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之首,历史之末
进食确是人性。举凡有生命的生物都要进食。然而,根据特定的社会习惯,且总是繁琐地额外使用特殊用具,然后在一日的某个特定时间点,吃下规范好的整份菜肴和饮料,这就远超出人性的范畴了。生物学上跟人类相近的某些动物也有集体进食的行为,尤其是具有社会性的物种(大型猿猴、狼、狮子……)。牠们共同进食时,似乎也不是毫无规范:比如谁对最抢手的食物有优先享用权,进食的先后次序,以及座位的安排等等,这无一不让人联想起人类的餐桌礼仪。
◤随机进食遭淘汰◢
然而,除了人类以外的其他具社会行为特征的动物,牠们遵循进食规范的情况仍属罕见。最常见的情况是,动物(其实植物也是)个个都是机会主义者:只要一有机会,立刻抢食。牠们打猎、外出寻找食物(水果、谷物、草或树叶、昆虫……),以至于进食的时机从来就没有一张规律的时间表。因此,人类豢养的动物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牠们是依循着某种与牠们一起生活的人类所制订的间隔时间进食,如此日复一日的循环,也就是分餐进食。有些动物园安排的“餐”是在白天轮流分时段喂食,一个物种接一个物种,目的是为了让参观民众能够欣赏到喂食秀。
尽管如此,人类依旧有机会选择随机进食的生活方式。在物种极其多样的环境中生活的社会组织就是最好的例子,好比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区的居民。浆果或昆虫,树叶或蛆,皆是不需等待用餐时刻来临,随时随地可放进嘴里的美味。这样的人类学实证,不也勾起了我们对众多因野生大地开垦后消失的野外美味的怀念之情吗?工业社会中,人们可购买的动植物产品种类,从数千种增加到数万种。而居住在婆罗洲、刚果或亚马孙河谷密林中的原始居民视为美味的绝大多数食物,看在那些初来乍到的旅人眼里,第一个反应多半是恶心得退避三舍,而后也许才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尝一尝味道。
这随机在路上寻得的进食机会,跟城市居民习以为常的闲闲嚼个零嘴,在本质上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一日三餐◢
分餐而食,从餐饮内容和出菜次序上长期形塑出的规范来看,是专属于人类社会(以人性的角度而言)的行为,但它同样也受限于生物体的某些限制,最强力的限制莫过于举世皆然的日常三分法作息。每日分三次进食:这大概是比禁止乱伦更普遍的举世法则了。
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就一个清醒的个体来说,成年人的消化系统必须每隔五到六个小时进食一次。食物在胃里停留的阶段大约是一个半小时到两小时;再来需要三到五小时的时间来通过小肠,这段吸收的阶段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延长。待在大肠的时间就长得多了,可能超过六十个小时;不过,到了这里,已经属于食物残渣的储存和管理阶段了,就狭义的解释,并不属于食物循环的一部分。若我们把这个生物上的限制和另一个基本的生理需求,即睡眠,两相结合,睡眠时间平均是八小时左右,如此一来,一个成年个体的标准日常基础作息表就出来了。
独居亚马逊丛林的黑尼洛人(Jivaro),多少总是吃个不停的进食方式,套在为了考试通宵熬夜复习功课的学生身上,单就维生的观点来看,其实并不荒谬。白天不间断的进食比较偏向社会现象,而非生理的制约。考验耐力的运动项目,不允许在也许长达十几个小时的运动竞赛时间内有任何停顿,但途中得不停大量摄取水分、热量、矿物质,尤其是钠,所以必须在使劲卖力的过程中规律的补充营养。然而,“吃零食”经常是用来形容大白天里吃个不停,有着明显负面色彩的行为。这样的行为确实总是常跟超高热量或太油太甜的食物产生连结,而且常常是在身体不太活动的时候进行。青少年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洋芋片、糖果一口接一口,再大口灌下汽水,立刻形成一幅经典的吃零食画面。不过,隐藏在这背后的观念大概仍脱不了“只有摆在餐桌上的食物才是正餐”吧。更何况,假设这位任性的青少年大口嚼的是色拉、谷物和水果,喝的是水,多半还是会遭到责骂。
吃零食承受的可说是来自社会和营养学的双重抨击,是对于它不遵守集体用餐习惯,又不尊重用餐时间的刑求。吃零食之所以受人指摘,乃是它被认为是一种脱离社会的行径,部分原因在于吃零食经常是一个人单独的行为——尽管一群人看电视球赛转播共食披萨,看起来也很符合社会要求的所谓正餐的标准——其实最主要原因还是,它未能遵循社会的集体作息时间表。
一天中该在哪几个特定时间点进食,其实只是岁月逐年累月的累积,以及迫于社会紧凑的节奏下所塑造出来的日常作息的一部分。既然规定了某段时间该工作,某段时间该上教堂,或去做公共服务,某段时间该休息,而后某段时间该去休闲娱乐……那当然也该有一段时间是用来吃饭的。就像现代社会区分了求学阶段、会话还有退休阶段一样——这些阶段并非法律强制规定下的产物,反而比较像是人生的各种不同年龄阶段;在许多比较古老的社会体系里,在人生各个阶段的衔接点上,通常会举行仪式,象征过渡到下一阶段。将各种不同的作息统一规范时限,能让社会全体在时间上互相配合,让大家在商店营业的时间里去采买,让大家了解各类活动场所的开放和打烊时间,使得大家能跟着亦步亦趋,日复一日的织就出人际关系网络。所以,让所有人心里大致有个底,知道其他人会在什么时间去吃饭,确有其必要性。
国家经济统计院(Insee)会定期针对法国国民的日常作息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下午一点钟,全法国有超过半数的人都在饭桌上(早餐的时间就没有那么集中了)。要说把专属用餐的时段划分出来塞进群体作息时程表里,是因为其他活动也画出特定时段的缘故,不如说是彼此互为因果的。比起以往任何时候,或其他的任何地方,居住在都市化和工业化社会里的人更早——可说从小婴儿吸奶阶段就开始了——得知用餐是有时间表的。小婴儿一天从吃七餐(常用的说法应该是喂七次奶)到一天五次然后四次,长大成人之后,固定一日三餐。
这并不是在否定群体用餐时刻常具有的教会神圣色彩,事实上完全相反。在许多社会里,有很多宗教仪式,或类似的宗教活动正是以神圣的餐会形式举办。天主教的弥撒就是典型的例子。推而广之,平日的正餐,举凡多人齐聚一堂的场合,很少能完全抛掉宗教的影子,当然也摆脱不掉相关的规范和禁令。西方人每日三餐中的早餐大概是最不受社会和宗教规范束缚的一餐了。这多半与它历史不长,而且不太要求大家齐聚一堂的特性脱不了关系。
◤和其他两顿不一样◢
今日,在西方国家,尽管早餐的形式已经固定而且变成传统了,它跟其他两顿正餐相当不一样。
午餐和晚餐有许多共通点:首先是安排好的上菜次序(前菜、主菜、甜点)。一道一道端上桌的上菜方式,是所谓的“俄罗斯式出菜法”,跟在“déjeuner”前多加“petit”形成“petit déjeuner╱早餐”的历史差不多长,都相当近代:这种上菜模式在十九世纪才现踪法国。相反的,绝大多数的早餐吃法都选用历史比较久远的“法式出菜法”,所有菜肴全部一起上桌,让宾客自由选择组合自己的餐点。全球过半的旅馆经营者都很清楚,早晨的这一顿若以自助餐的方式安排,可以大大节省人力成本……。
早餐和其他两餐的另一个明显差异在于,它提供的菜色一般而言样式较局限。早晨,在西方国家的饭店,很少会出现出乎客人意料之外的食物:果汁(多半以柑桔类为主)、鸡蛋(煎蛋、炒蛋或水煮蛋),茶、咖啡和热可可、面包糕点、果酱和奶油,谷片;意料之中的还有水果和几样冷热腌制熟食(煎烤培根、小热狗、火腿、义式腊肠)。就算是豪华的高级大酒店,早餐菜色也大致不出这个范围。若想要看到其他菜色,就得往主要客源不是西方国家人民的饭店里找了。因此,大多数的时候,早餐吃的东西每天都是差不多的。相反的,另外两顿的花样就多了。
在生理方面,没什么特别理由可说。经过一夜的水分流失(主要是流汗导致)后,让身体获得水分补给算是我们对早餐的唯一生理需求了。所以饮料,无论冷饮或热饮,都是早餐里面相当重要的一环,而饮料在午餐和晚餐时就比较像是烘托的配角。这一点从餐具摆放的位置,和点菜的次序就可窥见一二。
早餐桌上,汤碗或杯子一般都摆在用餐者的正前方,中央的位置;换成其他两顿,那个位置上摆的会是盘子,周边才是玻璃杯。服务生问的第一个问题,在早上会是:“咖啡、茶还是热可可?”相对的,午餐和晚餐的时候,总是让客人先点主菜,然后才点酒或水。每一顿都可能碰得到的液体类食物是“soupe╱汤”,清汤、浓汤或炖肉汤。早在“déjeuner”前加上“petit”变成早餐之前,汤就是早餐的要角了,但在晚餐字汇的演变上,“soupe”这个字却面临了完全不同的命运,如今只剩下离巴黎十万八千里远的地方还听得见人们用“souper”这个字指称晚餐。
然而,液态食物,以及由此衍生的半液态食物,好比加入牛奶的谷片,在早上对人体的重要性,并无法解释早餐食物样式何以如此简单。那是因为早餐食物样式的受限,并非出于人体生理的需求,而是来自社会:准备一天的第一顿餐点的时间必然比较急迫。从好久以前开始,负责准备早餐的人无论是仆人或是家庭主妇,都知道自己必须很早起床,但最让人烦心的不是食物本身,而是火。事实上,世界上仍有许多地区,早上吃的还是昨夜的剩菜。所以,在波里尼西亚,居民早上喝咖啡已经是相当普遍的习惯,但仍经常会拿昨夜吃剩的鱼配着吃。无论是家庭或是营业场所,准备时间的局限才是造成早餐和其他两顿正餐菜色差异如此之大的关键因素。
日常作息的压力,压缩作息的相对急迫性,不是无来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