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三帝国腐败的核心领域
德意志全国汽车工业联合会赠送给赫尔曼·戈林的游艇“卡琳2号”。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该船被英国皇家海军接管,根据维多利亚女王丈夫的名字改名为“皇家阿尔伯特号”。
纳粹党及其各组织内部的腐败
纳粹党及其组织机构是腐败体制的主要得益者,但同时也是主要的受害者。通过国家财政的丰厚拨款、捐款、募资以及党费,党的金库收到了数额巨大的款项,然而众多政工干部却为了私利,将这些款项占为己有。
从1934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纳粹党总财务官在普通法庭针对“犯有侵害党产”罪行的纳粹党员提起了10887项诉讼。这个数字高得惊人,因为我们要考虑到,侵吞党的财产就是偷窃自己的党内同志,这样做的道德顾虑肯定要比侵吞“无名无姓”的公共财产大得多,既然贪污党产的人都这么多,那么侵吞公款的人肯定更多了。在每个工作日,纳粹党总财务官平均向普通法庭提起四至五项刑事诉讼。因为在提起每一项诉讼之前必然要经过深度的审核和调查,那么我们可以推断,总财务官及其审计人员的很大一部分精力都花在与腐化的党内干部作斗争,以及追踪被侵吞的党产上。另外,这些提起公诉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因为很多贪污案件在党的“内部”就被处理掉了。
另外,贪污腐化行为绝不是仅限于纳粹党,在其下属组织机构中更为普遍。例如,在汉堡,所有在最宽泛的意义上与纳粹党相关的刑事诉讼中,只有约15%与纳粹党本身直接相关,而“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NSV)与德意志劳工阵线(DAF)的贪污案件却占到了总数的将近三分之二。
就像对党员同志的有组织的扶助提携或者很多纳粹党领导人腐化的财务行为一样,贪污也是植根于纳粹运动的结构和社会心理的。在1933年之前,纳粹党内就出现了很多给党造成损失的盗窃和贪污行为。比如,冲锋队救济基金的保险款被贪污,捐款被挪作私人之用,党的办公室内的打字机、办公用具和钱箱被偷走,党报的订阅款被侵吞。当然,这些案件很少会被披露到公众耳中,但在党内的争吵中却起到了一定作用。比如,早在1931年,就有反对派党员如此指责汉堡的纳粹党领导层:“几乎没有一个纳粹党社区不曾发生过一起腐败或贪污事件。”
造成党内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纳粹党活跃分子都处于无业状态,囊中羞涩。纳粹党或者冲锋队就是他们生活的最重要部分,他们是为了党生活的人,同时也靠党来养活,常常把党的财产和个人的财产混为一谈、不加区分。勃兰登堡米尔罗塞的一个党小组领导人就是这样的,他持续不断地将党的财产据为己有。此人兼任党组织的财务主管,常常用公款来报销他“为党的事业”产生的私人开支。1935年的一次审计查明,他多年来对数额相当大的公家收入没有记账,而且“将他私人的金钱与党小组的金钱完全混在一起”。在这种公私不分、为了党的事业花费私人金钱的情况下,把党的收入挪作私人之用就没有什么道德顾虑了,尤其因为这位党小组领导人在纳粹党外几乎没有私人生活,他是全身心为了党活着的人。
贪污党产很容易,因为不存在什么权力监管,这在“元首政党”中是很典型的;党的财务系统也非常紊乱,所以有很多空子可钻,其中一个表现形式就是用非常可疑的手段搞钱。党的宣传鼓动家和集资人可以把筹措来的款项的四分之一放入自己的腰包,党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一定的百分比从广大党员缴纳的党费中抽取报酬,因此很容易就把党和私人的财产混淆起来,尤其是,有的党小组直到1933年“夺权”之后才开始正儿八经地记账。
这种非正式的搞钱手段在冲锋队甚至更为普遍。冲锋队的活动经费不是依靠其成员缴纳的会费,从纳粹党也只能得到少量补助。为了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冲锋队依赖于对捐款和有价实物进行系统性的“组织”和“征用”。几乎每一个较大的冲锋队单位都有自己的“筹款人”,负责募集捐款,尤其是还要从同情纳粹党的人士那里弄来食品,以维持冲锋队的食堂。在这种工作过程中,中饱私囊行为几乎是完全无法控制的。这些“筹款人”在同志们当中享有极高的威望,尤其是因为他们把筹集来的物资不仅用于公用,还常常挪用一些,来资助同志。
某位“冲锋队补给人员”于1935年因欺诈被判处两年监禁,从他的例子可以看出,“筹款人”受到了多么大的压力。此人神通广大、什么东西都能搞得到的名声在外,不断私下里给上级和同志提供香烟、食品、汽油、油料、家具和衣物。法庭查明,他很快就“无力满足他的同志和上级越来越大的胃口了”。为了保住自己“精明的筹措物资者和有用之人的名誉”,他用伪造的订货单订购了大量物资,其中包括140吨煤球和230吨土豆,却告诉他的上级,这都是别人“捐献”来的。东窗事发后,他本人锒铛入狱。而事实上对他进行了教唆的上级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从其他为数众多的欺诈和贪污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党产和私人财产之间的界限(尤其在冲锋队的环境中)特别含糊和具有流动性。再加上冲锋队员之间的朋党之交,以及财务账目往往不完善,甚至根本不存在,更助长了腐败之风。威斯特法伦—北方省部书记阿尔弗雷德·迈尔针对一名冲锋队旗队长的贪污案作了如下表态:“一直到1934年11月,不曾有过合乎规定的财务账目。仅仅是在一个草稿本上胡乱记录资金进出情况。对于支出款项的用途,要么是在事后补做解释,要么根本就没有任何解释。”在对某位冲锋队旅队行政主管的判决中,阿尔托纳地方法庭指出,该旅队搞的是“纸条经济”:“根本不存在有序的款项和账目记录。”每年对冲锋队和党卫军单位财务状况做的审计报告常常也被发现类似的情况。有些单位“根本不记账”。
1933年纳粹党掌权后,党的总财务官试图通过加强审查和监管来解决财务管理紊乱的问题,但他遇到了一个问题:冲锋队,以及纳粹党的其他很多组织和全职机构,已经从纳粹党组织取得了一定的独立性,建立了自己的审计机构,而这些审计机构只是慢慢地才被统一到纳粹党中央的审计机关中来,比如德意志劳工阵线直到1943年7月1日才开始接受党中央的审计。但正如前文描述的,就算是在纳粹党内,对党的财政的中央监管也只是空中楼阁。
另外,总财务官施瓦茨试图对财务部门加强组织管理,以改善党内财务监管的状况。到这时,纳粹党的财务部门已经到了荒唐可笑的程度。例如,纳粹党某个党小组的“总财务参谋部”一共有16名工作人员(这看起来很理想),其中除了“党小组总财务官”及其“常务代表”之外,居然还包括“兑换券存量簿记员”、“账户簿记员”、“土地登记簿记员”、“财务报告工作人员”或“与宣传主管的联络员”等显赫头衔。在现实中,如此臃肿的财务组织是很难维持的,尤其是在1933年纳粹党掌权后,新的党小组如雨后春笋般大批涌现,财务主管人员的流动性非常大。
1933年纳粹党的掌权为纳粹党及其组织内部的反腐斗争带来了棘手难题。在160万“3月烈士”(即在1933年初拥入党员队伍的人,他们在1933年5月就占到了全部党员的三分之二)中,有不少见风使舵和形迹可疑的人,哪怕是有经济犯罪前科的人也很快顺畅无阻地爬到权力很大的岗位。在纳粹党及其下属组织机构中,有贪污前科的财务主管虽然不是大多数,但也绝非少见。国家警察机关在每月的形势报告中指出,党在挑选“行政官员”时“不够审慎”,尤其是没有要求应聘者出示警方开具的没有前科的证明。1934年10月,亚琛警察局在一份地区形势报告中指出,在10名被控贪污的NSBO 22出纳人员中,“有8人有较为严重的犯罪前科”。在汉堡,因贪污党产而被判刑的人当中,大多数有相应的前科。
社会民主党流亡理事会的报告指出,纳粹组织内某些犯有前科的人在一个单位犯下贪腐罪行,然后为了躲避侦查就逃之夭夭,随后又混入另一个单位,再次贪赃枉法。当时民间有句流传很广的话,描述的就是这种怪现状:“没有两次贪污或诈骗前科的人,当不了财务总管。”直到1937年之后,贪腐案件的数量才慢慢减少。
除了党员数量无法控制的暴增之外,纳粹党掌权还有另外一个伴随现象,同样促进了纳粹党组织内部的腐败。在消灭工会和左翼党派的过程中,纳粹党人没收了大量的“国家公敌财产”,这些财产只有一部分被有秩序地控制起来,往往就不受监管地被党员们自行分配了:冲锋队员们在冲击工会办公室时将钱箱洗劫一空,纳粹党新闻企业将社会民主党报业的设施和机器占为己有,甚至有些工人体育或文化协会的财产也神秘地流入了纳粹党人的秘密小金库。1936年,帝国财政部长试图在事后将被没收的“国家公敌财产”收归国有,但无功而返。“1933年没收敌产时的具体情况使得我们几乎完全无法将这些财产以行政手段控制起来。”帝国财政部驻汉堡办公室作了这样的简短说明。
腐败的恶劣影响在德意志劳工阵线和“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中显得特别突出,这两个组织内部的贪污、诈骗和其他腐败行为发生得特别频繁。不仅是社会民主党流亡理事会的报告,国家警察机关的每月报告中也特别提及了“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和德意志劳工阵线的腐败情况。仅仅在柏林,这两个组织内每个月就有2.5万至3万帝国马克被贪污。这两个组织是滋生腐败的绝佳温床,因为它们是在纳粹党掌权后才兴建起来的,很快就膨胀为超大规模的巨无霸,其成员数量远远超过纳粹党员的数量。例如,在1942年,德意志劳工阵线拥有2510万成员,而“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在1943年的成员总数达到约1700万。这两个组织发生了爆炸式的增长,选择工作人员的过程自然不可避免地非常仓促了。于是,在一些有影响力的岗位上常常出现形迹可疑之人。
同时,“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和德意志劳工阵线通过会员费、捐款以及合并企业,操控着高达数十亿马克的巨额财产。例如,德意志劳工阵线仅在1942年就吸纳了6.77亿帝国马克的会员费。它控制着一系列形形色色的企业,包括保险公司、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出版社及印刷厂和零售商店等。“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则通过各种募捐活动——比如“德意志人民冬季救济行动”——获取了数十亿帝国马克。仅仅“德意志人民冬季救济行动”每年就能吸纳几亿帝国马克的捐款,在战时甚至达到国民总收入的百分之一。
这些捐款对于纳粹组织的很多成员来说是个难以抵御的诱惑。“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在战时管理和分配的食品和紧缺商品同样也是香饽饽。但贪污和中饱私囊的行为不仅限于普通工作人员和义务的募款人员,在“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的高级官员中更是特别猖獗。“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的很多省级和县级领导人因为腐败行为败露而不得不辞职,并接受法律制裁。下面的腐败案件清单并不完整,但足以说明问题:
“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柏林省部领导人理夏德·梅勒因贪污受贿被判处四年监禁。他侵吞了组织收到的捐款,还收受了一名建筑师的贿赂。这名建筑师承担着“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的建设工程,还希望获得该组织的顾问建筑师职位。梅勒的一位前任,同时也是“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的创始人,帝国国会议员卡尔·施皮沃克则卷入了一起涉及汽车采购的腐败案。“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柏林省部财务主管埃米尔·魏斯滥用职权,从省部的仓库低价购买西服面料和金戒指,被判处一年监禁。“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全国总部财务主管卡尔·亚诺夫斯基侵吞了本应发放给空袭受害者的救援食品物资,也被判刑。他的兄弟威廉·亚诺夫斯基是“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省部领导人,还曾担任“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全国主席兼“最高指挥官”埃里希·希尔根菲尔特的私人助理,因为同一罪行甚至被处以极刑。“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总部高官埃里希·武尔夫长期把“德意志人民冬季救济行动”证章的印刷业务交给柏林的一家公司,得到的回报是这家公司旗下的一处赛马马厩。在科隆、耶拿、哈默尔恩、希尔德斯海姆和维也纳,都发生了“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分部和县级领导人侵吞供应给伤员和国防军医院的特别储备物资的案件。在哥廷根、德累斯顿、萨尔茨堡和威悉明德,“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县级领导人因腐败被判刑;梅克伦堡的“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省部组织部长因贪污落网;索林根的“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县级领导人因为伪造汇票而被逮捕。
除了上述腐败分子之外,还有很多“地区小组领导人”和“德意志人民冬季救济行动”地区代表贪污了“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和“德意志人民冬季救济行动”的公款。比如在杜塞尔多夫,就有多达7.5万帝国马克被贪污。考虑到真正被提起诉讼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那么“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行动”整体而言必然是个极度腐化的泥沼了。
德意志劳工阵线的情况也很类似,一方面是财务管理非常混乱和腐败,另一方面是它下属的企业也屡屡发生腐败案件。数量众多的贪污会员费的案件(按照社会民主党流亡理事会的说法,在纳粹党的所有组织中,德意志劳工阵线的贪污会费案件是最多的)主要是个人单独作案,而德意志劳工阵线所属企业内的腐败则体现出了纳粹精英阶层关系网的腐化堕落。正如前文所述,纳粹体制内的私人联盟关系建立在赠礼和物质赞助的基础之上,其资金不仅来自国家财政,甚至还来自对纳粹组织的财政的肆无忌惮的挪用。这种行事方式的典型例子是德意志劳工阵线所属的建筑企业、社会建设企业协会有限责任公司(VsB)和德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Deubau),它们是从原先属于工会的建设企业改编来的。德意志劳工阵线所属建筑企业的经营政策非常原始,但很有效:
为了从政府和党组织那里获得建设工程业务,德意志劳工阵线所属企业会系统性地向纳粹“运动”的达官贵人们赠礼和行贿,这种手段不仅仅是为了获得业务,也是在打点关系,以强化德意志劳工阵线在纳粹体制内的地位。操办这些行贿活动的主要人物是德意志劳工阵线的临时主管安东·卡尔。一方面,他与来自慕尼黑地区的很多党员同志颇有私交;另一方面,他有着盗窃、贪污和腐败的七项犯罪前科。仅在1936/1937年间,卡尔花在行贿上的钱就超过了58万帝国马克。
卡尔的受贿者包括“阿道夫·希特勒警卫旗队”的指挥官,党卫军上将赛普·迪特里希。卡尔给迪特里希献上了金烟盒、猎枪、丝绸衬衫和领带,安排迪特里希的妻子去意大利旅游,还赠送了画作等很多东西。每年11月9日的纳粹党节庆日,卡尔都会大摆筵席,盛情款待“警卫旗队”的官兵。作为回报,德意志劳工阵线所属建筑企业得到了改建“警卫旗队”在柏林—里希特菲尔德的兵营的合同。
德国旅游业联合会主席、老党员、已退休的州部长赫尔曼·埃塞尔将在柏林建造“德国旅游业之家”的业务交给了社会建设企业协会。埃塞尔从安东·卡尔那里得到的回报是,以区区9万帝国马克的优惠价买到了位于柏林—万湖的一所价值17万帝国马克的住房。就连这9万帝国马克,也是德意志劳工阵线下属的德意志劳工银行以优惠条件给他贷的款。另外,这所住房的装潢和改建花费了5.6万帝国马克,这笔钱也是德意志劳工阵线承担的。
还有其他很多纳粹高官通过这种物美价廉的方式置办了房产,其中就有纳粹党全国领袖兼“总理府幕僚长”菲利普·布勒,以及希姆莱的参谋长,党卫军中将卡尔·沃尔夫。布勒只花了5.6万帝国马克就买到了一座位于因河畔努斯多夫的价值9.7万帝国马克的乡村别墅,而沃尔夫的位于泰根湖畔罗塔赫—埃格尔恩的地产价值14.2万帝国马克,他则只花了4.16万。
接受德意志劳工阵线贿赂的还有党卫军少将克里斯蒂安·韦伯,他担任慕尼黑县议会主席、纳粹党议员和“国家社会主义运动之都”的“经济委员”。韦伯被人称为“慕尼黑的福斯塔夫23”,算是最腐化的纳粹党人之一。他的“克里斯蒂安·韦伯盛宴”穷奢极侈,光是慕尼黑市政府就为此支付了1000万帝国马克。韦伯让德意志劳工阵线临时主管卡尔掏钱,给他的宅邸建造了一个“狩猎纪念品陈列室”和一个“男主人书房”,还给慕尼黑—里姆的跑马比赛捐献了一座银奖杯。尽管韦伯收入颇丰——作为县议会主席,他能从慕尼黑市政府拿到7.2万帝国马克;经济委员的薪水是7万帝国马克;从希特勒那里拿到5万帝国马克的赠礼;从慕尼黑市政府还能领取25300帝国马克的“荣誉奖金”——但他居然让卡尔来支付自己宅邸“修理电铃导线”的区区1.5帝国马克!韦伯的所作所为很有代表性,富丽堂皇的外表和中饱私囊的贪欲竟与极度的吝啬如影随形。他对德意志劳工阵线临时主管作了这样的解释:“今天的国家,是我参与建设起来的。那么国家就相当于我自己的公司,因此大可以坦然地接受礼物。”
引人注目的是,被卡尔买通的政府大员中还包括希特勒身边最亲信的人,比如御用摄影师海因里希·霍夫曼、冲锋队高级领袖威廉·布吕克纳和党卫军上将尤利乌斯·绍布。这些人是跟随希特勒鸡犬升天的扈从的核心,他们的主要功能是在希特勒滔滔不绝地长篇独白时做他的陪衬和听众。霍夫曼、布吕克纳和绍布也收受了卡尔的礼物,比如地毯和金烟盒。霍夫曼对此感激涕零,为了报答,他把即将建造“德国旅游业之家”的计划透露给了德意志劳工阵线临时主管,还极力促成后者去拿到这个项目。
如果没有德意志劳工阵线的高官,如德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约瑟夫·比歇尔、德意志劳工阵线财务总管保罗·A.布林克曼,尤其是德意志劳工阵线所属企业领导人兼“德意志劳工银行”总裁维尔纳·博尔茨的知情、协助与积极鼓励,卡尔的这一切交易都是不可能办成的。本应负责对德意志劳工阵线所属企业的经营作风进行监管的“德国经济监管与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却成了腐败的保护伞,因为这个监管者与企业领导人都有私交,而且人事安排上互相照应,于是该公司的监管职能仅限于对年度决算进行检查。
“德意志劳工银行”在这个腐败泥沼中占据着中心位置,银行总裁博尔茨提供了多达28.5万帝国马克,专门用于行贿和打通关节。在其他时候,这家银行对政府领导人也特别慷慨大方,正如希特勒的副官之一弗里茨·维德曼在其回忆录中写到的:
一天,一位在帝国剧院工作的年轻女士找到我,说她欠了2000马克的债。她想找银行贷2000马克,应付一下债主;用她的月薪还贷,只要一年就能轻松地还清。我对她说:“您去德意志劳工银行看看。据我所知,他们就是干这个的。”但德意志劳工银行的领导层表示,除非有银行担保,他们不能向这位女士发放这种贷款。这倒是无可厚非。过了几天,银行却派来一个特别代表来找我,热情洋溢地向我解释:“非常抱歉,我们没能帮上您送来的那位女士的忙。但我们给您另外一个建议:不如这样,上尉先生,您在我们这儿贷款2万马克,其中2000马克交给那位女士。那么您手头还剩18000马克,您肯定是用得上的吧。您不是有个奶牛场吗?用钱的地方还是有的。每逢圣诞节,我们就给您开具收到还贷1万马克的收据,那么您两年时间就算把贷款还清了,然后就可以再贷一笔!”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问道:“什么?”德意志劳工银行的这位代表有些不耐烦地把建议重新说了一遍,并向我保证,这是司空见惯的做法。他说了其他几位享受过银行此种服务的先生的名字,并责备地补充道:“元首是知道这个事情的,也同意这么办。”
享受过这种神奇的圣诞礼物的“其他几位先生”包括希特勒的副官布吕克纳和绍布——这个小圈子就这么几个人——他们在1935年圣诞节分别收到了2万帝国马克的“莱伊博士的礼物”。党卫军准将海因里希·赫夫利希、准将马克斯·施梅勒以及上校奥托·赖希都用过德意志劳工银行的优惠贷款。对于“阿道夫·希特勒警卫旗队”的指挥官,党卫军上将赛普·迪特里希,德意志劳工银行是特别的孝顺。1934年,银行向迪特里希贷款5万帝国马克,帮助他购买位于巴德萨罗夫的一座别墅,这个数字相当于这座别墅的购买价。1935年圣诞节,迪特里希收到了莱伊的礼物:已还贷2万帝国马克的凭证。1937年,迪特里希对这座宅邸没了兴趣,于是以10万帝国马克(也就是当初购买价的两倍)的价格将别墅卖给了德意志劳工银行。迪特里希自己一分钱没花,仅仅靠买卖这座别墅就赚了一大笔钱。
德意志劳工阵线的出纳员哪怕是贪污了一点点钱也会被移交法庭,而政府高官们却在希特勒和莱伊的许可下疯狂敛财,而这财富的最终来源还是纳粹各组织内缴纳会员费的广大会员。因此,纳粹组织内部的腐败在道德上有着双重标准,这再一次清楚地证明,希特勒身边环境中的关系网是多么腐化堕落和纠缠不清。
狩猎、别墅、劫掠艺术品:纳粹精英阶层的生活方式
“在统治了九年之后,领导层已经极度腐化,甚至在战争的关键阶段也不肯放弃自己已经习惯的骄奢淫逸的生活方式。为了‘扬威’,他们全都需要豪门广厦、狩猎小屋、地产宫殿、前呼后拥的扈从、摆满山珍海味的餐桌、储藏高档葡萄酒的酒窖。”军备部长阿尔伯特·施佩尔在其回忆录中如此描绘纳粹领导层的生活方式。施佩尔于1935年购置的位于柏林—施拉赫滕湖的住房仅有125平方米,而帝国的其他高级领导人几乎无一例外地住着“宏伟别墅”和“宫殿”,在那里“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施佩尔本着“当时流行的理想主义的奉献精神”,决定放弃自己做建筑设计的报酬,却被戈林认为是不可理喻:“您这想法完全是胡闹。有钱怎么能不挣呢!”
不仅是在回忆录中,早在1945年接受盟军审讯时,施佩尔就将纳粹领导层的很大一部分描述为“腐化堕落”。尤其是省部书记们“生活过于奢侈”,“给人民做出了非常恶劣的样板”。
这位军备部长,同时也是希特勒最钟爱的建筑师,对纳粹统治阶层的奢侈生活方式描述得非常准确,而他的自我标榜——谦逊的“理想主义者”,富贵不能淫,不可腐蚀,甚至看到希特勒给情人爱娃·布劳恩暗地里塞装钱的信封也会感到不舒服——却非常值得怀疑。
施佩尔在1932年的全年收入仅1660帝国马克,到1943年申报时就达到了211933帝国马克。他收入的大部分并非部长薪金,而是他的副业——建筑设计。按照帝国财政部的特别指令,他作为建筑师的收入所得是不需要纳营业税的。“柏林—中央”财政局的局长在1945年之后证实,由于享有免税特权(这种特权仅被保留给纳粹党的高级领导人),施佩尔每年就避税达1.5万至2万帝国马克。在第三帝国初期,施佩尔不算富裕,但在很短时间之内,他的生活水准以及收入和财产状况就发生了急剧变化。根据他自己的申报数字,他在1940年的私人财产为142.3万帝国马克。除了家境富裕的帝国部长冯·里宾特洛甫之外,没有任何一位帝国部长或者纳粹党的全国领袖拥有像施佩尔这么多财产,或者说,没人向财政部门申报个人财产时报出了这么高的数字。
1941年,施佩尔一家搬进了柏林列支敦士登林荫道的一座新房子。他在施拉赫滕湖的第一所住房的建造费用仅为7万帝国马克(这是他自己提供的数字),但这座新房子仅仅是改装就花了1673631帝国马克。一年后,新官上任的军备部长在奥德布鲁赫购置了一块地产,他为此设计了一座骑士城堡般的庄园,称为“老朗福特”别墅,庄园的宏伟奢华真实地反映了施佩尔当时狂妄嚣张的自我认识。为了让施佩尔的庄园地产能够连成一片,戈林于1943年3月赠送给他一座至少有100公顷的森林。这座森林其实是普鲁士州的公有财产,但它被转让给了施佩尔私人所有。根据帝国财政部国务秘书弗里茨·莱因哈特的特别指令,国家对这次财产转让既没有征收馈赠税,也没有课以收入税。这座森林的课税标准价格至今不明,因为施佩尔对1944年1月1日财政部门发出的个人财产申报文件置之不理。假如我们相信他自己的说法,他在1933年还是个谦逊而颇具理想主义的人,那么在后来的岁月中,他就毫无忌惮地滥用职权,狂妄自大地享受特权了。这位军备部长绝不是第三帝国腐败的统治集团圈子外的人,而是这个集团的典型代表。
帝国人民教育与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培尔博士也用类似的伎俩积攒了一笔可观的财富。1932年,戈培尔还是柏林省部书记,根据他自己的申报,年收入仅有619帝国马克。到1943年,他的总收入就高达424317帝国马克,其中约30万帝国马克是他给《帝国》报纸撰写每周社论所得的稿酬,是从埃尔出版社领取的。他作为部长的年薪仅有3.8万帝国马克,与之相比,稿酬高得实在离谱。这当然不是他写社论得到的报酬,而是埃尔出版社及其社长马克斯·阿曼巧立名目,给戈培尔的献金。和宣传部长搞好了关系,阿曼也获益匪浅,到1944年时已经控制了全国报业市场的将近80%。
尽管戈培尔的每周社论并没有给部长大人造成什么成本,但他还是让财政部门把他收入的20%划归免税的经营开支。根据柏林—中央财政局的负责官员的计算,戈培尔这么一来就把大约40万帝国马克的钱划入了免税范围。
戈培尔在1933年还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私人财产,但很快就在搜罗豪华地产方面表现出特别的天赋。帝都柏林的市长尤利乌斯·利珀特强迫万湖的施瓦嫩维尔德岛上一座别墅的犹太业主,女医生夏洛特·赫兹,将别墅以11.75万帝国马克的低价卖给柏林市政府。1936年3月,戈培尔从柏林市政府手中买下了这座别墅。土地登记册上的户主名字就是宣传部长本人。1939年,戈培尔在经济上遇到了一些困难,于是将这座别墅以18万帝国马克的价格转手给工业家阿尔弗雷德·路德维希,但仍然继续使用别墅,没有向路德维希交纳一分钱的房租。戈培尔以类似的手段将邻近的一座房屋卖给了德国环球电影股份公司,但仍然免费使用这座房屋。环球公司甚至还承担了房屋的维修保养费用。
宣传部长在朗克/下巴尼姆县的伯根湖还有一座住宅。1936年,柏林市政府将这座房屋交给戈培尔终身免费使用,但当然没有将地产权利转让给他。后来,戈培尔花了220万帝国马克,将这座宅子进行了奢华的扩建。1940年4月1日,柏林市政府又将邻近的210公顷森林的终身使用权交给戈培尔,并允许他在森林土地上修建房屋。根据约定,戈培尔在森林土地上修建的房屋的产权属于柏林市政府;如果宣传部长不再使用森林,将由一个评估委员会对他修建房屋的开支做出评估,由柏林市政府对他进行补偿。
尽管戈培尔并不享有房屋的产权,他还是在1940年10月通过“非正式”约定,将房屋卖给了考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这是一家国有的电影公司)。考修公司同样也给了他这座房屋的终身居住和使用权。戈培尔这么做真是一石数鸟。他将并不属于自己的房产卖给了他下属的一家企业。他可以一分钱不掏就使用两座豪华宅邸——分别是施瓦嫩维尔德岛上的别墅和朗克的那座,同时还通过出售房产赚了一大笔钱,这些利润其实是投机获利,理应缴纳收入税,但他也没有缴税。另外,按照帝国财政部的指令,戈培尔还享有一项税务特权,即每半年缴税一次,并且可以延期,而不是正常规定的那样,每季度缴税一次且必须提前缴纳。
最后,戈培尔看中了第三座住宅,是维也纳的魏德灵根的一座宫殿,位于维也纳森林风景特别秀丽的区域,周围是广阔的公园。按照屡试不爽的老办法,由环球电影股份公司买下这座宫殿,改建完毕,然后交给戈培尔免费使用。按照设想,戈培尔将以德国艺术,尤其是德国电影的恩主的身份,在这里接见艺术家们,也就是电影的创作者。至于在后来战事吃紧的情况下,这个计划有没有实现,我们就没有相关的资料了。
我们在上文描述了纳粹统治阶层的腐败,之所以把戈培尔和施佩尔作为例子,恰恰是因为他们两人在纳粹统治者圈子里一向以清廉著称,与“文艺复兴式纵情享受生活的人”赫尔曼·戈林形成了对照。在第三帝国时期,戈林的骄奢淫逸就已经是大众的日常话题,也是很多笑话的材料。戈培尔和施佩尔都智力过人,精明强干,远远超过纳粹官员的平均水平。他们能够攀升到这么高的位置,不仅仅因为他们是纳粹圈子的老同志;他们虽然都对希特勒无比地忠诚和仰慕,但仍然拥有独立判断的能力。他们都曾严厉地批评其他纳粹官员的腐化行为,施佩尔在战后的论述和回忆录中都写到了这一点。戈培尔在日记中则指责某些省部书记“像帕夏们一样”专横跋扈、穷奢极欲。而他们的税务特权、利用公职购买土地、毫无顾忌地滥用职权以及装点门面的欲望(这欲望只有用更大、更奢华的宅邸才能满足),在纳粹统治集团内部显然已经非常普遍,在戈培尔和施佩尔的眼里根本不算是腐败,而是司空见惯的行为,根本不会让他们产生负罪感。于是,逃税变成了习以为常的事情,纳粹领导人把这当作是理所当然的特权。很快,纳粹领导人的个人习惯和基本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对魏玛共和国所谓的“官僚腐化统治”最严厉的批评者很快自己也变成了事实上的腐败统治者,而且腐化程度是史上从未有过的。
纳粹领导人用来居住和炫耀的宅邸,比如希特勒的贝格霍夫别墅和戈林的位于绍夫海德的狩猎庄园,在第三帝国初年还只是一般规模,在后来就发展成了气势恢宏的豪宅。光是将“卡琳堂”狩猎庄园改建为“帝国元帅”赫尔曼·戈林的豪华宅邸的工程就花了德国纳税人超过1500万帝国马克。卡琳堂的年度管理费用就高达47.5万帝国马克,其中四分之三由帝国政府承担,四分之一由普鲁士州政府买单。另外,戈林在东普鲁士的罗敏腾还有一座“帝国狩猎庄园”,在柏林的帝国航空部庄园有一座别墅,在上萨尔茨堡有一座“阿尔卑斯别墅”,在佩格尼茨的诺伊豪斯拥有费尔登施泰因城堡,还有五座狩猎庄园,分别在波美拉尼亚、达斯、尼登、东普鲁士的派特河畔,还有国王湖。
“帝国元帅”在旅行时可以动用一列豪华专列,专列长期运载着十辆汽车和一个面包房。车厢内部装潢使用的是最昂贵的高级木料。仅仅戈林居住的两节车厢就花了国家财政132万帝国马克,这还不算布置和陈设的开销。1937年,德意志全国汽车工业联合会赠送给当时担任普鲁士州总理的戈林一条游艇“卡琳2号”,其建造成本为75万帝国马克。戈林收藏的艺术品——有的是别人赠送的,有的是买来的,但很大一部分是掠夺来的——包括1375幅画作、250座雕塑和168幅壁毯,总价值达到好几亿帝国马克。
为了避税,戈林向财政部门巧妙地隐藏自己的巨额财产,在1940年的财产申报中仅仅给出了21.6万帝国马克的数字。1943年,他给出的数字仅为4万帝国马克。柏林—中央财政局的官员对这些数字感到不可思议,企图进行查询,但都被帝国财政部国务秘书弗里茨·莱因哈特挡住了。莱因哈特向官员们做出指示:“不得对戈林在税务申报中给出的数字做任何调查。”戈林作为普鲁士州总理的年薪为15795帝国马克,纳税则仅有190帝国马克。
第三帝国的几乎所有达官贵人都享受着这样可耻的避税特权。公众几乎不可能知道这些情况,因为帝国财政部在1937年和1939年发布了指令,只有柏林—中央财政局和慕尼黑—北方财政局两家单位才有权处理各位帝国部长及纳粹党全国领袖的税务。为了避免更多人知情,在某位权贵去世之后,他的档案也不会被移交给其居住地的财政局,他的遗孀的税务档案也将改由柏林和慕尼黑的财政局处理。
为了获得更多财产,纳粹权贵们丝毫不避讳犯罪手段。1939年8月,希特勒命令将位于萨尔茨堡省的弗歇尔宫赠给外交部长冯·里宾特洛甫,作为“避暑宅邸”,好让部长在上萨尔茨堡附近有座豪华宅邸。弗歇尔宫的原主人古斯塔夫·雷米茨伯爵,在奥地利与德国合并之后,被当作所谓“恶毒而活跃的敌人和损害国家社会主义运动利益的凶徒”逮捕,投入达豪集中营。为了“补偿雷米茨先生在萨尔茨堡造成的破坏”,他的宫殿及其全部家产被首先转交给奥地利地方政府,然后又转移给帝国外交部长名下的“弗歇尔宫基金会”。冯·里宾特洛甫对通过暴力手段剥夺他人财产的做法并没有丝毫顾忌,只是命令“慈悲为怀”,给雷米茨男爵的女儿一笔象征性的补偿金。为了把弗歇尔宫的地产连成一片,外交部长后来又吞并了邻近的很多地产。这些地产的原主人在外交部的信函中被称为“受到神父最丑恶煽动的黑僧侣”,不得不忍气吞声地离开家园,接受外交部长的地产交换条件。外交部长装点门面的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甚至在弗歇尔宫周围建造了一条两公里长的“湖畔林荫道”,以便“在室外也能不受打扰地谈话”。
纳粹统治阶层奢华的生活方式也扩展到了党的地区性领袖当中,尽管很多省部书记起初自视为党的“社会主义”传统的捍卫者,表现得比较亲民和平易近人。但渐渐地,他们也越来越倾向于用富丽堂皇的外表来突出自己在纳粹权力等级体系中的地位,并象征性地显示出自己对有价值资源的支配能力。
东普鲁士省部书记埃里希·科赫在这方面也显得特别突出。他在1940年将过去的波兰地产克拉斯内扩建为豪华庄园。在战时,私人的建设工程受到很大限制,后来被完全禁止,而科赫仍然雇用了约400名建筑工人,按照自己的计划对克拉斯内进行翻新。仅仅内部装潢(其中的瑞典大理石是要用外汇购买的)就花了150万帝国马克。为了布置宴会大厅,科赫从赫尔曼·戈林那里购买了一块价值60万帝国马克的地毯。结果后来发现,地毯的尺寸比大厅要大,于是科赫命令将大厅全部拆除,按照地毯的尺寸重建。庄园的各个房间装点着大量艺术品,都是科赫以乌克兰事务帝国专员的身份从基辅、哈尔卡夫、波尔塔瓦和兰贝格的博物馆“借”来的。
对纳粹党的很多全国领袖和省部书记来说,装饰奢华的庄园和豪宅是自恋式自我装扮的核心标志。纳粹党的暴发户们就用这些东西来模仿贵族的风采,享受着自己的权力带来的好处。弗兰肯省部书记尤利乌斯·施特莱彻的普莱克斯霍夫庄园和德意志劳工阵线的全国领袖罗伯特·莱伊的罗特兰庄园都是明证。按照莱伊的传记作者罗纳德·斯迈尔瑟的说法,罗特兰庄园是“莱伊的腐化和狂妄自大的具体象征,也表现出了他取得高贵的社会地位的努力”。
1935年,莱伊购得了罗特兰庄园,随后命令将建筑物全部拆除,以更宏大的规模重建,并用珍贵的画作装点房间。他的庄园经理提出的改建方案还比较适中,遭到了莱伊的全盘否定:“您的建议还不错,如果我还是当年那个小小的莱伊的话,就会同意。但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我在这儿必须要有美丽的东西、美丽的建筑。有一天元首会亲自来庄园,看看我的私人产业。如果我在这儿搞得小家子气、缩手缩脚,如果我不把这次重建弄成国家社会主义繁荣昌盛的象征,他会怎么说?”
按照这段极具启发性的谈话的精神,莱伊对自己的产业进行了奢华的扩建,不仅是为了突出自己在纳粹等级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在元首面前争面子,更是为了用盛大壮丽的表现形式夸耀国家社会主义的强大。对纳粹党的权贵们来说,这些言论要比他们同时还在做的另外一项努力——用“大杂烩星期日”24之类的活动拉拢民心,做出简朴和亲民的姿态——要典型得多。
梅克伦堡省部书记弗里德里希·希尔德布兰特曾经是个农业工人,他特别努力地通过自己的庄园来炫耀自己新近获得的政治和社会地位。他购置哈格诺县的葛斯洛庄园只花了象征性的价钱,而且是通过一种典型的手段,即滥用自己作为弗里德里希—海因里希土地基金会理事会主席的职权。
很多省部书记和纳粹高级领导人对狩猎的热情,无疑也是因为他们把传统上只有特权阶层才能享有的狩猎特权与贵族生活方式联系了起来。私人的优秀猎区(可以邀请朋友和恩主们来游乐)是纳粹精英阶层最重要的身份标志之一。除了“帝国狩猎大师”戈林之外,东普鲁士省部书记科赫也是突出的代表,他同时在四个森林管理辖区内拥有独家狩猎权。
1942年初,纳粹党中央办公室主任鲍曼在一次内部讲话中对很多官员打猎热情的蔓延提出了警告,并引用了某位省部书记的报告:“这位省部书记还告诉我,情况非常可怕,在各省部书记会议结束后,很多书记回到酒店,整个晚上,甚至一直到深夜,除了可恶的打猎之外,居然没有第二个话题!谁要是想插嘴谈点政治话题,根本办不到。这位省部书记强调说,如今很多负责的国社党干部究竟在政治工作上花多少时间,某些党员同志在打猎上又花多少时间,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省部书记们追求和装配自己的私人猎区的热情和执着到了什么程度,可以从汉堡省部书记卡尔·考夫曼的例子中窥到一斑。这位酷爱打猎的书记面临着一个难题:他管辖的区域其实只有一座城市,既没有大面积的森林,野生动物数量也不值得一提。1937年1月,根据《大汉堡法案》,城北的一片较大的森林,即所谓的杜文施泰特沼泽森林,被整体划归汉堡州所有,于是考夫曼感到,给自己搞一个私人猎区的机会来了。他先是将杜文施泰特沼泽森林规定为自然保护区,从此以后普通群众不得入内,然后用市财政的钱建造了长十一公里的栅栏,将这个地区围了起来,放养了一批马鹿和黇鹿,最后让汉堡市财政局以优惠价格将整个地区出租——租给了他自己。
纳粹精英阶层的生活方式还包括如痴似狂的艺术品收藏活动。按照美国历史学家乔纳森·彼得罗普洛斯的说法,这不是因为他们真的热爱艺术,而是由于“个人和集体的自恋”,因为陈设在显眼位置的“古代大师”名画能够彰显其所有者的富裕和权势。这方面就能看出希特勒在纳粹统治集团至高无上的地位:几乎所有纳粹领导人都唯命是从地效仿他那种重古薄今的艺术趣味;在每年“大德意志艺术展”的“采购闲逛”上,元首总是享有优先购买权;对掠夺来的艺术品的支配也明确地属于元首的专有特权。希特勒光是“古代大师”名画就拥有五千多幅。筹备中的位于林茨的“元首博物馆”一旦落成,能够展出的艺术品数量将是巴黎卢浮宫的四倍。
希特勒自视为命运不济的艺术家。他的收藏热情也是上行下效。很多纳粹党人大量收购画作、壁毯和雕塑,以便对自己的官邸和私宅进行豪华的装点。不少艺术品是没收来的犹太人或者“敌人”财产。在占领区活跃着“全国领袖罗森堡行动参谋部”、“君斯贝格特别指挥部”这样专业的艺术品掠夺组织,它们的战利品通过复杂的途径进入纳粹党人的收藏。仅戈林一个人就通过这种手段侵吞了数百幅画作。到1949年3月,盟军的被掠夺艺术品收集中央办公室就记录了249683件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