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皇家围猎的队伍便浩浩荡荡踏上归程。旌旗招展,车马辚辚,人声与马蹄声交织,在晨光中向着京城的方向缓缓前行。
沈惊欢五人挤在一辆不大的马车里,空间虽显狭小,却满是热闹气息。
陆昭靠在车厢壁上,早已睡得酣熟,呼噜声此起彼伏;萧景煜轻轻靠在他肩头,眉眼舒展,睡得格外安稳;顾元熙抱着他的食盒,脑袋一点一点地往下栽,嘴里还含糊嘟囔着“烧鸡……点心……”,显然是在做着美食美梦。
唯有谢云澜,端坐于车厢对面,手中捧着一本书,却久久未曾翻动一页。他目光投向窗外,望着飞速向后掠去的林木与田埂,神色沉静,不知在沉思些什么,周身的清冷与车厢内的慵懒喧闹格格不入。
沈惊欢察觉到他的异样,悄悄凑了过去,压低声音问道:“云澜,又在想什么心事?”
谢云澜回过神,收回目光,语气依旧平淡:“没什么。”
沈惊欢显然不信,眨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了三秒,那眼神里满是“我看穿你了”的笃定。
谢云澜被他盯得有些不自在,轻轻叹了口气,语气柔和了几分,轻声道:“在想,回到京城之后,会是什么模样。”
沈惊欢眨了眨眼,一脸疑惑:“什么什么样?咱们还不是照样在书院读书、一起闯祸?”
谢云澜看着他,缓缓开口,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凝重:“这次围猎,咱们出了太多风头。”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世人向来如此,见你风光,有人会敬佩,有人会羡慕,但也有人——”
沈惊欢想了想,忽然笑了,语气里满是轻松:“云澜,你说得没错,肯定会有人说闲话、嚼舌根。可那又怎样?咱们做的每一件事,都问心无愧,既没伤人,也没辱没名声。他们爱说便说,咱们过好自己的日子便是。”
他转头望向窗外,晨光透过车帘缝隙洒进来,映在他脸上,眼底一片笃定:“再说了,有你们这几个兄弟在身边,我有什么好怕的?”
谢云澜看着他这般坦然,唇角微微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心底的担忧也消散了大半:“也是。”
午时时分,队伍终于抵达京城永定门外。城门大开,街道两旁挤满了闻讯而来的百姓,人头攒动,欢呼声、议论声此起彼伏——皇家围猎本就是京城大事,百姓们都想亲眼看看,那些在围场上大放异彩的少年英雄究竟是什么模样。
沈惊欢好奇地掀开车帘,往外看了一眼,瞬间被眼前的阵仗吓了一跳,小声惊呼:“这么多人?”
谢云澜淡淡瞥了一眼窗外,语气平静:“都是来看热闹的,大半是冲咱们几个来的。”
沈惊欢挠了挠头,脸上泛起一丝红晕,有些不好意思地放下了车帘。
马车缓缓驶入城门,沿着宽阔的长街前行,一路上的议论声追着车帘,始终萦绕在耳边。
“那个掀车帘的就是沈惊欢吧?永宁侯府的二公子!”
“听说就是他,在围场上救了太子和兵部尚书的儿子,真是好胆识!”
“可不只是救人!马球赛还拿了冠军,年纪轻轻就这么厉害!”
“还有太子亲赐的玉佩呢,听说能随时入东宫,这可是天大的荣耀!”
议论声有敬佩,有羡慕,也有几分酸溜溜的嫉妒,沈惊欢听在耳里,脸颊愈发发烫,悄悄凑到谢云澜身边,小声道:“云澜,我好像……真的出名了。”
谢云澜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知道就好。以后再想闯祸,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沈惊欢嘴角一抽,瞬间语塞,只能默默翻了个白眼。
马车行至东市,忽然缓缓停了下来,前方传来一阵喧闹,显然是道路被堵住了。
沈惊欢探出头去查看,只见路边一家酒肆门口围满了人,里面传来激烈的争吵声,夹杂着几句不堪入耳的嘲讽,清晰地传入耳中。
“什么永宁侯府?不过是靠着祖上的荫庇罢了,有什么真本事?”
“那个沈惊欢,我早就听说了,就是个游手好闲、爱闯祸的纨绔子弟,这次不过是运气好罢了!”
“救太子?换谁在那个时候去,都能救下来,也配被人当成英雄?”
“马球冠军?不过是临时组队的杂牌军,也好意思拿出来炫耀,真是可笑!”
“要我说,永宁侯府早就没落了,如今也只能靠一个纨绔子弟博眼球,真是京城最大的笑话!”
这些话,字字刺耳,沈惊欢的脸色一点一点冷了下来,周身的气息也沉了下去。
原本熟睡的陆昭被外面的喧闹吵醒,揉着眼睛问道:“怎么了?怎么停了?”
谢云澜的脸色也沉了下来,沉声说道:“有人在酒肆门口,辱骂永宁侯府,辱骂阿欢。”
“什么?!”陆昭瞬间清醒,腾地坐了起来,撸起袖子,眼底满是怒火“敢骂阿欢?我下去把他们牙打掉!”
萧景煜也被惊醒了,小脸气得通红,却还是小声道:“阿欢,我们、我们下去跟他们理论!”
顾元熙也抱紧了自己的食盒,眼神坚定:“对!跟他们理论!他们说的都是错的!”
沈惊欢没有说话,只是缓缓掀开车帘,迈步走了下去,周身的气场冰冷。
谢云澜四人紧随其后,神色凝重地站在他身边,与他并肩而立。
酒肆门口,几个锦衣公子围坐在一张桌子旁,喝得脸红耳热,说话也愈发肆无忌惮。
他们看见沈惊欢五人走过来,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有人认出了沈惊欢,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却还是硬着头皮,故作镇定地说道:“沈、沈惊欢?你、你怎么来了?”
沈惊欢看着他们,忽然笑了,那笑容灿烂得刺眼,却没有半分暖意,反倒带着一股冰冷的压迫感:“几位兄台,方才你们说的话,阿欢都听见了。”
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酒肆门口,周围的喧闹瞬间安静了下来。
那几个锦衣公子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为首的一个人强撑着底气,梗着脖子道:“听见又怎样?我们说的都是实话!永宁侯府本来就不行了,你沈惊欢也不过是个运气好的纨绔!”
沈惊欢缓缓点头,往前迈了一步,目光锐利地盯着那人,一字一顿地问道:“实话?那我倒想请教请教,我们永宁侯府,怎么就不行了?”
那人被他看得浑身发毛,却还是强装镇定地说道:“你、你们侯府这些年,除了靠着祖上的功绩,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你父亲,你祖父,还有你那个装模作样的兄长,有什么真本事?”
“住口!”沈惊欢猛地打断他,语气冰冷,目光里满是怒火。
“我祖父,永宁侯老侯爷,四十年前北征鞑奴,身先士卒,亲手斩下敌将首级,凭一己之力护我大陈北疆二十年太平,让百姓免受战乱之苦,这是祖上荫庇?”
他又往前迈了一步,气场愈发强大:“我父亲,现任永宁侯,十五年前平定西南叛乱,身经百战,平定一方动乱;三年前黄河水患,他亲自带队抢险,在河堤上守了七天七夜,救万民于水火,这是祖上荫庇?”
再迈一步,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人,语气里满是骄傲与底气:“我兄长,永宁侯世子,十五岁入朝为官,十七岁便参与修订刑律,秉公办事,深得陛下赏识,今年更是被陛下亲点为围猎护卫,护众人安全,这是装模作样?”
“你说的‘靠祖上’,就是指这些?”沈惊欢的声音掷地有声,每一个字都像重锤,砸在在场每个人的心上。
那几个锦衣公子面色涨红,先前的嚣张气焰荡然无存。
沈惊欢直起身,环顾四周,围观的百姓神色各异,有敬佩,有羞愧,也有等着看好戏的。
他唇角微扬,轻笑一声,语气平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底气:“几位兄台既然这么关心永宁侯府,阿欢不才,愿作诗一首,以谢诸位厚爱,也让诸位看看,我永宁侯府到底是什么模样。”
这话一出,全场哗然。
所有人都愣住了——这个传闻中爱闯祸、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竟然会作诗?
沈惊欢负手而立,目光越过人群,望向远处永宁侯府的方向,那里有他的家人,有他守护的一切。他深吸一口气,开口吟诵,声音清朗有力,传遍了每一个角落:
《咏永宁侯府》
北疆风雪锻寒铁,西蜀烽烟淬长剑。
黄河浪急曾踏过,万民性命一肩担。
第一句出口,全场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屏住呼吸,认真聆听。诗句里的豪迈与担当,瞬间驱散了先前的流言蜚语。
沈惊欢继续吟诵,语气愈发坚定:
祖辈功名非天赐,父兄勋业岂偶然?
若问永宁何所恃——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那几个面如死灰的锦衣公子,一字一顿,掷地有声:
“代代忠骨铸此间。”
最后一句落下,全场静默。片刻之后,铺天盖地的掌声响起,欢呼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
“好诗!真是好诗!”
“代代忠骨铸此间!说得好!永宁侯府,代代忠良!”
“是我们错了,不该轻信流言,错怪了沈公子,错怪了永宁侯府!”
那几个锦衣公子脸色煞白,低着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在众人的指责声中,狼狈地起身,灰溜溜地逃走了。
沈惊欢看着他们逃走的背影,淡淡一笑,转身准备回到马车上。
就在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沈公子,请留步!”
沈惊欢回头,只见一位须发花白的老者从人群中走了出来。老者穿着朴素,却腰背挺直,目光如炬,走到沈惊欢面前,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语气认真:“老朽当年,曾在黄河边见过你父亲。”
沈惊欢愣住了,连忙道:“老丈见过家父?”
老者点点头,眼眶微微泛红,声音带着一丝颤抖:“那年黄河发大水,洪水滔天,灾民流离失所。你父亲亲自带队抢险,在河堤上守了七天七夜,不吃不喝,把自己的干粮和水都分给了灾民,最后自己饿得晕了过去。老朽亲眼所见,永生难忘。”
他拍了拍沈惊欢的肩膀,语气里满是敬佩:“你方才那首诗,老朽听了想哭。你父亲,配得上‘万民性命一肩担’;你永宁侯府,配得上‘代代忠骨铸此间’。好孩子,你也是个有担当的,配得上你父亲的儿子,配得上永宁侯府的名号!”
沈惊欢看着老者真挚的眼神,眼眶也有些发酸,轻声道:“老丈过奖了,这都是我们永宁侯府子弟该做的。谢谢您。”
老者摇摇头,欣慰地笑了笑,转身回到了人群中。
沈惊欢五人回到马车上,四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身上,眼神里满是敬佩与骄傲。
陆昭率先开口,憨笑着竖起大拇指:“阿欢,你太厉害了!那首诗说得太解气了,那些人活该被打脸!”
萧景煜眼眶红红的,小声道:“我、我刚才都听哭了,那首诗,太有力量了。”
顾元熙抱着食盒,一脸认真地说道:“最后那句‘代代忠骨铸此间’,我记住了!以后谁再骂侯府,我就念给他们听!”
谢云澜看着他,目光里带着一丝从未有过的温柔与赞许,语气认真:“阿欢,你今天,像个真正的大人了。”
沈惊欢狡黠地眨眨眼:“我本来就是大人好不好?以前只是不想太正经而已。”
谢云澜难得没有反驳,只是唇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车厢内的气氛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马车重新启动,朝着各自府邸的方向而去。
沈惊欢靠在车厢壁上,望着窗外,忽然,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沈惊辞。他骑着一匹白马,走在队伍前面,不知何时停了下来,正回头望着这辆马车。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沈惊辞看着他,唇角微微弯起,那笑容里,有骄傲,有欣慰,还有一点点不易察觉的心疼。
沈惊欢使劲朝着他挥了挥手,眼底满是欢喜与依赖。
沈惊辞微微点头,眼底的笑意更深了些,随即策马,继续往前走去。
不多时,马车在永宁侯府门口停下。沈惊欢跳下车,瞬间愣住了。
祖父、祖母、父亲、母亲,还有府里的管家,全都等候在门口,神色里满是期盼与担忧。
老太太第一个冲了过来,一把拉住他的手,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语气里满是心疼:“阿欢!我的乖孙!你可算回来了!听说你在围场上救人了?还受伤了?快让祖母看看,伤得重不重!”
沈惊欢哭笑不得,连忙道:“祖母,我没事,就是一点小伤,早就不疼了。”
老太太哪里肯信,非要掀他的衣服查看。沈惊欢躲闪不及,被老太太掀了衣襟,露出一片淤青。老太太的眼眶瞬间红了,声音也哽咽了:“还说没事!你看这都青了!肯定受了不少苦!”
“祖母,真的不疼,”沈惊欢连忙安慰道,“就是一点皮外伤,不碍事的。”
苏氏也走了过来,轻轻拉住他的手,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声音温柔而哽咽:“阿欢,娘听说你被野猪追,吓得一夜没睡,就怕你出什么事。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沈惊欢心里一暖,紧紧握住母亲的手,轻声道:“娘,让您担心了,我没事,以后再也不让您担心了。”
祖父捋着胡须,脸上带着欣慰的笑容,开口问道:“阿欢,听说你在东市作诗了?全城都传遍了,‘代代忠骨铸此间’,好诗啊好诗!”
沈惊欢一愣,随即笑道:“祖父,您怎么知道得这么快?”
“哈哈哈,”祖父大笑起来,“这么扬眉吐气的事,老夫怎么会不知道?全城百姓都在夸你呢,夸咱们永宁侯府有个好儿郎!”
沈毅站在一旁,始终没有说话,可他的目光,却一直落在沈惊欢身上,那目光里,有骄傲,有欣慰,还有一点点不易察觉的湿意。
沈惊欢走上前,站在父亲面前,轻声喊道:“爹。”
沈毅看着他,伸出手,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温和却满是骄傲:“回来就好。”
简简单单四个字,却包含了太多的情感,沈惊欢眼眶一酸,使劲点了点头。
当晚,永宁侯府大摆家宴,正厅里摆了三桌,一家人围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其乐融融。
老太太非要让沈惊欢坐在她身边,一会儿给他夹菜,一会儿给他添汤,一会儿又摸摸他的头,心疼得不行:“瘦了,瘦了,这几天肯定受了不少苦,得多吃点,好好补补。”
沈惊欢哭笑不得:“祖母,我才去了七天,怎么可能瘦这么多?您就是太心疼我了。”
老太太瞪了他一眼,语气不满:“我当然心疼!我孙子在外面拼命,我能不心疼?”
沈惊辞在一旁笑着打圆场:“祖母,阿欢没瘦,反而更精神了,您就别担心了。今天他在东市的表现,可给咱们侯府长脸了。”
老太太哼了一声,却还是忍不住笑道:“那是自然,我孙子,怎么会给侯府丢脸?”
沈毅端起酒杯,目光投向沈惊欢,语气认真:“阿欢,今天东市的事,我都听说了。那几个嚼舌根的小人,不必理会,咱们永宁侯府,行得正,坐得端,不怕别人说闲话。”
他顿了顿,目光里满是骄傲:“但你那首诗,写得好。字字铿锵,句句有力,道出了咱们永宁侯府的风骨。”
沈惊欢连忙端起酒杯,眼眶微微泛红,却又忍不住弯起眼:
“爹,我只是不想让别人欺负咱们家。”
他顿了顿,声音轻软又认真:
“我也会守住侯府风骨,不让您和祖父失望。”
祖父也端起酒杯,大笑道:“好!说得好!来,全家人共同举杯,为咱们永宁侯府的二公子,为咱们侯府的未来,干一杯!”
“干杯!”全家人齐声应和,举杯共饮,欢声笑语回荡在正厅里,温暖而热闹。
【章末小剧场】
沈惊欢发现枕头边放着一封叠得整整齐齐的信。他打开一看,是祖母的字迹。 “阿欢乖孙:
那首诗,祖母让人抄下来了,要裱起来挂在正厅最显眼的地方,让所有人都看看,咱们永宁侯府的孙儿,有多优秀。
以后谁再敢说咱们侯府的闲话,你就拿这首诗砸他,祖母给你撑腰!
——最疼你的祖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