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市民是成都街头的主要占据者,由于缺乏官方控制,街头为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以及谋生提供了许多机会。普通民众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谋生。生活条件差、休闲设施缺乏的人们,在街头巷尾或简陋的茶馆等公共场所,可以找到廉价的娱乐方式。
在19世纪西方的工业城市,按照著名社会学家桑内特(Richard Sennett)在其名著《公共人的衰落》中所说的,由于工作场所与居住地的间隔,在那里“住在城里不同社区的人们过着不同的生活”。但是在成都以及其他中国城市中,下层居民生活和做工经常是在同一区域里,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密切,逐渐形成了相互依赖的人际关系。
在邻里或街道上,人们彼此认识,遇到不认识的陌生人他们就会仔细地观察和打量。在这些地方信息也易于传播。在过去的街坊,哪家哪户有任何事情发生,无论好坏喜忧,瞬间便可传遍整个街区。人们之间几乎不存在什么隐私。正是这样的亲密关系,给居民们提供了一种安全感。
居民们对小贩和工匠上门找生意并不感到烦恼。人们只需走几步就能到街头摊点、茶馆、小店和理发店,这些地方不仅提供日用品,满足居民的日常需要,而且是社会交往中心,人们在那里互通信息。晚清成都有六百多个茶馆,六百多个理发铺,这些加上街头巷尾,便是人们社交和传播小道消息的好去处。
晚清西方传教士所摄成都街边剃头匠。这些流动剃头匠可以在街边提供服务。戴维森和梅益盛摄,1905年。
在这种生活模式下,人们互相信任,相互帮助,一个院子共用的水井,就是人们边洗东西、边聊天的社交场所。如果家长有事出门,可以放心地把小孩交给邻居看管;上班的人经常把钥匙交给邻居,便于家人回来进门……他们和附近的劳工、小贩也很熟悉。小贩在门口卖东西吆喝,他们也不会感到厌烦。
成都市民的日常生活非常依赖挑水夫,由于井水含碱量比较高,不适于饮用,市民饮用水必须从城外的河中取来,很多穷人用扁担挑着两个木桶,以运水为生。茶铺、饭馆以及家庭都需要这种服务。在清末成都,上千名这样的劳动者每天从河里挑水,外加四百多人从两千五百多口水井中取水,把饮水和用水送到人们家中。几乎每条街上都可见他们挑水所洒下的水迹和汗迹,人们可以看到他们古铜色的流着汗水的后背,有节奏地闪进千家万户。
晚清的一位成都挑水夫。
戴维森和梅益盛摄,1905年。
这些水夫将这个行业的一些优良传统保留了下来。成都的老人今天回忆起挑水夫仍充满感情和美好记忆。当代著名作家何满子抗战时住在成都,他回忆道,挑水夫多不穿鞋,这并不是他们为省下鞋钱,而是他们的“职业道德”使然,因为赤着脚,他们便能走到河中间去取最清亮的水。
对大多数挑水夫来说,挑水不仅是谋生手段,而且是一种与邻里和社区联系的途径,比如帮助老人或有病灾的人家做杂务。一位老成都人写道,他认识的一个挑水夫负责华兴街一带几十个家庭,总计约百多人的用水。每挑来一桶水,他就在主人的大水缸上画一笔,五笔就是中文的“正”字,一个“正”字代表五桶水。到月底,每家的水费按“正”字的数量收缴。挑水夫和用户彼此信任,从来没有在支付问题上出现过混乱。
这种信任在成都很普遍,在这里,邻居彼此认识并且几乎每天都要发生联系。在传统的、邻里纽带紧密的社区中,人们生活在一个无论是在城市空间还是社会空间都彼此熟悉和平等的圈子里,人们的认同感和信任感非常强烈。随着城市的现代化,人们的物质生活质量提高了;城市空间结构的重组,传统社区结构被彻底打破和消失;无处不在的钢筋水泥,阻隔了人们的直接交往。这也是人们为现代化所付出的代价之一吧。
4 小商小贩的自由世界
在传统中国城市,虽然街道的基本功能仍然是通行,但人们也普遍把其作为自由市场和休闲空间。至少早在宋代,中国城市的商业活动就非常活跃,成都作为中国西部商业最为繁荣的城市,街头是除了店铺外最重要的商业空间,而且商业的发展产生了丰富的街头商业文化。
在古代成都便形成了街头月市,这成为重要的街头商业和庆祝活动,人们可以在一年内参加12个月市,灯市、花市、蚕市、锦市、扇市、香市、宝市、桂市、药市、酒市、梅市、桃符市。尽管我们对月市的起源并不清楚,但在元代费著的《岁华纪丽谱》中对这种街头市场便有了生动的描述:
成都游赏之盛,甲于西蜀。盖地大物繁,而俗好娱乐。凡太守岁时宴集,骑从杂沓,车服鲜华,倡优鼓吹,出入拥导。四方奇技,幻怪百变。序进于前,以从民乐。岁率有期,谓之故事。及期则士女栉比,轻裘袨服,扶老携幼,阗道嬉游。
清末文人庆余便写有“成都月市竹枝词”24首,每个月市两首,生动地描述了这些每月一次的盛大商业活动。这些活动反映了繁荣的商业和丰富的商业文化。正如一首竹枝词描述的:“灯市未残花市到,春风何处不相逢。”在这些月市中,花市最为热闹,当春天来临,花会会址青羊宫游人如织,正如一首竹枝词所称:
青羊宫里仲春时,
赶会人多密似蚁。
沿着锦江,行人、马车、轿子络绎不绝,数百花店设摊卖各种奇花异草。成都人喜爱花草,当花会来临,“青羊小市卖花天,何惜缠腰十万钱”。花会特别吸引着妇女,这样的日子对她们来说犹如节日,一首竹枝词中的妇女便“一夜闺中嘱夫婿,明朝多买并头莲”。花会实际上成了一个商品交易会,那里“货积如山色色宜”。
1911年,成都传统的花会与鼓励发展商品制造业的劝业会合并召开。那爱德摄。
除了这些特殊的集市,成都居民把街头变成了日常的市场。商人、小贩没有任何限制地在街头出售商品。一些街道变成了专门化的市场,如盐市、鱼市、陶瓷市、棉花市、牛市、猪市、果市、花市、柴市等,据一个西方人观察:“不同的交易分别占有各自的空间,有的街由木工、靴铺、皮毛铺、刺绣、旧货、丝绸、洋货等分别充斥。”
纱帽街经营各种戏装行头,因而优伶们是那里的常客。小东门街、娘娘庙、安顺桥则是买花、卖花的去处,人们去附近庙宇进香献花都在此购花,据说每天可售花千篮以上。刻字匠集中在盐道街,裱画师在藩司街,丝绸店集中在按察司街,会府为古董店,各种铜、木以及瓷佛像有售。棺材店多在东门附近的水井街和双槐树街,有二十几个之多。许多由此而来的街名沿用至今,如盐市口、珠宝街、鹅市巷、棉花街、骡马市等。
工笔画长卷《老成都》局部:成都老南门。孙彬等绘,1999年。
学道街则是书商的中心。日本人米内山庸夫在他的《云南四川踏查记》中描述了他怎样在学道街购得82套关于四川、西藏和长江的地理方面的书。东门外的一洞桥为成衣市场。一些著名的店铺也出现在竹枝词中,如草药铺纯仁堂,出售眼药膏的半济堂,出售高档中药的同仁堂等。有首竹枝词称:“试问谁家金剪好?无人不道‘烂招牌’”,就是说有一家叫“烂招牌”剪刀铺的剪刀质量最好,以这个作为店名,无不反映出成都人的幽默。
但在成都更多的是游动商贩,他们挑着担子沿街叫卖,街头就是他们的市场,就是他们的谋生地,他们的货摊可分为行摊、坐摊和地摊。他们也有同类打堆的习惯,如鼓楼街卖杂货,会府收破烂,布政衙门前居然是江湖艺人的天下,吴好山的《笨拙俚言》中的竹枝词为证:
鼓楼杂货别街无,
会府收荒破烂俱。
布政衙前全扯谎,
人山人海是江湖。
当夜晚来临,交通不再拥挤之时,一些街道又变成了熙熙攘攘的夜市。东大街的夜市颇负盛名,从城守衙门绵延到盐市口,到20世纪初甚至扩展到走马街、青石桥以及东御街。商贩们在那里出售百货,顾客行人摩肩接踵。毫无疑问,夜市丰富了市民的夜生活。以前商铺都在夜幕降临前打烊,在夜市的带动下,许多商店延长了营业时间。
1941年《华西晚报》上刊登的东大街的夜市漫画
夜市上经常有一些奇怪而滑稽的事发生。1909年《通俗日报》上有一篇题为“夜市上有人卖人脚板”的报道十分有趣:文中说记者在夜市上看到一个货摊上摆着一双人脚,由于上面敷满泥,看起来很像一对熊掌,他感到很惊奇便凑近仔细观察,才发现那是正在打瞌睡的守摊学徒的脚,因而叹道:“店主雇如此学徒,怎可赚钱?”这篇报道不仅描绘了夜市的众生相,亦再次显示了成都人无处不在的幽默感。
1941年《华西晚报》上一幅卖木拖鞋和衣架的地摊小贩的漫画
街头不仅是市场,实际上也成了工匠手工场。无论是在街角还是街沿,工匠们都可以制造产品就地出售。繁华商业区后面的居住区,成了产品的生产地。来访的西方人发现,在小街小巷总是民居和作坊间杂,而且“在每一居所总是在制作什么东西卖”。而且,像暑袜街和红布街这些街道的名字,也反映出那里生产产品的种类。一首关于红布街的竹枝词吟道:
水东门里铁桥横,
红布街前机子鸣。
日午天青风雨响,
缫丝听似下滩声。
美国地理学家哈巴德(G.D.Hubbard)也注意到丝织是成都的“大工业”,有着“成百的织布机”。纱帽街既卖又做帽子,帽店和作坊密集。在这些作坊里,妇女纺棉纱或丝线,或刺绣、编织、缝纫,或做玩具、焚香、纸花以及上坟的纸钱;男人则编凉席,做木盆、桶、篮子、鸡毛掸子,或织布、织毯、绣轴、幌子,或做铁、铜、银的物件和饰品,或与女人同做手工。小孩从8岁甚至小到6岁便成为帮手,他们从事纺纱、清理鸡毛、磨光木头、混合香料以及其他对技术没有要求的工作。这些家庭作坊的产品在其拥有的小店出卖或由其家庭成员沿街兜售。
晚清成都街边一个纺棉纱的妇女。
戴维森和梅益盛摄,1905年。
虽然在19世纪末西方商品已渗入中国,但土产仍在地方市场居主要地位,“商铺中橱窗展示的多是中国产品”。而且成都的各种商业组织和服务机构诸如汇兑、银行等业务都由中国人控制。这与中国沿海地区受西方经济的巨大影响,形成了鲜明对照。这是成都地理环境使然。长江三峡的险峻使船只由长江下游溯水而上非常困难,每年许多船倾覆,造成运输成本非常高,由此阻碍了西方对长江上游的开发。直至19世纪末,第一艘西方轮船才成功地到达长江上游最重要的港口城市重庆。
随着市民对街头和公共空间使用的扩张,商业文化也得以发展起来。这种商业文化反映在商店的匾额、装饰、商品陈列、店铺与顾客关系、财神崇拜、工匠工作方式以及他们独特的商业语言中,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19世纪末一个法国人写道,他十分吃惊地看到成都街道“甚为宽阔,夹衢另筑两途,以便行人,如沪上之大马路然。各铺装饰华丽,有绸缎店、首饰铺、汇兑庄、瓷器及古董等铺,此真意外之大观。其殆十八省中,只此一处,露出中国自新之象也……广东、汉口、重庆、北京皆不能与之比较,数月以来,觉目中所见,不似一丛乱草,尚有成都规模者,此为第一”。
美国传教士H.艾略特(Harrison S.Elliott)1906年拍摄的一个成都店铺和店员
几乎在同时,英国女旅行家伊莎贝拉·伯德也描述了成都的街道和商铺:“这个城市有着宽阔的路面,整齐的街道,各街呈直角相交,店面看起来比中国其他地区美观,特别是摆放着精细的金银制品的珠宝店和存列闪光蜀锦的绸缎店。”商业文化经常反映出该地区的宗教信仰、经济状况和社会传统。几乎每个商店都供奉财神,每天早晚店员都要敬拜。这些店铺也反映出当地的文化,正如英国植物学家E.威尔逊(Ernest Wilson)描写的:“漫步成都街头,人们从各行业可领会到中国特色的文化教育”,商店的“金光漆亮招牌竖挂着,上面艺术体的大字显示店名和经营范围”。
前面提到的东大街是成都最重要的商业区,许多外国旅行者都记录了其繁盛。如日本人山川早水在其旅行记《巴蜀》中赞道:东大街“肆店宏敞,高轩绮窗。檐头悬各种招牌,长短参差,金碧眩目……商店的样式与北京相似,然这里更为洁净”。1892年美国传教士哈特维尔(G.E.Hartwell)从东门进入成都,后来他写道:“沿东大街而行,从发光的油漆柜台和绚丽的商品陈列,看到了繁荣和祥和,并逐渐意识到在这个西部城市居然有着一条如此干净、宽阔和如此面貌的街道。在沿长江上溯漫长的旅途中,有此发现使我感慨万千。”
商人和小贩总是尽可能扩展他们使用的街头空间,店铺以其招牌、幌子、货摊、桌椅等把它们的“势力范围”伸展进入街道,那些招牌和幌子跨越街道两边、重重叠叠。这种场景亦成为城市景观和商业文化的一部分。他们保持着相互协作的传统,如夏天各商铺都统一行动搭凉棚以避酷暑,一首竹枝词记载了这种活动:
万商云集市廛中,
金碧辉煌户户同。
春暮日长天渐热,
凑钱齐搭过街棚。
一张20世纪20年代的老照片展示了这样的街景。
20世纪20年代成都街边商铺的遮阳篷。
《成都市市政年鉴》,1927年。
派伙计挨家挨户地去推销商品是另一种增加销售量的策略,那些店铺经常派出推销者到大户人家去找生意。我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赵尔巽档案》中看到一本《稽查出入门簿》,记录了每个到四川总督宅推销的访者,仅在1909年的某两天里,就有20个商家去推销过商品,包括时钟、丝绸、帽子、纸张、毛笔、煤、油、药物、衣服、食品杂货、皮毛和银器等。可见那个时候总督大人的私宅也并不那么戒备森严。
20世纪以前,地方官员很少控制集市、市场、小贩和店铺。没有城管对他们进行限制,或掀翻他们的摊子,或没收他们的商品。由于街头远离官府的控制,这给予人们分享这一空间的机会,居民们尽其所能地使用街头。小贩们聚集在街头招揽顾客,这些小贩给城市生活带来了活力,无数的平民以此为生。我们可以想象,在传统中国城市中,如果限制了他们的商业活动,多少人将失去生计。如果这个城市没有了小商小贩,日常生活将变得多么不方便,城市景观将变得多么枯燥乏味。
5 让穷人有一条生路
如果我们试图研究都市的贫穷,那么乞丐——街头最常见和最不幸的人群——或许是最好的观察对象。与其他中国城市一样,成都的乞丐靠街头生存。他们在长期的乞讨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组织、生存方法和生活方式。当农村地区有饥荒或自然灾害发生时,城里的乞丐数量便会急剧增加。
传教士E.华莱士(Edward Wallace)写道,晚清他来四川时,看见“许多瘦弱的乞丐,成群结队拥挤在城镇附近的道路上”。根据传教士J.韦尔(J.Vale)记载,那时成都的乞丐数量至少达到1.5万人,还不包括那些住在各种各样的济贫院和其他机构的穷人和老人。谢立山描写了他在19世纪末到达成都的情景:“数百个乞丐拥挤在东门外,我们非常费劲地从这些在桥上堵住去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人中挤出去。”
当时有一种说法,在穷人中弱者变成乞丐,强者则成为窃贼或强盗。那些年幼的男孩、女孩与他们的父母同住在污秽的乞丐棚里,“长大自然成为职业乞丐”。成为乞丐的原因各式各样,但大多是因饥荒、灾害、瘟疫等把他们扔到了社会的最底层。
韦尔对一个苦力怎样沦为乞丐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他知道“很多苦力在一周或者十天内沦为乞丐的事例”。假如一个苦力受雇从万县运货到成都,要走14天的路程,苦力在出发前会得到一定数额的报酬作为路费;他也许会留下一部分来养家糊口,但大多数情况是用来还清等候雇用时欠下的债务。如果一切顺利,到达成都后,他还会小有结余。这些钱加上雇主给的“酒钱”,使他能够乘船回家,或者等待另一次受雇的机会。但是,如果在路上他伤了脚或者染了风寒,就不得不雇用另一个苦力来挑他的担子,因此当他到达目的地时,就会花光他所有的钱,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待上几天后,客栈的老板就不允许他继续住了。这时他也已经当掉最后的衣服,一周内,他就会在街头出现,手里拿着一只碗和一双筷子,用可怜的声音叫着:“善人老爷,锅巴剩饭。”
前现代的中国城市,社会高度自治,地方政府并不直接插手城市经济和管理,这给了地方慈善团体巨大的活动空间,它们在帮助乞丐方面做过很多努力。
晚清时期的成都,东门和北门都设有粥厂施粥,每天一到两次,大约有两三万乞丐领取。根据韦尔的记载,在得到“早晨的米粥之后,乞丐们便从东门或北门涌入城里……开始了一天的乞讨,他们用铃、拨浪鼓或其他响器,来吸引店主、住户的注意,以对他们的悲惨状况产生怜悯”。
1921年《国民公报》上的一幅漫画描绘了成都街头乞丐成群的现象。上书:“岁不恶,食不足;一签一粥,吁嗟苟活。”
这里“一签一粥”是指乞丐每人凭签取粥。
在晚清都市改革措施的控制下,乞丐数量大幅下降,但民国初期再次增加。从东门大桥到一洞桥,挤满了乞丐,一般八至十人一群,该区的每个鸡毛店都容纳了上百个流浪者,他们中大多数在20岁以下。特别是成都周围郊县发生饥荒的时候,成都的乞丐就会猛然增加。
在20世纪初的城市改革中,警察发动了一场针对乞丐的运动,他们被收容进官办的乞丐工场中。但对某些乞丐而言,街头生活很有吸引力,他们痛恨在乞丐工场里被强迫工作和受管制的生活,他们以逃跑作为反抗。韦尔发现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刚刚开始行乞的男孩被拯救,他们洗了澡,穿上了干净的衣服,受到了几个月或一年的适当照料”,但是一有机会,“他们就会回到以前自由的乞讨生活中,显然,他们更喜欢这样的生活,而不是文明的束缚”。不少乞丐从乞丐工场逃走,警察则竭力把他们抓获,为此有人在报纸上撰文写道:
昨天早晨我走到总府街,看见一个警察把一个四五十岁的乞丐挡着。乞丐不晓得是什么事,就与那个警察作揖,要求放去。那警察始对他说:“拉你到贫民工场去吃饱饭。”乞丐听了这一句话,不晓得说何,就连三再四叩头。警察不允,也就把乞丐拉起去了。这件事在我们看来,自是乞丐的生机到了,然何反做起那万分不愿的现象呢?
人们的确很难理解这种现象。乞丐喜欢街头生活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但是一个明显的原因是乞丐在工场失去了自由。有些乞丐更喜欢流浪的生活,不愿做“正当工作”。社会指责这些人“懒惰”,精英们也以不屑的目光看待乞丐,这样的态度在1909年《通俗画报》的几幅漫画中便表现得淋漓尽致。一幅讽刺乞丐难以纠缠,吃惯了嗟来之食;另一幅把乞丐讥为“伸手将军”,称其“独发达于下等社会,坐食不做,无所不为,弄得日月无光。时在城市盗窃器物,手最长,又善抓锅魁”。
《通俗画报》上关于乞丐的两幅漫画,1909年
毫无疑问,精英们蔑视乞丐,因为他们看起来肮脏、懒惰、不知羞耻。当地报纸的一篇题为“对善举之意见”的文章,表达了他们对乞丐所持的普遍看法:
新年里一天,我有事出街,顺便带了些铜元,打算散给那些贫苦的人。他们自然喜欢,我也心安理得,总比赌博输了还不免动气的豁算的过。晚间我回家,清理我那钱袋,却未动一文。原来我的意见临时又改变了。许多乞丐都是筋强力壮的少年,沿街乞食,岂是他们的本愿?但是有人乐善好施,便也容易过活,久而久之,他们不愿为乞丐的初心完全忘却,都已安于为丐,甚至乐于为丐,别的什么概不想做了。我给这般大的人的钱,看似救助,实在是在害了他们。更可怜的是一般贫儿,入世不久,不过几年便落到了托钵行乞。孩子们的心理又与少年不同,多半不满意现在的地位,若得人收容教导,未尝不想上进。如今只是给钱与他们,仍然离不了乞丐地位,那么他们成年之后,除了为盗为匪而外,哪里去寻满意的生活呢?我愿一般的慈善家,不必去作无意识的布施。可以大家筹划办几个小小规模贫民工场、贫儿学校,只要舍得淘神,哪有做不到的事业?
当然,作者提出的这种想法并不新颖,其实晚清成都警察关于乞丐的政策也是基于这种观念。20世纪初在成都设立的习艺所、教养工场、乞丐工场等,都是为培养乞丐自食其力的能力。但是,当整个社会状况恶化,乞丐的数量激增,超过了政府和社会收容帮助的能力,乞丐问题也只会变得更为难以解决。
不过,我们也看到,晚清以来的这些计划,基本是由官方包办,如果社会能像过去一样积极介入慈善事业,情况可能会好一些。但不幸的是,整个民国时期,国家控制进一步加强,而给地方精英的社会空间日益缩小。因此,即使他们经常想对此有所作为,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当局也采用了一些变通办法,如民国初期,警察禁止街头乞讨,但给老年人或残疾人发身份证明,用以领取救济。但是有些人继续乞讨,甚至甘冒罚款或没收身份证的危险。那些有干活能力但仍沿街讨口的乞丐,被认为是好吃懒做和有伤大雅,被警察所追赶。警察命令所有的街区将乞丐送到乞丐工场,有时每天达百余人。短短几天内,乞丐工场里就人满为患。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得不开始调整收容政策,即对不同乞丐加以区别对待。乞丐一般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因病、年老或残疾而失去谋生能力的乞丐;另一种是以讨口为“职业”、不想做工的乞丐。
政府对这两类乞丐采取不同政策。政府不能对第一类乞丐提供经济支持,至少会给他们“行乞的权利”。政府多次努力,想让第二类乞丐从街头消失,使他们成为“有正当职业的人”。这些措施从晚清到民国时期一直都在实施,政府也不断根据新情况制定新政策。尽管条例和规定与时更新,国家也未能成功地将乞丐从街头清除出去。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们,利用他们有限的资源和能力与警察周旋,努力抵抗,继续在街头寻求他们的生存空间。
乞丐有各种求生的办法。在成都形成了这样的风俗,无论哪家有大事,婚礼或葬礼,都会有乞丐上门讨要食物和钱。更有“不成文的规定”,乞丐可以“在每月的第二天和第二十六天向各商家要钱”。店主认为这就像一种捐税,“他多多少少愿意支付一些,但是在其他日子,他可不一定能满足乞丐的请求,除非乞丐们在他的门前赖着不走或惹麻烦”。
想要从乞讨中有所收获,需要技巧和策略,坊间流传不少诸如此类的趣事。一个姓李的乞丐,与一群乞丐住在御河边上。他年轻且无任何残缺,只是衣衫褴褛,见人便伸手要钱,但鲜有成功。行人、饭馆伙计都认为他懒惰,并不同情他,终日被人驱赶,难得温饱。一天,一个老乞丐向他建议:“走马街口那个瞎婆没人照顾,你何不把她背上,就说她是你的亲妈。‘背妈行乞’,你就成了‘孝子’,你每天要来的东西吃不完。”李茅塞顿开,遂如法炮制,每天背着瞎眼老“母亲”沿街乞讨。于是乎“孝子背瞎老母乞讨”就成为一道成都人熟悉的风景:在拥挤的街角,他让“母亲”坐在台阶上,给她喂饭,路人为之感动。不少人带着食物和钱来,仅仅是为了看一眼“为母乞讨”的“李孝子”。
乞丐并不总是平和的,经常会有抢劫、偷盗和敲诈等行为,路人和小贩都可能成为其受害者。例如乞丐们经常在街上抢行人的食品和帽子,一个小贩在南门大桥卖桃子,二十多个乞丐抓起桃子,边吃边跑,那小贩对此毫无办法。有些乞丐被称作“恶丐”,他们用一些特殊的讹诈手法,迫使人们给他们食物或钱。如当他们来到一家门口,如果狗跑出来,他们会乘机把疥疮抓出血,然后指责是主人的狗咬伤了他们,向狗的主人勒索钱财。如果主人不给钱,他们就会躺在地上装死。最后,乞头和街首会被邀请来调停,这家人不得不付钱了结麻烦。
很多乞丐并不只是乞讨,他们还有其他的生存方式。根据韦尔的记载,大约两成的乞丐“有一两种办法谋生,乞讨仅仅是为了补充收入的不足”。一些有手艺的乞丐会做一些像风车、口哨、木偶之类的玩具,“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出售。还有一些乞丐收集羽毛做成鸡毛掸子,而另一些乞丐则在茶馆、小饭馆和鸦片馆收集烟头卖给烟草小贩。许多乞丐还从茶馆饭铺的煤渣里捡炭花,卖给街头的小吃摊。
会动脑筋的乞丐想尽各种方法获得食物。在有电风扇之前,夏天的饭馆十分闷热。20世纪20年代在东大街周围的饭馆里,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乞丐和他的几个孩子,每人拿一把大蒲扇。父亲先给一个衣着体面的顾客打扇,然后又去给另一个顾客扇,他的孩子则接着为前一位顾客扇风。那些顾客吃完饭,会给他们留些饭菜,有时还会给几个钱。据说,这个乞丐最先发明这种“卖风”的方法谋生,因此被人谐谑地称为“风师”。
西方人还记录了成都一些奇特的景观,“在街头行进的队伍里,乞丐给知县或省府要员的随从抗旗”,是他们经常可以挣点饭食和小钱的工作。无论是红白喜事,“前面总有一支很脏的小乞丐队伍,他们穿红戴绿,或其他引人注目的颜色,头上戴着奇怪的锥形帽子”。当代社会的人们,很难想象在地方官威风行进的队伍前、体面家庭的婚葬典礼上,会有穿着破烂的乞丐夹杂其中,但这在当时是一个被广泛认可的习惯,人们并不会因此觉得失了脸面。
当然,这种习俗到底是怎样形成的不得而知,我估计与传统社会中提倡社会救济和帮助穷人的“积德”行为有关。因为这些大张旗鼓的公共活动,主办人给乞丐们提供干活机会,给他们饭食和零钱,在邻里眼中不但不掉价,反而可能会是很撑脸的事。
唱“莲花落”(又叫“莲花闹”)是乞丐常用的另一种乞讨方式,逐渐变成最流行的乞丐街头表演。他们不拘形式、场所,语言灵活、幽默,往往能吸引不少听众。他们甚至可以就围观者的外表、行为借题发挥,或给人戴高帽子,或说吉利话,或引发同情心。如果有人户办喜事,或有店铺开张营业,他们都会不请自到来凑热闹。他们在街角、店铺、饭馆和茶馆门前表演,挣点小钱。春节期间,他们在街头来回敲住户或铺户的门,唱喜歌讨“喜钱”。如卖肉的会给他们一些剩下的碎肉,一天下来,有些乞丐会积累不少。一位文人因而吟道:“才购门钱又彩钱,庭除净扫待新年。贫儿只唱齐天乐,博得豚肩乙乙穿。”作者在这首竹枝词后又注曰:“岁终,乞人向屠门唱喜,屠者惠以肉片,有积至数斤者。”
“莲花落”的表演包含了一些来自现实生活的真实故事,有时甚至还流露对社会的不满。1917年有人写了一篇《莲花闹记》,作者称他看见一个“疯丐”,其“头发蓬蓬,面颊熏黑,双目炯炯,颇似贼道中人”。他衣着褴褛,一手持一根打狗棍,另一手拿两片竹板,他边打边唱道:
春风二月春风吹,吹来吹去春将归。
手中拿着莲花闹,唱个歌儿抵肚饥。
蜀国年年命不臧,摩诃劫火变沧桑。
壮者流离老者死,九里二分也逃荒。
罗大将军威凛凛,还将电报拍中央。
这件事儿真好笑,“共和”两字不知道。
共和时代首重民,国民才是国主人。
为点权力胡乱搞,弄得主人不得了。
唉呀呀,天哪天,
如何要生若多人?偏偏又生在蜀川。
天下已治蜀未治,刀兵水火一齐担。
猛然想起喜洋洋,我今有个好主张。
不管世界甚公理,一切解决用武装。
不信请看德意志,再看日本据扶桑。
更有徐州大辫子,同着广州龙济光。
都是凭着火筒力,大摇大摆谁敢当?
我的歌儿已唱罢,茄子冬瓜一大坝。
你们还是少听些,我是说的疯头话。
据描述,他时笑时哭,指天画地,似乎有满腔悲愤。与其他乞丐不同的是,他讲的不是日常生活的有趣故事,而是军阀混战给成都带来的灾难,直接嘲笑强权军阀,指名道姓地批评军阀罗佩金、张勋、龙济光。他不但指责当今的所谓共和制度没有给人们权利,还讥讽了这个一切靠武力的时代。对发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德国和扩张的日本也予以嘲弄。尽管他称自己说的是“疯头话”,但人们不怀疑他是在借“疯”讽政。
乞丐组织——即丐帮——在他们的生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乞丐常常从属于一个三五十人的集团,有一位公认的帮主或“王”(晚清到成都的西方人称这些丐头为“King”)。据住在成都的西方人观察,这些乞丐组织为“地方行政长官所承认”,并向当局负责监督乞丐的行为。人们经常看见一位乞丐“王”站在东门外的桥上,“当他的手下出城时,向他们收税”。
这些丐头有五花八门的办法来控制其他乞丐,但也保护他们的属下,代他们出头露面。因此这些丐头通常都是能说会道、八面玲珑、处世经验丰富的人。如三义庙一带的罗姓丐头,其特点是他有自己的“名片”,正式的头衔是“更夫”,名片背面列举了他的其他“兼职”:挖坑、埋尸、找私生子、埋死婴以及其他事项。他如同身兼数职的官员一样,“十分忙碌”,甚至不得不委托属下做助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乞丐在乞讨和自由劳动者之间的灰色地带生存。他们能提供一些正常职业所触及不到的特殊社会服务。
乞丐们甚至组成了自己的社区。民国初年,一些乞丐在北门城隍庙附近一块废弃的坟场,用竹子搭起许多竹棚,在那里住了下来,不少乞丐陆续加入其中,逐渐形成了一个“乞丐村”。1919年,一些“善人”筹款为乞丐建造简易房,此后这个地区就被叫作“徙流所”。这些乞丐的赵姓头目好打抱不平,关照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因而在乞丐中的威望颇高。而街首、保甲也乐意把一些事交与他处理。例如,在北门一带地区的街头发现尸体,就会通知赵找人掩埋。哪家红白喜事需要助手时,也会求助于赵。事情结束后他们可以得到几桶剩菜剩饭,大家饱餐一顿。
有组织的乞丐们甚至有时敢于挑战当地有权势者。1928年,一群乞丐闯进了一川军师长的寿宴,上演了一出现实生活中的“群仙拜寿”喜剧。该师长为庆祝自己的五十大寿筹备了一个盛大的宴会,雷神庙附近的几条街道都用彩纸、彩棚和各种灯饰装饰一新。成都很多重要人物都前来捧场。两三百名乞丐突然出现在那里,包括拖儿带女的女人,他们举着一条写有“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的红布寿幅。这些不速之客在沿河岸的已摆好的几百张餐桌前坐下。虽然师长有武装警卫队,但他知道在他生日这天向这些来“祝寿”的“贱宾”使用武力是非常不妥的。因此,为让那些乞丐离开,副官不得不与丐头商量,在答应送20挑残汤剩饭、两罐白酒、每人100文铜元后,这些乞丐们才撤出。
此时正是军阀控制时期,当大多数市民尽量远离凶恶的军人时,乞丐的行为可谓是虎口掏食。这也可以被视为“弱者的反抗”的又一种形式,只要把握好时机,掌握好分寸,即使面对横行一时的军头,也常常可以有所斩获。而且我们也可以理解,乞丐是在为生存而挣扎,当他们饥寒交迫时,也经常甘冒风险。
6 老成都的“红灯区”与妓女改造
明末是中国士林社会生活相对开放的时期,那时妓院十分流行,而且逛妓院并不是一个有严重道德问题的行为,很多儒生甚至把光顾高级妓女当作一种时尚。孔尚任的《桃花扇》便对此有十分生动具体的描述。这种现象不仅在江南地区,而且在成都这样闭塞的内地也很盛行。15世纪的文人写道:
锦官城东多水楼,
蜀姬酒楼消客愁。
醉来忘却家山道,
劝君莫作锦城游。
另有词曰:
江上小楼开户多,
蜀侬解唱巴渝歌。
清江中夜月如昼,
楼头贾客奈乐何。
除了文人和商人,下层劳动者也常去这样的地方,正如竹枝词所描述的:
杨柳昽昽天雨明,
锦江夜雨江水生。
盐船无数恶年少,
闲上江楼看晓晴。
清朝时期的资料更多地描述了类似的活动:
子弟寻花新巷子,
御河沿畔亦消魂。
几回不遂狭邪兴,
川主庙前半掩门。
通常,妓女在公共场所中极为引人注目:
镶鞋净袜一双双,
游遍罗城又粉江。
蜀妓如花浑见惯,
逢场端不看高腔。
在晚清成都,由女人提供的性服务仍然十分流行,于是该领域成为社会改革的目标。当地人管妓女叫“婊子”或“烂娼”。妓女的艺名总“让人联想到情欲的快乐,但与文雅结合在一起”,成都的所有妓女都有艺名,诸如“金蝴蝶”、“杨荷花”、“水红桃”等。
晚清成都改良者傅崇矩指责有些妓女引诱年轻人、拐骗良家妇女,他在其编写的《成都通览》里公布了她们的名字,以警告人们远离这些女人。他甚至建议制定规章禁止妓女穿可能同学生制服混淆的服饰。
但同已经被彻底禁止的赌博相比,妓女的命运要好得多。行业并没有被取消,而是逐渐受到限制。1906年,警察将成都所有325家妓院定为“监视户”,并将写有“监视户”三字的木板挂在妓院门上,以与普通家庭相区别。
1909年《通俗画报》上的关于“新化街”红灯区的漫画。图中那些妓女的艺名,如夏老三、张老么、麻足瘟小妹等都是当时成都真正有名的妓女。
社会改良者常常用实例警告人们逛妓院的痛苦结果,一篇文章在讲述了一个妓女拒绝再见其破了产的老相好的故事后,总结道:“妓女之无情,亦至于此,好色者可以鉴矣!”他们特别强调应禁止守孝的人去妓院,因为这样的行为与传统道德大相抵触。
为了“拯救妇女于孽海”,地方当局开办了“济良所”,以收容妓女,教她们“自尊”、识字、计算,希望把她们转变成“正经娴媛”,寻找另一种谋生方式。参加这一计划的妇女要求做工,例如织袜,以补充“济良所”的收入。到1909年,60多个妓女进入了济良所接受“从良”教育。
为了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她们中30人选择了结婚。据报道,那些妓女“均颇知悔悟”,逐渐改变了她们的生活方式。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尽管社会歧视妓女,但是仍有很多男人有兴趣与她们结婚。据称,“择配从良”的前妓女都“多得善处”,有些人甚至返回“济良所”讲述她们的成功故事。
妓女一般聚集在柿子园,那里被改良者看成“污秽”的和“下流”的红灯区。随着城市改良的进行,它被更名为“新化街”。对于穷人家的女子而言,即使在改良时代,也面临着被诱拐或强迫在那里卖身的危险,当地报纸里不断报道此类事件。职业皮条客被禁止,一经发现将被捕拿并送去做苦工,但是拐骗妇女的事件仍层出不穷。
很多精英不满当局有关妓女的政策,一位地方文人在一首竹枝词中便讽刺了所谓的妓女改造:
兴化名街妓改良,
锦衾角枕口脂香。
公家保护因抽税,
龟鸨居然作店商。
他们显然不认同当局允许妓院存在的政策,批评官方这样做无非是为了经济利益。虽然允许妓院经营,但当局对顾客加以限制,明确规定学生“应守礼法”,士兵“应守营规”,年轻子弟“应爱身体”,以上三种人不允许进入妓院。违规接待这些人的妓女将受到处罚,将不再被准许继续在新化街谋生。
但是,真正想要从良、做“正当”职业的妓女,依然面临着许多障碍。那些离开妓院已经结婚的人仍然保留着“前妓女”的名声。例如,一个妓女从良后在永兴巷的拐角处开了一家铺子,生意很好。但一次他人在店里“与人因争风,大起冲突”,导致某人受伤。事件发生后,邻里们“公同议定”,迫使她迁店。
在另一故事里,一个做小生意的店主爱上了一个妓女,租了一间房子准备成家。他们去警察局领结婚证,警察拒绝颁发,还要强行将女子送济良所,声称她决定结婚违反了规定。这个决定造成了可悲的结果,男子在得知他不能与深爱的人结婚后,心碎得发了疯。
因此,很多停止卖淫的妇女发现过正常的生活并非易事。有些在从良后仍面临生存危机的妇女,最后不得不重操旧业。但是,也有一些妓女力图嫁给高官或士绅做妾,以此作为获得安全和保护的一种策略。
不少妓女试图迁出“红灯区”,与其他居民混杂居住,秘密提供服务。居民请求警察清除邻近地区的妓女,但他们被告知这很难解决,因为新化街和济良所已经人满为患。但是,警察认识到,妓女与一般居民杂居并不恰当,所以许诺尽快让她们离开。
从这些报告中可以推断,晚清成都的妓院相当繁荣,许多妇女以此为生。在晚清城市改良期间,妓女集中在新化街和武担山两个区域。
民国初年,卖淫行为更盛,妓女们也在寻求更多空间,即杂居到红灯区之外,此举还能逃避纳税。其实,由于新化街和武担山难以容纳日益增多的妓女,地方政府也力图为她们寻找安置之所。1917年军阀在成都巷战期间,很多妓女四处逃生,有的开始与普通人家为邻。这引起了相当大的混乱,有些嫖客将“良家”误认为妓院,不宣而入。因此,警察最终还是将妓女赶回到他们安排的区域。他们重申妓女必须合法登记,非法者或“暗娼”一经抓获,即送警察局。
1941年《华西晚报》描绘的成都街边妓女
下层社会的妓女集中在新化街和武担山,而上等妓女则散布在整个城市里,在客栈、饭馆、酒店等地方从事色情交易。总的说来,市民支持把妓女与其他居民分离开,但是当警察计划移送妓女到砖栅牌坊和茝泉街时,却受到了这一地区居民的反对。他们声称,邻近地区有一千多家商店和几千位手艺人,他们白天工作夜里空闲。如果妓女迁移进来,那些工人有可能常去妓院。另外,居民们还担心妓院成为罪犯的藏身之处,危及社区安全。
虽然社会歧视是极大的压力,但也有妓女不理会社会的敌视态度,她们显然从未想要隐藏她们的活动,实际上她们是在公共场所向人们发起挑战。有些妓女会穿学生制服,以对抗精英们规范她们衣着的规定;即便吸引了大批好奇的旁观者,她们有的依然在街头旁若无人;有的不管警察罚款的威胁,仍然对禁止她们与顾客同坐轿子的规定置之不理;有的屡屡违反关于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的禁令,频繁涉足这些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