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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锯骨(公主出场)

作者:陈小川 当前章节:3795 字 更新时间:2026-6-24 03:01

李默的腿在第二天早上开始发黑了。

不是那种磕碰之后的乌青,是从骨头里往外透出来的黑。

像墨汁注进了血管,顺着小腿往上爬,膝盖已经黑了,大腿也开始变色。

孙医者从九原跟着韩广一路到了咸阳,他在李默床边蹲了一夜,天亮的时候站起来,腿都蹲麻了,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深。

他看着那条腿,沉默了很久,然后转过身,看着扶苏。

“公子,这条腿保不住了。”

扶苏站在帐篷门口,阳光从他背后照进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他的脸在阴影里,看不清表情,但他的手在发抖。

“什么意思?”

“伤口化脓太久,毒气已经入了骨。

再不锯掉,毒气攻心,人就没了。”

孙医者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

他在北境干了二十年,锯过的腿比吃过的盐还多,每一刀下去都是一条命。

但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紧张过,因为面前躺着的是救了公子命的人。

扶苏没有说话。他走到床边,看着李默。

李默醒着。

他一直在听,从孙医者说“保不住了”的时候,他就醒了。

他的脸色白得像纸,嘴唇上全是干裂的口子,但眼睛是亮的。

“锯。”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风。

扶苏的手攥紧了床沿,指节发白。

“你说什么?”

“锯。把腿锯了。”李默看着他,嘴角动了一下,像是想笑,但没笑出来。

“公子,臣说过,废了就废了,人活着就行。”

扶苏的眼泪掉了下来。

他蹲在床边,把脸埋进被子里,肩膀一耸一耸的。

帐篷里没有人说话,只有扶苏压抑的哭声和孙医者收拾工具的声音。

孙医者从箱子里取出一把锯,锯条很长,在晨光中泛着冷光。

他又取出一把刀,一把钳子,一卷绷带,一字排开放在床边。

工具很旧,但磨得很亮,每一件都用了十几年,每一件都锯过骨头、割过肉、从阎王手里抢过命。

“没有麻药。”孙医者的声音很低。

“臣只有一味药,能让人昏睡片刻,但药性烈,您的身子撑不住。

用不用,您自己定。”

李默看着那把锯,沉默了一会儿。“不用。”

“不用?”孙医者皱起了眉头。

“锯骨的疼,不是一般人能忍的。

臣在北境锯过几十条腿,没有麻药,能撑下来的不到三个。”

“臣是第四个。”李默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像是在说自己的事。

他把枕头塞进嘴里,咬住,然后点了点头。

孙医者看了扶苏一眼。

“公子,您得出去。”

扶苏摇头。“我不出去。”

“您在这儿,臣下不去手。”

扶苏看着孙医者的眼睛,看了很久。

然后他站起身,走到帐篷门口,背对着里面。

他的手攥着帐篷的布,攥得指节发白,指甲把布都戳破了。

孙医者把李默的腿架高,用布条绑在架子上。

腿已经肿得看不出原来的形状了,皮肤发紫发黑,摸上去冰凉冰凉的,像一块死肉。

他用手指按了按膝盖下面的位置,那里还有一点点知觉。

就那一点点,是活人和死人的分界线。

“从这里锯。”他拿起锯,对准了膝盖下面三寸的地方。

李默咬着枕头,闭上了眼睛。

第一下,锯条碰到皮肤的时候,李默的身体猛地绷紧了,像一张拉满的弓。

他没有叫出声,但枕头被咬穿了,草屑从嘴角掉下来。

额头上青筋暴起,汗珠像黄豆一样往下滚。

第二下,锯条切进了肉里。

血一下子涌了出来,顺着腿往下流,滴在地上,汇成一小摊。

李默的双手死死抓着床沿,指甲断了,血从指尖渗出来,但他没有松手。

第三下,锯条碰到了骨头。

那种声音不是人能发出来的——吱嘎吱嘎的,像有人在锯木头,但比锯木头刺耳一百倍。

李默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像被雷劈中了一样。

他的眼睛瞪得很大,眼珠子像是要从眼眶里蹦出来。

嘴里的枕头已经被咬烂了,草屑和血混在一起,从嘴角往下淌。

扶苏站在帐篷外面,听着那个声音,浑身都在发抖。

他的指甲把帐篷的布戳穿了,手指头卡在洞里,拔不出来。

他想冲进去,想叫孙医者停下来,但他知道他不能。

停下来,李默就死了。

锯到一半的时候,李默忽然睁开了眼睛。

不是因为疼,是因为他听见了马蹄声。

很多很多马蹄声,从远处传来,越来越近,像雷鸣一样。

他的瞳孔收缩了,手从床沿上松开,抓住了孙医者的袖子。

孙医者停下来,满头是汗。“怎么了?”

“有人来了。”李默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在铁上。

“很多人。”

扶苏也听见了。

他转过身,看着远处的官道。

尘土漫天,一队骑兵疾驰而来,旌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为首的是一匹白马,马上坐着一个人,穿着白色的衣裳,看不清脸。

李由从旁边的帐篷里冲出来,手按在刀柄上。“警戒!”

士兵们纷纷拿起武器,在帐篷前排成阵型。

女人从怀里掏出一块令牌,扔给士兵头目。

头目接过令牌,看了一眼。

是始皇帝亲赐的金牌,上面刻着一个“阳”字。

他的眼睛猛地睁大了,抬起头,看着那个女人。

阳滋公主,始皇帝的女儿,而且是最宠爱的女儿。

一直她在齐地守丧,没有来咸阳。

赵高杀公主的时候,她不在咸阳,逃过了一劫。

众人急忙退后而跪,让出一条大道……

马蹄声越来越近,尘土越来越大。

扶苏眯着眼睛,盯着那匹白马,手不自觉地握紧了腰间的剑柄。

白马在帐篷前停了下来。

马上的人翻身下来,是一个女人。

二十多岁,身材高挑,穿着一身白色的骑装,腰间挂着一把短剑。

她的头发束在头顶,用一根玉簪别着,露出一张白皙的脸。

眼睛很大,眉毛很浓,嘴唇抿着,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她看着扶苏,看了很久,然后开口了。

“扶苏,你的亲卫要死了。”

扶苏愣住了。

“你怎么来了?”扶苏的声音在发抖。

“听说你的亲卫要锯腿,我来了。”阳滋走到帐篷门口,掀开帘子,往里看了一眼。

她的目光落在李默的腿上,落在孙医者手里的锯上,落在地上的那摊血上。

她的眉头皱了一下,然后放下帘子,转过身看着扶苏。

“不能锯。”

扶苏愣住了。“什么?”

“我说不能锯。”阳滋的声音很硬,硬得像石头。

“他的腿还有救。”

孙医者从帐篷里探出头来,脸色很不好看。

“公主,臣在北境干了二十年,锯过的腿比您见过的都多。

毒气已经入了骨,不锯,他活不过三天。”

阳滋看着他,目光冷得像冬天的河水。

“你在北境干了二十年,锯过几十条腿。

但你有没有试过,不锯?”

孙医者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阳滋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在孙医者面前晃了晃。

“这是齐地最好的外伤药,用三十六味草药配的,能拔毒生肌。

我带来了一箱,给我三天时间,我还你一条腿。”

孙医者盯着那个瓷瓶,看了很久。

“公主,毒气已经入了骨,光靠外用药,没用。”

“谁说只靠外用药?”阳滋把瓷瓶收起来,转身看着扶苏。

“我需要一个人。一个不怕死的人。从死人身上取一块好骨头,接到他的腿上。”

帐篷里一片寂静。

扶苏的脸色白了。“从死人身上取骨头?”

“对。”

阳滋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吃什么饭。

“齐地的医书上记载过这种法子,叫‘移骨接肢’。

把活人坏死的骨头锯掉,从死人身上取一块完好的骨头接上去。等骨头长在一起,腿就能保住。”

孙医者的脸白得像纸。“公主,这……这闻所未闻……”

“你没听过,不代表不行。”阳滋打断他。

“齐地的医者做过,虽然只成过一次。但一次就够了。”

她看着扶苏。“你选,是锯掉他的腿,还是让我试试?”

扶苏的手在发抖。

他看着帐篷,李默在里面。

那个人咬着枕头,忍着锯骨的疼,没有叫出声。

那个人从九原骑了五天马,跑了八百里,腿上的肉都烂了,来救他。

那个人靠在沛县的城墙根下面,说“臣歇一会儿”,差点死在那里。

他不能让他再失去一条腿。

“试!”扶苏的声音很轻,但很坚定。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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