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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国文 当前章节:15378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9:40

钟会年纪与嵇康相仿,只差一岁,算是同龄人。不过,一是高干子弟,一乃平民作家,本是风马牛不相及。但钟会也玩玩文学,以为消遣,这是有点权势的官员或有点金钱的老板,最易患的一种流行病。这种病的名称,就叫“附庸风雅”。或题两笔孬字,或写两篇歪诗,或请人代庖著书立说,或枪手拟作空挂虚名,直到今天还是屡见不鲜的。钟会虽是洛阳贵公子之一,其父钟繇位至三公,其兄钟毓官至将军,但贵族门第,并不能使其在文学上,与贫民出身的嵇康,处于同一等量级上。因此,他有些嫉妒,这是文人整文人的原始动力。假如,钟会写出来的作品差强人意,也许眼红得不那么厉害;但是,他写得不怎么样,又不愿意承认自己不怎么样,心头的妒火便会熊熊燃烧。

于是,就有了《世说新语》所载的两次交锋,第一次较量:“钟会撰《四本论》始毕,甚欲使嵇公一见,置怀中,既定,畏其难,怀不敢出。于户外遥掷,便回急走。”如果,嵇康赶紧追出门来,拉住钟会的手,老弟,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写序?写评论?开研讨会我去捧场?那么,自我感觉甚好的钟会,得到这样的首肯,也是就天下太平了。嵇康显然不会这样做的,一个如此圆通的人,也就不是嵇康了。肯定,他会拾起钟会的《四本论》,扔在打铁的红炉里,付之一炬。

第二次较量:钟会约了文坛上的一干朋友,又来登门趋访。嵇康却是有意惹他了,这可是犯下了致命错误。现在,已弄不清楚嵇康之排斥钟会,是讨厌他这个人呢?还是对他政治上背魏附晋的唾弃?还是对他上一次行径的反感?当这些“贤俊之士”到达嵇康府上,“康方于大树下锻,向子期为佐鼓排,康扬槌不辍,旁若无人,移时不交一言。钟起去,康曰:‘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

这当然是很尴尬的场面,但钟会可不是一个脓包,而非脓包的小人,往往更为可怕。临走时,他撂下来的这两句话,可谓掷地有声,然后,拂袖而去。不知道嵇先生送客以后如何态度,依我度测,中散大夫对这威胁性的答话,恐怕笑不大起来。也许爽然若失,把铁锤扔在一旁,觉得没劲吧?那位拉风箱的向秀,肯定也怔怔发呆了,如此低水平地、没风度地羞辱对手,又能顶个屁用?

唉!这就是文人意气、不谙世事的悲哀了,只图出一口恶气而后快,却不懂得“打蛇不死反遭咬”的道理,如果对一个一下子整不死的小人,绝对不能够轻易动手的。何况这种脱口秀式的挑衅,只不过激怒对方而已。“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的后果,便是钟会跑去向司马昭说:“嵇康,卧龙也,不可起。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

没有说出口的一个字,便是“杀”了。

凡告密出首某某,打小报告检举某某,而听者正好也要收拾某某,那这个可怜虫就必倒大霉不可。等到嵇康的朋友吕安,“以事系狱,辞相证引”,把他牵连进去,钟会就公开跳出来大张挞伐了。“康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轻时傲世,不为物用,无益于今,有败于俗。昔太公诛华士,孔子戮少正卯,以其负才乱群惑众也。”他的结论,透露出小人的蛇蝎之心:“今不诛康,无以清洁王道。”其实,也正是司马昭的想法,不过利用钟会的嘴罢了。“于是录康闭狱”。

现在看起来,嵇康第一个要不得,是曹党嫡系,在政治上站错了队,第二个要不得,是个公开与司马政权唱反调的不合作的文人,第三个要不得,或许是最关键的,这位中散大夫得罪了小人。

一部文字狱史,通常都是小人发难,然后皇帝才举起屠刀的。但对于惑乱其间、罗织罪名、告密揭发、出卖灵魂的小人,常常略而不提,所以,这类惯用同行的鲜血染红自己顶子的文人,才会络绎不断地繁殖孳生吧!

接着,便是嵇康最后的绝命镜头了:

一,“嵇中散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曲终,曰:‘袁孝尼尝请学此散,吾靳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太学生三千人上书,请以为师,不许,文王亦寻悔焉。”(《世说新语》)

二,“康之下狱,太学生数千人请之。于时豪俊皆随康入狱,悉解喻,一时散遣。康竟与安同诛。”(《世说新语》注引王隐《晋书》)

三,“康临刑东市,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弗许。康顾视日影,索琴弹之,曰‘昔袁孝尼尝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时年四十,海内之士,莫不痛之。”(《晋书》)

四,“临死,而兄弟亲族咸与共别,康颜色不变,问其兄曰:‘向以琴来不邪?’兄曰:‘以来。’康取调之,为《太平引》。曲成,叹曰:‘《太平引》于今绝也。’”(《世说新语注引《文士传》)

读到以上的四则记载,不禁愕然古人比之后人,有多得多的慷慨、胆识、豪气和壮烈,竟有好几千罢课的太学生,居然跟随着囚车向法场行进,而且打出标语口号,反对司马昭杀害嵇康,要求停止行刑,让嵇康到太学去做他们的导师。现在已很难臆测魏晋时大学生们游行示威的方式,是什么样子的?可以设想,这是洛阳城里从未有过的,一个万人空巷、全城出动,非常悲壮、气氛肃穆的场面。否则,司马昭不会产生后悔的意念,大概也是慑于这种民众的压力吧!

更教人激动的是,嵇康被捕后,一些具有社会影响的知识分子,不畏高压,挺身而出,以与这位作家一块儿受罪的勇气,走进牢房。这支涌向大牢的队伍,完全不把小人的报复、统治者的镇压放在眼里,于是,想起近人邓拓先生的诗:“谁道书生多意气,头颅掷处血斑斑。”不错,历史上是有许多缺钙的知识分子,但绝不可能是全部,这才是中国文化的脊梁。

日影西斜,行刑在即,围着法场的几千人,沉默无声,倾听嵇康弹奏他的人生绝响。这里不是放着花篮的音乐厅,而是血迹狼籍的行刑场,等待演奏者的不是掌声和鲜花,而将是一把磨得飞快的屠刀。但他,这位中散大夫,正因为他不悔,所以,也就无惧,才能在死亡的阴影中,神色安然地抚拨琴弦,弹完《广陵散》的最后一个音符,从容就义。

嵇中散之死,不但在中国文学史,在世界文学史上,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类似他的那种“非汤武而薄周孔”的一生追求革新的进取精神,“刚肠疾恶,遇事便发”的始终直面人生的创作激情,甚至对今天作家们的为人为文,也是有其可资借鉴之处的。

正因如此,嵇中散用生命写出的这个不朽,才具有永远的意义吧!

李白与王维

公元730年(唐开元十八年),李白经河南南阳至长安。

在此之前,他漫游天下,行至湖北安陆,因娶了故相许圉师的孙女,成了上门女婿,遂定居下来。这期间,多次向地方长官上书自荐,以求闻达,不应。于是,就如同当下很多艺术家、文化人来到北京闯世界,而成为“北漂”那样,李白要当唐朝的“长漂”一族,遂下定决心来首都长安发展。

他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不肯安分的诗人之一。

这位大师总是想尽一切方法爆发他的能量,炫示他的精力,表现他的丰采,突出他的欲望。一个人,像一杯温吞水,过一辈子,“清风吹不起半点涟漪”,是一种活法;同样,像大海里的一叶扁舟,忽而腾升,忽而倾覆,忽而危殆,忽而逃生,惊涛骇浪一辈子,也未尝不是一种活法。

李白的一生,近似后者。他曾经写过一首《上李邕》的诗,大有寓意在焉。“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诗中的主人公,其实就是他老人家自己。

这既是他对自己平生的自况,也是他对自己创作的自信。

诚然,自信,是中国文人具有强势冲击力的表现;自信,也是中国文人能够在大环境中,保持独立精神的根本。李白给中国文学留下来的众多遗产之中,这种强烈的自信,自信到“狂”而且“妄”,也是值得称道的。否则,中国文人统统都成了鼻涕虫,成了脓包蛋,成了点头哈腰、等因奉此的小员司,成了跪在皇帝脚下“臣罪当诛兮”的窝囊废,恐怕中国文学史上,再也找不到一篇腰杆笔直、精神昂扬的作品了。

唐代诗运之兴隆旺盛,应归功于唐代诗人的狂放。

什么叫狂放?狂放就是尽情尽性,狂放就是我行我素,狂放就是不在乎别人怎么看,狂放就是不理会别人怎么想。一个社会,安分守己者多,对于统治者来说,当然是件好事。一个文坛,循规蹈矩的诗人多了,老实本分的作家多了,恐怕就不大容易出大作品了。

诗称盛唐,其所以盛,就在于有李白这样桀骜不羁的大师。

此公活着的时候,就声名遐迩,如日中天,就期然自许,藐视群伦。因此,他认为自己有资格这样做,也就放任自己这样做,这种率性而为的自信,是他的精神支柱,也是他的生存方式。所以,无论得意的时候,还是失意的时候,他那脑袋总是昂得高高的。

文人的狂,可分两类,一是有资本的狂,一是无资本的狂。李白一生,文学资本自是充裕得不得了,可政治资本却是穷光蛋,因此,他活着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狂,对政治家而言,就是不识时务的傻狂了。文人有了成就,容易不可一世,容易旁若无人,当然也就容易招恨遭嫉,容易成为众矢之的,中国文人的许多悲剧,无不由此而生,这也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

杜甫写过一首题曰《不见》,副题为《近无李白消息》的诗,“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世人皆曰杀,我独怜其才。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盃。匡山读书处,头白好归来。”此中的一个“杀”字,令人不寒而栗。也许杜甫说得夸张了些,但也可见当时的社会舆论、群众反映,对他的张狂,未必都欣赏的。

一个纯粹的文人,通常都一根筋,通常都不谙世务。他不明白,文学资本拥有得再多,那是不可兑换的货币。在文学圈子里面流通可以,一出这个范围,就大为贬值。那是政治资本的天下,在世人眼里,权力才是硬通货。李白的计算公式,文学资本等于政治资本,不过是一厢情愿;统治者的计算公式:文学资本不等于政治资本,才是严酷的事实。

李白一辈子没少碰钉子,一直碰到死为止,根本原因就出在这个公式的计算错误上。从他下面这封自荐信,可见他是多么看重自己这点文学本钱。

“前礼部尚书苏公出为益州长史,白于路中投刺,待以布衣之礼,因谓群僚曰:‘此子天才英丽,下笔不休,虽风力未成,且见专车之骨,若广之以学,可以相如比肩也。’四海明识,具如此谈。前此郡督马公,朝野豪彦,一见尽礼,许为奇才。因谓长史李京之曰:诸人之文,犹山无烟霞,春无草树。李白之文,清雄奔放,名章俊语,络绎间起,光明洞彻,句句动人。”(《上安州裴长史书》)

这本是应该出自第三者口中的褒誉之词,由当事人自己大言不惭地讲出来,从自我炒作的角度,堪称经典。在中国文学史上,借他人之嘴,吹捧自己,能如此坦然淡定;将别人看扁,抬高自己,能如此镇定自若,大概也就只有李白这位高手做得出来。你不得不对这位自我标榜时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大师,要五体投地表示钦佩了。

还有一封《与韩荆州书》,因为收入《古文观止》的缘故,更是广为人知。在这封信里,他把自己的这点老本,强调到极致地步。“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气义,此畴曩心迹,安敢不尽于君侯哉?幸愿开张心颜,不以长揖见拒。必若接之以高宴,纵之以清谈,请日试万言,倚马可待。今天下以君侯为文章之司命,人物之权衡,一经品题,便作佳士。而君侯何惜阶前盈尺之地,不使白扬眉吐气,激昂青云耶?”

其实,安州裴长史也好,荆州韩朝宗也好,能帮李白什么忙?这些官场人物,不过是政客而已,因为喜欢舞文弄墨,傍几个诗人作家,作风雅状,装门面而已。即使大政治家,大军事家,了不起的领袖又如何?也是不把文人雅士当一回事的。公元1812年6月,拿破仑一世大举进攻莫斯科,曾经带了一个连的诗人同往。准备在他进入这座城池时,向他贡献歌颂武功的十四行诗。结果大败而归,狼狈逃窜,诗人的鹅毛笔没派上用场。副官问这位小个子统帅,拿这班诗人怎么办才是,拿破仑说,将他们编入骡马辎重队里当力夫好了。

这就充分说明,当政治家附庸风雅的时候,可能对文人假之以颜色,待之以宾客,而当他进入权力角逐的状态下,再大的诗人,再棒的作家,也就成为可有可无、可生可杀的草芥了。

但是,李白这两通吃了闭门羹的上书,并没有使他有足够的清醒。中国文人,成就愈高,自信愈强,待价而沽的欲望,也就愈烈,将文学资本兑换成为政治资本的念头,一发而不可收,这就成了李白要到长安来打拼天下的原动力。无独有偶的,早在三年前,公元727年(开元十五年),王维就离开河南淇水,舍掉那一份小差使,抱着与李白同样的目的,来到都城,也想开创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开元之治,史称盛世,也是这两位诗人创作的黄金季节。

王维的诗,“画中有诗,诗中有画”,涵泳大雅,无异天籁。李白的诗,高昂则黄钟大吕,金声玉振,低回则浪漫奇绝,灵思奔涌。他们作品中那无与伦比的创造力、想象力、震撼力、美学价值,构筑了盛唐诗歌的繁荣景象。

那时的中国,尚无专事捧场的评论家,尚无只要给钱就抬轿子的吹鼓手,尚无狗屁不是就敢信口雌黄的牛皮匠,尚无报刊、杂志、网站、电视台的恶俗排行榜,尚无臭虫、蟑螂、蚊子、小咬之类以叮人为业的文学小虫子。因之,唐朝读者的胃口,还没有退化到不辨薰莸;唐朝读者的智商,还没有被训练到集体无意识状态。所以,这两位大师的诗篇,只要一出手,立刻洛阳纸贵,只要一传唱,马上不胫而走。上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众望所归;高至帝王后妃,低至贩夫走卒,无不宗奉。

可对诗人而言,尽管名气大,地位却不高,尽管很风光,身份却较低。这种名位上的不对称,而造成的心理上的不平衡,弄得两位大师,很有一点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苦恼。王维二十三岁就进士及第了,巴结多年,才混到正九品下的官职,也就是一个科级干部吧!而功不成名不就的李白,更惨,虽然娶了过气高门之孙女,沾了一点门阀之光,可布衣之身,尚未“释褐”,仍是白丁,总不免自惭形秽,矮人一截。

究其根源,问题还是出在中国文人几乎都有的政治情结上。中国文人,在文学上成功者,便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以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在文学上不成功者,也要借政治上的裨益来弥补,以求人五人六站稳脚跟。但是,中国文人,绝对长于文学者,也绝对短于政治,特别善于政治者,也特别不善于文学,因此,文学成就很高者,其政治智商必定很低,这两位,成功于文学,失败在政治,这大概也是中国文人难逃的宿命。

然而,他俩还是义无反顾地,要到长安打拼,加入“长漂”一族,求得出头之天。

依世俗的的看法,这两位同来长安,同求发达的诗人,联袂出现于公开场合,叙谈契阔于文艺沙龙,寒暄问候于皇家宫苑,见面握手于殿堂宫阙,是理所当然的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不一定很熟悉,但一定不面生,不一定很知己,但一定有接触。同进同出,亲密无间,也许不可能;但视若陌路,互不理会,总是说不过去的。

然而,后来研究唐代诗歌的人,忍不住蹊跷的,也是感到难以理解的。第一,在他们两位的全部作品中,找不到涉及对方的一字一句。第二,在所有的正史、野史里,也查不出来他们来往过,聚会过,碰过头,见过面的资料。

两位大师在长安期间,竟然毫无任何交往,这个历史上的空白,遂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的斯芬克思之谜。

我们知道:王维生于公元701年,死于公元760年。李白生于公元701年,死于公元762年。两人年纪相彷,写作相类,名声相似,甚至连资本兑换的欲求也都相同,这哥儿俩,没有理由不在一起赋诗唱和,说文咏句,论道探禅,行乐遨游。那是中国历史上的开元盛世,也是中国诗歌史的黄金年代,更是中国文人最足以释放能量的无限空间啊!

可是,从公元730年至733年(开元十八年至二十一年),从公元742年至744年(天宝元年至天宝三载),先后共有五年工夫,同住在首善之区的两位诗人,却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样,不禁要问一声“为什么”了!

同时出现在公元八世纪二十年代首都长安的李白与王维,使我们联想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古都北平,五四新文学运动肇始时期的鲁迅与胡适。也许,胡鲁或鲁胡,李王或王李,无法类比,但在领衔文坛、引导潮流、左右舆论、吸引眼球这一点上,性质多少相似。

胡鲁或鲁胡,文学观点不尽相同,政治立场也大为相左,但都在北平教书做事,无论怎样悖背不一,并不妨碍他们聚在前门外厚德福饭庄吃铁锅蛋,无论怎样分歧交恶,也不影响他们在中山公园的来今雨轩品雨前茶。

尤其天宝年间,李白与王维第二次相聚长安,李很“陡”,被唐玄宗由布衣擢为待诏翰林,一朝得意,满身朱紫。王也很“陡”,为从七品上的左补阙,相当于准部级的高干,高轩华盖,随从骖乘。同在朝廷供职,同捧皇家饭碗,同是御用文人,同为诗界泰斗。但不知为什么,仍是形若水火,动若参商,仍是咫尺天涯,不谋一面,这就使人惶惑了。

唐代的长安,比之今天的西安,要大三四倍,无论怎么大,在同一座城池里,怎么找理由,怎么设法解释,李白王维,盛唐诗坛的领军人物,不至于好几年工夫,像捉迷藏似的互相躲着。

以我所在的京城文坛为例,文联、作协、报刊社、出版界,加在一起,一年下来,没有三百场,也有二百场文学活动要举行的。这其中,至少有一百场的与会者名单基本大同小异。因此,各路诸侯,海内文士,艺坛名宿,京都闻人,绝对有很多欢聚一堂的机会。

这种会,第一,热闹,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亲朋好友,点头哈腰,大都一请就到;第二,滋润,茶水侍候,饭局等待,红包奉送,打的报销,不愁没人捧场。于是,上至大佬,下至“蔑片”,呼之即来,来之能战。或捧场,或鼓吹,或炒作,或推销,或哼哈二将,吹之拍之,或四大金刚,歌之颂之,或合唱团员,附之和之,或老将拍板,一槌定音。都是再熟悉不过的那几张肉脸,那几句套话,天天见面,日日碰头,只有看腻了的可能,而无见不着的遗憾。甚者,上午一个会,下午一个会,中午还在一张宴会桌上碰杯。衮衮文坛诸公,当红风头人物,穿红着绿女记,沏茶倒水人员,基本上是两天见三次面。如果真是一日不见,倒确有如隔三秋之感。

唐代长安,虽然没有诸如此类的文学活动,如果这两位诗人,不那么故意闹别扭的话,见面碰头的机会,应是断不了有的。大家知道,王维信佛,“居常蔬食,不茹荤血”,“在京师日饭十数名僧”,很难想象这样虔诚的佛教徒,会不去佛寺祷拜祈福?大家更知道,李白风流,“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是个既离不开酒,也离不女人的声色才子,会安稳地坐在家里纳福?当时长安外廓城里,“有僧寺六十四,尼寺二十七,道士观十,女观六,波斯寺二,胡天祠四”,遍布人烟稠密的里坊间,而著名的声色场所,如平康里的上中下三曲,也处于闹市区,歌伎胡女,僧人尼姑,比邻而居,乃长安开放社会的特色。

那时,王维的辋川别业,尚未完全修缮完毕,自然借住其弟王缙在城里的宅子。据清人徐松所撰的《唐两京城坊考》,属于“长漂”一族的李白,并无在他名下的邸宅。倘非住在旅店,就是寄寓崇仁坊、平康坊的各地进奏院,相当于今天的外省市驻京办,与王维、王缙所居的道政坊只有一街之隔,相距不远。因此,拈香礼佛的王维,与寻花问柳的李白,狭路相逢,绝有可能。除非他们俩,刻意回避,有心躲让,否则,这种不照面、不往来、不相识、不过话的背后,不能不令人疑窦丛生,令人费解。

何况,《李白集》中,有《赠孟浩然》《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春日归山寄孟浩然》等诗,交情非浅;而王维集中,则有《送孟六归襄阳》《哭孟浩然》等诗,友谊颇深。由此判断,孟浩然乃李白、王维的共同朋友,而且不是泛泛之交,当无疑问。实际情况却是:你的朋友,可以成为我的朋友,我的朋友,也可以成为你的朋友,独独我和你,偏偏不可以成为朋友。李白和王维,就这么别扭着,岂非咄咄怪事?

如果孟浩然是一位女诗人,而且有点姿色,自然要避免这种争风拈醋的尴尬场面。正如当下的外地美女作家,来到北京推销自己,决不会把京城四大评论家、四小评论家,同时约在一家星级饭店开房间见面,那还不得出命案?孟浩然,当然不会有这等情色麻烦,可他怎么对待这两位朋友,估计也是很不自在的。难就难在与王在一起的时候,不能有李,而与李在一起的时候,又不能有王。这就成了一袋米、一只鸡,和一个狐狸乘船过河的脑筋急转弯的难题了。

孟浩然肯定作过努力,因为,重感情、讲友谊、喜交往、好宾客,正是这两位诗人的共同之处。王维那首“西出阳关无故人”的《送元二使安西》,是尽人皆知的。在他诗集里,这样的“送别诗”,几占总量的五分之一,说明王维之情真意挚,很看重与友人的交往。具有如此平易近人、融洽处世的性格,应该有其乐意接近李白的可能性。而李白之重然诺、讲义气,任侠仗义、敢于承担,孟浩然估计,谅不至于将朋友的朋友拒之门外吧?李白第一次东游,在扬州,为救济落魄公子,“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何等慷慨?同游者死于中途,李白“雪泣持刃,躬申洗削,裹骨徒步,寝兴携持,行数千里归之故土”,何等忠忱?如此两位看重友情的人,怎么可能大路朝天、各走一边,长安街头,见而佯作不识呢?

然而,孟浩然的一片好心,落空了,这哥儿俩就是别扭着。其实,作为这两位诗人的共同朋友,他应该了解,李白也好,王维也好,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他们内心深处里,存在着难于交聚的瑜亮情结。

公元730年(唐开元十八年)前后,李白第一次到长安,王维已是第三度来长安,两人想做的是同一件事,因文学上的成功,期求政治上的得意。但两人心境却不尽相同。李白乘兴而来,一路风光,自我感觉异常良好,志在必得,王维一再挫折,跌跌绊绊,吃过苦头,心有余悸。

历朝历代的中国文人,断不了要吃历朝历代皇帝所恩赐的苦头。于是,苦头之先吃,还是后吃,对于中国文人的性格和命运,便产生若干不同。

王维是先吃苦头,李白是后吃苦头。先吃苦头的王维,明白了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明白了天地之间的自己,应该摆在什么位置上,故而他身段放得很低,低到让李白大概很看不起。后吃苦头的李白,在掌声中,在鲜花中,在酩酊的醉眼朦胧中,在胡姬的迷人回眸中,有点不知天高地厚,更不知天地之间,最可有可无的东西,就是文人。因此,他的行事方式,往往正面进攻,他的敢作敢为,常常不计后果,这大概也是王维要同他拉开距离的一个原因。

李白到长安来,可能还是靠着妻子娘家的鼎助,得以打通时任右丞相张说的关节,肯于舍出脸来为之说项,这当然是天大的面子了。而他的诗名,也为张说的儿子张垍——一位驸马爷所看重,愿意帮他这个忙,这样一来,更是胜券在握。在唐代,无论科举,无论求仕,介绍人的举荐,非常重要,十分关键。用今天的话说,走门子,用当时的话说,干谒,是一种正当的行为。李白所以十拿九稳,心性颇高,所以不把同行王维摆在眼里,因为攀附上张说父子,门路不可谓不硬,后盾不可谓不强,大有静候佳音、坐等捷报之势,估计那些日子里,我们这位高枕无忧的大师,小酒没有少捏。

其实,李白有些轻忽王维,忘了他具有住地户的优势。正如今天的北漂一族,只能有临时居住证而无北京户口一样,王维口袋里有李白所没有的这纸长安市民文书。这纸文书也许没有什么了不起,但体现出王维在首都的根基、人脉、资源,可以调动起来为他所用的一切因素,李白在这方面只能瞠乎其后。

当李白觉察到这种差距,从而引起他对王维的警惕,从而发展到冰炭不容、相互扞格的隔膜,就是这两位大师所选择的干谒路径殊途同归,都在希望得到唐玄宗的姐姐玉真公主的赏识,只要她首肯谁,谁就会一跃龙门,平地青云。

王维二十三岁中试以后,就被任命为大乐丞。他在这个国家交响乐团的岗位上犯了错误,纯因少不经事的过失。史载他的属下伶人因演只能供皇帝观看的舞《黄狮子》,而被降职贬放。但李白显然没估计到,这个最高乐府的职务,正是王维的音乐天赋、表演才能,以及他诗歌书画方面的成就,得以体现出来的机会呀!“凡诸王驸马豪右贵势之门,无不拂席迎之,宁王、薛王待之如师友。”“尤为岐王所眷重。”(《旧唐书》本传)

从《从岐王过杨氏别业应教》《从岐王夜宴卫家山池应教》《敕借岐王九成宫避暑应教》等王维所作的诗,看来,他与这位“好学工书,雅爱文章之士”的岐王,有着过从甚密的关系。而据《集异记》,王维“妙年洁白,风姿都美”,“风流蕴藉,语言谐戏”,“大为诸贵之所钦瞩”,个人形象上占了很大的优势,在重要人物眼中,得到一个视觉上完美的印象分,作用匪浅,这也是李白不禁要自惭形秽之处了。再则,除宁王、岐王、薛王外,王维所交往密切的贵公子,也非等闲人物。如唐太祖景帝七世孙李遵,如武、中、睿三朝宰相韦安石之子韦陟、韦斌兄弟等,都是能在关键时刻起到奥援作用的中坚力量。

长漂一族李白,在京城就得不到这种如鱼得水的幸运了。首先,高层社会,他缺乏根基;其次,权力中心,他难有依靠;再其次,王维结交者,当权派、实力派、主流派、在朝派,都是一言九鼎之辈,无一不是有用之人。而李白结交者,文人墨客,酒徒醉鬼,胡女歌伎,普罗大众,都是上不了台盘、帮不了屁忙的平民百姓。所以,虽经张说、张垍父子推介,得以住进玉真公主的别馆,等待接见。可远在城外,离长安还有一段路程,加之公主很忙,一时来不了,也许说不定把他忘了。

有一首《玉真公主别馆苦雨》的诗,便是李白待命时刻的心境写照。“秋坐金张馆,繁阴昼不开。空烟迷雨色,萧飒望中来。翳翳昏垫苦,沉沉忧恨催。清秋何以慰?白酒盈吾杯。吟诗思管乐,此人已成灰。独酌聊自勉,谁贵经纶才?弹剑话公子,无鱼良可哀。”

这首诗写得很凄清,很郁闷,那点滴的檐头细雨,那瑟瑟的山间冷风,那空茫的乏人问津,那寂寞的无望等待,是李白少有的低调作品。因为他不可能不知道他所期盼的这位公主,那位李隆基的九姐,很大程度上替她弟弟照管一下意识形态方面的事务,负有发现人才、培养重点作家的使命,正兴致勃勃地观看王维的琵琶独奏,并大加赏识呢!

《唐才子传》载,“维,字摩诘,太原人。九岁知属辞,工草隶,娴音律。岐王重之。维将应举,岐王谓曰:‘子诗清越者,可录数篇,琵琶新声,能度一曲,同诣九公主第。’维如其言。是日,诸伶拥维独奏,主问何名,曰:‘《郁轮袍》。’因出诗卷。主曰:‘皆我习讽,谓是古作,乃子之佳作乎?’延于上座曰:‘京兆得此生为解头,荣哉!’力荐之,开元十九年状元及第。”

虽然王维一生以此为耻,靠卖艺求荣,苟且仕进,但他从此春风得意,平步青云;而李白尽管身孤心冷,尽管磊落光明,尽管不为富贵折腰,可始终没见到公主的倩影,没得到公主的芳心,只好灰溜溜地淹蹇而归。对争胜好强的李白来讲,这是多么没面子,多么扫兴,多么无趣的结果啊!

我想,这可能就是两位顶级大师隔阂的肇始缘由。而对雄性动物来讲,再没有比斗败的鹌鹑打败的鸡,更为刻骨铭心,更为饮恨终生的痛苦了。

作为文人,自信是应该有的,自尊也是应该有的,但是,特别的自信,格外的自尊,那必然,紧接着而来的便是令人讨厌的自大了。李白这一次长安之行,是对他自信、自尊乃至自大的一次挑战,他当然吞不下这枚苦果,因此,李白与王维,遂成为永无结交可能的平行线。两位大师的“零度”反应,在长安城里的不通往来,这个唐代诗歌史的不解之谜,似乎也就大致了解底里了。

我试着推断,这当中,肯定有一位,有意约束自己,说不定,是他们两位,决心回避对方。一个强大的文人,不大容易与势均力敌的对手在同一天空底下共存。也许觉得你不见我,我不见你,反而更自在些,更自由些。

后来人对于前贤,都有一种“为尊者讳”的谅解,都有一种“玉成其美”的愿望,也就不甚细究,随它去了。实际上,历史的细胞,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而人的性格,决定了他在历史中的角色地位。因此,一个太自信的李白,和一个太自重的王维,形成这种旗鼓相当、互为芥蒂、彼此戒惧、壁垒森严的局面,本质上也是一种强之为强的势所必然。

应该说,一流的文人,只能对二流、三流、不入流的文人,起到磁吸作用。在京城地界上呆久了,在文学聚会上混多了,你就会总结得出来,什么人跟什么人坐在一起,什么人和什么人偏不坐在一起,什么人簇拥着谁,什么人背对着谁,你就大致了解所谓的“圈子”是怎么构成的了。至于那些风头正健的女性作家,拼命把胸脯子努力贴着谁,恨不能保持着零距离;至于那些年老色衰的女性作家,一脸怨恨地瞅着谁,作弃妇状恨不得吃了谁,则更是就近观察的指标。呜呼,每个圈子都是一个小太阳系,众星绕着太阳运行,太阳接受众星拥戴。而若干个“圈子”组合到一起,便叫作文坛。

因此,一个太阳系里,只能容纳一个太阳。若是两个不埒上下的重磅文人,如宇宙间两个等质的物体,便得按物理学上的万有引力定律行事,只有相拒和相斥,无法尿到一个壶里了。文坛的不安生,无不由此而来。

李白与王维,就是循着自己的轨迹运行而无法相交的星系。

也许真实的历史,并非如此,但如果这个斯芬克思之谜的谜底,就是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谁不愿意仰望那满天繁星的夜空呢?每颗星星都在银河系里闪烁着自己的光芒,那宇宙才称得上灿烂辉煌。

若是,只有一颗星星在眨眼的夜空,或者,只许一颗星星在发光的文坛,那该多么寂寞啊!

李煜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凡是识得几个字的中国人,都能背得出的。尤其心绪不佳,一脑门官司的时候,尤其倒霉的事情,总缠在屁股后边的时候,读这两句诗,能起到一点纾缓的作用。因为你发现,世界上有麻烦的人,非你一个。

记得当右派的晦暗岁月里,有时候,人之不被当人对待,挺憋闷,闷到无以复加,就常常于无人处,将李后主这两句,啸出来。山,很高,很陡,声音撞回来,也颇壮观,顿觉痛快。虽然此举很阿Q,但消解一下心头那股鸟气,也能得到片刻的轻松。这也是中国许多帝王中独能记住李后主的原因,就由于他的诗,其他凶的、坏的、王八蛋的,应该千刀万剐的,死了也就死了,谁记得住他们。

李煜(937—978),五代十国时南唐国主,961—975年在位,字重光,本名重嘉,世称南唐后主、李后主。如果他要是始终只做诗人,不做皇帝,或许最后的结局,不至于那么悲惨;那样,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说不上中国第一,举世无双,至少其精品佳作的数量,能与李白、杜甫、苏东坡、辛弃疾,西方的拜伦、雪莱、歌德、普希金,不埒上下。可是,近人编辑的《全唐五代词》,只存其词四十首,其中尚有一些存疑之作,实在是太令人惋惜了。

作为皇帝,他输得最惨,作为文人,他死得最惨,真是令人悲哉哀哉的事。

那个鸩死李煜的宋太宗赵炅,其歹毒,其残忍,也极其不是东西。从文学史的角度考量,他除掉皇帝事小,除掉诗人事大。皇帝这个差使,谁都能干,“黥髡盗贩,衮冕峨巍”,那么,阿猫阿狗,白痴呆虫,坐在金銮殿上,同样人模狗样,挺像回事的。而能留下璀灿篇章,千古传唱的不朽诗人,却不是随便拉一个脑袋来就能充数的。

可惜,他死时才四十二岁,今天看,只能算“知青后”一代作家。

在中国,皇帝写诗者,颇多,不过都是当上皇帝以后,附庸风雅,才做诗。李煜不然,他是先当诗人,再做皇帝。别看次序先后的颠倒,差别却是很大,先做皇帝,尔后做诗人,属客串性质,不过游戏而已;先做诗人,接着再做皇帝,就不能客串,不能游戏了。可李煜一直在客串,一直在游戏,当专业诗人,做业余皇帝,最后只有亡国灭命一途。

他全部的错,就错在这里。

诗人就是诗人,诗人的最佳生存方式,就是写诗,皇帝,是当不得的。凡诗人,其感情特点有三:一,沸点低,容易冲动;二,脆度低,容易沮丧;三,耐力低,容易泄气,把国家交到他手里,非砸锅不可。曹操就非常明智,他的诗写得绝棒,在皇帝诗人行列中,不排第一,也排第二。可他说什么也不当皇帝,孙权蛊惑他,老兄干吧,他说,得了吧,你要把我架在火炉上烤啊!所以,他虽然比皇帝还皇帝,硬是不上轿。李煜受命之初,也晓得自己不是这块材料,可他实在无可推托,同时,我估计此君大概也不想太推托,怎么说,皇帝也是个美差,于是,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宋蔡涤《西清诗话》载:“艺祖云‘李煜若以作诗工夫治国事,岂为我虏乎?’”

赵匡胤的事后诸葛,看似有理,其实,这位大兵,还是不甚懂诗,不甚懂得诗人。一个真正的诗人,从头到脚,从皮到骨,甚至到骨头缝,到骨髓,都是诗人气质。也就是王国维在《人间诗话》里所说的那个“真”,他认为“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所以,即使按艺祖所云,李煜悉心治国,不做诗,不做诗人,可他只要血液中诗人的“真”去不掉,就当不好南唐国主。

隔岸相望的赵匡胤,虽然纂了后周帝位,但却继承周世宗柴荣的遗志,一直厉兵秣马,要将南唐灭了。可南唐国主,诗人第一,皇帝第二,不是不知道处境危殆,而是知道了也无所作为。一不积极备战,二不养精蓄锐,三不奋发图强,四不全民抵抗,“日与臣下酣饮,愁思悲歌不已”(《新五代史》),沉湎于酒中、诗中、歌舞中、脂粉气中。如此这般,诗人啊,你不完蛋,焉有他哉?

孔夫子认为,君子应该“放郑声,远佞人”,李煜恰恰相反,一方面,声色犬马,骄奢淫侈,缠绵后宫,荒疏政事;一方面,吟唱酬和,品评诗词,琴棋书画,赏鉴推敲,只顾忙自己的,将国事托付给只会坐而论道的文人学士。长江天堑,从来为江南屏障,赵匡胤攻打南唐,便有了在江上架桥的构想。南唐的君臣们,听到这个传闻后,不但毫无警惧之意,竟哄然一噱,看作天大的笑话。“煜初闻朝廷作浮梁,谓其臣张洎,洎对曰:‘载籍以来,长江无为梁之事。’煜曰:‘吾亦以为儿戏耳!’”(《宋史》)

这个一块儿跟着打哈哈的文人张洎,就是十足的害人精了。后来,城陷,他说他要殉国,大家等着看他如何杀身成仁,一转眼,他又不打算死了,他说,我要当了烈士,谁为国主写投降书啊!就是这位投降派,“为江南国主谋,请所在坚壁以老宋师。宋师入其境,国主弗忧也,日于后苑引僧道诵经、讲《易》,不恤政事,军书告急,皆莫得通,师傅城下累月,国主犹不知。”(《续资治通鉴》)

李煜,作为诗人,一流,甚至超一流,作为皇帝,三流都未必够格。说是庸君,对他客气,说是昏君,也无不可。他所干过的残害忠良、屠杀直臣、宠信小人、依赖奸邪的累累恶迹,不比历史上别的混蛋皇帝差。

不信,抄下面几段,以作佐证:

“南郡留守兼侍中林仁肇有威名,中朝忌之,潜使人画仁肇像,悬之别室。引江南使者观之,问何人,使者曰:‘林仁肇也。’曰:‘仁肇将来降,先持此为信。’又指空馆曰:‘将以此赐仁肇。’国主不知其间,鸠杀仁肇。”

“国势日削,用事者充位无所为,\[江南内史舍人潘\]佑愤切,上疏极论时政,历诋大臣将相,词甚激讦。”后因牵连,“国主疑佑之狂悖,收佑,佑即自杀。”

“时宿将皆前死,神卫统军都指挥使皇甫继勋者,年尚少,国主委以兵柄,继勋素贵娇,初无效死意,但欲国主速降而口不敢发,每与众云:‘北军强劲,谁能敌之!’闻兵败,则喜见颜色,曰:‘吾固知其不胜也!’偏裨有摹敢死士欲夜出营邀战者,继勋鞭其背而拘之,由是众情愤怒。是月,国主自出巡城,见宋师立栅城外,旌旗满野,知为左右所蔽,始惊惧,乃收继勋付狱,杀之,军士争脔割其肉,顷刻都尽。”

“遣使召神卫军都虞侯朱全赟以上江兵入援。全赟拥十万众屯湖口,诸将请乘江涨速下,全赟曰:‘我今前进,敌人必反据我后。战而捷,可也,不捷,粮道且绝,奈何?’乃以书召南都留守柴克贞使代镇湖口,克贞以病迁延不行,全赟亦不敢进,国主屡促之,全赟不从。”(以上均《续资治通鉴》)

“性骄侈,好声色,喜浮图,为高谈,不恤政事。”(《新五代史》)

“八年春,王师傅城下,煜犹不知。一日登城,见列栅在外,旌旗遍野,始大惧,知为近习所蔽,遂杀皇甫继勋。”(《宋史》)

“江南李主佞佛,度人为僧,不可数计。太祖既下江南,重行沙汰,其数尚多,太宗乃为之禁。”(宋.王泳《燕翼诒谋录》)

“江南李氏进贡中国无虚月,十数年间,经费将竭。”(《江表志》)

虽然此君为帝,很糟糕,但比之历代穷凶极恶的独夫民贼,李煜属于既无大善,也无大恶的一个。加之大家对他的诗怀有好感,对他的死抱着同情,也就不咎既往。而且,为帝之初,大概还是做了一些不庸不昏的善政,陆游在《南唐书》里说,“境内赖以少安者,十有五年。”江南这块地方,只要不打仗,就丰衣足食,也许由于短暂的偏安小康局面,拿进贡的银子买来的和平,诗人又不安生了,领导潮流,别出心裁,异想天开,匪夷所思地兴起一股缠足之风。饱暖思淫欲,也真是拿这位“食色性也”的皇帝无可奈何。

据清钱泳在《履园丛话》中考证:“裹足之事始于何时?《道山新闻》云:‘李后主窈娘以帛绕足,令纤小屈足新月状。’唐缟有诗云:‘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因窈娘而作也。张邦基《墨庄漫录》,亦谓弓足起于南唐李后主,是为裹足之始。”由他始作俑,直到辛亥革命才终结的缠足陋习,据西方学者霭理斯认定,这是一种性虐待的变态行为,竟折磨汉族妇女,达一千年之久,这位诗人皇帝,按上海话讲,可就是真正的作孽了。中国出了三百多位皇帝,独他这个举动,是最特色的,最具其个人色彩的,称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哪怕全世界的皇帝加在一起,也找不出一位用这样方法青史留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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