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朝的时候,朱元璋没上朝。
他让人传话,说今天歇了。
满朝文武站在奉天殿里,面面相觑。
徐达小声问朱标:“陛下怎么了?”朱标没回答,看了一眼站在角落里的刘三吾。
刘三吾眼睛红肿,手里捧着一幅字,裱好了,装在一个锦盒里。朱
标走过去,打开锦盒看了一眼,合上。
是雄英写的那幅碑文,端端正正,清秀大方。他把锦盒还给刘三吾,转身上了龙椅。
“陛下今日龙体欠安,诸位大人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没人说话。不是没事,是不知道该不该说。朱标等了一会儿,站起来:“退朝。”
文渊阁里,刘三吾把那幅字挂在正中间,退后两步看了看,往左挪了一寸,又往右挪了一寸,再退后两步看了看。
满意了。他站在字前面,仰着头看了很久。朱雄英推门进来的时候,他还站在那儿。
“刘大人。”刘三吾转过头来,看见他,眼眶又红了:“殿下,您来了。您看,老臣挂在这儿,正对着门口。谁进来第一眼就能看见。”
朱雄英看了看那幅字,又看了看刘三吾,忽然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他。
刘三吾接过来展开,是今早写的那十六句千字文,没有用练字笔,是他自己的字。
歪歪扭扭的,但能认。刘三吾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忽然笑了。
“殿下的字,有进步了。”
朱雄英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还差得远。”
刘三吾摇头,指着那幅碑文,又指着朱雄英的字:“这幅是仙人的笔,这幅是殿下的笔。殿下的笔虽然稚嫩,但有了筋骨。再练几年,就能成气候了。”
他顿了顿,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旧字帖递过去,
“这是老臣年轻时用的字帖,送给殿下。殿下照着练,比一个人瞎琢磨强。”
朱雄英接过来翻开,里面是工工整整的楷书,每一笔都标着运笔的方向。
他抬头看刘三吾,老头子脸上带着笑,眼睛还是红的。
“刘大人,您放心。我一定好好练。”
朱雄英练了三天字。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铺纸研墨,握着练字笔写一行,松开笔自己写一行。写到第三天,春桃端茶进来的时候,忽然说了一句:“殿下,您这个‘永’字,写得比昨天好了。”
朱雄英停下来看那个字。
横折钩还是歪的,竖钩还是斜的,但左边的撇和右边的捺,确实比昨天顺眼了一点。
就一点。他盯着那个字看了半天,忽然笑了。
春桃说他写得好,不一定真。但他说自己写得比昨天好,是真的。他把那张纸小心地收好,压在枕头底下,跟那幅千字文摞在一起。
第四天早上,朱棣又来了。
这回没踹门,在门口探头探脑,鬼鬼祟祟的。
“大侄子,四叔进来了啊。”
朱雄英正握着练字笔写“永”字,头也不抬:“四叔进来吧。”
朱棣蹑手蹑脚走进来,站在桌边看他写字,看了一会儿,忽然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纸上歪歪扭扭写着四个字——朱棣亲笔。
朱雄英看了那四个字一眼,又看了看朱棣。朱棣搓着手,讪讪地笑。
“大侄子,你那支笔,能不能再借四叔用一下?就一下。四叔想给你皇爷爷写封信。”
朱雄英把练字笔递给他。朱棣握住笔,手不抖了,笔尖落在纸上,唰唰唰写了一行:
“父皇在上,儿臣在河南把银子发完了,碑也立了。儿臣看见那些老百姓跪在碑前哭,心里难受。但难受完了,觉得这事儿办得值。儿臣以前只知道打仗,今天知道了,有些事儿比打仗重要。”他停下来,看着那行字,眼眶红了。
“大侄子,四叔是不是写得太肉麻了?”
朱雄英摇头:“不肉麻。皇爷爷看了会高兴的。”
朱棣吸了吸鼻子,继续写:“儿臣的字不好看,是用大侄子的笔写的。等儿臣回了北平,一定好好练字。下次再给父皇写信,用自己写的字。”
写完,他把笔还给朱雄英,把信折好塞进怀里,转身就走。
朱雄英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回廊尽头,忽然觉得,四叔这个人,其实挺好的。
第六天晚上,朱雄英终于把那幅千字文写完了。
整整一千个字,不用练字笔,全是自己写的。
他铺在地上,从头看到尾。
字还是不好看,有的歪有的斜,有的胖有的瘦。
但每个字都认得出,每一笔都写到了该到的地方。他忽然想起刘三吾说的那句话——有了筋骨。虽然还瘦,虽然还歪,但有骨头了。
他把千字文卷起来,准备明天给刘三吾送去。
然后他躺到床上,盯着帐顶,忽然想起系统说的那个任务——七日内完成一幅完整的《千字文》楷书作品。今天是第六天。他闭上眼睛,等明天。
第七天一早,朱雄英抱着那幅千字文往文渊阁跑。刘三吾正站在那幅碑文前面发呆,看见他进来,眼睛亮了。
“殿下写完了?”
“殿下,这幅字,老臣能留下吗?”
朱雄英愣了一下:“刘爷爷,这字不好看……”
刘三吾摇头:“不是好不好看的事。老臣在翰林院待了二十年,见过无数好字。比殿下写得好的,多了去了。但老臣没见过这样的字。每一个字都在用力,每一个字都在往前走。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差了天地。”他指着开头的“天”字,又指着结尾的“焉”字,“殿下您看,这个‘天’,横是歪的,撇是斜的。但这个‘焉’,已经站住了。七天,殿下只用了七天。”
朱雄英低头看着那些字,看了很久。他看见第一个“永”字,横折钩歪得像要倒了。
他看见最后一个“焉”字,稳稳地站在纸上,像一个人挺直了腰板。他忽然觉得,这七天,值了。
脑海里响起系统提示音。
【检测到宿主完成日常任务:“字如其人”。完成一幅完整的《千字文》楷书作品,字迹达到“工整可读”标准。提前完成。】
【任务奖励:哆啦A梦道具“书法大师印章”——盖在纸上,会自动将纸上的字迹优化为书法大师级别,同时保留原字的结构和风格。】
一枚印章落在桌上。
红木的,方方正正,印钮上刻着一只小小的貔貅,印面是四个篆字——书法大师。
朱雄英拿起来,对着那幅千字文的空白处盖了一下。印章落在纸上,红红的,端端正正。
但那个印章,像是一句承诺。总有一天,这些字会变得跟它一样好看。
他把印章收好,把那幅千字文卷起来,双手递给刘三吾。刘三吾接过去,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个婴儿。朱雄英转身要走,刘三吾忽然叫住他。
“殿下。”
朱雄英回头。刘三吾站在窗前,怀里抱着那幅字,阳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殿下,老臣在翰林院待了二十年,教过很多学生。有的聪明,有的笨,有的用功,有的偷懒。殿下是老臣见过最用功的一个。”
他顿了顿,忽然笑了:“也是字写得最独特的。”
朱雄英愣了一下,然后也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