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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国文 当前章节:15469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9:40

《清通鉴》记他在永兴之战失利以后,“忧心忡忡,现于词色”,虽然,他最后险胜了,但是,这是一道道最简单的算术题,傻子也能算清这笔账。吴三桂死时已七十四岁,这年玄烨刚二十五岁,两人相差四十九,快五十岁,有足够的时间等到他自然死亡后,肯定是树倒猢狲散的局面。何必打八年仗,生灵涂炭,满目疮痍?然而,年轻气盛不可一世的他,等不及。自以为是天纵过人的他,不能等。康熙的道理非常简单,非常自信,朕八岁登基。十四岁亲政。十六岁就不动声色地拿下辅臣鳌拜,独掌朝政大权。那么,朕二十岁了,还不撤除三藩,以去心腹之患,更待何时?

于是,此人信心满满,志在必得,因为先前有决策权的大臣,如鳌拜等,不是杀头,就是打倒,再也无人阻挡,谏劝此事之不可为。后来剩下的大臣,如明珠等,都是马屁精之流,只会顺杆儿爬。玄烨遂在处置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三位汉族藩王的策略上,改变多尔衮、顺治一直到鳌拜的利用之、收买之、尊崇之的同时,逐步削减之的手段。这班人未必喜欢这个为满清王朝立下汗马功劳的平西王,但是相信年龄不饶人,是个绝对真理,相信时间最后可以摆平一切,也是客观规律。

然而,康熙高估了自己,他以为能把拥有至高权力,如四辅臣,如鳌拜等统统拿下,吴三桂岂在话下?可他没有仔细思量,鳌拜之流固然在朝廷里有党羽,有耳目,可都在陛下的视线之内,掌控之中呀!而吴三桂却远在南疆,鞭长莫及,何况那是有地盘、有军队的实力派?现在,你一纸谕令,要他和他的部属,撤出经营了十年之久的云南、贵州,再去驻防山海关,再去拓荒垦边,分明是激其生变,促其反叛。

别看如今对康熙的吹捧,甚嚣尘上,对盛世的渲染,离奇过分。其实,他不高明,至少在“撤藩”上,走了一步臭棋。在中国历代王朝中,逼反功臣,引发内战,是在建国三十年后,而且一打就是八年,只有这个康熙这个太自信的笨蛋,才能干得出来的糗事。其狂妄,其愚蠢,其冒险,可想而知。

结果,这场仗,打了八年,吴三桂差不多打下了长江以南的半壁江山,其间,双方进行过六次殊死决战,吴军胜四,清军胜二,吴是占上风的。几年的仗打下来,吴的总兵力为清军的两倍,无论数量和质量上,玄烨都不是吴的对手。因此,如果不是吴三桂病死,战争未必很快结束。既然战争还要进行下去,那么,他被吴三桂打败的可能是存在着的。至少还要再打上若干年,才能定胜负,唯其如此,玄烨的赢,赢得如此忐忑。

“幸荷上天眷佑,祖宗福庇,逆贼遂尔荡平。倘复再延数年,将若之何?”这是发自他内心的话,说明他请得了神,而送不了神的尴尬,曾经使他六神无主过。

在中国历史上,撤藩,是一种最高统治者不得不做,然而最好不做的危险游戏,因为涉及到地方利益,被剥夺者通常要进行反抗,而剥夺者也就必然要进行“反”反抗。于是,无论剥夺者成功也罢,被剥夺者不失败也罢,双方都没有好果子吃,都得付出代价。公元前154年,汉景帝刘启用晁错计,削夺诸侯国部分土地,归中央直接管理,吴王刘濞、楚王刘戊,与其他五位侯王,以“清君侧”的名义起兵反抗中央政府,史称“七国之乱”。刘启派太尉周亚夫、大将军窦婴率大军镇压,历时三月,叛乱平定。公元1399年,明惠帝朱允炆纳齐泰、黄子澄削藩之策,是年七月,驻北京的燕王朱棣,以诛齐、黄为名,举兵反。这一仗打了四年,朱棣攻入南京,惠帝自焚,叔叔夺了侄儿的江山。唯有公元961年与969年的宋太祖赵匡胤的两次“杯酒释兵权”,算是一次成本极低的“削藩”行动。

看来,这位少年天子,此时仍属于不学无术之流,并没有从中国历史上,怎样使尾大不掉的各路诸侯削权降格,使拥兵自重的地方军阀解除武装,使功高震主的开国元勋不再干政的事例中汲取教训,而是一意孤行,非要逼吴三桂就范。结果,他自己也承认这场险胜,与失败无异。“伪檄一传,在在响应,八年之间,兵疲民困。”然而,掀起这场战乱的这个主谋,并不责备自己,却振振有词地反问大家:

“忆尔时惟有莫洛、米思翰、明珠、苏拜、塞克特等言应迁移,其余并未明言迁移吴三桂必致反叛。议事之人至今尚多,试问当日曾有言吴三桂必反者否?”(以上均见章开沅主编的《清通鉴》)

听听,这等错了不认账,把责任都推给别人的口吻,多么无赖,又多么可笑啊!

雍正三年十二月辛巳(1725年),一位名叫汪景祺的文人被“弃市”。

那时在北京,只要“弃市”,就是押往菜市口杀头。雍正嗜杀,当然,康熙和乾隆也并不少杀,不过,雍正更残忍更可怕些,手段和花样,也更促狭更阴损些。这次杀汪景祺,大家原以为看一场热闹,随后作鸟兽散,回家喝二两,庆幸自己脑袋还在脖子上,也就罢了。谁知这次菜市口秋决,出了点麻烦,监刑官,刽子手,对着这具身首分离的死尸,直吮牙花子,不知如何办才是?因为一位刑部衙门的文案,指着这份将汪景祺斩立决的谕旨,上面还有雍正爷的朱批,写着“立斩枭示”四个字,“立斩枭”遵旨照办了,还有这个“示”字,什么意思呢?臣僚们琢磨了半天,才明白陛下的意思,不光要砍下脑袋,还要把这颗脑袋悬挂在菜市口示众。示者,公示也,也就是公开展览。让大家看看,跟皇帝老子作对,会有什么下场?

枭首砍头,戮尸燔骨,这是康雍乾三朝时不乏见的场面,然而像雍正如此忮刻酷暴,将汪的头颅一直挂到他驾崩,也没说一句免了、去掉、拿下的话,在中国文人受迫害的全部历史上,还真是少见的暴虐。对知识分子恨到如此咬牙切齿,除了变态心理,哪里还有一点点当下文人鼓吹的“盛世”帝王的胸怀?整个看来,康雍乾三帝,一个赛过一个不是东西。

汪景祺在年羹尧的西宁大营中,当过两年的幕僚,他的灾难,即由此而来。

一个文学家,最好不要跳上政治家的船,哪怕是最豪华的游艇,也要敬而远之才是。唐朝的李白,一开始是绝对明白这个道理的。杜甫《饮中八仙歌》就写过他:“天子呼来不上船”。李白心想,我要登上皇帝的船,不被皇帝吃了,也会被皇帝身边的人吞了,岂是我能去的地方?可后来,估计酒喝高了,下了庐山,竟登上永王李璘的旗舰,检阅起水师,还大唱赞歌,“为君谈笑静胡沙”,结果好,永王失败以后,他也就充军流放到夜郎了。

这位汪景祺,号星堂,浙江钱塘人氏。康熙举人,小有文声,但仕途蹭蹬,一直不那么发达,萍踪浪迹,落魄秦晋,并无定处。清代的武官,粗鄙少文,地位较高的方面统帅,通常要礼聘一些文人为幕客。名气大的,为客为宾,起参谋僚属的作用,名气小的,为职为员,司管文书笔墨等事。年羹尧,康熙进士,内阁学士,一代鸿儒,也非等闲之辈,康熙年间,他西征噶尔丹、郭罗克、罗卜藏丹津诸役的赫赫战功,总不能自己动手撰文吹嘘。恰好,这位汪师爷,一心想上他这艘艨艟巨舰,于是,给年大将军写了一封信,极尽歌功颂德之能事。

“盖自有天地以来,制敌之奇,奏功之速,宁有盛于今日之大将军者哉?仆向之所向慕,归往于阁下者,台阁之文章,斗山之品望而已。……朝廷深赖贤佐,天下共仰纯臣。朗若青天,皎如白日。夫是以宸翰宠贲,天子倚阁下等山岳之重也。今阁下英名如此其大,功业如此其隆,振旅将旋,凯歌竞奏。当吾世而不一瞻仰宇宙之第一伟人,此身诚虚生于人世间耳。”(《西征随笔.上抚远大将军太保一等公川陕总督年公书》)

这样,雍正二年,此公被年羹尧延请入幕,聘为文胆。

期间所著《西征随笔》,在查抄年羹尧杭州邸宅时,被侍郎福敏发现,呈上。喜欢作批示的雍正,他在这方面,有强烈的表现欲,在书上亲笔写上:“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此种”两字之间,也许雍正漏写了一个“杂”字,这个文人太招他的恨了。

我一直忖度,同案的钱名世,也是因年羹尧获罪的,同样,也是因写捧年大将军的马屁诗被参,但雍正并没有将他送往菜市口秋决,而是御书“名教罪人”匾额,要他挂在自家大门口,每日叩拜忏悔,有点像当年戴上“右派”帽子,接受群众监督那样。虽然每天磕头,但保住了这颗脑袋。最滑稽的,将钱遣返回乡时,雍正让朝廷所有官员,都写诗表态,认为钱罪该万死,幸皇上宽大为怀,令其居家思过。这部大批判集,故宫博物院作为文字狱一案,曾经印行过的。

雍正恨汪,胜于恨钱,道理很简单,汪和钱都拍年的马屁,但钱只止于写谀诗而已,而汪则参与机要,为虎作伥,出谋划策,助纣为虐,这是雍正早在储位的时候,就种下来的仇。康熙晚年选嫡,举棋不定,年羹尧的一票,起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关键之时,雍正也对这位军门,殷勤致意,示好巴结,联络拉拢,不遗余力的。而汪景祺,对于这位功高震主的军事统帅,所能起到的左右作用,是非同小可的。才使雍正始终戒之惧之,而留下刻骨铭心的影响,必狠狠报复而后快的。

这本《西征随笔》,让雍正逮了个正着。应该说,汪景祺不傻,他不是有小聪明,而是有大聪明,不是有小野心,而是有大野心,书中有《功臣不可为》一文,就是为年大总督写的,其意所指,年是会心的。不但会心,很可能首鼠两端过,雍正不会没有知觉。但文人从政,很难成气候的原因,虽然他们喜欢染指权力,但十个文人至少有九个,在政治上属于无韬略无谋画的低能之辈。尤其稍稍得了点意的文人,无一不是狗肚子装不了几两素油,那张管不住的嘴巴,先就给自己挖好埋他的墓穴。

雍正的情治系统,其效率之高,野史演义,多有记载,早把年大将军与另一可能接班对象允禟,在西宁的来往,密报上来。雍正三年四月,这位陛下最初发难,谕责年羹尧僭越之罪时,无心之言,泄露天机:“朕曾将御前侍卫拣发年羹尧处,以备军前效力,并非供伊之随从也。然伊竟将侍卫不用于公务,俱留左右使令。”这些侍卫,其实就是雍正安排在年羹尧身边的克格勃,而汪师爷的一言一行,岂能逃脱这班皇家特工的眼睛。于是,这一年的十二月十一日,赐年羹尧自裁。一周后,雍正就将这位年府首席文人,枭首示众,那身躯和脑袋分别挂在菜市口的通衢大道上,任其鸦啄蝇聚,风吹雨淋。而且株连家小,“其妻发黑龙江给穷披甲人为奴,其期服之亲兄弟、亲侄俱革职,发宁古塔,其五服以内之族亲现任、候选及候补者俱革职,令其原籍地方官管束,不得出境。”

这个雍正,近年来被奉为盛世之主,小说写过,电视演过,但是,从他对汪景祺这样一个文人的刻薄歹毒,以致那尸骸骷髅,在菜市口一挂十年,这位陛下的小人嘴脸,还不昭然若揭了吗?

公元1735年,八月二十三日雍正逝世,乾隆(1711—1799)继位,这年他二十四岁,正年富力强之际。不过,他的老子临终嘱托里,特别交待:“大学士张廷玉器量纯全,抒诚供职,鄂尔泰志秉忠贞,才优经济,此二人者,朕可保其始终不渝,将来二臣着配享太庙,以昭恩礼。”这让刚坐上龙椅的弘历,心里很不是滋味。

一朝天子一朝臣,任何一位新皇帝,对前朝老臣都不会太欢迎的。

鄂尔泰(1677—1745),为满洲镶蓝旗人,任过广西巡抚,云贵总督,雍正朝授保和殿大学士。雍正十年,为首席军机大臣,备受器重。雍正还为皇子时,曾拉拢他作为私党,被断然拒绝,没料想雍正反而对他肃然起敬,为帝后立授重任。鄂尔泰力主西南诸省的少数民族地区,废土司,设府县,置流官,驻军队的“改土归流”政策,此举对于巩固边疆,起到很大作用。

张廷玉(1672—1755),汉人,因授课皇子,得雍正赏识,擢礼部尚书。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并调户部任职,雍正对他十分信任,先后授文渊阁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以表其辅佐之功。雍正八年,设立军机处,交张廷玉全权规划,厘定制度,订立章程,由于擘画周详,设计完密,深得帝心,倚为股肱。据说,有一次张廷玉告病假,雍正坐卧不安。近侍趋问安祥,他说:“朕连日臂痛,汝等知之否?”众人惊讶不止,他说:“大学士张廷玉患病,非朕臂痛而何?”

鄂尔泰比乾隆长三十四岁,张廷玉比乾隆长三十八岁,对这两位等于父辈的前朝老臣,第一,能不能驾驭得住?第二,会不会买他的账?让年青皇帝有点郁闷。乾隆是个强人,强人的特点是他替别人作主,而绝不接受别人替他作主。现在,父皇强加给他两位老臣,而且几乎找不出来什么破绽和瑕疵,可以退货。更何况,他的老子不但考虑到两位生前的安排,连死后哀荣也想周全了。遗嘱里说得清清楚楚,还要配享太庙,给予帝国的最高荣誉。弄得这位刚上台的皇帝,一是毫无作为,二是无法作为,三是不敢作为,只有接受既成事实,能不教他恼火窝心吗?

虽然,历史的经验告诉他,他的祖父康熙登上大位后,处心积虑,搞掉了碍手碍脚的前朝老臣鳌拜;他的父亲雍正登基以后,马上就出重拳,将前朝老臣年羹尧,打入十八层地狱。现在,轮到他主政,却拿这两位强行安排的左膀右臂无可奈何。再说,皇帝要除掉大臣,并不需要理由,一般都是利用其出错,革职查办;或者,诬其叛逆造反,彻底铲除。但是,姜还是老的辣,雍正显然不愿意大清王朝的江山,一下子落在这个年青人肩中时,出现什么交接班的问题。其实,这还真是雍正为他儿子着想:首先,刚坐江山,定然执政经验不足;其次,千头万绪,难以把握轻重缓急;再其次,也许是知其子莫如其父,也许是为父的确切了解其子,乾隆有做大事之决心和野心,但并无做大事之本领和功夫(他的一生也证实了这一点),所以,给他派定两个政治辅导员,扶上马,送一程。

当然,乾隆横下一条心,硬要干掉他俩,也许并非难事,“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脸一抹,什么下作做不出来?雍正似乎预知他的儿子会有这想法,提前给这两位老臣打了政治上的保票,“朕可保其始终不渝”,写在遗言中并公诸于世。这就是雍正的厉害了,如果小子你真要将鄂、张二人如同鳌拜、年羹尧那样除掉,也就等于向世人宣告,你老子说的话等于放屁。雍正想到这里,心里说:谅你这小子也没这份挑战的胆子。于是合上眼睛,撒手西去。这样,在太和殿的登基大典上,两位老臣,一左一右,跪在他面前,低头偷着乐,而乾隆,却好像心头堵着两块石头。

然而中国人窝里斗的劣根性,根深蒂固,积习难除,两位老臣在雍正朝就互不相能,到乾隆朝,更针锋相对。各自划分势力范围,大小官员逐一排队。鄂尔泰树大根深,其追随者为封疆大吏,为地方督抚,为带兵将帅,为满族要员。因曾“节制滇南七载,一时智勇之士多出幕下”,所以,执掌内阁以后,更获雍正帝的眷注恩渥,授首席军机大臣一职,权倾天下。于是,在他周围,形成一个以满臣为中坚,包括一部分汉臣在内的政治集团,主要成员有庄亲王允禄、军机大臣海望、湖广总督迈柱、河道总督高斌、工部尚书史贻直、巡抚鄂昌、总督张广泗、学政胡中藻等,人称鄂党。

张廷玉长期经营,其拥护者为府院高层,为六部长官,为文化名流,为门生子弟。尤其张氏一门登仕者达十九人,其弟廷璐、廷璩,其子若霭、若澄、若淳均为朝中高官,可谓显赫世家,顶戴满门。张著文自诩:“近日桐人之受国恩登仕籍者,甲于天下”,“自先父端而下,三世入翰林者凡九人,同祖者二人,是廷玉一门受圣朝恩至深至厚”。如此广通的关系网,如此深厚的软实力,自然是朝中举足轻重的政治组合,人称张党。

鄂尔泰具有居高临下的满族背景,骄横跋扈;张廷玉具有精通汉文化的精神优势,名声遐迩。鄂尔泰背后是气指颐使的满族豪贵集团,气焰嚣张;张廷玉身边是炙手可热的汉人精英分子,极具人脉。于是壁垒分明,不相水火。由此也证明,中国人是不能太成功的,成功而不清醒,必得意,得意而不谦谨,必忘形。忘形之人,哪里还会有警惕之心,自省之意?这两位老臣最晕头之处,最混账之处,就是没有把这位有点轻浮、有点虚荣、有点小聪明、有点小才华的年青皇帝,真正放在眼里。他们很自信,你老子我们都侍候过来,还摆不平你?

乾隆是什么人?自负,记仇,心狠,翻脸不认人。一直等着两位老先生,出格、犯规、惹事、闯祸,有个什么闪失,好来收拾他们。他通过一系列的案件,一,乾隆元年,鄂党张广泗、张党张照,先后出兵贵州的相互攻讦案;二,乾隆六年,鄂党仲永檀、张党张照,泄密受贿彼此揭老底案;三,乾隆十三年,处死鄂党张广泗兵败金川案;四,乾隆十五年,张廷玉姻亲涉及吕留良文字狱被罚巨款案,以及发动朝臣攻击张廷玉不当配享案;五,乾隆二十年,胡中藻的《坚摩生诗抄》文字狱案发,因系鄂尔泰门生,虽死也遭清算案。极尽打打拉拉之能事,极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之手段,终于将他俩修理得体无完肤而离开人世。

应该说,乾隆前期的治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两位辅导员,承续着雍正时期“澄清吏治,裁革陋规,整饬官方,惩治贪墨”(章学诚语)的大政方针,“励精图治”。我估计,“前朝是怎样办理的?”“宪皇帝是怎样教导的?”肯定是这两位执政大臣,一天到晚挂在嘴边的词令。而且,我还估计得到,其实挺小人、挺小气、挺记仇、报复心挺强的乾隆,一定会对这种使他耳朵生茧的训诲,打心眼里起腻。也许越是说这种类似“按既定方针办”的话,也许年青的皇帝越是反感,也许越发加大收拾二位的力度。

显然,两位老人家没料到这位年青对手,竟是“鹬蚌相争”,的得利渔夫。多年以后,乾隆笑谈这两位老臣的不识时务,不知进退时,以调侃的口吻说:“朕初年,鄂尔泰、张廷玉亦未免故智未忘耳!”这话说得有点阴,有点损,什么叫“故智”?即“玩不出新花样的老把戏”,即“起不了大作用的老手段”,这种如同耍猴戏似的,挥鞭驱使的主宰语气,这种完全在其掌控之中,跳不出掌心的从容口吻,也可窥见乾隆绝非善类的嘴脸一二。

清朝的末帝大婚

中国人爱看热闹,在这个世界上不数第一,也是名列前茅的民族。

我记得俄国作家契诃夫写过一篇小说,说一个人,站在涅瓦大街上,直愣愣地朝天上看。其实,天空里没有什么,一只偶然飞过的鸟,一片偶然飘过的云,不过如此,他看得很出神,很投入。有人路过他的身边,看他观天,不知所观为何,也跟着停下脚步,把脸仰起来。接着,又有人路过这俩个人的身边,看他们齐仰着脖子,怔怔地看天,也不由自主地把脖子仰起来。于是,第四个人,第五个人,相继加入了这个仰脖子观天的行列。随后,路上的汽车也停了下来,执勤的警察也走了过来,人越聚越多,谁也说不上朝天空里看什么,和有什么可看,但每个驻足观看的人,都若有其事地,一本正经地,看得十分起劲。

而生活在中国京城里的人,好热闹,看热闹,与俄国人有所不同,侧重在一个“闹”字上,“热”是心态,“闹”是形态,身和心的全部投入,那才叫真热闹。就看每年春节,从初一到十五,厂甸庙会的人山人海,把琉璃厂塞得一个水泄不通,买的年货如糖葫芦、风车,必须高高举过人头,方可得保不被挤碎挤坏,便可知道北京人这种有事没事,连推带挤,身体力行,爱看热闹,痛苦并快乐着的强烈冲动了。

于是,我想起鲁迅先生曾经写过的一篇杂文,题目曰《推》,就是描写中国人,如何在看热闹的你推我挤的过程中,得到“好白相来希”的快乐。看热闹,是中国人的一种有趣性格,当然更是北京人一种不肯消停,不得安生,不肯罢休,有热便闹的可爱性格。看来,中国人好这一口,北京人尤其好这一口。

所以,在这个首善之区,哪怕是两条狗打架,两辆车刮蹭,两个小贩争吵,两个流氓动手,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围观看热闹,起哄架秧子,是再正常不过的。

因此,当年逊帝大婚,这天大的喜事,使得整个北京城,处于亢奋过度的状态之中,比后来红卫兵的造反还热闹,是可以想象得知的。

公元1922年11月初,当时这个城市,还叫着北平。有关退位皇帝爱新觉罗.溥仪,要和郭布罗氏荣源家的名叫婉容的女儿,和额尔德特氏端恭家的名叫文绣的女儿,一封为后,一封为妃,举办婚庆大典的消息,对京城百姓来说,那可是闻所未闻的热闹。小朝廷专门成立了一个大婚筹备处,向外界定期发布信息,迎亲的日子经择吉,经御准,刚禀报三位太妃,还未来得及公示,便不胫而走,满城尽知。

大概人们是这样琢磨的,娶媳妇是常事,但皇帝娶媳妇,百年不一遇;谁知中国将来还会不会再有皇帝?如果真的永远共和下去,这回错过,也许再难碰到。于是,街头巷尾,胡同旮旯,无不谈论这桩婚姻;茶楼酒肆,戏院商铺,莫不期待这场喜事,竟烘托出这个冬月小阳春的十分明媚来。

据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的记载,他的婚礼,全部仪程要进行五天,隆重、红火、庄严、堂皇,这对没热闹要找热闹,有热闹要瞧热闹的京城小市民来说,他们甚至比那个马上要娶媳妇的十七岁的溥仪,还要起劲,还要沉不住气。

其实溥仪对结婚这件事,压根儿不感兴趣。

按着传统,皇帝和皇后新婚第一夜,要在坤宁宫里的一间不过十米见方的喜房里渡过。这间屋子的特色是:没有什么陈设,炕占去了四分之一,除了地皮,全涂上了红色。行过“合卺礼”,吃过了“子孙饽饽”,进入这间一片暗红色的屋子里,我觉得很憋气。新娘子坐在炕上,低着头,我在旁边看了一会,只觉着眼前一片红:红帐子、红褥子、红衣、红裙、红花朵、红脸蛋……好像一摊溶化了的红蜡烛。我感到很不自在,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我觉得还是养心殿好,便开开门,回来了。(《我的前半生》)

我曾经到过长春的伪皇宫,那个狭小的院子,当然与那宏敞宽阔的北京紫禁城无法相比。但室内的一切,尤其触目所见的墙布、灯饰、地毯、座垫、幔帐、纹章、旗帜、旒带……无不给人一种压抑感,晦暗感,神秘感,阴沉感。恐怕还一脉相承着原来清宫传统的装饰布置。所谓皇室的那种地方,老实说,确乎不适宜于活人生存,而更适合于死人居住。所以,十七岁那年的溥仪,尽管他有同性恋倾向,但他还年青,还未完全萎靡,于是,等不及地逃出那间化开的红蜡似的新房,显然是被过甚的堂皇所形成的死气沉沉而吓跑的。

然而,婚礼按照策划,在热烈地进行中,这五天的活动,是这样安排的:

十一月二十九日已刻,淑妃(即文绣)妆奁入宫。

十一月三十日午刻,皇后(即婉容)妆奁入宫。巳刻,皇后行册立礼。丑刻,淑妃入宫。

十二月一日子刻,举行大婚典礼。寅刻,迎皇后入宫。

十二月二日帝后在景山寿皇殿向列祖列宗行礼。

十二月三日帝在乾清宫受贺。(《我的前半生》)

这次皇帝娶媳妇,对京城而言,空前是说不上的,但绝后,则是肯定的。所以,民国四年袁世凯称帝,改元洪宪,弄得遗臭万年;民国六年张辫帅复辟,率师进京,落个灰头土脸,绝对是一次充满怀旧意味的宫廷盛典。鲁迅笔下那从胡同里懒洋洋地踱来,插上一张五色旗的国民,总算像死水里出现一圈涟漪,在冬日的阳光下打个呵欠,多少给古城添了一丝生意。那些本来无事可干,围着炉子取暖的小市民,像是服了兴奋剂,无不等待着这场皇帝的婚礼,无不期盼着看这场热闹。

辛亥革命成功,民国政府成立,与被推翻的满清王朝,曾经达成一个协议,一是每年供给四万大洋,赡养退位的王室;一是允许逊帝还可以在紫禁城里,维持他的小朝廷。这种共和与帝制并存,革命与封建共处的局面,当然是很滑稽也很奇特的中国现象。

也许,中国人太喜好热闹了,无论制造热闹的人,还是等着看热闹的人,都唯恐没有热闹。所以这次逊帝大婚,生怕事态不扩大,场面不热烈,群众不轰动,便想着法儿花样百出,推陈出新。

光紫禁城里热闹还远远不够,要热闹出紫禁城外,才能达到大热闹、真热闹的目的。于是,就在那位叫婉容的后,那位叫文绣的妃,从各自的娘家,抬到东华门,进入紫禁城的这一路,要按照清宫婚礼的程式进行。民国管辖的北平特别市政府,也答应了,并拨警察局的军乐队、驻军的鼓号队助兴。这样,民国已经十一年了,北京街头出现两拨人马,两支队伍,男性一式的蟒袍马褂,高头大马,女眷一式的凤冠霞帔,珠翠满头,全部是前清服饰的化装游行。

据溥仪记载,光民国政府派出的军警,足有数千之众。

淑妃妆奁进宫。步军统领衙门派在神武门、东安门等处及妆奁经过沿途站哨官员三十名,士兵三百名。

皇后妆奁进官。步军统领衙门派在神武门、皇后宅等处及随行护送妆奁,经过沿途站哨官员三十一名,士兵四百十六名(其中有号兵六名)。

行册立(皇后)礼。派在神武门、皇后宅等处及随行护送经过沿途站,哨步军统领衙门官员三十四名(其中有军乐队官员三人),士兵四百五十八名(其中有军乐队士兵四十二人,号兵六人)。宪兵司令部除官员九名、士兵四十名外还派二个整营沿途站哨。

淑妃进宫。派在神武门、淑妃宅等处及随行护送经过沿途站哨步军统领衙门官员三十一名、士兵四百十六名。宪兵司令部官员三名,士兵十四名。警察厅官兵二百八十名。

行奉迎(皇后)礼。派在东华门、皇后宅等处及随行护送经过沿途站哨步军统领衙门官兵六百十名,另有军乐队一队。宪兵司令部除官兵八十四名外,并于第一、二、五营中各抽大部分官兵担任沿途站哨。警察厅官兵七百四十七名。

在神武门、东华门、皇后宅、淑妃宅等处及经过地区警察厅所属各该管区,加派警察保护。本来按民国的规定,只有神武门属于清宫,这次破例,特准“凤舆”从东华门进宫。(《我的前半生》)

那四五里长的队伍,中西合璧,古今一体,洋鼓洋号,唢呐喇叭,高头大马,八抬大轿,遗老遗少,磕头膜拜,好奇百姓,夹道迎送。由民国政府派出五六千人的军警,沿途护卫,维持秩序,排场之宏大,声势之显赫,仪仗之辉煌,卤簿之壮观,那大场面,大气派,大手笔,大动作,可让看热闹的北平人,大饱眼福的同时也跑细了腿。

这场王朝复辟,回光返照的大戏,又将荒唐和悖谬推进一步。

这热闹,固然令前朝耆旧,热泪盈眶,但同样,也令革命人士,义愤填膺。在民国的天空下,这种时光倒流的感觉,这种僵尸复活的感觉,实在是匪夷所思。连溥仪自己也说:

这次举动最引起社会上反感的,是小朝廷在一度复辟之后,又公然到紫禁城外边摆起了威风。在民国的大批军警放哨布岗和恭敬护卫之下,清宫仪仗耀武扬威地在北京街道上摆来摆去。正式婚礼举行那天,在民国的两班军乐队后面,是一对穿着蟒袍补褂的册封正副使(庆亲王和郑亲王)骑在马上,手中执节(像苏武牧羊时手里拿的那个鞭子),在他们后面跟随着民国的军乐队和陆军马队、警察马队、保安队马队。再后面则是龙凤旗伞、鸾驾仪仗七十二副,黄亭(内有皇后的金宝礼服)四架,宫灯三十对,浩浩荡荡,向“后邸”进发。在张灯结彩的后邸门前,又是一大片军警,保卫着婉容的父亲荣源和她的兄弟们——都跪在那里迎接正副使带来的“圣旨”……(《我的前半生》)

而像鲁迅先生的另一篇杂文《沉渣的泛起》所说,这次逊帝大婚,也把沉寂了十多年,郁闷了十多年,憋得五计六受的封建余孽,遗裔孤臣,没落贵族,八旗子弟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他们不但看热闹,还要凑热闹。据当时的一些报纸报导:

清宫内溥仪婚礼筹备处宣布,溥仪大婚之礼定于12月1日举行,消息传出,各方面送礼的络绎不绝。满蒙王公,遗老旧臣与活佛等,都有进奉。民国要人,上至大总统,下至各地军阀,下野政客,也纷致贺礼。黎元洪送如意、金瓶和银壶,红帖子上写着“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赠宣统大皇帝”,其联文云:“汉瓦当文,延年益寿,周铜盘铭,富贵吉祥”。其他如:曹锟送如意和衣料;吴佩孚送来衣料和银元七千元;冯玉祥送如意、金表和金银器皿;张作霖送成套的新式木器;王怀庆送九柄金如意;(复辟不成下野的)张勋也送来银元一万元;

(保皇派)康有为除送磨色玉屏、磨色金屏、拿破仑婚礼时用的硝石碟和银元一千元外,还有他亲笔写的一副对联,上联是“八国衣冠瞻玉步”,下联是“九天日月耀金台”。

以豪富著称的遗老们,如陈夔龙、李经迈等,送的都是钻石珠翠。上海的犹太人大资本家哈同、香港的英国籍大资本家何东,也都送了不少珍贵礼品。由于无处存放,溥仪叫人都储藏在建福宫里。(据《二十世纪中国图志》)

最滑稽可笑的,该是傅仪自己所描写的那些复辟势力的表演了。

民国派来总统府侍从武官长荫昌,以对外国君主之礼正式祝贺。他向我鞠躬以后,忽然宣布:“刚才那是代表民国的,现在奴才自己给皇上行礼。”说罢,跪在地下磕起头来。

当时许多报纸对这些怪事发出了严正的评论,这也挡不住王公大臣们的兴高采烈,许多地方的遗老们更如惊蛰后的虫子,成群飞向北京,带来他们自己的和别人的现金、古玩等等贺礼。重要的还不是财物,而是声势,这个声势大得连他们自己也出乎意外,以致又觉得事情像是大有可为的样子。(《我的前半生》)

我在北京也住了半个世纪了,慢慢体会出来,见过大世面的北京小市民,别看他是升斗百姓,住在破烂四合院里,看热闹也是颇为讲究的。有的热闹,看看而已;有的热闹,推推挤挤也就罢了;有的热闹,值得一看,因为可以过瘾;而有的热闹,能够得到刻骨铭心的满足,能够得到惊心动魄的满足,才是北京人非看不可的。

究竟什么是小市民最热衷的热闹呢?

读清代和邦额的《夜谭随录》,其中有这样一句,让我豁然开朗:“适过菜市口,值秋决,刑人于市,阻不得进”,由此可知,最让京城人神往,达到歇斯底里的程度,足以万人空巷,倾城出动的热闹,就是到菜市口去看杀头。

从别人的死亡中领受自己居然还能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乐趣,那是大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下,朝不保夕的小民,自我感觉中的至高境界。所以,这是北京人最情不自禁、最踊跃向往的热闹,由于其具有极强的刺激性,而无任何危及自身利害的后果,无不趋之若鹜,甚至头天晚上,涌向宣武门,涌向骡马市,在菜市口丁字街那周遭,先去摆好板凳,占好位置。

因为凡是去看杀头者,与被杀头者肯定毫无瓜葛,了无干系。由于没有牵连,也就没有负担。由于没有负担,也就看得从容。为求这种从容,就得将位置选在看得清清楚楚的近处,能闻到头颅从脖子上斫掉时的血腥气,却溅不到从脖腔里冒出来的血。因此,每逢秋决,成千上万的小市民,能三天三夜不眠不食,也要看到刽子手磨得雪亮的大刀片子,在秋天淡淡的阳光下,闪烁着一道白光,怎么将人犯头颅斫落的那一刻。

这种对别人的不幸,绝无同情之心的冷漠;这种看别人掉脑袋的而过看热闹瘾的麻木;这种只要被杀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只要自己的脑袋还在脖子上,那悻悻得意的优越;这种不顾别人的脑袋是不是应该掉,为什么掉?凭什么掉?与己无关的轻松,也是五千年来的中国统治者,得以毫无顾忌地屠杀,有恃无恐地施行暴政的基础。

也许,小市民作为一个城市中的特殊阶层,一无经济基础,二无政治信仰,三无文化渊源,四无拼搏精神,想吃怕烫,缺乏冒险意识,好吃懒做,只等天掉馅饼,嫌贫嫉富,永远心怀不满,怨天尤人,从不归咎自己。由于往上升腾之不易,向下沉沦之不甘,愿意看到别人失败,而不愿意看到别人成功,从别人的不幸中获得快意感,从成功者的失败中获得满足感,便是小市民在“文革”期间,像赶场似的看批斗会那热闹的动力。

但是,菜市口也不总是刑人,批斗会也不总是召开,于是,诸如逊帝大婚这样足以满足小市民窥私心理的热闹,便成为1922年那个冬季里的一场好戏。虽然,大清朝的龙旗,换成了民国的五色旗,虽然,像走马灯似的换总统,溥仪却总是在紫禁城当他的逊帝。可在同一个蓝天下,这位逊帝是快活欢乐,还是悲哀痛苦,对小市民来说,是个难解的谜。

好,这次大婚,总算有揭开这层薄纱的可能,这样,隐秘的公示,私密的暴露,隐藏的角落曝光,保密的过程展开,可想而知,如此热闹,对于两眼灼灼的小市民来讲,该是怎样的震撼了。

我是1949年来到北平的,当年的冬天,我就到郊区蓝靛厂参加土地改革运动,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尤其是旗民,谈起他们皇上那次大婚,还沉浸在当年看热闹的回忆里,意犹未尽,回味无穷,想想,也真是有意思。

其实,中国人的民族性格,历来是慢半拍的。所以,在世界历史的进步潮流中,这种循规蹈矩,安步当车,求稳怕乱,不敢错了方寸的中庸哲学,使得老大帝国在那百年里,常处于落后挨打地步。但不知为什么,对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占大多数的小市民而言,那无关宏旨的热闹,那表面文章的热闹,那虚火阳亢的热闹,那起哄架秧子的热闹,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趋从性,人来疯性,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投入性,不计前程、不问后果的盲动性,实在是不敢恭维的。

于是,我不禁想起看过的一部法国影片,就是那个已故的法国老牌喜剧明星雷诺.伯拉姆主演的,我记不得片名了,也不知翻译过来没有?但大致的剧情还留有一些印象,这位老先生和一对搭他顺风车的情侣,在海边的山间公路行驶。那对浪漫男女的浪漫行止,使开车者分了心,车子不慎从悬岩处冲出去,眼看车毁人亡,沉入大海,谁知一棵半山腰里的小树杈,救了他们,可马上要折断,要跌落,而又无法解脱险境的命运,惊动了整个法兰西。

不但电视台用直升飞机航拍,进行现场报导,还有消防队试图用钢丝缆绳拉住那辆车以防小树压断。更有很多看热闹的,开着汽车,带着帐篷,装着干粮蒸馏水,领着全家老小,准备安营扎寨看个够的,蜂拥而至。临时搭起的卖法式面包和法式土豆条的小吃店,出租望远镜、遮阳伞和躺椅的便利店,进行投注,赌这三个挂在悬崖上的人结果是死是活的六合彩投注店,也随之在公路边,在海滩上,一字排开。上面,整个山头是看热闹的人和车,下面,整个海面也是看热闹的人和船,简直是一场铺天盖地的嘉年华式的狂欢节。

由此可见,看热闹,全世界莫不如此,不仅中国,也不仅北京。

同样,由此也可见,看热闹,大概既是人类的一种天性,也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而天性,通常受着下意识的操控,智商愈低者愈无法自持,本能,往往受着内心所支配,心理愈不健全者愈难自控。因此,这种对于别人不幸的看热闹,所达到的小市民精神的最高境界,说到底,除了庸俗,还是庸俗。

而庸俗,则是小市民灵魂的全部。

二 文人的悲剧

司马迁

对中国历史稍有所知的人,都会知道司马迁这个名字;而知道司马迁是位历史学家的人,未必知道他在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因替李陵败降匈奴事辩解,说了几句真话,触怒汉武帝下狱,而受“宫”刑的历史;也许就更不会知道他在污秽肮脏之中完成《史记》那难以承受的痛苦。

“宫”,即是去势。司马迁可算是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中,一个很特别的例子,恐怕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唯一。

“宫”,和去势,是一回事,但性质有所不同。“宫”是刑法,是无可选择的。去势,在有皇帝的年代里,是当太监的首要条件。若不想当,也就不必去势。当然也有或被父母鬻卖,或因生活无着而净身入宫,不无被迫的个例,但大多数被阉者,是作为谋生手段,甘愿去势,求得进宫的这份资证。因此,这班人对于不男不女的第三性状态,较少屈辱感。而且一旦成为太监,生活在无数已将“那话儿”连根切掉的人中间,大家彼此彼此,谁也不可能笑话谁,裤裆里有没有那个玩意儿,便是无所谓的事了。

太监这行业,不仅中国有过,外国也有过的。如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如克劳狄、尼禄、维特利乌斯和提图斯等罗马诸帝,如其后的拜占庭帝国诸帝,奥斯曼帝国诸帝,都曾在后宫使用割掉生殖器的男人,以供役使。中国明代,大概是历史上破纪录使用宦寺的帝国,故有“十万太监亡大明”这一说。任何朝代,太监或类似太监的人多了,都不是好事。

由于宦官有太多的机会接近帝王后妃,容易获得宠幸;加之阉人的变态性心理,嫉妒一切正常的人,便是他们的仇恨准则。因此,一部《二十四史》,读来读去,凡太监,都不是好东西。至少,好东西极少极少,所以,对这卑污龌龊者多,阴暗险恶者众的一群,统统蔑称之为“阉竖”,倒也合适。

但司马迁之被“宫”,与“阉竖”的去势,截然不同。老实说,历代皇帝收拾文人,手都不软,什么毒辣残忍的法子没有使用过呢?但把文人××连根端掉者,刘彻是独一份。那是中国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页,文人之受屈辱者,莫过于此。

“宫”刑,在中国,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以阉割或损坏男女生殖器官,旨在使其余生在屈辱中度过。汉武帝异想天开,在“刑不上大夫”的年代里,他不杀头,也不判刑,更不戴上什么分子的帽子,而是采用“宫”刑,来对付他的国史馆馆长、国家图书馆馆长,使其丧失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既活不下去,也死不成。这一招,实在可谓既恶且损,加之下流下作。

这奇耻大辱对司马迁来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霑衣也。”一位“英明”之主,竟对文人进行如此卑劣的报复,简直使我们这个具有悠久文明的中华民族,为之蒙羞。古代洋人的酷刑,能够将耶稣在十字架上钉死,能够将圣女贞德,将布鲁诺在火堆上烧死,愤怒的革命群众,甚至将路易十六夫妇送上断头台一一铡死,不可谓不恐怖;在莎士比亚时代,将人犯的脑袋,割下来挂在伦敦塔桥上示众,也是极其残忍。但像刘彻用“宫”刑对付一个文人,对付一个埋头在简牍中阅读历史的学者,这是世所罕见的野蛮行径。

每读《沁园春》的词中“秦皇汉武,略输文采”这一句,我总会想起汉武帝“宫”司马迁这件丢中国人脸的事情,亏他做得出来,下得去手。我始终想,问题恐怕就出在这句“略输文采”上。

要是像他那老祖宗刘邦,虽能吼出两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可从不以诗人自居,也许司马迁说什么,汉高祖会当作放屁,不当一回事的。而汉武帝,诗词歌赋都来得,虽“略输”,还有点“文采”,这一有,就坏菜,他把自己看作文人。文人对文人,就免不了计较,就要关心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就要注意阶级斗争新动向了。而且,有权的文人,嫉妒起同行来,往往不择手段。“宫”你一下,又何妨?所以,碰上一个有文采的皇帝,哪怕“略输”一点,绝不是什么值得文人大众高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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