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九品官人法的贵族化
如上所述,九品官人法是由司徒府和尚书合作进行的选举法。根据刘毅之论,中正的贵族化是不能公正处理人事的重要原因,事实上尚书的贵族化也不亚于中正。在此之前,我仅指出包含在九品官人法自身中的贵族化倾向。现在我将对其进行综合归纳,来考察西晋时代这种贵族主义倾向的发展,以此作为本章的终结,并作为过渡到东晋南朝的导论。
如前所述,西晋篡魏的革命是承认原有特权型的革命,所以魏的政治形态几乎全盘为晋继承。原本在高层有若干变动,但贵族式的官僚金字塔结构几乎没有受到动摇。正如《晋书》卷四十六《刘颂传》中刘颂对武帝所言:
泰始之初,陛下践祚,其所服乘皆先代功臣之胤,非其子孙,则其曾玄。古人有言,膏粱之性难正。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正评定乡品,逐渐发展到以门阀为主要根据,刘毅还有这句名言: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又《晋书》卷四十八《段灼传》记载段灼的意见:
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
九品官人法的贵族化,指的就是这种状态。居于上层者,获得上品和美差;没有背景的人,则终日疲于奔走却不得官职,怀才不遇沉沦下僚,怨天尤人。我们首先从上流阶级开始研究。
九品官人法中,有中正所无法触及的高层人事。曹魏时,宗室不参与政治,所以尚不造成问题;入晋后,方针发生变化。晋天子认为魏朝虐待近亲宗室才落得自身陷入孤立无援而早亡的下场,所以尽量优待宗室。首先给他们分封领土,让他们做封建君主,又允许他们拥有武装,支配官吏,还让他们获得官僚地位。这些宗室的官僚生活享有特殊待遇,有别于一般贵族,可能不属于中正的管辖范围,由宗正卿掌管,称为“宗室选”。《晋书》卷三十七《司马虓传》记载:
以宗室选,拜散骑常侍。
这无疑是起家官。宗室的起家官职多为散骑常侍(三品),或者是诸校尉(四品),其判断标准尚不清楚。无论如何,一般臣下绝对不可能获得四品以上的起家官,可见宗室是享受着特殊待遇的。宗室原本拥有封国,本应回国治理人民,他们还拥有任免国内令长的特殊权力,但他们却希望以官僚的身份留在国都。?他们所受之官多为员外散官,但这些散官有时可以直接平移为实际官职,因此他们就有机会摇身一变成为手握兵权的将军或者都督。宗室身为官僚却没有积累实际经验,又居于政治圈内的高级官位,这成为晋失败的原因,也是后来爆发八王之乱而陷西晋政权于灭亡的一个原因。
其次,半脱离中正权限的,还有非宗室的封建诸侯。在魏代,只有近亲宗室才可以封王食邑,除此之外都不过是一些名义上的散侯。但魏晋革命前夕,为了防止革命带来的动荡,在司马氏的指示下大行分封,这就是历史上的建五等爵制度,即在王与散侯之间设立五等开国爵,把司马氏的同僚都立为封建诸侯。所谓五等,即开国(郡、县)公、开国(郡、县)侯、开国伯、开国子和开国男,分别赐给他们封邑,确定官品。其下散侯分为县侯、乡侯、亭侯、关内名号侯和关外侯,这些人只享有与其官品相当的礼遇。现将晋代的封建制以下表展示:
官品 邑户 军 兵
王 大国 10000—20000 三 5000
次国 5000—10000 二 3000
小国 5000 一 1500
公 郡 一 5000
县 一 1800
侯 郡 二 1600
县 二 1400
伯 二 1000—1200
子 二 600—800
男 二 400
县侯 三
乡侯 四
亭侯 五
关内侯 六
关外侯 七
表中值得注意的是宗室诸王掌握直属军队一事。晋武帝灭吴一统天下后,解散了附属于州郡的士兵,许大郡可保留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但似乎未涉及诸王的武装。因此失业军人争相投奔诸王,导致诸王军队膨胀,超过定额。只要掌握了军队,在政治上就有了发言权;而为了供养军队,就必须掌握权力。这是造成诸王鲁莽地加入内乱混战的原因,也最终招致了西晋的灭亡。
从《晋书》卷四十八《段灼传》所载的段灼所言,可推知晋朝曾经大规模地实行封建:
大晋诸王二十余人,而公侯伯子男,五百余国。
这等封建诸侯,在任官方面也获得特殊待遇。《宋书》卷五十八《谢弘微传》记载:
晋世名家身有国封者,起家多拜员外散骑侍郎,弘微亦拜员外散骑。
本人为开国侯,起家时遵循特殊的惯例。当然这是在本人有爵位的情况下,并不常见。而且有别于宗室,此乃臣下的爵位,所以如果中正想要无视的话应该也是可以的。东晋中兴的名臣王导,其父仅为镇军司马(七品),甚不得志,郁郁而终,而王导继承了祖父光禄大夫王览的即丘子爵位(二品)。他起家时,最初被辟为司空东阁祭酒(七品),未就任,后出任东海王越的参军事(七品),因此其乡品应为三品。想到后来王氏的名族地位,不免会觉得三品出人意料地低下。可是整体来看,三品属于上品。
以上为本人有爵位的情况。那么其子孙是什么情况呢?本人即使有爵位,也必须接受中正评定的乡品,那子孙自然也会受到中正乡品的左右。不过中正对他们的评分一定极为宽松,正如之前段灼所说的,所谓“据上品者乃公侯子孙”。
晋朝采用封建制,从前朝魏的角度来看,完全是逆时代而行,该制度虽在形式上有所变化,但一直持续到南朝灭亡。它虽并未重要到将晋朝称为封建时代的程度,但不可否认的是,对于有着接近封建性质的中世贵族制度来说,它形成了一大强有力的背景。
再次,实质上超出了中正的职务范围,而又必须由中正评定乡品的是一品官三公的子弟。如上所述,三公的子弟一般应从五品官起家。
中正实际上可以操纵的范围是乡品二品以下,乡品二品则起家官为六品,而六品以下官员的任命由吏部尚书掌握。从求官者角度而言,他首先必须被中正认可、尽量获得高乡品,再到吏部活动,尽量争取到有利职位。原本吏部掌握六品以下官员的人事,但是因为公府的僚属由府主辟召,其任免的实权掌握在公府手中。获得乡品三品者意欲应公府辟召成为掾属(七品),竞相奔走于其门下。在中国无论哪个时代,身为官吏总是地位尊贵且收入丰厚,因此万人追随一官难求。尤其是在顶层受到封建既成势力压制的西晋官场,若非擅长上下打点,则难以踏入仕途。
然而同样是猎官活动,富裕从容的上流阶级与贫穷困窘的下层阶级,其活动手段截然不同。简而言之,对于上流阶级而言,他们留有后手,可采取的战术绰绰有余。其手段之一就是清谈。清谈自魏时起就流行于贵族社会,虽一度受到明帝弹压,但到齐王芳时期,清谈势头再起,出现了所谓“正始之音”的黄金时代。此风气一直延续至晋代,擅长清谈者为社交界称赞,而社交界的评价又直接体现为中正的乡品。武帝时山涛先后担任吏部尚书和尚书仆射,掌人事铨选,他身为“竹林七贤”之一,于人事方面极为慎重,适才所用,广受好评。然而在其后的惠帝时期,同为“竹林七贤”之一的王戎及其堂弟王衍掌选,使贵族趣味迅速渗透人事。接着爆发的“永嘉之乱”,古来就有意见认为责任应归咎于当时贵族性质的人事。《晋书》卷七十一《陈頵传》中记陈頵写给东晋宰相王导的信:
中华所以倾弊,四海所以土崩者,正以取才失所,先白望而后实事,浮竞驱驰,互相贡荐。
暗指王戎、王衍等人。又据《新唐书》卷一八二《刘瑑传》的记载:
王夷甫相晋,崇尚浮虚,以述流品,卒致沦夷。
更为明确地指向王衍的贵族主义。
清谈乃社交工具,而奢侈也为当时社交界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晋书》列传、《世说新语·汰侈》中记载有无数的实例。奢侈需要花销,因此一方面浪费,另一方面拼命敛财,甚至到了吝啬的地步。王戎为清谈高士,同时以吝啬闻名,据称是庄园遍布全国的巨富。其中不乏石崇一样依靠掠夺起家的人。财产虽争来夺去,但不可思议的是并未听说因奢侈而倾家荡产的事情。因此可见当时的奢侈亦为一种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贵族社会恐怕也是一个早熟的世界。此为中正制度的影响之一。当时一般出仕年龄为二十岁,为获得乡品的高品,就必须在评定品级之前成为社交界的佼佼者。为此若按部就班地积累学问恐怕来不及,以文章自成一家同样需要时日,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可凭机敏成事的沙龙艺术——清谈。据《晋书》卷三十六《卫玠传》记载,卫玠乃功臣卫瓘之孙,五岁时被赞为风神秀异。待及长大,好谈玄理,当时谚语称“卫玠谈道,平子(王澄)绝倒”。然而他年仅二十七岁而亡,死后还被人当作谈资,实属少见。
面对不到二十岁的青少年,要预见其未来并给予乡品,可见中正一职也实属不易。但是东汉末以来,带有预言性质的人物藻鉴的可能性为大众所相信,其偶像就是郭林宗。人们认为如果有郭林宗之明,就可一眼识别人才。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便是没有鉴识人才能力的愚者。因此中正若想不被当作愚者,就要像周易高人一样煞有介事地来预言未来,判定乡品。一旦乡品判高了,此人万一不得出人头地就有伤自己识人之明;反之若所判乡品较低的人却加官晋爵,也很是头疼。由此还会引起本不应发生的党同伐异的弊端。因此慎重起见,中正不会给予二品以上的乡品,大多控制在三品。据《晋书》卷七十一《陈頵传》记载,豫州刺史解结初临州府时,询问僚佐:
河北白壤膏粱,何故少人士,每以三品为中正。
“为中正”三字其实应理解为动词,即公平地给予乡品的意思。看来当时的冀州大中正甚是合理地评判乡品,不过这样的例子反倒很罕见。
下层阶级的活动就不是如此不温不火了。根据《晋书》卷四十三《山涛传》记载:
初,陈郡袁毅尝为鬲令,贪浊而赂遗公卿,以求虚誉,亦遗涛丝百斤。
他们沽名钓誉的方法,并非清谈、奢侈等间接手段,而是直接采取实物贿赂,并为了获得资金而不得不向下贪污。在当时的都城洛阳,此般猎官者络绎不绝。在地方上的县里进行猎官不比在郡里有利,而在郡里又不如赶赴都城更有效。《世说新语·赏誉第八》中引用王隐《晋书》道:
董养字仲道,泰始初到洛下,干禄求荣。
这种现象并不止董养一人。王沈曾作《释时论》讥讽这种情况,《晋书》卷九十二本传引用其一节:
京邑翼翼,群士千亿,奔集势门,求官买职,童仆窥其车乘,阍寺相其服饰,亲客阴参于靖室,疏宾徙倚于门侧。
又《通典》卷十四引用李重之言,云“豪右聚于都邑”,对此需要稍做解释。
汉代地方郡国的右族出仕中央时也会得到相当的优待。然而魏晋以来,中央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特的贵族金字塔。《世说新语·品藻第九》记载:
正始中,人士比论,以五荀方五陈。(中略)又以八裴方八王。
颍川荀氏、陈氏,河东裴氏,琅邪王氏等名门人才辈出,这些贵族占据中央要职,迟到而来的地方右族被这些上层贵族称为寒门。如上所述,祖逖、祖纳兄弟为九世孝廉之家,被称为当郡之冠族,而在《太平御览》卷二四三所引《晋中兴书》却这样记载祖纳:
少持操行,以门寒品能,清言名理。
此题目可能是中正给他的状里的语句。他被视为寒门,并被当作寒士对待。
晋平定吴国以后,进入中央的江南贵族也被当作寒士对待。吴国名门子弟陆机、陆云兄弟入洛后,极受太常卿张华的赞赏,还说过“伐吴之役,利获二俊”,他们看似受到极大优待,但其实不然。《晋书》卷六十八《顾荣传》记载:
吴平,与陆机兄弟同入洛,时人号为“三俊”,例拜为郎中。
由此可见,顾荣与陆机兄弟三人均先就任郎中(八品),相当于孝廉丙下、乡品四品的级别。不久,他们因才华出众开始在洛阳的贵族社会崭露头角。然而从整体来看,都城洛阳对江南贵族的态度是冷淡的。
不过他们尚且有故乡的有力支持,待遇还算安乐。那些没有地方势力可依凭的寒士,感受到的目光就更加冷冰冰了。东晋初期的名将陶侃即为一例。据《晋书》卷六十六本传记载,陶侃之父虽为吴国将军,但陶侃早年孤贫,只能担任家乡浔阳的县吏,想要出人头地但苦于乡下地方无人引荐。后来在其身为孝廉的朋友的介绍下,出任庐江郡掾史,后升至主簿。经郡举荐为孝廉,除郎中(八品),但吏部似无处调任(任命)。此时吴国孙氏一族中有一个早早降晋被任命为伏波将军(五品)的孙秀,因为吴人的身份而遭华北人士轻蔑,无人愿意在他手下任职,陶侃于是应召,或者说是毛遂自荐,到其府上任舍人(九品)。此前他的官职虽徒有虚名,但已是八品的郎中,现在为了获得实职,不得不委曲求全地自降一级。舍人是侍奉府主个人的管事,乃最卑贱的职务,但寒士往往迫不得已屈就舍人之位。除陶侃外,这种事例还可见于《晋书》卷九十一《崔游传》:
魏末,察孝廉,除相府舍人,出为氐池长。
崔游大约也是郎中(八品),甚至是尚书令史。令史的官品为八品、九品,地位比舍人更卑下。据《晋书》卷八十二记载,虞溥举孝廉后成为郎中,补尚书都令史。据同书卷八十一记载,王逊举孝廉,出任吏部令史。
如果这种状态自古以来即是如此,应该也不会引起太多不满。但豪族右族对汉代前一直受到中央优待一事念念不忘,且亲眼目睹在三国的战乱中地方豪族崛起一跃成为天下名士,因此他们就会认为魏晋中央贵族对官场的垄断极不合理。恰如后世落第的秀才们屡屡成为叛乱的领导者那样,西晋末年内乱之际,一名下层的寒士孙秀(非前面提到的孙秀)发现了大显身手的机会,令昏庸愚昧的晋朝诸王同室操戈。这不仅让晋朝社会陷入混乱,还招致异民族纷起,使事态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①关于九品中正的用法,据《子史精华》卷四十八“铨除”条,举出了“九品中正”一词,其下引用《三国志》卷二十三《魏书·常林传》注:“国家始制九品,各使诸郡选置中正。”中国人即使将“九品”“中正”二词连用,也不过是一起举出,仍然是把它们当作两个不同的制度看待。且《通典》卷十四注中也可以看到:“九品及中正,至开皇中方罢。”
②乡品一词,我所使用的“乡品”,似乎史籍中未有记载。然因并未找到其他恰当词汇,故取《晋书》卷六十四《会稽王道子传》中“乡邑品第”一词,略称为“乡品”。(增补:此后蒙于《史林》四十卷一号发表书评的森鹿三教授赐教,知《世说新语?尤悔篇》中有“迄于崇贵,犹乡品不过也”的记载。又近期看到发表于《历史研究》1990年第6期的陈长琦的《魏晋南朝的资品与官品》中称之为“资品”,然而这种叫法源于中正本来的职务不复存在之后的旧习,是与原本九品官人法的理想相差甚远的产物。)
③关于曹操死后的状况,《三国志》卷十五《魏书?贾逵传》记载,曹操死于洛阳,而太子曹丕在邺,因此首先到达曹操身边的是曹丕之弟曹彰,曹彰曾向主簿贾逵询问魏王的玺绶所在。贾逵拒绝将玺绶交与曹彰,将曹操灵柩运往邺。又据《三国志》卷二十二《陈矫传》,曹丕即魏王之位时,不待天子诏命,根据魏太后之令即位,自行大赦天下。《资治通鉴》卷六十九记载,曹丕自行即位大赦天下之后,天子的策诏才到。
④“天朝选用”一词,《通典》卷十四记载:“延康元年,吏部尚书陈群,以天朝选用,不尽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文中的“以”字,是引用上疏语句表达其大意时使用的字。《太平御览》卷二六五中载有“司空陈群”,司空乃他之后所就官职。同时此处又作“天台选用”,“天朝”“天台”均指代汉朝。
⑤起家一词,如字面所示,是自家而起为官的意思。最初并不特别指初任官。《三国志》卷十六《魏书·杜恕传》记载“以疾去官,起家为河东太守”,即为一例。然而,自晋以后,“起家”专用于指初任官。“起家”一般是指就任九品流内官,不过也有像《梁书》卷二十五《徐勉传》“起家国子生”那样的用法,还有《世说新语·赏誉第八》注“许劭释褐郡功曹”的用法。郡功曹不是品官,但就任此职时,也使用“起家”的同义词“释褐”。
⑥增补:“灼然二品”一词,是当时常用套话,语出《温峤传》,据记载,他被举为秀才,因成绩优秀,故按规定授予乡品二品。其乡品二品没有仰赖父祖余光,全靠自己,因此是闪闪发光的乡品二品,故作“灼然二品”。然而在中国,自古存在忌讳用数字表示品级、官阶、勋位等的风气,认为不雅,故省略“二品”,只存“灼然”二字,同“二品”意思相通。根据《温峤传》不同版本,有的只作“举秀才灼然”五字,后面没有“二品”。这种情况,秀才是考试科目的名称,灼然二品是成绩优秀而授予的乡品,二者性质不同,只是背后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邓攸传》也记载“举灼然二品”,没有明确表示此乡品是何奖赏,恐是秀才或者同类考试科目吧。又郝懿行《晋宋书故》里引用《阮瞻传》的“举止灼然”一句,认为第二个字“止”为衍字,应为“举灼然”。阮瞻因为某种原因而被授予灼然乡品二品,其后拜谒司徒王戎,因满意他的应对,即刻辟召为司徒府掾(七品),如此才合乎情理。但该书将灼然拟作考试科目名称,实难苟同。“灼然”本来是形容词,很难成为独立的名词,尤其是成为制度名称。以上所注根据砺波护教授的建议增补。
⑦关于贾氏,贾氏自贾逵出任曹操、曹丕两代的丞相主簿而成为开国功臣以来,就成为魏晋名门。其家系似乎出自商人。《晋书》卷五十《庾纯传》记载,庾纯与贾逵之子贾充相争时说:“旦有小市井事不了,是以来后。”这是讥诮贾充祖先为市魁。贾逵在明帝时代担任豫州刺史,死于任上。根据《晋书》卷一《宣帝纪》记载:“帝寝疾,梦贾逵、王凌为祟,甚恶之。”王凌为宣帝所杀,或许贾逵之死也有什么隐情,不过这就不得而知了。
⑧引文中的“无”,中华书局本《三国志》作衍文处理。——编者注
⑨中华书局本《通典》第1696页据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等改作“下品二等,本品第二人”,详见《通典》第1708页校勘记。——编者注
⑩甲午之制。《通典》卷三十三“县令”条讲晋制:“不经宰县,不得入为台郎。”
?关于三署,《晋书》卷三《武帝纪》“泰始九年七月”条记载:“罢五官左右中郎将、弘训太仆、卫尉、大长秋等官。”因此正式废三署应该也是此时。
?关于方正、直言等科,《晋书》卷五十六《江统传》记载:“举高平郗鉴为贤良,陈留阮修为直言,济北程收为方正。”可见方正、直言是不同的科目。此外《晋书》卷七十钟雅被举为四行,《晋书》卷九十一孔衍被举为异行直言。
?实际并非《霍原传》,而是见于卷四十六《李重传》:“辄参以经典处决,多皆施行。迁尚书吏部郎,务抑华竞,不通私谒,特留心隐逸,由是群才毕举,拔用北海西郭汤、琅邪刘珩、燕国霍原、冯翊吉谋等为秘书郎及诸王文学,故海内莫不归心。时燕国中正刘沈举霍原为寒素,司徒府不从,沈又抗诣中书奏原,而中书复下司徒参论。”——译者注
?此条出自《傅子》,作者或是为上文“又曰:干宝称晋宣帝除九品,置大中正”所误。——编者注
?关于刘劭的都官考课法,《三国志》卷二十一《魏书·刘劭传》记载了他制定都官考课法一事,同书卷十六《杜恕传》里,记载了大约同时期的情况:“时又大议考课之制,以考内外众官。恕以为用不尽其人,(中略)后考课竟不行。”《通典》卷十五“考绩”条将这两条连续记载,看似刘劭的方法被扼杀了。但又根据《刘劭传》记载,未及施行的是《乐论》十四篇,考课之法实际是实施了的。《杜恕传》所说应该是指其没有取得良好的成效。
?本段句读依宫崎原文,与中华书局本《晋书》稍有不同。中华书局本作:“吏部尚书。累迁尚书右仆射,加散骑常侍、银青光禄大夫、领选本州大中正、尚书令,常侍、吏部如故。”——编者注
?中华书局本《通典》作:“以为都中正,职局司理,不宜兼也。”——编者注
?关于晋的封国令长自辟。汉代起郡太守直属的僚佐就由太守辟召,下辖县的令长则由中央任命。这是因为令长为长官,而非太守的僚属。无论官职多小,只要称为“长”,为带印者,地位都很重要。然而在晋的封建制中,被封为国王,就不只是代理郡太守,还允许自行任命下辖的县令。《晋书》卷三十八《琅邪王伷传》有记载:“特诏诸王,自选令长,伷表让不许。”