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这顿饭,其值不菲。必须具有小康以上收入水平,同时具有良好胃口的消费者,才能埋得起单、才能消化得了的一份食谱。主食有面有米,副食有羊羔、仔鹅、鲙鱼、猪肉熟食。饭后,有好泉水烹好茶叶,自是沁人心脾的上佳品味。吃罢喝罢,解衣仰卧,真是好不自在。
不过,元符元年(1098)间的苏轼,日子过得并不开心。一辈子犯小人的他,又遭贬谪,渡琼州海峡,到海南的儋耳安置。好在那时没有实施对知识分子劳动改造政策,先生还有可能写字读书。可是,究竟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背井离乡,回朝无望,那坐以待毙的苦闷,那枵肠辘辘的煎熬,是他一生中最没落、最艰难的阶段。也许,回味往事,举笔落墨,大师给朋友写了这幅字,作一次精神会餐,不无可能。
我们遂可揣度唐、宋饮食之一斑。
北宋都城汴京,与唐东都洛阳,西都长安,同属中原,饮食习惯应该是基本相似。由于从秦陇,到关中,再到河洛地区的黄河流域,粮食作物以小麦种植为主,略可推断唐人的胃口,是以面食为主。“槐叶温淘”,我想可能是捞面或者酿皮一类的面制品。我曾在豫西北怀庆府的博爱、沁阳一地劳动改造过,修过从河南焦作到山西晋城的铁路。1958年正是三面红旗招展之际,河南也是招展得特别强烈的省份,那人民公社的大食堂,那屋子大的笼屉,那脑袋大的馒头,真有共产主义已经光临的感觉。
同时,我也领教了老祖宗神农氏尝百草,实际是给中国人带了一个坏头,老乡除了大口大口啃白面馍之外,不进其他油盐。结果,馍啃光以后,就三年灾荒。数千年来,中国人局限于从植物中吸取营养,这对于改善人口素质,提高健康水平,决不是件好事情。
因此,一个面有菜色的民族,想不当“东亚病夫”也难。
所以,我很看重苏轼文字中,那盆蒸得烂熟,令人食指大开的同州羊羔,实在是一个很重要的信号。至少表明在大唐盛世,一直延至五代、北宋,生活在黄河流域的汉民族,受到西域文明的薰染,饮食习惯上的逐步胡化,是不争的事实。国人的消化系统里,肉食渐渐成为很主要的成分,这是中华民族的一大幸事,也是中国历史上得以辉煌的物质基础。
一个人,活得好不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活得好不好,胃口,是很关键的问题。
同州,即今之陕西大荔,由于南濒洛水,西临黄河,是个粮谷丰饶、水肥草美的农业县份,那里出产的胡羊,肉质细嫩,味美可口,乃泡馍的首选羊肉,至今有名。但在东坡文中,最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不是羊肉的质地问题,而是他所说的做法和吃法,虽只不过是一道菜,但却有改变中国的重要意义。
在地球上,凡食肉类动物都凶猛,凡食草类动物,都温驯。唐代同胞可能从不断侵扰中原的胡人身上得到教训,人强欺侮人,人弱受欺侮,因此,神农氏的草食主义,在唐代,逐渐失去市场。同州,距离西域甚远,吃羊羔,绝对皈依西域正宗。
这盆蒸得稀烂的羊羔,更接近美国人的感恩节或圣诞节的火鸡,而与祭孔时全猪、全羊、全牛毫无共同之处。第一,在做法上“灌以杏酪”,绝非中国人的传统;第二,在吃法上“食之以匕不以筷”,也是对尝百草的神农精神,予以革命和否定。
“食之以匕不以筷”,看似小事一桩,但对唐人来讲,这个突破,意义重大。
世界上从来没有恒定不变的东西,民族特性也非铁板一块,饮食习惯并不是永远不可改变,所以,对付这只羊羔,除了一把锋利的刀,一副坚固的牙,一个强壮的胃,还需要那种绝非汉人所有,而是胡人天生的吃的心理,方能左手割肉,右手持杯,享咀嚼之趣;方能食膻啖臊,大快朵颐,得饕餮之乐。酒足饭饱之后,再加之一壶浓酽滚烫的好茶,沁入心田,那就齐了。
放下筷子,拿起刀子,在唐代,便是不以为奇的事情了。
肃宗为太子,尝侍膳。尚食置熟俎,有羊臂臑。上顾太子,使太子割。肃宗既割,余污漫刃,以饼洁之,上熟视,不怿;肃宗徐举饼啖之,上大悦,谓太子曰:“福当如此爱惜。”(宋.王傥《唐语林》)
因为不同饮食文明,表现着不同民族特性,这种食用工具的区区变动,也会起到不可小视的微调作用。一般来说,动筷,礼让谦恭,持刀,很难斯文,汉人用筷挟菜,温文尔雅,殷勤周到,多繁文缛礼之士;胡人持刀食肉,血气方刚,多剽悍强横,骑动掳掠之徒。所以,大唐盛世,与其说,唐人胃口朝胡人饮食靠拢,还不如说西域文明也在影响着中原文化,交流通常是相互的,开放从来是彼此受益的。
作为中原文化和西域文化的交汇点,唐代的长安,便是当时整个社会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心,也是从广义上来理解大唐盛世,有一副极其良好胃口的集中体现。
谈唐代,不能不谈唐诗,谈唐诗,不能不谈李白。如果,我们从诗人笔下的“胡姬”,在其诗篇中的出现频率,也可估计,或者想象,这座都城,是以怎么样的姿态,向全世界敞开怀抱了。
“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前有一樽酒行》)
“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白鼻》)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少年行》之二)
“何处可为别,长安青绮门,胡姬招素手,醉客延金樽。”(《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之一)
从这些诗句所提供的意境,若能在冥思遐想中,神游一千多年前的古长安,那将是怎样一个体验啊!不过,我还是郑重劝一句,若是你读过白行简的《李娃传》,建议你先不要到唐代的红灯区平康里去,那儿是李娃和她姐妹们活动的领地,你的荷包里,若没有过多的银两,那是你无法承担得起的高消费。而是要到西市、金街一带,那里的食肆、酒店、歌楼、舞榭、倡馆、茶寮、戏场、杂市,才是好红火、好热闹的去处,才绝对是一个值得你逗留的风流所在,否则,李白跑那里去做什么?
你会发现那些打扮得粉妆玉琢、花枝招展的胡姬,玉脸生春、眉目传情,向你冁然一笑,令你心旌荡漾,向你挥摆纤手,令你举步踟蹰。那摆动的绦带,曳地的长裙,袒露的襟领,洁白的肌肤,在扑面而来的香风里,弥漫着这些异域女子的荷尔蒙气息,该是怎样挑逗这个城市的勃然生机啊!
这就是唐朝的胃口,这就是长安的浪漫。
那时候,政治上不分畛域,张开怀抱,经济上不分族别,竞争谋生,宗教上的不分信仰,相互容忍,族别上的不分胡汉,悉为臣民。胡人几乎融进了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汉着胡帽,胡着汉冠”,甚至在服饰上,也在模糊着中外文化疏隔的界限。
我很钦佩唐朝的这种广义上的好胃口,它意味着一份自信,一份豪壮,一份担承,一份敢把天下纳入我胸怀的大气。那些阳萎患者,你就是打死他,他连这样想一想的勇气,也不会有的。自南宋至清末,中国之一蹶不振,吃亏就在胃口,都像林黛玉那样,只能挟一筷子螃蟹肉吃,小命都难保,焉谈爱?焉谈情?焉谈雄心壮志,焉谈民族复兴?也许积弱的中国,尤其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实在压抑得太久太狠,大唐盛世,遂成这个民族永远被憧憬的梦。
盛唐统治的大版图,大气魄,大形势,大开放,其实是一个漫长的民族融合过程的结果。经过公元420年至589年南北朝的拉锯战,到公元618年隋朝实现统一,既是人之所为,也是势之所趋。唐代的统治者,敢作敢为,大气豁达,可能与血液中的胡人基因有关,正如国学大师钱穆所考证的:
近人有主李唐为蕃姓者,其事作否无确据。然唐高祖李渊母独孤氏,太宗母窦氏,外祖母宇文氏,高宗母长孙氏,玄宗母窦氏,皆胡族也。则李唐世系之深染胡化,不容争论。唐人对种族观念,亦颇不重视。即据《宰相世系表》九十八族三百六十九人中,其为异族者有十一姓二十三人,时人遂有“华戎阀阅”之语。崔慎猷至谓:“近日中书,尽是蕃人。”又唐初已多用蕃将,甚至禁军亦杂用蕃卒。(《国史大纲》)
正是这种混杂的人种优势,正是这种胃口的胡化倾向,唐代的文治武功,达到中国历史上的高峰。加速了边外属国的归附,推动了胡人内迁的涌入,也造就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贞观之治、开元之治的黄金时代。随着民风民俗的广泛传播,衣食住行的深入渗透,以麦面为主的中原人,在择食主张上多近胡人。
毕罗者,番中毕氏、罗氏好食此味。(唐.李济翁《资暇集》)
今衣冠家名食,有萧家馄饨,漉去汤肥,可以瀹茶;庚家粽子,白莹如玉;韩钧能作樱桃毕罗,其色不变;有能造冷胡突鲙,鲤鱼臆,连蒸诈草,草皮索饼;将军曲良翰,能为驼峰炙。(唐.段成式《酉阳杂俎》)
中土人本来擅长于制作面食,曾几何时,也时尚胡风起来。记得贺知章初到长安,投师访友,出明珠为贽见之礼,主人了不在意,嘱童持去鬻胡饼数十枚,众人共食之。可见这种潜移默化的作用,岂能低估?由此,可以看到长安城里的原住民,不得不按照地道的西域风习,来调整自己的胃口。
因为着眼于摄取更多的动物蛋白,膳食结构发生变化,使得国人的体质、气质、精神、心态,也在嬗变之中。肉食增多,势必带来某些人种学上的演化。唐朝男人的豪放自信,唐朝女人的妩媚可爱,正是这种食物结构成分发生了变化的结果。
这个结论,很可能使有识者嗤之以鼻,但一杯牛奶,改变一个民族,却是发生在二十世纪日本的事情,那是有目共睹的。
在《资暇集》中,有一则《熊白啖》的故事,你便懂得唐人的好胃口了。
贞元初,穆宁为和州刺史,其子故宛陵尚书,及给事已下尚未分官,列侍宁前。时穆氏家法切峻。宁命诸子直馔,稍不如意则杖之。诸子将至直日,必探求珍异,罗于鼎俎之前,竞新其味,计无不为。然而未尝免挞斥之过者。一日给事直馔,鼎前有熊白及鹿脩,忽曰:“白肥而脩瘠相滋,其宜乎?”遂同试,曰:“甚异常品。”即以白裹脩改之而进,宁果再饱。宛陵与诸季望给事盛形于色,曰:“非免免笞,兼当受赏。”给事颇亦自得。宁饭讫,戒使令曰:“谁直?可与杖俱来。”于是罚如常数。给事将拜杖,遽命前曰:“有此味,奚进之晚耶?”于是闻者笑而传之。
熊白,即熊的脊肉,极嫩极肥,鹿脩,即风干的鹿肉,极干极韧,两者性质不同,炒蒸以后,却效果奇佳,鲜美异常。据说,现在到西安吃仿唐菜,还可以点到这道名品。试想这么一位老爷子,每顿食肉,食不好,还要敲儿子的屁股,固然可讽之曰“肉食者鄙”,就知道那张嘴,而无远谋深虑,但不也感觉到他那粗鲁豪悍的可爱乎?
什么时代,什么胃口,胃口是决定出汉子,还是出侏儒的关键。这也是清人顾亭林在《日知录》里,早就感慨万分的话题,他说:
余见天下州城,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人情苟且,十百于前代矣。
顾炎武所说的一朝一朝的式微,我不禁想起晚清大学士徐桐——这位给老佛爷策动义和团扶清灭洋,提供理论依据,掌握宣传舆论的教父。庚子事变期间,尽管风烛残年,不得不每日进宫,以备慈禧垂询。可他,家住崇文门外,坐在轿里,往北抬,花市有洋人的教堂,他不能路过;往西抬,东交民巷有使团的洋鬼子,更不能路过;往南抬,绕路而行,又避不开当时北京城的红灯区八大胡同,可谓步履维艰。他那顶只好远走永定门,再经西直门,然后才从西华门进宫的轿子,成为京城的一个笑话。
一个人,为其狭隘的教义活到如此猥琐凿枘的地步,这个朝代,不亡何待?
这位老夫子,活了一辈子,闻夷色变,视洋为敌,闭目塞听,拒绝变革,如防洪水猛兽那样,抵制一切外来的新鲜事物。于是,倘若有谁端来唐朝穆宁吃得眉飞色舞的那盆“熊白啖”,拦住那顶笑话轿子,捧过去,基本上已是一具政治僵尸的他,绝不敢举筷尝上一口的。
因此,好的胃口,包涵着宽容、博大,体现着接受、吸纳,意味着消化、摄取,代表着健康,活力。对一个人来说,足以雄壮体格;对一个朝代来说,足以强健精神;对一个城市来说,足以鼎盛壮大,对一个国家来说,足以生生不息。
唐朝伟大,在于唐朝从不挑食的好胃口,这一点,很重要。
宋朝的泼皮
——唯泼皮,其兴也勃,其败也速
一
泼皮,比流氓要狠,比无赖要凶,所有的中国人,了解人类社会中这种渣滓群体,都是从《水浒传》开始的。
以宋朝为背景的《水浒传》,堪称一部“泼皮教科书”。从这部小说,我们知道泼皮是项顶古老的职业,而且,我们还知道泼皮在宋代最发达,最泛滥。
《水浒传》的第六回,鲁智深大闹五台山后,再难在寺院里待下去,智真长老就把他介绍到开封府的大相国寺去。开封乃大宋王朝的首善之区,大相国寺乃皇家常去礼佛的庙宇。不像五台山,峰高岭陡,地广人稀,连个派出所也未设得一个。鲁智深,酒劲上来,是个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敢把庙门都拆了的主,谁也奈何不得。若是打发到都城相国寺,这厮胆敢寻是惹非的话,天子脚下,不怕没人管他。这想法当然不错,可大相国寺的住持智清禅师,却不这么看,当着众人埋怨这位师兄好没分晓,你送来这块烫手山芋,我能留他在市中心的大庙里惹祸吗?恰巧,大相国寺在酸枣门外有块菜园子,属于寺院的三产之列,原来管事的和尚不想在那个城乡结合部呆了,正好鲁智深没处安排,就派到那儿掌管。
宋朝的开封很发达,即使隶属郊区的酸枣门外,也是人烟稠密之地,只要有人口,有买卖,有饮食酒店,有三教九流,就有泼皮。于是,那“一个叫过街老鼠张三,一个叫青草蛇李四”的泼皮出现了。这是两位档次较差,没什么气候的泼皮,其绰号,一个鼠,一个蛇,就注定了委琐卑劣、出息不了的实质。真正称得上泼皮的泼皮,那气势要比他们地道得多。何谓气势,一曰本事不大,装出来特有本事,二曰勇气有限,装出来特有勇气,三曰横鼻子竖眼,装出来特别不好惹的样子。此辈通常游手好闲,横行街区,欺行霸市,逞雄一方。不是为非作歹,寻衅闹事,就是打砸抢拿,坐地分赃。不过,若是碰到一个比他胆量大,比他敢下手,比他不怕死,比他更歹毒的对手,估计不交手还罢,一交手不死即伤,遂光棍不吃眼前亏,可以变得比孙子还孙子,比孬种还孬种。
宋代泼皮之发达,与当时商业之繁荣,经济之成熟,城市的拓展,市井之发达,有着莫大的关系。大宋王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相当畸形的朝代,它非常富有,但又非常孱弱,它应该很有钱,但穷得入不敷出,它曾经不可一世,但总是不经一战,立刻败到不可收拾,它拥有高度优秀的文明和文化,无与伦比的文学和艺术,但也是程朱理学的罪恶渊薮,吃人礼教的滥觞所在。但是,由于市场经济发达,资本运营顺利,商品周转频密,利润空间加大,整个社会财富的规模,要比春种夏播、秋收冬藏的农业经济,不知扩大多少倍,于是,一、 这个社会养得起吃闲饭的,二、 这个社会需要管闲事的,三、 这个社会既然有养尊处优的不劳而获者,也就应该有游手好闲的不务正业者。
由汉至唐,中国人基本不再以游牧为生,而生活在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一切仰给于土地耕作,如鸡刨食,捯一口,吃一口的农业经济之中。如无天灾,差可温饱,如遇灾荒,就得饿饭。因此,在这个农耕为主的社会环境里,一无生存空间,二无勒索对象的泼皮,也就无立足之地。故而在唐代文学作品中,几乎看不到“泼皮”这个名词。例如唐人白行简的《李娃传》,那位荥阳公子落魄以后,沦落到成为职业哭丧者,下三烂之极,也不敢到平康里姐姐们所居之地,当一名吃白食者,或者,当一名打秋风者。按他包养上厅行首的资深嫖客本钱,完全可以以这等社会渣滓面目出现,光棍一下,有何不可?可是他“泼皮”不起来,只能可怜巴巴地乞食讨饭为生。所以说,泼皮是城市商品经济的副产品,只是由于城市商业运动的能量,远超过政府行政能力,遂留下这些无法无天者的活动空间。
《水浒传》里那些梁山英雄,大多起家泼皮,习惯白吃白拿,也就不以为奇;即使原来的正经人,如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如玉麒麟卢俊义大官人,也觉得要在江湖上混下去,不他妈的扯下脸皮而泼皮,还无法生存。于是在士农工商阶层以外,不轨之徒、宵小之辈、匹夫之流、无赖之类,像寄生虫游走于三不管地界,以骚扰、胁迫、敲诈、勒索等等手段,成为街区一霸,属正常现象。而打州劫县,对抗官府,占山为王,扰乱一方者,则是团体型的成帮成伙的泼皮,那就更不可一世了。
宋朝的泼皮分两种,一种是强梁型的,一种是无赖型的,“过街老鼠张三”和“青草蛇李四”,属于后者。“且说菜园左近有二三十个赌博不成材破落户泼皮,泛常在园内偷盗菜蔬,靠着养身。”他们害怕新来的和尚,不知深浅,砸了他们借以谋生的饭辙,要先给他一个下马威,决定趁着给他祝贺上任,恭贺履新的机会,将他扳倒在菜园的粪池里,教训他一顿。这种无赖手段,下作营生,绝对是这些没什么出息,没什么本事,甚至也没有什么膂力,很类似当下文坛上那些上不得台盘的末流评论家,发帖到网络上,满嘴喷粪,靠骂名人出名一样,因为几乎不花什么成本,一个个干得十分起劲。
本来,这伙流氓、无赖,缠着扭着鲁智深,本想就势给点颜色看看,没料到那和尚如铁桩一样,休想扳动。鲁智深是谁?早看透他们的把戏,说白了,这位大爷可不是凡夫俗子,乃是披着和尚直裰的头一等泼皮。还未让他们得手,就飞起一脚,只听得扑通两声,说时迟,那时快,先将为首者踢进去粪窖。一脚踢出去,两人掉粪窖,可见功夫了得。这两个三等泼皮,没想到落得这样满身是粪,满头是蛆的结果,傻了。何况那粪窖没底似深,只是挣扎,也爬不出来。“鲁智深喝道:‘你那众泼皮,快扶那鸟上来,我便饶你众人。’众人打一救,搀到葫芦架边,臭秽不可近前。智深呵呵大笑道:‘兀那蠢物!你且去菜园池子里洗了来,和你众人说话。’两个泼皮洗了一回,众人脱件衣服与他两个穿了。”
接下来,“智深叫道,‘都来廨宇里坐地说话。’智深先居中坐了,指着众人道:‘你那伙鸟人,休要瞒洒家,你等都是什么鸟人,来这里戏弄洒家?’”从这番拷问中,我们也就随着长了一点对于泼皮的认识:
所谓无赖型的泼皮,一,等于鸟人。二,多为不成材的破落户。三,基本上没有什么真本事、真功夫,但心眼儿比较肮脏。四,你要治得了他,他就俯伏在地,如果你制服不了他,他就要消遣你、收拾你,使你日夜不宁。
而强梁型泼皮,又不同些,无论站直,还是躺倒,有个汉子形象。某种意义上,具有亚里斯多德《悲剧论》中所说的“英雄宁自毁也不龌龊而死”的壮烈情怀,他敢为他的“光荣”牺牲,绝不惜命。因为,他只能赢,不能输,连打个平手也不行。赢得输不得,是泼皮奉行不渝的宗旨。赢,他是爷,输,他是孙。问题在于他不能成孙,一旦成孙,他也就完蛋了。
后来,世界变了,资产阶级出现,资本主义登场,小市民成为城市的主角,市侩主义,侏儒哲学,以及台湾柏杨先生所说“酱缸文化”,达到极致境地,无论怎样神圣高尚的原则,无论怎样高贵优秀的精神,都一律在铜臭中庸俗化、低俗化、恶俗化,那种古典色彩的泼皮,遂不多见,而如“过街老鼠张三”和“青草蛇李四”这类落水狗,输就输,败就败,一抹脸也就过去了的无赖型泼皮,成为主流。因此,鲁迅先生笔下的那个阿Q和小D,还有王胡,可能会扭打在一起,但绝演出不了鲁智深拳打镇关西那火并的血腥场面。
花和尚所以在五台山落发为僧,所以被打发到到酸枣门外看菜园子,缘由却是因为这场火并。话说渭州城里,状元桥下,那个肉铺掌柜郑屠,显然也是一个强梁型泼皮。既然敢自称镇关西,自是霸男占女、为非作歹的地头蛇。尽管他螃蟹走路,横行街巷,脚一跺,城门楼都乱颤不已。可他却是一个有眼力见的坐山虎,一看鲁提辖登门,亮出的那两条肌肉发达的胳膊,伸出的那一双醋钵大小的拳头,就明白,这是一个不好惹的汉子。“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八个字,他掂得出斤两,马上立正敬礼,小心翼翼侍候。
两个强梁型泼皮相遇,后发制人,很重要,郑屠赶着陪笑脸,连忙上肉案,按鲁达的吩咐,亲自操刀。
泼皮挑事的经典手段,无非三者,一曰挑衅,二曰激怒,三曰动手。他先“要十斤精肉,切做臊子,不要见半点肥的在上头”。弄好了,又“要十斤都是肥肉,不要见些精的在上面,也要切做臊子”。接着,“再要十斤金软骨,也要细细地剁做臊子,不要见些肉在上面。”郑屠不傻,知道这主是找碴来了,笑着说道:“却不是特地来消遣我?”而鲁智深看挑衅不成,只好激怒。“洒家特地要消遣你!”然后,抄起两包臊子,“劈面打将去,却似下了一阵肉雨。”
一再退让的郑屠,忍无可忍,“两条忿气从脚底下直冲到顶门,心头那一把无名业火,焰腾腾的按捺不住,从肉案上抢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将下来。”这正是鲁智深所要达到的目的,他被激怒了,他要动手了,而且,出手在先,好!这求之不得的机会,岂能错过?“早拔步在当街上”,因为店堂岂是大动拳脚的所在。郑屠其实不想惹这个入侵者,可他也是一个泼皮,泼皮的金科玉律,只能赢不能输,再也退不起了;再退,就是输到家了,输到家的结果就是,再也不能在渭州立足,那怎么行,只有应战。
“郑屠右手拿刀,左手便来要揪鲁达。被这鲁提辖就势按住左手,赶将入去,望小腹上只一脚,腾地踢倒了在当街上。鲁达再入一步,踏住胸脯,提起那醋钵儿大小拳头,看着这郑屠道:‘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由此,我们听得出来话外之音,他之所以要收拾郑屠,并非完全是为了金翠莲,起因虽是这位外乡女子,受了欺侮,遂路见不平、扶难济厄。但更深层次,却是这两个泼皮之间,一为坐地的屠户,一为外来的提辖,在同一势力范围内,确立高低地位的冲突。在鲁智深看来,称得上镇关西者,只能是他,而不是郑屠。我估计,花和尚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地盘,很重要。在这个世界上,虽然中国拥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长达三千多年,值得骄傲,但中国人的文明进化程度,却并不占有领先位置,甚至有些方面相当落后愚昧。就譬如这个地盘意识,说得不好听一些,恐怕与哺乳类雄性动物用尿液圈出领地的行为,相差无几,至今还在某些人的灵魂深处盘桓着。我认识的几位故去的文坛老爷子,德高望重,是毫无疑问的了。可当他们健在,指点江山时,不也霸着那两亩三分地,生怕别人会去偷他庄稼似的。
这就是杨志卖刀为什么惹了麻烦的原因了,同样的理由,也是因为地盘,千不该,万不该,不打招呼,在泼皮牛二的天汉州桥上,卖他那把祖传的刀。
本来,杨志是在僻静一带的马行街兜售那把刀的,他有点不好意思,人要落到变卖祖产这地步,总是脸上无光的事。“立了两个时辰,并无一个人问。将立到晌午时分,转来到天汉州桥热闹处去卖”,就出了事。因为,他进入了泼皮牛二的地盘。
我们都深有休会的,就以所谓的文坛为例,那也决不是个免费开放,谁都可以进去玩耍的大众乐园。实际上,任何一个试图涉足文学者,如果你有雄心壮志,如果你想大展宏图,看来,第一件事,就是要拜码头。第二件事,尤其是要拜对码头。想当年,文坛那几尊菩萨,拜谁不拜谁,学问大着咧!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地盘意识,你是万万不可疏失的。
杨志丢失了花石纲,丢掉差使,心中好不郁闷,也是他相信体制,相信主流的结果,夙不知体制只是保护权力,主流从来听从强者,你一个没落分子,才不在体制和主流关心范围之中。傻乎乎的杨志认为,天子脚下,首善之区,卖一把自家的刀,还要跟谁打招呼,备个案吗?错了,先生,就在你吆喝时,麻烦来了。只见“黑凛凛一大汉,吃得半醉,一步一颠撞将来”,于是,我们终于一睹大宋王朝最典型的泼皮,牛二先生。
《水浒传》给他的出场诗,为“眉目依稀似鬼,身材仿佛如人”。接着介绍:“原来这人,是京师有名的破落户泼皮,叫做没毛大虫牛二,专在街上撒泼行凶撞闹。连为几头官司,开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满城人见那厮来都躲了。”如今,像这位找“青面兽杨志”碴的“没毛大虫牛二”式的古典泼皮,可谓凤毛麟角。无论在口头上、文字上,已较少见到。这个“没毛大虫牛二”,你不能不钦佩他,他上无后台,下无徒众,旁无帮衬,单枪匹马,似乎是一个天马行空的人物。凭其凶狠,官府办不得他,凭其撒泼,街坊惹不起他,至少在天汉州桥这一块,他背后既无官方和黑道的势力支撑,左右也无朋友和团伙的实力帮衬,单打独挑,霸占一块地盘,无人敢惹。
这就是宋朝的泼皮了,现如今,在资本主义的竞争机制下,不要说流氓、混混、青皮、光棍,必须成帮成伙,方能横行霸道,就连西西里岛的黑帮教父,也得操控一个严密的黑社会家族组织,以铁和血的暗杀手段,才能左右政局,掌控财富。泼皮的集团化、联盟化,在这个世界上,已是趋势。当年的日、德、意轴心国,发动世界大战,眼下的美利坚合众国,要当国际宪兵,说到底,因为有实力,因为有野心,而且总想当老大,才拉几个喽罗,耀武扬威,不可一世。其实,他们的手段,看谁不听话,就敲打敲打他,看谁不顺眼,就侵略侵略他,与牛二在天汉州桥一站的德行,没有什么差别。要是论资排辈的话,泼皮美国应该向这位“没毛大虫牛二”,磕头认祖。
倒霉蛋杨志,先是失陷花石纲,丢了差使,后是遭遇梁山泊,不甘落草,这个一心想做好人的好汉,流落京师,却无好人相助,盘缠用尽,只好将家传宝刀拿到市场上换几贯钱钞。正好,逢着牛二,杨志不知底细,拿着插有草标的宝刀站在那里。插根草,就是可以出售的商品,这种集市交易标识,一直到清末民初仍在民间沿用。
牛二要买这把刀,其实是起哄,杨志当真,开价三千,约合现在的人民币五百元,按说不贵。牛二说:“什么鸟刀,要卖许多钱。”他只给三百文。杨志当然不卖,因为这是一把宝刀,“第一件,砍铜剁铁,刀口不卷。第二件吹毛得过。第三件杀人刀上没血。”牛二说那就试来看,结果铜钱剁了,毛发吹了,接下来,牛二要他做杀人刀上没血的试验,“我不信,你把刀来剁一个人我看。”杨志这才觉得碰到麻烦,“禁城之中,如何敢杀人?你不信时,取一只狗来,杀与你看。”
那泼皮耍无赖了,“你说杀人,不曾说杀狗。”
杨志火了,“你不买便罢,只管缠人做什么!”
泼皮的特点,一是蛮不讲理,二是罔顾一切,他紧揪杨志:“我鳖鸟买你这口刀。”
杨志道:“你要买,将钱来。”
牛二道:“我没钱。”
杨志道:“你没钱,揪住洒家怎地?”
牛二道:“我要你这口刀。”
换个别人,碰上牛二,只好认输,这刀恐怕就到泼皮手中了。
但杨志才不怕这个死搅蛮缠的泼皮咧,简直岂有此理,明摆着要逼着老子乖乖就范,不由大怒。见他没完没了地寻衅,又是撞头,又是动手。正好,刀掣在手中,一时性起,“望牛二颡根上搠个着,扑地倒了”,“赶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连搠了两刀,血流满地,死在地上。”
强梁型的泼皮,通常都是以赌命为其最后手段。一个比你弱的泼皮,他不认输他就得死;一个比你强的泼皮,你不认输你就得死,这就是泼皮的铁血法则。杨志敢当着街坊邻舍,要了牛二的命,其实,他也本着泼皮的这条金科玉律行事。
二
所以,说到大宋王朝,不能不说泼皮。为什么说宋必说泼皮呢?因为大宋王朝的开国皇帝赵氏兄弟,从得到这个政权,到失去这个政权,也是按泼皮的原则行事。说到赵家两兄弟的陈桥兵变,这话就长了。
在中国王朝更迭史上,如此毫无准备,如此漫不经心,竟能获得成功,史无前例。在他以前,隋文帝篡北周,用了差不多半辈子功夫,李渊灭隋一统天下,浴血奋战数十载,五代十国的政权,虽然短命,但其称帝为王,也是从戎马生涯中,逐步跃登高位。无论革命也好,篡位也好;无论夺权也好,政变也好,哪有不殚精竭虑、费日耗时的准备?哪有不潜行谲迹、徐图大计的等待?而公元960年2月3日,行军至陈桥驿扎营的赵氏兄弟,撺掇军士哗变,从当日晚八点到次日早七点,一个对时都不到,赵匡胤套上那件黄袍,就算改朝换代成功而当上皇帝。然后,一边敲锣打鼓,一边舞枪弄棍,喧嚷进城,叫嚣进宫,简直儿戏一般坐上了龙椅。
王夫之说过最透彻了:“赵氏起家什伍,两世为裨将,与乱世相浮沉,姓字且不闻于人间,况能以惠泽下流系邱民之企慕乎!其事柴氏也,西征河东,北拒契丹,未尝有一勋,滁关之捷,无当安危,酬以节镇而已逾其分。以德之无积也如彼,而功之仅成也如此,乃乘如狂之乱卒控扶以起,弋获大宝,终以保世滋大,而天下胥蒙其安。”(《宋论》)
一以黄袍加身、炒作造势,二以动刀动枪、兵变威胁,三以虚张声势、舆论压力,四以伪善面貌、连蒙带唬,从而骗取了柴荣寡妻孤儿的天下;其强拿强夺,其逼人就范,其鸭霸行径,其无赖嘴脸,绝非王者之道,用起哄架秧子的手段,夺得江山,乃地道的泼皮行为也。
如果当晚,闻讯的后周政权,立马实行宵禁,调动队伍勤王,不让这位叛乱的都检点回师京城,在外无援军、内无接应的情况下,关在城外的赵匡胤,只有束手就擒。现在看起来,他之推三阻四,不肯穿那件黄袍,也是敢作敢为而不敢承担的泼皮手段,怕万一不成功而留一手的光棍行径。赵匡胤比赵光义以及赵普之流,要清醒一点,一无周密部署,二无足够准备,三无群众支持,四无有力后援,这种绝对是脑袋一热的行为,朝廷稍有压力,当局稍加警告,这群乌合之众,就会一哄而散。所以,他赖着不肯就位,其实也是在耗时间,看看距离四十里外的开封城,有些什么动静?一直到天快亮了,探子回来报告,城门大开,这哥儿俩合十称幸,真是命大,竟然侥幸成功,用了最小的资本——吆喝,取得了最大利润——政权。
这年,赵匡胤三十三岁,赵光义二十一岁。陈桥驿闹事三人组的另一个成员赵普三十八岁,此人能说会道,被那两个行伍弟兄,视作智囊。在中国,不豁出一身剐,是不敢把皇帝拉下马的。赵普敢于介入两兄弟阴谋,也想趁浑水摸鱼捞一把,估计也是一个相当泼皮的家伙。没有一点泼皮舍命的精神,不敢陪着赵氏两兄弟,玩这种黄袍加身的游戏。王夫之在《宋论》中对赵普这个“口给”之徒,看法很坏。“夫口给者,岂其信为果然哉?怀不可言之隐,相诱以相劫,而有口给之才,以济其邪说,于是坐受其穷。”至少在下列两件事上,他给赵氏兄弟出了不妥的主意(也许那哥儿俩本来也是这样的想法,他投了赞成票)。结果:“宋之君臣匿情自困,而贻六百年衣冠之祸,唯此而已矣!”
第一,“曹翰献取幽州之策,太祖谋之赵普。普曰:‘翰取之,谁能守之?’太祖曰:‘即使翰守之。’普曰:‘翰死,谁守之?’而帝之辩遂穷。”赵匡胤很害怕唐代地方诸侯,世袭节度使的祸乱,遂哑口结舌。为此,遂有第二,提出杯酒释兵权,实施重文抑武的基本国策,免得再来一次黄袍加身,从而对军队进行“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改造,以致“将不谙兵”、“兵不知将”,大大削弱战斗实力。
正是这个主意,由开封而北,悉为无险可踞的一抹平川,大门敞开;加之军事力量弱化以后,难以阻挡长驱直入的北方骑兵。于是,大宋王朝三百年间,始终未能摆脱被动挨打的局面。如果,用曹翰之策,延续柴荣的北伐胜势,收回燕云十六州,按照王夫之的意见,未必就是败局。而且,“孰是曹翰之奋独力以前,而可保坚城之遽下邪?”那么,以后“太宗之大举北伐”,也不至于“惊溃披离而死伤过半”了。“以普忮害之小慧,而宋奉之为家法,上下师师,壹于猜忌”,“则赵普相,而曹翰之策不足以成功,必也。”
王夫之感叹系之,“险诐之人,居腹心之地,一言而裂百代之纲维。呜呼!是可为天下万世痛哭无已者也!”
赵普有赵普的道理,他是泼皮,崇尚实力,他当然会认识到,在中国内战史上,北伐鲜有成功者,而汉之匈奴,晋之鲜卑,唐之突厥,所以给中原腹地造成骚扰不已、战乱无穷的灾难,就是由北而南,据高临下,倾巢出动,势如席卷。北方多骑兵,铁蹄如风,行进神速,倏忽而来,急窜而去;南方多步兵,挖壕筑墙,常处守势,骚扰频仍,防范不迭。因此,中原主力即使赢了一时,未必守得长远。这位师爷所以彻底改变原来北周皇帝柴荣的战略决策,实施先南后北,发动对南方诸国的战事,也是揣摩透了赵氏两兄弟,这对“弋获大宝”的幸运儿,未必不作如此想。
石敬塘把燕云十六州,割让给契丹,自是奇耻大辱,收复失地,在赵匡胤心目中,也是责无旁贷的正事。因为不仅仅为了雪耻,而是为了中原的安全着想。失去屏障,焉有长治久安?但公元959年柴荣一举夺下宁、莫、瀛三州,收复瓦桥、益津、淤口三关,这样的幸运未必会降临到他头上。若循曹翰之策,倾全国之力投入北伐战争,与契丹决一雌雄,第一,他驾驭得了这场幅员广大,牵涉到整个北部中国的大战役吗?第二,他指挥得动那些曾经与他平起平坐的各路军头,以及他率领得了千军万马吗?第三,他能控制得住后方不给他制造混乱,而且对战事进行保障供给吗?第四,从泼皮的角度考虑,旗开得胜,马到成功,自然就是万事大吉了;万一双方胶着,战事不见进展,万一暂时失利,攻势受到挫败,万一敌强我弱,伤亡损失惨重,如此这般下来,他这个皇帝当得成当不成,就得两说着了。于是,他不得不认同那位半部《论语》治天下的滑头赵普的“口给”之词,掉头向南,攻灭荆南、湖南、后蜀、南唐等国。
赵老大持重,求稳第一,绝对是做正事的主,但不一定做得大事,他未敢北伐,给大宋王朝种下无穷灾难;赵老二胆大,敢于行险,绝对敢于做大事,但不一定做得正事,他轻率北伐,同样给大宋王朝种下无穷灾难。
赵光义,能坐上大位,有点来路不正。公元976年(开宝九年),一个大雪之夜,赵匡胤突然病毙。当时在场者,只有这两弟兄。“烛影斧声”的这起宫廷谋杀案,连正史也无法回避赵光义因此而继位的谜团。紧接着,为了巩固他的帝位,想方设法,除掉对他造成威胁的可能继承人,如其弟赵廷美,如其侄赵德昭,由于其用心险恶,手段恐怖,连他的长子,都吓得神经错乱,成为废人。同时,他还将归降的南唐等国君主,相继鸩杀,或毒死,无所不用其极。这个不做正事,却敢做大事的泼皮,为一新面目,为一壮声威,便轻率发动北伐战争。
公元978年(太平兴国三年)在强攻大同,灭了北汉,消耗国力元气之后,既未犒赏三军,也未养精蓄锐。马不停蹄,连续作战,于次年,也就是公元979年(太平兴国四年),发动全面的对辽战争。亲率大军,转戈北伐,于幽州(治今北京市)的高梁河(现在的西直门外展览路一带)遭到辽军的毁灭性打击,他也于此役中箭受伤,乘驴逃脱。980年(太平兴国五年),又亲征伐辽,进抵大名府(治今河北大名),于莫州(治今河北任丘),为辽军所败。公元986年(雍熙三年),再次大规模地进攻辽国。调遣三十万大军,兵分五路,结果溃败于涿州(治今河北涿县)的岐沟关。一而再,再而三,赵光义不得不按泼皮的定律办事,我输了,我就得从你眼前消失。从此,大宋王朝再也无力北伐。
说来也可怜,这个王朝就像一个成年汉子,面对强悍的北方,老大一把年纪,还穿着开裆裤,连国之根本的首都开封,都毫无遮拦地暴露在敌人的铁骑之下。试想,该是如何地让中国人扫兴了。
公元1004年(宋景德元年,辽统和二十二年)契丹倾全国之力来犯,萧绰(即萧太后)及其子耶律隆绪(即辽圣宗),率兵亲征,声势浩大。先围定州(治今河北定县),后抵澶州(治今河南濮阳)。因为濮阳距离开封,只有百多公里,对骑兵来说,在濮阳吃过早饭,到开封吃午饭足来得及。京师大骇,朝野陷入极度恐慌之中。赵光义的儿子赵恒(即真宗),这个泼皮的第二代,既做不得正事,更做不得大事,唯一能做的,就是逃跑。在一片迁都声中,幸有寇准力主抵抗。他的理由很简单,只要陛下前脚离开开封,后脚人心就散,后方一乱,前线必败。你还没有逃到目的地,就会被乘胜而来、势不可挡的契丹骑兵俘虏。
他问寇准:“那怎么办?”
“只要陛下御驾亲征,辽军必退,国土自安。”
宋真宗是个脓包,“作战是你们将帅的事,我去何用?”
他开导这位皇帝,契丹萧太后已经四十六岁,尚能冒兵矢之险,任鞍马之劳,带兵打仗,咱堂堂大宋天子,竟不抵一位妇道人家,连上前线都不敢?先帝北伐时三十九岁,你现在三十六岁,年富力强,没有理由退缩。
赵恒还在犹豫之中,寇准就命令起驾,将这位大宋皇帝抬往正在交锋的澶州前线。
北宋时,黄河流向东北,夺海河直奔渤海。南宋时,黄河流向东南,由淮河直注黄海。此时的澶州,黄河穿城而过,一分为二,北城正是宋军和辽军鏖战之地,御驾到了南城,赵恒不想再冒险了,因为对岸传来的擂鼓声、号角声、厮杀声、浪涛声,吓得他魂飞魄散。寇准自然不能由他,戏曲里那个寇老西的倔强形象,史实上也有记载,他说,“陛下不过河到北城坐镇,算什么亲征?万千士兵就等着一睹天子丰彩,为国拼命。浮桥万无一失,即请陛下启程。”在寇准和众将领一再保证安全之下,宋真宗到了北城。
在宋人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十八中,有这样的记载。“丙子,车驾发卫南,是日,次南城,以驿舍为行宫,将止焉。寇准固请幸北城,曰:‘陛下不过河,则人心危惧,敌气未慑,非所以取威决胜也。四方征镇,赴援者日至,又何疑而不往?’高琼亦固以请,且曰:‘陛下若不幸北城,百姓如丧考妣。’签书枢密院事冯拯在旁呵之,琼怒曰:‘君以文章致位两府,今敌骑充斥如此,犹责琼无礼,君何不赋一诗,咏退敌骑耶?’即麾卫士进辇,上遂幸此城。至浮桥,犹驻车未进,琼乃执挝筑辇夫背曰:‘何不亟行!今已至此,尚何疑焉?’上乃命进辇。既至,登北城门楼,张黄龙旗,诸军皆呼万岁,声闻数十里,气势百倍,敌相视益怖骇。”
辽太后和她的儿子,仗其骑兵优势,千里奔袭,直抵黄河。所以敢远离战略后方,孤军深入,就是因为看透了宋真宗的胆怯。如果说他的父亲赵光义,作为泼皮,还敢屡次三番地北伐,而这个泼皮的儿子,竟然连西夏的李继迁,也不敢动一指头。按王夫之在《宋论》中所说,一个“蕞尔小丑,陷朔方,胁朝廷,而羁縻弗绝;及其身死子弱,国如浮梗,而尚无能致讨,且不惜锦绮以饵之使安”。那么,对萧绰和耶律隆绪而言,这等便宜,不要白不要,这等好处,不拿白不拿。“宋之君臣,可以虚声恐喝而坐致其金缯,姑以是胁之,而无俟于战也。则挟一索赂之心以来,能如其愿而固将引去。故其攻也不力,其战也不怒,关南之土,亦可得而得,不得则己之本情。”于是,“兵甫一动,而议和之使先至,(曹)利用甫归,而议和之使复来,则其且前且却,倘佯无斗志者,概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