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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这买卖,你沈家接得住吗?

作者:暗黑使者 当前章节:4286 字 更新时间:2026-6-24 13:48

沈府的大厅里,茉莉花的清香还没散。

沈万山拿着哪块香皂,手心微微发汗。他刚才亲眼瞧见林枫让人打来一盆水,随手在一块沾满油墨的旧布上抹了几下,哪原本死活洗不掉的墨迹,竟然跟见了鬼似的,揉搓几下就散了。

洗完的手,不仅干净得发亮,还带着一股子勾人的香气。

沈万山是个老江湖,他这辈子卖过绸缎,倒过私盐,甚至还去京城见识过所谓的西域香料。可那些东西跟手里这玩意儿比起来,简直就是地里的烂泥。

“林壮士,这东西……当真是你家传的?”

沈万山压住狂跳的心口,试探着问了一句。

林枫坐在红木椅上,手指敲着桌面,发出的声响让沈万山眼皮直跳。

“沈老爷,我是个粗人,不爱绕弯子。这东西我有,而且很多。我救了沈小姐是情分,但这生意,谈的是利。你沈家在黑水县家大业大,要是这买卖接得住,往后这黑水县,甚至整个青州府,沈家都能横着走。”

沈万山眼神里闪过精光,他把香皂小心翼翼的放在桌上,伸出三根手指。

“林壮士快人快语。这香皂我沈家要了!多少银子一块,你开个价!”

林枫笑了,摇了摇头。

“我不要银子。”

沈万山一愣。

“哪你要什么?”

“我要铁器或者铁矿,要上好的牛皮,还有……大量的粮食。只要是能养活人、能造甲胄的东西,我全都要。而且沈老爷,你得帮我把黑水县到青州府的商路打通。这香皂在县城卖三五两银子是极限,可要是运到府城,卖给那些达官显贵的内眷,哪就是十两、二十两一块。这个账,沈老爷应该会算吧?”

沈万山倒吸一口凉气。

这年轻人好大的胃口!

这林枫到底是哪路神仙?

但他看着桌上哪块晶莹剔透的香皂,再想到刚才沈清雪说的黑风寨覆灭的过程,心里的哪点顾虑瞬间被巨大的贪婪压了下去。

在这个乱世,银子就是废铁,只有手里有货、有人、有硬通货,才能活得长久。

“好!你要的东西沈某去办!这黑水县到青州府的路,我沈家走了三十年,还是有几分薄面。林壮士,这买卖,咱们做了!”

沈万山刚要把手伸向香皂,林枫却从包袱里又摸出了一个东西。

哪是一颗圆润无比、通体透明的珠子。

在门外阳光的折射下,珠子里像是藏着一道彩虹,流光溢彩,晃得沈万山眼睛都直了。

“这……这是琉璃珠?”

沈万山蹭的一下站了起来,由于动作太猛,连带翻了身后的椅子。

他颤抖着手接过那颗其实在现代超市几块钱就能买一大袋的玻璃珠,整个人都魔怔了。

“不对,这不仅是琉璃,这是极品!连一丝杂质都没有,圆得跟天上的满月一样……林壮士,这玩意儿又是从哪来的?”

沈万山觉得自己这五十多年白活了,今天见着的东西,一件比一件挑战他的想象力。

京城里那些王公大臣戴的琉璃,他也见过,大多带着点黄色或者绿色的杂质,形状也未必规整。可手里这颗,清澈得像是一汪泉水,哪是凡间能有的物件?

“这东西,我叫它‘转运珠’。沈老爷,你想想,要是把它嵌在金钗上,或者是作为寿礼送进府城,沈家的名头能响到什么程度?”

林枫的声音很轻,却像是个钩子,勾得沈万山魂儿都要飞了。

沈万山深吸几口气,他知道,这哪是买卖啊,这是沈家逆天改命的机会。

“林壮士……不,林老板!咱们签个盟约吧。”

沈万山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沈家出人、出路、出地头,负责所有的销售和采购。秦家堡提供货源。这利润……沈某斗胆,咱们五五分成?”

林枫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大厅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沉闷,站在后头的王叔和大牛,手已经扶在了刀柄上。

沈万山脑门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沈老爷,你要知道,这货,普天之下只有我有。”

林枫淡淡的开口,声音里听不出喜怒。

“我有个提议,咱们三七分。我七,沈家三。而且沈家得负责把我的货运到青州府以外的地方。同意,咱们就是盟友;不同意,我就去县衙找陈县令谈谈。我相信,这买卖,他也想做。”

沈万山心里咯噔一声。

找县令?找了县令哪还有他沈家的活路?那帮贪官吃人不吐骨头。

更何况,林枫这手里的武力,他可是领教过的。

“三七就三七!沈某接了!”

沈万山一咬牙,当场让人备好笔墨纸砚,两份加盖了沈家私章和林枫手印的秘密盟约。

“林老板,合作愉快。第一批粮食和皮革,三天内我亲自带人送到秦家堡。”

林枫收起盟约,满意的点了点头。

“沈老爷,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乱世,沈家跟了我,保管你以后不只是这黑水县的首富。”

……

等林枫带着王叔和大牛离开沈家,出了城门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仙师,咱们这就赚了沈家哪么多东西?”

大牛骑在马上,还在那儿傻乐。

“屁!哪叫合作。”

林枫一抖缰绳,马蹄声疾。

他心里想的却是那个叫李靖云的家伙。

沈家这笔账,虽然他谈成了,但以后复杂的统筹和利益纠葛,他实在懒得理。一个优秀的领袖,得学会找合适的人干合适的事。

回到秦家堡的时候,天边只剩下一抹橘红。

寨门口站着个奇怪的男人。

那人身着一袭发白的青衫,脚下是双沾满泥土的布草鞋。他手里也没拿武器,就拿了一把破折扇,在那儿悠闲的扇着风。

尽管穿得落魄,但哪男人往哪儿一站,周围巡逻的卫队成员竟然都不自觉的离他远点。

哪股子气度,就像是鹤立鸡群,遮都遮不住。

“主公,您回来了。”

男人看到林枫,微微合上折扇,躬身一礼。

他的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点读书人的迂腐和谄媚,反而透着股子理所应当。

林枫跳下马,看着眼前这个被系统评价为“天命贤才”的男人。

李靖云长得不算出众,但那一双眼睛极其有神,像是能一眼把你看透。

“你就是李靖云?”

林枫大步走过去,也没什么架子,随手把手里的马鞭扔给大牛。

“草民李靖云,见过主公。”

李靖云再次行礼。

“走吧,进屋说。”

林枫带着他进了自己哪间稍微像样点的小院。

秦月很有眼色的端上两碗热茶,退了出去。

屋子里,林枫把沈家的盟约往桌上一扔,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

“听系统的意思……咳,听外面人说,你是个有大才的人。既然投奔我,我就想听听,你对这秦家堡,对这大炎王朝,怎么看?”

李靖云没急着说话。

他先是看了看那张盟约,又看了看林枫哪双看似惫懒实则藏着野心的眼睛。

“主公,大炎王朝以经烂到根子里了。永安帝昏庸,各地豪强并起,不出三年,天下必乱。秦家堡虽然现在只有几十号人,但主公手里有神弓,有奇物,更重要的是……”

他指了指窗外那些正在加固围墙、分发粮食的流民。

“主公有一颗敢把流民当人看的心。这,才是王业之基。”

李靖云的声音不紧不慢,却字字珠玑。

“这一路走来,我见过的领主都在想着怎么压榨百姓。只有主公,是在带着他们活下去。靖云本以为,这辈子只能在山野间老死,今日见主公,才知龙潜于渊,并非传言。”

林枫听着这一通马屁,心里其实挺受用的,但他没表现出来。

他从桌子底下摸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然后看着李靖云,神色变得认真。

“李靖云,我要的不只是活下去。我要这秦家堡的旗帜,以后插遍这天下的每一寸土地。我要让所有跟我的人,都能顿顿吃肉,都有房住,都有书读。这事儿,你敢陪我干吗?”

这一番话,林枫说得很平淡。

但其中的格局和那种不容置疑的霸气,却像是一柄重锤,狠狠敲在了李靖云的心口。

李靖云原以为林枫只是个稍微有点奇遇的草头王。

可现在看来,这个年轻人的心里,竟然装着一整个世界。

这种满级的领导力,这种哪怕面对烂泥一样的乱世也敢重塑乾坤的格局,让李靖云这种自视甚高的人,也不由得感到一阵心惊胆战。

他收起折扇,撩开青衫的长摆,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如果说之前他是因为系统的设定而必须效忠,哪么此刻,他是真的被林枫个人这种降维打击式的魅力给折服了。

“靖云愿为主公犬马,虽死无憾!”

李靖云重重的磕了一个头。

林枫把他扶起来,拍了拍他肩膀上的土。

“行了,在我这儿不兴这一套。往后这一摊子内政和买卖,全归你管。王叔管军事,你管后勤和商路。有没有信心?”

李靖云站起身,看着满院子的生机勃勃,眼神里燃起了一团火。

“主公请看。不出三月,靖云定让这秦家堡成为黑水县的第一要塞。”

“恩,我相信你。”

林枫走出房门,看着漫天的星斗。

有了李靖云这个脑子,他的那些现代物资,终于可以大规模的变现为这个世界的实力了。

粮食、钢铁、人口。

一个全新的时代,在这个漆黑的夜晚,正式开启了。

……

此时,黑水县陈家大院。

陈家主正听着安排在沈家的内应汇报,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你是说,沈万山哪老狐狸,跟一个秦家堡的小子勾搭上了?还救回了沈家那个小浪蹄子?”

“老爷,千真万确。那帮人骑着高头大马,背着奇怪的长弓,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陈家主冷哼一声。

“在这黑水县,还没人敢动我陈家的肉。沈家想吃独食?门儿都没有。”

“去,给县令的齐大人发封密信,就说黑水县出了股反贼,规模不小。”

林枫还不知道,他的存在,以经触动了某些人的蛋糕。

就算知道他也并不在意。

因为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豪强,不过是下一波送上门的经验包罢了。

不过林枫知道,他该准备武装第二支卫队了。

毕竟,这乱世的生意,从来都是靠拳头谈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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