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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2

作者:董涛 当前章节:15364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9:50

从《汉书》记载来看,甘忠可等人在当时已经形成了较有影响力的学术团体。甘忠可除了著书立说以外,还通过教授学生传播“更受命”思想,即所谓“忠可以教重平夏贺良、容丘丁广世、东郡郭昌等”, 颜师古注引服虔说“重平”是“勃海县”,晋灼说“容丘”是“东海县”,而甘忠可自己是齐人,这一集团的地域性特征较为明显。燕齐一带自战国以来都是阴阳五行和神仙方术最为流行的地方。陈寅恪认为:“若王吉、贡禹、甘忠可等者,可谓上承齐学有渊源,下启天师之道术。”另外陈寅恪定于吉得《太平经》的“曲阳”为东海之曲阳,属东海郡,也是齐地,而《太平经》成于燕齐神仙方术、阴阳五行流行的地域恐非偶然。陈寅恪还指出:“自战国驺衍传大九州之说,至秦始皇、汉武帝时方士迂怪之论,据《太史公书》,皆出于燕、齐之域……神仙学说之起原及其道术之传授,必与此滨海地域有连。”

有学者注意到,李寻和解光是《辩惑论》中提到的“仪君”,参刘铭恕《敦煌的两个较早的道教人物李寻、索靖》,刘长文编:《刘铭恕考古文集》,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

甘忠可的弟子之中,丁广世后来隐而不现,夏贺良最终将甘忠可的思想变成汉朝“改元易号”的具体政策。另外郭昌是东郡人,《汉书》记载说他在哀帝时是长安令,后来也正是因为郭昌从中协调,夏贺良才有机会见到汉哀帝,在改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汉哀帝时代辅政的李寻和解光应当也是甘忠可学说的支持者。 可以发现,甘忠可通过著书立说以及教授学生,在齐地已经形成了比较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势力,也引起了包括刘向在内的汉朝统治阶层的重视,不得不以行政力量对他们的学术行为加以干涉。根据《李寻传》记载,刘向举奏甘忠可“假鬼神罔上惑众”,于是甘忠可被下狱。在狱中甘忠可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这件事情还没有结案,甘忠可就在狱中病死了。

钱穆认为:“盖(谷)永之此言,亦隐寓汉家运数将终之意。当时据灾异言占应,多持此说,宜乎莽之乘机而起也。下至窦融与河西,彼中智者,犹谓‘自前世博物道术之士,谷子云夏贺良等,建明汉有再受命之符,言之久矣’,可见当时汉运中衰之说入人之深。”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燕京学报》1930年第7期。

参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第307页。另参张小锋《西汉中后期政局演变探微》,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王健《西汉后期的文化危机与“再受命”事件新论》,《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1期;代国玺《“赤九”谶与两汉政治》,《文史哲》2018年第5期。

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清华学报》第6卷第1期,1930年。

汉朝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甘忠可的学术活动,是因为甘忠可提出“更受命”的思想,这在当时被认为是“左道”。事实上,所谓“更受命”指的是重新获得天命,正如钱穆所说,这种观念并不始于甘忠可,而且也没有随着甘忠可之死停止传播。 前引陈苏镇的意见提到,有一部分儒生对汉朝自武帝以来的政策不满,面对日益严重的政治和社会问题提出改革的办法,其中一些人甚至提出“汉家有传国之运”的说法,要求汉朝将政权传给有德之人。 “再受命”相较于“传国”的说法在政治倾向上相对中和,这种说法强调为了改变现状需要重新获得天命的认可,“更受命”的思想本质上不是要颠覆汉朝。 但这种思想依然引起了汉朝政府的警惕。

顾颉刚认为在汉末改制的大潮流中,甘忠可等人和刘向其实是同一条道路上的同志,参《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清华学报》第6卷第1期,1930年。也有学者依据刘向刘歆反对甘忠可夏贺良,认为刘向不言谶纬,见谢志平《西汉儒家学者丛考》,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284页。

沈家本撰,邓经元、骈宇骞点校:《历代刑法考》,第1431页。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刘向是导致甘忠可下狱的重要人物,但甘忠可下狱是汉朝行政司法体制审判的结果。 刘向举报甘忠可“假鬼神罔上惑众”,根据汉朝法律,经过司法审讯之后甘忠可很可能会被判“妖言罪”。例如前引汉昭帝时眭孟见“公孙病已立”等,上书昭帝要求禅让,这种言论触及当时政治底线,于是眭孟被定罪为“妄设祅言惑众,大逆不道”,因而被诛杀。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引《礼记·王制》“执左道以乱政,杀”,注:“左道,若巫蛊及俗禁。”疏:“卢云,左道谓邪道。地道尊右,右为贵,故《汉书》云右贤左愚,右贵左贱。故正道为右,不正道为左,若巫蛊及俗禁者……夏贺良之伪造谶文,此真所谓左道者,《唐律》之祅书祅言,正指此类,其诛也宜。”

甘忠可病死于狱中之后,他的学生得以保全。例如同样下狱被判“不敬”的夏贺良不久之后就出狱,继续传播甘忠可的思想,直到汉哀帝时这一学术团体终于能够在政治上有所作为。

总的来说,甘忠可为齐人,他和他的学生活动的主要范围是燕、齐滨海地域,然而远在长安为中垒校尉的刘向居然能够知晓他们的活动,显然是因为以甘忠可为首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团体。从后来汉哀帝时长安令郭昌、司隶校尉解光、骑都尉李寻等朝中要员都支持夏贺良的情况,也可见这个集团在朝廷中枢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后来这股势力继续在朝廷上层活动,逐渐开始对政治局势造成影响,最终酿成了比较严重的政治风波。

2.《天官历》与《包元太平经》

前文提到,“齐人甘忠可诈造《天官历》《包元太平经》十二卷”,这两本书并没有随着甘忠可病死而消失,而是在当时继续流传,根据《汉书·李寻传》的记载:

《汉书》卷七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3192页。

哀帝初立,司隶校尉解光亦以明经通灾异得幸,白贺良等所挟忠可书。事下奉车都尉刘歆,歆以为不合五经,不可施行。而李寻亦好之。光曰:“前歆父向奏忠可下狱,歆安肯通此道?”时郭昌为长安令,劝寻宜助贺良等。

汤用彤:《读〈太平经〉书所见》,汤用彤著:《汤用彤学术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后来汤一介详细论述了《包元太平经》和《太平经》的五个相同点,认为两者有着相当密切之关系,参氏著《早期道教史》,北京:昆仑出版社,2006年,第24页。另参(日)福光永司《道教思想史研究》,东京:岩波书店,1987年,第92页。

刘屹:《敦煌道经与中古道教》,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39页。

姜守诚:《〈太平经〉成书的中间环节——“洞极之经”年代考论》,谢路军主编:《太平道研究论丛(二)·平乡论道》,济南:齐鲁书社,2016年。

张勋燎、白彬:《中国道教考古》,北京:线装书局,2006年,第268页。

前贤大多认为《包元太平经》与《太平清领书》以及《太平经》等有渊源,包含有后世《太平经》的主要内容。 而且这部书以“太平”为名,反映的是当时人们的一种普遍追求。 姜守诚认为,从《包元太平经》到《太平清领书》以及后来的《太平经》之间,还有大约编撰于王莽时期的《洞极之经》。 张勋燎和白彬指出这两部书是“谶纬神学类文献”。 由《天官历》以及《包元太平经》这两部著作的名称可以推断,这两本书都与天文历法有关,属于天文历谱类文献。

《史记》卷二七《天官书》,第1289页。

《汉书》卷三〇《艺文志》,第1767页。

陈寅恪:《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氏著:《金明馆丛稿初编》。

《天官历》应当是依据天文现象编制而成的历谱类文献,其中“天官”可以理解为星象。在汉代人的理解中,天文现象的分布有着特殊的秩序,星辰排列有序,各有所司,就如同人间的官员一样,所以名星辰排列为“天官”。司马迁著《史记》有《天官书》,《史记索隐》说:“天文有五官。官者,星官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故曰天官。”《史记正义》引张衡曰:“文曜丽乎天,其动者有七,日月五星是也。日者,阳精之宗。月者,阴精之宗。五星,五行之精。众星列布,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峙,各有所属,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有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谓之北斗。四布于方各七,为二十八舍。日月运行,历示吉凶也。” 《汉书·艺文志》“数术略”收录的历谱文献有“《黄帝五家历》三十三卷”“《颛顼五星历》十四卷”“《日月宿历》十三卷”“《天历大历》十八卷”等等,这些文献的名称与《天官历》类似,班固认为历谱类的学问是“圣人知命之术也”。 所以《天官历》应该是根据天文现象编制的历法类文献,而根据甘忠可等人活动的滨海地域背景,这部著作应当会包含有五德终始说方面的内容,陈寅恪认为:“若王吉、贡禹、甘忠可等者,可谓上承齐学有渊源,下启天师之道术。”甘忠可所承接的“齐学渊源”,显然指的是自邹衍以来的五德终始方面的思想。

赵在翰辑,钟肇鹏、萧文郁点校:《七纬(附论语谶)》,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754页。

郭沂编撰:《子曰全集》,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965页。

钟肇鹏:《谶纬论略》,第54页。相关的研究参汤一介《早期道教史》,第24页,另参李养正《道教简史》,北京:中国道教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13页。

《汉书》卷一一《哀帝纪》,第340页。

(日)三浦国雄:《不死不老的欲求:三浦国雄道教论集》,王标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7年。

甘忠可另外一部著作是《包元太平经》,这里的“包元”可能与纬书《春秋元命包》的名称有关。《元命包》也写作“元命苞”,《七纬·春秋纬叙目》云:“三节共本,同出元苞,恢命著纪,儗文演爻。” 《子曰全集》卷一二《两汉谶纬》引孙瑴《古微书》曰:“元,大也。命者,理之隐探也。苞,言乎其罗络也。万象千名,靡不括也。然主以《春秋》立名之意为之履端,故其名则然。” 《春秋元命包》大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遗失,从现存的残篇来看,其主要内容与历谱之学有关。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元命包(苞)”和“包元”意思相同,指的都是上天制定天命,统一于一元,是无所不包的。 所以后来汉哀帝在诏书中也写道:“汉兴二百载,历数开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汉国再获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与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所谓“基事之元命”,师古曰:“基,始也。元,大也。始为大事之命,谓改制度也。又曰更受天之大命。” 可见“元命包(苞)”和“包元”都含有天命一统的意思,而且这里的“元”都含有时间起点的意思,就是汉哀帝所谓的“历数开元”,要改元“太初元将”的主要原因。 在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这个时间的起点意味着全新的开始,即新时代和新社会秩序的到来,这或许是汉哀帝改元的初衷。

赵在翰辑,钟肇鹏、萧文郁点校:《七纬(附论语谶)》,第392页。

从现存的文字来看,《春秋元命包》的主旨是五行更王,帝王迭兴,另外还包括天人感应方面的内容,其中关于五行更王的内容应受邹衍五德终始说的影响。《春秋元命包》注重天文历法与现实政治之间的神秘联系,由《春秋元命包》现存的内容,可以发现其中多有与夏贺良改制可以相对应的内容,例如《元命包》引孔子曰:“丘作《春秋》,始于元,终于麟,王道成也。” 所谓《春秋》“始于元”而“王道成”,其基本含义是试图了解天道运行的秩序,透过对天文现象的观察,探知天命的秩序。其中主要的方式是通过编订和制作历法或历谱,希望能够对王者的政治活动有所帮助,是以夏贺良改制的核心内容就是“改元易号”以及更改漏刻制度等等,详见下文的讨论。

《包元太平经》成书于汉成帝时期,而《春秋元命包》的成书时间也大约在西汉中后期,这两本书在学术思想上具有承接或者互相影响关系的可能性很大,是以经由对《春秋元命包》的认识,也可以了解《包元太平经》的大致内容。也就是说,《包元太平经》与《春秋元命包》这两种文献在性质和内容上都有很大的相似性,也都是汉代“历谱之学”的重要文献。而且《包元太平经》与《春秋元命包》都是试图以历数之学探知天命,然后用于指导政治实践,而这也正是历谱之学的基本思路。

根据《汉书·李寻传》的记载,刘向、刘歆父子激烈反对甘忠可和夏贺良的学说,或者因此《七略》中没有收录《天官历》和《包元太平经》。后来班固根据《七略》梳理西汉一朝关于历谱之学的相关文献时,也有意无意忽略掉了这两部著作,班固本人对其中的思想应当也不认可。前文提到司马迁对于公孙卿在历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不以为意,刘向、刘歆也反对甘忠可及夏贺良等人的历谱之学,以及对天文和人事的认知,班固和司马迁及刘向、刘歆是一致的,例如《汉书·艺文志》云:

《汉书》卷三〇《艺文志》,第1767页。

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故圣王必正历数,以定三统服色之制,又以探知五星日月之会。凶厄之患,吉隆之喜,其术皆出焉。此圣人知命之术也,非天下之至材,其孰与焉!道之乱也,患出于小人而强欲知天道者,坏大以为小,削远以为近,是以道术破碎而难知也。

可见班固认可“历谱之学”的神秘特征,甚至认为这种学术是“圣人知命之术”,他反对的是“小人而强欲知天道”。因为这种学术过于恢宏,那些“小人”并不能真正理解“历谱之学”的真实含义,反而会造成“道术破碎而难知”的结果。显然班固之言是有所指的,详见下文的相关讨论。

《汉书》卷九九上《王莽传上》,第4094页。

王夫之撰,舒士彦点校:《读通鉴论》,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6页。

后来甘忠可下狱而死,他的著作仍然被妥善收藏。《汉书·王莽传》提道:“及前孝哀皇帝建平二年六月甲子下诏书,更为太初元将元年,案其本事,甘忠可、夏贺良谶书臧兰台。” 王莽所谓甘忠可和夏贺良的“谶书”也就是《天官历》和《包元太平经》,这两本书之所以被再次提起,是因为甘忠可和夏贺良“更受命”的学说契合了王莽的需要。正如王夫之《读通鉴论》说:“甘忠可虽死而言传,天下翕然信天命而废人事,乃至走传王母之筹而禁不能止。”

总的来看,《天官历》与《包元太平经》都属于历谱类文献,是根据天文现象编制而成的,用于指导政治实践。由此也可知甘忠可属于方术士中明天文历法的一派,这一派注重历法的作用,尝试建立历史上重要事件和现实政治之间的神秘联系,并进而指导现实政治实践。基于此可以对哀帝改制以及“再受命”预言的实现方式有更清楚的认识。

3.再受命预言与汉哀帝改制

前文提到齐人甘忠可的活动,以及《天官历》和《包元太平经》的主要内容。甘忠可死后,这两部书仍旧流传,他的弟子也四处活动,至汉哀帝时终于根据夏贺良的设计进行改制,此事详见于《汉书·李寻传》:

《汉书》卷七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3192页。

贺良等坐挟学忠可书以不敬论,后贺良等复私以相教。哀帝初立,司隶校尉解光亦以明经通灾异得幸,白贺良等所挟忠可书。事下奉车都尉刘歆,歆以为不合五经,不可施行。而李寻亦好之。光曰:“前歆父向奏忠可下狱,歆安肯通此道?”时郭昌为长安令,劝寻宜助贺良等。寻遂白贺良等皆待诏黄门,数召见,陈说:“汉历中衰,当更受命。成帝不应天命,故绝嗣。今陛下久疾,变异屡数,天所以谴告人也。宜急改元易号,乃得延年益寿,皇子生,灾异息矣。得道不得行,咎殃且亡,不有洪水将出,灾火且起,涤荡(人民)〔民人〕。”

《汉书·天文志》载汉哀帝建平二年二月的时候曾经有彗星出现,其中也记载了汉哀帝改制的过程:

《汉书》卷二六《天文志》,第1312页。

二年二月,彗星出牵牛七十余日。传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牵牛,日、月、五星所从起,历数之元,三正之始。彗而出之,改更之象也。其出久者,为其事大也。”其六月甲子,夏贺良等建言当改元易号,增漏刻。诏书改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将)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刻漏以百二十为度。八月丁巳,悉复蠲除之,贺良及党与皆伏诛流放。其后卒有王莽篡国之祸。

《汉书》卷一一《哀帝纪》,第345页。

赵在翰辑,钟肇鹏、萧文郁点校:《七纬(附论语谶)》,第569页。

《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下》,第1264页。

田天:《秦汉国家祭祀史稿》,第241页。

汉哀帝青年继位,和成帝一样身体久病,而且同样没有继嗣。《汉书·哀帝纪》班固“赞”中说“即位痿痺,末年 剧”,颜师古注引苏林曰:“痿音萎枯之萎。”如淳曰:“痿音 踒弩。病两足不能相过曰痿。”师古曰:“痿亦痺病也,音人佳反。痺音必寐反。 踒者,弩名,事见《晋令》。 音烦。踒音蕤。” 《春秋考异邮》曰:“痹在喉,寿命凶。” 由于身体健康方面的问题,汉哀帝对于鬼神方术极为信赖,《汉书·郊祀志》说他“博征方术士,京师诸县皆有侍祠使者,尽复前世所常兴诸神祠官,凡七百余所,一岁三万七千祠云”。 有论者注意到,汉哀帝“复”的神祠有七百多所,其实比汉成帝建始二年改革前的六百八十三所还要多。

《汉书》卷一一《哀帝纪》,第340页。

(日)安居香山:《纬书与中国神秘思想》,田人隆译,第118页。

《汉书·哀帝纪》说:“待诏夏贺良等言赤精子之谶,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宜改元易号。”颜师古注引应劭曰:“高祖感赤龙而生,自谓赤帝之精,良等因是作此谶文。” 夏贺良告诉皇帝“赤精子之谶”说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如果“更受命”皇帝就会延年益寿,而且会有皇子出生;而如果“不应天命”就会像汉成帝那样没有继嗣,还会有洪水灾火等灾异。学者们大都认为所谓的“赤精子之谶”是谶纬预言的一种,安居香山称这种类型的谶语为“史事谶”。

夏贺良关于疾病治愈和皇子出生的承诺切合了汉哀帝的心意,于是汉哀帝同意进行改制,《汉书·哀帝纪》载改制诏书曰:

《汉书》卷一一《哀帝纪》,第340页。

汉兴二百载,历数开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汉国再获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与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将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为度。

班固撰,颜师古注,王先谦补注:《汉书补注》,第342页。

《汉书》卷一一《哀帝纪》,第340页。

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燕京学报》1930年第7期。

王健:《西汉后期的文化危机与“再受命”事件新论》,《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1期。

可以发现,汉哀帝的改制涉及了改年号以及皇帝称号,另外还有漏刻制度,以及大赦天下等内容。关于“太初元将”年号,《汉书补注》引齐召南云:“太初是武帝年号,此时何至重纪?盖惑于术士之说,创立四字年号,以示更新。其后虽不施行,然后世四字年号,遂起于此。” 所谓“陈圣刘太平皇帝”,颜师古注引李斐曰:“陈,道也。言得神道圣者刘也。”如淳曰:“陈,舜后。王莽,陈之后。谬语以明莽当篡立而不知。”韦昭曰:“敷陈圣刘之德也。” 钱穆认为:“今自号‘陈圣刘’,所以为厌胜。此后王莽乃袭其说,自托舜后耳。” 也有研究者指出,汉哀帝的改制企图借助名号、年号、漏刻的改制,开辟出一种全新的局面。

李零:《中国方术续考》,第110页。

陈泳超:《〈世经〉帝德谱的形成过程及相关问题——再析“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文史哲编辑部:《“疑古”与“走出疑古”》。

甘忠可和夏贺良等人改制方案的核心内容是改元易号和改革漏刻制度,这些都和历法有关;根据他们的言论也可以推测甘忠可等人和前文提到的公孙卿类似,也属于历谱之学中的数家一派。 这一派的核心观点是以历法为纽带,构建历史事件和现实以及未来之间的神秘联系,基于此预测未来,进而要求对现实问题进行改革。也有论者指出,甘忠可等人宣扬的再受命思想的核心内容是通过某种仪式性的手段让汉朝重新接受天命,而不是改朝换代让位给异姓。 可以发现,这种改制更多是理念或者形式上的,并未触及政治经济体制等问题。

也有学者指出,在汉哀帝的时代,谶纬之学还未形成风气,在理论和舆论上的建设还有不足,参姜守诚《〈太平经〉成书的中间环节——“洞极之经”年代考论》,谢路军主编:《太平道研究论丛(二)·平乡论道》。

《汉书》卷七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3193页。

只是汉哀帝虽然听从夏贺良等人的建议改元再受命,但身体状况并没有好转,而且夏贺良等人承诺的祥瑞现象也没有出现,反而灾异继续发生,所以皇帝“以其言亡验,遂下贺良等吏”。 汉哀帝下诏深刻检讨,强调自己为国民福祉听信了夏贺良等人的意见,但“卒无嘉应,久旱为灾”,所以决定改过,并且认为“贺良等反道惑众,奸态当穷竟”。最后有司判“贺良等执左道,乱朝政,倾覆国家,诬罔主上,不道。贺良等皆伏诛”。 这场形式上的改制最终归于失败。

《汉书》卷七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3193页。

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清华学报》第6卷第1期,1930年。

可以发现,夏贺良被杀的主要原因是试图干预朝政引起大臣不满,“更受命”虽然不改变刘姓皇权,却要夺取执政大臣的权力,这是引发矛盾的关键点。《汉书·李寻传》曰:“贺良等复欲妄变政事,大臣争以为不可许。贺良等奏言大臣皆不知天命,宜退丞相御史,以解光、李寻辅政。上以其言亡验,遂下贺良等吏。” 正如顾颉刚所说:“哀帝受命改制,夏贺良等达到了心愿,这是何等可喜的事。不幸他们所许给哀帝的利益丝毫没有着落,而他们一经得势就忘形起来。” 也就是说,夏贺良等人失去哀帝信任的根本原因是他们关于改制之后疾病治愈、皇子出生和灾异减少的承诺没有得到验证,所以给了反对派攻击他们的机会。

张荫麟:《中国史纲》,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27页。

《汉书》卷九三《佞幸传》,第3738页。

《汉书》卷九三《佞幸传》,第3738页。

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454页。

前贤注意到,汉哀帝虽然对甘忠可等人提出的“再受命”思想失望,但在某种异常特殊的情感支配下,反而是转向了眭孟提出的“禅让”说。 《汉书·董贤传》载:“上有酒所,从容视贤笑,曰:‘吾欲法尧禅舜,何如?’” 元寿元年(前2)十二月,汉哀帝策命董贤为大司马,时人猜测:“董公为大司马,册文言‘允执其中’,此乃尧禅舜之文,非三公故事,长老见者,莫不心惧。此岂家人子所能堪邪!” 据此可见,汉哀帝可能确实曾经考虑过禅让。但也有学者认为,汉哀帝考虑禅让于董贤这样一个不为舆论所接受的人,是对当时盛行的禅让以及“再受命”等说法的嘲讽, 可备一说。

钱穆:《秦汉史》,第316页。

钱穆曾言:“自昭宣以下,言禅国让贤伏诛者屡有其人,而恬不知戒。汉廷亦习闻生信,至于改号陈圣刘太平皇帝,自谓可以禳灾降福,太平无祸,其事俨如儿戏。” 钱穆所言的“禅国让贤”思潮确实在西汉中后期有较为广泛的影响力,汉代学者以及官员中持此意见者不乏其人,从汉宣帝以来,成帝、哀帝都受此思潮影响。这是再受命预言的背景。汉哀帝接受夏贺良等人的建议改制,尔后迅速放弃,内心或者曾期待改制能有效验,但本质上就如同禅让的酒后戏言一般,也可以理解为对“禅国让贤”思潮的回应。

4.再受命预言的应验

代国玺:《“赤九”谶与两汉政治》,《文史哲》2018年第5期。

再受命预言在汉成帝时代就已经出现,代国玺注意到,根据赤精子之谶,应当“更受命”的其实是汉成帝。 夏贺良对汉哀帝说:“汉历中衰,当更受命。成帝不应天命,故绝嗣。”然正如前文所述,再受命的预言其实也没有应验在汉哀帝身上,而是被王莽以及光武帝刘秀利用。

林聪舜:《儒学与汉帝国意识形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46页。

可以注意到,王莽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之中有计划、大规模地利用谶语, 其中就包括“再受命”的预言。《汉书·王莽传》载王莽奏太后要求做“假皇帝”的上书中说:

《汉书》卷九九上《王莽传上》,第4094页。

及前孝哀皇帝建平二年六月甲子下诏书,更为太初元将元年,案其本事,甘忠可、夏贺良谶书臧兰台。臣莽以为元将元年者,大将居摄改元之文也,于今信矣。《尚书·康诰》“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此周公居摄称王之文也。《春秋》隐公不言即位,摄也。此二经周公、孔子所定,盖为后法。

有学者注意到,王莽对甘忠可和夏贺良进行翻案,显示他本人与《包元太平经》有某种联系,参姜守诚《〈太平经〉成书的中间环节——“洞极之经”年代考论》,谢路军主编:《太平道研究论丛(二)·平乡论道》。

王子今:《秦汉史——帝国的成立》,台北:三民书局,2009年,第170页。

董涛:《漏刻与汉代时间观念》,《史学月刊》2021年第1期。

王莽认为改元再受命不应在汉哀帝,而应在自己身上,所谓“元将元年者,大将居摄改元之文也”,其实为自己居摄以及即真天子位制造舆论。 不仅如此,王莽还改年号和改革了漏刻制度,所谓“以居摄三年为初始元年,漏刻以百二十为度,用应天命”。“初始”的年号可以对应“太初元将”,都具有“更始”的含义,详下文的讨论。至于改革漏刻制度,论者已经注意到,漏刻制度的改变与改元、皇帝称号的改变同样重要。 其实王莽改革漏刻制度,应当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统合中央与地方制度,二是王莽喜爱“时日小数”的性格使然。

《汉书》卷一一《哀帝纪》,第340页。

陈槃:《秦汉间之所谓“符应”论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6本,1947年。

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燕京学报》1930年第7期。

陈泳超也指出,韦昭的意见是正确的,如淳的看法有事后诸葛亮之嫌,见《〈世经〉帝德谱的形成过程及相关问题——再析“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文史哲编辑部:《“疑古”与“走出疑古”》。

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燕京学报》1930年第7期。

另外,前引《汉书·哀帝纪》颜师古注“陈圣刘太平皇帝”引如淳曰:“陈,舜后。王莽,陈之后。谬语以明莽当篡立而不知。” 陈槃指出:“由如淳说,似陈圣刘太平皇帝之号亦为莽篡立之谶,则不知莽符命中果有此说耶,抑淳皮傅之言耶?” 前引钱穆认为:“今自号‘陈圣刘’,所以为厌胜。此后王莽乃袭其说,自托舜后耳。如说陈圣之义极是,惟谓谬语以明莽当篡立,则非。” 应当可以认为,如淳的意见确实为“皮傅”。 王莽似乎并未深究“陈圣刘太平皇帝”的名号,其侧重点在甘忠可和夏贺良谶言中的改年号和漏刻制度方面,正如钱穆所云,其自托舜后乃据五德转移之说,认为尧后之汉德既衰,自己为舜后自当取而代之。

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第441页。

皮锡瑞撰,吴仰湘编:《经学历史》,第108页。

《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第86页。

《后汉书》卷一二《王刘张李彭卢传》,第509页。

瞿林东:《中国史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90页。

庞天佑:《中国史学思想通史·南北朝魏晋卷》,合肥:黄山书社,2003年,第241页。

后王莽政乱,光武帝刘秀也被认为是“再受命”。《容斋随笔》云:“哀帝时,夏贺良以为汉历中衰,当更受命,遂有陈圣刘太平皇帝之事,贺良坐不道诛。及王莽篡窃,自谓陈后,而光武实应之。” 前引皮锡瑞《经学历史》也说:“夏贺良以为汉有再受命之祥,而应在光武”。 《后汉书·光武帝纪》范晔“论曰”:“是岁县界有嘉禾生,一茎九穗,因名光武曰秀。明年,方士有夏贺良者,上言哀帝,云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于是改号为太初元年,称‘陈圣刘太平皇帝’,以厌胜之。” 光武帝刘秀出生于汉哀帝建平元年,建平二年夏贺良改制,范晔刻意将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论证光武帝的即位应验了“再受命”的预言。另外,范晔在《后汉书·卢芳传》的“论曰”中也说:“观更始之际,刘氏之遗恩余烈,英雄岂能抗之哉!然则知高祖、孝文之宽仁,结于人心深矣。周人之思邵公,爱其甘棠,又况其子孙哉!刘氏之再受命,盖以此乎!” 其中“刘氏再受命”的说法应当引起注意。有学者认为,宣扬受命与符瑞反映了范晔在思想和政治上的局限性。 也有论者指出,神化东汉政权,反映了范晔的正统思想。

《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第798页。

《后汉书》卷一一《刘玄刘盆子列传》,第473页。

《后汉书》卷二九《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第1024页。《资治通鉴》节略而言曰:“汝南郅恽明天文历数,以为汉必再受命,上书说莽曰:‘上天垂戒,欲悟陛下,令就臣位。取之以天,还之以天,可谓知命矣!’莽大怒,系恽诏狱,逾冬,会赦得出。”《资治通鉴》卷三八《汉纪三十》,第1224页。

《后汉书》卷三五《张曹郑列传》,第1201页。

事实上,西汉末年刘氏“再受命”的思潮具有深远的影响,甚至一度决定了政治走向。例如窦融和豪杰诸太守商议归属时,其中有“智者”说:“自前世博物道术之士谷子云、夏贺良等,建明汉有再受命之符,言之久矣。” 窦融等信服此说,遂决意归属刘秀。另外《后汉书·刘玄传》载安陵人弓林等人的言论也说:“今皆云刘氏真人,当更受命,欲共定大功,何如?” 《后汉书·郅恽传》记载郅恽的预测说:“方今镇、岁、荧惑并在汉分翼、轸之域,去而复来,汉必再受命,福归有德。如有顺天发策者,必成大功。”另外郅恽也曾上书王莽劝其退位,其中提到“刘氏享天永命,陛下顺节盛衰,取之以天,还之以天,可谓知命矣。若不早图,是不免于窃位也”。 《后汉书·曹褒传》载曹褒父曹充的上书说:“汉再受命,仍有封禅之事,而礼乐崩阙,不可为后嗣法。”

《后汉书》卷一五《李王邓来列传》,第573页。

袁宏著,张烈点校:《后汉纪》,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页。

《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上》,第2页。

杨联陞:《东汉的豪族》,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6页。

《后汉书》卷一五《李王邓来列传》,第579页。

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353页。

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72页。

另外,西汉末年还流行“刘氏复兴”“汉当复兴”的说法。例如《后汉书·李通传》云:“莽末,百姓愁怨,通素闻守说谶云‘刘氏复兴,李氏为辅’,私常怀之。” 袁宏《后汉纪》曰:“(李)守身长八尺,容貌绝异,治家与子孙如官府。少事刘歆,好星历谶记之言,云‘汉当复兴,李氏为辅’。私窃议之,非一朝也。” 后来李守之子李通与刘秀深结,《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其言曰:“刘氏复起,李氏为辅”。 当时的刘秀虽然“不敢当”,但这则谶言确实让刘秀振奋,于是会同率领宗族宾客起兵。 另外《后汉书·王常传》载王常之言曰:“王莽篡弑,残虐天下,百姓思汉,故豪杰并起。今刘氏复兴,即真主也。” 《东观汉记》载耿弇曰:“百姓患苦王莽苛刻日久,闻刘氏复兴,莫不欣喜,望风从化,而去虎口就慈母,倒戟横矢不足以喻明。” 赵翼注意到“王莽时起兵者皆称汉后”。 “民心思汉”显然是“刘氏复兴”预言的社会思想背景。

《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下》,第4166、4168页。

事实上,“刘氏复兴,李氏为辅”的谶言在王莽时代就已经出现,《汉书·王莽传》载卜者王况与李焉之言曰:“汉家当复兴。君姓李,李音徵,徵火也,当为汉辅。”显然这种说法源自汉家尧后为火德的观念,是从五德终始的角度论证李氏为汉辅。另外王况还为李焉作谶书,其中有“四年当发军”“十一年当相攻”等语,另外还有王莽大臣吉凶日期预言。后来王况被告发下狱死,《汉书》载王莽特意针对王况的预言进行厌胜:“莽以王况谶言荆楚当兴,李氏为辅,欲厌之,乃拜侍中掌牧大夫李棽为大将军、扬州牧,赐名圣,使将兵奋击。” 王莽如此大张旗鼓,必然会使这则谶言更加广为流布,或者正因此这则谶言为当时在长安事刘歆的李守所知,后来影响及李通和刘秀。

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第87页。

《后汉书》卷二《显宗孝明帝纪》,第95页。

《后汉书》卷四二《光武十王列传》,第1436页。

《后汉书》卷一七《冯岑贾列传》,第652页。

“光武中兴”也可以理解为“再受命”,《廿二史札记》“光武信谶书”条说:“哀帝建平中,有方士夏贺良上言赤精子之谶,汉家历运中衰,当再授命,故改号曰太初元将元年,称陈圣刘太平皇帝。其后果篡于王莽,而光武中兴。” 赵翼认为从篡于王莽到光武中兴的这段历史可以理解为“再受命”。事实上,“受命中兴”是东汉重要的政治口号,例如汉明帝在诏书中说:“先帝受命中兴,德侔帝王,协和万邦,假于上下,怀柔百神,惠于鳏寡。” 明帝时东平王刘苍上《光武受命中兴赋》,汉明帝“甚善之,以其文典雅,特令校书郎贾逵为之训诂”。 后来汉安帝的诏书也说:“昔我光武受命中兴,恢弘圣绪,横被四表,昭假上下,光耀万世,祉祚流衍,垂于罔极。” “中兴”与“受命”紧密相连,其中确实也含有“再受命”的含义。

《后汉书》,第3196页。

蔡邕:《光武济阳宫碑》,严可均编:《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1757页。

《后汉书》,第3663页。

其实光武帝庙号“世祖”也含有“再受命”的意思,《续汉书·祭祀》引蔡邕曰:“孝明立世祖庙,以明再受命祖有功之义,后嗣遵俭,不复改立,皆藏主其中。” 蔡邕《光武济阳宫碑》说:“惟汉再受命曰世祖光武皇帝。”班固《南巡颂》也说:“惟汉再受命,系叶十一。” 在东汉人的历史叙述中,高祖刘邦为“受命创业”之祖,而光武帝刘秀则为“受命中兴”之祖,《续汉书·舆服》注引《东观书》曰:“高皇帝始受命创业,制长冠以入宗庙。光武受命中兴,建明堂,立辟雍。” “中兴”之祖相对于“创业”之祖,自然就是“再受命”了,在东汉的正统观中这显然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后汉书》卷一三《隗嚣公孙述列传》,第538页。

钱大昕:《三史拾遗》,陈文和主编:《嘉定钱大昕全集(增订本)》第四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16年。

《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083页。

需要注意的是,在西汉末年也曾流行“一姓不得再受命”的说法,对于理解再受命预言也有重要意义。《后汉书·公孙述传》曰:“以为孔子作《春秋》,为赤制而断十二公,明汉至平帝十二代,历数尽也,一姓不得再受命。” 钱大昕《三史拾遗》引陈氏景云曰:“姓不再命,《尚书帝命验》之文。见《诗文王篇》正义。” 《毛诗正义》云:“《尚书帝命验》曰:自三皇以下,天命未去飨善,使一姓不再命,然则文王已受赤雀武王又得白鱼者一姓不再命,谓子孙既衰之后,天不复重命使兴耳,非谓创业之君也。” 显然公孙述“一姓不再受命”是对《尚书帝命验》的曲解。然而这种说法确实也受到一部分人支持,例如班彪也曾断定天下不会再归刘氏。前引陈苏镇的意见提到,自西汉中后期开始,知识阶层就对武帝及霍光等人的政策不满,并进而产生了要求汉家禅让的想法,至王莽改制政局混乱,“民心思汉”成为主流社会思潮,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仍对刘氏不满,再加上如公孙述等别有用心者的宣传蛊惑,“一姓不得再受命”的说法也有一定的影响力。只是后来光武帝刘秀“中兴”“再受命”,这种说法就逐渐消泯不见了。

总的来说,甘忠可以及西汉中后期开始出现的“再受命”思想,宣扬汉王朝所受的旧的天命已经结束,需要重新接受天命,甘忠可以及后来的夏贺良等人认为汉朝的皇帝可以通过改革年号等方式,来重新接受天命。最早被认为应当“更受命”的是汉成帝,但汉成帝被认为“不应天命”;后来夏贺良改制失败,“再受命”也没有应在汉哀帝。王莽对“再受命”进行了重新的解读,认为自己才是真正应该接受“天命”的人;然而王莽政败,“再受命”最终被认为应验在光武帝刘秀身上。可以发现,“再受命”预言在先,而王莽、光武帝等寻求验证在后,谶纬预言的结果导向特征在这里体现得十分明显。

四、刘秀当为天子预言

前引皮锡瑞《经学历史》云:“王莽时谶云‘刘秀当为天子’,尤为显证。”刘秀青睐经术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谶言“刘秀当为天子”被验证。这则谶言原本所指并非刘秀,但和“再受命”预言一样,最终被认为应验在刘秀身上。“刘秀当为天子”预言的应验过程值得深思。

1.符命中的“刘秀”

“刘秀当为天子”的预言出自《赤伏符》,也就是光武帝的受命之符。《后汉书·光武帝纪上》说:

《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上》,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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