最普及的肉食。商代供奉神灵时,猪有豚、豕、彘、豖等不同的名目,可以想见商代人烹饪取材时,已有不同的要求:有些时候取材肉嫩的小豚,有些时候则取用多肉、多肥的壮猪;野猪“彘”则吃起来有嚼劲;经过阉割的“豖”则是膻味比较淡。商代人对于其他的供肉家畜,就少见有这么多种的分类,因为它们已不是经常食用或一般人可以食用的对象了。

《礼记?大学》记载:“畜马乘,不察于鸡豚。”注4战国时代以来,鸡和豚是小民所畜养的牲畜,主要是用来谋财利和充实庖厨,牛、羊则是贵族祭祀时所需要的牺牲,而马匹最主要是为了军事上的需要而被饲养。

甲骨文“旦”字与氏族名的关系

图3-54所示的这件陶器或被称为“尊”,一般认为是盛装酒的祭器,这一点实在值得商榷。这件陶器的容量非常大,不是少数人能在短期内饮用完毕的。如果盛装的是酒,一般都会为了防止酒味跑掉而制作成小口的形状,但此陶器制作成大口。由于这件陶器的底部是尖的,无法自己站立,所以下部应该是被埋在土中,不会轻易被移动,恰如甲骨文“奠”字表现出来的样子:埋置一个尖底器的下部于土地中。盛装在这个器物里的东西比较可能是饮用水,安置在公众的场所,甚至工作场地或狩猎场也可作为水的供应站,让众人都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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