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研究范围较小,且着重探讨地方性经验,因此使用的方法在某些方面近似于罗伯特·达恩顿(Robert Darnton)、卡洛·金兹堡(Carlo Ginzburg)等人所实践的微观史学。微观史学的滥觞,挑战了效法社会科学、抹杀人的实践经验和主观能动性的史学研究进路。和微观史学家一样,我在这里的目标是,在“突破,但不推翻”大结构之局限的前提下研究人的作用,“在小地方问大问题”。31本书和西方微观史学作品的不同之处在于,虽然我讲述的故事确实是“微观”的,但所用的史料很少是百姓在非自愿的情况下接触国家代理人或机构的产物。书面证词、拘捕记录或审讯报告很少出现在本书中。我参考的地方文书,绝大多数都是百姓带着明显的策略意图自愿创作而成的。这意味着此类文书更适合研究社会史而非文化史。本书的故事往往展现的是人的行为而非精神状态,是人的行动而非解释框架。它们侧重叙事而非结构,能帮我们增加对政治策略而非政治文化的理解。
综上所述,本书是一部基于田野调查搜集而来的史料,在地方语境下讨论明代军事制度的社会史著作。本书提出了一个在特定微生态中的日常政治策略分类模型,并以此为基础,就明代乃至整个中国历史的日常政治,提出了一个更具广泛性的论点。
本书由四部分组成,每部分的空间和时间背景各不相同。第一部分的时间设定在明代军户制度创立伊始的14世纪末,地点则是明军士兵原籍所在的乡村。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时间则来到15世纪和16世纪,主要探讨明代军事制度在进入成熟期后的运作方式。第二部分的故事发生在士兵戍守的卫所,第三部分的故事则发生在士兵垦辟的军屯。到第四部分时,我们会回到卫所,看看明朝灭亡后那里的情况。
本书的第一部分将探讨募兵和征兵制度本身。第一章以郑家的故事开篇,他们采用创造性的方法,解决了如何挑选族人应役这一难题,从中我们可以一窥军事体制中的家庭如何通过成熟的策略应对兵役之责。军户在规章制度中的定位简单明了——一个军户必须为军队提供一名士兵——但是他们实际的处境可能十分复杂。他们精心制订出各种策略以处理两者间的差异,使应负的职责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从而减少未知的风险,使更多族人享受到身在军籍的好处,将需要付出的代价降到最低。
编为军户,干系重大,远不止于为军队提供士兵这么简单。它既会带来大量的赋税豁免,也会招致邻居的恐吓敲诈。军户家庭怀有强烈的动机,希望和在伍的亲人保持联络,因为他们可以证实自家谨遵军户体制的规定。福清叶氏即是一例。叶家最有名的成员——内阁首辅叶向高——为我们留下一段文字,记述了叶家为与戍守在北部边地的亲人重新取得联系而付出的百般努力。
本书的第二、第三部分将焦点从军户原籍所在的乡村转移到士兵驻守的卫所,并从明初进入明代中后期。我们将在第三章遇到担任福全所世袭千户的蒋家。蒋家至少有一名族人曾既担任军官,又干着走私和海盗的勾当。他的故事揭示了军户如何利用他们在卫所中的特殊地位浑水摸鱼,从事非法贸易。他们靠近国家,能够利用自己的身份斡旋于军方和商界之间,在海上商贸中占尽优势。卫所军士不得不适应一个全新的环境,让自己扎根其中,建立新的社群。我将在第四章考察卫所军户的婚配嫁娶,他们祈福的寺庙,以及他们就读的卫学,这些都在展示士兵及军眷如何一步步地融入卫所的地方社会之中。
本书第三部分将目光从卫所转向为军队提供补给的军屯。军屯军户垦殖农田,供养着戍守在卫所的同袍。麟阳鄢氏的不幸故事,告诉我们军屯士兵如何熟练利用军田与民田之间的不同渔利。经济的市场化催生出复杂的土地所有权模式和土地使用模式,军屯里的家庭则设法用这些模式为自身服务。军屯的日常政治远不止于摆布土地制度。一如卫所军户,军屯军户也不得不融入当地社群。本书的第六章旨在探索这一过程。有些人游走于不同的规管体制之间,左右逢源。其他人则设法加入现有的社会组织,乃至反客为主、取而代之。湖头的一座小庙将告诉我们这些新的社会关系如何得以持续不断地发展。
进入第七章,我们将返回卫所,但此时已然明清易鼎。明代的军事制度虽不复存在,但依然影响着曾身处其中的普通百姓。有的人试图挽回旧体制,从而可以延续他们在体制中享有的特权。有的人则发现,改朝换代之后,自己依然要承担前朝的一些义务,于是不得不继续应付。还有人努力通过调整前朝旧制的某些元素,使之适应新的处境。他们想方设法让清王朝了解自己,使用清代官员能够接受的语言来实现此目标,尽管经他们描述的社会制度与其真实的情况往往南辕北辙。
本书四部分中的一则则故事,讲述着明代百姓如何利用各种策略应对国家力役。在前面讨论的基础上,我将于本书结尾处,就中华帝国晚期及其后的“被统治的艺术”提出一些更宽泛的思考路径和思考方法。
注释
1持该立场的人喜欢引用韦伯的名言:“国家者,就是一个在某固定疆域内(在事实上)肯定了自身对武力之正当使用的垄断权力的人类共同体。”(“Politics as a Vocation”,78)
2部分学者甚至认为,军事动员的手段形塑了现代国家形成的本质。如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所言:“战争创造国家,国家发动战争。”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 42;亦可参见Roberts, The Military Revolution 1560-1660。 Levi, “Conscription: The Price of Citizenship”是对国家征兵方式的类型学研究,但主要讨论的是现代国家。
3“纪伍籍”,《颜氏族谱》, 119页及其后。在可能的情况下,族谱的注释都会包括所引文章或段落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